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高新区)关于申报2011年度工程系列中级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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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和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011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和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011年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发表日期:2011年7月7日共浏览1365次出处:政工股作者:政工股【编辑录入:hj】字体颜色:【字体:放大正常缩小】【双击鼠标左键自动滚屏】【图片上滚动鼠标滚轮变焦图片】根据绵教职改[2011]1号和2号文件精神,今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和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如下:一、评审条件仍按原四川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57号)精神及绵职改〔2003〕2号、绵职改〔2008〕1号、绵人办〔2005〕13号文件及绵教体发[2011]107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范围和对象绵阳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成人中、初等文化技术学校,以及上述各类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符合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

除民办学校外,学校(事业单位)必须有空缺的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方可申报。

三、评审基本条件及要求(不作特别说明的是指中高和中级条件一致)1、教师资格证:相应学校资格。

2、起点学历:高中(中职):本科;初中:专科;小学(幼儿园):中师。

2004年春及以前入学(或已经办有本科证的)可视为本科(省人事厅[2006]66号文件)3、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4、申报中级必须有在有效期内的绵阳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拟晋升中级职务培训《合格证》。

中小学校长必须取得《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普教系统校级干部继续教育证书》或《绵阳市幼儿园园长上岗资格证书》。

5、任职年限:本科:5年,有学士学位4年;专科:6年;中师:7年。

其中一年“优秀”可以抵减1年任职年限(但最多减2年且不能少于4年),如有离职学习则扣减学习期间的相应任职年限。

6、年度考核在任现职期间必须是合格以上(小中高要求见15)。

7、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等级:高级:职称计算机B级(必须是人事部门组织的等级考试);中级:职称计算机C级(可以是人事部门组织的等级考试,也可以是由绵阳电教馆组织的C级培训) +信息技术中级培训合格。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

人 总得有希望。没有希望的心 田,是寸草不生的荒地。没有信仰 ,则没有名副其 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 实的国土……
— —
惠特 曼
评 审工 作 。
今年 ,在 中、初级职称 申报评 审 真做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 和执业资格 工作 中,全面推行职称信息化 申报评 考试 的组织 、指导、协调 、服务工作。 ( 二)狠抓考风考纪, 确保考试安全
3 、组建卫生系列药学正高级专业 审工作 ,形成职称信息化 申报评审网
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负责卫生系列 络 。初级职称的 申报评审工作是否推
考试 内容 :主要考察 申报者从事

本专业 的实际工作 能力和业务 水平 。 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 的基本条件 和申报 门 办理 ;在 邕的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如需 个 试题 内容从 国家卫生部题库提取 。不 程序 ,认真 审核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材 人 办理证书注册的 ,持专业技术资格 指定考试用书。
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 系一年以上的 ( 职改 )部 门收集 、审核 、公示 、审 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工作 的通知 》( 桂 专业技术人员 ;不在广西境 内的企事 议 、呈报材料阶段 。1 月底 之前所有 职改 [0 1 号 ) 广西壮族 自治 0 20 ]1 、《
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 中从事专业技术工 的高级职称评委会必须评审完毕。
21年7 0 1 月号 总第 1 O 6 期
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
层分数线 。企 、事业 医疗卫生机构及 导小组规定的评审工作程序来规范操
( 二)组建农垦系统高级专业技术 非公 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同级卫生机构 作 ,准确掌握评 审标准 ,坚持公平公
资格 评 审委员 会 划线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5•【字号】柳政办[2009]21号•【施行日期】2009.01.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办〔2009〕21号)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为抓紧做好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郑俊康市长副组长:甘霖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张乔林市政协副主席、柳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成员:许谦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陈大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涛市发改委主任王柳平市经委主任蔡耀中市科技局局长袁东升市商务局局长郑杰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叶耀梅市规划局局长何焕全柳东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张思奇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申报的各项工作,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孙小青市发改委副主任副组长:覃东林市经委副主任邹胜祥市科技局副局长连业一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罗格生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成员:XXX 市发改委科长邓书伟市科技局副科长游晓市商务局副科长区宝裘市国土资源局副科长吴明市规划局柳东分局局长王春乐市经委科员黄小柯柳东新区科技局局长王颖柳东新区科技局副局长余乐军柳东新区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董秀鸾柳东新区创业中心主任曹崇俊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工作小组设在柳东新区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3998108。

申报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关于报送2020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0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0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企事业单位: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深化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59号)和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一、评审时间2020年10月二、申报人员范围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人员。

中央、省驻玉单位向玉溪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的,须由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工程系列专业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工程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条件(一)申报人员须符合云政发(1992)124号文件、职改字(1986)78号和云经人(1992)736号及玉溪市职改办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 号)规定执行。

(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 号)有关规定办理。

四、申报程序(一)市直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单位人事部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县(市、区)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经县(市、区)工信局审核,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县区工信局统一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经县(市、区)工信局审核,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市工信局。

关于2011年上半年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上半年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上半年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的通知院属各科室:成都市2011年上半年初、中级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已经开展,请符合条件、拟申报评聘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将申报材料按要求于5月23日前提交院办。

一、申报条件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1)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的非国家统招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合格证书。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1)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四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两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七年,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外语考试C级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B级(四个模块)合格证书。

取得硕士学位的可免考职称外语。

二、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个年度,一式一份)。

4.《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5.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或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一式一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7.其他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8.各科室申报人员需统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同时提交有EXCEL文件形成的申报名册磁盘(一式一份)。

三、要求送审的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事局公众信息网(网址:)政策法规专栏下载或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购买。

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报送的评审材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下半年成都市申报评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下半年成都市申报评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下半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成职改办[2011]313号【发布部门】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1.09.21【实施日期】2011.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下半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成职改办〔2011〕313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我市2011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将2011年下半年申报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人事代理机构、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所属从事工程技术建筑及相关专业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申报中级(含市级相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一)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条件长期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管道及通风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但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人员,参加了上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考前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证,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①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A、在房屋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B、在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500万元以上的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或施工管理;C、在建筑经济管理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D、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200万元以上的装饰施工或施工管理。

(2)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①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A、在房屋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B、在建筑安装。

关于开展二○一一年度玉林市工程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二○一一年度玉林市工程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玉市工职改字[2011]27号关于开展二○一一年度玉林市工程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林市2011年度晋升教师、农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公告》和玉职办[2011]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工程系列的实际,现将我市今年开展工程系列中、初级(包括工程系列民营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对象(一)凡在玉林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各项工程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在玉林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人事档案存放在玉林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一年以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者;经所在单位考核,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评审条件者可申报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二)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者除外)。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程序(一)中级职称申报程序1.个人网上申报:根据玉林市职改办的要求,申报时间为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18日。

2.下载打印表格:《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审核表》一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一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2011年玉林市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评分核实表》一式二份,并在每个“签名”处亲自手写签名。

(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用16K纸双面打印,用胶水或线装钉成书本的格式)。

3.复印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二份(16K),《“双承诺”保证书》、2007至2010年度考核优秀审批表、WTO、东盟知识、知识产权合格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著作(能反映出版单位的封面、封底或获奖证书、文章内容)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无职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无职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
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学术成果材料
按评审条件中的 “论文、著作条件”要求准备相应辅助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
必备
条件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按评审条件中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准备相应辅助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
必备
条件
业绩成果材料
按评审条件中的“业绩成果条件”要求准备相应辅助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
必备
条件
注:扫描件必须是原件彩色扫描、正面向上、清晰可见。确实无原件而提供复印件的,应由单位标注“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名、落日期并加盖公章。
附件5
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
单位: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
工作年限
拟申报职称
申请
理由
证明
材料
清单
3.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学历学少的硬件材料
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供材料
1.《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
2.学历以及资历的证明材料
3.符合破格条件的成果证明材料等
原件扫描件
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应提供材料
附件4
柳东新区(柳州高新区)工程系列职称申报
材料清单
材料类型
材料内容
材料要求
备注
基本通用条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下一级职称证书
3.人社部门继续教育材料
4.社保证明
原件扫描件
系统可以共享获取的不需提供。

关于催交2011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催交2011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催交2011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校属各有关单位:根据校职改办《关于2011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西大职改字[2011]14号)的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1月下旬召开广西大学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请尚未报送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单位务必于11月14日前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上报校职改办,报送材料要求如下:一、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要求报送以下材料到所在单位提交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版)”录入相关数据后导出的以RPU为后缀的文件到所在单位。

操作流程:申报人员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版及电子档案模版)”(附件1),安装好后按系统表格设置,自行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录入相关附件材料(必须保证扫描的电子材料清晰可阅读),录完后点击系统工具栏上的“生成报送”按钮,将生成的以RPU为后缀的文件报送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系统默认保存在电脑桌面上)。

二、各单位推荐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报送以下材料到校职改办1.申报高等学校4个系列(教师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院系版)”(附件2)审核录入相关单位考核意见,然后在系统中点击“按部门单位生成数据(ZCU)”选项,将生成的以ZCU为后缀的文件报送校职改办;申报其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提交申报人员从个人版系统中生成的以RPU为后缀的文件到校职改办。

2.各申报人员的“单位审议推荐意见”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文档。

3.“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纸质材料各1份及扫描件。

(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者要求)三、有关问题说明(一)申报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按照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进行,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可登录校职改办网页查看。

关于林薇等153位同志具有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资格的公示

关于林薇等153位同志具有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资格的公示
杨纪寿
工程师
136
城中区农林水利局
王小兵
工程师
137
柳江县百朋镇农业服务中心
覃日马
工程师
138
柳江县土博农业服务中心
蓝望
工程师
139
柳城县六塘镇农业服务中心
兰凯颖
工程师
140
柳城县冲脉镇农业服务中心
兰慕迪
工程师
141
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服务中心
蓝雪
工程师
142
柳城县社冲乡林业站
朱海兰
工程师
143
柳城县社冲乡林业站
39
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钟春芳
工程师
40
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韦志华
工程师
41
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康建珍
工程师
42
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陈芳宁
工程师
43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许静
工程师
44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龙致科
工程师
45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廖永鲲
工程师
46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周军
118
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李恒
工程师
119
柳州市苗圃林场
鲍立斌
工程师
120
柳州市苗圃林场
李小莉
工程师
121
柳州市工人医院
周德贤
工程师
122
柳州市工人医院
杨英
工程师
123
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肖大友
工程师
124
柳州市中医院
申丽明
工程师

关于2011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关于2011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水人事[2011]115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364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建筑、建材专业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365号)文及其他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我单位今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1、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职称外语条件,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和粤人函〔2007〕1726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如属于按野外作业条件(珠三角以外地区作业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免试的,须按《从事野外专业技术工作免试职称外语申请表》(见附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论文、著作条件,按粤人发〔2005〕300号文的规定执行。

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执行省人事厅2001年4月颁发的《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1〕89号)和1999年12月颁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34号)及粤人职〔2000〕14号、15号的条件,并根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精神学历、资历条件作如下调整:(1)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

2011年技术员、助工评审通知

2011年技术员、助工评审通知

201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评审通知
(早已通知,本次再提醒)
参考规定
1、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
2、中专毕业后,任员级专业职务满四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任员有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
4、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
萍乡维修
通知
级专业术资格。

满二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业技术资格;
乡维修厂综合办公室
2011.09.01。

关于2012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60号【发布时间: 2012-06-27 09:39:48 发布人:人事教育处文章来源:省人社厅】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要求,结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2年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申报评审者须是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实行评聘分离的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2年7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各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聘用手续的人员;⑤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比较明显的专业技术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再接受申报。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凡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1工程系列中级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11工程系列中级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11年度工程系列交通行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当前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桂职改〔2008〕1号),现对2011年度工程系列交通行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至3月1日。

群众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改办(南宁市新民路67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708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通过评审人员名单:。

关于做好2011年度乌鲁木齐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1)

关于做好2011年度乌鲁木齐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1)

关于做好2011年度乌鲁木齐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8-19 11:38:51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人事部门:根据乌鲁木齐市职改办《关于印发二○一一年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乌职改[2011]60号)文件精神,我市201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一)职称材料申报、审核工作自2011年8月29日开始,至9月22日结束(各专业报送材料时间安排参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二)职称申报材料的整理分类和计算机录入工作由市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于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三)2011年10月24日至11月25日期间召开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四)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市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将各系列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乌鲁木齐市人事局网站(http//)进行公示;(五)2011年12月底,完成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及评审材料清退工作(各专业评审材料清退时间安排参见附件2)。

二、推荐职称评审的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级职称备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年度)定性定量考核表》(参见附件3)。

(2008年至2010年度);(三)任现职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不少于3000字;(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业务考试成绩单原件;(五)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或新培网《培训电子证书》、(《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或经市职改办批准的《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原件;(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八)《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九)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十)任现职以来能充分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的论文、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篇数及发表情况根据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确定,原件审核后退回);(十一)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某学期听课记录本一册,教案、说课、评课(双向评课)原始材料一课时,需由学校(幼儿园)教务部门盖章确认;民族教师取得国家规定的汉语水平测试合格证;汉语语文学科教师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测试证;(十二)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的其他材料。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桂华职﹝2011﹞27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厂矿、分公司、子公司: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和广西有色集团职改小组《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有色职…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工程、政工两个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对象㈠在集团公司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凡符合相应系列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㈡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㈠思想政治素质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敬业爱岗,服从集团公司工作安排,支持集团公司的各项改革,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

任现职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4.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或单位造成重大工程损失者,延迟4年申报。

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的学历、资历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2)本科、专科、中专毕业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3)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专科、中专毕业后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分别2、3、4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关于做好深圳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深圳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1〕10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2011年我市教师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其他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9月30日。

报省属评委会参评的,除省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资格另文通知外,其余系列(专业)受理材料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9月15日。

上述受理时间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一)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rsj/szsrzhsbj/bsdt/dwbs/zyjszg/zjzhb/)。

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别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的规定。

下列人员和专业资格评审申报政策调整如下:1、为探索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今年在南山区试点设置我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南山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评审。

2、为进一步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今年在我市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继续试行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特殊评审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创新型人才申报评审:(1)享受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近三年内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人;(3)近三年内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主要发明人;(4)深圳市科技创新奖中市长奖获得者、创新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或发明专利奖的主要获奖者;(5)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称号或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主要参与人(前3名);创新型人才可按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定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只须满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即可(由单位出具证明),论文可不要求公开发表,但须提交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两篇以上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含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技改方案等)。

关于2011年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厅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建设社团:经研究,2011年建筑工程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于10月开展,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凡以下人员可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属下列范围的人员按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申报评审。

1、凡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交流中心,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等省属人才中介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凡在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省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符合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对象在建设行业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给排水、燃气、城市路桥、工程测量)、白蚁防治、园林工程、设备安装、建筑机械、暖通、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弱电、综合布线、安防设备)、建筑材料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也可以按规定程序申报。

离、退休专业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按“多师制”原则,允许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省工作的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类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省高一级建设类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

若本人自愿,也可向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类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类专业技术资格。

关于2011年初级(助理)工程师评审的通知1

关于2011年初级(助理)工程师评审的通知1

关于2011年初级〔助理〕工程师评审的通知各单位:2011年助理工程师评审工作已于近期展开,评审条件如下: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2、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6年以上;3、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4、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请各单位把符合条件需要进行评审的人员名单以及以下资料于本月31日前上报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2、学历证书〔中专以上需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新版正反面复印〕4、照片〔一寸彩照4张,两寸彩照2张〕附:《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舜元建设〔集团〕人力资源部2011年10月20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拟定专业技术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浙江省人事厅翻印填表说明〔一〕本表供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见习期满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干部〕部门填写。

填写内容应经人事〔干部〕部门审核认可。

〔二〕一般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也可打印,但涉及签名、签意见和日期部分须用笔填写。

〔三〕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四〕“最高学历”的“毕〔肆、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到达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五〕填表一式二份,分存本人单位和本人业务考绩档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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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新区(高新区)关于申报2011年度工程系列中级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柳职办〔2011〕10号)和自治区工信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职办〔2011〕39号)精神,现将新区2011年度工程系列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和程序(一)在柳州市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柳州市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属柳州籍的,经户口、档案所在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者除外)。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等问题,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要求今年申报、推荐及评审工程师的基本条件,严格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一)学历、资历条件。

工程师申报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工程师:1.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2.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3.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按照相关的破格条件(桂职办[2005]99号文件有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职改或人事部门提交破格推荐评审报告(注明符合哪一条破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市职改办批准,方可申请破格评审。

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1.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2.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申报: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4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6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10年以上。

(二)职称外语要求。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执行。

符合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条件者,必须填写相关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报市职改办批准。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0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4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9]42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职办[2009]93号)执行。

符合免试条件者,必须填写相关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报市职改办批准。

(五)继续教育要求。

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中必须附有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证件或证明。

(六)对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非干部身份人员,其实际水平和能力符合评审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流程2011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采用广西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系统,实行无纸化操作,具体流程如下:(一)个人申报1.登录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址:),在下载中心栏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及电子档案模版(2011年)”。

2.在申报系统个人版按照界面内容及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3.按“论文著作、学历资历、获奖证书”3个电子档案模板的要求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并转换成PDF格式后分别存放在电子档案模板的指定位置,载入申报系统。

申报人员今年还必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保证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进行审核,投票推荐,张榜公示,并将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单位版”报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必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原件认真进行审核验证,严格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核质量关。

一是对《评审表》内所填内容要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特别强调对申报者的学历、学制、毕业时间、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等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二是对扫描件(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并在扫描件的空白处加盖验证印章、验证人签名,以示负责;三是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要进行审议、鉴别。

对申报者的成果、业绩和业务水平与能力要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申报,并注明审议推荐小组投票结果。

对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在推荐意见中予以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规定,申报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办法及时间要求按桂职办〔2000〕48号文件执行。

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受理。

(四)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式一份,装在档案袋中,报我办。

相关表格可在柳州职称改革网下载(网址:)。

其它要求同(三)。

四、时间安排8月份为个人准备阶段, 8月22日至9月30日为我办接收材料时间,10月为评审阶段。

请务必在9月3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办。

逾期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六、几点说明1、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今年增加《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的内容,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一。

该保证书统一放置在个人申报材料中三个电子档案材料的首位。

2、关于2011年度职称外语合格证的说明。

由于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提前,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的合格证明无法及时办理。

参评人员可根据自治职改办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的合格名单,在个人申报系统中,职称外语相关栏目,合格情况填写“合格”,合格取得时间填写“2011年3月”,合格证书编号栏填写个人11位的“准考证号”。

如评审通过,再补交2011年度职称外语合格证明材料,逾期不交的,不予报批。

3、鉴于今年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开展较晚,需“先评后补”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个人申报系统内填写《2011年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先评后补”审批表》,按流程上报。

评审通过后,补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逾期不交的,评审通过的资格无效。

4、今年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统一采用职称信息化系统审批,不再采用纸质审批。

本人在个人申报系统内填好免试申请表后,基层单位签署意见,最后随申报流程到市职改办审批并盖电子印章。

申请免试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年限、经历、地点以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统一扫描到电子档案中。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东大道官塘创业园创新研发中心1号楼三楼316室。

联系电话:2671028。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柳州高新区职改办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定标准:较系统地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曾独立解决本专业中科研、设计、生产、工艺、技术服务或技术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一定的成绩,并能结合技术工作实际撰写或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熟悉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并用以指导本专业的技术工作;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区从事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研究、设计、生产、技术管理,中介、咨询,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化、认证以及广播电视研究和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素质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任现职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四、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或单位造成重大工程损失者,延迟4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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