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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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近年来,**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办案机制,优化整合部门资源,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通过强化“六个转变”,实现侦查监督工作新突破,提升了诉讼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分析现象,查找规律,实现个案监督向规范监督转变

所谓“个案监督”,就是在审查某一特定案件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的监督。在侦查监督工作中,针对一系列个案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反复调研、总结,制定出综合性的纠正意见和解决办法,形成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应用于事前规范和预防,实现了个案监督向规范监督的转变。

一是对“另案处理”案件实行规范监督。据统计,XX 年以来,在该市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因犯罪嫌疑人在逃或管辖等原因,对不能及时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作“另案处理”的占提请批准逮捕总人数的8.2%。由于案发时间较久、承办人员变更、办案警力不足等原因,客观上导致对某些犯罪嫌疑人由“另案处理”变为了“另案不处理”。为有效减少和杜绝这一现象,在建立另案处理人员数

据库的基础上,又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对“另案处理”情况的监督制度》。该制度对另案处理的情形、程序及监督方式、方法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并且要求侦查机关将“另案处理”人员的相关情况形成书面说明材料后一并装入卷宗,从而进一步加大对“另案处理”案件的整体监督力度。4年来,我院共审查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案件127人,重点监督15件33人,其中10人已作出罪判决,剩余23人正在抓捕之中。

二是强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规范监督。为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涉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审查批捕阶段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特点,在原来通用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基础上,又专门制订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列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司法解释中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别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规定。弥补了之前口头告知的随意性和个别时候告知权利不全面的缺陷。该规范同时也起到了对侦查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程序违法的监督作用。此项规范不但使被告知人既领悟了法律的威严,同时又感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对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研发软件对无逮捕必要案件进行规范。以科技为依托,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社会危害性,**院创造性设计地设计出了无逮捕必要评估软件,加强了对审查逮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该软件根据案件审查逮捕工作的需要,分门别类地设置了法定因素、主体因素、可罚因素、监护因素、悔罪因素、情节因素、数额因素等十大类与案件有关的因素内容,每个因素内容中又包含了若干个计分小项,并对各类因素及各小项计分标准科学地设置了相应的评估分值,估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的案件即为无逮捕必要案件。承办人只需根据案情将相关材料输入电脑,点击软件进行综合分析,分值就会自动计算汇总,并得出相应结论。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和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评估,使承办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是否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有了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保证了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因减少主观色彩浓重而造成的随意性不捕也具有积极防范作用。

二、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促进部门监督向协同监督转变

为破除“小监督”意识,形成“大监督”格局,提升监督效果,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部门协

同配合力度,通过整合部门资源,优化职能配置,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了各部门孤立监督向多部门协同监督的转变。

一是建立捕诉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一是侦查监督部门对已批准逮捕但需要补充证据的案件和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将《要求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意见书》及《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副本及时抄送公诉部门,以便公诉部门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督促侦查机关进行补证,较好地弥补了侦查监督部门受办案期限所限在批捕后对侦查机关无法监督的缺陷。二是侦查监督部门对于立案监督案件和追捕的案件,及时将《通知立案书》、《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等文书抄送公诉部门,由公诉部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侦查工作提出进一步的建议,实施跟踪监督,从而实现对侦查工作的全程监督。三是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漏犯、另案处理同案犯,或发现需立案监督线索时,及时向侦查监督部门通报,由侦查监督部门及时输入另案处理数据库,而后对其跟踪监督,从而形成了监督合力。

二是建立联合接访机制,深挖立案监督案源。**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职能,凡涉及到此类线索的,侦查监督部门会同控告申诉部门进行联合接访,根据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分工负责,逐一解决。联合接访、归口管理“大信访”格局的形

成,密切了各业务部门的配合,不仅为立案监督提供案件线索而且极大地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三年来,共接待处理上访案件21件,接待上访群众40余人,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其中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案件8件16人,公安机关全部立案,其中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15人,法院全部做了有罪判决。

三是建立侦查监督与反贪、反渎等部门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市检察机关注重把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有力手段,进一步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有效地形成了检察机关的整体监督合力。3年来,该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依法向职务犯罪侦查机关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6人,均被依法立案侦查及判决。

三、延伸触角,关口前移,立足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

由于事后监督具有滞后性,无法起到及时制止违法侦查行为的作用,往往只在发生危害后果时起到责任判定和损害救济作用,在制度上对侦查行为不能形成有效制约,不能防患于未然,从而使功效虚化,因此,**院着力实现对侦查行为的同步监督,由结果反应型模式向过程控制型模式转变。

一是在入口立案方面对立案过程进行控制。为了及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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