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设施农用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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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农用设施备案制度范本

养殖农用设施备案制度范本

养殖农用设施备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殖农用设施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养殖农用设施备案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养殖农用设施备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养殖业生产活动中,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立体农业、水产养殖等的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农业生产项目的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章备案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养殖农用设施备案范围包括:(一)养殖业生产设施用地,如畜禽舍、孵化室、隔离舍、养殖池(车间)、绿化隔离带、进(排)水渠道等;(二)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如检验检疫、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有机肥与沼气制取、配套仓储等;(三)配套设施用地,如食用菌生产设施用地、菌种与菌包(菌棒)生产与培育、出菇场所(棚、房)等。

第五条养殖农用设施备案内容:(一)设施农用地权属证明;(二)设施农用地用途说明;(三)设施农用地规模和位置;(四)设施农用地规划设计方案;(五)设施农用地环保措施;(六)其他应当备案的信息。

第三章备案程序第六条养殖农用设施备案程序:(一)申报主体应在使用前与土地所有权人协商一致,并经所在村村委会讨论同意;(二)申报主体向镇农发局提出设施农用地使用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三)镇农发局受理申报材料后,会同当地国土所对申报用地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勘查;(四)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政府按规定报区农业、国土部门备案;(五)区农业、国土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六)备案结果公开。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七条各级农业、国土、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养殖农用设施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备案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第九条备案主体应当加强对养殖农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安全、环保、高效运行。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养殖农用设施备案文件。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农用地是指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所需使用的土地。

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是为了保护农用地资源,规范农用地利用行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村发展水平,确保农村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一、农用地审批程序:(1)农用地调查研究:对待审批农用地的土地资源、土壤质量、水资源等进行调查研究,明确土地利用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农用地规划设计: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农用地利用规划和设计方案,确保土地的合理使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审批程序阶段:农用地审批包括土地供应、审批和备案等程序。

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土地供应:根据农用地规划和设计方案,确定农用地供应计划,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2)审批:对农用地供应计划进行审查,评估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审批决策。

(3)备案:将审批通过的农用地供应计划进行备案,并公布给社会公众,确保审批结果的透明和公正。

二、农用地审批相关要求:1.土地保护要求:农用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需要加强保护。

在农用地审批过程中,需要考虑土地的生产力、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利用能力,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向农业用地的转化。

2.农业发展要求:农用地审批要充分考虑农业发展的需要,确保农用地利用能够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3.农民权益保护要求:在农用地审批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流转权和收益权,确保农民从农地流转中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利益。

4.社会参与要求:农用地审批要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加强农用地审批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5.法律法规要求:农用地审批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土地管理法、土地增值税法、土地承包法等,确保农用地利用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通过建立完善的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可以规范农用地利用行为,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可持续性,确保农用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汇报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汇报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备受关注。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为设施农业生产和经营所设置的用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简易棚等设施农业用地。

为了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我国自2017年起开始实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的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各级农业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推动各地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最新数据统计,全国范围内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率已经达到80%以上,备案情况较为理想。

备案率的提升,直接反映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的积极推进和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汇报中,我们发现备案率的提升得益于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各级农业部门加强了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的宣传和推动,提高了农民对备案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其次,政府加大了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备案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同时,加强了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的政策支持和指导,为备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各地区也积极探索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的新模式,推动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然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是一些地方对备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备案率偏低,影响了备案工作的全面推进。

其次是一些农民对备案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度不够,导致备案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同时,一些地方在备案工作中存在着程序不规范、信息不完整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完善。

为了进一步推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备案工作的宣传和推动,提高农民对备案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其次,政府要加大对备案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备案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备案工作的政策支持和指导,为备案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设施农用地备案

设施农用地备案

设施农用地备案洮南市自然资源局无发布一、基本信息基本编码:220715009000事项类型:行政确认实施编码:11220881013595824C4220715009000事项名称:设施农用地备案设定依据: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三、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并发挥乡级政府的管理作用,规范用地行为。

(一)签订用地协议。

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

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乡镇、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征得承包农户同意。

(二)用地协议备案。

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应依据职能及时核实备案信息。

发现存在选址不合理、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超过规定面积、缺少土地复垦协议内容,以及将非农建设用地以设施农用地名义备案等问题的;项目设立不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内容不符合设施农业经营和规模化粮食生产要求、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别由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营者,由乡镇政府督促纠正。

2、《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6】6号全文行使层级:县级实施主体:洮南市自然资源局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实施主体编码:11220881013595824C委托部门:无法定办结时限:3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说明:无承诺办结时限: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无办件类型:承诺件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办理形式:窗口办理办理流程图:电脑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是电脑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jlszwfw/bsznxq/?taskCode=11220881013595824C4220715009000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否移动端办理地址:无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无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特别程序:无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合法合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咨询方式:0436-*******监督投诉方式:0436-*******办理地点:洮南市府前东路1555号民生大厦二楼10号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计划生效日期:无计划取消日期:无二、扩展信息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通办范围:无联办机构:无中介服务:无数量限制:无审批结果名称:无审批结果类型:其他审批结果样本:无是否支持预约办理:否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是否支持物流快递:否是否网办:是网办地址:/jlszwfw/bsznxq/?taskCode=11220881013595824C4220715009000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其他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其他网上办理深度:3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无是否涉密:否是否免责:否权力变化情况:无承办机构: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科承办责任人:高宪峰预约方式:无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The earth is in motion all the time, and a person will not always be in an unlucky position.(页眉可删)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提供完整资料原件一套、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涉及到合同的,申请方加盖骑缝章;其他复印件资料均需盖上红章。

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发展,政府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规范用地管理,所以生产经营者备案设施农用地是十分必要的,或许您对设施农用地怎么办理有些困惑,设施农用地与普通用地有什么区别?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什么是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一、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1、(一)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附件:1.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2.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目录3.设施农用地备案表4.农业设施建设方案(模拟例)5.土地复垦协议(格式)6.石狮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7.设施农用地土地使用协议书8.设施农用地汇总表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目录1.设施农用地备案表(见附件3)2.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见附件4)3.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见附件5)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见附件6)5.设施农用地土地使用协议书(见附件7)6.土地复垦方案;7.第三方银行监管专户缴纳复垦保证金凭据8.设施农用地勘测定界报告9.项目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材料10.设施农用地公示材料11.标注项目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2.标注项目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注:以上材料皆一式五份。

备案号:市镇(街道)设施农用地备案表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附图:1.平面布置图(应有比例尺、指北针,标明功能分区,用不同颜色或图例分别标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图例说明);2.立面图(详细说明所建设施的面积、高度以及基本材质)。

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甲方:(经营者)乙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因(项目)建设需要,甲方需使用乙方村(社区)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为确保设施农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恢复利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需使用镇(街道)村(社区)土地作为设施农用地,用地总面积亩(农用地亩,其中耕地亩;建设用地亩;未利用地亩)。

二、设施农用地使用期限:一年—月—日到一年—月_日。

到期甲方若需继续使用,须在用地协议期满3个月内报经乙方同意后,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三、甲方不得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甲方应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立即复垦,并在60天内,恢复土地耕作条件,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并且要不低于原有土地等级标准。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设施农用地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告知单)1、设施建设方案。

2、土地流转协议及三方用地协议,用地协议中需包含土地复垦责任和要求,复垦保证金不低于3000-5000元/亩。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需附土地流转合同。

3、乡、镇政府申请项目用地备案的报告。

4、用地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身份证。

5、图件:平面布置图及公示照片,在平面图上标注拐点坐标、拟建设施分项面积,并提供光盘,纸质图件;镇建设主管部门、国土所、农科站(兽医站)签署意见;局部土地利用规划图,标注规划年度、地块规划用途及经办人;土地流转范围的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

6、复垦保证金发票复印件,加盖缴款、收款单位公章。

7、设施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国土所、地籍科在勘界报告中需签署意见。

相关说明:1、建设方案、平面布置图在镇政府、村委会公示栏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镇村出具证明。

2、未经备案先行动工建设的,需提供违法用地查处意见。

3、农业部门、国土局收到备案申请及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查勘,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备案上报所需资料一式两份,国土局、农业部门各一份。

5、设施农用地定义及相关法律依据: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相关法律依据有:1.国土资发〔2010〕155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 国土资发[2014]127号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农业设施用地协议书甲方:单位(个人)乙方:莫乎尔牧场莫乎尔牧业村村委会丙方:莫乎尔牧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及设施农用地管理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用地范围、面积、用途:用地位于莫乎尔牧场牧业村饲料队,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 亩,农用地 亩(其中: )、建设用地 亩、未利用地 亩。

江苏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清单、申报表、使用协议、复垦承诺书、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要点

江苏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清单、申报表、使用协议、复垦承诺书、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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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对补划地块实地踏勘情况,明确实地是否符合划入永久基本 农田要求。
六、补划方案可行性分析 从数量、结构、质量和布局等不同角度,对永久基本农田 补划是否符合“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基本稳定”的 要求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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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乙方义务 1、会同甲方,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设施农业 用地备案所需材料,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2、严格按照报备的用地协议和建设方案实施设施农业建 设,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 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不 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不得将设施用 于其他经营; 3、使用期限内,乙方不得私自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 用;如需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和原土地流转方同意,并办理好 相关手续; 4、生产结束后负责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或以任何非法定及约定理由影 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 担赔偿责任; 2、使用设施农业用地占用耕地,生产结束后乙方未进行 复垦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 3、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 担。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收回土地使用权; 4、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 一经查处,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 5、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协议 不能履行或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依法解除协议。
其中:耕地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是,(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否
是,已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涉及 否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The earth is in motion all the time, and a person will not always be in an unlucky position.(页眉可删)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提供完整资料原件一套、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涉及到合同的,申请方加盖骑缝章;其他复印件资料均需盖上红章。

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发展,政府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规范用地管理,所以生产经营者备案设施农用地是十分必要的,或许您对设施农用地怎么办理有些困惑,设施农用地与普通用地有什么区别?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什么是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一、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1、(一)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备案(最新)

设施农用地备案(最新)
9、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平面布置图、鸟瞰图);
10、设施农用地承诺书
11、设施农用地责任书
备注:提供完整资料原件一套、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涉及到合同的,申请方加盖骑缝章;其他复印件资料均需盖上红章。
附:提交资料的样表
用地申请书(参考样式)
XXX乡(镇)人民政府:
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X年,在淳安县XXX镇XXX村流转土地XXX亩用于XXX,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XXX平方米,附属设施农用地XXX平方米。本人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缴纳复垦保证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
二、设施农用地使用期限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及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20000元/亩标准)共XXXXX元(大写:XXXXX元整)的,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丙三方工作职责
二、 建设地点
XXX镇XXX村XXX项目
三、 建设内容
现因项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需生产设施用地 XXX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XXX平方米,建设规模和内容已经土地流转方集体研究同意。本项目将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生态循环的生产理念实行农业开发和生产,实现生产规范、设施完善、环境生态的现代农业标准,推进本农业项目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列明,比如)
特此证明
淳安县XXX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单位)在 村 (小地名),占用 地 平方米,用于 (项目)建造农用设施用房,现向有关单位申请,并保证不违反规定使用设施农用地。特作承诺如下: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新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新

用地类 型
国 家 集 体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经初审,《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符 乡镇政 府(街 合相关要求并公告无异议,经营者已与村民签订农村土地 道办事 经营权流转合同,未动工建设。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要求 处)意 。同意上报备案。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经核实,该项目符合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建设内容 区 (县) 符合有关要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符合相关规定。同意 农业部 备案。 门备案 负责人: 核实意 经办人: 公章: 见
经核实,该设施农业项目选址符合规定,已落实土地 区 (县) 复垦责任,用地未超过规定控制规模和比例。同意备案。 国土资 负责人: 源部门 经办人: 备案核 公章: 实意见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6份,社集体、乡镇政府、县(区)和市(州)国土资 源、农业部门各一份
附件二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20 经营者 项目名 称 建设地 点 用途 农用地 土地权 属及利 用现状 国 有 集 体 公顷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其中耕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其中耕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合计使用土地 公顷 生产设施 配套设施用地 附属设施用地 用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第 号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备案意见
该项目符合农业(畜牧、水产)发展政策和规划,建设内容符合要求;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符合 相关要求,经营者已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备案。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建设地点
单位:公顷
经营者
土地所有权人
用途
(应注明具体作物、禽畜、水产等种类)
使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权属 地类 土地权属 及利用现 状
国有
集体
类型
生产设施用地 功能分区
附属设施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
农用地
耕地
永久基 本农田
林地
建设
草地
养殖水 面
用地
未利 用地
合计
名称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流程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流程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流程一、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背景和意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是指对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登记备案,以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业用地的管理,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法律依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程序和要求,为设施农业用地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主体和程序3.1 主体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主体包括农业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和农民等相关主体。

农业部门负责对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备案审核和管理,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登记和备案工作,农民作为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者,需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3.2 程序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核、登记和备案四个环节。

3.2.1 申请农民作为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者,需要向农业部门提交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许可证、设施农业项目规划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2.2 审核农业部门对农民提交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请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内容包括设施农业用地的规划是否符合要求、用地面积是否合理、设施农业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等。

3.2.3 登记审核通过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请将被登记在土地管理部门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登记簿上。

登记内容包括农民的基本信息、设施农业用地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等。

3.2.4 备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完成后,农业部门将向农民颁发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是农民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合法凭证,也是农民享受相关政策和福利的依据。

四、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管理与监督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管理与监督是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环节。

4.1 管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管理主要包括对备案申请的受理、审核、登记和备案证明的发放等工作。

设施农用地备案所提供材料

设施农用地备案所提供材料

设施农用地备案所提供材料
(1)生产经营者身份证明(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农业生产经营者提出的设施农用地申请书;建设项目建议书,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文件,镇级土地、规划、农业部门的现场审查报告,所在地镇级(含镇级)人民政府对用地总体规划的批复;镇级关于申请设施农用地建设的申请文件。

(3)平面总布置图;国土资源部门和房屋管理局测量队提供的测量图纸(包括地形图、卫片图、土规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面积表);
(4)需要占用耕地的申请人提供耕作层保护的承诺及实施方案;
(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生产经营者签订的土地复垦协议,复垦协议中应明确复垦保证措施;
(6)农业生产经营者需与所在村委会订立承诺书,明确以下内容:①承诺待国家、集体征用需要征迁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无条件拆除并复耕;②设施农用地使用期满后,必须负责恢复耕种。

(7)镇政府签具审核意见的设施农用地呈报表;
(8)设施农用地规划选址意见和选址图(必须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建设效果图,同时注明结构各部分的建筑材料内容;
(9)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出具的实地踏勘表;
(10)承包村集体土地的,须提供由镇街道三资管理部门监督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纪要加盖镇政府、村两级确认章,参会代表签字原件,并提供镇产权交易平台办理的土地承包及流转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11)搬迁农村新社区的农户,提交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
(12)其他应作特殊说明的材料。

最新设施农用地备案三篇

最新设施农用地备案三篇

一、设施农用地分类、界定范围与申报标准(一)设施农用地分类和界定范围。

设施农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并分别界定范围如下:1.生产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工程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主要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蚕舍(含场区内通道、给排水设施)、畜禽有机物处置、引种隔离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菌种与菌包(菌棒)生产与培育、出菇场所(棚、房)等食用菌生产设施用地;(5)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2.附属设施用地。

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工程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主要包括:(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栽培后废料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池和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产品分级处理场所(含自用饲料加工、包装、晾晒、烘干等)、小型冷库(保鲜储藏)用地、农资和农机具(含渔业机械)临时存放场所,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3.配套设施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是指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效劳组织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及维护保养场所等用地。

4.以下用地不能作为设施农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和办理手续:(1)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2)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3)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二)设施农用地申报标准。

设施农用地备案指南

设施农用地备案指南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符合申请要求的,当场受理。
2、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全面告知。
3、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告知应取的单位。
审核
审核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现场核查后提出办理意见。
审批
审批人审查办理意见,提出审批意见。(不予审批的,向申请者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收费依据
设施农用地备案指南
项目
内容
事项名称
设施农用地备案
办理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条;国土资发()号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类别
便民事项
法定时限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设施农用地用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
3、畜牧部门意见;
4、拟用地块勘测定界图、平面布置图;
5、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6、村、乡两级公开证明及照片;
7、土地复垦协议书;
8、承诺书;
9包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涉及经营者自己承包土地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
基本流程
核查资料、补正、受理→耕保科审查→主管局长签批→窗口发件
受理
受理人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不收费
领取
申请人窗口领取,如需带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及领件人身份证明
受理地点
河间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窗口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河间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处、河间市企业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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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人生是一幅画,责任便是最为庄重的一笔;若说人生是一杯浓茶,责任便是一片香郁的叶子;若说人生是一首诗歌,责任便是最优美的一句。

以下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设施农用地备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设施农用地备案设施农用地备案是指现代设施农业生产单位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9号)文件的规定,经所在村集体研究同意,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施农用地使用申请并批准,同时经环保、规划、农业等有关部门同意或备案,最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事项办理。

一、申请人在淳安县内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符合设施农用地申请、使用的单位二、审批单位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三、备案流程用地科受理资料;审查;国土局集体研究;资料备案四、提交资料1、用地申请书;2、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3、土地使用及复垦三方用地协议书(使用集体土地的,需持村委会议纪要及村民代表大会纪要,并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使用国有土地的,与权属单位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4、缴纳复垦保证金证明材料;5、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6、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自然人身份证明;7、乡镇集体研究会议纪要(正式文件);8、农业部门关于设施农业认定意见,规划(沿湖沿线范围内项目必须征询规划部门意见)、环保部门审查意见;9、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平面布置图、鸟瞰图);10、设施农用地承诺书11、设施农用地责任书备注提供完整资料原件一套、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涉及到合同的,申请方加盖骑缝章;其他复印件资料均需盖上红章。

附提交资料的样表用地申请书(参考样式)XXX乡(镇)人民政府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X年,在淳安县XXX镇XXX村流转土地XXX亩用于XXX,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XXX平方米,附属设施农用地XXX平方米。

本人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缴纳复垦保证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申请单位XXX有限公司XXX年XX月XX日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审批编号淳安县XX乡(镇)设施农业(XX年)X号项目位置 (乡镇) 村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设施农业主体土地所有权单位用地位置设施农业类型项目用地总规模(亩)用地截止期限是否属于生态循环农业试点耕作层保护措施生产设施设施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和层数占地面积(亩)基本农田占补情况(亩)小计农用地其中耕地其中基本农田补划基本农田面积使用预留指标面积合计附属设施设施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和层数占地面积(亩)基本农田占补情况(亩)小计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补划基本农田面积使用预留指标面积合计配套设施设施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和层数占地面积(亩)基本农田占补情况(亩)小计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补划基本农田面积使用预留指标面积合计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同意报批生产设施用地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平方米,配套设施用地平方米。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同意审批生产设施用地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平方米,配套设施用地平方米。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环保主管部门意见(畜、禽、水产养殖)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规划主管部门意见(沿湖沿线)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农业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公章)年月日证明(参考样式)淳安县国土资源局XXX有限公司XXX项目设施农用地审批,经与县住建局规划部门对接、核对,该设施农业项目不属于沿湖沿线规划控制范围。

特此证明淳安县XXX乡(镇)人民政府年月日承诺书(单位)在村 (小地名),占用地平方米,用于 (项目)建造农用设施用房,现向有关单位申请,并保证不违反规定使用设施农用地。

特作承诺如下一、不破坏耕作层,在保护好耕作层前提下建造农业设施用房;二、坚持按规定建造,不建造二楼以上砖混结构,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果本项目位于沿湖沿线区域,项目规划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建设;三、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决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四、按批准面积使用土地,不超占、不移位;五、已批准的设施农用地决不私自转让出租;六、因国家或村镇规划建设需要时,自愿随时拆除建筑物;七、使用期满,无条件拆除,并做好土地复垦;八、如有国家政策变化,愿意服从安排,配合国家政策落实,不提不合理要求;九、愿意接受国土局、乡镇和国土所经常性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愿意按规定处罚;改变用途的,自行拆除。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年月日设施农用地责任书项目基本情况申请单位(个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土地用途土地座落用地面积(平方米)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签字1、对项目的报批和实施全程领导责任;2、严格项目准入把关;3、落实事中检查事后验收。

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签字1、项目的真实用途是否与报批用途一致;2、土地承包合同是否真实有效;3、确保采取耕地保护措施;4、不得转让、买卖。

监管责任人主要职责签字1、在项目上报前不得动工建设,如属违法用地,应在处理到位后,方可报批;2、审批后要做到“三到场”放样到场、填土到场(耕地保护措施)建设到场,确保按设计图纸施工。

3、如未按设计图纸进行建设或建设后改变用途(沿湖沿线项目规划方案应报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将按违法用地进行查处。

注领导责任人一般为所在乡镇分管国土镇长。

项目责任人一般为所在乡镇村两委干部。

监管责任人一般为国土所工作人员。

土地使用及复垦三方协议书(参考版)甲方X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乙方: 用地单位名称丙方XXX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及浙土资发【2015】9号文件的规定,为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项目情况介绍(土地流转面积、年限、设施农业项目情况、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面积、建筑材料和形态等);XX年X月X日,经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在流转土地中建设生产设施管理房X平方米和附属设施管理房X平方米,设施农用地资料收集齐全后经丙方审核同意,由丙方及时上报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备案。

丙方在审核中,如遇生态公益林,需由林业部门出具书面同意意见、沿湖沿线设施用地建设需经规划部门审核出具书面同意意见、畜禽养殖等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需经环保部门审核出具书面同意意见。

二、设施农用地使用期限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及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20000元/亩标准)共XXXXX元(大写XXXXX元整)的,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丙三方工作职责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按照设施农用地用途使用土地。

2、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对土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督促整改落实。

乙方职责1、乙方承诺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用途,只能在设施农用地上从事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并采取架空、塑料膜等工程技术措施保护耕作层。

2、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3、乙方必须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3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丙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丙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丙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保证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4、若在设施农用地期满3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

乙方同意丙方不返还土地复垦保证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乙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设施农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设施农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6、经批准使用的设施农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设施农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设施农用地上修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丙方职责检查和督促乙方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用途使用土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村集体组织(公章) 代表签字乙方XXX用地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丙方XXX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代表签字X年X月X日XXXXX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方案(参考样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申报单位 (盖章)编制时间年月日一、项目概述(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表述)XXX项目创建于XXX年,XXX年正式注册成立。

项目地处淳安县XXX镇XXX村。

XXX年X 月X日从XXX镇XXX村委会(或XXX国有农场、林场)流转土地XXX亩,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与村集体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用于XXX农业项目生产。

本项目的基本情况是(结合实际简要表述)二、建设地点XXX镇XXX村XXX项目三、建设内容现因项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需生产设施用地 XXX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XXX平方米,建设规模和内容已经土地流转方集体研究同意。

本项目将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生态循环的生产理念实行农业开发和生产,实现生产规范、设施完善、环境生态的现代农业标准,推进本农业项目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列明,比如)生产设施建设(1)猪舍(或羊舍、养鸡房等)新建猪舍XXX平方米,高度为一层,层高X米,长度X米,宽度X米,采用XXX结构,预算投资X万元。

(2)工厂化作物栽培温室新建温室XXX平方米,高度为一层,层高X米,长度X米,宽度X米,采用XXX结构,预算投资X万元。

(3)育种育苗房新建育种育苗房XXX平方米,高度为一层,层高X米,长度X米,宽度X 米,采用XXX结构,预算投资X万元。

2、附属设施建设(1)农产品临时存储房新建房屋XXX平方米,高度为一层,层高X米,长度X米,宽度X 米,采用XXX结构,预算投资X万元。

(2)农业生产机具和农资物质存放房新建房屋XXX平方米,高度为一层,层高X米,长度X米,宽度X米,采用XXX结构,预算投资X万元。

(3)农产品分级处理房新建房屋XXX平方米,高度为一层,层高X米,长度X米,宽度X 米,采用XXX结构,预算投资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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