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诉讼法之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篇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A)一、单选题(共10小题,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
A.裁定暂缓执行 B.决定暂缓执行C.裁定中止执行 D.决定中止执行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B )。
A.平等原则 B.对等原则 C.互惠原则 D.互利原则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
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甲死于车祸。
此案应如何处理?( C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4、李某于6月10日接到判决书,6月15日当事人所在地发生水灾,交通断绝,6月23日方消除障碍。
6月24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查,决定准许,顺延后的上诉期限应截止到( C )。
A.7月1日 B.7月2日 C.7月3日 D.7月4日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 A )。
A.七日 B.六日 C.五日 D.十四日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 A )提出。
A.申请再审时 B.再审审理时C.再审审理前 D.再审判决前7、下列哪种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B.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D.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 B )作为诉讼代理人。
A.一至三人 B.一至二人 C.二至三人 D.三人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 C )。
A.裁定中止原特别程序 B.按再审程序审理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D.重新立案,和原案合并审理10、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 B )。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一、引言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一系列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在民事诉讼法中,存在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旨在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高效进行。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核心之一,它要求在诉讼活动中,所有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法律对于当事人的地位不作歧视,无论其社会地位、财产状况、民族、种族、性别、信仰、职业等都不应对其诉讼地位造成不公平的对待。
在具体的诉讼程序中,法院应当对当事人进行平等对待,保证双方享有公正的听证和辩护的权利。
三、合法权益保护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必须审理并保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法权益是当事人通过法律获得的权益,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名誉权等。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同时为受害方提供有效的赔偿和救济措施。
四、独立公正原则独立公正原则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之一。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权力机关、个人或团体的干扰。
法官应当依法判断和裁决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因素的影响。
此外,法官应当始终秉持公正的原则,对待当事人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五、主动适用原则主动适用原则要求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主动地适用法律。
法院应当担负起查明事实、适用法律的责任,全面综合各方的证据和意见,确保裁决结果符合法律的要求。
法官也应当帮助当事人理清诉讼的事实关系和法律适用问题,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
六、公开审理原则公开审理原则是保障司法透明度和公正的重要保证。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开审理的原则,除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外,案件的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公开审理可以有效监督司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
七、追求真实原则为追求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对证据的质证、审查、鉴定和调查的制度,以确保案件的审理基于真实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必背知识点
(2)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3)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4)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反诉的处理
二审提出反诉的处理: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二审发回重审又提反诉的处理: 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可以合并审理
民事诉讼法必背知识点
考点1 诚实信用原则
主体
当事人、法院、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
对当事人的要求
1.真实陈述义务
2.促进诉讼义务
3.禁止以欺骗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从而获得不当法益
4.禁止反言
5.禁止滥用诉讼权利
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要求
证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的证言
鉴定人不得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鉴定意见
【注意】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须反诉与本诉的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所谓存在牵连关系,是指两者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联系。法律上的牵连包括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如原告提出请求交付买卖标的物的本诉,被告则提出请求支付价金或者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反诉)和两者源于相关联的法律关系(如原告基于所有权请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则反诉请求法院确认他对该动产享有的质权)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法律,其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以其独立的原则和灵活的制度构建了我国现代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一、平等自治原则平等自治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确保了各方在诉讼过程中的平等地位,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无论经济地位高低,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在民事诉讼中,法庭对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应当均等无偏,公正对待,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权。
二、公开公正原则公开公正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法院应当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保持公开,实现阳光司法。
公开能够保证司法透明、减少司法腐败和滥用职权的发生,能够提高法律制度的公信力。
同时,公正也是民事诉讼法司法实践中最重要的核心价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体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干预司法公正性的实现。
三、合理程序原则合理程序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确保程序的效率。
合理的程序能够保证案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表达意见和辩护的机会。
四、调解和解原则调解和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中重要的制度安排。
根据这一原则,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积极推动当事人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终结诉讼程序。
调解和解能够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缓解法院信息压力,同时也能提供更加灵活的解决争议方式,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五、证据自由原则证据自由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中重要的证据制度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自由选择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言等。
此外,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并依法进行认定和采纳。
证据自由原则在实践中能够保证案件的公正、准确和效率。
六、财产保全和执行制度财产保全和执行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中重要的实施制度。
民事诉讼法笔记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民事案件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考点•法院行使•独立审判(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例子:蒙古语(5)检察监督原则。
人民检察院(6)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原则。
(7)同等和对等原则。
考点•同等:外国人在中国拥有民事诉讼权利•对等:外国法院对中国法律上有限制,就要限制回去•同等是常态,对等是报复(8)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考点•调解贯穿始终•法院依据职权要求当事人调解,说法错误(9)辩论原则。
考点•贯穿始终•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可以实体也可以程序(10)处分原则。
自由支配自己的权利(11)支持起诉原则。
(12)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一)回避的情形(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法官亲儿子(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法官的债务人(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法官的初恋(4)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二)回避的适用人员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考点•证人不回避可能就回避民事诉讼的管辖(一)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①重大涉外案件;•考点:要求重大且涉外•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考点•不管自己认为应该管的(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②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想管谁就管谁(二)地域管辖一般情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包括哪些?1)共有原则,即与宪法、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同时共有的原则。
2)民事诉讼法本身特有的原则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法院调解原则3、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
【为你推荐】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协议书彩礼离婚起诉书起诉离婚程序离婚子女抚养权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在我国有很多的法律,用来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法作为其中的一种,是人们在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法律之一。
在面对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时,法官的判决通常都以民事诉讼法规定为标准。
因此,公民应对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哪些有所了解,以此减少在诉讼时少走一些弯路。
下面是其原则的具体介绍。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哪些?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保障和方便。
二、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所谓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
所谓诉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
诉讼中的对等原则与同等原则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它们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
在当今复杂的国际交往中,只有通过“以限制对限制”的方法,才能达到主权国家之间互相尊重、平等对待的目的。
三、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原则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完整内容: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只要有调解可能的,应当尽量用调解方式结案;第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必须遵守自愿原则与合法原则;第三,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而不能久调不决。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完整版)
第一节简答题一、当事人诉讼行为(一)概念当事人诉讼行为,是指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当事人实施的,能够引起诉讼上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分类大陆法系的诉讼行为理论通常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分为取效性诉讼行为和与效性诉讼行为。
1、取效性诉讼行为,是指其自身无法单独直接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于是必须借助法院的相应行为才干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
1)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只能向受诉法院实施;2)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调查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是否合法或者有无理由。
2、与效性的诉讼行为,是指无需借助受诉法院的相应行为即可直接获得预期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
1)当事人的与效性诉讼行为大多向受诉法院实施,少数情况下也可以向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实施;2)与效性诉讼行为既可以是单方当事人实施,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实施。
前者如当事人的自认,原告抛却或者者变更诉讼请求;后者如自行和解。
(三)具体类型1、请求请求,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在一定范围内作出裁判的意思表示。
1) 对于原告而言,请求即为诉讼请求;对于被告而言,请求为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2)请求的功能:限定法院将来所作裁判的范围。
无诉即无裁判,法院不能超出诉讼请求或者在诉讼请求以外作出裁判。
2、主张主张,是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所提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向法院陈述相关法律要件事实的行为。
主张的内容主要为:A、原告的诉讼请求;B、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否认;被告在承认原告主张的基础上,此外提出具有独立法律效果的事实,而为旨在使原告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抗辩。
3、举证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确信,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要求法院对该证据进行调查的行为。
功能:法院不能够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外主动地调查证据以认定事实。
(四)当事人诉讼行为的重要性1、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泯灭的主要法律事实;2、在实行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条件下,当事人诉讼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摆布着诉讼的进程乃至结果;3、保证正当诉讼行为的有效实施,对实现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极其重要。
民事诉讼法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原则有哪些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法律,在明确了民事诉讼程序和诉讼主体的基本规定的同时,也确立了一系列的原则,以保证诉讼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所包括的原则。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它要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不偏袒一方,不给予特殊待遇,保证当事人在诉讼环节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二、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公开审理有助于在舆论监督下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当然,根据案件性质和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可以对审理进行限制。
三、合法权益原则合法权益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法院的审理和裁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坚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偏离法律规定。
四、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活动的参与应当基于自愿原则。
民事诉讼权利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参与诉讼活动。
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能强制当事人参与诉讼。
五、胜诉即责任原则胜诉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胜诉后,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原则保证了民事诉讼的实效性,使得当事人能够通过诉讼获得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快速审理原则快速审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案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审理和裁决。
设立快速审理制度,可以提高司法的效率,使当事人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权益的保护。
七、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是指对违反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进行相应的法律追究。
对于违法违规的当事人,法院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和规范进行。
八、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当事人能够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其中包含了一些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的规定。
本文将围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展开论述。
一、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是民事诉讼的核心原则。
法庭要以客观、中立的态度来处理案件,保证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对待。
法官应当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
2. 等诉权原则等诉权原则是指每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任何一方都应当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机会和权利。
法庭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避免强权对弱势群体的不公平对待。
3. 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是否进行诉讼自由选择,没有强制参与诉讼的要求。
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同时也可以选择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4. 禁止滥诉原则禁止滥诉原则是指禁止当事人以恶意、虚假的目的大量提起诉讼,扰乱社会秩序。
法院有权拒绝受理滥诉案件,并对恶意滥诉行为进行制裁。
二、诉讼程序1. 起诉阶段起诉是民事诉讼的首要步骤。
起诉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赴法院进行口头申诉。
起诉阶段法院将对起诉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
2. 审理阶段审理阶段是诉讼的核心阶段。
审理包括事实调查、证据收集、证据质证、辩论等环节。
法庭将组织各方当事人提供证据、陈述意见,并进行适当的调解、调查取证等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将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进一步审理,对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3. 判决阶段判决阶段是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做出最终判决的阶段。
法院将对争议事项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
法院的判决是对案件争议的解决结果,具有法定的效力。
4. 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将判决结果付诸实施的阶段。
一旦判决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履行义务。
执行阶段包括执行申请、财产查控、强制执行等程序,以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趁热打铁
1、在侵权诉讼中,当事人的下列行为符合辩论原则要求的是( ) A、以书面行使进行辩论 B、就侵权行为是否构成进行辩论 C、在二审中就损失赔偿应适用的法律进行辩论 D、就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问题进行辩论
2、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3-82)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
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 ——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基础性 2、概括性 3、至上性 4、法域性
三、体系: ——立法体现:《民诉法》第5条——第16条(原则+制度)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牛刀小试
某法院规定审判员每年审理的民事经 济纠纷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不得低于80% ,因此出现了滥用调解,久调不判的现 象,这违背了( )。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调解合法和自愿原则 D、支持起诉原则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
四、辩论原则 (一)概念: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
民事诉讼法
法政分院 梁美英
民事诉讼法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各诉讼法共同原则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
四、诉讼法教学方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周某是一位纪实小说作家,他于07年创作了纪实小说 《画界浮沉》,描述了某省绘画界在改革开放后20年的 发展历程。画家崔某认为此书对自己的描写丑化了自己 的形象。于是,崔某将周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处周某 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处周某向崔某 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1)双方当事人享有部分相同的诉讼权利例如:委托代理(2)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些对等的诉讼权利•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互相对应的,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承担的诉讼义务也平等。
•无论是从诉讼权利来看,还是从诉讼义务来看,当事人双方诉讼地位平等都不意味着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完全相同。
2.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在立法平等的基础上,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创造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并且平等地要求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不偏袒或者不歧视任何一方。
3.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一切诉讼当事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以及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1.同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2.对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三、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录根据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重视调解解决。
2.要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
3.法院调解要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四、辩论原则《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1.辩论原则的概念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其中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是民事诉讼运行的基石,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性别、民族等因素,在诉讼中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例如,双方都有平等的起诉权、答辩权、反诉权、申请回避权等。
同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袒一方。
(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与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对等原则则是指如果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我国法院对该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也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三)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法院调解应当基于当事人自愿,且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调解,以及调解的内容和方式。
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进行调解,而应当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四)辩论原则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当事人有权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通过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
法院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并将其作为裁判的依据之一。
(五)处分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例如,原告可以决定是否起诉、起诉的对象和范围;被告可以决定是否反诉、如何答辩等。
但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这包括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以及调解书等进行监督,以确保民事诉讼活动依法进行,维护司法公正。
(七)支持起诉原则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民事诉讼法
公共基础知识整理——民事诉讼法一、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
2.同等、对待原则。
3.自愿、合法调解。
4.处分原则。
5.检察监督。
6.支持起诉。
7.辩论原则。
8.诚信原则。
9.经当事人同意,可线上诉讼。
二、基本制度(一)合议制少数服从多数,少数意见也要记录。
独任制情况:1.简易程序;2.基层第一审;3.中级第一审或不服裁定。
上诉第二审,双方同意,可以独任。
(二)回避制1.情形: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执行员。
2.程序:(1)申请:提出案件开始审理时;审理后知道:辩论终结前。
(2)回避的决定院长独任时,委员会决定。
审判、书记、执行员,院长决定。
翻译、鉴定、勘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决定。
3.公开审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不公开。
离婚、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
4.两审终审制三、管辖(一)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
中级人民法院:重大涉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由重大影响的第一审。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有重大影响+应当由本院审理的。
(二)一般地域1.原则:原告就被告(1)被告居住地;(2)居住地与长居住地不一致,则在常住地。
2.例外:原告所在地法院(1)身份关系不在中国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
(2)限制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
(3)特殊合同纠纷,则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住地。
侵权行为,则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住地。
产品、服务不合格,则在产品制造地、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
(4)专属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在所在地。
继承遗产纠纷,在(死亡时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5)协议①只能用于合同或其他财产纠纷。
②仅适用于一审。
③必须以书面形式。
(6)共同2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则向其中一个起诉。
2个起诉,则对最先立案的管辖。
(7)裁定移送:不属于本院的,则要移送;制定:受移送的认为不属于,则报请上级法院指定。
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则共同上级法院制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
2、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3、合议制度:是指以3名以上的的单数审判员、陪审员组成或者由3名以上单数的审判员组成的审判庭,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并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与做出裁判的制度。
4、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能力。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原、被告之间的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的第三方诉讼人。
6、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虽然不能主张独立的请求权,但与其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去的诉讼参加人。
7、专属管辖:某些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法律强制规定必须由一定地区的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8、选择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向其提起诉讼。
9、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法律要件分类说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分配证明责任后,,对依次分配结果应当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证明责任,改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10、诉讼中的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做出的,认为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11、默示的自认:又称拟制的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不明确地加以争执,依据法律的规定视为自认的情况。
12、法院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受理一定范围内民商事纠纷的权限,亦即确定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分工。
13、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诉讼证证明中的价值,它是证据资料在事实审理者心目中产生相信与否的力量或程度。
14、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之诉。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解析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解析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法律基础,它明确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方式,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而在民事诉讼中,各种基本原则的贯彻和实施也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进行解析,以期加深对民事诉讼制度的理解与认识。
(第一章:合法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合法权益保护是核心目标。
而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公正原则以及合法权益保护原则等,都是保障民事诉讼中各方权益的重要保证。
1. 平等原则平等是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无论其身份地位、财力情况如何,都应当在诉讼程序中受到平等的对待。
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平等的诉讼机会,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 公正原则公正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要求。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诉讼的客观、公正和公平。
公正原则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和民主化的意识,形成了公众对法律和司法的信任。
3. 合法权益保护原则民事诉讼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诉讼中的纠纷。
法官应当依法判断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第二章:公开与迅速的审判原则)公开与迅速的审判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保证。
公开审判可以增加司法透明度,保障诉讼公正;而迅速审判则可以有效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的等待时间。
1. 公开审判原则公开审判是指对一般民事案件,法院应当公开开庭、宣判的规定。
公开审判不仅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司法的公信力。
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国家安全、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案件,也可以进行不公开审判。
2. 迅速审判原则迅速审判是民事诉讼法所倡导的审判速度原则。
只有在案件审理期限内及时审理案件,才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快解决争议,维护社会的稳定。
同时,迅速审判也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减轻法院负担。
论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论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规范,其中包括了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对于规范民事诉讼程序,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进行详细的解释。
第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它要求法律在适用过程中不分贵贱贫富、人人平等。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应该将当事人平等对待,不管当事人来自何种社会地位、阶层和财富状况,法院都应该做到公正平等地对待他们,保证任何人都不会受到任何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
第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应该依法、公正地审理案件。
法官应该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职权,不受任何一方的影响和干扰。
同时,法院应该在诉讼过程中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权利得到保障。
法院应该对案件逐一审查,不偏不倚地做出裁决。
第三,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应该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来审理案件,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法院应该依据法律规定来审理案件,不得任意发挥自己的主观意愿,或者随意解释法律规定,以确保处罚的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和结果的合法性。
第四,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诉讼的过程和结果,确保公众对诉讼事项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评论权。
公开原则有助于增强民众对司法的信任感,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五,速度原则。
速度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应该依法及时处理案件,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
法院应该妥善安排审判工作,尽可能缩短诉讼期限,避免拖延案件的时间,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合法原则、公开原则和速度原则。
这些原则的贯彻实施,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提高司法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法律,确立了一系列的基本原则,旨在保障公正、公平的司法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围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展开阐述。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首要原则,它体现了公正与公平的价值追求。
根据平等原则,所有的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处于同等的地位,受到同等的待遇,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一原则确保了司法公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开原则公开原则要求法院的审判活动必须公开进行,确保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众监督的权利。
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有权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以保证司法公正、权威和廉洁。
公开原则还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感,维护社会稳定。
三、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法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保证当事人享有合法的权利,依法维护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四、争议解决原则争议解决原则要求法院对合法的争议提供解决方法,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合理的解决结果。
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和解、调解等解决纠纷的方式,并在必要时进行审判裁决,保障争议的及时解决和终局性。
五、合理程序原则合理程序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强调诉讼过程中的程序要合法、合理、公正、有效。
合理程序原则要求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发表意见、申辩和辩护的权利。
六、自愿原则自愿原则要求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必须是自主自愿的,不受任何强制或威胁的影响。
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提起诉讼,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是否进行和解等行为。
同时,法院要保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自由行使权利,不得进行任何不合理的干涉。
七、公证原则公证原则要求民事诉讼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真相,为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提供法律保护。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合法的,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经过法庭认可后方可使用。
民事诉讼法原理
民事诉讼法原理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司法活动的基础法律,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它的实施原理包括公平公正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自愿原则以及诉讼主体平等原则等。
本文将围绕这些原理展开论述,以加深对民事诉讼法原理的理解。
一、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是民事诉讼法的核心原则之一,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根据公平公正原则,法院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首先,公开原则意味着审判活动应当对公众进行公开,以便社会各界监督司法行为,避免司法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
其次,公正原则要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应做到客观、中立、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此外,法院应当确保当事人平等的发言权和辩护权。
最后,公正原则还要求法院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过程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估,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同时,必须保障当事人享有对案件进行申诉的权利。
二、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另一重要原则,它主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合法权益指的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获得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
根据合法权益保护原则,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保障其财产和人身的安全,还要给予他们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
此外,合法权益保护原则还要求法院根据事实、法律和公平原则判断案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做出合理的裁决。
法院还应当采取适当的弥补措施,以保护被侵权人权益。
三、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当事人自主选择和参与诉讼活动。
这意味着,参与诉讼的各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是否调解以及是否和解。
自愿原则的核心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自主权。
法院应当鼓励当事人进行和解,尽量通过调解和解决争议,减少诉讼的不利影响。
在这一过程中,法院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与案件性质相符的赔偿。
四、诉讼主体平等原则诉讼主体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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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诉讼法之
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篇
【导语】
通过近几年的统计,大部分海南事业单位招聘都是考的公共基础知识,因此,考事
业单位就准备公共基础知识也已成为了广大考生所熟知的事。
那么问题来了,很多考生
都知道事业单位考公基,那公共基础知识到底考些什么内容呢?大部分人还是似懂非懂,
似知非知。
在此,海南中公教育特为大家准备了一系列的公共基础知识资料,首先我们
得知道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法律、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道德、时事政治
以及各类常识知识,知识点是这么多,但不一定每个招考都考全部内容,具体的考试内
容还要根据公告来定。
今天,我们来学习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之诉讼
法之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
【分值】
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正文】
1、调解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协调的基础上,主持双方依法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与诉讼外的调解不同的是,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诉讼活动的一部分,所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2、处分原则
所谓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行使或放弃自己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起诉时可自由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和依法选择保护方法;二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可变更(包括增加或减少)诉讼请求;三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依法进行调解。
【例题】(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在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中均可以行使其处分权
B、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其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
C、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其需要行使处分权
D、当事人处分其实体权利一般是通过处分其诉讼权利来实现的
【解析】A、B、D。
3、支持起诉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
根据该原则,支持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支持诉讼的人应当是对受害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无权支持起诉;②支持起诉的案件限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权益引起的争议;③支持起诉以受害人尚未起诉为前提。
【例题】下列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的是( )。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调解原则
C、辩论原则
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解析】D。
(更多备考资料点击:海南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扩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型
一般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客观题型为主,但是目前很多省份公基的考试形式已不再是单纯的客观题型,多数倾向于公基+材料写作的形式,像湖北、江苏、河北等地的考试中,公基里政治、法律等内容也出现了主观题的形式,比如案例分析、简答、简析等题型。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在备考公共基础知识的过程中,由于考试科目很多,建议考生提前拟定一个详细的复习计划,计划内容应该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各个学科门类。
在各个具体学科复习过程中,首先是分析历年真题,其次是从头到尾梳理理论框架,再次是在历年真题和框架的基础上找出重点和难点,进行重点复习,最后是习题训练。
习题训练建议先按照每个模块进行专项练习,临考前一周再做模拟卷,体验真实的考试状态。
本文来源: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