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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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法律进千企入千社”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法律进千企入千社”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法律进千企入千社”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浙农政发[2012]5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2.05.16【实施日期】2012.05.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法律进千企入千社”活动的通知(浙农政发〔2012〕5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宁波市农机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农业法律进千企入千社”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2年5月至8月。

二、实施对象以“农业法律进企入社,助推生产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内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职工、社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农业局选择10家农业龙头企业、农资经营企业,10家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三、主要内容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

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农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的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办法》等新修订、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安全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依法规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农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相关经济法规宣传,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维护农业农村发展稳定大局。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研究主导产业发展问题的通知-浙农办[2008]77号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研究主导产业发展问题的通知-浙农办[2008]77号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研究主导产业发展问题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研究主导产业发展问题的通知(浙农办〔2008〕77号)各有关市农业局、厅有关单位:近年来,各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我省主导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但随着形势发展,影响主导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也发生了不少新的变化。

为认真梳理、研究破解这些问题,我厅决定结合“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活动,对主导产业发展问题进行集中调研。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研任务这次调研的主要任务是摸清各主导产业发展中面临的具体问题,研究提出破解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从我省面上分析,目前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共性问题:(1)科技支撑尤其是种子种苗研发应用问题;(2)组织化、规模化问题;(3)标准化、品牌化问题;(4)设施条件问题;(5)劳动力成本问题;(6)用地、用电、信贷、税收、商检等外部发展环境问题;(7)政策性保险问题;(8)投入和扶持问题。

二、调研形式与分工为将各主导产业发展问题分析透彻,本次调研依托各产业主产地,结合“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活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

各相关研究及承担单位具体分工如下:产业名称需要研究破解的具体问题(供参考)责任单位花卉产业园林绿化市场萎缩、基础设施薄弱、品种技术创新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杭州市农业局蔬菜产业加工原料不足、抗灾能力弱、产销监控不完善、出口困境等问题宁波市农业局蚕桑产业蚕茧收购体制不顺、科技创新不足、环境污染威胁等问题嘉兴市农业局茶叶产业采摘季节劳动力紧缺、生产成本上升、茶园设施落后、茶叶出口困境、茶厂良种化、用地、用电等问题绍兴市农业局中药材产业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发展、加工技术、产销渠道等问题金华市农业局畜牧产业用地紧张、政策配套困难、环评费用高、饲养成本上升等问题衢州市农业局食用菌产业菌种生产事故突出、技术人员缺乏、适用机械不足、出口压力增大等问题丽水市农业局果品产业良种繁育、果园设施、科技支撑等问题台州市农业局三、有关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各责任单位要对承担的主导产业进行深入调研,包括面临的具体问题(举例说明)及其原因,重点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于8月2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通过农民信箱报厅产业处。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千名高级专家万名农技人员服务进乡村行动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千名高级专家万名农技人员服务进乡村行动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千名高级专家万名农技人员服务进乡村行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9.10.09•【字号】浙农办发[2009]19号•【施行日期】2009.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千名高级专家万名农技人员服务进乡村行动的实施意见(浙农办发〔2009〕19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配合“千乡万村送服务”集中行动,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联动开展千名高级专家、万名农技人员服务进乡村行动。

一、目的意义乡(镇)、村是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对象。

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稳固基层组织、巩固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省,乡(镇)尤其是广大农村,农业依然占主导地位,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各级农业部门大有作为。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农业发展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保障农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任务十分艰巨,也对农业部门的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千名高级专家、万名农技人员服务进乡村行动(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以下简称服务进乡村行动),是落实“千乡万村送服务”集中行动的具体举措,是农业工作把握新形势、谋划新举措、推动新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农业部门改进作风、创建“五型机关”的内在要求,必将对推动科学发展观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二、主要任务开展服务进乡村行动,着力从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发展的需求出发,立足转型升级发展农业,提升能力服务“三农”,大力推进六大提升行动的实施,以扎实有效的服务,解决农业生产最需要、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千万”工程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千万”工程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千万”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7.05.24•【字号】浙农专发[2007]70号•【施行日期】2007.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千万”工程的通知(浙农专发〔2007〕70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千万”工程,是今年全省农业工作十件实事之一“测土配方施肥行动”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专业合作社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千万”工程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千万”工程的重要意义测土配方施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一件支农惠农的实事。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广大社员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和全程服务,不仅可以增强广大生产者的科学施肥意识,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到位率,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2006年,我省组织开展了“百社万户”测土配方施肥服务活动,有效推进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千万”工程,是在更大范围内服务农民,让更多农民得到实惠,促进“测土、配方、施肥”全程服务效能和水平的提高。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千万”工程的实施作为农业部门转变作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载体,认真抓紧抓好。

二、实施“千万”工程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千万”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围绕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测土、提供配方为主要服务手段,突出主导产业和战略产业,组织1000个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10万个社员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带动100万农户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主要任务有:--组织开展测土服务。

及时帮助合作社准确采集和分析化验土壤样品,力争合作社测土实现全覆盖。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浙农办[2005]26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05.03.21【实施日期】2005.03.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办〔2005〕26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为加快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现将《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农村信息服务点调查表(略)农村信息服务点服务协议书(略)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1: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浙委〔2005〕1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不断扩大信息服务覆盖面和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现就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出如下方案:一、建设原则和主要目标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是指通过在农村选择有信息应用条件的农业经济主体为载体,建立和完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和服务队伍,将农业信息服务延伸到乡村和农户,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为农户发布和搜索信息提供服务。

建设原则:以需求为导向,坚持多种信息传播媒体应用并举,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参与共同建设的办法。

重点在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专业大户和农产品购销大户等农业经济主体中建设农村信息点,通过信息员培训,充分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开发利用各类农业信息资源,扩大农业信息应用范围,提高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

主要目标:2005-2007年,通过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农村信息服务点不断增加,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达到一个村设立一个农村信息服务点的建设要求。

到2007年,60%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以上的农业规模生产大户,能利用互联网收发信息和电子邮件。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稻万村示范活动和优质高产示范竞赛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稻万村示范活动和优质高产示范竞赛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稻万村示范活动和优质高产示范竞赛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浙农专发[2007]4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07.03.22【实施日期】2007.03.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稻万村示范活动和优质高产示范竞赛的通知(浙农专发〔2007〕41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我省土地资源缺乏,人增地减的矛盾突出。

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千方百计提高水稻单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切实抓好今年粮食生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决定在全省开展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和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总产量和提高种粮效益为目标,坚持优质与高产兼顾、高产与高效并重的原则,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以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主要内容,把政府推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生产示范,着力构筑有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机制,全面提高全省水稻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质高产品种的到位率和覆盖率,示范区水稻单产比周边提高10%。

二、主要示范内容(一)优质高产品种选择适宜当地种植的以下主导品种:1.早稻品种:金早47、甬籼57、杭959、中早22、嘉育253等。

2.晚稻常规粳稻品种:秀水09、嘉991、秀水03、浙粳22、秀水110等。

3.杂交籼稻品种:中浙优1号、两优培九、Ⅱ优7954、协优5968、金优987等。

4.籼粳杂交稻品种:甬优6号。

5.杂交粳稻品种:秀优5号、嘉优1号等。

6.晚粳糯稻品种:浙糯5号、绍糯9714等。

(二)高产高效技术。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意见-浙农产发[2005]5号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意见-浙农产发[2005]5号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意见(浙农产发〔2005〕5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杭州市农办:为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实施,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通知》(浙政发〔2005〕51号)和《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8号)精神,促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现就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按照“数字浙江”建设的总体规划,开发方便、实用和可管理的“农民信箱”应用系统,按照“以用促建”的思路,依托现有的农技服务体系和通信运行设施,借助于互联网,以低成本构建农民网上交互信息化平台。

计划用三年时间,将“农民信箱”建设成为一个覆盖全省的农技人员为农服务平台,市场、企业与农民对接的电子商务平台,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电子政务平台,逐步构建起一个全省的农民网上社会。

二、建设任务以全面建设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实施为抓手,推进农业信息化进村入户。

完善省、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四级农业信息服务机构,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农民信箱系统管理员和信息员服务队伍,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服务、培训和考核制度。

力争在三年内,全省“农民信箱”注册用户达到100万以上。

适时拓展新的需求业务,升级软件应用系统,开展增值服务。

具体任务是:¬¬--到2005年底,各县(市、区)都建立“农民信箱”系统,发展注册用户分别达到1000户以上,全省达到10万户以上。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6.15•【文号】中农办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农办发〔20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更好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现就当前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浙江经验的学习推广工作今年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的重要指示作出了部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学习推广浙江经验重要现实意义的认识,增强自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重点要学习推广浙江省坚持领导重视、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的精神和做法,进一步动员干部群众,振奋精神,明确目标,细化措施,促进工作不断进步。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骨干力量的能力水平。

二、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试点示范工作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经验,是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整体提升。

各地要以县为主体、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基础,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推进。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4.10.10•【字号】浙农科发[2004]15号•【施行日期】2004.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的通知(浙农科发〔2004〕15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今年以来,各地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上万名农技人员开展了联基地联大户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及各项农业、农村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巩固成果,扩大成效,现就进一步深化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通知如下:一、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联系制度。

建立农技人员直接联基地联大户制度,是新阶段强化“三农”服务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整合力量,树立农业部门的形象,提高农技推广的效能,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联系。

各地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对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联系制度。

一要突出重点。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联系活动为抓手,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突出对粮食及当地其它主导产业的服务,突出对产业基地、规模大户的联系,突出对科技、信息、政策等的指导;二要形成制度。

要把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作为各级农业部门推广农业技术及开展各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加以完善。

原则上每名农技人员均要联系1个以上的基地或大户,每个基地(大户)均要落实相应的技术联系人员。

有条件的要把联系制度延伸到农业龙头企业、民营科技机构、农产品市场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经营户等。

各级农业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参加联系活动,作出表率;三要讲究实效。

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服务意识。

要把为基地农民及大户进行技术、信息、政策等的指导作为联系工作的落脚点和首要任务。

为提高联系活动的成效,各地要优先解决农技人员开展联系活动所需资金,支持农技人员联项目、资金到联系基地、大户;四要加强考核管理。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当前农业重点工作调研检查活动的通知-浙农办[2009]38号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当前农业重点工作调研检查活动的通知-浙农办[2009]38号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当前农业重点工作调研检查活动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当前农业重点工作调研检查活动的通知(浙农办〔2009〕38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近期决策部署,推动二季度农业工作,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决定对各地当前农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内容1.学习贯彻全省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强党建、求实效”的工作主线,组织实施“六大提升行动”和“十项惠民举措”,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的情况。

2.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畜牧业生产,以及推动农产品质量提升等当前农业生产情况。

3.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情况。

4.重大动植物疾病防控特别是春季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5《农业法》执行情况和配合做好《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

6.农业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展情况。

二、调研检查方法在各市、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厅领导带队组织8个组(分组见附件)对各市进行集中调研检查。

调研检查采取点面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了解、组织座谈等办法进行。

各调研检查组在听取各市汇报的同时,选择1-2个县,深入有关乡镇、基地、企业、合作社等进行实地了解,听取意见建议。

三、调研检查时间及要求时间为5月10-30日。

请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加快有关工作落实,并围绕调研检查内容,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形成书面材料。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浙农质发[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2〕23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领域突出问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厅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于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

现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总体要求,加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撤销一批不实品牌、公布一批不良主体、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保障农业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一)督促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主体的告知(约谈)率、培训率、承诺率达到100%;(二)违法添加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药物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三)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四)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率达到100%;(五)乡镇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配备和监管责任到位率100%;(六)辖区内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整治率100%。

三、整治重点(一)突出蔬菜水果茶叶禁限用高毒农药整治。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建设成果汇报会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建设成果汇报会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建设成果汇报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6.09.11•【字号】浙农办[2006]83号•【施行日期】2006.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建设成果汇报会的通知(浙农办〔2006〕83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杭州市农办,宁波市农机局:为总结交流农民信箱工作经验,推动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深入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决定召开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建设成果汇报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通报百万农民信箱工程进展情况;交流农民信箱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参加对象:各市、县(市、区)农业局长,杭州市农办主任、宁波市农机局长;各市农业信息中心主任;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邀请省农村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新闻单位记者参加(名单详见附件)。

三、时间和地点:请与会代表于9月20日上午到杭州东方文化园太虚湖假日酒店(萧山义桥杨歧寺,电话:82337768)报到,下午2:30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请各市、县(市、区)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由市统一汇总后于9月15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报厅办公室周祥胜。

19日晚需住宿的也请一并告知,以便会议安排。

电话:86757610,传真:86041247附件:1.邀请参加会议省级部门和新闻单位名单2.参加会议代表回执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一日附件1:邀请参加会议省级部门和新闻单位名单一、省级部门(一)省农村信息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林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测绘局、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日报、省电信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二)省级相关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编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团省委二、新闻单位人民日报浙江记者站、新华社浙江分社、经济日报浙江记者站、光明日报浙江记者站、科技日报浙江记者站、农民日报浙江记者站、东方早报浙江记者站、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青年时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今日早报、浙江科技报、浙江市场导报、农村信息报、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浙江卫视、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中央电视台七频道浙江工作站、杭州电视台;省广播电台;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在线、浙江农网、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阿里巴巴、杭州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2.14•【字号】浙农专发[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10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意见》(浙委〔2012〕24号),进一步深化农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春耕生产,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是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途径。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关键季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进村入企” 大走访活动的意见精神,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大服务,全面了解基层实情,掌握春耕生产农情,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于促进春耕备耕工作和春季农业生产深入开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为农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集中5个月左右时间,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全省组织千名干部、万名农技人员,走访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个以上、农户1万户以上,通过广泛开展农情民意调查,科技下乡培训,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春备耕生产服务和农资市场检查,摸清情况、挖掘典型、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从而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三农”制度,推动农业工作落实,营造春耕备耕的良好环境,为完成全年农业工作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一)千社万户大走访。

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和农技人员整体联动,深入到农村和农业生产第一线,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面对面倾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层农民群众呼声和意见,了解当前农业生产状况、存在困难及发展需求,认真加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当前农业生产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当前农业生产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当前农业生产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0.05.04•【字号】浙农办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当前农业生产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浙农办发〔2010〕17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杭州市农办,宁波市农机局、林业局,厅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当前农业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稳定有序推进农业生产,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当前农业生产工作调研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研检查内容(一)今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0〕34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当前农业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二)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规划编制和工作推进情况。

(三)当前农业生产工作,包括早稻播种、晚稻生产准备、生猪生产情况;“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管行动开展情况,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春季动物防疫免疫效果,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规范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四)推进农民增收的工作措施,农民增收八项计划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5月6日-25日。

三、检查方式与要求本次调研检查通过上下联动的形式进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

各地要专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春季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情况开展检查,并形成相关书面材料;对有关情况、工作措施以及典型等,要及时整理成信息并上报。

省厅将组成8个小组各有侧重地分赴各地进行调研检查。

调研检查结束后,各小组于5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交厅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附件:。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浙农办[2009]94号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浙农办[2009]94号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浙农办〔2009〕94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的通知》,决定于近日组织开展2009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

现将调查统计报表表式和指标解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查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情况、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

二、调查统计时限及组织实施本次专项调查统计各项指标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

调查统计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调查期末的时点数据,一类是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发生的时期数据,具体参见指标解释。

专项调查统计由各地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部门组织实施。

各市审核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报省厅经管处。

联系人:吕丹联系电话(传真):*************附件1: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报表表式(略)附件2: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报表指标解释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附件2: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报表指标解释1.(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指截止调查期末,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将其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流转给其他经营者的面积总和。

2.转包:指截止调查期末,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中,承包农户将承包耕地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它承包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耕地面积。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编委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编委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编委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技队伍建设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浙农科发[2012]2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2.11.05
【实施日期】2012.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编委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技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农科发〔2012〕2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36号)精神,稳步推进基层农技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农技服务专业人员,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省农业厅、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订了《关于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技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编委办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2012年11月5日关于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技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36号),为在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条件建设过程中,同步推进基层农技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农技服务专业人员,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就推进基层(乡镇、区域)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技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4.03.26•【字号】浙农科发[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的通知(浙农科发〔2004〕2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三农”的方针政策,积极推广各类先进农业技术,进一步密切农技人员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在全省开展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作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开展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对技术、信息和服务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技推广工作面临着新的课题。

开展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有利于及时把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直接传递给农民,是畅通农村信息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加强农业科技服务,锻炼队伍,增强才干,创新机制,提高效能,是新阶段开展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掌握农情民意,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途径。

各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实施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作为今年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活动主要以各类农业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及科技示范户、农机专业户等为对象,以宣传贯彻各项针对“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前提,以推广先进适用的各类农业技术、大力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增加联系基地、大户的收入为根本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基层农技推广的机制转变,促进以基地和大户为重点的基层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主体的形成,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促进农技人员作用的发挥,使广大农技人员真正成为农村政策的宣传员、农业科技的推广员、农业信息的传递员和农村基层工作的联络员。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继续做好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继续做好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继续做好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8.28•【字号】浙农专发[2012]88号•【施行日期】2012.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继续做好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88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部署,结合农业实际,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组织开展了以千社万户大走访、春耕生产大调研、实用技术大培训、农资市场大检查、支农政策大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全面了解基层情况,解决生产实际困难,有力推动了农业各项工作落实。

根据省委安排和《关于继续抓好大走访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作风办发〔2012〕3号)要求,“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将贯穿今年全年。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相关工作,确保大服务活动在取信于民、推动发展上取得更大成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深化“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进村入户大服务活动是今年农业部门创先争优、深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年初确定的大服务工作目标和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回顾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予以解决。

要继续组织走访回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宣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化开展有效服务。

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已经作出承诺要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取信于民。

二、进一步推动当前农业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进村入户”大服务四级联动机制和服务小分队等组团服务方式,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等重点工作。

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百乡万户调查”活动的通知-农人发[2014]3号

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百乡万户调查”活动的通知-农人发[2014]3号

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百乡万户调查”活动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百乡万户调查”活动的通知(农人发〔2014〕3号)为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带动地方农业系统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全国农业系统干部工作作风,农业部定于3月至4月,分两批组织开展2014年“百乡万户调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部署,组织农业部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农业一线、深入农民群众,加强学习调研,帮助解决困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精神状态。

通过开展调查活动,达到“深入基层一线、研究解决问题、培养锻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目的。

二、组织方式(一)从农业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抽调108名干部和科技人员,分成27个组,深入全国27个省、区、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驻乡进村入户调查。

每个组调查2个县、4个乡镇,走访农户不少于200户。

(二)调查组由农业部机关各司局牵头组成,其中经管司、国际司、科教司、种植业司、农机化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各牵头组成2个组,办公厅、人事司、政法司、市场司、计划司、财务司、种子局、加工局、渔业局、监管局、机关党委各牵头组成1个组(分组方案见附件1)。

(三)农业部与地方农业部门共同组成调查组,联合开展进村入户调研。

每组5人,其中农业部机关司局或直属单位1名司局级干部任组长,处级干部1名、处以下干部1名、科技人员1名,地方县级农口部门1名干部或科技人员参加。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千万农村劳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千万农村劳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11803【发文字号】浙委办发[2004]2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04.05.14【实施日期】2004.05.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通知(浙委办发[2004]21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1号)精神,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分工分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进步,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主要目标是:以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以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务工农民和专业农户为重点对象,从2004年到2010年,全省完成1000万农村劳动力的培训。

具体任务是:(1)农业专业技能培训100万人。

以种养业专业农户、专业合作社社员为主要对象,重点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现代农业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的能力。

(2)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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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
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农办发[2008]20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8.08.05
【实施日期】2008.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活动的通知
(浙农办发〔2008〕20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有关市农办(农机局、林业局)、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深化拓展“创新业绩、树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全省农业局长会议精神落实,科学谋划现代农业发展对策措施,决定于8-9月间,在全省组织开展“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全面贯彻“两创”总战略的重要一年。

认真总结“三农”领域改革发展三十年来的成效和经验,扎实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是各级农业部
门的一项紧迫任务。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在现代农业进程中,仍然有着诸多瓶颈制约需要破解。

特别是当前,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农业发展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服务农业主体创业创新、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任务十分艰巨,客观上要求全省农业部门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

开展“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全面掌握实情,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两创”总战略的实际举措,是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局长会议精神、深化农业部门“坚持五项要求、创建五型机关”的有效载体,对于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念,准确把握形势,科学梳理政策措施,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进一步转变作风,促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调研内容
开展“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活动,要立足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主题,紧紧围绕农业改革发展三十年经验的总结提炼,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建设的思路谋划,从当前急需解决的制约因素入手,掌握新情况,研究新举措,制订针对性指导意见,尤其要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重点可以从以下问题上入手:
(一)农业功能问题:深入分析农业多功能的内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结合省情确定我省农业功能定位,研究农业“三生一文”功能有机融合、一二三产协同发展的对策措施。

厅内由政法处牵头负责。

(二)产业结构问题:调研我省农业产业结构演变历程,分析结构调整的动力机制,研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的有效途径,提出实现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巩固农业结构调整成果的对策意见,拟订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

厅内由产业处牵头负责。

(三)经营机制问题:调查总结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典型经验,研究提出推进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及政策建议。

厅内由经管处牵头负责。

(四)主体培育问题:广泛调查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成长的影响因素和当前面临的困难,研究培育现代农业创业创新主体的有效路径,提出对策建议。

厅内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产品营销问题:调查近年来产品营销的情况,分析研究如何立足“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农业,提出围绕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加强农产品市场开拓的对策措施及政策建议。

厅内由产业处牵头负责。

(六)科技进步问题:调查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及农业主体对科技的需求,研究提出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和加速科技进村入户的有效途径。

厅内由科教处牵头负责。

(七)农业服务问题:调查分析农业主体对服务的需求,研究提出推进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政策建议。

厅内由经管处牵头负责。

(八)生产条件问题:调查分析农业生产能力现状,研究保护自然资源、农业防灾减灾、改良生态环境、提升物质装备的对策措施,提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厅内由计财处牵头负责。

(九)队伍建设问题:围绕新形势对农业干部队伍服务能力的新要求,调查农业部门人员结构、能力素质、服务开展情况,研究提出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指导能力的对策措施。

厅内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各市、县(市、区)按上述内容,选择若干个调研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三、调研形式
“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活动,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全面调查和典型调查、理论研讨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样式附后)、资料分析等形式,力求摸实情况、找准症结,理清思路、谋求对策。


厅组织专题调研组并由厅领导带队赴各地调研,各专题调研组原则上实地调研2个市,每个市选择2-3个县(市、区),每个县选择2-3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2-3个村和若干个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基地,每个村走访农户不少于5户。

各设区市实地调研企业不少于20家、合作社(村)不少于20个、农户不少于100户。

各县(市、区)实地调研企业不少于10家、合作社(村)不少于30个、农户不少于200户。

四、时间安排
8月上旬:省厅下发调研活动通知,厅各牵头单位分别制定调研活动方案,明确细化调查内容,分类设计调查问卷。

各市、县(市、区)分别确定调研课题并制定调研方案; 8月中旬至9月初:省、市、县(市、区)分别组织力量,集中开展调查研究;
9月上旬:市、县(市、区)在交流、讨论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报省厅,同时将调查问卷汇总一并报送;
9月中下旬:省厅组织调研交流,形成各专题调研报告,研究相关政策性意见。

五、调研要求
(一)精心组织。

开展“百企千社(村)万户大调研”活动是当前农业工作重要抓手,也是贯彻全省农业局长会议的具体行动。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全面落实责任和工作部署。

要精心制订方案,突出调研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研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省厅建立调查研究厅领导分工联系制度(分工见附件)。

(二)上下联动。

各市、县(市、区)要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参与、主动组织开展调研,形成调研合力,确保调研工作富有成果。

厅专题调研组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强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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