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饮用水源集中整治方案
饮用水源集中整治方案
饮用水源是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和健康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我国的一些地方,饮用水源受到了严重的污染,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潜在的威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本文将提出一份针对饮用水源集中整治的方案。
一、建立监测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饮用水源的监测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1. 加强饮用水源的污染监测。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的监测网络,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预警饮用水源的污染情况。在监测方面,要综合考虑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水源涵养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
2. 建立饮用水源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对饮用水源的监测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和管理,实现对饮用水源的全过程监控和追溯。
3. 强化饮用水源的日常巡查和检测。建立饮用水源的巡查制度,对水质、水量等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环境治理
其次,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周边环境的治理,减少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和破坏。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 加强对饮用水源周边污染企业和项目的监管。对可能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要求其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确保不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2. 推进饮用水源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通过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可以减少人类活动对饮用水源的破坏,改善饮用水源的水质和水量。
3. 严禁采矿、倒废和违法填埋等破坏饮用水源的行为。对违规采矿、倒废和违法填埋等破坏饮用水源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水源的安全和健康。
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扎实推进健康行动,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供水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根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关于推进健康行动的实施意见》,对照《高水平推进健康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着力构建水源安全、设施完善、水质达标、运营规范、服务高效的城乡供水体系,切实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不断满足群众高品质饮用水需求,加快推进城乡供水设施信息化建设、专业化运维、智慧化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让人民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饮用水达标提质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全市供水保障能力,完善乡镇供水、单村供水供水格局,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供水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公共供水管网安全输配、规范化运营服务和督管理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全流程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95%以上。城乡水质监测覆盖面保持100%,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聚焦解决农村供水点状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农村供
水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供水标准化和数字化管理,夯实县级统管机制,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99%以上、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达到70%以上。持续开展老旧供水管网等公共供水设施有机更新工作,提升供水设施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供水安全数智化监管建设。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
摘要
饮用水是人类生活必需品,保障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人们的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的保护是保障饮用水质量的基础工作。本文介绍了饮用
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套专项整治方案,旨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
生态环境,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 背景介绍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的保护是指对供水工程所依赖的水源地进行保护和整治,以确保水质的安全和稳定。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工业的发展,饮用水供应面临着越来越大的
挑战。同时,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也对饮用水的质量和供应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成为维护人类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保障饮用水质量
水源地是饮用水的起始点,水源地的水质直接影响到饮用水的质量。通过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的保护,可以减少水源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提高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2.2 保护生态环境
水源地不仅是人类生活的重要资源,也是许多动植物的栖息地。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可以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圈的平衡。
2.3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水源地环境的保护,可以有效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饮用水的可持续供应。
3.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制定一套专项整治方案是非常关键的。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3.1 水源地环境评估
对水源地进行全面的环境评估,包括土壤污染、水质状况、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治策略和措施。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护实施方案
2023-11-07
CATALOGUE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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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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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分析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结论与展望
01引言
目前,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存在污染风险,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需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饮用水需求不断增长,对水源地的水质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背景介绍
实施方案的目的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实施方案的意义
有利于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02
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分析
我国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
水质监测与评估
我国已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与评估体系,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水源地环境管理
各级政府已逐步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管理的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
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基础
我国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水源地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1国外水源地环境保护经验
23
国外许多国家已通过立法手段,对水源地环境保护进行了严格规定,并设立了相应的执法机构,确保法律的贯彻与执行。
严格立法与执法
国外注重公众对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参与,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听证等方式,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
城市及非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源一案”整治方案
城市及非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源一案”整
治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及非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为了确保人民饮水安全,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需要制定“一源一案”整治方案。
首先,应该对水源地进行全面的环境评估。通过对水质、水量、水生态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了解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为制定整治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针对不同的水源地,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根据水源地面临的环境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比如,对于受污染的水源地,应加强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厂,提高废水的处理效率,减少水源地的污染源;对于水量不足的水源地,应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加强水源地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水源地周边的植被覆盖和土壤保持是保护水源地的重要措施。应加强水源地周边的植树造林工作,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水源地的泥沙淤积和水土流失。同时,加强土壤保育工作,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避免污染水源地。
加强水源地的监测和管理。建立专门的水源地监测系统,定期对水源地进行水质、水量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加强对水源地的管理和保护,制定安全用水政策,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地环境的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通过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水资源利用意识。同时,鼓励公众参与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水源地的良好氛围。
总之,“一源一案”整治方案是确保城市及非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评估、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环境保护、监测管理和公众参与,可以有效解决水源地环境问题,确保人民饮水安全和水源地的生态健康。在城市及非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一源一案”整治方案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饮水安全,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提高水源地的水质水量,保障水源地的安全稳定供应,重点解决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促进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协调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水源地保护制度
1、完善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并推行水源地保护地方法规。
2、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机制,规范水源地保护行为。加强对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3、完善水源地监测和管理机制,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排放污染物和污染事件。
(二)加强水源地建设和管理
1、加强水源地规划和建设管理,重点加强水源地土壤污染、废弃物处置和防护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2、加强水质水量监测,强化对水质水量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和防控工作,夯实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基础。
3、提升水源地管理能力,建立水源地智能监控系统,精细化管理水源地,保障水源安全稳定供应。
(三)加强水源地环境治理
1、制定水源地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方案,加强环境监测和源头治理,严控水源地污染源和非法垃圾转运等问题。
2、重点治理水源地源头污染,鼓励采用绿色环保技术和设备,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3、加强水源地入侵监管和生态保护,保护水源地的多样性和完整性。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计划,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配套保障。
工作方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政府对全省城市、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的批复要求,结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HJ/T773—X)有关规定,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评估和环境监管体系,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X年年底前,省辖市73个和省直管县(市)1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县级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建设
X年年底前,各级政府要通过现场勘查和遥感监测,勘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走向和实地拐点坐标,核定保护区边界,绘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图和图集,作为保护区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X),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标识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县级政府要于X年9月底之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志和隔离防护工程建设;各乡镇政府要于X年12月底之前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志和隔离防护工程建设。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建立完善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监测体系,对水源地进行定期监测和 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资金
设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确保行动所需 经费的充足供应。
多渠道筹措资金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渠道筹措资 金,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多元化投入。
02 展示行动取得的成效和成果,如改善水源地水质、提
高环境管理效率、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等。
建议和展望
03
针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和展望
,为今后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THANKS
感谢观看
建立风险档案
对每个水源地的风险因子进行记录和归档,为后续制定措施提供 依据。
步骤三: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制定保护措施
根据风险档案,针对每个水源地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 施。
实施保护措施
按照制定的保护措施,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污染 物、修复生态、建设隔离设施等。
监测效果
对实施的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制定行动计划
针对不同水源地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时间安排。
成立工作组
组建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明确职责和任务。
步骤二:开展排查和风险源识别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设立专项资金
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多渠道筹措资金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和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专项行动的资金保障。
VS
制定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优惠等,吸引企业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和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时间进度安排
与其他水源地保护相关行动的协调
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水务部门等合作,确保专项行动与其他水源地保护行动相协调。
与其他政策或法规的衔接
确保专项行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04
CHAPTER
行动策略与方法
01
制定详细的数据收集计划,明确数据收集的范围、内容和标准。
02
通过多种途径,如监测站点、实地调查、遥感等,收集水源地环境数据。
03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设立环境监测站点,定期监测水源地水质、水量、生态状况等环境因素。
采用现代监测技术,如光谱分析、生物监测等,对水源地进行全面评估。
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识别出环境问题的原因和趋势。
01
02
03
根据监测数据和实地调查结果,诊断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和原则
01 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
02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03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完善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 局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科 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
技术手段。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保护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标
准化建设。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 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
水平。
THANKS
感谢观看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联 合执法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 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宣 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 参与度。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 地环境风险评估和预 警体系,及时发现和 解决潜在环境风险;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 设,完善应急预案和 应急物资储备,提高 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 能力;
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 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生 产、使用和运输,防 止意外事故对水源地 造成污染;
建立跨区域饮用水水 源地环境保护合作机 制,共同应对环境风 险。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省政府有关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专项治理,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影响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到X年底前,完成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通过定期调度、预警通报、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措施,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X),重点检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否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按主体管理职责,于X年7月底前划定工作,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对已完成划定工作,但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划定范围不科学,确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水源地,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或变
更申请,经市政府同意后,于X年8月底前完成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或变更报批工作。
责任主体:X县政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供水集团
配合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卫计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X),全面检查辖区内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规范化建设不达标准的水源地,于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达到地理界标设置准确、警示标志明显、宣传标牌醒目、应急设施健全、监控设施完备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根据监测和排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如建设污水 处理设施、清理垃圾等,改善水源地环境质量。
总结评估
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评估实施效果,发现问题 并及时改进,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时间表
第一阶段(1-3个月 )
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 ,并进行宣传教育。
来自百度文库
第二阶段(4-6个月 )
将监测数据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并在网上 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水源地污染源控制方案
点源控制
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点源进行严格监管和控制,包 括工业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等,要求其达标排 放或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排污口整治
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进行排污口整治,关闭非法 排污口,对合法排污口进行规范化管理。
面源控制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保护实施方案》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引言 • 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 实施步骤和时间表 • 实施效果评估和监督 • 结论和建议 • 附录和参考文献
01
引言
背景介绍
1
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形势严峻。
2
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对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构 成威胁。
陆生生态修复
通过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荒山荒地、退化草地等陆生生态 系统进行修复和保护。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二、目标与原则
1.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保护和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安全健康标准。
2.原则:
(1)科学性原则:制定方案应遵循科学方法和技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预防原则:强调源头治理,防止污染源对水源地的影响。
(3)全面性原则:保护水源地的环境应全面考虑水资源保护、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各个方面。
(4)可持续性原则:注重长期效益,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三、实施措施
1.污染源控制:
(1)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污染源的排放,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加强农业生产的管理,推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防止农业废弃物的随意排放。
(3)加强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2.生态保护:
(1)加强水源保护区的规划,确保重要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完整。
(2)制定并落实水源地保护区的管控标准,限制重点区域内人口数量和工业企业的建设。
(3)积极推行生态修复工程,恢复和改善水源地周围的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
3.水资源管理:
(1)制定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和调度。
(2)推广节水技术和设施,提高供水效率,降低用水量。
(3)鼓励开展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研究,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4.监测与评估:
(1)建立健全的水环境监测网,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监测,确保水源地不受外界污染的影响。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饮用水作为人类生活必需的资源之一,其水源地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饮水安全,需要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一、整治目标
本方案的整治目标是在2025年前,全面提升国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确保所有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的要求。同时,要保障水源地的生态功能完整,实现水源地的可持续利用。具体的整治目标包括:
1. 所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 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态环境全部得到修复和保护;
3. 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家和地方要求;
4. 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的水源地保护区都得到设置和管理。
二、整治方案
为了达到上述整治目标,本方案拟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在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确保该区域内的资源和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
定要参考水资源保护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划定。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污染源的建设和排放,在未来的规划和建设中要充分考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2. 加强水源地监测和评估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络,定期对水源地的水质、水量和水态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水源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同时,加强对水源地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储量的调查和监测,确保水源地的可持续利用。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水资源日益稀缺,保护水源地环境有助于保障水资源的可持 续利用,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
当前水源地环境问题及挑战
水源地环境污染
工业废水、农业化肥和农药等污染源对水源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威胁供水 安全。
水生态破坏
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和水资源管理导致水源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影响水源涵养 和水质保持。
综合评估
将定量和定性评估结果相结合,综合评估行动效果,确保评估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评估周期与时间节点
初步评估
在行动实施后的3-5个月进行,对行动效果进行初步评估。
中期评估
在行动实施后的12-18个月进行,对行动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长期评估
在行动实施后的24-36个月进行,对行动效果进行长期评估,确保行动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水质监测措施
总结词
定期监测水质,确保水源地水质符合标准。
详细描述
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水质监测点,定期监测水质指标,如水温、pH值、浊度、总 硬度等,以及有机污染物的含量等。同时,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制度和应急处置 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质异常情况。
环境管理措施
总结词
加强环境管理,减少对水源地的影响。
监督检查阶段
监督检查
对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 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既
定的要求完成。
问题反馈
饮用水源集中整治方案
饮用水源集中整治方案
一、背景
饮用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作为一个水资源国家,水资源总量丰富,但管理不力,环境恶化,造成了水质污染,即使清洁水源也面临着水土流失、水资源枯竭等问题。因此,加强对饮用水源的集中整治是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对饮用水质量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大力提高饮用水质量,保障人民的饮用水安全,使我国的饮用水品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三、整治内容
(一)饮用水源环境治理
1. 加强水源生态修复,解决水源周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并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2. 统一规划,划定水源保护区,实行严格的水源保护制度,按照“一湖一策”制定水资源管理方案。
3. 加强水面整治,清理沉积物,防止水源污染,并对隐性水源开展集中治理。
(二)污染物控制
1. 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监管制度,加强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强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力度。
2.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农业化肥、农药等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开展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研究和推广。
3.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大污水处理范围,强化运行管理,提高城市污水排放标准的执行力度。
(三)水源统一调度
1. 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调度机制,全力保障水源湖泊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2. 加强水权管理,建立完善水权交易制度,实行水资源多元化经营,推动形成多元化节水模式。
3. 加强水源资金管理,统一命名水源资金用途,按照省、市和县三级财政责任分担原则落实资金,防止虚报、挪用和滥用资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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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省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X〕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加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环境风险隐患较大、违法问题多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定期调度、预警通报、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措施,认真梳理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X源地
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规范化建设、违法环境问题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要及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并在政府门户网及媒体进行公开(问题清单见附件1)。
(二)实施清理整治。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于X年7月底前,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按照整改方案,积极稳妥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市(州)政府每月20日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逐一核查销号。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备案。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和销号,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各市(州)政府负责总结本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X年1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X年10月底前,上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负责起草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按期上报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
三、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牵头,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农牧、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X),重点检查辖区内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要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和工作程序,于X年7月底前完成划定工作,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对己完成划定工作,但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划定范围不科学,确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水源地,由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和工作程序提出调整或变更申请,经省政府同意后,于X年8月底前完成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或变更的报批。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X),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要全面检查辖区内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
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的水源地,于X年7月上旬前完成整改,达到地理界标设置准确、警示标志明显、宣传标牌醒目、应急设施健全、监控设施完备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X),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要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问题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