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儒家的正义观
对儒家文化的批判性思维,儒学的正义观
儒学的正义观陆洋医学1002儒学中强调修身,强调人的德性,我想,人们对于儒学中的仁义礼乐都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在此我也不去赘述,我要探讨的是儒学中的正义观。
正义观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义和利的关系。
儒学说无利则无所谓义,主张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当利益。
而什么是正当利义,其细节是非常模糊的。
我认为这起源于孟子与告子的一场“义内”与“义外”的辩论。
即义是出于人的本性还是外部的约束,也就是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
之后儒家的主流派选择了性善论,以此作为儒家理论的人性基础。
既然人性是善的,那么自然而然地就不需要太明确的规定,大家心照不宣就行了。
西方的正义观较早地与法律相结合,而中国的正义观,则更多地影响着人们的德性。
西方的许多哲人都曾经探索过什么是正义,得到的都是很明确的答案。
以柏拉图为例,他最终的结论是“尽本分职责而不干涉他人便是正义。
”这样的结论看似过于绝对,却是苦心孤诣地想要获得一个简单而没有破绽的答案。
这个答案反映了西方追求真理的,开放的,拒绝约束的思维和生活模式。
而儒学的正义观是中庸的。
这种中庸是因为儒学认为万物只要处在一种适度的状态中,便能完美地发展下去。
儒学的正义观追求的是稳定,适合一个没有激烈竞争的平衡的封闭的农业化的社会,它不期望社会关系的快速变化,不愿任何的外来和内部因素会打破这种看似“完美”的平衡。
所以,儒家的正义观是具有很强的限制性的,它不允许突破和矛盾的存在。
大到国家管理,小到家庭关系,都被条条框框限制死了。
这的确是一种稳定的发展方式,但这绝不是最好的方式。
儒家的大前提错了,如果没有突破平衡与平衡再次建立的过程,社会的进步将是极其缓慢的。
关心时事的人都会深刻地感受到当今社会的失范。
小到青年人人生的追求的偏颇,大到企业甚至国家的监管不力,使行业潜规则猖獗,漏洞百出,导致严重的后果。
这就说明,不管人性本恶还是本善,德性的规范并不能阻止人类的罪恶越滚越大,这就需要制度的规范。
制度规范,在儒家的话语当中,就是礼。
儒家经典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
儒家经典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儒家经典中选取几个核心概念,探讨其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并对其现实意义进行思考。
仁爱与公平《论语》是儒家经典之一,其中包含了大量孔子的言行。
在《论语》中,孔子多次强调了仁爱的重要性,他认为仁爱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
仁爱强调香港小姐教育网站,在人际关系中要尊重他人的尊严和权益,要关心他人的利益,要帮助他人解决问题,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孔子在《论语·八佾》中说道:“子曰:“道听而涂说,德之弃也。
”这句话意味着要把握住正确的道德准则,不能随意受别人的意见影响。
孔子强调了人们要通过自己的判断和选择,而不是盲从从众。
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只有每个人都能够独立地思考和行动,才能保障社会环境的公正和稳定。
诚信与公正《中庸》是另一个儒家经典,它以“中庸之道”为核心思想。
其中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是:“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
”这句话强调了中庸之道的重要性,中庸之道就是保持平衡、遵守正义的道德准则。
只有当人们能够遵循中庸之道,注重个人诚信和公正,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诚信是儒家思想中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它强调了一个人应该恪守承诺,言行一致。
诚信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只有在信任的基础上,人们才能进行公正的交往和合作。
而公正则是诚信的基础,公正要求在权力分配、资源分配等方面遵循公平的原则,对每个人平等对待,给予每个人公正的机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教育与公平儒家思想非常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儒家经典中关于教育的思考更是丰富而深刻。
儒家认为,通过优质的教育来提升人的素质和能力,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途径。
儒家注重家庭教育,强调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在《论语·为政》中,孔子谈到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他认为父母应该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教导他们善良、诚实、勤劳等美德。
儒家利义观
儒家利义观
所谓“义利观”是指人们如何对待伦理道德和物质利益关系问题的观点。
这里的“义”主要包含两方面的意思:
一是“正义”,即指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指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标准;
二是“义气”,即主持公道,同情他人的正义行动或甘于替他人承担风险和牺牲的气概。
这里的“利”指物质利益和功利,它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
义利观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因传统儒家有其固有的阶级局限性,所以其思想也会带有一定的阶级色彩。
在当代社会中,义利观常表现于商业中的重义轻利和重利轻义现象。
良好的义利观,通常以重义轻利为基础,为社会普遍群众创造价值,汲取较少的物质财富;而歪曲的义利观,具体表现为拜金主义,甚至忽视道德,践踏诚信等。
在中国传统美德中,正确的义利观占有很高的地位,是中国古代人民所推崇的做人经商的终极追求。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儒家义利观是指儒家思想家们关于义与利的基本观念,用一句话来说,它就是强调“义”而重视“利”。
儒家从《论语》观念中发展出一套“义利观”,认为首要的是要关注义的道德规范,而不应仅仅为了追求私利而造成损害。
其中,最重要的几个概念还有仁、义、智、忠、信等,它们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儒家义利观。
从思想上来讲,儒家义利观体现了儒家“仁者无敌”的思想,也就是说,真正有“仁”者,就不受任何形式的胁迫和迫害,他将坚决依照道德规范行事,履行公共责任,他会放弃自身利益而去为社会公平正义而贡献力量。
而借助伦理规范的制约,儒家更注重以“利”来显示“义”,从而衡量一个人的品行。
正是由于配合“仁”(“义”),才使这个“义”更能实现,而不会随意流失。
从实践上来说,儒家义利观在生活中影响着大多数人的情感选择和行为行为,而这种习惯可以回溯到秦朝的节制诸侯的礼仪制度以及管理国家的观点上。
例如,曾经流传过一些儒家思想家们的“大德小利”和“小利大怨”的言语,他们运用他们的道德情操,来表明大多数人的情感倾向,而变成他们一块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意义体现在许多方面,即从Government.For example, the government should implement sound policies which serve the interest of the public, rather than its self-interest, in order to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In addition, safeguarding public interest should be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being kept in mind when making any decision.In terms of corruption and scandals, either in businesses or public offices, those officials or business related personnel should be punished and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their wrongdoings. Such action could only be made possible when the government has clear and sound policies to prevent such situation from arising.儒家义利观在当今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儒家对追求实现义之情操的追求,以及如何以实现义来追求利,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谈孔子的义利观
谈孔子的义利观孔子是中国古代的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和政治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他的思想体系包括政治、伦理、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其中义利观是他重要的思想核心之一。
孔子的义利观强调以“义”为主导,而将“利”放在次要的位置。
他认为人的行为应该以道义准则为标准,而不是单纯追求个人的私利。
他认为一个人应该放弃自私的欲望,追求道德的完善和正直的品德。
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意思是,君子能够和别人互相交流和学习,而小人只会追求自己的私利,不与他人和谐相处。
孔子的义利观体现了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即“仁”。
仁是孔子对于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基本要求。
他认为一个人应该以仁为本,在对待他人时要有爱心、善良、宽容和理解。
他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强调了要以同情心对待他人,不要做自己不愿意被别人对待的事情。
这就是孔子用“辩”的方式强调的相互人道关系的核心至善命题。
孔子不否认个人的利益追求,但他认为个人的利益应该建立在正确的道德基础之上。
他认为个人的追求应该符合道义的要求,才能最终实现真正的利益。
他强调,一个人应该以仁义为基础,追求个人的利益,而这种利益应该是符合道义的,有益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对于社会的利益,孔子也提出了一些观点。
他认为,政治家和统治者应该追求社会的利益和公共利益,而不是自己的私利。
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意思是,一个政治家应该关心民众的利益,而不是追求个人的荣华富贵。
他的政治哲学强调,一个国家的繁荣和富强是建立在公正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的。
孔子的义利观体现了他对于人际关系、社会秩序和道德行为的看法。
他认为人应该以道义为准则,放弃自私的欲望,追求道德的完善和正直的品德。
他主张以仁为本,关心他人的利益,并通过追求个人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
他的义利观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和今天的社会伦理观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
关于儒家义利观的哲学思考儒家义利观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之一。
它认为,人类社会的目的在于实现“天下大同”,即实现社会和谐与秩序,使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幸福。
在此过程中,义与利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
义是指道德规范和正确的行为方式。
在儒家思想中,义是最高的价值观念,人应该遵循的原则。
义理的规范需要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差异,对于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都有很大的意义。
儒家认为,人类应该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家庭中的和谐,社会中的和平与公正,以及国家的安定和繁荣。
这些都是通过遵循义理规范而达到的。
利是指各种物质和经济方面的利益。
儒家并不认为这些利益应该优于义义理。
然而,人们必须看到物质利益和道德价值之间的联系,以便发挥人类的最大潜能,并促进全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因此,儒家义利观认为,义与利之间必须达到平衡。
如果只是追求个人利益而不顾及社会价值,那么社会将会发生混乱,而个人也会失去幸福感。
因此,儒家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并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社会的繁荣和和谐做出贡献。
儒家义利观的核心是“仁爱”。
仁是指对他人的关爱和包容。
仁的本质是要建立好的人际关系。
仁心:儒家理论强调关注他人,结合人文主义情怀,体现了人道关怀的精神,体现出《大学》中提到的“一人之心,道之所同;群心之心,道之所殊”即“立心明道”。
在儒家文化中,人是宇宙的本位,同时也是世界的中心。
因此,要关注人的价值和尊严,并遵循伦理道德准则,以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
义与利的平衡不仅体现在个人层面上,也涉及到社会、国家和世界层面。
社会和国家需要一个公平、和谐、和平和繁荣的环境,以促进个人发展和人类长远利益的实现。
这需要政府制定出适当的政策和规划,以确保公众的福利和经济增长。
最后,在儒家义利观的体系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儒家强调能力的发展和心灵的完善,以促进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繁荣。
因此,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或获得利益,而是为了提高人类素质和培养良好的社会公民。
只有通过教育,人才能够成为有趣的人,并对社会做出贡献。
儒家的仁礼义的理解
儒家的仁礼义的理解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仁礼义则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理念。
仁者爱人,礼者尊重他人,义者做事公正。
这三个概念相互交织,构成了儒家思想的基石。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
仁者爱人,强调的是对他人的关怀和尊重。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每个人都有潜在的仁爱之心。
仁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情感纽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在儒家的伦理观中,仁被视为最高的道德境界。
一个人只有具备了仁心,才能真正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礼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礼是对他人的尊重和敬意的表达。
在儒家看来,礼是一种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体现。
通过遵循各种礼仪规范,人们能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
礼是一种传统习俗和行为规范的体现,它包括了各种场合下的行为方式、礼节和仪式。
儒家强调,只有通过遵循礼仪,人们才能够表达对他人的尊重和敬意,从而维系社会秩序和和谐发展。
义是儒家思想的重要价值观。
义是指做事公正,为人正直。
儒家强调,一个人应该有正义感,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地对待他人。
义也是对社会伦理的要求,儒家认为,只有遵循义的原则,社会才能够实现公平正义,人们才能够和谐相处。
义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观念,它要求人们在行为上要有一种公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
仁礼义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理念,它们相互交织,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伦理体系。
仁是对他人的关怀和爱,礼是对他人的尊重和敬意,义是做事公正。
儒家思想通过强调仁礼义,倡导人们在道德和行为上要秉持高尚的原则,以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儒家的仁礼义观念不仅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当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培养自己的仁爱之心,尊重他人,做到公正正直,从而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儒家学派的思想
儒家学派的思想
点?
1、仁美义:仁义礼智是儒学中最重要的观念,它体现在为求社会和谐繁荣,须树立正义、仁爱、敬畏和和谐的道德准则。
2、法治:在政治上,儒家重视统一、法治、秩序和中庸,主张政治和经济的管理应当依靠道德而非利用暴力。
3、和谐:儒家强调和谐,主张谋求和民睦、谋求平静和繁荣,追求在和谐之中寻求发展。
4、坚守中庸:儒家强调中庸之道,要求民众坚持中庸,不走极端,既不放纵自己也不放任自己,在中间保持和谐且适度的状态,以增强完美的道德修养。
5、尊师爱友:儒家强调以师无类、尊礼重义,并以友之本为榜样,崇尚和睦的友谊。
中国古代对正义的观点
中国古代对正义的观点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观,而中国古代对正义的观点也有着独特的理解和表达。
在古代中国的伦理思想中,正义被视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是人们行为准则的核心。
本文将从儒家、道家和法家三个主要学派的角度,探讨中国古代对正义的观点。
儒家强调人伦关系和道德准则,对正义有着深刻的解读。
儒家思想强调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共处,认为正义是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
儒家学者孔子提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观点,强调个体要以道德为基准来行动,追求的利益应与他人的利益相一致。
这种观点中的正义体现在个体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上。
此外,儒家还强调仁义和礼仪,认为只有在仁义礼智的指导下,人们的行为才能符合正义的要求,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持。
道家对正义的理解强调自然和道德的统一。
道家认为正义是与自然规律相符合的行为准则,是顺从天道的道德规范。
道家学派主张“无为而治”,认为人应顺应自然法则,不要过分干预和改变自然秩序。
在道家的观点中,正义是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状态,不应追求个人的私利,而是追求整体的和谐与平衡。
因此,道家的正义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们应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通过道德修养来实现正义。
法家对正义有着独特的理解和表达。
法家注重法律和制度的作用,认为正义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
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在《韩非子》中提出了“法者,上下之正,君臣之义”的观点,强调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法家的观点中,正义是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
法家认为,只有通过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才能实现社会的正义和公平。
中国古代对正义的观点在儒家、道家和法家三个主要学派中有着不同的表达和解读。
儒家注重个体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将正义视为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道家强调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将正义与道德规范相统一;法家则强调法律和制度的作用,将正义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
这些观点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对正义的多元化理解和表达,为后世的社会发展和价值观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摘要儒家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义利观思想。
其“义利统一”“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以义制利”“舍生取义”的思想在今天仍具有现实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当今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研究这一思想对于树立“见利思义,公利大于私利,关注庶民百姓约束当政者私利”。
所以这就要求我们作为当代社会的一员我们必需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在充分肯定“利”带给我们的好处时,我们更要在遵循“义”的基础上追逐“利”而达到“见利思义”。
关键词:儒家;义利观;当代价值AbstractContains a rich view of thought in Confucian culture. Its "unity of righteousness" "Leith" "meaning first, then Lee", "Li" and "sacrificing life" thought of today still has a real inspiration and guidance. In the contex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n China today, studying the idea for setting up the "Li siyi, public than private, concern ordinary people constrained power private gain". So we as a member of contemporary society, we need to establish the correct "viewpoint", in full recognition of "Lee" bring us benefit, we have to follow the "meaning" Chase on the basis of "benefit" and achieve "Leith".Key words: Confucianism; View; Contemporary value目录TOC \o "1-2" \h \z \u摘要2Abstract 3目录4前言5一.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6(一)义与利的平衡6(二)见利思义7(三)不放于利而行7(四)重义轻利9二、儒家义利观的启示9(一)对公利(民利)的肯定9(二)反对过分的追逐利益9(三)义与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10三、儒家“义利观”的当代价值10(一)见利思义10(二)公利大于私利11(三)关注庶民百姓约束当政者私利12参考文献13谢辞14前言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学派颇多,但是最终都没落了,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却发展昌盛,而后更是在中国以及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可见其学说丰富的内涵和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儒家的公平正义论
• 在历史上,儒家的社会理想与制度设计 多是针对当世的弊病提出,并用来批评、 指导当世的;儒家思想与专制体制是有 距离的。儒家和谐社会思想的一个重要 内容,就是公平、公正、正义论。我们 知道,没有抽象的公平正义,任何时空 条件下的公平正义都是历史的、具体的。
• 首先是“富民”与“均富”论。孔子治国安民 的主张是“庶、富、教”,“富之”、“教之” (《论语·子路》),庶而后富,富而后教, 肯定民生,强调藏富于民,把维护老百姓的生 存权与受教育权看作是为政之本。孔子所重在 “民、食、丧、祭”(《尧曰》),重视百姓 的吃饭与生死问题,主张如子产那样“养民也 惠”,“使民也义”(《公冶长》)。孔子说: “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希 望统治者不违农时,做到“恭、宽、信、敏、 惠”(《阳货》),“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 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 (《尧曰》)这都是孔子“仁爱”思想与“仁 政”学说的题中应有之义。
• 孟子主张保障老百姓的财产权,他对齐宣王说: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 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 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 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 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 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 子·梁惠王上》)良好的政治一定是使老百姓 有产业有收入的政治;一定要保证他们的收入 所得;好年成,丰衣足食;坏年成,不至于饿 死;然后再诱导他们走上善良的道路。老百姓 就会拥戴你,跟着你走。
• 孔子强调“庄以莅之”、“动之以礼”(《卫 灵公》),即以严肃庄敬的态度尊重百姓,合 理合法地动员百姓。他提出五种美政:“惠而 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 不猛”,“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 (《尧曰》),反对以傲慢的态度对待人民, 滥用权力,任意扰民,践踏民意,不顾民生。 他提出以“敬”的态度谨慎地使用公共权力的 问题,以安民济众、百姓平安为根本目的。孟 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尽心上》),亦含有公民权利的意识。在 我国古代制度上,有监察制与考试制,甚为近 代政治家孙中山先生所重视。
儒家对正义观的理解和看法
儒家对正义观的理解和看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仁是最高法则:儒家认为,“仁”是人的天生本性,蕴含着人伦秩序,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道德准则。
“仁”的最基本要求是“爱人”,最基本表现是“孝悌”,最高境界是“圣”,即达致“泛爱众而亲仁”的境界。
2.义是精神内核:儒家认为,“义”不仅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道德准则,而且是处理义利取舍的基本标准。
一方面,“义”是行为处世之根本。
在儒家看来,“义”存在于人的内心,是衡量人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标准,因此,依“义”为人处世,就是正义的。
在面对生死与道义的抉择时,“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义”也是君主治理国家,矫正行为的标准。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国家才能正常运行。
3.天道与人道:儒家认为,遵循天地万物运行的规律,就是遵循天道,顺应天理。
天道是正义思想的依据,“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人道是正义思想的根基,人要遵循自身应有的“道”,都要各行其道,各安其分,达到“朝闻道,夕死足矣”的人生境界。
整个社会只要“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就能实现“大同”世界。
4.以义为正:“正义”长期是一个似有似无、可以被各种道德规范替代的“弱”概念。
而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则呈现一种“以义为正”的思考路径。
古人争论了多年的“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表明它是沿着将“人性”加以道德化设定的方向思考,一开始就用对人性的价值判断代替了对人性的客观描述和解释。
“义者,宜也”,相当于“合理的才是应有的”。
它看似对人何以有别于水火草木禽兽的一种客观描述,实际上是把“义”树立为“人”的唯一标志和标准,强调“义”才是人之为人的特有之“正”,有义才是“人”,无义则无以为“人”。
后世儒家将“义”划归为人伦“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一,虽然也丰富了对人的特征的理解,但其主导意向,却仍是着眼于人伦道德和个人修养的“应然”层面。
儒家的正义思想
儒家的正义思想摘要:我国传统儒家思想包含着丰富的正义观念,仁、义、礼、道、中庸、正名、均富等思想都体现了儒家的正义观,同时这些思想观念又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与西方学者罗尔斯的正义观相比较,儒家强调道德主体的自我完善,具有强烈的人道主义色彩,但二者都在某种程度上的主张又有相同,与当时的社会现实紧密相连。
关键词:儒家的正义观;罗尔斯的正义观;比较康德曾说:如果公正和正义沉沦,那么人类就再也不值得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
正义对于社会十分重要,如果丧失正义,社会的灾难和伤害就会增多。
我国先秦时期儒家学派的正义论和西方罗尔斯的正义论可以说正义学说的代表,这里通过对二者的比较分析,理解其中的异同,以推进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的建设。
1 儒家学派的正义观我国传统儒家思想的仁、义、礼、义、中庸、正名、均富等思想都充分体现了它的正义观,这里我们主要分析仁和义中的所体现的正义观。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概念,它饱含儒家的正义观念,体现一种普遍的人道主义情怀。
孔子曾说过“仁者,爱人”,要做到爱人就应该遵循“忠恕之道”。
所谓“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谓“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忠恕之道的基本思想就是要求人们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性和共同性,学会推己及人,这也正是儒家的正义概念的基本内涵。
在政治方面的正义观体现为儒家竭力提倡实行的“仁政”,孟子称之为“不忍人之政”,他不仅时时都倡导推行“仁政”,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关于“仁政”的主张,要求君主以仁来实现正义的统治。
义在儒家思想中不是一个单独的德性,而是适宜和合适的行为方式,它是儒家伦理思想优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正如“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所讲一样,我们在这里所指的“义”应理解为正义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它是对人的内在约束,它代表的是一种无止境的善的状态,而不义则会被认为是一种道德上的恶。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利之辨集中体现了儒家的正义观念,儒家要求在义和利之间要把“义”放在首位,只有做到先义后利、重义轻利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正义。
孔子的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孔子的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和文化名人,他创立了儒家学派,并为后世影响深远。
孔子的义利观是他的学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现代社会仍然有着广泛的应用和价值。
本文将以1200字为长度,探讨孔子的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首先,孔子的义利观可以概括为“以义为先,利次之”。
他认为,人们的行为应该以道义为准则,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和原则上的正确。
义在孔子的哲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代表了真实、公正和道德规范。
孔子强调,一个人应该始终遵循道义的原则,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社会交往中。
对于孔子来说,真实和道义是个体和社会之间和谐关系的基础,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关键。
其次,孔子的义利观中的“利”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虽然孔子主张以道义为先,但他认为,追求利益是人性的普遍需求。
他认为,利是人们解决物质问题、满足生活需要的手段。
然而,孔子对“利”的看法又强调了它与道义之间的平衡。
他认为,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以道义为基础,否则,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可能会破坏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
因此,义和利在孔子的思想中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
对于孔子的义利观来说,它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首先,义利观提供了一个道德准则,可以引导个人和社会的行为。
在当代社会中,道德和伦理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和道德困境,人们需要有一个准确的引导方向,使他们能够正确地行动和判断。
孔子的义利观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基于真实、公正和道德规范的道义准则。
其次,孔子的义利观还提供了一个个人和社会之间平衡关系的模型。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常常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扩大、道德风险增加等。
孔子强调,个人的利益必须建立在社会的整体和谐和公正之上。
通过平衡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增加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
此外,孔子的义利观也为现代领导者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论语中的孔子公正与正义观念
论语中的孔子公正与正义观念孔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思想体系被称为儒家学说,而《论语》则是儒家学说的重要文献之一。
作为一个传统文化学者,我对《论语》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从中发现了孔子关于公正与正义观念的一些重要思想。
首先,孔子非常强调公正。
他认为,一个人在处理事务时应该秉持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在《论语》中,孔子多次提到“公”,如“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论语·卫灵公》),意思是君子不会责怪别人的无能,而是责怪自己没有教导好别人。
这表明孔子认为,公正不仅仅是对待他人的公平,还包括对待自己的公正。
其次,孔子强调正义。
他认为,一个人应该遵循正义的原则,在行为上做到公正无私。
在《论语》中,孔子多次提到“义”,如“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论语·子路》),意思是如果一个人没有信用,他将无法生存,就像没有车轮的大车、没有车轴的小车一样。
这说明孔子认为正义是社会运转的基础,没有正义就无法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此外,孔子还提出了“仁”和“礼”等概念,这些概念也与公正和正义密切相关。
孔子认为,一个人应该具备仁爱之心,关心他人的利益,以及遵守社会的礼仪规范。
在《论语》中,孔子多次谈到仁和礼,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意思是不要对别人做自己不愿意被做的事情。
这表明孔子认为,仁和礼是实现公正和正义的重要途径,只有具备这些品德,才能正确地对待他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秩序。
总的来说,通过对《论语》的研究,我认为孔子对公正与正义的观念具有深刻的思考和独特的见解。
他强调公正,要求一个人在处理事务时不偏袒任何一方;他强调正义,认为一个人应该遵循正义的原则,做到公正无私。
此外,孔子还提出了仁和礼等概念,将其视为实现公正和正义的重要途径。
这些思想对于我们理解孔子的思想体系和儒家学说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我们在当代社会中追求公正与正义具有启示作用。
儒家24字 价值观
儒家24字价值观包括:仁、义、礼、智、信、忠、孝、廉、敬、和、韧、宽、俭、积、省、温、谦、忍、勇、尊。
这些字分别代表以下含义:
1. 仁:仁爱,关心他人,懂得与他人共情。
2. 义:正义,做事合乎道德,能公正地对待人和事。
3. 礼:礼仪,尊重他人,遵循社会规范。
4. 智:智慧,独立思考,追求真理。
5. 信:诚信,言行一致,信守承诺。
6. 忠:忠诚,对国家、家庭、朋友忠实可靠。
7. 孝:孝顺,尊敬并关心父母。
8. 廉:廉洁,自律,不受贿赂。
9. 敬:尊敬,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职责。
10. 和:和谐,与他人和睦相处,注重团体协作。
11. 韧:坚韧,面对困难不屈不挠。
12. 宽:宽容,对他人错误给予理解,有容人之量。
13. 俭:节俭,珍惜资源,反对浪费。
14. 积:积累,不断学习,充实自己。
15. 省:自省,反思自己的言行,修正错误。
16. 温:温和,待人接物态度平和。
17. 谦:谦虚,对自己的优点和成就保持低调。
18. 忍:忍耐,学会在逆境中坚持。
19. 勇:勇敢,面对挑战和困难勇往直前。
20. 尊:尊重,尊重他人的权益,尊重规律。
这些价值观体现了儒家的道德理念,对于古代社会生活和现代社会依然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是儒家思想的核心部分,它蕴含了一种以“义”为主宰,以“利”为辅佐的原则,是实践伦理道德、维护法律公理、倡导公正公平的观点。
基于义利观,儒家主张要明确权利、责任,强调社会的维系,同时也得出这样
的结论:不仅要把它放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还要将它视为概念,以此改变社会状况,创建真正公正和谐的社会。
儒家义利观强调,应当在正义和利益之间灵活取舍,采取有利于公共利益,维
护公共义务的方向。
即使受社会环境优势和劣势影响,也应把公正放在首位,平等对待每一个人。
它以文化和道德,开启一种以平等和协作为基础的公正社会,帮助人们在困难的情况下择善而行、礼尚往来,化解冲突,使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和谐。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既为服务社会也为服务于个人,义利观不可分割,要把努力
放在促进公平、公正上,但又不能追求完全对等,义利观在公正之中把利害关系调整融汇贯通,使个体的利益受到保护,社会的和谐也因此得到维护。
总之,儒家思想的义利观旨在指导社会公平、公正,以求和谐美满。
它提供了
一个灵活的原则,将正义和利益会汇聚到一起,从而为社会构建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人们能够实现最大的利益,保障义务和权利。
谈孔子的义利观
谈孔子的义利观孔子是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和政治家,被人们誉为“圣人”,他的思想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被称为“儒家思想”。
孔子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思想,其中包括他的义利观。
孔子认为,人类社会是由众多个体组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需要,这就产生了人际关系。
在人与人之间,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准则来协调差异和利益冲突,这就是义。
孔子认为,义是一种道德规范,它是人类社会正常运行所必需的,这种道德规范超越了个人利益,目的是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孔子认为,道德的根源在于人性的善良。
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一定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应该恪守道德规范,尽量做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事,而不是自私自利。
因此,义必须超越个人的利益,体现出对整个社会的关心和责任,否则就不能称之为义。
孔子认为,义和利是相辅相成的,不能排斥。
他认为,人们追求利益是合理的,因为没有利益的追求就没有动力,也不会有进步和发展,但是追求利益必须遵循义的准则,不能损害其他人或社会的公益。
孔子主张,个人利益要服从于社会利益,而社会利益又必须为每个人谋取利益,这种相互关系就是义利关系。
在孔子看来,义利同归于一的关系取决于道德意识和人性的善良,只有在人们遵循道德规范,发挥道德责任的时候,才能实现义利的统一。
同时,他也认为,个人要想获得更大的利益,就必须首先为他人做好事,权衡利益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的是社会的需要和整体的利益。
总的来说,孔子的义利观是一种以人性善良为基础的道德准则,旨在调节人际关系,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他将义与利结合起来,认为只有在遵循道德规范的前提下,个人才能享有真正的利益,也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今天的社会中,孔子的这种义利观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应该学习孔子道德思想,推崇义,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孔子的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孔子的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孔子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和政治家,他有着务实的思想和实践
精神,对于道德、政治、文化等方面都有着深刻的思考和阐述。
孔子的义
利观主要包括“仁者,爱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立身以
立家,立家以治国,治国以平天下”等思想,这些观点反映了孔子对人际
关系、社会和政治组织的看法,对于我们现在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和价值。
孔子的“仁者,爱人”思想,强调了人之间应该有相互关爱的情感基础,有了这样的情感基础,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这个道理在现代社会依然
适用,我们应该尽量关注接触到的每一个人,尽量让自己成为一个好父母、好朋友、好同事,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
同时,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
人喻于利”,则强调了行为准则的选择,不是以自己的狭隘利益为导向,
而是应该追求符合公正、合理的道德价值,这是一个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前提。
孔子提出的“立身以立家,立家以治国,治国以平天下”,强调了个
人与集体之间的密切关系。
只有每个人以自己为立足点,通过树立家庭意识、家国情怀,才能更好地诠释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才能有更充分的力
量去为整个国家的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个思想观念将权力分立与权责
共担的思想渗透到国家治理的各层次,对于我们现在强调法治理念是具有
启示和借鉴价值的。
总的来说,孔子的义利观强调了人际关系、行为准则和社会组织之间
的关系,也提出了人-家-国-天下的层次性关系。
对于我们现在的社会生
活和政治治理,可以借鉴孔子的思想,建设更加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
《汉代儒家义利观研究》
《汉代儒家义利观研究》一、引言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儒家思想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其中,义利观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更是成为了汉代儒学研究的重点。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出发,深入探讨汉代儒家的义利观。
二、儒家义利观的历史背景汉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鼎盛时期,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稳定。
在此背景下,儒家思想得以迅速传播和发展。
义利观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观念之一,受到了广泛关注。
在汉代社会,人们普遍认为道德伦理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而义利观正是道德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义利观的基本内涵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内涵包括“重义轻利”和“以义为上”。
在儒家看来,道德价值高于物质利益,人们应该以道德为重,追求正义和公道。
同时,人们应该以义为上,即以道德原则为指导,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
四、汉代的儒家义利观表现形式在汉代,儒家义利观主要表现为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在家庭中,尊卑有序的伦理关系被强调,子女要孝顺父母,夫妻要相互尊重;在社会中,人们要遵守礼仪规范,尊重长者、贤者,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此外,汉代的儒家还强调了“仁爱”的重要性,认为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关爱、帮助。
五、汉代儒家义利观的影响与价值汉代儒家义利观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不仅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和谐,还促进了道德伦理的普及和发展。
同时,它也为后世的儒家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在当今社会,儒家义利观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它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六、总结与展望总的来说,汉代儒家的义利观是一种以道德为重、追求正义和公道的价值观。
它不仅在当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应用,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当今社会,我们应该继续发扬光大这一价值观,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同时,我们还需要对汉代儒家的义利观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更好地理解其内涵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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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儒家的正义观蒙培元正义观是古今、中西社会最重要的伦理之一,但是理论形态不尽相同。
儒家也有正义伦理。
但是,儒家的正义伦理,不同于通常所说的西方的社会规范伦理。
所谓社会规范伦理,是建立在外在的社会规范之上,而儒家伦理是建立在人的内在德性之上,因而称之为德性伦理。
虽然如此,它同样具有客观普遍性,在社会实践中能起规范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是广义的规范伦理。
在中国哲学史上,有一场著名的辩论,即孟子与告子关于“义内”与“义外”之辩。
他们之间的分歧,并不是对义的客观性、普遍性有分歧,而是辩论这样一个问题:义究竟出自人的内在德性还是外在的社会法则?这实际上是伦理的道德前提的问题,直接涉及对人性的看法。
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或是无善无恶的?抑或是善恶混杂、有善有恶的?这是先秦争论最激烈的一个问题。
孟子之后,儒家主流派选择了性善论,以此作为儒家伦理的人性基础。
当然,与性善论传统并存的还有性恶论及其相应的正义观。
按照性恶论的说法,正义原则是与社会的礼联系在一起的,称之为“礼义”。
礼是社会制度及规范,是客观的,正义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公正原则,人人必须遵守。
礼是有等级的,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社会地位,所谓正义就是在社会等级之上维持一种基本的公平。
荀子说:“公平者,职之衡也。
”(《荀子×王制》)公平是衡量官职的标准,因此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要公平。
只有“刑政平”,才能“百姓和”(同上)比如减轻田税、平摊关税、减少力役(《荀子×富国》)等等,都是公平的措施,为的是维持社会的和谐。
性善、性恶的问题,只是一个理论前提的问题,也是一个信念的问题,若从存在的意义上说,各自都有一定的根据,但是无从证实。
这同西方伦理学正义伦理从某种假设出发是相同的。
重要的是对正义本身的理解、论述和应用,在这一方面,无论性恶论还是性善论,都有共同的理性原则。
儒家有“四德”(即仁、义、礼、智)或“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之说,代表儒学的核心价值。
其中,仁是“全德”,其他三德或四常是仁在不同方面的应用和表现。
其中的义,便是儒家的正义观。
义本来指人的内在德性,来自“羞恶之心”,即羞耻感,这是人人具有的,其人性则称为义理之性;其在社会行为中的表现,则为伦理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即正义原则。
构成五伦中的一伦。
从中西文化比较的角度看,这种文化可称之为耻感文化,与西方的罪感文化(原罪感)有所不同。
用哲学的语言表述,可说这是一种自律伦理,而非他律伦理。
“义者宜也。
”(《中庸》)“宜”是适宜、适当的意思,其价值意义就是“应当”,是说,人应当如此行为、如此做事。
义的实质,就是人所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即正义原则。
孟子将其比喻为“人路”,即行走时所应当遵循的道路。
这是一条唯一正确之路,也是正义之路,因此又说:“义,人之正路也。
”(《孟子×离娄上》)既是正确之路、正义之路,就是人人都应当遵行的。
否则,社会就会乱套,陷入无序状态,人性也会被扭曲。
但是,义并不是一个空洞的道德律令和伦理法则,义是有实际内容的。
其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处理社会的利益关系,因而是与利联系在一起的。
这就是所谓的“义利之辩”。
义利之辩是要解决义和利的关系,不是将二者分开,所谓正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周易×乾卦文言》说:“利者,义之和也。
”这里所说的“利”是“利用厚生”(《尚书×大禹谈》)之利,即实际利益。
所谓“利者义之和”,是说利益关系是正义原则的实质内容,同时又是建立在正义原则之上的,也就是说,正义原则是处理利益关系的根本原则。
“和”是和顺之义,指利益关系只有在义的调节下,使其和顺,才是正当利益。
这正是义的实质所在。
因此,义和利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不是有利则无义,有义则无利,不是义,便是利,如同水火。
正好相反,无利则无所谓义,无义则利无所适从。
有人认为,儒家只要义而不要利,提倡义而反对利,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儒家所主张的,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当利益,绝不是反对利。
有人将义与利对立起来,“非此即彼”,这是不对的。
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利,而在于什么样的利?如何获得利?这才是义的意义所在。
儒家一贯主张,义是解决利益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则,因此离不开利,不是在利之外,另有一个与之对立的义。
理学家被认为严于“义利之辩”,但是,程颐讲得很清楚,他说:“人无利,直是生不得,安得无利?”“天下只是一个利,孟子与《周易》所言一般。
只为后人趋着利便有弊,故孟子拔本塞源,不肯言利。
”(《河南程氏遗书》卷18,《二程集》,P215,中华书局。
1981年)所谓“拔本塞源”,是说义是利的根本,一定要守住这个根本。
只要守住这个根本,则不言利而利在其中。
孟子不言利,并不是取消利,而是正义指导下的利,因此与《周易》“所言一般”。
但是,如果只讲利而不讲义,则容易出弊端。
朱熹也说:“利,谁不要?”“利不是不好。
”“利者义之和,义之和处便利。
”(《朱子语类》,卷36,P949,中华书局,1986年)这说明,人只要活在世上,都离不开利,利是人生之所需,因而是好的。
但是,必须按正义原则求利。
如果抛弃了正义原则,就会追求不正当的利益,甚至“唯利是图”,无所不用其极。
孟子的“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孟子×梁惠王上》),就是这个意思,意在强调正义原则的重要性,绝不是反对利。
正因为如此,儒家在谈到利益关系问题时,总是最先提出义,作为首要原则,强调必须在正义原则之下处理利益关系,而不是相反,只谋利而不顾义。
这就是孔子所说的“见利思义”,而不是“见利忘义”只有见到利,才有义与不义的问题。
儒家有时只谈义而不谈利,则其中必然蕴涵着利,这是不言而喻的。
,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人人都能遵守正义原则,有些人只谋利而不顾义,甚至不择手段去谋利,因此才有君子、小人之分。
孔子所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就是指此而言的。
儒家承认,有无义之利而无无利之义,义总是和利联系在一起,利却可以独行其事。
义的本质就是解决利益关系问题,因此是在利益关系中存在的,是利所遵循的原则。
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只是按正义原则获取正当利益,并不是拒绝利;小人则只要利而不要义。
这里的君子、小人,是从道德人格上说的,不是从社会地位上说的,由义而行者是君子,唯利是图之人是小人。
百姓之中有君子,居上位者也有小人。
孔子、孟子对某些人的批判就是很好的例子。
孔子一生孜孜不倦,到处奔走,就是为了“行道”、“行义”,其中包括贯彻儒家的正义原则。
“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道之不行,己知之矣。
”(《论语×微子》)明知行不通,还是要坚持。
为什么?因为义是普遍的正义原则。
任何社会都不能没有正义原则。
孔子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社会建立道义原则,亦即正义原则,并以自己的行动体现这一原则。
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社会是发展的,但是有了正义原则,便可以行之久远。
后来的儒家说,“孔子为万世立法”,就有这层意思。
儒家认为,只要符合正义原则,求富贵就是正当合理的,是符合人性的。
孔子说过:“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论语×述而》)如果能致富,做一个“执鞭之士”即卑贱的职业,我也能够去做。
这说明,求富本身是很正常的,也是正当的,问题是怎样求富?按什么原则求富?孔子的回答是:“合义”,即必须符合正义原则。
如果不顾或违反正义原则去求富,这样的事决不能做。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求得富贵,这对我来说,就像过眼烟云一样不足道。
孔子不仅认为,求富贵,是人的正当欲求,决不能否定,而且提倡一种“富民”政策,使人人能够过上富裕的生活。
他到卫国,看到人口众多,学生冉有问道,人口众多,该怎么办呢?孔子回答说:“富之。
”富了又怎么呢?回答说:“教之。
”(《论语×子路》)使人民富裕起来,这是孔子和儒家的重要主张。
认为儒家思想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反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利于现代化之类的看法,完全是错误的。
邓小平的经济改革政策,是符合儒家思想的。
问题只在于如何致富?要求之有道。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论语×里仁》)这里所说的“道”,是指道义,亦即正义原则。
义是从属于仁的,儒家的正义原则,是在仁爱这个总原则之下的正义。
欲富贵而不欲贫贱,这是人之常情,不仅应当满足其求富贵的欲求,而且要有政策上的保证,创造有利于富足的条件。
但是,只能在正义原则之下去发展,绝不能盲目地球发展,更不能以破坏正义原则的方式去发展。
有人会问,儒家有正义观吗?我们说儒家所主张、提倡的义,就是正义原则,足以承担这样的功能。
儒家的正义观,不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的理论之上,不是以“客观理性”的形式出现,但它有普遍人性的基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是任何社会都需要的,也是任何社会都适用的。
这种正义观,不是功利主义的目的论,即不是以满足最大利益为目的。
但是,确有目的论的意义。
它也不是神学目的论,是以至善为目的追求,即人性的自我完善,义即体现了善的目的。
义以善为自身的价值,人生应当以义为目的,不应当以利为目的。
人的生命虽然离不开利,但义才是人生追求的目的,人生的幸福即在于此义的普遍实现,就是正义伦理的最高成就。
为了实现以善为目的的正义原则,可以放弃个人利益。
当正义原则与某些利益发生冲突时,宁可坚守正义而牺牲利益甚至生命,这就是孟子所说的“舍生而取义”(《孟子×告子上》)。
这当然是很高的人生境界,但也是最基本的人生准则。
将善与正义原则统一起来,赋予正义以善的价值,正义就不只是一种社会伦理,而且是人生意义的真正体现,人不只是社会的人,而且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主体。
这是理想主义的正义观,它将正义伦理提到一个更高的程度,为人类正义指出了一条发展方向,避免了工具主义的羁绊儒家的正义观,就其实际意义而言,可从两方面去说。
从一方面说,利于他人、利于社会、即促进和实现他人和人民的正当利益者为义。
正如《周易×文言传》所说:“利物足以和义。
”这里所说的“物”,主要是指人,广而言之,是指社会群体,但是也包括自然界的“万物”(主要是生命之物)。
“利物”就是有利于社会群体,增加社会群体的利益。
孔子提倡的“富民”政策,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可称之为“均富”政策。
此外,根据儒家“仁民爱物”的学说,其中包含维护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生存权利。
这与那种只以人或人类的利益为中心的正义学说是不同的,这是儒家广义的正义观,即生命关怀层面上的正义观。
这是儒家正义观的重要特点之一,它是建立在维护一切生命权利的基础上的。
一切生命都有生存的权利,应受到公正的待遇,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生命是平等的,儒家的“利物足以和义”的正义观,体现了生命的平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