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27浙江省耕地质量评定标准(来自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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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17141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水样检测方法 6.3.1 水质 pH 的测定
按GB/T 6920规定的方法测定。 6.3.2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
按GB/T 7467规定的方法测定。 6.3.3 水质总汞的测定
按HJ 597规定的方法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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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895—2013 6.3.4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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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895—2013
耕地质量评定与地力分等定级 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耕地质量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现场勘查、样品采集、样品检测、补充耕地建设项目工 程与肥力要素评价、耕地质量评价和耕地质量评定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耕地和土地整治、中低产田(地)改造及农业综合开发等垦造耕地的质量评定与地力 分等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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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895—2013
3.7 地表碎屑物 surface clastics 土层内一定当量直径以上的固体颗粒,包括岩石破碎物、矿物碎屑和外加固体物(建筑和田间工程
残留物)等。 3.8
地表砾石度 the percent of surface gravels 耕层中粒径≥1 mm的固体颗粒质量占耕层土体总质量的百分数,用%表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6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7134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84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91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3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59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LY/T 1233 森林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NY/T 295 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 NY/T 889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 NY/T 1120 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 NY/T 1121.1 土壤检测 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NY/T 1121.2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NY/T 1121.4 土壤检测 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 1121.5 土壤检测 第5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NY/T 1121.6 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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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895—2013
5.2.1.2 采样单元内采样布点应考虑地形和肥力的变异,作物种类和管理水平的差异,同时兼顾空间 分布的均衡性。 5.2.1.3 在确定的采样单元内,以单元中心为基点,向四周辐射确定多个分样点,每个采样单元以 5 个以上分样点为宜。根据采样单元区块的形状和大小,确定适当的分样点数量和布点方法,采用“S” 法或棋盘形布点法。采样点应避开路边、田埂、沟边、肥堆及林带等特殊部位。
5.2.2 土壤混合样的采集
5.2.2.1 采样时间 在项目竣工后或作物收获后、下一季作物播种施肥前采集,果园在果品采摘后第一次施肥前采集。
5.2.2.2 采样方法
5.2.2.2.1 土壤样品采集,按照“等量”和“多点混合”的原则进行。每个采样点的取土部位、深度 及采样量应均匀一致,按旱地 0 cm ~20 cm、水田 0 cm~15 cm 采样,采集的土柱样上下层水平向大 小一致;新垦滩涂土壤测定水溶性盐总量时采集全土层样,每隔 20 cm 采集一个土样,分别测定盐分, 最后计算(加权)平均含盐量。采集蔬菜地土壤混合样时,一个混合土壤样应在同一具有代表性的蔬菜 地或设施类型里采集。采样工具可用木、竹制土铲或不锈钢土钻(铲)。用土钻取样应垂直于地面入土, 各分样的采样深度相同;用土铲取样应先铲出一个土壤断面,再平行于断面下铲取土样;测定微量元素 的样品应用不锈钢取土器采样。采取的土壤混合样采用四分法弃去多余部分,留 0.5 kg 作样品制备用。 其他按 NY/T 1121.1 规定的方法进行。 5.2.2.2.2 采样中心点 GPS 定位,经纬度精确到 0.1″,记录采样单元四至范围。 5.2.2.2.3 结合单元混合土壤样品采集,测定各采样点耕作层厚度,精确到 0.1 cm。评价单元耕作层 厚度取各采样点耕作层厚度测量值的平均值。 5.2.2.2.4 土壤容重按 NY/T 112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每个样点采集 3 个以上环刀样,取平均值。
2013 - 09 - 20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895—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种植业管理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治华、单英杰、吕晓男、汪玉磊、徐进、程街亮、任周桥、麻万诸。
按NY/T 1121.16规定的方法测定。 6.2.5 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按NY/T 1121.6规定的方法测定。 6.2.6 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石灰性土壤按LY/T 1233规定的方法测定,酸性土壤按NY/T 1121.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7 土壤速效钾的测定
按NY/T 889规定的方法测定。 6.2.8 土壤总砷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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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895—2013 NY/T 1121.7 土壤检测 第7部分:酸性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NY/T 1121.16 土壤检测 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耕地 cultivated land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 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 和海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3.2 土壤肥力 soil fertility 由气候、生物、地形地貌、成土母质、成土年龄及耕作管理等综合因素影响下形成的、能为植物生 长提供并协调营养条件和环境条件的能力,是土壤与养分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的综合表现。 3.3 耕地地力 cultivated land fertility 在当前耕作管理水平下,由土壤本身特性、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水平等要素综合构成的耕地生产能 力。 3.4 耕地环境质量 cultivated land environment quality 土壤中有害物质对人或其他生物产生不良或有害影响的程度。本标准所指耕地环境质量界定在土壤 重金属污染和灌溉水质量等方面。 3.5
按GB/T 17134规定的方法测定。 6.2.9 土壤总汞的测定
按GB/T 17136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0 土壤总铬的测定
按HJ 491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1 土壤铜、锌的测定
按GB/T 17138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2 土壤总镍的测定
按GB/T 17139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3 土壤铅、镉的测定
耕地质量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耕地满足作物正常生长和清洁生产的程度,本标准所指耕地质量界定在耕地地力和耕地环境质量两 方面。
3.6 土地整治 land exploiture 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
复利用,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 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
ICS 65.020.01 B1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895—2013
耕地质量评定与地力分等定级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ssessment and rating criteria of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2013 - 08 - 20 发布
6.2 土样检测方法
6.2.1 土壤 pH 的测定
按NY/T 1121.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2 土壤容重的测定
按NY/T 1121.4规定的方法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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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895—2013 6.2.3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中性土壤和微酸性土壤按NY/T 295 规定的方法测定,石灰性土壤按NY/T 1121.5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4 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按GB/T 7475规定的方法测定。 6.3.5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
按GB/T 7484规定的方法测定。 6.3.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
按HJ 484规定的方法测定。 6.3.7 水质总磷的测定
按GB/T 11893规定的方法测定。 6.3.8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
按GB/T 11896规定的方法测定。 6.3.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5 样品采集
5.1 评价单元确定 在参阅有关资料和现场勘查等基础上,根据评定区块面积形状、土壤类型、地形部位和土地利用现
状等因素,确定适宜的评价单元。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壤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作为 评价单元。 5.2 采样方法 5.2.1 土壤采样单元和样点密度确定 5.2.1.1 采样前掌握评定区块耕地的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和地形等因素,将评价单元划分为若干 个采样单元,每个采样单元的土壤肥力应尽可能相近。采样单元可根据土壤或作物空间变异情况适当扩 大或缩小,但每个评价单元至少保留一个采样单元。
按GB/T 11914规定的方法测定。
7 补充耕地建设项目工程与肥力要素评价
7.1 工程与肥力要素评价结果应用
在进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时,应先进行补充耕地建设项目工程与肥力要素评价。工程与肥力要素评 价结果作为补充耕地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符合性判定主要依据。
7.2 工程与肥力要素评价标准
根据浙江省农业生产基本需要和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实际,确定补充耕地建设项目工程与肥力要素评 价指标。各要素评价因子赋值、权重及隶属度见表1。
4 现场勘查
4.1 图件、资料收集 收集评定区块最新的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1:2000工程竣工图等影像资料;土地权属、面积、
地点、四至范围等资料;项目竣工勘测技术报告。 4.2 外业调查 4.2.1 调查内容包括耕地立地条件、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耕地环境质量情况、剖面性状、障碍因素和 土壤理化性质等。 4.2.2 调查方法为现场勘查。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记录地块四至地理坐标并划分适宜的评价单元, 同时判定各评价单元的土壤类型、土壤质地、排灌能力、地形部位探明评价区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区块周围工矿业布局、复垦缘由、废弃物排放、 灌溉水源等);查询当前耕作制度、生产异常情况与实际产量水平,评价单元野外勘查及样点测试分析 见附录 A 中的表 A.1。 4.2.3 现场勘查路线应根据规划设计和实际施工情况,结合样品采集,均衡覆盖每个评价单元。一些 可能显著影响评价结果的外业调查原始记录(农户反映、环境照片、剖面照片等)应作外业调查附件归 档。
5.2.2.3 土壤样品的制备
按NY/T 1121.1规定的方法进行。风干后的土壤混合样按照不同的分析要求研磨过筛,充分混匀后, 装入样品瓶中备用。土样要求保存三个月至一年。
5.2.3 水样采集
需作耕地环境质量评价的,水样采集按HJ 493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样品检测
6.1 样品检测项目
根据耕地质量评定需要确定土壤或水样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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