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面固定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是指为保证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管理,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职责分工:明确瓦斯抽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每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培训:对参与瓦斯抽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瓦斯安全知识、相关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 操作规程:制定瓦斯抽放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工具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护要求等,确保操作过程规范、安全。
4. 设备维护:制定瓦斯抽放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维修情况,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检查,包括现场环境、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应急预案:制定瓦斯抽放工作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责任、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等,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7. 安全记录:建立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记录和档案,包括操作记录、维护记录、事故记录等,便于事后回顾和复查。
8. 监督检查:建立瓦斯抽放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等,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有效地管理瓦斯抽放工作,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同时,还需要不断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随着工作的发展和变化,确保制度的实施与实际相符。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由各矿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
定期检查,平衡瓦斯抽采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抽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
2.矿行政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抽采瓦斯工作负责,抽采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经营生产计划。
3.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采纳入到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瓦斯治理与采掘工程要做到“三超前”,即超前设计、超前施工、超前使用。
瓦斯治理工程未完成,采掘工作面不得投入生产。
4.矿要制定年度抽采计划,计划要逐月落实到具体地点,并上报公司。
5.为促进矿井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采瓦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必要的奖励。
二、瓦斯抽采管理规定1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和高瓦斯区域,其穿层、顺层抽采必须使用永久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抽采,移动泵只能作为辅助抽采设备,否则视为抽采能力不足。
6.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抽采需要。
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抽采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
设计能力要有15~2.5的富余系数。
7.矿井要选择适应各开采煤层的有效抽采工艺和方法,坚持高低浓度相结合,临近层抽采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采边抽、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
8.规范抽采设计,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瓦斯抽采工程和抽采量计划。
高瓦斯及突出煤层的采区设计应编制专门的瓦斯抽采设计。
泵站、管路、计量装置等安设必须符合规定,备用泵能力不小于运行泵。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工作,结合矿井瓦斯抽放现状及要求,从技术、工程到现场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做到责任明确、执行到位、监督有据,严格奖惩,制定以下矿井瓦斯抽放制度:1、通风防突科是瓦斯抽放的主管部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设计、制度修订等的全面管理工作。
2、需要安装抽放泵站或抽放管路的,由通风防突科提出计划,矿平衡施工力量后,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通风防突科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安装不合格,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否则每推迟一班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3、回采或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场由通风防突科提出计划, 施工队按时间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钻场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对施工队罚款3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钻场施工完毕后,由通风防突科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按期整改,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4、公司物资管理科必须保证抽放所需设备及时到位,影响瓦斯抽放工程时对物资管理科罚款200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执行力考核扣1分。
5、回采工作面抽放管路及附件由抽注队负责回收,其它地点抽放设备由通风防突科安排施工队回收,抽放泵站由矿平衡力量进行回收,回收时不得损坏设备,应及时装车运走,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 元/次。
6、抽注队必须分类建立抽放设备台账,内容包括设备使用地点、在用、库存、报废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 每月更新后26日前报通风防突科材料员存档,否则对抽注队罚款300元/次,对负责人罚款50元/次。
7、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定期进行巡查,否则按抽放系统巡查制度进行处罚。
8、抽放泵站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及班中巡检制度,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4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瓦斯抽采系统是一种用于矿井或地下工程中抽取瓦斯的设备,主要用于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保证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安全运营,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矿井或地下工程都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系统,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内的瓦斯浓度始终处于安全范围之内。
第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工作分为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等环节。
第五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责任由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管理权机构承担。
第二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规划和设计管理第六条矿井或地下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必须考虑瓦斯抽采系统的需求,并合理确定设备的布置和容量。
第七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备的参数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系统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与其他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系统相互配合,确保设备的联动性和协同运行能力。
第三章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管理第十一条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接口连接。
第十二条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调试必须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流程控制。
第十四条在调试过程中,必须进行参数调整和检测,确保设备的运行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调试结束后,必须进行系统验证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第十六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使用设备。
地面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地面通风瓦斯管理制度一、概述地面通风瓦斯管理制度是指煤矿地下瓦斯生成和泄漏后,通过通风系统将瓦斯排放到地面,并对瓦斯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测的一套规章制度。
煤矿地面通风瓦斯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降低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二、管理责任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地面通风瓦斯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 矿山企业应当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通风系统的畅通。
3.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瓦斯检测设备和瓦斯监测人员,对矿山的瓦斯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报告。
4. 矿山企业应当对矿工进行瓦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瓦斯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检测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泄漏事故,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
三、通风管理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根据矿区的地质条件和生产情况,确定通风方案和通风模式。
2. 矿山企业应当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通风堵塞,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效果。
3. 矿山企业应当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根据瓦斯浓度和流速等参数,调整通风系统的运行参数,保证矿山内部的通风质量和安全性。
四、瓦斯监测1.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瓦斯检测设备和瓦斯监测人员,对矿山内部的瓦斯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报告。
2.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点,对矿山的瓦斯浓度、瓦斯压力和瓦斯流速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3.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瓦斯监测和报警机制,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措施。
五、瓦斯防范1. 矿山企业应当对矿工进行瓦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瓦斯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矿工在作业过程中遵守瓦斯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检测和检修制度,对矿山的瓦斯设备和管道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排除瓦斯设备的安全隐患。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模版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为确保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规范和高效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瓦斯抽放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二、术语定义1. 瓦斯抽放:指对瓦斯进行收集、处理和释放的工作活动。
2. 瓦斯抽放设备:指瓦斯抽放工作中所使用的设备、仪器、工具等。
3. 负责人:指瓦斯抽放工作负责人员。
三、责任与权限1. 负责人应负责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负责人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按照瓦斯抽放工作要求执行。
3. 相关人员应按照负责人的要求配合瓦斯抽放工作。
四、瓦斯抽放工作的流程1. 搜集瓦斯信息- 定期进行瓦斯检测,记录瓦斯浓度、温度等相关信息。
- 确保瓦斯检测设备正常、准确,并进行合理的标定和校准。
2. 处理瓦斯- 根据瓦斯信息,采取相应的瓦斯处理措施,如燃烧、转化等。
- 确保瓦斯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3. 释放瓦斯- 根据处理后的瓦斯,决定是否进行瓦斯释放。
- 如需释放,应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合理的瓦斯释放操作。
4. 记录和报告- 对瓦斯抽放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瓦斯检测结果、处理措施、释放情况等。
- 定期向上级报告瓦斯抽放工作的情况和效果。
五、瓦斯抽放设备的管理1. 瓦斯抽放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2. 负责人应对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相关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定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六、瓦斯抽放作业安全措施1. 在进行瓦斯抽放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操作人员应熟悉瓦斯抽放作业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3. 瓦斯抽放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
4. 在进行瓦斯抽放作业过程中,应严禁吸烟、明火等火源。
5. 如发现瓦斯泄漏或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负责人报告。
七、瓦斯抽放工作的培训与交流1. 瓦斯抽放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相关培训,掌握瓦斯抽放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2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提升公司瓦斯抽采工作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及所属各煤业公司、煤矿进行瓦斯抽采或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抽采设计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设计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抽采设计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分期施工。
生产矿井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编制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并制定年度抽采计划。
采区、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机电部门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年度瓦斯抽采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报煤业公司批准。
煤业公司将所属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汇总成文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对煤业公司所报瓦斯抽采年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抽查,主要依据是抽采后实现的安全煤量能否满足矿井采掘接替要求,做到抽、掘、采平衡。
所有采掘活动都必须在抽采达标范围进行,不得超越达标范围进行采掘。
第五条抽采达标的定义。
抽采达标的标准是,经过抽采后,突出煤层在采掘前吨煤残余瓦斯含量要降到8m3/t以下,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对于高瓦斯和其它应抽采瓦斯的矿井,瓦斯抽采率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____)的要求。
第六条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前,必须实际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层原始瓦斯含量、钻孔瓦斯流量和衰减系数,并测定各种抽采条件下不同时间段的瓦斯抽采有效半径、根据实际测定的瓦斯基础参数预测采掘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
第七条瓦斯抽采设计中必须明确各种抽采条件下的钻孔布置方式、钻孔孔底间距、孔口间距,封孔方式、封孔长度、封孔结构、封孔材料、封孔设备、封孔工艺;明确封孔管材料、直径、测气嘴、阀门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管路连接方式、流量计量方式、放水和排渣装置的型号、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主要安全技术措施一、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制度为三班制。
为了确保安全、正常地进行瓦斯抽放工作,提升瓦斯抽放效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安全和组织管理方面合计了以下制度。
1、建立抽放瓦斯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施工队伍,负责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所有人员必必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瓦斯抽放泵房的设备和管路系统除日常检查外,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3、在各抽放主管和分支管路上安设瓦斯流量、浓度、负压等检测装置,同时还配备专人定期进行巡回检测、放水和管路维护,以便掌握不同地点的抽放状况。
处理管路积水和漏气,以确保管路畅通无阻。
4、对抽放方法及其有关参数,必需在抽放施行中进一步视察和验证,以便确定合理的综合抽放方法。
达到合理布置钻孔,提升抽放效果。
5、抽放泵站的值班司机必必需经过专门培训,使其熟悉瓦斯抽放的有关规定,掌握各种仪器、仪表和抽放设备的用途及其操作程序。
为了强化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矿井应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各类业务人员。
这些人员在瓦斯抽放方面大致可分为:1、技术管理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抽放的管理、制定、技术指导工作。
2、井下打钻施工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抽放钻孔、其它钻探孔的施工。
3、管线工程施工、修理人员:负责瓦管线及抽放系统各种设备的安设、修理、调整、改换等。
4、检测人员:负责对矿井抽放系统、钻场、管线、主要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抽放系统的测试、调整、试验、数据、资料的记录和整理等安全技术性管理工作。
1、抽放泵房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小于50m,泵房及泵房四周20m 范围内禁止有明火和堆积易燃物,泵房必需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2、泵房必必需用不燃性材料建筑,瓦斯出口排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3、泵房必必需有防火、防雷电、防管路回火爆炸的安全装置。
4、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施,至少应有一套备用。
5、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纳矿用防爆型。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瓦斯抽放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第一条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抓抽放工作,建立专职抽放队伍,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放工作。
第二条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瓦斯抽放计划,包括抽放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放量。
第三条抽放瓦斯专职人员对抽放钻孔、瓦斯管路进行循回检查,每班及时排放积水,对管路出现的跑漏气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四条瓦斯抽放泵站必须由司机值班,实行现场交接班,司机经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抽放瓦斯浓度、抽放负压和孔板压差等抽放参数,保证数据齐全,准确可靠。
第五条井下抽放泵站应设在进风区域,通风区安人正常设点检查瓦斯,泵站内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排气未端附近20m 范围内空气中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75%。
第六条抽放泵站内流量计、负压表、压力表、高浓度瓦斯传感器等各种计量装置必须安设齐全,并经常维修调校,保证正常使用。
第七条泵站司机要按时测定泵站内的各项抽放参数,并将测定情况向矿调度所、通风调度中心、抽排区值班人员汇报清楚,同时要认真填写记录牌板和记录手册。
第八条抽排区及有关钻孔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联系安装工区对井下抽放管路进行安装或拆除回收。
第九条有关单位要爱护抽放管路及抽放设施,对损坏管路及设施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规范技术管理第十条凡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每分钟大于5m3或掘进工作面每分钟大于3m3,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第十一条在编制需抽放的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考虑抽放工作,使抽放设计与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同步,以保证有3个月以上的预抽时间。
第十二条凡是进行局部瓦斯抽放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设计内容应包括:①工作面概况;②工作面瓦斯赋存情况、预抽量和预抽时间;③抽放方法与抽放工艺;④安全技术措施等。
地面瓦斯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地面瓦斯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综述地面瓦斯是矿井工作中常见的一种有毒有害气体,对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起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矿井的正常运行,制定地面瓦斯安全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预防瓦斯事故、瓦斯检测与监控、瓦斯抽放、瓦斯灭火以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等方面,制定地面瓦斯安全管理规定。
二、预防瓦斯事故1. 井下作业前的准备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瓦斯抽放,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低于安全标准,并对瓦斯抽放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工人必须经过瓦斯防治培训,掌握正确的防护知识和技能,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瓦斯检测仪,实时监测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并在达到预警值时及时报警。
同时,要配备瓦斯防护用具,如瓦斯面罩、呼吸器等,确保工人在瓦斯环境中的安全作业。
3. 作业操作的规范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
工人应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严禁在瓦斯环境中进行明火作业,不得私自修改或停用安全设施,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三、瓦斯检测与监控1. 检测设备的标准矿井必须配备可靠的瓦斯检测设备,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测区域的范围瓦斯检测范围应包括矿井的所有作业区域以及有可能积累瓦斯的地点,如巷道、采煤面、煤仓等。
检测点的设置要合理,覆盖全面,确保瓦斯浓度能够及时监测。
3. 检测结果的记录与报告瓦斯检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并形成瓦斯监测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矿井瓦斯浓度的变化趋势,瓦斯事故的危险性评估等,以便后续进行瓦斯防治工作的决策。
四、瓦斯抽放1. 抽放设备的要求矿井的瓦斯抽放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抽放大量瓦斯的能力。
设备的选择、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具备排查隐患的能力。
2. 抽放工作的程序瓦斯抽放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对井下瓦斯浓度的监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等。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一、地面泵房及泵房周围20米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二、泵站观测室内对瓦斯流量、井下负压及相对指挥部的正压进行标校,测量的U形水柱计压垂直挂置在观测室正面的墙上,连接端口用的胶皮管不能扭结,保持气流畅通。
发现胶皮管老化或破损,应及时更换。
如发现水柱计的液面频繁跳动,长时间不能稳定时,应立即通知通风调度站,派专人跟管路,处理井下管路中的积水。
三、抽放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的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要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泵站的所有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
四、瓦斯抽放泵房内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机体附近30m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机房内、正压室及观测室中应各社一台断电仪,当空气中瓦斯超过0.5%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流停止抽放机的运转。
水泵房在水泵上方1米处设一台断电仪,使之当室内瓦斯浓度达到0.3#时,能切断水泵电源,使水泵停止运转;下水仓口1米左右另设一台断电仪,只报警不断电。
五、瓦斯抽放机的管理,执行一下规定:1、正常抽放系统瓦斯风机的更换要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风机有计划停运,要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如因停电等原因瓦斯风机临时停止运转,要立即通知通风部调度站和当日值班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风机的启动,要经通风调度值班长批准,并汇报矿总调,任何情况下,泵站观测工或泵站维护工都不得私自启动瓦斯风机。
5、停机和启动瓦斯风机都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六、泵站要有专人检查风机出口瓦斯浓度,每半小时要对抽放瓦斯浓度、节流负压、正压循环门的扣数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记录要求工整准确,无涂改,统一用国际通用单位记录。
每一小时向通风调度站汇报一次,如有异常必须随时观测、记录、汇报。
每隔一小时要对水泵房内的瓦斯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
七、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不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当风机出口瓦斯浓度低于30%,应及时向通风部调度站汇报,并增加检查次数,至少每15分钟检查一次,并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通知集团公司煤气公司,是否进罐或排空,由煤气公司总工程师决定。
抽放瓦斯管路安装维护管理制度
抽放瓦斯管路安装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瓦斯管路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四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应以安全、科学、合理为原则,确保瓦斯管路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和单位,相关人员和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瓦斯管路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技术改进和更新。
第七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应根据运行情况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排除隐患,确保瓦斯管路安全运行。
第八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抽放瓦斯管路安装管理第九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承担,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安装前应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应根据现场环境和需求进行合理设计,选择合适的管材、管径等材料,保证安装质量。
第十一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材料使用正确。
第十二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试压、清洗等工作,检查管路连接是否牢固,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安装完成后,应对抽放瓦斯管路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确认安装工作的合格。
第三章抽放瓦斯管路维护管理第十四条抽放瓦斯管路的维护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巡检、维修、保养等内容,确保管路运行正常。
第十五条抽放瓦斯管路的巡检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管路连接是否松动、漏气等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抽放瓦斯管路的维修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维修和更换工作。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一、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第一条组织落施1、瓦斯抽放工作由通风科负责,下设专门负责钻孔施工、管路铺设、观察的队组。
2、通风科至少配备一名技术员专门从事瓦斯抽放的设计,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二条瓦斯抽放范围凡以通风方式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凡确定为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采煤工作面,未采取抽放措施或抽放系统不完善以前,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第三条瓦斯抽放设计编制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专门设计,设计应该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层赋存条件、工作面几何参数、地质概况、预计瓦斯涌出量、抽放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等。
2、钻孔数量、位置、角度、直径、穿透层位和终孔位置等,以及必要的计算数据.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等。
瓦斯抽放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密钻孔、高负压、大直径、综合抽"的原则。
根据抽放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具体确定钻孔间距和初始钻孔位置,永久抽放系统的支、干管选择,应根据瓦斯抽放混合量确定.第四条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1、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通风科分管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然后报请公司总工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
已经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设计,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个别钻孔的参数需要修改或调整时,应由矿总工批准。
2、矿井新采区的瓦斯抽放系统和管路延长,由矿总工批准;工作面、采区内部的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长或拆除,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五条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和验收1、工作面无瓦斯抽放设计,不准进行钻孔施工。
2、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抽放孔定位、角度必须由抽放队长亲自指挥。
钻孔施工进度要班班填写在钻孔施工台帐上。
钻孔施工结束后,应由通风科组织验收,原则规定,钻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1m,角度误差不得超过±1°.3、抽放管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保证质量,做到“平、稳、直、密"。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1、瓦斯抽放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掌握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拆除抽放管路。
3、负责井下抽放管路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对各抽放系统管路进行定期防腐工作。
5、及时反映,处理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若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参加抢救。
6、必须在泵房内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运转情况,安全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7、每班要进行一次巡检,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及机房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8、当班工作期间不得喝酒、睡觉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
9、瓦斯抽放泵房必须装设负压计、温度计、电压表、电流表、甲烷传感器,监测抽放泵工作是否正常。
10、抽放泵开关,各种仪表,传感器及抽放系统管路,每天由专人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1、运行中的瓦斯抽放泵若因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运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瓦斯抽放泵司机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在岗位上进行。
2、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对本岗位的设备等有关问题认真进行检查。
3、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七条不接:(1)交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交接不清不接;(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接不清不接;(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原因不交代清楚不接;(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数量不符的不接;(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情况不清楚不接;(6)交清设备记录填写不清楚和不规范不接;(7)交班人发现接班人未持证上岗、喝酒和精神状况不佳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更换接班人。
如果交班人没有汇报,接班人在岗位上出问题,交班人要负连带责任。
交班人认为接班人未按规定接班,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符合交接班规定,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
瓦斯抽放泵司机操作规程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1.查泵站进出口阀门,循环阀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3篇)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
具体内容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E、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4、瓦斯抽放设计必须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抽放泵站硐室必须按瓦斯抽放设计的位置和规格施工。
6.瓦斯抽放设备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
抽放管路要做到平、稳、直、密。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瓦斯抽放作业的场所。
二、责任和义务1.企业负责人应确保设备安全性能,明确瓦斯抽放作业的责任清单,并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2.瓦斯抽放作业的责任人应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瓦斯抽放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作业前准备1.瓦斯抽放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
2.瓦斯抽放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周边环境的检查和评估,清理作业区域和消防安全通道。
四、操作规程1.瓦斯抽放作业的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2.严禁在未通风的瓦斯环境下进行作业,必要时应设置通风设备。
3.在作业现场应确保安全围栏的设置,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在瓦斯抽放作业过程中,应随时监测瓦斯浓度,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5.作业人员应熟悉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方法,掌握故障处理的基本知识,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五、作业后整理1.瓦斯抽放作业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2.清理作业现场垃圾和废气,确保工作区域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及时记录作业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为今后的作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六、应急处理1.瓦斯抽放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瓦斯泄漏、设备故障、火灾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流程,掌握如何使用灭火器和紧急呼叫设备,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培训和教育1.企业应定期对从事瓦斯抽放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掌握瓦斯抽放作业的一般知识和特殊技能。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矿井的抽放瓦斯管理工作。
第三条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规范操作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水平。
第五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矿井应当成立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区区长、抽放区区长等有关领导成员组成。
第八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二)审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重大技术方案;(三)监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协调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九条矿井应当设立抽放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抽放瓦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三)监督检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一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瓦斯赋存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放方法和技术,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抽放方法、抽放参数、抽放设备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对抽放瓦斯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定稿)
一、瓦斯抽采相有关规定.......................................................................................................... - 2 -二、瓦斯抽采设计编制.............................................................................................................. - 2 -三、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制度.................................................................................................. - 3 -四、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制度...................................................................................... - 3 -五、瓦斯抽采技术总结制度...................................................................................................... - 4 -六、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 5 -七、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 6 -八、交接班制度.......................................................................................................................... - 7 -九、瓦斯抽采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 9 -十、瓦斯抽采钻孔、钻场检查制度.......................................................................................... - 9 - 十一、瓦斯抽采分析总结制度................................................................................................ - 10 - 十二、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 10 - 十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 12 - 十四、巡回检查制度................................................................................................................ - 12 - 十五、岗位责任制度................................................................................................................ - 14 - 十六、瓦斯抽采泵检查维护制度............................................................................................ - 14 - 十七、瓦斯抽采钻孔验收制度................................................................................................ - 14 - 十八、瓦斯抽放泵站检身制度................................................................................................ - 15 - 十九、瓦斯抽采泵设备检修制度............................................................................................ - 16 - 二十、瓦斯抽放泵站记录(报表)填写制度........................................................................ - 17 - 二十一、瓦斯抽采安全防冻制度............................................................................................ - 17 - 二十二、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 18 - 二十三、瓦斯抽放泵站参数测定制度.................................................................................... - 18 - 二十四、瓦斯抽放泵站安全防洪制度.................................................................................... - 19 - 二十五、瓦斯抽采安全防火制度............................................................................................ - 19 - 二十六、瓦斯抽采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 20 - 二十七、瓦斯抽采安全会议制度............................................................................................ - 21 - 二十八、瓦斯抽采钻孔的联接与拆除制度............................................................................ - 21 - 二十九、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制度............................................................................................ - 22 - 三十、瓦斯抽采设备包机制.................................................................................................... - 23 - 三十一、瓦斯抽采泵的保养、检修、润滑制度.................................................................... - 23 - 三十二、瓦斯抽采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 25 - 三十三、瓦斯抽采先抽后采例会制度.................................................................................... - 26 - 三十四、瓦斯抽放泵站环境卫生清理制度............................................................................ - 28 - 三十五、瓦斯抽采设备停、运行联系制度............................................................................ - 29 - 三十六、瓦斯抽采量和抽放钻孔进尺考核制度.................................................................... - 30 - 三十七、瓦斯抽采效果检验制度............................................................................................ - 31 - 三十八、值班制度.................................................................................................................... - 31 - 三十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 33 - 四十、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奖惩制度........................................................................................ - 37 - 四十一、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 39 -一、瓦斯抽采相有关规定(一)瓦斯抽采工作由通风科负责管理,抽放队根据通风科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是地下煤矿开采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有害气体,可能会导致爆炸事故和人员伤亡。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各国煤矿管理部门都会制定瓦斯抽放管理制度,规范和管理煤矿瓦斯的释放和利用。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瓦斯抽放的时间安排:矿山必须根据瓦斯产生的规律和矿区的煤层特点,制定不同的抽放方案,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安全标准。
2. 瓦斯抽放的设备和技术:瓦斯抽放采用特殊的设备和技术,包括瓦斯抽放井、牵引装置、瓦斯压缩机等。
这些设备必须经过专业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在矿井操作中能够正常使用。
3. 瓦斯抽放的安全措施:瓦斯抽放过程中,必须采取多项安全措施,包括瓦斯检测和监测、通风回旋、抽放井的井口、管道和值守。
同时,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作出及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 瓦斯的利用与回收:瓦斯抽放后,可用于发电、加热、热处理和作为化学原料等用途。
这些应用不仅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还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5. 瓦斯抽放的资质要求:瓦斯抽放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进行,他们需要取得相关的瓦斯抽放证书,履行相关监测记录
和报告制度。
总之,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煤矿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仅有制度的建立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熟悉规程,并掌握利用瓦斯的技术和方法,确保对瓦斯的抽放、利用、监测等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同时,进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推行,也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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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固定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放泵站观测工操作规程
1、经常检查正负压、水柱计是否有水(水银)和标准口位,吊挂是否垂直,连接胶管有无漏气现象。
2、抽放泵正常运转时,应随时检查正、负压水柱,瓦斯浓度和水环泵声音、温度、水位、仪表等情况,一般情况下必须每隔15分钟观测一次,每隔一小时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遇特殊情况必须缩短汇报时间,并做好每班记录。
3、每班根据数据及水环泵的运转情况及时进行抽放的压力、流量调整工作,使水环泵在规定的范围内正常运行。
4、瓦斯泵房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机、断电进行处理。
5、抽放浓度低于30%时,应立即送气,待正常后再送气,瓦检仪须10天换一次药。
6、严格执行要害部门登记制度,非机房人员和主管人员进入时,须按所在单位介绍信及生产调度室命令,并填写记录。
二、泵站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井下瓦斯抽放工作。
2、负责瓦斯抽放泵的检查、维护工作。
3、负责瓦斯抽放利用正、负压、流量、浓度的观测记录、汇报工作。
4、负责抽放泵水位、仪表、温度等的检查记录工作。
5、负责检查配电设备的完好情况。
6、停机须由防尘抽放队领导命令后,方可停机。
7、当班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工作地点,进行交接班,须对抽放泵、管路、阀门等运行情况,以及抽放、利用各参数等交接清楚,严禁只履行签字手续。
8、工作期间发现抽放泵出现故障、管路系统严重漏气,阀门失灵和临时停电等事故时应汇报防尘抽放队领导,采取处理办法。
三、泵站防火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瓦斯泵站内严禁烟火。
3、电气设备杜绝失爆现象。
4、经常检查抽放系统管路和阀门,防止漏气。
5、更衣室单独设立和瓦斯泵房保持一定距离。
6、汽车进入泵站院内应带防火帽。
7、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
8、电气设备、管路要安装接地装置。
9、配电室、机房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且做到人人会用。
四、瓦斯泵站操作规程
(一) 合闸送电操作顺序:
1、当进线柜下方高压带电显示装置开始闪烁,进线柜下刀闸带电。
2、合上进线柜下刀闸,合上上刀闸,按合闸按钮合上真空开关,上母线带电。
3、合上联络柜上、下刀闸,变压器柜带电,合上变压器柜,变压器带电,合上二次进线总柜,二次回路带电。
(二) 拉闸停电操作顺序:
切除二次负荷,断开二次进线总柜,断开变压器柜,断开联络柜上、下刀闸,断开一次进线总柜。
(三)水环泵开机操作
1、合上启动柜上刀闸。
2、合上电容器柜上刀闸,将柜面上的转换开关打到自动位置,打开储能开关对机构储能,当储能指示灯亮,关闭储能开关。
3、开启冷却循环水泵,当水位达到规定刻度,即可按启动按钮开机。
(四) 操作人员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垫上。
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五) 停送电、开停机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六) 电气设备停电后,要悬挂警示牌“禁止合闸”,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和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
五、水环真空泵正常运行维护及保养制度
(一) 在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如下情况:
1、供电电压和轴功率(电流)是否正常。
2、机组的轴承温升是否正常,轴承温升不超过35℃,实测温度不超过75℃,电机、减速器轴承温升按电机、减速器安装使用说明
书。
3、真空泵的供水量是否正常,如果是轴封外供水,检查轴封供水是否正常。
4、观察胶带的松紧度是否正常,新启动用的胶带,容易产生拉伸变形,在试车时,让其运行20分钟后停车检查、调整。
如果更换新胶带,请注意胶带型号。
(二) 运行中,如果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故障排除后,再重新启动。
(三) 每运转2500小时,检查更换一次轴承润滑脂,油脂量约为轴承室净空间的三分之二。
(四) 适当压紧填料,松紧度可通过填料压盖和螺栓调节。
轴封处允许有滴漏。
填料经长时间使用后不能进一步调整时,应更换新的填料。
更换时,应移出旧填料,并清理填料洗净,装填料时,填料切口位置应错开90°。
(五) 当用水作工作液时,尽可能使用饮用水,若不能满足,要定期清除水垢,如停泵后,叶轮因水垢卡死,应充以1%草酸浸泡约30分钟,或用6%的盐酸快速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如水垢较厚,人工清除。
(六) 负责制定、解释。
防尘抽放队和井上机电队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
六、泵站管理处罚制度
(一) 严格执行双人上岗作业制度,严禁单人或脱岗,一旦发现处
每人100元的罚款。
(二) 按时、准确填写《瓦斯抽放泵站记录》,发现未及时填写或计算的,处以50元的罚款。
(三)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四人同时在场,对抽放情况以及遗留问题予以说明,未按此规定执行的,罚款50元。
(四) 当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抽放泵、阀门、管路、防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对防爆箱进行放水工作,本两项工作务于9:00—15:00以前完成,每班两次,不得遗留,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本班值班人员,若出现问题未上报造成事故的,回劳资处待岗。
(五) 抽放泵的停、开须及时通知本队值班领导、生产调度,不得听从他人或私自停、开抽放泵,违者处以100元的罚款。
(六) 保持观测室、机房以及各种设备的清洁卫生,若发现不清洁,处以20元的罚款。
(七) 爱护公共财物、机器设备,不得损坏。
若发现人为损坏财物的,回劳资处待岗。
七、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 下列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登记:各位领导、机电技术人员以及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和其他人员。
凡进入要害场所的客人须有主管部门领导陪同并进行登记。
(二) 要害场所必须有《要害场所登记本》、《交接班记录本》、《事故记录本》、《维护检修记录本》和《运行日志》。
值班人员应认真详
细记录,妥善保管,以备考查。
(三) 外来人员参观学习的,每次进入要害场所不得超过10人,在交接班和排队故障时,不准进入参观学习。
(四) 要害场所的设备安装检修项目、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及安全技术措施须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参加人员须持证上岗。
(五) 要害场所不经批准,不得摄影、绘图和抄录技术数据。
(六) 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情况,确实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及时汇报生产调度室。
如进行抢修、抢救时,首先进行检修、抢救,严防事故蔓延扩大,但事后必须立即汇报。
八、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现场,共同巡回检查设备,交接本班运行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本》。
(二) 交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后,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双方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三) 有下列情况者,接班人员有权不接班:
1、不巡回检查运行者;
2、设备运行和事故情况不明者;
3、设备检修情况不明者;
4、工具、材料、配件、图纸材料不清者。
(四) 有下列情况者,当班人有权不当班,并立即汇报主管部门领导:
1、不巡回检查进行交接班者;
2、有酗酒和精神失常、有病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不是本机房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知者;
(五) 接班后,一切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九、领导上岗检查制度
(一) 主管部门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到本机房进行巡视检查。
(二) 检查内容包括:
1、设备使用运行情况;
2、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3、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和劳动纪律;
4、室内外环境卫生;
5、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6、质量标准化情况;
7、认真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做出意见或责令限期解决。
(四) 对查出的重大问题,主管领导要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以尽快解决。
(五) 对查出的情况要详细记入记录本内,以备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