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职工持股信托方案评析

合集下载

国企改革成功的案例

国企改革成功的案例

国企改革成功的案例【篇一:国企改革成功的案例】国企改革的关键环节,在于两个方面:1、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国企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针对国企改革中股权多元化改革,我们总结出十大典型模式。

完全退出:家化2011年,上海家化公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11月7日发布家化集团100%股权转让竞价结果通知,平安信托旗下公司平浦投资为家化集团100%股权受让人。

上海家化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拥有六神、美加净、佰草集等众多国人知名的日化品牌,被称为是国内日化行业中少有的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竞争的本土企业。

作为试点,近5年来已经两次进行股权激励,员工覆盖面达到40%左右。

2010年,我国日化亏损企业77家,亏损额5.12亿元。

我国4000家化妆品企业仅仅控制着中国10%的市场,90%的中国市场都被外资控制。

即通过股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进而能够制定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体系、股权激励机制和公司发展战略,最终使上海家化成为一家综合时尚产业集团。

2008年9月上海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明确国资战略调整方向”一节明确提出:“推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资的调整退出。

”部分退出即员工持股:海螺2014年2月,海螺集团改制完成。

改制后,海螺集团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

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省属国有资产出资人,占51%;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占49%。

海创是海螺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孙子公司的8名高管和7750名职工通过四家工会投资设立。

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海螺型材(000619)和海螺水泥,集团拨付的身份置换金和工资结余占了转让价款的一半左右。

51与49这个比例,既实现了高管和职工持股的最大化,同时由于国有控股地位不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变,就不需要经过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批。

对国有企业改制问题的看法及建议

对国有企业改制问题的看法及建议

内容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加快,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应当按统筹兼顾、公开竞争、分类推进及配套改革的原则推进国企改革。

目前需要尽快制定改制的基本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

应当在小型企业“进场交易”问题上采取更灵活的政策,对有长期重大贡献的经营者可以适当奖励股份;要调整政策允许金融支持改制,按统一规则和分级行使出资产权原则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进国企改革。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规范一、国有企业改制:含义、基本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何为国有企业改制对国有企业改制有多种理解: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

改变企业形态即改变规范企业资本组织关系、治理结构的企业法律形式,如按企业法规范的企业变为按公司法规范的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公司。

改变企业股权结构即引入新股东或改变企业股权比例。

股权结构变化的另一含义是可以安排股东权利不尽相同的股东,如可有黄金股股东、优先股股东等。

企业法律形式变化有时是企业股权变化的前提。

更广义的企业改制还包括企业内部制度的广泛变革,如改变经营者激励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等。

这些方面的变化未必是狭义的企业改制的基本要素,但它往往是企业改制的诱因或结果或条件,与企业改制密切相关,是进行企业改制时,尤其是以激励效应为主要目标的改制时,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基本情况:主要推动因素和现状国有企业改制,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开始,但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题,是90年代以后的事。

推动国有企业改制的因素涉及政治政策、地方、资本市场和企业经营者多个方面。

十六大明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直至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推动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方针日益明确。

中央的政治决策为有关方面出台有关政策,地方、企业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了前提性的政治基础。

十四大以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则从操作层面为国有企业改制逐步明确了相应规范。

MBO2

MBO2

2010年12月3日
2004年 月由“郎顾之争” 2004年8月由“郎顾之争”引发国 有资产大讨论。当年10 27日 10月 有资产大讨论。当年10月27日,国资 委主任李荣融宣布: 在目前情况下, 委主任李荣融宣布:“在目前情况下, 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 理层收购并控股” 理层收购并控股”。“国有中小企业 改制可以探索试行管理层收购或控 股”。 2005年 14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5年4月14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 政部正式公布《 政部正式公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 》,禁止大型国企向管理层转让产权 禁止大型国企向管理层转让产权, 定》,禁止大型国企向管理层转让产权,但中小企业 可探索。 18日 郎咸平作出回应: 可探索。4月18日,郎咸平作出回应:“中国在法制 化未完善前一切MBO都该停止” MBO都该停止 化未完善前一切MBO都该停止”,“产权改革并非国 企改革的决定因素” 由此可见这场争论仍然在继续。 企改革的决定因素”。由此可见这场争论仍然在继续。
2010年12月3日
■ APEX和季龙粉其人 和季龙粉其人
季 龙 粉
APEX公司主要通过小额交易建-立信誉,然后采用 APEX公司主要通过小额交易建-立信誉, 公司主要通过小额交易建 易, 额 易, 后 ,, 倪润峰这样聪 -, 明的人为什么要和季龙粉这样劣迹斑斑的人合作呢? 明的人为什么要和季龙粉这样劣迹斑斑的人合作呢?
暗礁和航道——国企管理者的觊觎 & MBO: 暗礁和航道 国企管理者的觊觎
一、什么是MBO(管理层收购) 什么是MBO(管理层收购) MBO
MBO是 企业产权的合法的实际控制权转移到内部人( MBO是“企业产权的合法的实际控制权转移到内部人(管理 实际控制权转移到内部人 层和员工)的行为” 而其他一些经营者持股、员工持股、 层和员工)的行为”,而其他一些经营者持股、员工持股、期股 期权的探索,都属于企业内部管理中薪酬、 期权的探索,都属于企业内部管理中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范 MBO与它们同属于股权激励的范畴 与它们同属于股权激励的范畴, MBO有别于其他激励 畴,MBO与它们同属于股权激励的范畴,但MBO有别于其他激励 方式的是其启动了“控制权激励”这一最高内涵。 方式的是其启动了“控制权激励”这一最高内涵。 MBO(管理层收购)一词正式引进中国是1998年前后的四通改 MBO(管理层收购)一词正式引进中国是1998年前后的四通改 管理层收购 1998 到了2002年前后,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化, 2002年前后 制,到了2002年前后,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化,产权改革触 及大中型企业(包括国有和集体) 知名企业、上市公司,MBO日 及大中型企业(包括国有和集体)、知名企业、上市公司,MBO日 渐升温,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当前人们( 渐升温,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当前人们(包括媒体和有关政府部 MBO可能带来的社会公平问题的一些担忧 可能带来的社会公平问题的一些担忧、 门)对MBO可能带来的社会公平问题的一些担忧、质疑乃至责难 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是改革过程中的社会阵痛的表现。 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是改革过程中的社会阵痛的表现。

企业职工持股信托方案

企业职工持股信托方案
收益分配
在信托期限内,信托收益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信托收益将 按照委托人、受益人共同分享的原则进行分配。
03
信托方案实施步骤
确定参与人员及资金规模
确定参与人员
信托方案实施前需确定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范围和人数,以 及员工出资的资金规模。
制定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参与人员和资金规模,制定符合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员 工持股计划。
评估信托方案的投资回报率是 否达到预期目标,以及与市场 平均水平相比是否具有竞争力

风险控制能力
评估信托方案的风险控制能力 ,包括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和操作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流动性
评估信托方案的流动性,即是 否能够及时满足委托人和受益 人的赎回需求。
合规性
评估信托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避免法律
信托方案风险分析
员工股权管理风险
员工股权管理涉及到员工利益和 企业利益,如果管理不善,可能 会引发一些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员工投资风险
员工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企 业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 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政策法规变动风险
政策法规的变动可能会影响到员工 持股信托的合法性和实施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及应对策略
VS
委托管理
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代表员工持有和管 理股份,并按照员工意愿进行分红和转让 。
信托资金运用及风险控制
资金运用
受托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将信托资金运用在符合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领域和项目上,以实现最大化的收益。
风险控制
受托人需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信托资金的安全和稳定收益,同时及时向员工披露持股计划的运作情况 和风险状况。
持股比例

TCL集团分析

TCL集团分析

TCL集团分析报告一、公司基本素质分析(一)公司简介及行业分析1、公司简介TCL:全球化浪潮中新兴的中国力量。

TCL即The Creative Life 三个英文单词首字母的缩写,意为创意感动生活。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1年,是中国最大的、全球性规模经营的消费类电子企业集团之一,旗下拥有三家上市公司:TCL集团(SZ.000100)、TCL多媒体科技(HK.1070)、TCL通讯科技(HK.2618)。

目前,TCL已形成多媒体、通讯、家电和泰科立部品四大产业集团,以及房地产与投资业务群,物流与服务业务群。

1992年TCL在电话机销量连续几年居全国首位的态势下,“突然”进入彩电领域。

TCL王牌彩电由此脱颖而出,3年后进入全国三强。

1993年TCL进入电工产品领域,1996年也成功跻身国内同行业三强。

从1999年开始,TCL平面开关插座销售量连续3年居国内同行业第一。

TCL手机1998年推出,到2002年,销量居国内市场第三、国产品牌第一。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TCL借中国改革开放的东风,秉承敬业奉献、锐意创新的企业精神,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成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中的佼佼者。

1999年,公司开始了国际化经营的探索,在新兴市场开拓推广自主品牌,在欧美市场并购成熟品牌,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领头羊。

在发展壮大中,TCL确立了在自主创新方面的优势和能力:在TCL诞生了中国第一台免提式按键电话、第一台28寸大彩电、第一台钻石手机、第一台国产双核笔记本电脑等,很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创新产品。

2、公司行业状况2008年TCL全球营业收入384.14亿元人民币,4万多名员工遍布亚洲、美洲、欧洲、大洋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销售机构,销售旗下TCL、Thomson、RCA等品牌彩电及TCL、Alcatel品牌手机。

2008年TCL在全球各地销售超过1436万台彩电,1370万部手机。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1.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前应当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

2. 投资者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认购资格时,方可以认购信托单位;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即视为已允许承受信托文件规定的各项风险。

3. 受托人、委托人代表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4.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投资于信托计划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Ⅹ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银行股分有限公司【】证券股分有限公司Ⅹ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个月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A 股股票、新股申购、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等人民币1 元不低于【】万元,不高于【】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不满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不超过50 人,机构投资者和单笔认购资金300 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优先信托单位次级信托单位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计划说明书阐述了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信托计划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信托合同摘要、风险警示等信息,投资者在做出认购信托单位的决定前应子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其他信托文件。

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对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企业并购理论与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理论与案例分析
因包括香港东亚太平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都无力解决江纸股份面临的高额负债以及大股东江纸集团持有的国有股被冻结的局面虽经过种种努力最终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a44首先南昌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原大股东江纸集团占用资金的清欠力度使大股东江纸集团归还了118亿元欠款冲回江纸股份已计提坏账的准备金8260万元使江纸股份在2004年半年度报表中实现了盈利避免江纸股份退市局面2004年初南昌市政府决定用土地问题破解重组江纸股份的难题才使江纸股份的重组方得以最终确定其次南昌市政府寻找到江西江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
2、九江钢铁厂核心价值分析:符合产业政策的布局,可 以通过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来扩大规模而不 受限制,具有壳资源优势。九钢经历破产异地搬迁后, 已经成为一家纯粹的民营企业,其产权边界清晰、权 责关系明确;动力机制合理,反应机制灵活,对市场的 适应能力强。并且没有人员、历史债务、社会负担等 包袱,完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组织生产经营。对萍钢 而言,九钢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即其壳资源、现有 一定生产能力、区域优势以及当地政府对萍钢介入的 强势支持,这样就能有效防范并购后企业运营中可能 发生的资金风险。
案例2:萍钢并购九钢案例
3、并购方式的选择:萍钢在并购上选择了“购买兼参股 式并购”的途径。即原九钢估价6个亿,萍钢出资3.9亿 元购买九钢65%的绝对控股权,并全面接管经营,原九 钢管理股东管全部退出,九钢原股东以35%的股权只参 股分红。
4、并购效益测算:萍钢并购九钢且使之达到100万吨的产 能后,可实现销售收入25.29亿元,利润总额1.72亿元, 净利润1.28亿元,较萍钢2006年预算数据分别高出72 元和61元。而且九钢的赢利水平,如果发挥出来,相当 可观。九钢今后可作为萍钢的出口材生产基地以及进行 新产品开发,盈利还将进一步增加;此外,并购后萍钢 进口矿的采购成本还将大幅度下降,因此,未来九钢将 会是一家盈利能力强、投资回报高的优势企业。

剑南春职工持股信托化改造的困局

剑南春职工持股信托化改造的困局

案例分析——剑南春集团职工持股信托化改造的困局2012年8月10日,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剑南春集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出一份“员工持股信托计划”,取代了2003年改制时建立的职工持股会制度,大量员工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乃至停工抗议。

一、案例回顾2003年, 中国白酒行业“三巨头”之一的剑南春集团,通过“管理层收购”(MBO)方式成功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完成剑南春集团私有化的改制。

原留在企业的1888名职工以安置补偿金直接转为股权的方式,通过工会持有剑南春集团16.47%股权,成为仅次于经营团队的第二大持股方。

剑南春集团改制后的股本结构如图所示:2012年8月10日下午,剑南春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修订了《剑南春员工信托持股计划实施办法》,与2003《实施办法》比较而言,具有较大幅度的修改,尤其在职工所持股权的凭证形式、回购机制、回购价格的确定、新股(受益权份额)奖励配售制度等方面。

2003年剑南春集团的改制中,每个出资的职工均获得了一份《四川省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信托持股出资证明》。

而此次员工持股信托计划的内容之一就是要把该《出资证明》收回,另发一份《职工信托持股受益权份额的证明》,也由此激化职工对公司修订的《实施办法》表示强烈不满。

二、案例分析剑南春集团持股职工对此次公司修订的《剑南春员工信托持股计划实施办法》,有以下几点分歧:1、剑南春集团委托信托管理股权,职工认为信托机构替代了职工持股会管理职工股权是在剥离职工作为公司股东的权益。

2、职工在停工抗议中提出,公司建立股权回购机制是不公平的,并且应废除该机制。

3、剑南春集团修订的《剑南春员工信托持股计划实施办法》中,持股职工认为股权回购交易价格方面公司未说明制定方式,并且其回购价格不具合理性。

对此,我们发表以下几点看法:第一,剑南春集团委托信托公司管理职工股权是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其替代职工持股会使股权管理操作更为规范、科学。

管理层收购(MBO)九种模式

管理层收购(MBO)九种模式

管理层收购(MBO)九种模式一。

MBO九种模式之胜利股份:循规蹈矩不会出错2000年春天,围绕胜利股份(000407)的一场收购和反收购行动,使其管理层意识到了控制权的重要性,由此拉开了MBO序幕。

2002年,“胜利股份”以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高速顺利完成MBO,成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颁布之后首次获批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案。

其MBO操作过程可分为以下三步。

成立收购主体—胜利投资2002年7月23日,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1.1亿元,而出资设立“胜利投资”的43位自然人中,大部分为“胜利股份”、胜邦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邦集团”,“胜利股份”原第一大股东)、山东胜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胜利集团”,“胜利股份”原第三大股东)的中高级管理层。

从小入手,成为第三大股东2002年9月17日,“胜利股份”公告称,“胜利投资”拟受让“胜利集团”持有的全部“胜利股份”的股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胜利集团”不再持有“胜利股份”的股权,“胜利投资”成为“胜利股份”第三大股东。

围堰合拢,管理层一统天下2002年11月10日,“胜邦集团”与“胜利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胜利股份”法人股2588.625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0.8%)协议有偿转让给“胜利投资”。

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手续完成后,“胜邦集团”尚持有“胜利股份”流通股1559.3515万股,约占总股本的6.5%,为第三大股东。

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胜利投资”合计持有“胜利股份”股权4229.71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7.65%,成为新的第一大股东。

至此,仅用三个月的时间,“胜利股份”完成了MBO计划。

之所以如此顺利,一方面是因为山东省在探索国有股减持的途径,出于保护本地壳资源的关系,得到了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也得力于整个股权转让过程的规范性。

涉及到国有股权转让最敏感的转让价格与每股净资产的关系,“胜利股份”最开始的转让定价为每股2.24元(与2001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一致),后来依据2 002年中期每股净资产2.27元的价格进行了调整,最终以每股2.27元的转让价格获得了财政部的审批。

5案例5 TCL的成功崛起

5案例5 TCL的成功崛起

案例5TCL的成功崛起2001年,TCL彩色电视机(以下简称:彩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市场占有率第一位,成为中国彩电行业的龙头老大。

而且TCL是2001年中国家电企业彩电业务惟一赢利的企业。

其实,与业内其他企业相比,TCL是后起之秀。

从黑白电视机维修和磁带生产起家,后来成功地进入电话机、彩电等行业,目前的TCL已经成为一个多元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主要业务为家电、信息、通信、电工四大板块,其中家电占了半壁江山。

那么,TCL迅速崛起的原因是什么呢?1.跟随进入,后发先至TCL在进入的许多行业中,并不是一个先进入者,而是跟随别人进入的后进入者,那么它为什么能成功呢,甚至能将先进入者打败呢?TCL在进入彩电和电脑行业时,彩电行业和电脑行业都有多家国内外的强势企业在瓜分市场。

但TCL敏锐地认识到,当时的竞争态势看似处于激烈和胶着状态,但其实平衡可以打破。

在当时的市场竞争中,TCL看似缺乏技术、生产能力、资金方面的优势,但在产品处于启动期和高速成长期时,营销能力、价格手段比技术、生产能力、资金更重要。

因此,TCL无论对于彩电还是电脑都是自建营销网络,并采取低价策略,其他TCL彩电营销网络是国内同行业第一个厂商自有网络,而且TCL还第一个在商场的彩电柜台派出自己的促销员,在价格上,TCL显著地压低自己的毛利,以极为明显的价格差别进行竞争。

例如,TCL在进入大屏幕彩电时,国外进口的29寸产品达到l万元以上,国内其他厂家为8000元左右,而TCL只有4000元左右;TCL在进入电脑行业时,曾有意识地研究电脑进入家庭的“价格门槛”,认为这个门槛应该类似于一件大型家用电器的价格,而当时进口产品和内其他厂家主流产品l万元左右的价格却远远高于这个门槛,因此,TCL决定以“4998元”的价格进入电脑市场,并以反推法来确定产品的配置。

TCL对竞争态势的准确把握,以及由此而确定的自建营销网络和低毛利、低价格的竞争策略,成就了其在彩电行业、家用电脑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的地位。

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面面观本报北京6月5日讯国有资产流失的方式,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在日前举行的’2001中国石油和化工管理论坛上,国务院派驻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李士忠说,当前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原因和表现大致有以下10个方面:一是政府干预,强行向企业摊派和担保。

某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接受外商8900万美元设备捐赠,以换取企业产品独家出口经营权。

而当地政府却决定让企业进行反担保,造成该企业设备费用比自己购买还多花了1100多万美元,而让外商在此项交易中净赚近亿美元。

二是缺乏科学论证,造成决策失误。

这类事件比比皆是,某企业总资产不到37亿元,竟然在房地产开发热时拿出12亿多元在珠海、深圳、惠州等地买了大片土地,建了大量房屋。

如今,在惠州建成的5栋29层大楼,1平方米都没卖出去,每年至少造成机会损失上亿元。

三是大办三产,进行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使国有资产流向集体和个人。

某企业,将本来应该由主业经营的很赚钱的业务,转给有离退休人员经营的、职工集资入股的三产公司去经营。

每个职工仅入股2000元,一年后却拿到7万元回报,回报率高达35倍。

四是利用改制、重组,转移资产和利润。

有一家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把部分优良资产转移到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企业变成空壳,甚至资不抵债,而合作前企业却有高额利润。

五是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为配偶、子女谋私。

有一家企业主管进出口的副总经理,利用妻子负责财务部门的便利,利用职权,互相勾结,让两个儿子分别在当地和深圳注册两家私人公司,采取高进低出等手段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六是被外商特别是假冒外商套取资金。

某企业在搞资金运作时,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个从国内移居香港的商人,这位商人又冒充一家荷兰公司的代表,到中国来投资做生意。

这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在没有调查这个“外商”的资质和背景,也没有召开董事会讨论研究的情况下,就一个人说了算,将几千万美元让财务部划出,结果这个假外商携款一跑了之。

质疑TCL产权改革方案

质疑TCL产权改革方案

质疑TCL产权改革方案郎咸平/文TCL创业22年来,从一个以生产磁带为主的地方国有小企业起步,发展为一个在通讯、信息、家电、电工、多媒体电子等领域都颇有建树的大型企业集团。

最近TCL在国内的名气简直可以说是如日中天,因为它在产权改革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被一些单位形容为产权改革的典范。

2004年1月TCL集团成功上市,标志着TCL长达7年的产权改革取得了预期的”成功”。

而TCL集团的总裁李东升个人资产高达12亿元。

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李东升的成功真的是产权改革的成功吗?2004年1月6日,TCL集团上市,总共融资额达到25亿。

李东生持有5.59%的股权,按照发行价,李东生身价达到6.1亿多元,按2月2日收盘价8.35计,则已达到12亿元,成为TCL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对于TCL的改制,市场上一片赞扬,认为它走出了国企改革的新模式。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回首TCL的历程,就会发现,这实际是一个国有股权稀释的过程,进一步说,是以股权激励为招牌,以证券市场的为渠道,使国有资产逐步流向个人的过程,也是TCL的管理层获取国有资产的过程。

我们以标志性事件为分隔点,把TCL的产权改革过程分为两个阶段:1981-1997,1997-2002,幷对此进行分析。

国有独资阶段(1981-1997)从1981年到1997年这16年,是TCL的全民所有制阶段。

而其中1985年5月中港合资的TCL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则是期间最重要的事件。

之后,TCL开始向电话机方面发展业务,很快TCL成为中国电话大王。

1993年,TCL 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上市。

1996年,李东生继任TCL集团总裁。

TCL的家底基本是在这个时期打下的,而不是在李东生时代。

因此,李东生基本不是一个象张瑞敏那样的创业者,而是一个守业者,他的作用在于从上任后长时期的巩固了这个企业的市场地位。

总的来说,这个时期,TCL集团是一个国有独资的企业, TCL通讯也已上市,但对整个TCL集团来说,产权幷无实质性的变动。

郎咸平的国企改革历程

郎咸平的国企改革历程

《误区—中国企业战略思维误区分析》(郎咸平著)的读书笔记07研企业管理刘思华 2007011048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经济体制改革中任务最困难、风险最大的改革决战,也是理论创新任务最为艰巨的环节。

从根本上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关系到整个中国社会主义改革事业的成败及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对国有企业改革党和国家投入了最多的力量,也是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经济学家们对国有企业改革也倾注了最大的热情,投入了最多的精力。

2004年的夏天,香港中文大学著名学者郎咸平教授的文章与言论,陡然引发了关于国企改革的大讨论,一“郎”击起千层浪,拉开了中国进入网络时代以来第一次关于改革问题的社会性大讨论。

从2004年的3月开始,郎咸平教授陆续质疑了三个知名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改革,即TCL的分拆上市、海尔的曲线MBO和格林科尔的低价收购国有企业。

指出他们的产权改革实际上是一个以股权激励为招牌,以证券市场为渠道,使国有资产逐步流向个人的过程,也是管理层获取国有资产的过程。

2004年6月,郎咸平教授在内地及香港的多份报章多个专栏中,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为基础,质疑TCL的账目及财务表现,并指出TCL创业的22年,李东生由几乎身无分文演变到身价近12亿元,成为TCL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郎咸平教授认为,TCL产权改革的历程实际就是国有股权被稀释的过程,是以股权激励为招牌、以证券市场为渠道,使国有资产逐步流向个人的过程,也是TCL管理层获取国有资产的过程。

对于海尔的改制,郎咸平教授同样认为,张瑞敏及海尔高管人员通过职工持股会控股海尔投资,进而控股在香港上市的海尔中建,达到了稀释海尔的国有股权,实现“曲线MBO”的目的。

因此他指出,MBO是掠夺国有资产最好的办法。

引发轰动效应的是郎咸平教授8月9日在复旦大学一个毕业典礼上发表的演讲:《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

TCL内控环境分析

TCL内控环境分析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小组成员:车君梦24100641财务管理6班于依洋24100615 财务管理6班蔡静24100647 财务管理6班曹玉秀65100220 财务管理6班一、企业概况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1年,是中国最大的、全球性规模经营的消费类电子企业集团之一,旗下拥有三家上市公司:TCL集团、TCL多媒体科技、TCL通讯科技。

TCL即The Creative Life,意为创意感动生活。

目前,TCL已形成多媒体、通讯、华星光电和TCL家电四大产业集团,以及系统科技事业本部、泰科立集团、新兴业务群、投资业务群、翰林汇公司、房地产六大业务板块。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TCL成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中的佼佼者。

1999年,公司开始了国际化经营的探索,在新兴市场开拓推广自主品牌,在欧美市场并购成熟品牌,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领头羊。

2011年TCL全球营业收入608.34亿元人民币,在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销售机构。

2011年TCL在全球各地销售1086万台液晶电视机,4361万部手机。

TCL集团旗下主力产业在中国、美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设有研发总部和十几个研发分部。

在中国、波兰、墨西哥、泰国、越南等国家拥有近20个制造加工基地。

2012年TCL品牌价值达583.26亿元人民币,继续蝉联中国彩电业第一品牌。

TCL将在未来十年继续遵从“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效益,为社会承担责任”的企业使命,构建融设计力、品质力、营销力及消费者洞察系统为一体的"三力一系统",将TCL打造成中国最具创造力的品牌。

二、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分析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是指由一些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不断变化的因素组成的一个系统,是影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的现实因素的集合。

构成内部控制环境的要素主要有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内部审计、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等,是内部控制系统的基础。

国企改革成功的案例

国企改革成功的案例

国企改革成功的案例【篇一:国企改革成功的案例】国企改革的关键环节,在于两个方面:1、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国企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针对国企改革中股权多元化改革,我们总结出十大典型模式。

完全退出:家化2011年,上海家化公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11月7日发布家化集团100%股权转让竞价结果通知,平安信托旗下公司平浦投资为家化集团100%股权受让人。

上海家化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拥有六神、美加净、佰草集等众多国人知名的日化品牌,被称为是国内日化行业中少有的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竞争的本土企业。

作为试点,近5年来已经两次进行股权激励,员工覆盖面达到40%左右。

2010年,我国日化亏损企业77家,亏损额5.12亿元。

我国4000家化妆品企业仅仅控制着中国10%的市场,90%的中国市场都被外资控制。

即通过股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进而能够制定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体系、股权激励机制和公司发展战略,最终使上海家化成为一家综合时尚产业集团。

2008年9月上海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明确国资战略调整方向”一节明确提出:“推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资的调整退出。

”部分退出即员工持股:海螺2014年2月,海螺集团改制完成。

改制后,海螺集团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

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省属国有资产出资人,占51%;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占49%。

海创是海螺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孙子公司的8名高管和7750名职工通过四家工会投资设立。

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海螺型材(000619)和海螺水泥,集团拨付的身份置换金和工资结余占了转让价款的一半左右。

51与49这个比例,既实现了高管和职工持股的最大化,同时由于国有控股地位不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变,就不需要经过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批。

企业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方案分

企业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方案分

企业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方案分在员工持股会不能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不适作为持股法人的情况下,可以将职工持有的股份信托给XX公司进行管理、处分和收益分配。

XX信托公司以法人名义参股企业。

信托关系中,受托财产的“法律所有权”一般让渡给受托人,受托人只享有管理该信托财产的收益权。

从法律的角度看股权信托,受托人(XX信托公司)是股票的“法律所有人(legal owner)”,委托人是股票的“受益所有人”。

在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和交易所的股票过户登记系统上(如为上市公司),股票的所有权登记在受托人的名下。

我国《信托法》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信托资产,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资产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但是,对于信托登记的性质、效力都没有明确界定。

因此,《信托法》还需要配套实施细则。

因此,XX信托投资公司在做职工持股信托时,首先应办理信托财产登记,必须将股权、股票登记在信托公司名下,在企业和交易所的股东名册上,股东为信托公司。

当然,信托是有期限的。

这样做,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我国有不少上市公司工会持股和职工持股会遇到了类似问题,比如深锦兴(亿安科技)、厦海发、银河科技等)。

再由XX 信托公司为持股员工登记持股名册,记录每位职工的具体持股数量。

1.在国有股股东(或法人股股东、其他股东)、信托公司、职工之间建立信托关系第一步,国有股股东作为委托人,将欲减持给员工的股份进行信托,受托人是XX信托公司,指定受益人是参与持股的职工。

第二步,职工出资购买股份。

出自来自于职工个人、企业公益金、企业贷款等,如果上述出资足够购买职工自己的持股份额,则进入第三步;如果出资还不足以一次购买全部股份,则进入第四步。

第三步,信托公司将职工出资交给国有股东、股权完成转让,国有股退出信托关系。

职工成为信托关系的委托人和受益人。

信托公司将个人出资和企业公益金购买的股票记入实股账户,企业贷款部分,记入虚股账户,用分红红利偿还。

第四步,职工个人出资和公益金部分购买的股票,由信托公司建起记入实股账户,出资暂未到位部分和企业贷款部分的购股,记入虚股账户,职工享有实股和虚股的分红,用分红将虚股转为实股(假设国有股东同意虚股部分分期付款)。

公司概论案例题

公司概论案例题

公司概论案例题1:飞翔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浙江仙居的内部职工股能不能上市流通?3: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持股4:致诚与成吉思汗的股权纷争(参看教材65页)5:兰州黄河的家族控股集团与外部经理人的股权斗争6:广东福地的股权激励7:华远公司职工持股方案8: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公司9:TCL产权改革方案10:赛格中康的改制(无答案)11: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认股权计划(参看教材160页)12、中国联通的认股权计划13:TCL吸收合并(无答案)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14、有限公司的无限麻烦15、微软公司的治理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17、上海第一百货吸收合并华联商厦18“有限公司的无限麻烦”分析19、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属于公司分立的哪种形式?20、张某,是一位个体户。

1:飞翔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某市造纸包装公司创始于1964年试问《公司法》颁布后,上述条件是否符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答题要点:1.《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至少5人,且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而“飞翔”公司的章程约定,发起人为北京造纸包装工业公司、中外合作企业、造纸试验厂3家,少于5人。

2.《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约定中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符合公司法规定。

3.《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约定中,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的30%,少于35%。

4《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约定中,中外合作企业以专利出资300万元、造纸试验厂以非专利出资150万元,总计450万元,为注册资本的22.5%,超过20%。

2:浙江仙居的内部职工股能不能上市流通? 浙江仙居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7月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进行改制后成立的股份公司。

问题:2002年浙江医药股份公司的内部职工股获准上市,那么,仙居制药股份公司的内部职工股能否上市呢?答题要点: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某职工甲持有所在企业A的内部职工股,后来A企业和其他企业合并组建B股份公司,B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甲持有的内部职工股能否上市?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看A企业在重组为B公司时,对原来发行的内部职工股是如何处理的。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TCL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TCL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一、绪论(一)研究目的和意义如今,企业集团在运行的过程中,对于资金分配和流动的监管,是一个企业集团能否取得良好收益的前提与基础。

在企业集团的财务部门,资金集中管理是当中的关键内容和核心环节,是企业集团构建财务管理体系的必不可少的管理方式,更是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就目前来说,我国的企业集团在资金管理方面仍然有相当大的局限性,多数企业主要局限于人民币的业务;由于国家外汇管理的严格限制,企业集团对于外币方面的业务短时间内暂时无法集中;当然,一些个别的大型企业集团试图开始将票据业务引进资金集中管理的运作范围。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集团作为市场的主体,应该加强自身全方面的建设,更重要的是要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在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管理中,资金集中管理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企业内部各项资金的流动去向和内部资源能否合理配置,还关系着企业集团未来整体的经营状况。

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看,为了能够更加长远地、均衡地发展,因此企业集团一定需要重视整个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要对资金集中管理有深刻的认识和周密的规划,根据目前企业集团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相适应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通过实现的过程,不断地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地寻找解决的对策,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不断地弥补、优化和改革,从而保证企业集团能够良好地经营管理。

本次论文选题的目的主要在于为解决资金集中管理中存在问题,规范企业内部的资金流动,合理地规划资金的分配问题,使得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节约资金,降低企业融资的成本,从而降低乃至消除资金运行的风险。

(二)文献综述刘怡(2018)在《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问题探析》中,说道:选择正确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是决定一个企业集团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对资金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实现,不仅与企业集团能否打破目前的管理瓶颈有密切关系,还能有助于企业集团提升整体的资金监管水平。

基于直觉模糊集修正Shapley值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利益分配机制

基于直觉模糊集修正Shapley值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利益分配机制

基于直觉模糊集修正Shapley值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利益分配机制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背景与意义 (3)1.2 研究目的与问题 (4)1.3 研究方法与流程 (5)二、相关理论基础 (6)三、基于直觉模糊集修正Shapley值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利益分配机制73.1 初始方案设定 (8)3.1.1 利益相关者集合 (9)3.1.2 初始利益分配方案 (11)3.2 感知信息获取与处理 (12)3.2.1 感知信息的获取方式 (13)3.2.2 感知信息的处理方法 (14)3.3 意大利灰关联投影法修正Shapley值 (15)3.3.1 意大利灰关联投影法的原理 (16)3.3.2 意大利灰关联投影法的计算步骤 (17)3.4 利益分配结果优化 (18)3.4.1 优化目标与约束条件 (19)3.4.2 优化算法设计 (20)四、案例分析 (21)4.1 案例背景介绍 (23)4.2 利益分配过程分析 (24)4.3 利益分配结果评价 (25)五、结论与展望 (26)5.1 研究成果总结 (27)5.2 研究不足与改进方向 (28)5.3 未来研究展望 (29)一、内容综述在当今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工程项目咨询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如何合理分配咨询成果的价值、如何激励咨询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研究提出了一种新颖的利润分配方法,即基于直觉模糊集修正的Shapley值法。

本文对直觉模糊集理论进行了概述,介绍了直觉模糊集的基本概念、性质及其在决策分析中的应用。

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直觉模糊集修正的Shapley值法。

该方法不仅考虑了各个咨询师的贡献程度,还充分考虑了咨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从而使得分配结果更加合理和客观。

本文通过实例分析验证了所提出的方法的有效性,通过对某工程项目咨询企业的案例进行仿真实验,结果表明。

从而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更为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TCL集团职工持股信托方案评析林嘉、李敏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或“公司”)于2004年1月在国内完成A股发行上市,这是国内首例运用信托方式实现职工持股并成功上市的公司。

本文拟从分析TCL集团职工持股信托的实例入手,以澄清认识中存在的一些阻碍信托运用的错误观点。

一、事件概况TCL集团之前身为TCL集团有限公司,系由广东省惠州市政府控股的拥有家电、信息、通讯、电工四大产业的特大型国有公司。

自1997年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以来,经惠州市政府批准,公司建立了员工持股制度,先后以奖金折股、业绩奖励转股、管理层人员和技术骨干现金增资、市政府因员工出资而配发股份等形式实现职工持股,至2001年12月,参与持股的员工达到3520人,由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代表其持有占TCL集团注册资本23.14%的股权。

其后,历经几次股权转让和受让,截至2002年2月9日,工会工作委员会仍为1300余名员工利益共持有TCL集团14.79%的股权①。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由于工会代员工持股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存在较大的权属纠纷隐患,且依据工会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工会作为持股主体的法律地位有待重新认识,中国证监会也曾明确规定,对存在工会持股的公司,暂不受理其发行申请②,为了妥善解决职工持股问题,公司拟对原有员工持股制度进行规范。

规范的基本思路是:以《信托法》为依据,用信托制度将公司原有员工持股制度规范为员工受益制度。

具体讲,由工会作为委托人,以其持有的14.79%的股权为信托财产,以原有员工持股制度的参与人为受益人,以委托人和受益人共同信赖的自然人杨利③为受托人设立信托。

原持股员工转化为信托受益人,其股权份额载为信托中的按份受益权。

2002年2月8日,工会和杨利签署《民事信托合同》,并于其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过户至杨利名下。

2002年5月16日,TCL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TCL集团整体上市的申请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后,遭遇到监管部门对其以信托方式实现职工受益制度的置疑。

对于这些置疑,TCL 集团两次修正和调整了原信托方案。

首先是工会和受托人杨利签署了《民事信托合同补充协议》,并制订了《员工受益权制度管理办法》,从而建立了信托财产管理中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机制和对信托事务处理的监督机制。

其次是调整了原信托方案,工会与原受托人杨利签署了《关于终止信托的协议》(下称《终止协议》),原信托终止,信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托股权转由工会持有,并根据工会的决议转移给受益人。

2003年10月14日,工会同意接受原信托受益人之委托,工会以信托方式受托持有该14.79%的股权。

同日工会签署了新的《民事信托合同》,原信托受益人以签署确认函的方式同意作为委托人与工会建立新的信托法律关系,原信托受益人成为新信托受益人。

同时,工会还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签署了《信托财产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根据新《民事信托合同》和《信托财产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之约定,工会作为受托人仅作为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和法定信息披露中的信托财产名义持有人,其他职责均委托国信证券行使;建立员工受益计划管理委员会对信托事务进行核查与监督,确保受托人及其代理人忠实履行信托合同的职责和义务;国信证券作为工会的代理人,根据员工受益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同意,代为履行与第三方签署协议、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

④二、评析让业界期盼良久的首例职工持股信托就这样尴尬登场。

这个深深打着行政烙印的TCL集团职工持股信托方案,是各方人士意见调和的产物,在很多细节上它是经不起推敲的。

笔者认为,方案中所折射出来的管理层对信托持股的态度及最终架构的消极信托的模式,是动摇我国信托法律制度建设的根本问题,因此,本文从积极信托和消极信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托、营业信托和非营业信托这两个细节入手,评析运用信托方式解决职工持股的有关法律问题。

(一)消极信托违背信托法律制度的内在价值和基本功能,应在实践中予以禁止TCL集团职工持股信托方案调整的结果,是将信托持股变为一个纯粹的消极信托。

所谓消极信托,是指受托人仅承受所有权名义而不负管理处分义务的信托。

调整后的TCL集团职工持股信托方案中存在三重法律关系:其一为存在于受益员工和工会间的信托关系,其中员工为委托人和受益人,工会为受托人;其二为存在于工会和国信证券之间的资产委托管理关系,即属于民法的委托代理关系,工会作为受托人,又将其几乎全部管理职能委托给国信证券执行;其三为存在于员工受益计划管理委员会与国信证券之间的关系,二者的关系可以理解为是委托人(受益人)的代理机构和受托人的代理机构之间的信托关系。

事实上国信证券处理信托事务,包括行使全部股东权利(提案权、表决权及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及对外签署合同,均需根据员工受益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指令或征得委员会的同意。

这里国信证券所谓“受托管理”的职能更具象征意义,而鲜有制衡和监督之功效。

而工会作为受托人,仅是作为名义所有人的“人头设计”。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应该说,国内以信托方式实现职工持股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受托人也仅是作为名义所有人,因信托股权所派生的股东权利都由受益人实际享有。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受益权”和“股权”的差别就仅仅体现在名称上了。

面对“如何解释直接持股不允许,信托持股却合法”的质问时,方案的设计者往往集体失语。

消极信托是否为我国《信托法》所允许,从现行《信托法》中并不能找出否定的答案。

根据《信托法》第30条之规定,只要信托文件中做出相关规定,即使全部管理职能均由受益人或委托人享有,也不违反受托人自己处理信托事务的原则。

因此,消极信托才能在实践中大行其道,并严重动摇了信托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

笔者认为,在我国引进信托制度之初,应明确禁止消极信托。

从起源上看信托,是一种利用“受托人”的人头设计,以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的经济工具。

现代信托法原则上对消极信托均予以否认,以防造成对现有社会秩序的冲击⑤。

英美法例外地承认一些消极信托,与其信托法制极为完善有关,法院对信托具有监控权,因此不会出现大的偏差。

两大法系信托法则都授予受托人以极大的管理空间,使其享有几乎完全自主的管理权力⑥,所以,承认消极信托就会使信托丧失其重要的功能和内在的价值,进而失去其鲜活的生命力。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信托制度之核心在于信赖。

委托人不仅信赖受托人的人格,而且信赖受托人的能力。

正是基于此双重信赖,各国立法在赋予受托人广泛的权利的同时,赋予受托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同时各国立法中均要求受托人原则上必须亲自处理信托事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在消极信托中,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信赖关系,也无需要求受托人承担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这样就违背了信托制度的内在价值。

我国《信托法》第30条也确立了受托人自己处理信托事务的原则,但又规定了这一原则的例外。

其中“信托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例外,在实践中成为设立消极信托的最有力的抗辩理由。

笔者以为,从法律解释的基本规则来理解这条规定时,不能通过“信托文件规定”使受托人摆脱其最根本的义务,即“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义务”,也不能因信托文件的规定使整个法律关系脱离信托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

所以,在信托文件中规定将信托事务全权或实质性交由受益人或委托人执行的消极信托应被认定是无效的。

(二)应限制民事信托在职工持股中的运用,积极鼓励以营业信托的方式解决职工持股问题自然人作为受托人,是TCL集团原职工持股信托方案中最受置疑的地方。

监管部门认为这种设计无法保障员工受益计划的独立性、公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信力、稳定性和透明度,后方案改为由工会作为受托人。

实际上,工会与自然人相比,并不当然有助于受益计划的独立、公信、稳定和透明,因为二者均属于民事信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12条之规定,信托业务的经营权专属于信托投资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

这样,能否把一项非由信托投资公司实施的信托归入民事信托的范畴,就成为该项信托是否合法的关键所在。

通常认为,在私法领域内细分民事行为与营业行为,必然涉及民事行为与商事行为的分野,易言之,营业信托具有商事行为的性质。

《信托法》中规定的营业信托也就是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就是非营业信托。

然而,作为实行“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国家,我国尚未有任何法律对商事行为的内涵及其与民事行为的区分做出过阐释。

实务中和理论界对二者区分的标准通常有两种认识:其一,以是否具有盈利目的进行判断,即凡是旨在收取报酬的信托,属于营业信托。

其二,以是否以信托为业进行判断,即以受托人是否以从事信托业务作为其固定的、持续的经营业务。

⑦笔者认为,“标准一”有失简单,因为即使是收取报酬,如果仅是行为人个别的、偶然的一次信托事务,就很难称之为“营业”。

我国现行《信托法》对受托人依照信托文件取得报酬的权利也未因民事信托或营业信托而有不同的规定。

笔者倾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于“标准二”,即把行为人是否以信托为业作为判断的标准。

《日本信托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规定营业信托是“以承受信托为营业者,其行为为商事行为”的。

明确了营业信托与民事信托的内涵后,政策的制订者就不得不面对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对民事信托应采取何种态度。

现在我国民营公司中大量存在着职工持股的现象,持股的法律形式也多种多样。

当企业面临国内上市时,职工持股的规范问题就一下子变得非常尖锐。

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内企业上市的主管部门,对于存在职工持股的拟上市公司基本上是要求其在上市前清退。

清退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大部分公司采取隐名持股与显名持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即显名股东代许多隐名股东持股。

由于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隐名股东被代持的股权也不具备信托法上的独立性,所以存在严重的纠纷隐患。

对于“职工持股”这样一种来自于市场自发及内在寻求的制度设计,如果任由监管部门以传统的行政管制方式去限制,可能导致其在“围追堵截”的管制政策下,在“地下”引发新的交易安全问题。

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法制环境下,监管部门应通过鼓励实施营业信托而限制采用民事信托来解决职工持股的“实现路径”问题。

理由如下: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1.通过对营业信托的有效监管,可以将职工持股的社会风险控制在最低的程度。

与民事信托相比,营业信托除应适用调整信托基本关系的《信托法》的规定外,还应适用信托业法及其他相关特别法的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