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年华严莲社赵氏慈孝大专学生佛学奖学金申请办法
关于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具体细则
关于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具体细则第一篇:关于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具体细则关于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具体细则一、名额:(一)国家类:1、国家奖学金:1人,奖金8000元(一个年级);2、励志奖学金:2人,奖金5000元;3、国家助学金(一等):14人,奖金2000元;(二)学校类:1、素质综合奖:3人,奖金1500元;2、学习优秀奖:5人,奖金500元;3、品德优秀奖:5人,奖金500元;4、体育优秀奖:5人,奖金500元;5、社会工作奖:3人,奖金300元;6、学术科研奖:3人,奖金300元;7、突出贡献奖:3人,奖金300元;8、其他奖项奖:3人,奖金300元。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条件:1、拥护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2、诚实守信,德行品质优良;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处分纪录;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完成基本信息确认工作(“校园网”→应用系统”→“学工系统”→“综合服务”→“学生基础信息”);6、上学年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及格;7、必须在校两年级以上(包含二年级);8、上学年所修各门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应至少达到3(包含3);9、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应达75分(含75分)以上;(关于体测成绩不知道的同学可以联系王克艳)10、上学期必修体育课成绩不低于75分。
注意事项: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满足条件:1、拥护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2、诚实守信,德行品质优良;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处分纪录;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完成基本信息确认工作(同上);7、上学年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及格;8、必须在校两年级以上(包含二年级);9、上学年所修各门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应至少达到2(包含2);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应达70分以上;10、上学期必修体育课成绩不低于75分;11、本学年是困难生(困难生一学年一认定),如不是,请您先进行困难生的申请(“校园网”→应用系统”→“学工系统”→“资助管理”→“我的困难生”),并且学校审核通过。
勤学奖学金申请办法
勤学奖学金申请办法一、申请条件1.申请学生必须为本科阶段在校学生;2.申请学生必须成绩优异,平均绩点不低于3.5;3.申请学生具备良好的操行和纪律,无违纪记录;4.申请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学术、社会公益、文化体育等活动,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二、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附上近期照片;2.提供学生个人简历,包括个人成就、获奖经历等;3.提供最近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单;4.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5.提供学生自己所做的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1.申请时间:每年的XX月XX日至XX月XX日;2.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到学校负责勤学奖学金评选的相关部门;3.学校勤学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初步筛选;4.候选人名单公示:初步筛选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学生可以对名单进行异议申诉;5.终审评选: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并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终稿评定;6.结果公布:终审评选结果将在XX月XX日在学校网站以及相关公告栏公布,请学生关注。
四、评选标准1.学习成绩占比:占总评分的60%,其中平均绩点占比40%,学分绩数占比20%;2.综合素质占比:占总评分的30%,包括参与学术、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获奖经历等;3.家庭经济情况占比:占总评分的10%,根据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进行评定。
五、奖励办法1.勤学奖学金的金额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划分,一、二、三等奖学金将分别给予评选结果前10%、20%、30%的学生;2.奖学金金额将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银行卡中;3.获得勤学奖学金的学生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校园公示栏上进行公示;4.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将被学校鼓励并推荐参加各类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
六、其他说明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2.学生可以保留奖学金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日后查询或参加其他奖学金申请时使用;3.奖学金评审结果将在XX年XX月XX日出炉并公示,请学生及时关注学校官方通知。
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一条、宗旨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下称本基金会),秉持「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之大爱精神,著重「教之以礼、育之以德」的主轴,以「品德教育、生活教育、全人教育」为目标,并基于教育是净化人心、导正社会的力量,为协助清寒学生安心向学并顺利完成学业,特订定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让励志向上求学的贫困家庭学生,藉由奬助学金继续完成学业,进而自立协助家庭脱贫脱困,回馈社会,形成爱的循环,共创和谐社会。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地区具备正式学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学学生,由校方或当地政府汇整名单提报本基金会。
一、就读慈济志工所在省、市大学、高中。
二、就读慈济援助项目所在之省、市大学、高中、初中、小学。
第三条、申请条件一、家庭经济困难。
二、遵守校规,品行优良。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由校方或当地政府出具推荐函证明。
四、主动积极参与志工活动,具备服务精神。
第四条、申请与评审流程一、申请与提报:(一)校方、当地政府每年五月直接向本基金会或透过当地慈济志工提出申请,呈报本基金会。
(二)提报文件:1.校方或当地政府正式信函(若有)2.大陆奖助学金初步评估表(如附件0)3.奖助学金企划书(如附件2)二、初步讨论与报告:每年六月本基金会同仁将各地助学计划与各区讨论,并提报评估报告后,将评估报告结果反馈各地志工。
三、访视与评估:每年六至七月当地慈济志工与校方或当地政府一起,对提报申请助学的学生进行入户访视或校访,并依实地访视拟妥计划书,提报项目处。
四、资料汇整及签核:每年七至八月慈济志工汇整访视评估资料,提呈所有申请文件及执行计划给本基金会,由本基金会项目处同仁汇整各区奖助学资料,进行签核。
1.学生名册2.奖助学生资料表(如附件1、9)3.奖助学协议书(如附件4)4.志工授权书(如附件3)5.发放时程与规划(如附件8)6.上一学年度奖助学金成果分析(如附件6、7)五、执行与发放:本基金会核决后,每年九月至次年六月由本基金会代表或授权之当地慈济志工与校方或当地政府签订奖助学金协议书,共同商议奖助学金颁发日期、地点及方式,並启动奖助学金拨款作业。
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办法
北京大学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三条综合素质奖学金坚持全面性、教育性、可行性、择优性的原则;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静态测评与动态考查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测评学年度内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无缺考和重修记录、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5.体育锻炼达标,身心健康。
第五条奖学金标准及名额1. 综合素质奖学金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为评选依据,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奖励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前3%(含)的学生;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奖励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前3%(不含)至8%(含)的学生;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奖励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前8%(不含)至12%(含)的学生;2. 综合测评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学生工作系统按照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相同层次的学生,自动计算排名。
3. 各等奖学金名额数按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计算,保留整数。
第六条综合素质奖学金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审核、发放和管理,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院评选细则,综合素质测评具体分数计算工作由各班级组织实施。
第七条综合素质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度测评内容在下一学年度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完成,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年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八条各班级测评结果在本班范围内公示3天及以上,二级学院测评结果在本院范围内公示5天及以上,综合素质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及以上。
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国家助学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亲切关怀,为认真做好我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根据、财政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条件范围和条件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取得我院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生活俭朴。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国家助学金实行分档资助,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按XX下达给学院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系。
三、评审程序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贝限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1.评审工作在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各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主任具体负责。
2.各系要广泛宣传,严格评审条件和工作程序。
在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由系分管领导在限额内根据评选条件预审后,提交系部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初步人选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各系将初步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评审,提出学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时将审定结果报XX。
4.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助学金发放与管理1.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一、申请资格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和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有一定成绩的学生。
对于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来说,首先需要符合一定的申请资格。
这些资格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绩点排名、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奖项荣誉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学生需要有较高的平均绩点,成绩位于全班前百分之几等;在科研方面,他们需要参与过科研项目或者有过学术论文发表;在社会实践方面,他们需要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只有符合这些资格要求的学生才能够向学校或相关组织申请奖学金。
二、申请材料申请奖学金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荣誉证书等。
个人简历需要详细列出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科研和社会实践经验、获得的奖项荣誉等。
学业成绩单则需要提供学生的所有学科成绩及绩点排名,以便评审委员会了解学生的学习水平。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的参与情况及成果产出,可以证明学生在研究方面的能力和潜力。
社会实践证明则可以体现学生具备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除此之外,学生还需要提供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如学术竞赛获奖证书、综合素质测评优秀证书等。
三、申请流程申请奖学金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首先,学生需要了解奖学金的申请时间,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其次,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然后,学生需要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并将材料提交给相关的评审委员会或学校教务处。
最后,学生需要定期关注申请结果的通知,以及参与面试或答辩环节,并根据学校或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材料补充或修改。
整个申请流程需要学生做好时间规划和准备,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四、评审标准奖学金的评审标准通常由学校或相关组织制定。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量。
学术成绩是评估学生学习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通常会有一定的权重。
奖学金评定和贫困生补助施实办法
关于奖学金和贫困生、特困生补助金的评选及实施办法作者:学生处文章来源:学生处点击数:2320 更新时间:2008-1-4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奖学金和贫困生、特困生补助金的评选及实施办法(修改稿)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建立“奖、贷、助、补、减”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奖学金和贫困生、特困生补助金的评选及实施办法。
第一章奖学金第一条评选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高、中职生。
第二条评选条件: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以每学期各课程的学期成绩为依据,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在80以下至70分以上的课程不超过两门,德智体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优良,从未受过纪律处分。
第三条实施办法:以班级为单位,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6%。
根据评选条件,由班主任提出评定人选,在班级公示三天后,附各科的学期成绩和德智体综合评定成绩,交学生所在系审查,送学生处审核并登记造册,报学院审批。
第四条等级及发放金额:按分数高低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每生每月发放的奖金金额为80元。
二等: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每生每月发放的奖金金额为60元。
三等: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且单科成绩在80以下至70分以上的课程不超过两门,每生每月发放的奖金金额为40元。
第二章贫困生和特困生补助金第五条评选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高职生。
第六条评选条件:1、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从未受过纪律处分。
2、生活朴素、无不良嗜好,无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
3、学习刻苦,每学期各课程的学期成绩不低于60分。
4、德智体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及格。
第七条评选办法:1、首先由学生提交书面申请,附家庭所在地(村、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明,经班主任认真调查、核实。
大学班级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版)
人力0901班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办法一、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评选条件。
二、一等奖学金自由申请,由学院统一评选。
三、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的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以本学年加权成绩为基础,以在校期间实践、比赛参与度为参考,并结合在校期间对班级工作支持度,以三项综合排名产生。
班级量化分数构成=加权平均成绩(80%)+各分类奖项加分(20%)+特殊加分奖学金的评选流程为:学生自由申报——评议小组初评——公示——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奖励办法》(学生手册164页)和《修改意见执行》(群邮件)制定,按照具体的量化标准分数排名,择优选取。
二等奖评选细则:优秀学生学生量化成绩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学业成绩。
(量化标准:加权成绩*80%)完成本学年规定的学分,单科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80分以上。
2、单项奖加分(总分数*20%)具有以下三等奖的评奖资格:(1)学习进步奖(20)(2)问题佳绩奖(20)(3)科技创新奖(20)(4)社会实践奖(20)(5)民族团结进步奖(20)(注:五项总分100分)申请优秀学生的同学除了交二等人民奖学金的申请表外,还需要附上相应符合条件的三等奖学金申请表个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者网页截图等,网页截图需活动举办方盖章证明)优秀学生干部量化分数由以上两部分加特殊项目加分(此分数直接加入量化标准分中,不乘百分比)组成担任学生班干部至少满一年或满一届的加分项目有:1.校院两级的团学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团党支部书记+4分2.主要班委+4,其他班委和各社团负责人+2.5(主要班委指各班班长团支书)3.寝室长+1,校级文明寝室成员+2.5,院级+2。
(注:身兼数职者一最高的分数计,不重复加分)说明:二等奖学金名额共占7位,5位为优秀学生,2位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两个奖项分开评比。
三等奖评选细则:申报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的在确定具备申请资格后,对申请奖项逐项进行审核,在基础分的条件下对满足要求得项目进行加分,以高到低选取,评出获奖者。
职业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
XXXX职业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资助育人体系,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奖学金项目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四条申请学院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努力锻炼,身心健康。
第二章奖项设置及标准第五条学院奖学金设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设精神文明奖、劳动实践奖。
第六条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一)评定范围: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定标准: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20%(含20%)的,可以申请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含30%)的,可以申请二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40%(含40%)的,可以申请三等奖学金。
(S)评定依据:参评成绩二学年学习成绩/2+学年综合测评成绩/2+加分成绩。
其中,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中选修课每通过1门加1分、取得所在二级学院对应的“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人社部门承认的资格证书初级每证加1分、中级每证加2分、高级每证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奖励标准及人数: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IOOO元/人,奖励人数为参评学生总数的2%;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元/人,奖励人数为参评学生总数的5%;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元/人,奖励人数为参评学生总数的8%。
第七条精神文明奖评定条件和标准:(一)评定范围: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定标准:精神文明奖每学年评选一次,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60%(含60%);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遵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无任何不诚信行为;自强不息、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
XX职业技术大学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XX职业技术大学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特设立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少数民族学生(生源地为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数的10%比例申报,全校评选X人,获奖学生每人X元。
三、申报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2、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3、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4、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资格申报该奖项:1、必修课不及格者。
2、当学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四、评审程序1、每学年初,学生处根据各学院少数民族在籍学生确定评奖名额并发布评选通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籍少数民族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3、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拟定初选名单。
4、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
学院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向异议人反馈。
5、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6、学生处汇总推荐名单,并提请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7、学校给获奖者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学金。
五、附则1、少数民族优秀奖学金是校奖学金的一个专项。
2、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执行。
勤学奖学金申请办法
勤学奖学金申请办法一、申请条件:1.学生必须是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具有较高的学习成绩和良好的学风。
2.学生的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
3.学生必须具备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各类文化、学术、体育、公益等活动的意愿和能力。
4.学生不能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记录,不能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
5.学生必须填写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
二、申请材料:1.填写《勤学奖学金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情况、参与活动情况等。
2.提供最近一学年的成绩单和近期的出勤情况。
3.提供个人陈述,介绍个人学习成果、参与活动和奉献社会等方面的情况。
4.提供推荐信,可以是辅导员、导员、班主任等老师的推荐信。
5.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报告等。
三、评选程序:1.学校设立勤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人员、辅导员等组成。
2.委员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成绩、出勤情况、个人陈述、推荐信等。
3.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学校的规定确定获奖名额。
4.获奖名额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确定,数量有限,名额有限。
5.被评为勤学奖学金的学生将获得一定的学费减免或奖金补助,并发给获奖证书。
四、奖学金使用与监管:1.获得勤学奖学金的学生须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学金,可以用于学费、生活费等方面。
2.学校将对奖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要求获奖学生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滥用。
3.学校保留取消勤学奖学金资格的权利,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与申诉:1.学校将公示勤学奖学金评选结果,让学生和教师了解评选情况。
2.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将由学校成立的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处理。
3.学校将对申诉进行详细调查和核实,尊重学生的合理意见,并及时处理申诉结果。
六、申请时间:1.学校将在每年的特定时间内开放勤学奖学金申请渠道。
2.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申请,并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材料。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5则)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5则)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5 则)(篇一) **交通大学坚持以学生健康发展为中心,围绕“价值引领 +知识探究 +能力建设 +人格养成”四位一体的育人理念,以“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作为奖学金工作目标,同时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
如奖项的适用范围或有所不同,详见各奖项的具体细则。
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由留学生发展中心结合留学生情况另行制定。
第二条获奖学生一般应当满足本办法的评选条件 , 但项目细则或协议另有规定的,按照项目细则或协议执行。
第二章奖学金类别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学金。
其中,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 2007〕 13 号)文件精神,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旨在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 342 号)、《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19 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 **〕 1号)文件精神,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旨在鼓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一般在秋季学期评审。
第四条 **市奖学金是由 **市政府根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 2007〕 35 号)精神出资设立,用于激励 **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在校本科生。
学生奖学金申报办法
学生奖学金申报办法一、奖学金的意义奖学金作为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激励,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能够提升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
奖学金不仅资助学生完成学业,还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将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奖学金的分类奖学金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长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奖学金进行申请。
三、奖学金申报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业成绩,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和社团活动,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此外,学生还需要参加规定的奖学金评审和选拔活动,通过面试或书面材料审核等环节。
四、奖学金评审流程奖学金的评审流程一般包括申报材料提交、初审、复审和最终评定等环节。
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等,并提交给奖学金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会对学生的材料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筛选和选拔。
五、申请材料的准备申请奖学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学业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等。
学生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奖学金的要求,进行合理的陈述和整理。
同时,学生还可以附上一些额外的材料,如获得过的荣誉证书、学术论文等,以展示自己的优势和实力。
六、个人陈述的重要性个人陈述是奖学金申请中的重要部分,可以展示学生的学术兴趣、科研经历和个人发展规划。
学生需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描述自己的成长历程、取得的成就和未来的目标,突出个人的特长和优势。
同时,学生还应该注意语言表达的流畅和逻辑的连贯性,以增加个人陈述的说服力和吸引力。
七、推荐信的选择和准备推荐信是评审奖学金的重要依据,可以展示学生在学习和科研方面的优秀表现。
学生可以选择一些与自己熟悉的老师、导师或其他权威人士撰写推荐信。
在向推荐人提出申请时,学生应该向其详细介绍自己的经历和目标,并提供一些参考材料,以便推荐人更好地撰写推荐信。
八、申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申请奖学金的过程中,学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认真阅读奖学金的申请要求和评审标准,确保自己符合条件并满足要求。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要求和流程
申请国家奖学⾦的要求和流程国家奖学⾦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校、⾼等职业学校和⾼等专科学校学⽣勤奋学习、努⼒进取,在德、智、体、美等⽅⾯全⾯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的⽤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的奖学⾦,作为⼤学⽣能获得国家奖学⾦是⼀项莫⼤的荣誉。
国家奖学⾦⼯作流程国家奖学⾦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校、⾼等职业学校和⾼等专科学校学⽣勤奋学习、努⼒进取,在德、智、体、美等⽅⾯全⾯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的奖学⾦。
1.奖励标准每⼈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年级以上(含⼆年级)的全⽇制普通本专科(含⾼职、第⼆学⼠学位)在校⽣,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综合素质等⽅⾯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国家奖学⾦每学年评选⼀次,实⾏等额评审。
各⾼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作,当年10⽉31⽇前完成评审。
⾼校每年11⽉30⽇前将国家奖学⾦⼀次性发放给获奖学⽣,颁发国家统⼀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学⽣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学⽣⽆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
同⼀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
试⾏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
国家奖学⾦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中华⼈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优秀学⽣⼲部”的学⽣优先;5、社会实践、创新能⼒、综合素质等⽅⾯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6、认真履⾏普通⾼校学⽣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
名额分配:全国学⽣资助管理中⼼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的总⼈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底前,提出各省(⾃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校国家奖学⾦名额分配建议⽅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事业建设者和接棒人,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我校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主要指校级及社会捐赠。
第二章设置及类别第三条奖学金主要包括:1.学校设立奖学金:(1)校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2)单项奖学金,分为:学业进步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等;2.企业捐立奖学金:黄山兆能奖学金。
第三章评审条件及奖励标准第四条参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2.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品行端正,举止文明;3.学习勤奋,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诚实守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一、二年级体育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三、四年级要达到《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5.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6.积极参加校园公益服务活动,校园公益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爱心服务工作、协助辅导工作、校级志愿服务活动等,其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实行开展,服务时间认定工作由有关单位负责。
第五条获得校级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和限选课)在年级专业排名前30%(以下排名均指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年平均绩点排名);2.凡参加学科竞赛或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较好名次或成绩优良者;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宽,一门或多门主干课程成绩排名领先,评审时优先考虑;3.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1)特等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4000元,占参评学生人数的1%,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即必修课学年平均绩点达到或超过4.7,且英语四级达到550分以上或通过英语六级。
大学奖学金 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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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 2 分)
加分 2分 1.7 分
1.5 分
加
分
条
件
校、院学生会主席,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校团委主席团主席、院团总支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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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華嚴蓮社
趙氏慈孝
大專學生佛學獎學金申請辦法
趙廷箴、趙朱懷芳居士為紀念其先父母之慈孝獎學金。
華嚴蓮社南亭和尚紀念獎學金、杜伯軍居士紀念獎學金。
華嚴蓮社成公長老、賢度法師、護法居士、財團法人修德文教基金會、
華嚴蓮社護法居士等提供之獎學金。
一、宗旨:
鼓勵大專院校學生親近佛教、研究佛學,培養正確宗教信仰,提高個人修為,端正社會風氣。
二、申請資格:
凡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含佛學院高級部、佛學研究所。
大學須二年級以上,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
(不含選修生、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學生)
三、學佛心得與佛學論文寫作:
大學部:二千字以上學佛心得或六千字以上佛學論文一篇(以下請擇一撰寫)(一)華嚴經論思想相關著作讀後心得(如《華嚴學講義》、《五祖
論著精華》、《華嚴念佛法門與淨土思想》等),或《華嚴經》
各品讀後心得。
(二)〈學佛對我個人的影響〉。
(三)學術性佛學論文
(華嚴蓮社備有《華嚴學講義》等書與大眾結緣,歡迎來函
索取。
)
研究所:六千字以上佛學論文一篇,須符合論文格式,以華嚴為主題者,優先錄取。
注意事項:現代網路資源豐富,資料取用相當容易,但也同時衍生
出嚴重的抄襲問題,歷年都有發現全文或部分抄襲網路資料的文
章。
然而不妄語、不偷盜乃學佛初步,不管是學佛心得或佛學論文,
凡引用他人文字,須以引號標記,並註明出處。
如抄襲他人著作、
網站資料,或請人代筆、一稿數投,經查明屬實者,不予錄取。
並
將通知所屬學校、系所,且於網站公佈,絕不寬待。
四、報名方式:
一律採用線上報名:請在網站,「慈孝獎學金」項目下
直接線上填寫報名表,列印申請結果頁面後簽章,附照
片隨其他應繳文件寄出。
五、應繳文件:
(一)列印線上報名表申請結果頁面。
(須貼二吋半身照片一張及簽章。
聯絡地址及電話、行動電話必須正確無誤)
(二)研究所六百字自傳一份,大學部六百字以上自傳二份。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請逕行上網下載學生證黏貼用紙使用,上有華嚴蓮社浮水印)
(四)九十八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單。
(碩博士班一年級生,免附成績證明;班級排名作為錄取參考標準之一)
(五)學佛心得或佛學論文書面兩份。
(六)研究所申請者附論文文件檔光碟片一張,並於光碟片上註明就讀學校、姓名、題目。
(注意事項:請依序排列應繳的文件,用迴纹針裝訂,並在信封上註明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
)
六、獎學金金額與錄取名額:
大學部:每名壹萬元。
碩士班:每名壹萬伍仟元。
博士班:每名貳萬元。
(本會得視實際情況彈性調整錄取名額)
七、申請期限:
九十九年八月十一日至九月三十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評審結果與頒獎:
評審結果將在十一月十五日於華嚴專宗學院暨研究所網站公佈,錄取者以電子郵件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頒獎日期為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六)下午二點至四點,地點在台北市華嚴蓮社。
注意事項:錄取者應親自出席領獎,有特殊原因者,須檢附證明請假;未請假且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棄權,將不予補發。
九、作品版權歸屬:
入選作品版權屬本會所有,得視情況刊登於網站或結集出版。
十、收件地址:
(10056)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四十四號華嚴蓮社
大專學生佛學獎學金會收
十一、聯絡方式:
電話:(02)2341-4760
傳真:(02)3393-8523
網站:
E-mail: scholarship@
最近修訂日期:九十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