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全套精选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工作,提高病案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信息共享,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案管理是医疗机构对患者病历及相关资料实行全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病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设立专门的病案管理岗位,明确病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障病案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案信息的共享,依法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严格保密。
第五条病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准确和细致的原则,保证每一份病案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
第六条病案管理制度应当依法依规实施,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病案登记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病案管理部门,负责病案的登记、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登记制度,对每一位患者建立独立的病案档案,并按照规定标准填写、归档。
第九条门诊部门对患者进行初次就诊时,应当及时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并开立病历档案。
第十条住院部门对患者住院时,应当在24小时内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并开立病历档案。
第十一条病案登记应当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诊断治疗情况等内容,并经过医师审核签字确认。
第三章病案整理第十二条病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包括病历的整理、归类、打印、装订等工作。
第十三条病案的整理应当由专业的病案管理人员进行,按照医疗机构的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病历整理应当按照患者就诊的先后顺序进行,确保顺利查阅和使用。
第十五条病案的整理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做到每一份病案都能够清晰表达患者的临床情况。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整理的质量控制制度,对整理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病案的质量。
第四章病案归档第十七条病案归档是指将整理好的病历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归档存档的工作。
第十八条病案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格式进行,便于检索和使用。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本(四篇)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本1、病案室只负责有关病案的复印工作,其他资料的复印恕不接受。
2、病人复印在庫病历时须出示挂号卡,并说明用途,原则上非病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不予复印。
委托他人复印,应有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3、病历不予自带复印,住院病人复印病案资料时,由病区送至病案库予以复印。
4、复印病案时病案室按____规定的在可复印范围内给予复印,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
复印后须加盖复印专用章。
5、病人应妥善保管病案复印资料,否则,由此而致患者私人资料的泄露,责任自负。
6、保险公司复印病案资料时需经信息科长审核批准。
公、检、法等单位复印病案资料时需经医务科审核批准。
7、复印病案资料时须按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交纳工本费,病案室每天向财务科上缴复印费一次。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本(二)病案管理是医院重要的管理职能之一,其目的在于规范和优化病案的建立、整理、保存、使用和统计工作,以保证医疗质量和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为了确保病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医院应当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病案管理制度。
下面将以病案管理的各项制度为主线,详细介绍病案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病案质量管理制度1.病案质量管理的重要性病案质量是衡量医疗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医院发展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保证。
因此,医院应建立健全病案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要求,确保病案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医院相关要求。
2.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病案质量评价是衡量病案质量的重要手段,医院可以参考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
评价标准可以包括病案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方法可以采用抽样检查、专家评审和自查互评等方式进行。
3.病案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流程医院应明确病案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主要包括病案质量管理人员的组织和培训,病案质量的监测和评价,病案质量问题的分析和整改,病案质量的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附表)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附表)前言为了规范医院的病案管理工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病案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此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录入1.1 病案基础信息录入病案基础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入院情况、出院情况等。
录入人员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清晰。
1.2 病案诊断录入病案诊断分为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
录入人员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病案诊断。
录入的诊断必须符合病理解剖学诊断或疾病分类标准。
二、病案管理与归档2.1 病案管理病案管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主要包括:病案质量监控、病案审核、病案编码、病案归档等。
2.1.1 病案质量监控为提高病案质量,医院应对病案进行监控,并建立监控报告。
2.1.2 病案审核病案审核应在病案签名之前完成,审核内容包括: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规范性等。
审核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1.3 病案编码病案编码应在病案审核之后完成,由专业编码人员完成。
编码应准确、完整、清晰。
2.1.4 病案归档病案归档应按时间顺序进行,定期整理和清理以保证病案的可读性、可查性。
2.2 病案表格医院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各种病案表格,病案表格应包括:病案首页、诊疗纪录、手术记录、医嘱单、护理记录等。
病案表格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清晰。
三、附表3.1 病案首页病案首页是每一例住院患者病案记录的第一页,其中包括:患者个人基本情况、医疗保险、诊治过程、医疗费用等。
3.2 诊疗报告诊疗报告是临床医务人员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写出的诊疗过程的详细记录,其中包括:病情、生理状况、治疗方案等。
3.3 手术操作记录手术操作记录是手术医生根据操作规程和步骤记录手术过程的详细记录,其中包括:手术开始、手术结束、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
3.4 医嘱单医嘱单是医生为患者开具的医疗指导单,其中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治疗方案、药品用量、用药时间等。
3.5 护理记录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根据护理规程和护理计划记录护理过程的详细记录,其中包括:生命体征、饮食、疼痛等。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三篇)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病案管理是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统计和分析,并对病案信息进行管理和利用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病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为医疗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撑。
下面将对病案管理的各项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病案查阅制度病案查阅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各类人员查阅病案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病案查阅一方面是为了医疗过程中的诊断、治疗和研究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患者隐私信息的安全。
在病案查阅制度中,应明确病案查阅的权限范围、查阅人员的资格要求、查阅记录的保存和审核等内容,确保病案的隐私和安全。
二、病案登记制度病案登记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每次入院病人进行登记和建立病案的制度规定。
登记内容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号、入院诊断、入院日期等,且应准确、完整、及时地录入系统。
病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病案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为后续的病案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三、病案存档管理制度病案存档管理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案资料的存放、保管和利用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病案存档应设置专用的存放区域,并按照病案编号或患者姓名进行分类和归档。
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病案保管和销毁期限,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和审核程序。
同时,病案的存档区域应保证安全,设立防火、防潮、防盗措施,确保病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病案质控制度病案质控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案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制度。
通过制定科学的质控指标和评价体系,对病案的要素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病案的质量。
病案质控制度应包括质控小组的组建和职责、质控指标和评价体系的制定、质量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流程等内容。
五、病案编码管理制度病案编码管理制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案的诊断和手术进行编码和归类的制度。
编码是通过将诊断和手术进行编码,形成病案索引、统计和分析的基础数据,为研究和管理提供便利。
病案编码管理制度应包括编码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编码规范和标准的制定、编码软件和工具的使用等。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文(五篇)
病案管理各项制度范文1、病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负责全院住院病案和门诊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病案给任何人,违者按缺陷管理条例处罚。
2、病案库是贮存病案的地方,实行全封闭管理。
为保护医疗资源,为保护病人的隐私,未经许可,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
因医疗、科研或教学需要查阅病案的应遵守“病案查阅制度”。
3、一个病人只能有一个门诊病历,挂号员根据医生签字或病理报告单等给病人建立门诊病历。
挂号员应严格把关,新建病历时应问清病人是否有旧病历,严防病案重号、错号,并要求病人将门诊病历上的所有资料填写完整,回收索引卡。
门诊医生发现病案重号时应及时交病案庫取消。
病人一经住院,门诊病历即并入住院病历,使用住院病历号。
住院病人____小时内出院:当发生费用时应保留住院号并按要求书写____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当没有发生费用时,应通知信息科取消住院号、恢复门诊号,并把门诊病历送回病案庫。
4、所有门诊看病的病人,包括大门诊、综合门诊、放疗门诊、内镜检查、激光、小手术等均须先挂号,病案庫凭挂号转庫单把病案送到各相应门诊(特诊例外,门诊放疗病人还须凭放疗预约单)。
会诊病历凭各科会诊收费单,病案统一由病案库登记后通过物流送到各病区,当班护士查收,用毕送回病案庫取消登记。
5、门诊各诊室之间的转诊,凭挂号单可由诊室护士转送,也可由病案库转送,不得由病人自带病案。
患者诊病或检查、治疗后(含各科会诊、小手术),各诊室护士或有关科室护士应于当天将病案如数送还病案库归档。
6、门诊病人一律要在门诊看病,不允许患者凭医生借条到病案库及门诊借病历,因各种原因造成病案丢失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非应诊日医生签名挂号的,病案一律送门诊各相应诊区。
7、门诊复诊病人,因各种原因确实找不到病案的,可先拿病案库准备的门诊记录续张就诊(医生写清楚姓名、病案号,以便张贴、装订回原病历),再行追踪原病历。
8、凡须办理住院的病历,医生签住院卡后把病历及住院卡交给诊室护士办理,护士登记后病历送入院处置室,住院卡给病人交费,并把病历去向交病案库输入电脑进行病案示踪(包括新、旧病历)。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范文(4篇)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病案管理服务质量,确保病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条病案管理服务工作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充分重视,建立病案管理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第四条病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病案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确保病案管理服务的规范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病案管理服务机构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病案管理服务机构,建立病案管理服务团队。
第六条病案管理服务团队应由专职人员组成,包括病案管理员、编码员、文书员等。
第七条病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病案信息的采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八条病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编码、分类和归档病案信息。
第九条病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病案质量管理,开展病案质量评审和监控工作。
第十条病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协助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病种诊疗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病案信息的采集与整理第十一条病案信息的采集应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及各种医疗记录。
第十二条病案信息的采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签名、日期等信息应齐全。
第十三条病案信息的整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编码、分类和整理。
第十四条病案信息的整理应使用规范化的方法和工具,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病案信息的归档与保管第十五条病案信息的归档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病案档案,并进行编号。
第十六条病案信息的归档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七条病案信息的保管应建立安全可靠的存储系统,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十八条病案信息的保管应采取措施,防止病案丢失、损坏或泄露。
第五章病案质量管理第十九条病案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推动病案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病案质量管理应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病例抽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病案质量管理应开展病案质量评审,对病案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二条病案质量管理应加强对病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范文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保管,病历应保持整洁、排列有序、符合要求,科室应对住院病历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损毁,未经批准住院病历不允许查询或者复印、复制。
3、各临床科室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住院总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组成。
住院总医师每周检查一次管辖病区现住院病历,并有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平时由各临床治疗小组主治医师重点把关,出院时治疗小组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医师),最后把关。
4、患者出院时科室质控医师、质控护士应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按照规定格式、次序、时间整理病案,由科室制定专人送住院处。
5、出院病历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由病案室及时收回,死亡病历在____天内收回(科室完成死亡讨论,并按照规定记录死亡病例讨论),病案室对病历及时____并通知相关人员根据规范及时改正后入室存档,原则上永久保存,至少不低于____年。
教学需要、特殊情况、特殊保健对象病历和涉及重大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处理终结后病历单列保存。
6、病案室回收病案时对病案内容进行核对,党患者出院时尚未发出检查报告的,其报告单要做登记,待取得报告结果后应及时归档。
由病案室按规定对号粘贴到患者病历中。
7、病案实行个人唯一编码制,每个住院患者每次住院使用同一编码,如办理入院手续是出现两个编码,病案归档时应合并为一个编码。
8、病案室应检查首页各栏填写是否完整,同时填写完成卡片、病案号码,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法做好手术和疾病分类,并将病案整理装订成册,登记存档。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查询复印病历和复制病历材料时,按照并按复印管理制度办理。
10、病案借阅按照病案借阅制度执行。
11、病案室应保持清洁整齐,病案室内禁止吸烟。
病案借阅制度1、病案室应清洁卫生,严禁烟火,严禁喧哗,保持安静,为借阅者提供舒适的查询、借阅环境。
2、病案一律在病案室内阅读、摘录、病案带出病案室需由医务部批准,病案室备案后方可带出病案室。
病案管理制度(7篇)
病案管理制度(7篇)病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病案管理制度篇1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
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仅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
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4)制定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确保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5)完善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a。
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b。
病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案管理制度范文一、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收集,保管工作。
二、住院病历应有完整的格式、顺序、时间整理好到月末由护理部送交病案室,进行登记编号、装订存档。
不合格病历,病案室有权退回原科室,重新整理后交回。
三、本院医生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任何个人不得将住院病人病案外借。
四、凡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或丢失。
五、住院病案原则上永久保存,特殊病案特殊保管。
六、涉及医疗纠纷的病案一定要注意保密性,没有司法部门的介绍信不得借阅或外传。
七、病案室不得私自外借病案,必要时须经医务科批准方可借阅。
长安区细柳中心卫生院____年会诊委托协议书(表样)甲方:西安市长安区细柳中心卫生院乙方:为解决甲方长期聘请医疗会诊的问题,本着互惠互利双向转诊的原则,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甲、乙双方医疗水平的实际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内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的临床会诊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甲方提供乙方医务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的药品、相关的设备以及与患者有关的病案材料。
第二条。
如有意外发生,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做好意外的抢救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
会诊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会诊费。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第四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具有合法医疗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表明其医疗资质的相关证件。
第五条: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尽可能地给甲方提供临床会诊工作。
第六条:如发生意外,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处理。
补充说明第七条。
如果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该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
第九条: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印章):时间:乙方签字(印章):时间:病案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病案管理制度(5篇)
病案管理制度一、日常管理(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____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
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
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件带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病案管理制度[五篇]》
《病案管理制度[五篇]》第一篇:病案管理制度病案管理制度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病案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病案委员会负责监督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指导各级医师写好、用好、管好病历。
(三)病案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有关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决议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有关病案及管理的重大问题,质控科、病案科可随时提请委员会主任召开委员会议。
(五)质控科、病案科定期向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二、病案科工作人员制度(一)在病案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理好病案,防止丢失。
(三)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阅人员。
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四)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五)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编码准确,减少误差。
(六)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八)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三、病案借阅管理制度(一)按照医疗管理的相关规定,病人出院七天之内要将病历送交病案科,要求出院病案100%归档。
(二)病案室应设病案阅览室,供一般调阅、病案讨论和科研分析使用,病案只限于在病案室内查阅,不能出病案室查阅。
(三)个别和少量的病案,可根据需要随时提供。
借阅只限于教学查房会诊,疑难、罕见病历和死亡病历讨论及有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讨论病历或二次入院须借出参考的病案由医生签名办理借阅手续,并在7日内归还病案室,若超时每份病历每天扣罚20元。
(四)借阅病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借阅期间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在病案上标注、涂改、污损、撕页、拆封、丢失,并按期归还。
病案管理制度(六篇)
病案管理制度一、住院患者应有完整的病案。
患者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需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完成并上交。
上交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做好分类,依序整理,装订成册。
二、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病案室,病案室做好相应的记录,设定归还时间。
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跨年度病案一律不准出借,必要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当场摘录病史。
三、各科室病历质控员要严格审核本科室病案质量,如被医院质控部门再次审核发现病案问题,将直接计入季度考核中,不再提示。
四、此规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
____张氏回医正骨医院医务科____年____月____日病案管理制度病案管理工作是医院科学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能使病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____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病案回收登记制度(1)凡是出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前,由经治医生认真细致填写好首页各项内容及出院小结,主治医师检查后签字,主任签字,放固定位置上。
出院后由病案室收回,并与临床科室人员做好交接登记。
在此期间病历不能由病人本人或家属携带,不能外借。
(2)出院病历在____天内回收到病案室,死亡病例的病历要求____周内回收到病案室。
回收病案时,病历质量管理人员要仔细检查,病历是否完整,有无缺章少页,字迹是否清楚、整洁,有问题及时通知其修改补充。
(3)回收到的病案在入院登记本上按病案号标明回收日期,并注明住院医师姓名。
(4)当日将回收到的病案按规定进行核对、检查,按顺序进行排列,并写封皮,核对后进行装订成册。
(5)及时认真将登记后的病案与病房日报上的出院病人一一核对,打好标记,做好记录;对拖欠的病历及漏报的病历及时通知临床纠正补充。
病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病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日常管理(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____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
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
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件带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诊所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诊所病案管理制度全套一、总则为规范诊所病案管理工作,提高诊所病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诊所内所有病案管理工作,包括病历的登记、归档、保管、查阅、编码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三、病案管理部门1. 诊所设立病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诊所内所有病案。
2. 病案管理部门设立病案管理人员,主要包括病案管理员、病案整理员、病案归档员等职务。
3. 病案管理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做好病案管理工作。
四、病历的登记1. 患者就诊时,应填写病历档案,并在诊所指定的病历档案处进行登记。
2. 登记内容应包括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疾病史、就诊目的、主要症状、体格检查等内容。
3. 病历登记表要保证完整、准确、规范,确保病历记录真实可靠。
五、病案的归档1. 病案管理人员按照病案分类标准,对病历进行整理和归档。
2. 病历归档要按照患者姓名、就诊日期等方式进行分类,确保病历档案易于查找和保管。
3. 归档的病历要设立保密措施,保护患者隐私信息。
六、病案的保管1. 病案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病案的保管情况,确保病历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病历档案要放置在防火、防潮、防盗的专用柜子中,保证病历档案的安全。
3. 病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借阅、复印等活动进行严格控制。
七、病案的查阅1. 医师在诊断治疗患者时,可查阅患者的病历资料,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
2. 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查阅自己的病历档案,但需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查阅。
3. 病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病历查阅的监督,确保查阅活动的合规和安全。
八、病案编码1. 病案管理人员要对病历进行编码工作,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病案编码要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按照规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确保病历信息的准确传递。
3. 病案编码要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病案信息的自动化管理。
九、病案管理的质量控制1. 病案管理部门要建立病案管理质量控制制度,定期进行病案管理质量评估。
病案管理制度(精选)
病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病案管理工作,确保患者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病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病案管理是指对患者病历的规范收集、存储、编码、统计和应用,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病案建立与整理第三条住院患者的病案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建立,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病案内容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要症状、诊断、治疗方案、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并确保书写清晰、完整、准确。
第五条病案负责人应每月对已出院患者病案进行整理,确保归档的病案资料齐全、有序。
第三章病案编码第六条病案编码工作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完成,确保编码准确、标准、规范。
第七条病案编码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疾病和手术编码规范,提高编码水平。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病案编码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编码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
第四章病案质量管理第九条医院应设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案质量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病案质量管理应包括对病案书写规范性、诊断与治疗的一致性、病案完整性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一条对于病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医院应及时开展内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五章病案报告与统计第十二条每月底前,各科室应报送上月的病案统计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疾病谱、手术情况等。
第十三条医院管理层应定期召开病案质量分析会议,根据统计报告进行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的研讨。
第十四条病案报告中的统计数据应及时上传至卫生部门,确保医疗服务信息的及时报送。
第六章病案管理培训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病案管理培训,了解病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要求。
第十六条病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病案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七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层次的病案管理培训,确保人员全面掌握相关知识。
第七章奖惩措施第十八条对于在病案管理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医院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在内部通报表扬。
第十九条发现病案管理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医疗法规予以纠正,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5篇)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一)病案室病例管理规定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必须依据病案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整、系统、客观地记录和填写好所有的医疗文件(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
2、出院患者病案必须及时、系统地收集、整理、登记、编制各种分类索引和有秩序地存贮,需用时能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
3、切实做好库房的安全工作,做到病案有序,库房整洁,防止火灾,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病案室内须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吸烟。
4、住院病历至少保存____年。
超年限的应申报批准后销毁。
5、凡出院____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6、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等有关资料。
7、要求复印者须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
8、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9、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10、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查阅,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
为科研和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实现与病案室约定时间,有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____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11病案室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具____。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1、凡出院____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2、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____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要到病案室补贴。
3、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病案管理制度9篇
病案管理制度9篇病案管理制度1一.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
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三.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四.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升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善提供支持。
五.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六.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七.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八.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纠纷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九、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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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目录一、管理组织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三、病案保管制度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六、病案质控标准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九、相关表格1、移交病历登记表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3、病案复印登记表深红医务字〔2009〕05 号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主任:副主任:委员:(二)职责(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
(3)监督病案管理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
(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
(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委员会的工作。
(三)会议制度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主持:主任委员召集:医务科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2、病历保管制度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
病案管理应实行分级责任管理,即分院级、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三级;由科室、病案室(医务科兼)具体实施。
(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①准确使用病案号。
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
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
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
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
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
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
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
③爱护保管好病案。
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
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
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
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
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
④实行病案质量目标管理。
⑤与病案室联系配合工作,提出改进病案质量的建议。
(3)医技科室责任?认真填写检查报告,坚持查对,及时回报,尽量缩短病人预约时间,防止延误病情。
(4)病案管理委员会责任①培养全院医务人员的病案质量和管理意识,督促并检查指导全院各科室的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
②制定病案书写规则、管理制度、病案质量和管理标准等。
③解决全院有关病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组织病案展览、病案工作年会等。
(5)医院领导责任?①重视病案室的建设,特别是技术力量、设施装备、人员编设等。
②加强对病案和病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病案管理人员的作用。
③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写好病案,管理病案,珍惜病案价值,发挥病案作用,以推动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病历保管制度1、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
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时间计算,保管年限不得少于30年。
病案原件的销毁应经院长和或病案委员会批准决定。
2、住院病历在住院期间由病区护理部保管;除医务人员外,无关人员禁止翻阅病历,但患者可就有关问题向主管医师、护士咨询。
3、病人各种检查、化验结论应在出报告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4、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当天整理完毕,科级质控应在三天内完成,并送达病案管理部门,两者须有移交记录。
5、院级质控应在一周内完成,并整理归档。
6、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等离开病区时,应由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和保管。
7、任何机构、个人要求复印、复制、查阅病历必须由医务科批准,管理人员按规定完成复印等。
8、本院工作人员查阅病案,不得将病案带出病案室。
9、存放病案库房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火、防晒、防腐、防害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1、住院病历查阅及复制由申请人提出,医务科受理。
2、申请人应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
3、病历的复印、复制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进行。
4、复印、复制病历时,由本院工作人员将病历送达指定地点,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
5、复印、复制内容: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各类报告单、各类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单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除此之外其它项目不予复制。
6、申请人进行相关登记确认后,复制件加盖医院公章交申请人。
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在规定完成病历的时限后双方在场共同封存病历。
8、病案管理部门应设立病历交接记录本、病历复制记录本。
9、复印复制病历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病案管理奖惩制度一、差错:①玩忽职守泄漏病案资料内容。
②无借条或批准手续,擅自出借病案。
③处理病案资料内容张冠李戴。
④病案责任性丢失,粘污,挖补,涂抹,水浸,雨淋等。
二、缺点:①写错或计算机录错病案号。
②挂号明显挂错科别。
③病案资料项目未按规定填写或录入计算机。
④汉语拼音拼错、写错。
⑥建重号病案。
⑧归档病案排错、插措。
⑨报告单归档(粘贴)错。
⑩报告单处理未按规定。
⑾病案整理不合格。
⑿“借阅病案”未按时催还或注销。
⒀不按制度管理规定盖章、建病案、借病案。
⒁发现或同意他人自找病案,从库房随意取走病案等。
(15)医疗文书书写未按规定时间完成。
(16)出院病历未按规定时间移交病案管理部门。
(17)借出病历未按时归还。
三、出现上述差错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一例罚款100-500元;出现上述缺点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仍未整改,则一例罚款10-50元,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四、病案质量评估成绩优秀者,参照年底评估奖励方案。
病案质控标准1、住院病历评分标准(附表)2、护理质量评分标准(附表)3、门诊病历评分标准(附表)病案工作流程图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
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二十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第二十一条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