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机静电放电抗扰度(ESD)试验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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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静电放电抗扰度(ESD)

试验评价方法

整机静电放电抗扰度(ESD)试验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空调器、商用空调器、除湿机产品的整机、遥控器的电磁兼容(EMC)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美的家用空调国内事业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43.2-1999 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产品类标准

GB/T 4365-2003 电磁兼容术语

GB/T 17626.2-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EUT equipment under test

受试设备。

3.2

ESD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静电放电,具有不同静电电位的物体相互靠近或直接接触引起的电荷转移。

3.3

耦合板coupling plane

一块金属片或金属板,对其放电用来模拟对受试设备附近物体的放电。

HCP:水平耦合板;VCP:垂直耦合板。

3.4

直接放电direct application

直接对受试设备实施放电。

3.5

间接放电indirect application

在与受试线路没有任何电连接的情况下,以共模形式将干扰信号耦合到受试线路的、具有规定尺寸和特性的一种装置。

3.6

接地(参考)平面ground (reference) plane

一块导电平面,其电位用作公共参考电位。

3.7

接触放电contact discharge method

试验发生器的电极保持与受试设备的接触并由发生器内的放电开关激励放电的一种试验方法。

3.8

空气放电air discharge method

将试验发生器的充电电极靠近受试设备并由火花对受试设备激励放电的一种方法。

3.9

端口port

受试设备和外部电磁环境的特殊接口。

4 分类与命名

4.1 测试主机

电源:230V与115V 50/60Hz

额定电流:单相32A / 3相32A

4.2 静电放电试验枪

电极头:可变换

正负极性:可变换

5 要求

5.1 功率测试范围

通用

5.2 仪器要求

输出电压: 接触放电8KV;空气放电15KV;

放电电阻: 330Ω±10%;

放电电阻: 50MΩ--100 MΩ之间;

输出电压示值允许偏差:±5% ;

保持时间:至少为5s;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气候条件: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30%~60%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注:如果环境温度不能满足要求,只要器具工作在稳定状态,其它的温度范围也是允许的。

电磁条件:

——应能保证EUT正常工作,使试验结果不受影响。

6.2 空调器的实验布置

参考接地板要求:面积为2m*2m,厚度为2mm,接地使用尽可能短的薄铜条,保证每个边至少超出被测样机5cm。

空调器与试验室的墙壁和其他金属性结构之间的距离最小为1m,空调器的任意表面与水平耦合板距离至少为10cm.

挂机、窗机的测量布置如下(直接放电):

柜机、除湿机、移动空调、所有室外机供电的空调的测量布置如下(直接放电)(下图为带绝缘支撑,不带绝缘支撑的需加高为100mm的绝缘支撑):

挂机、窗机的测量布置如下(间接放电):

——水平耦合板放电(HCP):

挂机、窗机的测量布置如下(间接放电): ——垂直耦合板放电(VCP ):

参考接地板

绝缘支撑高绝缘支撑高

柜机、除湿机、移动空调、所有室外机供电的空调的测量布置如下(间接放电):

——垂直耦合板放电(VCP )(下图为带绝缘支撑,不带绝缘支撑的需加高为100mm 的绝缘支撑):

6.3 放电方式及操作要求

6.4 空调器运行模式

制热:设定温度为最高,强风,风门叶片为自动,尽量让所有的电子元器件运行。

制冷:设定温度为最低,强风,风门叶片为自动,尽量让所有的电子元器件运行。

6.5 实验点的选择、实验点所选择的放电方式

静电放电仅施加于正常使用空调器时可能接触的点和表面,这些点和表面是:

6.6 实验程序(见附录B)

6.6.1 选择干扰方式,检查测试仪器、空调器的连接是否正确,确认正确后打开电源开关,选择制冷或制热模式开机运行。

6.6.2 然后选择好电极头,确认静电枪的正负极性和接地是否正确。

6.6.3 确定好被测空调器的所有试验点,分类归属----先进行接触放电,然后进行空气放电,最后进行间接放电。

6.6.4 选择测试程序,与静电枪的正负极性相对应,进行测试。

6.6.5 观察试验现象,作好试验纪录。

7 检验规则(见附录A)

试验的结果按GB4343.2-1999规定的性能判据A进行判定,简叙如下:

性能判据A:在测试过程中器具应按预期连续运行。当器具按预期使用时,其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不允许低于制造商规定的性能水平(或可允许的性能丧失)。如果制造商未规定最低的性能水平或可容许的性能丧失,则可从产品的说明书、文件及用户按预期使用时对器具的合理期望中推断。

要求:闪烁频率——不能大于放电频率;显示屏污点——应在2秒内消失;空气放电——正负极性转换时,不允许出现复位、死机的现象。

性能判据B:试验后器具应按预期继续运行。当器具按预期使用时,其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不允许低于制造商规定的性能水平(或可容许的性能丧失)。在试验过程中,性能下降是允许的,但不允许实际运行状态或存贮数据有所改变。如果制造商未规定最低的性能水平或可容许的性能丧失,则可以从产品说明书、文件及用户按预期使用时对器具的合理期望中推断。

性能判据C:允许出现暂时的功能丧失,只要这种功能可以自行恢复,或者是通过操作控制器或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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