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病案管理制度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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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
目录
一、管理组织
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
三、病案保管制度
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
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
六、病案质控标准
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
九、相关表格
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09〕05 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二)职责
(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
(3)监督病案管理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
(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
(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委员会的工作。
(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病案管理应实行分级责任管理,即分院级、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三级;由科室、病案室(医务科兼)具体实施。
(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
①准确使用病案号。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④实行病案质量目标管理。⑤与病案室联系配合工作,提出改进病案质量的建议。
(3)医技科室责任认真填写检查报告,坚持查对,及时回报,尽量缩短病人预约时间,防止延误病情。
(4)病案管理委员会责任
①培养全院医务人员的病案质量和管理意识,督促并检查指导全院各科室的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②制定病案书写规则、管理制度、病案质量和管理标准等。③解决全院有关病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组织病案展览、病案工作年会等。
(5)医院领导责任
①重视病案室的建设,特别是技术力量、设施装备、人员编设等。②加强对病案和病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病案管理人员的作用。③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写好病案,管理病案,珍惜病案价值,发挥病案作用,以推动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病历保管制度
1、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时间计算,保管年限不得少于30年。病案原件的销毁应经院长和或病案委员会批准决定。
2、住院病历在住院期间由病区护理部保管;除医务人员外,无关人员禁止翻阅病历,但患者可就有关问题向主管医师、护士咨询。
3、病人各种检查、化验结论应在出报告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4、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当天整理完毕,科级质控应在三天内完成,并送达病案管理部门,两者须有移交记录。
5、院级质控应在一周内完成,并整理归档。
6、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等离开病区时,应由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和保管。
7、任何机构、个人要求复印、复制、查阅病历必须由医务科批准,管理人员按规定完成复印等。
8、本院工作人员查阅病案,不得将病案带出病案室。
9、存放病案库房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火、防晒、防腐、防害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1、住院病历查阅及复制由申请人提出,医务科受理。
2、申请人应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
3、病历的复印、复制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进行。
4、复印、复制病历时,由本院工作人员将病历送达指定地点,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
5、复印、复制内容: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各类报告单、各类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单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除此之外其它项目不予复制。
6、申请人进行相关登记确认后,复制件加盖医院公章交申请人。
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在规定完成病历的时限后双方在场共同封存病历。
8、病案管理部门应设立病历交接记录本、病历复制记录本。
9、复印复制病历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病案管理奖惩制度
一、差错:①玩忽职守泄漏病案资料内容。②无借条或批准手续,擅自出借病案。③处理病案资料内容张冠李戴。④病案责任性丢失,粘污,挖补,涂抹,水浸,雨淋等。
二、缺点:①写错或计算机录错病案号。②挂号明显挂错科别。
③病案资料项目未按规定填写或录入计算机。④汉语拼音拼错、写错。⑥建重号病案。⑧归档病案排错、插措。⑨报告单归档(粘贴)错。⑩报告单处理未按规定。⑾病案整理不合格。⑿“借阅病案”未按时催还或注销。⒀不按制度管理规定盖章、建病案、借病案。⒁发现或同意他人自找病案,从库房随意取走病案等。(15)医疗文书书写未按规定时间完成。(16)出院病历未按规定时间移交病案管理部门。(17)借出病历未按时归还。
三、出现上述差错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一例罚款100-500元;出现上述缺点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仍未整改,则一例罚款10-50元,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四、病案质量评估成绩优秀者,参照年底评估奖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