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每日一练(2014.1.11)
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docx
1、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正确答案:C2、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
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
乙将红木交付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3、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答案】B【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4、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
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
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6、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4.11.15)
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4.11.1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
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司法部答案】BCD【考点】在途货物取回权、破产债权【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结合题意,乙公司暂未取得该货物所有权,卖方甲公司行使取回权,支付全款管理人可请求交付货物。
所以,A 错,B、C正确。
第30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该批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即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乙取得的财产,则该乙欠甲的货款则构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破产债权。
所以选项D正确。
注意:破产债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第一,须为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第二,须为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
2、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
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
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有权追认B.甲有权撤销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D.丙有权撤销【司法部答案】ABC【考点】无权代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提供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提供答案解析单选题(共20题)1. 根据行政程序法理论,()属于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A.先予执行制度B.公示催告制度C.听证制度D.公示制度【答案】 C2. 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执行死刑之前,遇到以下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审核后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A.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但不影响原判决执行的,裁定继续执行死刑B.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该改判C.发现张某还犯有抢劫罪,应当追诉的,在审理后合并执行死刑D.发现张某怀孕6个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答案】 A3.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
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
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答案】 B4. 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基本法不同于《联合声明》,它是国内法,由中央自行决定起草,在征求港澳各界意见、吸收港澳各界人士参与的基础上自行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任命相关的起草委员会委员,并由全国人大通过施行B.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其他任何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均无权进行C.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多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D.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都明确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 D5. 汉代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齐太仓令获罪当处墨刑,其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为官奴,替父赎罪。
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每日一练(2014.8.17)
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每日一练(2014.8.1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司法部答案】BC【考点】级别管辖【答案解析】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管辖权转移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个别调整。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协议管辖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司法部答案】ACD【考点】著作权的取得、演绎作品【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A错误。
演绎作品即对已有的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进行演绎、加工所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带解析
1、根据现行宪法,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规定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2、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除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外,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 A二年 B 三年 C四年 D 五年4、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5、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6、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8、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A、法律顾问B、专家论证C、公民听证D、以上三项都是9、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10、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11、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2、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3、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9)(2)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9)•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挑选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要一个最契合题意)1.关于______的________:参考答案:B[解析]函适用于不相从属机关之间商洽作业、问询和答复问题,恳求同意和答复批阅事项。
故选B。
2.王某置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联系,遂于某晚盯梢其妻至刘某居处。
进屋后,王发现其妻蓬首垢面,正在哭泣,刘某站在周围,王大怒,遂殴伤其妻,并与刘产生争持。
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议捉住这个时机狠狠敲诈他一笔,所以谎报到其爸爸妈妈家中处理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居处(其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伤、绑缚,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
刘某在不胜忍耐的状况下,供认与王妻有不正当联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钳制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
不久,叶某回来居处,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阻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鄙俗小人,现在我等操控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址,钱到放人,不得报警;不然,后果自负。
刘妻惧怕,将钱放至指定地址,并告诉王某。
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
所以,王某留下叶某看守刘某,自己去取赃物。
在王某外出取钱之时,刘某乞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
叶某惊骇,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缉捕王某。
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
假定王某在违法进程中杀戮了刘某,其行为构成__。
A.劫持罪B.成心杀人罪C.掠夺罪D.劫持罪和成心杀人罪参考答案:A[解析]按照《刑法》第239条的规则,劫持别人进程中致使被劫持人逝世或许杀戮被劫持人的,以劫持罪科罪,处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所以王某若在劫持罪的违法进程中杀戮了人质刘某,不另定成心杀人罪,只定劫持罪。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模拟卷含答案讲解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模拟卷含答案讲解单选题(共20题)1. 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
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
布某因拒捕被击毙。
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
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
布某因拒捕被击毙。
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B.甲国国家应承担问接责任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答案】 D2. 下述哪种情况下的犯罪是可引渡的?()下述哪种情况下的犯罪是可引渡的?()A.依请求引渡国法律认为是犯罪B.依被请求引渡国法律认为是犯罪C.依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D.依第三国法律认为是犯罪【答案】 C3. 关于自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关于自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这句话意在说明法对自由具有保障作用B.法应以自由为目的,马克思曾说,“法律在人的生活即自由的生活面前是退缩的”C.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心所欲地处置或者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D.法律上的禁止和义务是为了限制自由而不是确保自由而设立【答案】 B4. 法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从中国出口某产品的合同,合同约定了产品的质量规格。
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法方公司又寄来了合同产品的样品,并来电,请收到后确认,请依样品履行合同。
中方公司收到样品后回电,样品收到确认,保证依合同约定的规格履行合同。
后英方公司称中方公司交付的产品与其寄到中国的样品不符,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中方公司则认为其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并有商检的证明。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一)一、单选题(本大题16小题.每题1.0分,共16.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下哪个机关有权予以公告:A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B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C 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D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产品质量的责任问题。
《产品质量法》第17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选项B正确。
第2题根据我国宪法,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的原则是( )A 帮助、引导、管理B 指导、帮助、监督C 引导、监督、管理D 鼓励、支持、引导【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宪法》第11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3题宋某到某商店购买了一双男式皮鞋,回家后发现皮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于是回到商店要求退货。
商店营业员以店堂告示明确规定商品售出只能调换不能退货为由拒绝了宋某的要求,而宋某则称并未看到此店堂告示。
对此分析正确的是:A 宋某有权要求退货,因为宋某并未看到店堂告示B 宋某有权要求退货,因为经营者的店堂告示的内容依法应当无效C 宋某无权要求退货,因为经营者已用店堂告示的形式明示了不得退货,自然成为双方买卖合同中的一部分D 宋某无权要求退货,因为商品只是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并未实施欺诈【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和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和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
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
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
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
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
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
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A.江某构成侵占罪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江某构成盗窃罪D.江某不构成犯罪【答案】 B2. 下列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设立和编制管理正确的是?()A.它的设立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权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部门规章C.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自行设立司级和处级内设机构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答案】 B3. 贾某和丈夫王某非法代孕生下小雨。
不久,王某因病去世,小雨的祖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理由是王某为孩子生父,而贾某和孩子无血缘关系。
法庭审理认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我国作为缔约国,应在司法中体现该原则。
在确定子女监护权归属时,应从双方的监护能力、孩子对情感的需求、家庭结构完整性等方面最大化地保护子女利益,因此将监护权判归贾某。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儿童权利公约》是国际惯例,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B.《儿童权利公约》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为准C.“我国作为缔约国,应在司法中体现该原则''是确定法律推理的小前提D.非法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的法律问题,体现了法的本质最终反映为法的物质制约性【答案】 D4.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2014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带答案和解析第一篇:2014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带答案和解析1、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2、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
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
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3、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A.甲国法B.乙国法C.中国法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5、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6、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
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B.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C.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7、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A.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B.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C.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8、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3)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3)•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挑选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需一个最契合题意)1.英国伦敦公司向荷兰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伦敦。
买方通过英国银行开出一张不行撤消跟单信誉证,证内规矩在议付单据中,提单有必要是空白昂首、运费已付的,质量证明书有必要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
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行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
质量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
发票内的商品名称是鱼片。
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
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契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誉证的有用期已过。
因而开证银行再次拒收。
试问在上述状况下开证银行有无付款的职责A.开证银行无付款职责B.开证银行有付款职责C.受益人向开证银行补交了契合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有必要付款D.开证行一旦开出信誉证,就有必要确保付款参考答案:A[考点]信誉证付款准则[解析]信誉证下银行审单付款的准则是:单证相符,单单相符。
且银行对单证的查看只是外表查看,即只需单据间或单据与信誉证间外表记载事项不符,银行就能够回绝承兑或议付,而不问详细原由于何。
本案中,受益人初次提交的单据与信誉证下记载事项显着不符,银行没有付款职责,但应及时告诉交单人或许寄单行。
信誉证有用期是指信誉证的存续期间,超越有用期,信誉证即失效、报废,银行能够据此回绝付款恳求。
本案中,受益人再次要求开证行付款时,信誉证已过有用期,开证行无付款职责。
故A项正确。
2.依据我国《立法法》中关于“立法权限”的规矩,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从我国现在的立法实践来看,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拟定或批改法则的办法规范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准则、特别行政区准则和底层大众自治准则B.有关国家主权、违法和惩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掠夺和捆绑人身自在的强制办法和处置、司法准则等事项有必要由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法则,不得将此项权利颁发任何其他机关C.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和批改刑事、民事、国家安排的和其他的根本法则D.被授权机关经授权机关赞同,能够将所授权利转授给其他机关参考答案:A[考点]立法权限[解析]《立法法》第2章第1节详细规矩了我王法则的立法权限。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试题包括详细解答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试题包括详细解答单选题(共20题)1.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
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答案】 B2. 下列选项中关于选举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A.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实行合议制,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代表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C.每一个选民在选举中平等地拥有一个投票权D.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答案】 A3. 在列车上同坐的李四发现王五特别有钱,就在其喝的茶水中投放安眠药,王五5分钟后沉沉睡去,李四伸手去翻王五的手提包。
目睹整个过程的周某终于忍无可忍,将李四推倒在地,以铁箱击打致使其死亡。
本案中李四和周某的行为应该分别认定为:( )A.抢劫罪正当防卫B.盗窃罪防卫过当C.抢劫罪防卫过当D.盗窃罪特殊正当防卫【答案】 C4.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基础的说法,下列哪个选项不能成立?()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正确判断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我国所处国际地位及国际环境的认知没有关系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答案】 C5. 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断的具体行政行为是()。
A.行政复议B.行政裁决C.行政仲裁D.行政调解【答案】 B6. 下列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行为包括、A.海啸导致货船沉没B.张三因病死亡C.甲和乙登记结婚D.政府对某企业的司法扣押【答案】 C7. 关于执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表述是准确的?()A.执法具有单向性,因此相对人不得就执法行为进行申辩B.执法要讲求效能,因此执法主体可以适度突破执法程序的限制C.执法要公平合理,因此对于违法行为要一律按上限处罚D.执法就是代表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社会大众应当服从【答案】 D8. 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
2014年司法考试成功诀窍分享带答案和解析
1、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 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A. 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B. 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C. 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D. 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正确答案】:A,B,C3、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正确答案】:A,B,C,D4、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 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 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 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正确答案】:C5、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 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6、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7、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司法考试冲刺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1、甲有平房一间。
某日,甲得知乙将于该平房南建高楼一栋,一旦高楼建成,该平房即无阳光可见。
次日,甲将该平房售与丙而未告知乙将建高楼之事实。
甲违反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哪一原则??A.等价有偿原则B.自愿原则?C.公平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2、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A.支配权B.形成权?C.请求权D.抗辩权3、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
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
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A.杨村B.李村?C.县城关医院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4、甲失踪5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
2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5、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
1998年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出外因公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由谁承担,理由何在?A.由王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D.由青岛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王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6、请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借贷中,转移的是货币使用权B.电影票是一种有价证券C.矿藏是土地的从物D.果实在采摘之前不是孳息7、邱某向同事汪某声称自己可以买到原装进口音响,汪某遂交给邱某1万元由邱某为自己购买进口音响一套。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1)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1)•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挑选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需一个最契合题意)1.某一国家1890年到1980年人口开展状况表年份人口(百万) 10年添加人口(百万)年份人口(百万)10年添加人口(百万)1890 62.9 1940 131.7 8.91900 76.O 13.1 1950 150.7 19.0 1910 92.0 16.0 1960 179.3 28.6 1920 105.7 13.7 1970 203.2 23.9 1930 122.8 17.1 1980 223.9 20.7在下列哪十年间,该国家人口添加最少()A.1890—1900B.1900—1910C.1920—1930D.1930—1940参阅答案:D[出题提示]本题首要查询考生对表格材料的剖析和比较才干[解题关键]比较选项各10年间人口添加数量[答案与解析]1890年到1900年添加13.1百万,1900年到1910年添加16.0百万,1920年到1930年添加17.1百万,1930年到1940年添加8.9百万,比较可知,1930年到1940年添加最少。
故选D。
2.阅览短文答复题。
据说在英国人那里呈现了英语•[a]的问题,或许说,英语圈内产生了非标准化向标准化的冲击。
真是“吾道不孤”——人们多以为现代汉语非标准化现象太使人气愤,本来“天下乌鸦一般黑”,这•[b]的恶魔到处在胡作非为。
这是英国伦敦一个被称为“保存的思维库”——方针研讨中心提出的“警世恒言”!它说,现在的语文教师已不太垂青语法对不对,不太着重要说标准语了。
那份研讨陈述•[c]说,在许多名牌大学的应考生中只需少量能够拼写精确,标点无误,文句契合语法。
这个研讨机关把这些现象(在咱们这儿便是写错别字,乱加标点和句子不通)称之为“言语技术的丢掉”——这“将•[d]到一个民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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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每日一练(2014.1.1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
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
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司法部答案】C【考点】当事人的变更【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本题中,甲公司和丙公司合并之后的丁公司是申请再审适格主体,故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
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司法部答案】ABC【考点】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2011年),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A项属于(一),B项属于(二);C项属于(三);而D选项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并不能说明资产不足,缺乏清偿能力。
不选。
所以应选A、B、C。
评论:又是一道最新司法解释题,今年的司考对商经这块涉及的司法解释较多,提醒大家多加注意。
3、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4、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司法部答案】C【考点】股东名册的效力【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本题丙在股东名册中有记载,所以丙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包括分红权)。
A、B、D三项说法都错误。
根据排除法,答案已经出来了。
《公司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C项正确。
此外,注意区分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登记三者的效力:⑴出资证明书只有证明股东资格的效力,⑵股东名册具有证明股东身份变动的效力,⑶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论第三人是否知情。
5、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另有规定除外,…”。
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结合题意,60%超过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
所以,和解协议须不能通过,其他可以通过。
不符合规定的只有D选项。
6、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司法部答案】AB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征收【解析】《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也应予拆迁补偿,而不是对失房市民“可”拆迁补偿。
ABD皆正确。
7、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
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
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部答案】ABCD【考点】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效果【答案解析】丙错认乙车为甲车,缺乏占有的权源,属于无权占有,A正确。
但在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属于善意占有。
《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丙修车的费用属于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B正确。
同样,无论丙是否善意占有,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C正确。
丙知道骑错车后,自善意占有转变为恶意占有。
《物权法》第244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车的毁损,丙作为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损失,D正确。
8、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B【考点】执行依据【答案解析】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等,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本题中,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A选项重新起诉的说法错误,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故C选项错误,上诉后二审程序已经启动,D选项提出上诉说法错误,一审判决是执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9、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司法部答案】D【考点】法院能动司法【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重视调解解决。
调解解决的核心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多做思想工作,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启发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彻底解决纠纷。
法院在调解时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邀请有声望的老人参加,体现了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10、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公益诉讼制度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司法部答案】ABD【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制度,2007年修正《民事诉讼法》主要集中在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没有增加公益诉讼制度、恶意诉讼规制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中,增加了这三项制度,故A、B、D选项正确,当选。
11、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司法部答案】B【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答案解析】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
依法人的目的事业的性质,法人可划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所谓营利,是指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公益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社团法人既可为营利法人,也可为公益法人,前者如公司,后者如工会、消费者协会,A、C错误。
基金会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无法人成员,只能以公益为目的,只能为公益法人,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