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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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

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XX 市2015 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X 食药监〔2015〕92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统筹城乡发展、强化民生保障为主线,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典型培育,通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努力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

一批先进经验;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工作责任、督查考核、技术支撑和监管保障“五大”体系,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推动食品产业不断改造升级和健康发展,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XX 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基本目标和标准按照“打造一批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力争年内基本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有力,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测体系健全,应急处置及

时,宣传工作深入,基本品种安全,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总体目标。具体达到如下四项目标:

(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安全

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主要食

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

平。本年度辖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在上

级对下级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考评中名列前茅。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

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督促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

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成效明显,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辖区内有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学校食堂,且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良好。

(四)群众认可度和社会满意度高。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作为衡量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尺,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应在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创建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乡镇(东华街道办、工业园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达到创建活动要求的相关指标。

(一)食安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督查检查各乡镇(东华街道办、工业园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上级出台食品“四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安全信用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二)农牧局: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及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生猪屠宰检疫监管,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严厉打击注水肉、私宰肉、病害肉行为,严防私宰肉、病害肉等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药监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完善县乡两级事权划分意见,实行“网格化”管理,使监管人员、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生产经营者持证率达到

100%,“四小”企业备案率达到80%;建立完善“四品一械”

电子信息数据库,落实“ 664”监管频次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禁散销售、专区(专柜)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措施。推进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采取物

理消毒或集中消毒。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评定、信息公示覆盖率和“外置化” 率均达到95% 以上(其中学校食堂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批发企业“阳光仓储”建设全面达标,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率达到建设总任务的80%,食品生产、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机关食堂和学校食堂电子追溯平台应用率达到100%,其他生产经营主体达到60%。规范应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食品抽样检测和计分管理系统,推进实施负面清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30% 以上,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切实做好农村红白事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和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和培训管理。持续深化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 活动,加强对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散装白酒等重点品种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五无”食品、“山寨”食品以及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继续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两超一非”、餐饮具洗消保洁等专项治理行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完成东华、东华街道办、安口、马峡4 个食药监所规范化建设及2 条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3 个

示范学校食堂、14 户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任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有力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食品违法案件查办、重大案件移送、结案率达到100%,不断提高群众满

意度。

(四)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健全监测体系,制定和实施年度监测计划,对风险监测情况及时进行评估,对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危害发布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五)工商局:负责食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和消费维权,依法加强食品商标、食品广告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六)质监局:负责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对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七)民宗局:负责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全面做好清真食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行为。

(八)执法局:负责牵头对流动食品摊贩、学校及幼儿园周边200 米之内和占道经营食品摊点的取缔及城区固定性夜市的规范整治工作。

(九)公安局:负责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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