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费用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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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费用审核、审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各项成本费的审批、审核制度,合理开支各项费用,严格控制有关费用支出,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费用审核、审批管理,应当遵循“合理支出、厉行节约、分级管理、逐级审批”的原则。
二、费用是指医院在业务开展活动过程中发生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水电费、电话通讯费、维修费、材料购置费等费用。
三、严格按照税法和医院各种规定对报销中的各种单据按照预算管理、分组负责的原则审核,保证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
四、医院对专项费用(如科室培训费用)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手续审批后报销。对于下达年度费用预算定额的,财务科对医院各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在费用定额内予以报销,超过计划的费用,由发生的科室向医院领导申请,批准后予以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借款时由出差人员在借款单上注明事由、目的地、出差天数等,如参加会议,要求出差人员附会议通知的复印件,并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报销时,财务部门对出差过程中的费用严格审核,根据科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六、业务招待费报销,医院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报销时,应当由发生科室填制相关报销单,附相关原始凭证,经科室负责人审批,报财务审核人员审核签字,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经院长签字后,方可予以报销。
七、每月发生的各种托收的通信费、水电气费等,由院办、总务科及时将单据提交财务科审核,经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院长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
八、日常费用报销必须手续齐备(附申请单等相应单据),在规定的报销时间内报销。报销单由经手人、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科审核后,经院长签后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