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武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武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参与者之间的意外
事件,其中包括车辆相撞、行人被撞、非机动车被撞等情况。而在武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规定的,下面将就武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
要包括车辆损失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对于车辆损失赔偿,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评估,赔偿范围包括车辆维修费用、残值补偿等。对于人身伤害赔偿,根据伤情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而对于财产损失赔偿,则是根据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包括房屋、家具、电器等财产的修复或者补偿费用。
其次,根据《武汉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武汉市对于交通事故赔
偿标准也有具体的规定。在武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的。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武汉市交警部门将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相关证据等进行认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在赔偿协商方面,交通事故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赔偿协商,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需要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进行现场勘查和证据保全。同时,对于受伤的人员需要及时就医,并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诊断报告。在进行赔偿协商时,建议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总之,武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规定的,包括车
2016 年全国各省市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汇编
2016年全国各省市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
赔偿标准
1各省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3)
1.1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3)
1.2吉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3)
1.3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5)
1.4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5)
1.5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6)
1.6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7)
1.7天津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7)
1.8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8)
1.9山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9)
1.10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0)
1.11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1)
1.12新疆省直辖行政单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 (12)
1.13青海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2)
1.14西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2)
1.15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最新标准 (13)
1.16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4)
1.17湖南省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5)
1.18陕西省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6)
1.19安徽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 (16)
1.20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7)
1.21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7)
1.22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9)
1.23上海赔偿标准 (19)
1.24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
1.25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1)
1.26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 (21)
1.27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22)
武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武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侧翻、坠落、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在武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对于交通事故中受伤或财产受损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将详细介绍武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对于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根据伤情程度和治疗费用情况,可以获得
不同程度的赔偿。一般来说,轻伤的受害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补偿费;重伤或残疾的受害人则可以获得更高额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交通费用等。此外,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员,其家属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丧葬费用和抚恤金。
其次,对于交通事故中受损的财产,包括车辆、物品等,受害人可以获得相应
的赔偿。根据财产受损的价值和修复费用,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同时,如果财产无法修复或价值严重损失,受害人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
此外,对于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
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产生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受害人在获得赔偿时
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和处理。同时,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受害人在获得赔偿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武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对于交通事故中受伤、受损的受害人提供了相应的赔偿保障。受害人在获得赔偿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和处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在未来的交通安全中,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武汉市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
武汉市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
武汉市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伤残赔偿金是指在车祸中遭受伤残的被害人获得的一种经济赔偿,用于弥补其因伤残而丧失的工作能力和生活质量。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车祸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主要取决于伤残等级和受害人的年龄。根据伤残等级,一般可以分为十级,从最轻微伤残(1级)到极重伤残(10级)。根据年龄,受害人可以分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类别。
针对未成年人受害人,一般按照其伤残等级和年龄来计算赔偿金。例如,轻微伤残未成年人每年的赔偿标准为5000元至8000元;重度伤残未成年人每年的赔偿标准为20000元至50000元。
对于成年人受害人,其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也是基于伤残等级和年龄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轻微伤残成年人每年的赔偿标准为1000元至3000元;重度伤残成年人每年的赔偿标准为30000元至80000元。
此外,在确定赔偿金标准时,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因素,例如被害人的家庭状况、收入情况、治疗费用等。如果伤残导致被害人失去劳动能力,还可以根据被害人原来的收入水平来计算失能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
然而,在具体的赔偿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其一,车祸责任的划分。如果被害人的行为或违法行为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其二,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如果被害人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其赔偿金额一般会根据保险条款中的规定来执行。
【湖北车祸赔偿标准】2023湖北车祸赔偿标准
【湖北车祸赔偿标准】2023湖北车祸赔偿标准
一、湖北车祸赔偿标准概述
1.1 背景介绍
1.2 目的和适用范围
1.3 定义和名词解释
二、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2.1 死亡赔偿金
2.1.1 死者生活费补偿金
2.1.2 丧葬费
2.1.3 家属抚恤金
2.1.4 精神抚慰金
2.2 伤残赔偿金
2.2.1 伤残程度分类
2.2.2 伤残津贴标准
2.3 医疗费用赔偿
2.3.1 治疗费用
2.3.2 康复费用
2.3.3 误工费用
2.3.4 交通费用
三、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3.1 车辆损失赔偿
3.1.1 车辆修理费用3.1.2 残值补偿
3.2 财物损失赔偿
3.2.1 所损财物费用
3.2.2 维修费用
四、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4.1 精神损害赔偿条件
4.2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五、附则
5.1 申请与处理程序5.2 举证责任
5.3 赔偿限额
5.4 生效日期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标准文件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赔偿金:指车祸事故中对受害人或其家属给予的经济补偿。
2. 丧葬费:指为死者举行葬礼所需的费用。
3. 抚恤金:指车祸事故中对受害人家属给予的一次性经济援助。
4. 精神抚慰金:指车祸事故中对受害人或其家属给予的精神上的慰抚。
5. 伤残程度分类: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分为一级至六级。
6. 伤残津贴标准: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确定的每月津贴金额。
7. 法律名词及注释:在文档中使用的法律名词和相关解释。
一、湖北车祸赔偿标准简介
1.1 背景说明
1.2 适用范围
1.3 定义和术语解释
二、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2.1 死亡赔偿金
2.1.1 生活费补偿金2.1.2 丧葬费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
指导意见
为规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参照外地法院作法,结合我市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认定书)或者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认定书)或协议书。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认定书)一般应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人民法院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比例进行划分。
三、当事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或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各方当事人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签订的民事合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经审查该协议不具有无效、可撤销情形的,可依法认定有效,并据此作出判决。
四、赔偿权利人与机动车方或保险公司其中一方达成协议的,除非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事后予以认可,该协议对未参加签订协议的一方没有约束力,赔偿权利人要求按该协议履行的,可将与其签订协议的一方作为被告。
五、投保人自行允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高于法定赔偿标准的,对于超过部分,保险公司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定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六、2006年7月1日以前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为商业保险,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后,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郑安银、郑会安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郑安银、郑会安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
决书
【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1.14
【案件字号】(2019)鄂02民终1897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汪飞林聂潇周希
【审理法官】汪飞林聂潇周希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郑安银;郑会安;成金叶;郑彬和;阳新县人民政府;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当事人】郑安银郑会安成金叶郑彬和阳新县人民政府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当事人-个人】郑安银郑会安成金叶郑彬和
【当事人-公司】阳新县人民政府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律师/律所】成家庆湖北才俊律师事务所;王定胜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成家庆湖北才俊律师事务所王定胜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成家庆王定胜
【代理律所】湖北才俊律师事务所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郑安银;阳新县人民政府;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被告】郑会安;成金叶;郑彬和
【本院观点】本案为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民事权利过错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本院查明事实:事故发生当晚,郑会安在朋友处饮酒吃饭后驾车。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郑会安夜间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其摔伤导致一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其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事发路段由阳新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施工和管理,该局未及时对村民占用路面堆放物品的行为予以制止或清理,应当承担相应过错责任。一审法院认定阳新县交通运输局对郑会安损害后果承担35%赔偿责任,该局未予上诉,本院对此不予审理。现有证据可以证实,事故发生时,道路上有郑安银堆放的碎石和案外人杨如意堆放的沙石。郑安银堆放的碎石到郑会安摔倒处的距离,明显大于杨如意堆放的沙石到摔倒处的距离,而现有证据亦不能证实事故车辆发生长距离滑行,或与碎石发生过碰撞。相反,杨如意堆放的沙石有摩托车轮胎压痕。公安交警部门作为现场调查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效力明显高于其他证据。公安交警部门确认郑会安车辆与杨如意堆放的沙石发生碰撞后摔倒,与现有证据相符,且更符合常理,本院对此予以采纳。郑会安提出其摔倒系车辆与郑安银堆放碎石发生碰撞所致,缺乏充足的证据证实。郑安银提出对郑会安损害后果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上诉请求,本院应予支持。郑安银提出的其他上诉请求,因赔偿义务人阳新县交通运输局未提出上诉,本院对此不予审查。综上所述,郑安银提出的上诉请求成立。依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23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23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为了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以下是2023年的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详细规定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 死亡: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9万元-30万元,根据被害人年龄、家庭收入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2. 医疗费用:根据受害人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支付的费用为准。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伤者住院治疗的实际天数,每天补助60元。
4. 救治费用:根据受害人实际救治费用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支付的费用为准。
5. 护理费用:根据伤者护理费用的实际支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支付的费用为准。
6.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实际工资收入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收入为准。
7. 残疾赔偿金:残疾程度评定为一级至十级,根据评定结果进行赔偿,赔偿标准为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 机动车辆修理费:根据受害人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支付的费用为准。
2. 机动车辆残值损失:根据担保修理厂或拍卖行估价,折旧系数进行赔偿。
3. 其他财产损失:根据受害人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
根据受害人精神损害程度进行评估,赔偿标准为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四、丧葬费用标准:
根据受害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地区差异进行评估,赔偿标准为5000元至5万元不等。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根据受害人家庭经济状况和被扶养人生活需求进行评估,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1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The correct answer to the word crisis is danger and opportunity, but most people only see danger, and few see opportunities, so not many people have successfully made big mone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WORD文档/A4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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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
偿标准
赔偿项目:
一、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
误工时间:
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全休时间。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出院后的误工时间。受害人构成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司法鉴定)前一天。
收入状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费(护理时间×收入状况×护理人数)
护理时间:
包括住院时间和出院后的护理依赖时间。出院后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收入状况: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实践就中一般参照误工费计算。
湖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Within the enterprise, there is only cos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
湖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
么?
湖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享受11个月的工资待遇的伤残补助金,并补偿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对于相关补偿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伤残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工伤九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和就业补助金12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2个月,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计算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01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项目 2007年2008年 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9803 11485 13153 14367 16058 18374 20840 22906 2485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3419 3997 4656 5035 5832 6898 7852 8867 10849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7397 8701 9478 10294 11451 13164 14496 15750 16681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2732 3090 3653 3725 4091 5011 5723 6280 8681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15172 17397 19597 23709 28092 32050 35179 38720 43217
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
农、林、牧、渔6599 8656 10948 14105 16940 20318 22886 23693 26209 采矿业 15196 17029 19585 21960 25732 29774 34193 36091 39797 制造业 13771 14407 17177 20589 24966 29303 32131 35750 39237 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419 25294 27228 30137 35444 42196 47484 53693 62874 建筑业13517 15469 17049 20713 24819 30253 33670 38766 4175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18693 20066 21711 25912 31500 36833 40456 45470 4967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8672 29560 30387 33947 39707 42689 44825 51791 58560 批发和零售业 11520 12141 14757 17946 21049 24223 26189 30599 33148 住宿和餐饮业 9483 10807 12409 15388 18280 20533 23303 26282 28678 金融业22762 33052 36292 44986 53768 63032 67157 73564 83665 房地产业15050 20512 21270 24201 29224 33350 37324 39146 4296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641 15998 18051 20810 23855 26196 29430 34514 3589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23345 28669 31011 38465 44339 48236 50201 59060 657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2143 13882 16182 18782 22410 26031 29192 32428 3638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4443 12700 14260 16518 19576 21448 23624 26008 28729
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在湖北省,交通事故是一个常见的社会问题,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则是关乎广
大交通参与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湖北省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下面将就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湖北省规定了一系列赔偿项目,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其中,医疗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护理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他人护理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因交通事故住院的伙食费用,交通费是指因交通事故住院期间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用,误工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需赔偿的费用,残疾赔偿金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残疾程度所需赔偿的费用。这些赔偿项目的标准和范围在湖北省内是统一规定的,以确保受害者能够在合理范围内得到赔偿。
其次,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湖北省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财产
损失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车辆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需要修理或报废的费用,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其他财产受损的费用,其他合理费用包括拖车费、鉴定费、保管费等。对于车辆损失和财产损失,湖北省规定了明确的赔偿标准和程序,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湖北省也作出了规定。精神损害
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产生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损失所需赔偿的费用。湖北省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以确保受害者在精神上得到合理的补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金额(以湖北省宜昌市为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额(以湖北省宜昌市为
例)
发⽣交通事故后,当事⼈死亡应该如何进⾏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下⾯店铺⼩编就以湖北⾸宜昌市地区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额标准为例进⾏详细的介绍,欢迎⼤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岁就减少⼀年。死亡赔偿⾦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精神抚慰⾦,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015年宜昌市死亡赔偿⾦:458120元(即22906元*20年,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标准,按⼆⼗年计算。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抚慰⾦1万元(这是宜昌市⼀般⼤致的赔偿⾦额,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468120元。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上⼀年度农村居民⼈均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015年宜昌市死亡赔偿⾦:177340元(即8867元*20年,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按⼆⼗年计算。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武汉市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
武汉市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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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5、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18374元/年,农村居民户口:6898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8374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模板)
项
目标准备注
合计
1医疗费用
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
他
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
法统计:①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
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或
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
助费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
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当天国家机关出差标准
注意要有《医嘱》进行证明存在护理事实。
一般护理费按每天 元计算。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
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
定。
1、医疗机构建议数额 ;
2、最重要的依
据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
①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
级20%......一级100%;
②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残疾辅助器
具费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
构的意见确定。
8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
年限
注:赔偿年限: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按二十
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
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算。
9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省
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775 (元/年)
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
至十八周岁;
6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30226.71元)/农村居民
人均收入(10542.84元)×
湖北省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共2篇)
湖北省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共2篇)
湖北省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1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
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2详细:2015年湖北省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852元。2、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0849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6681元。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8681元。5、湖北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3217元/年。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至少为50元/天)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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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5/04/27 15:58:19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二○一五年度)
序号项目标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2485
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0849
2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16681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8681
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43217
4 全
社
会
分
行
业
在
岗
职
工
人
均
年
平
均
工
资
收
入
农、林、牧、渔业26209 采矿业39797 制造业392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62874 建筑业41754 批发和零售业3314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9674 住宿和餐饮业286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8560 金融业83665 房地产业4296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589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57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638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729 教育50440 卫生和社会工作55671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4395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