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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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公布日期】2022.05.10•【字号】银综执监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大队:现将《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2年5月10日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食银党办办〔2022〕5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共治共享”的原则,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着力推进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主要任务(一)法规制度(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

责任领导:李承强、王莉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案件审管科(2)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责任领导:李承强、王莉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案件审管科(二)加大执法力度(1)协助监管部门完成涉及业务范围的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按照食品抽检结果进行执法处置,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28•【字号】宛政〔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9〕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28日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食安办〔2017〕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豫政〔2018〕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持续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目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城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肯定和认可,并对周边地区乃至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主要巩固并实现:(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城),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创城、宣传创城,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区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城工作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为重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面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务求宣传实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创城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三)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宣传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举措和成效。

(五)宣传在监管工作中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思路、推进有力举措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一)媒体宣传。

1.开展宣传活动。

在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网站统一设置全民参与,共治共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口号和栏目,适时报道、刊载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等相关内容。

【新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

【新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

【新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规范创建评价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三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健全工作机制,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标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用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评价。

《评价细则》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五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范围为副省级城市、设区市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以下统称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称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本省创建申报条件,具备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自愿向所在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创建申请。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每3年为一个周期,包括省级推荐、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国家验收等4个环节。

第六条省级推荐。

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创建推荐城市(以下简称推荐城市),于每个评价周期第1年3月底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备案。

第七条城市创建。

推荐城市应建立健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大投入保障,落实部门责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于每个评价周期第2年12月底前,经以下程序后向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初评申请:(一)城市自查。

《宁波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解读

《宁波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解读

《宁波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
(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解读
佚名
【期刊名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07
【摘要】<正>《宁波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甬政办发[2016]50号)(以下《方案》)明确了我市将开展食品
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现将《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方案》制定背景2014年11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福
【总页数】1页(P4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6
【相关文献】
1.集各方优势合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7年佳木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报告 [J], 佳木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做好宣传工作助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沧州市发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 [J], 范勇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0号 [J], ;
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J], ;
5.“浙江第一区”的新城市名片——宁波市鄞州区“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纪实 [J], 陈志强;沈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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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工作内容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推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4.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科学评估食品安全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工作。

2. 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率。

3. 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4. 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5.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6.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和成果,提高市民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五、时间安排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即日起开始,预计历时一年完成。

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六、工作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将作为本部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负责。

各级政府领导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七、总结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将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创食安城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创食安城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创食安城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创食安城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一、宣传活动目的和意义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创食安城大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和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二、宣传活动方案1.主题活动(1)启动仪式:在全国范围内同步举行启动仪式,宣布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创食安城大宣传活动正式开始。

(2)主题活动:以“食品安全,健康中国”为主题,利用各种化妆品展示、媒体宣传、新媒体推广、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和方式,全面展示食品安全和健康的生态系统,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认识。

2.建立媒体网络(1)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食品安全宣传周媒体网络,吸引各类媒体参与,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微信、新浪微博等多个渠道进行宣传,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媒体传播。

(2)利用网络直播将活动推向千百万的网民群体,以推进健康生活和食品安全为目标,打造真正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网络。

3.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开展“食品安全日”系列活动、食品安全论坛、食品安全讲座、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食品款待品质监督评价,制订评价标准,增强社会监督,打造食品安全消费标配。

(3)举办食品安全体验活动,通过品尝美食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食品安全检测的流程和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信心。

4.利用移动终端和大屏幕进行宣传(1)在城市主要街道和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大屏幕,并通过定时播放相关宣传画面推动社会群众关注食品安全。

(2)为了让更多人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到宣传中来,特别引入移动终端,发布短信、微信,以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宣传活动的保障(1)组织力量:成立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创食安城大宣传活动组织委员会,统筹协调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团队负责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和平政办〔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8月17日和平区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天津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巩固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前期成果,扎实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巩固创建成果,加快创建步伐,强化监督执法,通过创新示范引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快构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力争2021年全区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基础工作1.党政同责。

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3•【字号】安政办〔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3日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新精神、新标准、新要求,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突破口,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食品安全城市品牌,服务和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通知》(食安办〔2021〕8号)(以下简称《细则》),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有序可控,食品安全指标综合评价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范文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贯彻好新《食品安全法》,大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管控体系,确保公众食品安全,根据《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建政办函(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平安xx”目标,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成员单位协同。

要加强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

我街道作为xx市创建活动的乡镇(街道)之一,政府要强化人财物保障,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创建试点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专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查找问题,消除隐患。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街道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难攻坚,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健全机制,落实长效。

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机制、考评机制,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检查责任和抽检监管责任)的投入保障机制、“一办两所两员三中队”〔镇街食安办,两市场监管所、三城管中队,专管员、信息员〕的基层网络体系,巩固成果,固化经验,构建长效监管新机制。

(四)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坚持满意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12•【字号】鄂府发〔2022〕156号•【施行日期】202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56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2日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打造实力、活力、绿色、宜居、幸福鄂尔多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办〔2021〕8号)等精神,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全过程监管能力和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提升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助力鄂尔多斯市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创建“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国家一流”为目标,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全域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到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基础保障和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升,食品全链条监管更加严格高效,食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面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食品安全总体发展水平迈进全国领先行列,建成全国一流、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24年创建食品城市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创建食品城市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创建食品城市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全球所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人口的快速增长和消费需求的增加,食品供应链越来越复杂,食品安全问题也愈发突出。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城市居民的饮食安全,我们决定在2024年创建食品城市。

二、目标定位我们的目标是创建一个以食品安全为核心的现代化城市,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食品产业集聚区,提供优质的食品产品和服务,满足居民对安全、营养、健康的需求。

三、战略规划1.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2)完善食品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3)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2. 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1)推进农业现代化,引导农民转型升级,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2)推广绿色、有机农业技术,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和健康;(3)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知情度。

3. 建设食品产业集聚区(1)优化产业布局,引导食品企业集中发展,形成规模效应;(2)提供土地、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促进食品企业的创新和发展;(3)支持食品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吸引外资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4. 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1)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的食品质量检验体系;(2)规范食品标识和标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质量的辨识度;(3)加强食品进口监管,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5. 宣传教育和消费引导(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知识水平;(2)鼓励食品企业开展责任宣传,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感和信任度;(3)推动创建无食品浪费城市,倡导绿色消费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四、实施步骤1. 制定食品城市发展规划明确食品城市的整体目标和发展方向,确定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 健全组织机构设立食品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操作指南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操作指南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操作指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操作指南》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啊,要搞清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可不是一件轻松事儿,但也没那么难。

你得知道,这是为了大家舌尖上的安全,这可是底线啊。

就像我们自己在家做饭,也不愿意吃到不干净的东西一样。

我一开始也是觉得,这不就是让食品更安全嘛。

其实远不止这些呢。

首先是法律法规得遵守吧,这就像是玩游戏的基本规则,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大堆,你得让那些搞食品的企业、店铺啥的都清楚,比如《食品安全法》那是重中之重,这个一定要牢记于心哦。

各个环节都得把好关。

从食品原料的生产、采购,就像是盖房子打地基一样重要。

比如说种菜的不能随便用禁限用农药,这要是不注意,后面可就麻烦了。

我当时就遇到过一个情况,有一家小型的蔬菜种植户,差点就踩了这个红线,还好及时发现纠正了。

二、实用建议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生产环节一定得做到标准规范。

最好是画一个流程图挂在车间里,什么东西从哪儿进,经过哪些工序,从哪儿出,一目了然。

就好比你要在迷宫里找出口,有个地图就简单多了。

而且,这个流程图要对应着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比如说生产面包,从面粉采购进来,到做成面包的每一个步骤的温度控制、添加剂使用都得有明确的标准,可不能乱来。

监管部门呢,也得创新监管方式。

不能天天就盯着那些证件看,得去现场,随机抽查。

像我知道的一个地方,他们采用了新技术,给每个食品生产环节安装摄像头,云监管,这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办法。

而且,还要多搞一些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要把这个搞成生硬的规则宣读,要趣味化。

我见过有的社区用搞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竞赛来宣传,老百姓参与度可高了,奖品就是一些安全放心的小食品,一举两得呢。

三、容易忽视的点招募志愿者可是容易被忽视的。

志愿者有时能发挥大作用,他们可以深入到社区、弄堂等监管部门顾不到的小角落。

但是志愿者的管理培训也得跟上,可不能让不懂行的人在那瞎指挥。

我曾经见到有的志愿者不懂生肉的储存条件,给商家乱指导,这就本末倒置了。

202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

202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

202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
一、法律法规遵守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在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做到规范操作,依法经营。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的责任,确保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

3、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监测体系建立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科学、准确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2、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3、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监测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宣传教育加强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全民食品安全素质提升。

2、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能力。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和监管情况,增
强公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以上是202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的主要内容,各城市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1•【字号】北碚府办发〔2021〕58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园城管委会(国有公司),在碚市属有关单位:《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1日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工作安排,适应国务院食安委有关新标准新要求,根据《重庆市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渝食药安委〔2021〕1号)要求,持续推进我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和谐提供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重庆市首批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主要任务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新标准新要求,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八个方面,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根据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厅字〔xx〕19号)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标准的通知》(xx食安办字〔xx〕10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xx区、xx区、xx经开区、xx新区为核心区域,带动全市各地同步开展,形成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创新驱动、各具特色,全域创建的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要求,以实现依法治理、守住安全底线、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全程监管、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共建共治为主要途径,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加快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着力提升食品安全问题治理能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扶持诚信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引导食品行业向守法自律诚信转变,为社会和公众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推动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监管所需人、财、物得到有效保障,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支撑能力切实提升;“四有两责”有效落实,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及时防控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行业守法诚信,食品产业良性发展,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位居全省前列,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到xx年我市本级获得“xx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同时带动3个以上的县(市)获得“xx食品安全示范县”命名,创建4个以上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责、部门共创、社会参与的原则,促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推动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标准则是保障人们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定义、创建标准、建设过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定义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指在城市居民的饮食生活中,通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城市。

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标准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

4. 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加强对食品的检测和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5. 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建设过程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构等。

2.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3. 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

4. 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加强对食品的检测和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5. 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6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6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业经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24日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和“两个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载体和平台,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促进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统一部署,政府主导。

市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创建工作。

市政府食安委和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各区市县政府(含先导区管委会,下同)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按照《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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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全力打造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标准(2017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协调推进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中心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等八大工程,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城”)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稳步提升,共享食品安全幸福感。

二、创建目标到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创城任务,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大幅提升,各类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逐年提升。

食品安全监管到位,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运行协调,安全追溯不断完善,工作保障可靠有力,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监管执法全面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治理及时有效,“三小”治理成效显著,应急处置快速高效,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提升,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衔接。

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培育一批优质食品品牌。

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可度不断增强,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到2018年年底,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三、主要任务我市创城工作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创城标准及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八大”工程和“三小”治理工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工程。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日常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坚持源头控制,推进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

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

推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相关区、县(市)政府]2.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加快完善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修订,积极发展农业品牌和“三品一标”认证,推进省级、市级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申报创建工作,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区)建设,确保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占全市耕地果园面积的比例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区、县(市)政府](二)食用农产品市场提升规范化建设工程。

1.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提升改造。

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化改造,持续保持良好卫生的销售环境。

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食用农产品安全电子显示屏,实时公示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服务业委、工商局,相关区、县(市)政府]2.实施食用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修订完善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确保农产品经检测合格,携带检测合格证明、产地证明和质量追溯二维码才能准出。

制定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集中交易市场对入场销售农产品准出证明的查验和留存,持续推进农产品快检工作制度的建立。

逐步建立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实现“来可查、去可追”。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经委、林业局、服务业委]3.提升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检测能力。

加快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检测能力提升步伐,逐步实现市场交易品种检测全覆盖。

市、区两级财政要以“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市区七大批发市场快检室升级改造及普通市场快检室建设,规范完善检测工作制度。

设置专项经费并列入经常性支出,每年为食用农产品市场提供检测试剂。

市、区两级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备食用农产品流动检测车。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局,相关区、县(市)政府](三)商超食品质量安全规范整治工程。

1.提高合法经营持证率。

启动对食品摊贩的备案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制定沈阳市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间,实现食品摊贩持备案证经营。

推动大型商超和连锁超市换持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动员中小型连锁超市换发与经营项目一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2.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自律意识。

强化主体责任,实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达标率递增,保持全市食品销售单位主体责任标准格式文本持有率100%。

在全市大中型食品超市推行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并公示,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自律,尚德守法”的承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销售示范店”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3.提高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开展销售环节监督抽检,突出重点方向和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检测,把节日、时令等热销食品及大宗食品的检测列为重中之重。

指导建立大型商超集中检测室,规范检测工作制度、检测公示制度,统一公示载体。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四)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工程。

1.鼓励餐饮业明厨亮灶改造。

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现“透明厨房,阳光操作”,消除监管部门、餐饮服务单位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引导公众直接参与食品安全,提升餐饮业安全质量。

实现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改造率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建筑面积1000㎡以上)名厨改造率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教科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2.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治。

建立食品互联网检测平台,加强电子取证能力和网络监管专业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平台入网审查工作,严厉打击入网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实现全市入网餐饮单位证照核查率100%、无证入网餐饮单位查处率100%,入网餐饮单位加工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3.推进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

启动老虎冲餐厨垃圾处理场设备调试和运行工作,推进赵家沟餐厨垃圾处理场项目前期审批和建设,加快餐厨垃圾收运及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尽快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加强对收运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做好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综合整治工作,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展改革委、建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五)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提升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主体作用,发挥第三方检验服务的补充作用,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为高质量完成4份/千人口·年(不含快速检测)的抽检样品检验任务提供技术支撑,实现从收样、结果、报出的全程依法合规,及时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经委、林业局、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2.完成推进沈阳食品检验所建设。

完成沈阳食品检验所建设项目,将其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食品检测实验室,并与国际实验室标准接轨,全面提升全市食品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

利用互联网资源,搭建网络检验平台,探索网络食品检验服务,扩大检验检测服务范围。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保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稳定并依法行使检测职能,强化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支持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购置和更新检测仪器、改善装备要件,不断提升资质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经委、财政局,相关区、县(市)政府](六)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规范化建设工程。

1.建立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规范化体系。

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

市、区县(市)两级食品监督执法机构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食药监发〔2015〕105号)要求,配备满足监管队伍工作需求的办公业务用房,配齐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4类装备、77种执法装备。

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机构建设达到《辽宁省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细则(试行)》标准。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2.提高基层对快速检测设备使用效率。

依据《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对快速检测设备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区、县(市)政府](七)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

1.建设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数据资源中心。

通过制定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数据标准规范,从当前现状和监管实际出发,规划建设食品药品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逐步建设完善以许可信息、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为基础的信息资源中心。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大数据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2.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重点信息系统建设。

把握食品药品监管需求,建设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平台(智能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并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移动监管和移动执法。

鼓励食品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大数据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3.推进农产品智慧监管。

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重点推进辽中区、康平县建立县级产品追溯平台,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追溯等系统建设,并在现有平台基础上,拓宽监管功能,实现农产品全程质量监管。

[责任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大数据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八)宣教科普共治共享工程。

1.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贴近百姓、贴近任务、贴近实效的宣传教育方案,通过现场宣传推送、开办媒体专栏、开展知识竞赛、借助微信群、QQ群等形式,开辟多种形式的宣传渠道,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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