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案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三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诊疗过程的一种重要文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病历书写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础,良好的病历书写规范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下面从病历书写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三个方面来介绍病历书写规范。
1. 病历书写内容的规范(1) 不漏项: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后续计划等内容。
不得有重大遗漏,避免因遗漏导致医疗错误。
(2) 真实准确:病历应真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疾病诊断等信息,不得随意杜撰、掩盖真相。
应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以避免因错误信息引发误诊误治。
(3) 医嘱规范:医嘱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规范书写医嘱内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频次、途径等信息。
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医嘱错误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后果。
2. 病历书写格式的规范(1) 病历标签:每张病历应有统一的标签,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标签应清晰可见,避免混淆和误读。
(2) 文字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用工整、清晰的文字书写病历,避免因字迹不清引起信息错误或理解上的困难。
(3) 填写日期:每段病历内容应注明填写日期和时间,便于追溯和核对。
(4) 填写单位:病历应标明填写单位的名称和医务人员的姓名,确保病历的责任明晰。
3. 病历书写要求(1) 规范用词:医务人员应使用通俗易懂、准确无误的语言描述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或个人理解的术语。
(2) 客观记录:病历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主观评价、推测或臆断,以确保病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 填写签名:病历的每一页应有填写人姓名和签名,以确保病历责任明确。
二、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病历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和促进医疗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的书写要求(1)内容全面准确(2)书写清晰无错别字(3)必须注明日期、时间及署名,时间必须准确(4)必须用中文书写2. 病历书写要求(1)表头格式要全面准确(2)排版整洁有序(3)内容衔接流畅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管理的范围(1)对医疗机构所有门(急)诊、住院及健康档案室刑(董)要进行病历书写规范要求的督导及再次规范手辑工(2)统据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对病历(或健康数据)书写规格及排动进行检验,抽样意见的随机选取,并进行质量说明化检测工作2. 病历管理的职责(1)医疗机构要明确病历业务的负责人,并负责病里件的质量管控(2)医务部、护士部及主治科室负责病历的规范及管理工作(3)医疗质控部及护理部门有权对病例进行抽查(4)设立病例存档区,并派专人管理3. 病历管理的工作流程(1)医生用笔书写病历,书写时必须注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以及入院日期、科室名称、住院号、病案号等(2)在病历书写完毕后,及时整理整本病例的内容,需要大体流程参不漏(3)检查病历的书写规范及质量,对于有错误的病历进行整改(4)交存档部门加盖存档章后,再对病历进行抽查(5)对于需要修改的病历,必须在病历的原处注明修改时间及修改原因4. 病历管理的教育培训(1)医疗机构必须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管理的培训和考核(2)每年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的宣传及推荏(3)对常见病例及复杂病例进行病例管理意见反映集数据,根据其质量进行分析5. 病历管理的效果评估及改善(1)对医院现行病例书写规范要求进行抽样调查(2)对病例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与整改6. 病历管理的违规处理(1)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病历管理不规范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可以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违规处理(2)对于轻微违规情况,医疗机构可以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等处理方式以上就是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制度的一般规定,医疗机构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并不断完善和改善。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保护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病历应采用统一的书写格式,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每个部分应分段书写,清晰明了,避免出现文字堆砌和长篇累牍的情况。
1.2 用词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准确、简明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词汇。
同时,应注意语句的连贯性和语法的正确性,避免造成歧义和误解。
1.3 时间和签名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用药时间等关键时间点,以便于后续的医疗工作和病情追踪。
此外,医生应在病历末尾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和职称,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培训内容包括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注意事项、常见错误等,通过培训使医生掌握正确的书写方法和技巧。
2.2 审核和评估机制医院应建立病历审核和评估机制,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审核主要包括对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评估则是对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进行评价,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医生改进书写水平。
2.3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医院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将病历电子化,实现病历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提供书写模板、自动填充患者信息、自动计算药物剂量等功能,减少医生的书写工作量,提高书写效率和准确性。
三、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3.1 遵守法律法规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擅自篡改病历内容,不得编造虚假记录。
3.2 注意记录细节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注意记录病情细节,如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结果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疾病诊断、治疗和康复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保障患者权益、医疗质量管理和医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制定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2)就诊日期:记录患者就诊的具体日期;(3)主诉:患者自述的症状和主要问题;(4)既往史: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5)家族史:记录患者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6)个人史:包括患者的生活习惯、职业情况等。
2. 病程记录(1)入院记录:详细记录患者入院前的病情、体征、治疗经过等;(2)查体记录:包括患者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辅助检查等;(3)诊断记录:明确患者的疾病诊断;(4)治疗记录:记录患者的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手术过程等;(5)护理记录:记录患者的护理措施、观察结果等;(6)病程摘要:对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总结,包括主要症状、体征、治疗效果等。
3. 出院记录(1)出院诊断:明确患者出院时的主要诊断;(2)治疗经过:记录患者入院至出院期间的治疗过程;(3)出院医嘱:给予患者出院后的治疗建议、用药指导等;(4)复诊建议:指导患者出院后的复诊时间和科室。
4. 病历书写要求(1)书写规范:使用工整的字迹,避免涂改和擦写;(2)记录及时:病历应及时记录患者的就诊信息和治疗过程;(3)客观描述:准确描述患者的症状、体征,避免主观臆断;(4)用语规范:使用专业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准确的词语;(5)签名确认:每条记录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确认。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归档(1)病历整理:将病历按照患者姓名、病历号等进行整理;(2)病历归档:将已完成的病历按照时间顺序归档存放;(3)病历保密:严格保护患者病历的隐私,避免泄露。
2. 病历查阅(1)合理授权:只有经过患者本人或合法监护人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查阅病历;(2)查阅记录:每次查阅病历都应有记录,包括查阅人员、时间和目的;(3)查阅限制: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病历,应进行权限限制,避免非授权人员查阅。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进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3.1 记录不准确带来的风险:不准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
4.2 审核与质控: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3 电子病历的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可管理性,减少纸质病历的使用。
五、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5.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可能会借助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护理记录质量标准,病历书写应要客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各科室指定专人进行护理病历检查,所有出院病历必
须完成,科内检查后归档。
3、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抢夺、窃取病历。
4、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
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5、病区护士长应每天检查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危重
病人的护理记录,每周检查全病区的护理记录一次,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6、护理部组织,病区护士长参加,每月抽查全院各科室
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情况及护理记录质量标准执行情况。
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改进的情况。
7、建立病历环节质量控制,病历质量监管、评价、反馈
制度。
要上下反馈,持续改进全院护理记录质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医生诊疗的依据,也是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合理规范的病历书写可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正文内容:1.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 病历纸张规格与布局要求- 字迹清晰、工整,避免使用涂改液- 书写要规范、简洁,不得使用口语化或者缩写词1.2 病历内容要求- 病历必须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病历内容要准确、完整,不得浮现遗漏或者错误信息- 病历要及时更新,记录患者的每次就诊情况2. 病历书写的隐私保护2.1 保密责任-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病历只能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被查阅或者复制2.2 电子病历的安全性- 电子病历系统要有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惟独授权人员可以访问患者信息- 加强网络安全措施,防止病历信息被非法获取或者篡改3. 病历书写的规范培训与管理3.1 培训医务人员- 医院应定期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意识- 强调病历书写的重要性,以及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3.2 审查与反馈- 建立病历书写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病历进行审查与反馈- 对书写不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或者纠正,确保病历质量3.3 病历管理制度- 建立病历管理制度,明确病历的保存、归档、销毁等流程- 设立专门的病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的存储和使用4. 病历书写的质量控制4.1 审查病历质量- 由专门的医务人员对病历进行质量审查,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2 质量评估与反馈- 定期开展病历质量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4.3 建立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对病历书写质量较高的医务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病历书写质量不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罚5. 病历书写的电子化管理5.1 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的电子化管理5.2 电子病历的使用- 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电子病历的使用方法,确保信息的准确录入和查询5.3 电子病历的安全性- 加强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 定期更新电子病历系统,修复漏洞,提高系统的安全性总结: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是医疗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对于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纠纷的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以帮助医务人员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 病历应使用标准的病历纸,纸张应整洁、无折痕,并保持干燥。
- 病历的页眉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 病历的页脚应包括医生的签名、职称和日期。
- 病历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字体,字迹清晰、工整,避免使用潦草的手写字。
1.2 内容要求规范- 病历的内容应包括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
- 病历的诊断应准确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不确定的诊断词语。
- 病历的治疗方案应详细描述,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1.3 时间记录规范- 病历中的时间记录应准确无误,包括患者就诊时间、医生查房时间、手术时间等。
- 病历中的时间记录应使用统一的时间格式,如年-月-日-时-分,避免使用不规范的时间表示方法。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2.1 培训与考核制度- 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能力和规范性。
- 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的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评估和考核。
2.2 审查与反馈制度- 医院应设立病历审查机构,对医务人员的病历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书写不规范的问题。
- 医院应建立匿名反馈机制,鼓励患者和家属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提出建议和意见。
2.3 病历归档与保存制度- 医院应建立病历归档和保存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病历归档应按照科室、患者姓名等进行分类,方便查找和管理。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预防措施3.1 风险点分析- 病历书写不规范可能导致患者信息错误、诊断错误等问题,增加医疗纠纷的风险。
- 病历书写不规范可能导致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困难,影响医疗团队的协作效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具有重要的医疗、法律和科研价值。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医疗机构有必要建立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清晰准确- 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专业术语,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
- 字迹应清晰工整,避免涂改和潦草的书写,以免造成误解。
- 应标明日期、时间和书写者的姓名,确保病历的时效性和可追溯性。
1.2 完整记录病情- 病历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 患者的病情变化应及时记录,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 对患者的诊疗过程和结果应进行详细描述,便于医疗团队的交流和沟通。
1.3 保护患者隐私- 病历中应避免透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
- 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内容,应进行含糊处理或者使用代号进行标记。
- 严格控制病历的查阅权限,确保患者的隐私权得到保护。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2.1 建立书写规范和标准- 制定病历书写的标准化规范,明确书写内容和格式要求。
- 建立书写质量评估机制,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 定期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质量意识。
2.2 强化病历管理和归档- 设立专门的病历管理部门,负责病历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 制定严格的病历查阅和借阅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和机密性。
- 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不规范之处。
2.3 利用电子病历技术- 推广和应用电子病历技术,提高病历书写的效率和准确性。
- 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实现病历的数字化存储和管理。
- 加强对电子病历的安全保护和数据备份,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
结语: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不可或者缺的环节,准确规范的病历可以为患者的诊疗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过程、诊断和治疗情况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和医疗纠纷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就诊日期等基本信息,并注明病历类型(门诊/住院病历)。
2. 病历格式(1)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就诊过程,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和随访等内容。
(2)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简洁明了的语言描述,避免使用含糊、主观性的表达。
(3)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者蓝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使用涂改液或者修正带。
3. 病历内容(1)主诉:患者主诉应详细记录,包括症状的发生时间、程度、持续时间等。
(2)现病史:记录患者当前的疾病状况,包括起病时间、病情变化、治疗情况等。
(3)既往史:记录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4)个人史:记录患者的生活习惯、吸烟、饮酒等情况。
(5)家族史:记录患者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或者其他相关疾病。
(6)体格检查:详细记录患者的身体状况,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指标、特殊体征等。
(7)辅助检查:记录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结果。
(8)诊断: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9)治疗方案:根据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10)随访:记录患者的治疗效果和随访情况。
4. 病历签名病历应由主治医师亲自书写,并在病历末尾签名确认,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病历的保密性。
2. 病历归档(1)病历应按照科室和患者姓名的首字母顺序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2)病历归档时应注明归档日期和归档人员的签名。
3. 病历查阅(1)医务人员查阅病历时应填写查阅登记表,包括查阅日期、姓名、查阅目的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情况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和医疗纠纷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应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历编号、入院日期等基本信息,并注明患者的主要诊断。
2. 病历首页病历首页应包括患者的主要病情、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内容,并注明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
3. 病程记录病程记录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体征变化、实验室检查结果、医疗措施、用药情况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4. 诊断与治疗计划诊断与治疗计划应明确患者的主要诊断和治疗方案,并注明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5. 手术记录手术记录应详细记录手术操作过程、麻醉情况、出血量、术后处理等内容,并注明手术医生和麻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6. 出院记录出院记录应包括患者的出院诊断、治疗效果评价、出院医嘱等内容,并注明主治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7. 医嘱单医嘱单应明确患者的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内容,并注明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二、病历管理制度为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病历保密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历的保密工作,确保患者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医务人员在处理病历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病历外传或者随意披露。
2.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确保病历的保存时间和存放位置符合相关规定。
病历存档室应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负责病历的整理、归档和查询工作。
3. 病历质量监控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病历质量监控,包括对病历书写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4. 病历复印与借阅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复印与借阅管理制度,明确病历复印和借阅的权限和程序。
对于需要复印或者借阅的病历,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情况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医学研究和医疗纠纷的解决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入院日期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应标注医疗机构名称、医生姓名和职称等。
封面应清晰易读,不得有涂改和遮挡。
2. 病案首页病案首页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要诊断、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住院天数、手术情况等。
诊断应明确具体,不得使用含糊词语或者缩写,必要时应附上相关检查和检验结果。
3. 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是对患者病情变化和医疗过程的详细记录,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与治疗方案、病情观察与评估、医嘱等内容。
记录应准确、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不得使用含糊词语和缩写,必要时应附上相关检查和检验结果。
4. 手术记录手术记录应详细记录手术的名称、日期、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指征、手术经过、术中并发症、术后处理等内容。
记录应准确、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必要时应附上手术过程中的相关影像资料。
5. 出院记录出院记录应包括患者的出院诊断、治疗过程、医嘱、转归等内容。
记录应准确、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必要时应附上相关检查和检验结果。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存档系统,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应按照患者住院号或者病历号进行分类存放,存放环境应干燥、整洁、通风,并定期进行防潮、防火等安全检查。
2. 病历查阅病历查阅应按照像关规定进行,查阅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限。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查阅记录,记录查阅人员、查阅日期和查阅目的等信息,确保病历的隐私和机密性。
3. 病历质量评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病历质量评审,对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评估。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情况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医疗纠纷的解决以及医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入院日期/就诊日期等基本信息。
同时,应注明医疗机构的名称、科室、医师姓名及职称等。
2. 病历主页病历主页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主诉应准确、简明地描述患者的主要症状和就诊目的。
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程、症状变化、治疗情况等。
既往史应包括过去的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个人史应包括吸烟、饮酒、嗜好等与患者疾病相关的个人生活习惯。
家族史应包括患者近亲属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
3. 病程记录病程记录应按时间顺序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过程和医嘱等。
内容应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监测结果,以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病理报告等的结果。
医嘱应包括用药、剂量、途径、频次等信息。
4.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准确明确,包括主要诊断和次要诊断。
治疗计划应详细描述针对患者的疾病情况制定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计划等。
5. 出院记录出院记录应详细描述患者的出院情况和建议,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效果、转归情况、建议复诊时间等。
三、病历书写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责任医师是病历书写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
医师应对自己书写的病历负责,并确保病历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2. 病历书写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和规范意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注意事项和常见错误等。
3. 病历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的病历进行质量评估。
评估内容应包括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等。
4. 病历审查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查机构,负责对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机构中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病历格式规范病历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各项内容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线,以便于阅读和查找。
2. 书写工具和规范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红色字迹。
字迹应工整、清晰,避免出现涂改和模糊现象。
书写时应注意字体的大小和间距,保证整齐有序。
3. 语言表达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难以理解的词语。
应采用标准化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口语化或俚语。
4. 病历内容准确性病历应真实、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夸大或隐瞒病情。
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内容,确保与患者的实际情况一致。
5. 签名和盖章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后应及时签名,并在病历上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签名应清晰可辨,盖章应完整无缺。
二、病历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和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病历保密管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的原则,不得将患者的病历内容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和病历号进行归档,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3. 病历查阅管理医务人员在查阅病历时应提供合法、合理的理由,并经过授权。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查阅登记制度,记录查阅人员、查阅时间和目的,确保病历的合法使用。
4. 病历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和保存患者诊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医疗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同时,还应标明病历的类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急诊病历等)、填写日期和医生的姓名。
2. 病历主要内容(1)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主诉、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要求准确、完整、客观。
(2)体格检查:记录患者各系统的体征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血压、心率、呼吸等,要求准确、规范。
(3)辅助检查:如实记录患者的各项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要求准确、完整。
(4)诊断: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明确诊断,并注明诊断依据。
(5)治疗方案:根据诊断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并注明给药途径、剂量等详细信息。
(6)病程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住院期间各项治疗措施、疗效评价、并发症等情况,要求及时、准确。
3. 病历书写要求(1)书写工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的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者红色笔。
(2)书写规范:书写内容要清晰、易读,避免涂改,如有涂改应注明原因并在涂改处签名。
(3)术语使用:使用标准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和口语化的表达。
(4)时间记录:每次记录都应注明时间,包括主诉、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等。
(5)签名与盖章:每一页病历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医院的盖章,确保病历真实可信。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归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归档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完整性和保密性。
病历应按照患者住院号或者门诊号进行归档,并设置专门的病历室进行管理。
2. 病历查阅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查阅的管理办法,明确查阅权限和程序。
惟独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干查阅病历,并且查阅记录应详细记录查阅人、查阅目的和查阅时间。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4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一、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的格式要求病历应当以病历本作为载体,按照以下格式书写:(1) 页眉:注明病历编号、科别、就诊日期等信息;(2) 页脚:注明页码;(3) 病历题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个人信息;(4) 主诉:患者以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病情;(5) 现病史:包括病程、症状、检查结果等;(6) 既往史: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7) 个人史:包括家庭史、职业史、饮食史等;(8)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皮肤、头颅、眼、口腔等部位的检查结果;(9)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尿液、影像学等检查结果;(10) 诊断:采用明确的疾病名称并注明鉴别诊断;(11) 治疗计划:包括治疗方法、用药方案、手术计划等;(12) 注意事项:包括对患者的护理要求、饮食禁忌等;(13) 病程记录:对病情的发展变化进行记录;(14) 出院记录:包括治疗效果、出院建议等。
2. 病历书写要求(1) 书写内容要准确、详细,避免使用模糊词语;(2) 书写应顺序清晰、逻辑完整,不应出现跳跃或重复现象;(3) 应当使用规范化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歧义的词语;(4) 应当注明记录者的姓名和职称,并规范签名;(5) 书写应当整洁、工整,不得有涂改或涂抹现象。
3. 病历查房规范(1) 医生查房时应按照病历的内容进行询问和体格检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2)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对病历进行及时更新,记录病情的变化;(3) 查房时发现病历中的错误或不完整之处应及时修改;(4) 医生与患者交流时应注意言辞的规范,不得使用侮辱、歧视等不当言语。
二、病历管理制度范本1. 病历管理的目的和依据(1) 目的:规范病历的书写、填写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2)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号文件》等法律法规。
2. 病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1) 责任部门:医院行政部门;(2) 责任人员:医院病案管理科、医院质控科等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病历的管理和审核。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是医生在临床工作中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病历书写的格式要规范在书写病历时,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病历的标题、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等内容。
同时,要注意书写的顺序和内容的完整性。
1.2 病历书写的语言要准确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时态和语气的准确性,避免给患者和其他医生造成误解。
1.3 病历书写的内容要客观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不应添加个人主观判断或偏见。
同时,要注意书写的详细程度,尽量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2.1 建立病历书写的标准化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书写的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流程,确保病历书写符合规范。
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医生的书写能力和规范意识。
2.2 强化病历书写的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生的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
同时,建立病历书写的质量考核制度,将病历书写质量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3 加强病历保密管理病历属于患者的个人隐私,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给他人。
三、病历书写的重要性3.1 为医疗质量提供保障规范和准确的病历书写可以为医疗质量提供保障,有助于医生进行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减少医疗错误和纠纷的发生。
3.2 为医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持病历作为医学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准确和完整的病历可以提供科学研究所需的数据支持,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3.3 为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依据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病历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院的声誉。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医院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以期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是病历的第一页,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入院日期等。
此外,还应标注患者的主要诊断和住院科室。
2. 病历主页病历主页是病历的第二页,主要包括主要诊断、入院情况、病程记录等内容。
主要诊断应准确、简明地描述患者的疾病名称和病情程度。
入院情况应详细描述患者的主诉、病史、体格检查结果等。
病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的治疗过程和病情变化。
3. 病历格式病历的格式应统一规范,包括字体、字号、行距等。
字体应选择常用的宋体或者楷体,字号普通为小四号,行距为1.5倍。
病历的标题、段落和表格应使用统一的格式。
4. 病历内容病历内容应准确、详细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
包括患者的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
每一项内容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避免遗漏或者重复。
5. 病历签名病历的每一页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签名应清晰可辨,日期应准确无误。
医生签名代表着对病历内容的认可和负责。
二、病历书写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病历内容要求、病历书写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内容可以通过讲座、研讨会、在线教育等形式进行。
2. 病历审核医院应设立病历审核岗位,负责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病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生,并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指导。
3. 病历质量评估医院应定期进行病历质量评估,对医生的病历进行评分和排名。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同时,医院应对病历质量较差的医生进行个别指导和培训,以提高病历质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病历记录是医疗服务的基本要素,为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机构的精细管理,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着重介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书写格式统一:病历应使用规定的纸张,字迹规范、整齐清晰,必要时应使用大写字母。
病历内容应按照规定格式书写,包括基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等内容。
2.时间记录需要准确:在病历记录中,所有的时间都是必须准确记录的,包括患者的就诊时间,医疗人员的查房时间,护理人员的护理时间等。
对于急诊或者重症患者,时间的记录就显得更为重要。
3.病历应密封保存:病例记录表上的数据包含着一份医学档案,需要对此做好保密工作。
病历应当妥善保存,不得私自篡改,更不能随意泄漏患者隐私。
4.书写应规范简明:病历的书写是向患者,向家属,向同行,向自己解释诊疗过程和治疗的一种方式。
书写应准确、简明、流畅,不得出现模糊不清之处。
5.病历书写应有交代:病历的书写是医护人员对于病情掌握和处理的一种反映。
对于病情发展的健康状态,应该进行具体的阐述和说明,而且最好加上自己的主观想法和处理经验。
二、病历管理制度1.病历书写必需要认真核实试:对于每个就诊者的病历,医生都需要认真核实,合理组织记录,并严格管理好全部的书写原始资料。
确保病历的内容准确无误,不得虚假,不得删除,不得篡改,更不能私将出来。
2.打印份额实行病历管理:在医疗机构中,病历管理需要确保在患者就诊之后,及时、准确记录各类医疗信息。
并通过良好的信息化技术,将患者的看病历程体现在电子病历中,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能降低距离和障碍,进一步促进健康教育。
3.病历复查极为重要:在医生与病人之间的沟通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常常有许多地方容易有偏差,这就要求医护人员要对于病历进行重复审查,排除错误,确保病人的诊疗、照顾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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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案管理制度宁波市第二医院类别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A)编号 A—49生效日期 2006.3题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案修改日期 2010.9管理制度页数 33病案是医疗机构在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医学文书,是医院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及医疗过程的客观记录与文字见证。
病历作为医疗质量的文字载体,也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单元。
为加强病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符合卫生部2010年3月1日起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浙江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及《浙江省住院病历检查评分标准(2010版)》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下列规范:一、病历书写统一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二、病历书写统一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药名使用中文书写,确无译名可使用拉丁文或英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者缩写。
三、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各项记录时间统一使用公历,按照“年、月、日、时、分”顺序记录,采用24小时制记录。
四、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血压可以应用mmHg或者kPa。
五、凡过敏史明确时,直接在过敏史栏中填写过敏药物或者过敏原名称,如果病人认定无过敏史则填写“未发现”,如果病人昏迷或者监护人无法确定无过敏史时填写“不详”。
六、疾病诊断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书写,手术操作名称依照ICD-9-CM-3书写。
疾病名称应主次分清、顺序排列,不可书写不恰当的简称。
七、肿瘤已行切除手术再次入院治疗者,可将原有肿瘤诊断作为本次入院诊断,并在其后注明“术后”。
八、诊断使用“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修正诊断”、“补充诊断”与“出院诊断”。
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如果初步诊断有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时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若主治医师首次查房时确定的诊断与“初步诊断”不一致时,应在“初步诊断”的右边写出“修正诊断”并签上姓名和修正日期,作为出院时的“入院诊断”。
如果住院期间经进一步检查、病例讨论和上级医师查房后发现诊断不正确,需要重新修正诊断,并签上姓名和修正日期,并将其作为出院时的“出院诊断”。
住院期间新发现的疾病作为“补充诊断”。
“修正诊断”与“补充诊断”写在“初步诊断”的右边。
医师签名和书写日期写在诊断名的正下方。
“修正诊断”、“补充诊断”应该在病程记录中有相应诊断依据的记录。
九、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与签名。
十、患者住院后医师要为住院患者制定具体、可行的诊疗计划,并记录在住院病历的首次病程记录的诊疗计划中。
诊疗计划包括适宜的临床检查,正确的临床诊断,规范的药物使用,重点包括抗菌药物、肠道外营养、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剂和肿瘤化学等特殊药物的使用。
根据病情及检查结果调整诊疗计划,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调整原因。
十一、对手术患者进行术前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资料等,对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术前必须进行讨论,根据病情评估结果与术前讨论制定手术方案,手术方案记录在病历中,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拟施行的手术名称、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等。
为术后患者制定诊疗计划,并根据病情及时评估并调整,在病历中记录。
病理结果报告存病历中,当与术后诊断不一致时,需进行病例讨论,其结果有记录。
十二、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有知情同意书,手术患者在术前完成,有输血前化验检查(急诊术前留标本供术后补查,当天病程中应有记录,内容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种类及量、有无输血反应。
术中输血相关内容由麻醉科医师记录。
十三、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
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操作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进行有创诊疗操作前,向患者充分说明,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字认可。
十四、手术患者术前应向患者、家属充分说明手术指征、手术风险与利弊、可能的并发症及其他可供选择的诊疗方法、200元以上等高值耗材的选择与使用、植入物类型的选择与使用、改变术式、术中谈话、术后谈话等,均要有患方意见和签名。
肿瘤手术应以病理诊断作为决定手术方式的依据,根据术中冰冻病理诊断结果需要调整手术方式的,在手术前要充分说明和书面记录。
十五、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的告知书中均要有医疗替代方案记录。
十六、病程记录中三级医师查房应根据医院实际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记录,如临床诊疗小组组长为高级职称人员按照实际具备的医疗技术职称(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记录,主管医师、经管医师分别按照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职称记录,临床诊疗小组中无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时,可以高代低,如副主任医师代主治医师查房。
行政领导履行行政职责参与组织会诊抢救、行政查房时,按照行政职务记录。
十七、根据要求实施知情同意手续时应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或者因病无法履行签字时,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关系人签字,在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到达现场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等便捷通讯工具与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关系人取得联系,征求意见,并根据其答复的意愿执行。
如果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患者紧急抢救需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当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或者患方拒绝签名时,相关科室需填写《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单》,并请院长或院长授权的人员签名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并在病历中记录。
十八、病历书写、记录者均应由相应的医务人员签署全名,字迹应清楚易于辨认,不准冒用或者临摹他人签名,不准采用编码代替签名。
十九、轮转医师在轮转期内应书写完整大病历,轮转的每个专业不少于5份,每年不少于60份,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基础上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字。
二十、非执业医师书写的病历及日常病程记录,执业医师应及时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字。
上级医师在修改病历时,应在错处用双划线划去,在其旁修(补)正,并签名、注明时间。
非执业医师在书写各种记录后应在签名左侧划一斜杠,执业医师修改后在斜杠左侧签名,有书写时间要求处需注明时间。
二十一、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修改人签名,并注明修改时间。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二十二、病历书写中有时限要求处,时间需精确到时、分。
二十三、报告单分门别类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报告单小于A4规格的呈叠瓦状整齐粘贴,并有具体标识。
二十四、门(急)诊病历由接诊医师书写,一般项目由患者本人或者挂号人员填写,药物过敏史由接诊医师填写。
病历由经治医师书写。
二十五、打印病历是指应用字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
打印病历用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按照规定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
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二十六、电子病历要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
附:(一)卫生部2010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十四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