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软件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
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
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
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100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软件学院本科生
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和校区学生办有关评奖评优的规定,在既能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又能兼顾公平,同时项目简洁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原则指导下,特制定《软件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规定》:各班应由现任班长和团支书牵头,成立学年综合测评小组。
小组成员的名额分配应兼顾班委、党员、非班委团员。
成员总数需为单数(5~7人),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测评过程应注意公开、公正、公平。
本细则包括德育和社会活动、智育以及院系活动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德育素质,社会活动以及院系活动占30%,智育素质占70%,院系活动附加奖励。
本细则力图能反映每个学生在1学年中各个方面的表现,相对准确地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该综合素质测评将作为每年度评奖评优的依据。
具体评测细则如下:一、德育素质,社会活动及院系活动(30分)政治思想素质(4分)基本分:3分(每人都能得的分数)1.参加政治学习情况:参加党章学习的同学,完成学习的每人加分,每组优秀学员再加分。
组长加分。
若经核查组长记录发现某些同学表现差则不予加分。
2.两课学习成绩:《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军事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每一门超过85分者,(可累加)加分,不及格者扣分,有一门成绩低于70分者不参评学生先进荣誉称号。
但如果总评成绩按名次应该获得奖学金者,即便两课成绩有低于70分者,仍有机会获评奖学金。
3.参加公益活动情况:有献血和支教者(要开证明)每项加分,其余活动一律不加分。
4.在本年度的党团活动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市校、工作站级别表彰(如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工作者.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等)分别加1、、分(同一活动若获得多项级别荣誉称号,取最高等级加分;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的加分记入下一个学年测评)。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xxxx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生手册以及xxxx学院校学生〔2017〕18号关于印发《xxxx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行德育素质、智育素质、综合能力素质三个项目综合测评计分,三个项目比分是:德育素质积分10%,智育素质积分占7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占20%。
1. 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总分为100分)=德育素质积分x 10%+ 智育素质积分x 70% +综合能力素质积分x 20%。
2. 毕业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各学年综合测评总积分合成,其中:一、二、三年级各占30%,四年级上学期占10%。
二、德育素质积分(10%)(一)德育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四方面内容,每个方面给定基准分25 分,共100 分。
1 .思想政治表现:(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3)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2.个人品德修养:(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4)能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情绪稳定,乐观向上,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
3.学习态度状况:(1)学习目标明确,谦虚好学,刻苦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考风良好,考试不作弊。
4.组织纪律观念:(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到令行禁止。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外语与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二、细则第一部分:加分1.学生学习成绩期末统计总分居班前15%以内者加10分,在16%—30%以内者加7分,在31%—50%者加4分,在前51%—70%者加2分。
2.学期单科成绩在班内居前三名者分别另加3、2、1分。
总成绩前三名者分别另加4、3、2分.3.每通过一门选修课加2分。
校级各类技能考核每通过一项加2分。
全国、省级计算机、书法、普通话等项目等级考试,每通过一项加4(3)分。
4.遵守纪律、当月考勤全勤者加5分。
5.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5)、6(3)、4(2)分,获得优秀奖者加2(1)分.位于一等奖中第一名者,另加2分。
6.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级比赛,成绩突出者加4、3、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0、30、15;30、20、8;20、15、5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
7.参加国家、省、市非政府组织举办的各级各类非专业比赛或征稿等,成绩突出者加3、2、1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20、10;20、15、5;15、10、3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8.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者每人加4分,舍长另加1分,校级卫生先进个人加4分,受院卫生评比表彰的宿舍每人每次加2分,舍长另加1分.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主动参与者每次加1分,获省、市和学校先进个人加8—6分.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成果获省、市和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15)、20(8)、15(6)分,获国家专利的加30分。
10.崇尚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参加义务性工作等文明活动行为,表现突出,或受院级或院级以上部门表彰者加5~2分。
11.关心集体,在院编专题小报、《连云港师专》报和市级报刊(《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上发表正面报道的通讯稿、诗歌、散文、小说、感受及摄影绘画书法作品者,每篇加2~10分,成绩突出或受表彰者加10~12分.12.积极从事外语、经贸及其他学术研究,在校外各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者,每篇加10~15分.13.积极主动向院、班集体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主动监督检举不良行为使事态没有不良发展,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表现突出者加4~2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第一版)
总表二、奖分(40分)(一)评优类集体奖项奖分:表彰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校区(院)级先进集体成员7 6 5 4 2个人获奖奖分:年级表彰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院(校区)级优秀党员10 8 7 6 5 --优秀团干部10 8 7 5 4 2优秀学生干部10 8 7 5 4 2 优秀团员10 8 7 3 2 --说明:1、先进集体包括: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班、先进党支部、红旗团支部、团支部形象设计大赛、最佳党日活动获奖支部, 同类项目不同级别只加最高分。
对该集体中表现差者可不予加分。
先进集体分数可累加。
若该奖项按名次颁发,则校级奖项第一名加满分,第二名等依次递减1分,直至减至1分,其余同。
2、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见习生等及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受到有关部门公开表彰者。
获得多项先进个人表彰者,除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者外,只计最高分,分数不累加。
(注:纸质版证明材料没有获得的,根据公示名单填写自身获得奖项可先自行填写待回到北校后再行证明。
)3、优秀见习生每人加4分;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受到有关部门公开表彰者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校区(院)级、系(年级)分别加10、8、7、6、5、4分,同一事件受多个部门表彰者,只计最高分。
4、班级主办公益类活动,如探访敬老院,关爱癌症患儿等,须事先得到年级办盖章同意,主办班级参与成员每次加1分,上限2分。
募捐类活动不加分。
5、社团成员、社团自行举办活动者不予加分,社团内部活动(如训练等),不予加分;本部门或班级内部组织的活动,如班会等不予加分。
社团代表学院或学校举行的活动获奖者,请主办方或负责人开具证明。
凡活动可加学分或者发放补贴或有奖金和贵重奖品,则该活动不予加分(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班除外);文明宿舍不予加分;凡以志愿者名义参与的活动不予加分。
6、本项目包括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上限10分,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班加分不受10分上限分限制,但受总分40分限制.(二)学习科研类1、凡在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学术刊物(有CN或ISSN登记号)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相应加12、10、8分,第二、三作者依次递减2分。
四川大学软件工程教学计划(一定对照修学分)
Chinese Culture(Philosophy)
公共管理学院
3 48 32 16
2春
998013000 形势与政策-5
Situation and Policy-5
学工部
0 16 16
3秋
998014000 形势与政策-6
Situation and Policy-6
学工部
0 16 16
3春
998015000 形势与政策-7
311004030 编译原理
程
311009030 多媒体技术
群
311012030 网络工程
Microcomputer System & Interface Technology Introduction to Game Design UNIX Operating System Compiler Principles Multimedia Technology Network Engineering
Game Programming Technology-I
软件学院
3 48 32
16
3秋
311010020 分布式系统与互联网(双语)
Distributed System and Internet
2春
2春
999005030 中华文化(历史篇)
Chinese Culture(History)
历史文化学院3 48 32 Fra bibliotek62春
999006030 中华文化(文学篇)
Chinese Culture(Literature)
文学与新闻学院 3 48 32 16
2春
999007030 中华文化(哲学篇)
软件学院综合测评条例
软件学院综合测评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为学年评奖、评优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表现测评、学业表现测评、文体表现测评和能力表现测评四个方面。
品德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政治表现、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学业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学习效果;文体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及成绩;能力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职业技能、组织管理以及创新等能力。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和比例为:满分为100分,其中品德测评得分占10%,学业测评得分占60%,文体测评得分占15%,能力测评得分占15%。
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得分=品德表现测评得分×10%+学业表现测评得分×60%+文体表现测评得分×15%+能力表现测评得分×15%。
第四条实施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综合测评以学年为单位进行,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我院的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独立进行。
第二章品德表现测评第六条品德表现测评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奖励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占60%,奖励分占40%。
品德表现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品德表现测评得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第七条品德表现基本分满分为60分,测评内容包括以下五项:(一)政治与思想表现。
主要包括: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法纪与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党团组织生活,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综合素质测评比与各类评优[1]
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综合素质测评比与各类评优[1]第四部分:奖励与处分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中,作为评选各项优秀称号和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成绩之和就是综合测评总成绩。
其中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是:思想道德素质占30%、科学文化素质占60%、健康素质占10%。
第二章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第五条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是对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思想素质等方面进行的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的基本分为70分,包括以下七小项内容。
每小项分优秀、良好、及格三个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如表现太差者可计5分以下。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批评违法违纪的人与事。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学、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逬学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和谐发展,培养人格高尚、学有专长、能力突显、知行统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长江I丿帀范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文件精神和应用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走呈测评与走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三条测评办法1•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本性素质测评、发展性素质测评和学习素质测评三个部分,内含若干测评项目及指标。
基本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走的教育教学中培养起来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素质;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培养起来的体现其创造性,实践性和个性发展的素质;学习素质则依据所修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计算得出。
2•综合素质测评计分办法:基本性素质测评、发展性素质测评两部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各部分得分为各项目基本分与奖惩分之和,具中发展性素质的基本分为50分;加分后各部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超过按100分计);扣分后,项目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低于按0分计);同一行为、事件、作品等加减分时,只计最高分,不重复加、减分。
学习成绩评分按相关公式计算得出。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办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二基本性素质测评(F1 )x25%+发展性素质测评(F2) xl5%+学习素质测评(F3 ) x60%4•每学期开学两周内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本年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之和的算术平均值;第四学年第二学期或者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的一个月内逬行毕业总评成缰测评,具体为之前每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之和的算术平均值;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情况如实记载,装入本人档案。
四川大学软件学院网上教学平台
9 让助教协助我的教学............................. 72
9.1 助教帐号及权限 ................................. 72 9.2 添加助教 ....................................... 72 9.3 删除助教 ....................................... 76 9.4 更改助教密码 ................................... 78
6 讨论和答疑 .................................... 46
6.1 讨论 ........................................... 46
6.1.1 创建讨论区 ...............................................46 6.1.2 使用讨论区 ...............................................48
I
3.3 选课 ........................................... 17 3.4 课程可用性 ..................................... 18 3.5 指定课程语言 ................................... 18 3.6 保存更改 ....................................... 19 3.7 修改课程属性 ................................... 19
11 参考资料 ..................................... 83
软件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2011
云南大学软件学院2011级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反映我校学生的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思想道德素质分(20分)、学科专业素质分(60分)、身心素质分(10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分)四部分构成: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
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申报各种奖、助金的重要依据。
二、参评学生范围国家计划内招收、在我学院学习期满一年的本科学生。
三、综合测评成绩的测评(一)思想道德素质分的测评(满分20分)思想道德素质的测评,分基础分和附加分两个方面,满分为20分。
即思想道德素质分=基础分+附加分。
1、基础分(满分10分)基础分的评定是在学生对上一学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学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的情况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打分,并在全班公布评分标准和评分结果。
注:基础分项,每人均可加10分2、附加分(满分10分)(1)政治理论学习(此项满分1分)考察学生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情况。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课及平时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全勤者加1分,每无故缺席1次扣0.2分,缺席多者依次扣完为止。
注:政治理论学习项,每人均可加1分。
(2)校纪校规知识学习(此项满分1.5分)考察学生参加学校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情况。
注:该项以校纪校规考试成绩为标准:参加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60-79者加0.5分;80-89分者加1分,90分以上者加1.5分。
(3)思想道德表现(此项满分2.5分)评价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表现,以及在学习过程中体现的学习态度、精神和出勤、旷课情况、受处分情况等。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四川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软件学院四川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细则一、评选比例1、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为参评年级(班级)本科生人数的10%。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以上的学生干部的10%。
3、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的10%。
4、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比例为毕业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以上的学生干部的10%。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符合《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及相关评选通知或文件中有关申评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3、以综合测评总成绩为重要依据(其中德、智、体、能分项测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通过学生班级民主评选而产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符合《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及相关评选通知或文件中有关申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2、优秀学生干部应从学校正式备案的校、院(系)、年级、班学生干部中产生,且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一年级学生干部至少担任干部职务满半年)。
3、团委学生会或党支部干部应为副部长或支委(含)以上级学生干部。
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事件中能够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能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
经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优秀”与“称职”合计达到85%以上。
5、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符合《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及相关评选通知或文件中有关申评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四)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符合《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及相关评选通知或文件中有关申评优秀毕业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三、评选要求及评选组织机构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川大学软件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四川大学软件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适应时代发展对软件人才的要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应用人才。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部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说明1此处所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指除学习成绩外的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是以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3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同时促进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学校和社会的沟通与交流。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民主评议、德育素质加减分和创新能力素质三部分。
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各部分成绩所占权重:民主评议占35%,德育素质加减分占20%,创新能力素质占45%。
6测评工作要公平、公正、合理,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参评人员、测评记录和测评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7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每学年评定一次,第三学年计分周期可延长至9月20日。
除特别说明外,本测评办法中所有测评点均按该学年测评周期内取得成绩计分。
8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含奖学金和助学金)和学校推荐毕业生就业等的主要依据。
9本办法中所称以上、以下、大于、小于、以内等均包含本数。
第二部分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1民主评议1.1 民主评议主要从政治思想、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公益活动、学习态度、寝室建设、行为规范、身心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评,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评议。
1.2 民主评议分包括班委评议分(占20%)、同学互评分(占50%)、辅导员评议分(占30%)。
其中:同学互评分由参评学生所在班级所有学生互评,同学互评成绩=[全班学生对该同学评议分数之和]÷[全班学生数]1.3 民主评议分标准参照附一2德育素质加减分 2.1 德育素质加减分说明德育素质加减分原始分没有上限,D 为学生原始加减分,原始得分最高者记为max D ,如果该年级max 20D ≤,则德育素质加减分=D ;如果max 20D >,则德育素质加减分=max (/)20D D ⨯;相应算出各学生对应的德育素质加减分。
软件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
软件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一、综合测评的内容和计算方法1.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测评、智育测评、文体测评和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品德测评主要评估学生政治表现、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
智育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学习成绩与学习效果。
文体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
能力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专业技能、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以及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测评的计算方法为:量化总成绩=品德测评×15%+智育测评×60%+文体测评×10%+能力测评×15%。
二、品德测评1、品德测评由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三部分组成。
其中基础分为60分,奖励分为40分。
品德测评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品德测评总分=基础分+奖励分奖惩分=(本人原始奖惩分/年级最高原始奖惩分)×100×0.42、品德测评基础分为60分。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与思想表现。
主要包括:对待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对待实事政治的关心程度,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和两课教学活动的态度及表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树立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
(2)法纪观念。
主要包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3)道德修养和日常行为规范。
主要包括:处理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的方法和艺术,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表现。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团结协作,乐于助人;男女交往,举止得体;遵守文明守则,维护公共秩序;不妨碍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休息;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和粮食;保护环境,讲究卫生,保持内务整洁等。
(4)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党团组织活动的自觉性,集体荣誉感,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关系的态度。
(5)劳动观念。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突出职业知识传授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1、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四项。
2、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德育素质积分×15%+智育素质积分×40%+体育素质积分×1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35%。
二、德育素质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满分100分)1、学生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行为规范四个方面进行测评,在平时考核记录的基础上,对以下10项指标进行评分:(1)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2)人生态度和进取精神。
主要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观豁达。
(3)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
主要包括: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习成绩进步明显。
(4)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集体荣誉感强,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5)法制观念。
主要包括: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劳动观念。
主要包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大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生。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系为单位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的领导小组,负责单位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于新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完成。
各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系测评工作。
班主任为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收集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
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3-5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本班学生投票产生。
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对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第三章测评流程第六条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各系审查和学院终审三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根据每名学生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
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
班主任对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系审查:班主任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班级内公布无异议后,报送各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结果造册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并将电子版导入学校学生工作系统,同时将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软件学院综合测评分加分细则(修订)
软件学院综合测评分加分细则(修订)一、内务卫生按学院本年级一学年内务卫生总平均分为基准分(简称总平均分),男女寝室分开计算,各寝室一学年平均分(简称寝室平均分)与总平均分进行比较,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寝室卫生加减分= (寝室平均分- 总平均分)×0.1;流动红旗寝室所有成员每人+0.1分/次·月数;蝉联3个月及以上的寝室每人额外多加0.05分二、文体活动及各类比赛1.参加学院一级活动,获三等奖+0.05分,二等奖+0.1分,一等奖获0.2分;(以证书奖状为依据)2.参加学校一级活动,获三等奖+0.1分,二等奖+0.2分,一等奖获+0.3分;(以证书奖状为依据)3.校运动会期间,凡参加比赛同学加基本分0.1分,获得分数的同学加分具体方式如下:体育加分=基本分+获得分数×0.1;(个人若参与多个项目(包括团体项目),以所获最高分为准;团体项目加分为每个人都加,)4.参加校级以上(省级、国家级、国际级)其他活动,获得优秀成绩者,分别加0.2分、0.3分、0.4分。
(参与奖、鼓励奖酌情加分)5.院级及校级优秀组织奖、最佳创意奖等无等级奖项各+0.05分、0.1分。
(需有证书、奖杯、奖状等为据)6.对于团体奖(优秀团支部,优秀班级等),团体每个成员加0.1分,但受院级以上处分的同学取消该资格。
三、科技创新类加分1.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学术文论,每篇+0.5分,2分加满为止。
2.在公开交流的刊物上发表一般性文章,每篇+0.3分(该项加分不超过2次)3.参加创新基金项目、创新实验计划、斛兵杯等校级有影响力的科技比赛,团队核心成员+0.5分,参与成员视工作量酌情加分。
4.对在“挑战杯”比赛、综合性(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单科性学术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程序设计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团队核心成员)分别+1、+0.8、+0.6分。
四、学院其它加分情况1.班长、团支书+0.4分,另选三位优秀班干部各+0.2分2.各班级从班内所有寝室长中选出3~5名优秀寝室长,每人+0.2分。
计算机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计算机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和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成绩之和就是综合测评总成绩。
其中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是:品德行为表现占25%、学业表现占60%、文体等素质活动表现占15%。
二.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是对学生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的基本分为70分,每个同学都可有此基本得分。
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的加分有如下6项:(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0分)1.担任校、院、系、年级、班各类学生干部及社团负责人满一年,工作表现良好,可酌情加3-6分;细则:(1).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学校、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副秘书长;院分团委副书记加 4~6 分;(2).学院团委部长、学校、学院学生会部长、经学校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班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党支部书记4-5分、学生工作助理加 4.5~5.5 分;(3).学院团委副部长;学校、学院学生会副部长;各班副班长、党支部委员加 3~4.5 分;(4).各班团支部委员、各班班委委员及心理健康联络员加 1~3.5 分;(5).学院团委干事;学校、院(分部)学生会干事视工作情况加 1~3.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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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软件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适应时代发展对软件人才的要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应用人才。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部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说明1 此处所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指除学习成绩外的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是以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3 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同时促进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学校和社会的沟通与交流。
4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民主评议、德育素质加减分和创新能力素质三部分。
5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各部分成绩所占权重:民主评议占35%,德育素质加减分占20%,创新能力素质占45%。
6 测评工作要公平、公正、合理,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参评人员、测评记录和测评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7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每学年评定一次,第三学年计分周期可延长至9月20日。
除特别说明外,本测评办法中所有测评点均按该学年测评周期内取得成绩计分。
8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含奖学金和助学金)和学校推荐毕业生就业等的主要依据。
9 本办法中所称以上、以下、大于、小于、以内等均包含本数。
第二部分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1 民主评议1.1 民主评议主要从政治思想、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公益活动、学习态度、寝室建设、行为规范、身心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评,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评议。
1.2 民主评议分包括班委评议分(占20%)、同学互评分(占50%)、辅导员评议分(占30%)。
其中:同学互评分由参评学生所在班级所有学生互评,同学互评成绩=[全班学生对该同学评议分数之和]÷[全班学生数] 1.3 民主评议分标准参照附一2 德育素质加减分2.1 德育素质加减分说明德育素质加减分原始分没有上限,D 为学生原始加减分,原始得分最高者记为max D ,如果该年级m a x 20D ≤,则德育素质加减分=D ;如果m a x 20D >,则德育素质加减分=max (/)20D D ⨯;相应算出各学生对应的德育素质加减分。
2.2 德育素质加分项2.2.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自觉加强政治修养、政治学习,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本年度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3分;积极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小组及其各项活动,且本年度完成并递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及相关党建论文者,加6分;参加校业余党校学习,结业成绩达90分以上者,加6分; 2.2.2 积极参与学院、年级、班级工作,并能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建议被采用者,酌情加4-6分、2-4分、1-2分;2.2.3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班会活动等,全勤者加6分;2.2.4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协助校、院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表现突出者酌情加5-10分;2.2.5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制止、检举违纪行为者,酌情加3-5分;2.2.6 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方面有突出事迹并受国家、省、市、校表彰者,分别加20,15,10,6分;2.2.7 思想品德方面表现极其突出,获得学校专门荣誉称号,或所做贡献被省级及以上一类媒体做专题报道,影响范围较大,反映良好,酌情加6-20分;2.3 德育素质减分项2.3.1 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扣20分,情节严重者,整个德育素质大项记0分; 2.3.2 做出有损于国家和民族尊严的事扣20分,情节严重者,整个德育素质大项记0分; 2.3.3 有损集体荣誉言行者,酌情扣6-10分; 2.3.4 政治学习或党团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2.3.5 不遵守学习纪律,上课缺勤、迟到或早退,每学时扣2分;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星期日晚上至星期五白天)进行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碟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每次扣2分,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处理,德育素质分记0分。
2.3.6 未经许可不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视其情况每次扣2-4分;2.3.7 损坏公物、公共设施,破坏校园环境者,扣4-10分,情节严重者整个德育素质大项记0分,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8 包庇他人违纪,每次扣5分;包庇他人违法,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整个德育素质大项记0分。
2.3.9 宿舍检查不合格寝室其成员每次扣2分,室长及寝室学生党员、干部扣4分; 2.3.10 安全消防检查,经查实有违纪行为,视其情况责任人每次扣5-10分;2.3.11 违反法规校纪、思想道德素质败坏或触犯政治纪律而受到行政或党、团处分者整个德育素质大项记0分。
3 创新能力素质创新能力素质原始分没有上限,C 为学生原始得分,原始得分最高者记为max C ,如max 45C ≤,则创新能力成绩=C ;如果max 45C >,则创新能力成绩=max (/)45C C ⨯;相应算出各学生对应的创新能力成绩。
4.1 学术科研成果 4.1.1 总体要求1、学术科研成果仅限于申报人以四川大学软件学院成员身份获得的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教材等,用稿通知、出版证明等无效。
2、对于我院学生与外单位(机构、个人)合作的科研成果,如果四川大学软件学院没有列署名单位的第一位,则该成果只按相应标准的30%—50%计分。
3、同一内容发表在多处的,只计一个最高分。
4、如发表的文章系该年已计过分的课题成果时,应适当扣减已计分值。
5、对于违反出版规则的期刊、书籍等出版物,由学院认定从发现违规现象的该学年起列为学院评奖的无效期刊,所有我院学生在其上发表的论文,不能获得科研学术成果分。
4.1.2 科技发明专利此项目认定以证书(文件)为准,需提供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国家级科研成果获奖者,加45分。
2、省部级科研成果获奖者,加45分。
3、发明专利发明人,加45分。
4、外观设计与新型专利发明人,加45分。
4.1.3 科研活动(通过相应鉴定,并以署名为准)1、参与省级以上大学生科研项目(指代表学院或学校参加四川省青年软件创新工程、微软创新杯、IBM大赛等活动入围半决赛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负责人加9——18分,主要成员加6——15分;如参赛项目获奖,与4.2专业型学习竞赛获奖加分不累加(以最高分为准);2、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科训项目),主研加6分,其他成员加6分,取得一定成果(有相应报告或证明材料),主研加30分,其他成员加24分(不累加)。
3、参与(入选)学院学生萌芽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加15分,主要成员加12分;一般项目负责人加12分,主要成员加9分;结题并被评为优秀项目者,负责人加6分,主要成员加3分;未结题或中途放弃者,视其情况减9——18分。
4、其他课题及发明创造,视情况计分。
4.1.4 学术著作、教材1、独著计算机类著作每部计45分,合著每部计15——24分;2、主编计算机类著作每部计45分,合编每部计15——24分;3、编著其他类著作、刊物,每部计15——24分;4.1.5 学术专业论文1、论文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国家级权威核心期刊及以上,每篇计45分;2、论文发表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每篇计36分;3、论文发表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以该年度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为准),每篇计24分;4、论文发表在其他公开出版期刊/国内学术会议,每篇计18分;5、发表在全国性和省级报纸,每篇计12分。
注:以上计分标准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为准。
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论文需两篇以上才可起评计分,按以上论文对应等级计分20%每篇计分;如以第三作者及以后排名需三篇以上才可起评计分,按以上论文对应等级计分10%每篇计分。
以第二作者及以后排名发表论文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8分。
4.1.6 专业认证证书1、国际认证(个),获得一个证书计6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8分;2、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系统分析员计24分,获高级程序员计18分,获程序员计12分;4.2竞赛类获奖4.2.1专业型学习竞赛此项认定以证书为准,获奖者不分排名先后均可取得相应分值。
此类项目主要指:“挑战杯”各项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IBM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网络教学竞赛、机器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大学英语及写作竞赛等。
校级以上专业性学习竞赛必须由学校部处(教务处、团委等)组织或认可。
4.2.2文体等类竞赛本条所指竞赛包括文艺类(如歌咏比赛、歌手大赛等)、体育类(如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等)、其他(如演讲比赛、辩论赛等)。
院级比赛累计加分数不超过12分。
(1)体育类(2)文艺类4.3社会活动4.3.1社会活动获得荣誉奖励分注:社会活动获得荣誉奖励分可累计,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1、集体荣誉计分注:集体荣誉获奖荣誉称号不同,计分方式同上。
2、个人荣誉计分注:本条所指先进个人包括各类专项荣誉称号。
4.3.2社会工作任职计分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并履行工作职责,视其工作能力、对学校、学院学生工作的贡献,根据工作情况和民主评议等情况,按下表加分。
其中,在学院、班级担任学生干部的,由学院(或院团委)视其责任大小和工作表现及业绩酌情加分;在校团委(学生会)、全校性学生团体担任学生干部的,由其任职组织的主管单位视其责任大小和工作表现及业绩提出加分提议,由学院酌情加分。
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可不计分;不履行工作职责、无业绩的,可计0分;兼任多项职务的,以可获得最高评分的某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注:此项计分按辅导员或校、院主管部门负责老师评分(占30%),同学民主评分(占70%)给出干部工作任职计分。
4.3.3社会活动计分1、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含课外科技活动、素质教育活动等,文体活动除外),每参加一次加1分。
2、积极参加院级以上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一周),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一次加5分。
3、积极参加院级以上组织的各项专业竞赛未获得名次者,每次加1.5分。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1分;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并有一定影响者,酌情加3——5分。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每次加1.5分(本条所指活动包括学校、学院组织的文艺晚会、演讲、歌唱(咏)比赛、运动会、篮球、足球等体育比赛、辩论赛等;本条所称参加是指学生上台表现自己的才艺和能力,如文艺晚会的表演者、主持人,运动会的运动员,辩论赛的辩手、主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