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庆期间宰客事件屡被曝光
公共管理案例-青岛天价虾
公共管理学案例青岛“天价虾”事件背后的思考姓名:冯黎莺学号:2015170998班级:国税月度集中班一、案例介绍:10月4日,来自四川的肖先生一家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被宰,点菜时就问清楚的38元一份的虾在结算时被算成38元一只。
与店主商讨无效后,肖先生便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来到店里,告知这事情他们管不了,因为属于价格纠纷,不是他们的执法范围,建议找物价局。
肖先生于是拨打物价局电话,物价局值班人员说太晚了,而且是放假期间,让他们还是找警察协调解决。
此后110民警离开,店家老板坚持一分钱不能少并进行威胁恐吓。
折腾到5日凌晨,第二次报警后,双方被带到辖区派出所。
民警出面协调,多次告诉肖先生此事不归他们管,民警对价格纠纷没有执法权。
民警最后协调,让肖先生先把钱付给店家,第二天再去物价部门反映处理。
10月5日,肖先生的女儿将此事件曝光于网络,引起全民关注。
全民讨伐青岛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10月6日上午,青岛市物价局官微通报称,该烧烤店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
10月6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已于昨日下午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九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
告知书已送达该店。
二、案例分析:一只大虾毁了青岛这座城,更毁了山东省旅游系统数亿元砸出来的“好客山东”的品牌。
(一)消费者为什么会遭遇天价虾事件?天价虾引爆的宰客风席卷全国,消费者们纷纷爆出自己遭遇的宰客事迹:每逢节假日,昔日廉价的菜品摇身一变成天价消费品,临时换菜单,报价含糊不清,威胁顾客买单等手段防不胜防,无良商家偷着乐,被宰顾客有苦难言。
为什么在法治的市场经济时代还会有如此强盗行径?1.节假日经济成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游客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由于信息障碍等因素,经常会遭遇宰客现象。
2018武汉市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A类)
解析:闫沛含2018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应用能力试卷(A类)【背景材料】材料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从旅游短缺型国家到旅游大国的历史性跨越。
旅游业全面融入国家战略体系,走向国民经济建设的前沿,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2017年,我国人均出游已达3.7万次。
在出境游方面,2017年出境旅游市场为1.29亿人次。
中国已持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全球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
到2020年,旅游市场总规模达到了67亿人次,旅游投资总额2万亿元,旅游业总收入达到了2万亿元,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达到12%以上。
有关旅游的各项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依法治旅、依法促旅加快推进,形成了以旅游法为核心、政策法规和地方条例为支撑的法律政策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10月1日公布实施,建立了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等文件、各地相继出台了旅游条例等法规制度。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中国旅游环境治理问题依然很多。
那些风景优美的旅游胜地,它的口碑是否能和颜值相匹配,想必游人未去时多多少少都会存疑。
有“彩云之南”美誉的云南,发生了轰动全国的丽江旅游被当地人故意毁容事件,在一家旅游购物商店,游客享受到“一对一”服务,即人盯人,游客购物达不到一定金额,不能走出店门。
事实上,除云南外,近年来全国各地披露的旅游欺诈和投诉并不少见,强制购物、导游骂人等事件常在新闻中被曝光。
从青岛天价大虾到三亚买石斑鱼商家“吃秤”四两,再西安、安徽山寨“兵马俑”,不禁让人疑问旅游业到底怎么了?材料22017年,为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国家旅游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持续开展了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掀起了一场“延续时间最长、动员力量最广、监督力度最大、处罚企业最多、各方反响最好”的旅游市场整治风暴。
政治试卷
高二政治试卷(考试时间75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本部分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1.货币的本质是A.价值尺度B.商品C.一般等价物D.流通手段2.2015年 10月 12日,1欧元兑换7.2109元人民币,而在2015 年11月12日,1欧元则兑换6.8280元人民币,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一变化A.有利于吸引欧元区国家对华投资B.有利于我国进口欧元区国家商品C.不利于我国公民赴欧元区国家旅游D.不利于欧元区国家扩大对华出口3.生产同一商品的不同厂家,有的赚钱有的亏本。
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决定该商品价值量的是A.各厂家的生产效率B.商品的供求关系C.社会必要劳动时间D.厂家的个别劳动时间4.从《经济生活》角度看,图1漫画《蚁贪》启示我们A.金钱是腐败的渊源B.对于金钱,要取之有道C.对于金钱,要用之有益D.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5.2015年9月13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这是因为国有经济A.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B.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C.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D.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6.安全性和收益率都较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是A.国债B.股票C.商业保险D.活期储蓄7.下列措施中有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是A.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B.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C.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D.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8.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
这体现税收具有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自觉性9.2015年国庆节期间,青岛发生“天价虾”宰客事件。
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A.自发性B.盲目性C.滞后性D.无序性10.2015年12月18--21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
青岛大虾事件及评论
青岛大虾事件及评论事件:2015年10月4日,肖先生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
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两级物价部门赶到位于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进行调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
鉴于此,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青岛市7日对“天价虾”事件相关部门人员作出处分决定,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青岛市同时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评论:最近,“天价虾”事件让青岛“火”了一把。
当然,这把“火”烧到了青岛这座城市的“眉毛”,此事件不仅给青岛的城市形象摸了黑,还让热情好客的山东人民背了黑锅。
此前也有人抛出过这样的问题,国庆节就是“国庆劫”,商家逢节或多或少都要捞一笔,“宰客”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了。
早在2012年春节,“三亚宰客门”事件就引发了社会强烈的反响,时隔3年时间,三亚“宰客”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除,此次青岛“天价虾”事件又再次发酵,让民众那段想封存的记忆再次被唤起,在触动民众敏感神经的同时,也痛痛戳中了经营者与政府的软肋。
赚钱本是商人之本性,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商之人理应把诚信与道德作为立身之本。
时代在不断发展与进步,但商人不该为图个钵满盆盈,就把道德丢的一塌糊涂。
青岛店家既然把“善德”二字高高挂起,那么也应多多积善行德,不仅把“善德”挂在嘴边、刻入牌匾,还应言行一致,把道德落实到行动上。
纵观事情的来龙去脉,商家肯定是有错在先,但有关执法部门却错上加错。
人教2011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遵守社会规则 第四课 社会生活讲道德 诚实守信》_7
设计课堂练习, 2015年国庆期间,游客朱先生和肖先生曝光了青岛市某烧烤店有宰客行为,服务员一开始声称大虾是38元一份,但店老板后来声称是“38元一只”一盘虾结算下来要1500多元。
事件曝光后,青岛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问责“天价虾”涉事部门。
(1)、你想对该烧烤店的老板说些什么?
这个案例的选择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案例,不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产生主动探究的欲望,教师提出的问题,引导学生探究讨论,在探究讨论中能让学生理解到不诚信会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后果,从而增强说服力,感染力。
活动3:小小辩论赛(这个环节也为过渡环节)
通过上面的案例很多同学都认为做诚信的人就应该说实话,但生活是复杂的。对于实话实说现在有两种观点。
学生看过案例后,思考以上三个问题,小组讨论。
教师展示案例:当一位身患绝症的病人,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但她还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不治之症。接诊的医生说:“你的病并不严重,只要有信心就一定能治好。”引导学生思考
学生思考讨论从而得出结论:在特定的交往情境中,如面对绝症病人,有时候我们需要隐瞒事情的真相,说些“善意的谎言”,不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恰恰出于维护对方的利益,从根本上说,这并不违背诚实的道德。
学生在总结中思考提炼升华。
经过此次活动,各抒己见展开辩论赛,通过讨论使学生对两种观点有了感性理解,并能引发他们的好奇心:什么情况下实话不一定实说,开阔学生的思维,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水平,增强学生的思辨水平,加深了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
小组讨论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活跃了课堂气氛,能够使学生在讨论中明理践行。
教师展示问题
学生思考,得出结论,教师适时点评。(1)坚持诚实,才能赢得信任;为人诚信是立业之本。
青岛大虾案例分析
青岛大虾案例分析【篇一:青岛大虾案例分析】点击标题下方蓝色字体“首席法务”,关注中国最专业的法务资讯平台!首席法务致力于提供高端法律阅读+实用法律干货+便民法务工具。
今年国庆节,一盘天价虾让青岛又上头条了!有南京游客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在微博上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消费,共计2175元。
店家表示该店大虾是活的海捕大虾,营养价值很高,38元一只已经很便宜。
协商不成店家威胁游客,后报警后经派出所方面出面协调,给了店家2000元后离开。
肿么样?肿么样?掌柜的是不是霸气侧露!!在这一刻掌柜如叶良辰附体:你们的行为实在欺人太甚,敢吃霸王餐,你们若是感觉有实力跟我玩,良辰不介意奉陪到底。
良辰最喜欢对那些自认为是土豪的人出手,你们只需要记住,这里是青岛,我叫海捕虾,每只三十八。
派出所?工商局?物价局?都一边玩儿去!劳资卖的是38一只的人工养殖海捕虾!全场都38,买啥都38,拿啥都38!38你买不了吃亏,38你买不了上当!真正的物有所值,真正的物超所值!拿啥啥便宜,买啥啥不贵!!言归正传,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次事件中的法律问题吧!1饭店菜单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一般把饭店向食客递上价目表视为要约邀请,是等待食客点菜发出要约,发出要约的同时就确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了,没有特别说明的,根据交易习惯一般都认为是1份,饭店同意就是承诺。
但是我们注意到,该饭店的价目表上最后一栏有一句“以上海鲜按个计价”。
青岛大虾宰客事件法律分析
青岛大虾宰客事件法律分析今年国庆节期间一位游客在青岛遭遇宰客事件引起了全国热议,一时间舆论纷纷指责不良商家的黑心和政府部门的不作为,青岛的旅游城市形象也大打折扣,事件过后青岛各部门开始大力整顿。
通过对这一事件过程的的具体了解,我也结合法律知识对其进行法律分析。
首先从商家角度分析:(1)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因此店家向顾客递出菜单可视为要约邀请,顾客点菜可视为要约,但是在本事件中该游客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
合同法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对原要约的新要约“。
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所以商家与顾客之间确定的合同实际是以顾客为标准的新的要约,但是最后商家坚持按个收费构成违约。
(2)基围虾并不是商家菜单的“海捕大虾”构成了虚假宣传。
(3)顾客点餐时说38元一份,结账变成38元一只,构成欺诈。
(4)商家在顾客拒绝支付时手持木棍试图使用暴力强迫交钱构成强买强卖、敲诈勒索。
(5)《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可以在政府指导所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但不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很明显该商家不仅是价格而且包括经营方式都违反了价格法。
从政府部门角度分析:公安机关有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本案中,公安机关有权有责对当事店家的“强卖商品”行为实施治安处罚,如果查实店家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且情节严重的,那就有可能进入刑事追诉程序了。
即使公安机关受限于法律专业能力,一时无法识别“隐蔽的不合意”和法律上不那么明显的“强卖商品”行为,而它确实认为这是双方的民事纠纷,那么至少也应该能够认识到,商家无权以己方主张为由索要争议价款,更无权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乃至暴力威胁手段加以索要,而只能获取顾客身份信息,就有争议的部分价款,另行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青岛大虾38元一个 英语怎么说
fined it 90,000 yuan, and the local official in charge of market regulation has been suspended from duty.
公众对“天价大虾”事件的强烈谴责促使中国消费者协会敦促监管者齐心协力打击旅游宰客问题。
事件发生后,青岛市政府下达了吊销该餐厅营业执照,
并罚款9万元的处罚,该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
国庆节期间,有网友爆料称,
在青岛吃饭时遇到宰客店家,
“大虾”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
青岛“天价大虾”一时引起各方关注。
我们来看一段相关的英文报道
Public outcry over the p the China Consumers' Association (CCA) to tell regulators to pull together to fight tourist rip-offs.
青岛大虾案的分析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2012年12月13日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 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 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 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 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 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 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 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负责人,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 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食品药品处罚程序与文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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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青岛大虾”事件
2015年10月
青岛大虾案的分析
基本事实 2015年10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 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 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 一盘虾要价1520余元。 消费者举报公安、物价管理等部门未果,在受到威胁之后, 交钱而返。 2015年10月6日青岛物价管理部门向经营者下发《行政处罚 告知书》 ,以涉嫌欺诈为由,罚款9万元。该告知书于6日下午送 达该店。 根据报道此前业主已经逃走。同日,市北区市场局主要 负责人被停止检查。该区旅游局、物价局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10月7日青岛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公安局 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 10月9日下午,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一工作人员就物价局未 及时积极处理“天价虾事件”,以及对他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 示真诚的道歉。她告知肖先生:4日当天收的餐费将全额退还, 请他提供一个个人的银行卡号,会尽快把钱打到他的卡上。 “电话里我说,不需要800元全退,只把多的钱退给我就行了。 我吃了那顿饭,该付的钱要付。肖先生说,得到道歉很欣慰。 10月9日青岛市政府就此问题专门召开会议。
天价虾事件
2015年10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
青岛“天价虾”事件:罚款9万相关责任人被处分2015年10月6日,备受关注的青岛乐陵路92号“善德”天价虾烧烤店已关闭,物价局与市场监督局的处罚告知书贴门上,涉嫌价格欺诈罚款9万。
店铺门上贴有“仓库重地,闲人免进”的纸牌,店内店外一片凌乱,市民纷纷围观有关部门的处罚通知书。
摄影李倩中国网图片库新华网青岛10月7日(记者苏万明)针对“天价虾”事件,青岛市7日作出决定,对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青岛市同时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事件发生后,青岛市下达了对该店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并对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一长假期间,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成烧烤店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
青岛市提出,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
同时,青岛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拉网式市场秩序检查和整治,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7日,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还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旅游经营者严格贯彻实施行业法律法规。
青岛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7日发布《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对善德成烧烤店“恶意宰客行为”严厉谴责,表示将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0532-85725315,方便消费者和游客对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
老徐时评:“青岛大虾”事件的反思!
老徐时评:“青岛大虾”事件的反思!在百度上输入“青岛”俩字,率先蹦出的是“青岛大虾”。
青岛大虾本来是这座美丽海滨城市的名片,如今却把它给毁了,成了“明骗”的代名词。
互联网上铺天盖地都是关于青岛大虾的段子。
一个事件,一旦进入段子横飞的阶段,那么表明事态已呈病毒式扩散了。
昨晚,我参加完一个在青岛搞的活动后回到北京,不少朋友发私信关切地询问我是否挨了宰,由此可见这件事已经弄得家喻户晓。
而我的一个朋友国庆期间全家正好在青岛度假,也遇到了同类载客事件,只不过每只大虾收了16元,搞得全家人度假的好心情一下子全没了。
个别不法商贩的宰客行为,演变为为公众对政府社会管理、行政履职、服务百姓能力的大范围质疑,确实值得有关部门反思。
事件曝光后,青岛有关方面的应对还是蛮快的,涉事店家被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相关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被停职检查。
与此同时,就在青岛“天价大虾”曝光的同时,从香港也传出一则关于宰客的新闻。
香港一些药房使用误导手法宰客,令顾客认为所购商品是以斤计算,但实际上却是以两或钱计算,有8男1女共9名药房职员因此被捕。
同样是混淆计价单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相比之下,我们的处罚未免有些隔靴搔痒,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这恐怕是欺诈宰客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
其实,个别的宰客现象不可怕,可怕的是执法部门对此熟视无睹甚至暗中纵容。
这次青岛大虾事件,出警的民警面对这种明目张胆的欺诈行为,确实存在处置不力、执法不作为的嫌疑。
而物价部门节日无法处理的答复,更令人匪夷所思。
38元一只的青岛大虾,轻而易举把多年来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青岛形象给毁掉了。
难怪有媒体评论说:维护一个良好形象,千难万难;而破坏掉它,一件糟心事儿就足够了。
当触及大众痛点的事件进入传播的链式反应阶段,事后的任何弥补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坏的影响已经很难挽回。
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天价大虾”会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糊在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的脸上,揭都揭不下来。
旅游业的“宰客”现象
基于公共关系领域的“宰客”现象分析魏昕超(青岛滨海学院商学院山东青岛 266555)摘要: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管理工作不够完善,使得旅游“宰客”现象越来越严重,如何应对这个问题及解决显得格外重要.关键词:公共关系宰客现象解决方案一、层出不穷、屡见不鲜的宰客现象第一,三亚曝光的宰客现象。
春节刚过,一网名为罗迪的网友在其微博中曝其朋友在三亚吃海鲜被宰的遭遇:“一家三口在三亚吃海鲜,三个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该微博迅速引起众多网友和各家媒体的关注。
仅仅两天转发此微博的人数达到4万,逾万人发表评论,不少网友也纷纷晒出了自己在三亚被宰的账单,如一网友更曝出了春节期间其一行8人在三亚一海鲜排档用餐,点了7道海鲜菜,消费总金额竟达9746元的天价菜单……以至于有网友称国际旅游岛已成了“宰客岛"。
第二,香港导游的宰客行为.10月19日,香港发生一起内地客被导游团导游及“不明人士”围殴的事件,起因是一名内地客逛珠宝店因“嫌贵不买”起争执,随后遭神秘男子拖出店围殴,最终不治身亡.大公网记者今日从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获悉,男子证实死亡。
案件已交由九龙城区重案组跟进调查,四人被捕,案件改列误杀案。
最后,说一下我们的青岛大虾.今年国庆长假,让网友最为愤怒的一条新闻,当属有游客在海滨城市青岛就餐时遭遇天价虾.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被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店家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是38元一只.”二、这些现象不断出现的原因(一)游客被“宰”时多选择沉默,使商家“宰客”屡屡得手游客与本地常客不同,其消费往往是随机的,而且多是一次性的。
因此商家没有用美味、价廉和周到的服务吸引游客的动力,而且一般也不会因名誉受损而影响其以后的生意.所以,全国各旅游景点的商家在不同程度的“宰客”应该是一个普遍现象。
即便这位三亚游客曝出被宰事实,也仍未与商家理论或举报、投诉。
2012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写作模拟试题三
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满分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纸!给定资料资料1旅游市场秩序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主要问题,也是旅游部门长期以来的工作重点。
2009年1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要求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特别提出“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的具体要求。
这既是对旅游业发展提出的一个阶段性目标,也进一步深化了旅游“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意见》出台两年多来,为实现“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目标,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转变工作方式、创新管理手段、强化服务职能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以《意见》的出台为标志,我国旅游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质量问题成为关系发展的最重要因素,质量工作成为旅游工作的中心和重点。
2011年全国游客满意度为82.36%,旅游行业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
2012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国假日办受理的投诉电话同比下降了33%,说明两年来旅游市场标本兼治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但是,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期,旅游市场出现不协调、不一致乃至发生矛盾、纠纷的情况非常普遍,而旅游生产经营和服务又具有非常强的综合性和依托性,旅游消费是发展型、享受型消费,游客要求和期望值高,大部分游客旅游经历有限,旅游理论知识的宣传普及也需要一个过程。
企业失信案例
企业失信案例【篇一:企业失信案例】价格欺诈——“天价大虾”吓死人今年国庆长假期间,“青岛大虾”成为最热搜的名词之一,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某烧烤店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
案例:2015年10月4日,肖先生在青岛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用餐。
饭前,他曾仔细询问过老板大虾是38元一份而不是一只,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38元一只。
报警后,民警说不负责此事。
民警离开后,店老板坚持让客人付款,甚至用棍子恐吓,并打110称“有人吃了霸王餐,不给钱想跑”。
经过民警协商,肖先生付给了烧烤店老板餐费,之后才得以脱身离开。
质检造假——大众“尾气门”自9月中旬大众汽车被查出安装非法软件调控车辆尾气排放,导致实际排放量超标的车辆流入市场后,中国市场也未能幸免。
10月12日,中国质检总局就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的报告向市场发布风险警示通告,并敦促大众汽车(中国)尽快整改。
案例:2015年9月26日晚间,大众(中国)发布声明,经查发现由大众汽车集团(中国)进口、搭载了ea189型四缸柴油发动机的1946辆大众进口tiguan汽车,有可能受到尾气排放造假事件的影响。
12月12日,德国汽车制造商大众集团宣布召回中国市场中受尾气排放测试丑闻影响的近2000辆柴油车。
业绩造假——2015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评选为了营造净化市场环境的舆论氛围,自11月14日起,由大众证券报、财信网举办的第五届(2015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评选活动,根据征集读者投选结果并征求专家意见后,共有30家上市公司入围候选名单。
案例:2015年2月3日,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4年业绩预告,预计2014年净利润约2602万元至4133万元。
但2月28日,公司发布业绩快报,将业绩大幅向下修正为净利润约92.15万元。
两个多月后的4月22日,公司最终披露2014年年报,确认净利润为亏损2203.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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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最新作文素材1、请给坚守岗位的亲们点个赞导语:多一些自我约束,少一点任性妄为,这些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人们就能少一份负担,早一些下班回家去陪伴亲人。
国庆长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段难得的放松身心、走亲访友、外出旅行的好日子。
不过,也有一些人无法享受假期的愉悦,为了其他人能过个舒心、快乐的长假,他们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
比如,每当节假日期间,交通系统都会异常繁忙,尤其是铁路部门。
为了确保运输安全,维护良好秩序,铁路部门在维持原有车次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还要加开临时客车和动车组,铁路干部职工不仅很难享受假期生活,可能还会比平时更加劳累。
与之情况类似的还有基层民警。
一到节日假期,旅游景点和购物场所客流、人流量增多,发生盗窃、踩踏等犯罪和意外情况的风险加大。
警方只有增派人手,加强巡逻,尽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此外,还有环卫工人,他们用辛勤的汗水维护着干净、整洁的节日环境;气象工作者,他们坚守一线,给各地游客提供周到、细致的旅游气象服务,等等。
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现代社会的便利生活,离不开他们的执着坚守和默默付出。
没有他们,别说舒舒服服过节,恐怕连正常的工作生活都维持不下去。
在社交媒体上,我们看到喜欢的、感动的人和事,会毫不犹豫地点赞、支持。
那么,对于身边这些可敬可爱的美好生活“护航者”,我们能否也由衷地给他们“点个赞”呢?如果这种敬意是发自内心的,我们也不必刻意去微信、微博上去搜索相关的话题、帖子、公众号,在下面疯狂点赞、留言以显示我们情感的真挚。
正所谓“行胜于言”,真诚不需要太多矫揉造作。
我们只需要在享受长假的时候,尽量理解、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
比如,在景区游玩的时候,自觉排队,礼让老人和孩子,不乱扔垃圾;旅行途中,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管人员的安排和引导等等。
多一些自我约束,少一点任性妄为,这些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人们就能少一份负担,早一些下班回家去陪伴亲人。
这便是对他们最真诚地“点赞”。
屠呦呦获诺奖带来的几点启示
一盘大虾何以“重创”青岛社交网络无孔不入,消费者维权方式的“互联网+”进化,让处于“石器时代”的野蛮商家和基层治理败下阵来。
商家以及监管部门都要明白,过去常常说的“人在做,天在看”仅仅是一种道德自律,而现在的“人在做,手机在看”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监督。
据报道,10月5日,有网友报料称,自己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遇到宰客,结账时被告知大虾38元一只,一盘虾要一千多元。
肖先生随即进行投诉,但当地警方称“我们管不了”,物价局则要“等明天处理”。
最新消息说,物价部门已对涉案烧烤店罚款9万元,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
一盘普通的虾按只卖,而且卖出天价,此等宰客手段简直可用疯狂来形容。
“天价大虾”事件曝光后,网络上又爆出青岛“天价蟹”事件,还有记者在青岛打出租中途遭倒卖,其间遭领队恐吓威胁。
一时间,青岛各种负面新闻云集,青岛旅游和城市形象遭受“重创”,“好客山东”亦受连累。
事实上,在节假日期间,一些旅游城市宰客成风,公众已见怪不怪。
针对许多旅游城市,网络都充斥着各种关于宰客的吐槽,以及投诉无门的愤懑,与之相伴的,则是五花八门的防宰防骗攻略。
这些游客辛酸经验的背后,是一些城市旅游经济的畸形繁荣。
可这些网络负面信息,很少引起当地部门的关注,在一些旅游城市里,本地商家和政府官员似乎仍然生活在蛮荒时代,既看不到网络上的投诉,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被曝光在网络上。
即便一些宰客行为偶尔引起公愤,如此前的三亚宰客事件,但事后也不过是来一阵运动式的整治应付一下。
事实上,一些基层行政部门的麻木、无能才是宰客问题的根源所在。
这一点,从“天价大虾”事件中不难看出,被宰的肖先生满怀希望向相关部门求助,但所获得的,不过是一次次屈辱,那位烧烤店老板甚至敢主动报警,在警察面前依然张狂,可见他如此处理被宰游客投诉已是轻车熟路。
就在青岛“天价大虾”曝光的同时,从香港也传出一则关于宰客的新闻——香港一些药房使用误导手法宰客,令顾客认为所购商品是以斤计算,但实际上却是以两或钱计算,有8男1女共9名药房职员因此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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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庆期间宰客事件屡被曝光,节后市长出拳整治2015年10月09日来源:青岛新闻网
原标题:张新起: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青岛新闻网10月9日讯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起主持召开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他强调,要依法全面治理服务业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服务环境。
会上,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和市北区汇报了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
张新起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服务业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从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旅游金融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度出发,下决心抓好依法全面治理服务业市场秩序工作。
要对标上海等先进城市,推进服务行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整合,建立扁平化的高效管理服务机制,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各方快速联动,推动城市治理能力的同步提升。
要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增强街办等及时发现、传导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要建立行政主官负责制基础上的分级负责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全面治理服务业市场秩序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资源,
集中力量,高效推进。
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影响服务业市场秩序和环境的突出问题,迅速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切实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服务环境、消费环境。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张新起强调,开展服务业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紧抓热点问题的解决,又要抓紧完善体制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尽快使青岛的服务业市场秩序和环境有一个大的提升。
先前报道:青岛工商调查“大排档天价虾”
在菜单底部标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
朱先生的结账单上“蒜蓉大虾”共计1520元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在微博上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
“青岛大排档天价大虾事件”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热议。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当事人南京游客朱先生和四川游客肖先生,他们还原了事件经过。
青岛大排档一盘虾卖1500余元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据爆料网友肖先生昨日称,10月4日到达青岛后,他们选择了“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
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另一位有相同遭遇的朱先生向北青报记者提供的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共计2175元。
此外,网友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善德活海鲜烧烤”的价目单,该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旁边没有标明计价方式是按“一个”还是“一份”,但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
店家:“38元一只”很便宜
北青报记者按照朱先生给的信息找到了“善德烧烤”的预订电话,店家表示,该店大虾是海捕大虾,且是活的大虾,营养价值很高,38元一只已经很便宜,并称,“一只大虾300多的也有,一般人吃不起。
针对两名游客称,在纠纷过程曾遭到店家威胁一事询问店家时,对方却已经挂断电话。
当记者再次拨打电话时,已经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青岛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昨天,青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告诉北青报记者,该事已经引起青岛物价和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青岛市工商局已安排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去现场调查,将会视具体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
理。
此外,石主任称,为了改变这种屡禁不止的宰客行为,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
此外,青岛工商局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以便市民和到青岛旅游的游人随时查询。
(来源:北京青年报文/见习记者孟亚旭供图/王先生)
“天价大虾”事件:青岛三部门发文致歉消费者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就日前青岛一烧烤店兜售天价虾一事,今日(10月7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物价局、区旅游局联合发文致歉,称烧烤店的宰客行为涉嫌价格欺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反映出三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对相关消费者,我们深表歉意!”
通报称,天价虾事件发生后,区物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涉嫌违法的善德成烧烤店进行了现场检查,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同时,三部门就工作监管及问题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疏漏,特别是部门衔接、职责履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通报还称,现三部门已迅速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对坑害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真诚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