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六五”普法学习内容
“六五”普法学习主要内容一、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中发﹝2011﹞6号)2、《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10﹞1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4、《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5、《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二、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6、《宪法》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8、《国务院组织法》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0、《立法法》11、《民法通则》12、《合同法》13、《特权法》14、《侵权责任法》15、《刑法》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16、《行政许可法》17、《行政处罚法》18、《行政强制法》19、《行政复议法》20、《行政诉讼法》21、《国家赔偿法》22、《保守国家秘密法》23、《突发事件应对法》24、《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5、《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6、《法规规章备案条例》27、《信访法》28《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9、《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30、《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四、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3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3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3《行政监察法》34、《审计法》35、《审计法实施条例》36、《江西省审计法实施条例》37、《公务员法》。
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各党支部、镇直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已经顺利实施了“五五”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兰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构铸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依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我镇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建设相结合,为构建“和谐兰溪”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镇党委和镇政府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县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打造平安兰溪,构建和谐社会。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中发…2011‟6号),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总结民政“五五”普法经验基础上,从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和民政系统实际出发,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秉持民政理念,突出民政特色,结合民政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为民服务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发展民政事业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加强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为推动“十二五”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念、弘扬法治精神,着力营造民政系统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强化民政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意识,树立民政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思维,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政对象的法律知识素养,推进全社会对民政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提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促进民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宪法意识。
民政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特别要结合民政“解决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把维护好、实现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
要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相关法、民商、经济、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法律,尤其是要学习与规范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化解矛盾的法律法规。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全民普法是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全民参与,旨在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宏大的社会文明工程。
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大洼县“五五”普法所确立的各项任务已顺利完成,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党和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全县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年——年将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保障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实现向海发展,全面转型、建设滨海新盘锦的战略目标,促进我县“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做好我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已任,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龙头,以优化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强化工作实效为重点,以创新工作载体为手段,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县经济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五规划和“法制县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类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按照“十二五”时期国家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谋划、部署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发展改革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2006年以来,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围绕实施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创新形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广大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局面,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证发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积累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doc
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及民族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始终高举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旗帜,在全国民委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做好民族事务的管理与服务,依法协调和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民族工作法制化水平,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和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的民族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认知程度,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遵守、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各族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 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服务。
突出重点,夯实基础。
结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和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根据不同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普法形式和内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
坚持 与时俱 进 ,改革 创新 。把 握法 制宣
传教 育 工 作 规 律 ,创 新 工 作 理 念 ,拓 展 工 作 领 域 ,完善 工作 机制 ,改进 方式 方 法 ,体 现法 制宣 传教 育 的时代 性 、规 律性 和创 造性 。
国务 院公 报 2 1 2 0 1・ 2
中央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
《 中央宣传部 、 司法 部关于在公 民中 开 展法制宣传教 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 年 ) 的通 知 2 —2 01 05 》 1 1
各省 、 自治 区 、直辖 市党 委 和人 民政 府 ,中央和 国家 机关各 部 委 ,解 放 军各 总部 、各 大单 位 ,各 人 民 团体 : 《 中央宣 传 部 、司法 部关 于在 公 民 中开 展法 制 宣传 教育 的第 六个 五年 规 划 (0 1 0 5年 ) ( 2 1 —2 1 》 以 下 简称 “ 五 ”普 法规划 ) 已经 中央 同意 ,现转发 给你 们 ,请 结合 实际认 真 贯彻 执行 。 六
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服务改革
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 民生 ,服务维护社会和谐
稳定 。
— —
党 的 十七大 和十 七届 五 中全会提 出了深入 开 展 法制 宣传 教育 的重 大任务 。中 国特 色社 会 主义
法律体系的形成 ,整个社会和广大人 民群众法治 意识的不断增强 ,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 高要求 。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 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推进依法治 国进程 ,为 “ 十
方 略 、服务 经 济社会 发展 、维 护社会 和谐 稳定 方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25•【文号】•【施行日期】2011.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2011年11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总局制定了《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予以印发。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广播影视改革不断深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不断增强,影响广播影视发展的内外部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繁重,对广播影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广播影视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广播影视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17•【文号】林策发[2011]258号•【施行日期】2011.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林策发〔2011〕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一、林业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简要回顾1.主要成效通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林业系统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林业基层单位民主法制进程进一步推进。
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林业建设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主要做法五年来,通过制定林业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强对“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林业中心工作,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对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法律素质;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促进了全系统林业法律意识的提高。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
六五普法阶段总结为切实巩固“五五”普法成果,全面贯彻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法制部门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本校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期间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船营的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人民满意的船营教育,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进一步向全校广大师生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广泛传播教育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不断提高教师、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学校系统法制文化建设,使教育行政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转向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教育工作;使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成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的楷模;使青少年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全校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与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教育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与建设法治政府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行为和权利运行,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反邪教知识竞赛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 D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A.物质文明建设B.精神文明建设C.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D.法制宣传教育2.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简称“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时间是( C )。
A.2009年—2013年B.2010年—2014年C.2011年—2015年D.2012年—2016年3.现代邪教一般打着( A )、气功、传统文化等旗号招揽信众,对此,人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A.宗教B.政治C.经济D.旅游4.从我国历史和现实情况看,邪教的根本目的是企图谋取( B )地位和权力。
A.经济B.政治C.文化D.精神5.邪教通常利用各种( A ),引诱信徒消极厌世,挑动他们对现实和政府的不满情绪。
A.社会矛盾B.家庭问题C.人际关系问题D.环境问题6.邪教“教主”为了达到( A )的目的,散布“末世论”等谣言,威胁恐吓群众,让一些人产生依赖、恐惧心理,扰乱社会秩序。
A.教主崇拜B.环境保护C.强身健体D.社会和谐7.邪教“教主”在群众面前神化自己,鼓吹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号称拥有许多超自然的( A )。
A.神力和权力B.能力和义务C.功夫和力气D.物质和能量8.邪教“教主”利用散布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对其组织成员实施“洗脑术”,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让人“进得来,出不去”,人人自危,从而达到( B )的目的。
A.练习功法B.精神控制C.健身强体D.包治百病9.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抛出《九评共产党》,并煽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退党、退团、退队,充分暴露了其( C )。
A.经济目的B.文化意图C.反动的政治本质D.精神需求10.我国《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A )举行。
A.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B.商业场所C.中小学内D.公开场所11.上网时发现邪教宣传内容,正确的做法是( C )。
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
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法规类别】档案法律宣传教育【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发布日期】2011.07.28【实施日期】2011.07.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2011年7月28日国家档案局)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档案“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档的工作方向,坚持档案“六五”普法工作与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原则,努力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档案部门依法治档的水平,为我国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档案“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档案“六五”普法和档案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保障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促进以档案法为核心的国家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稳步实施,推动全国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科学发展。
档案“六五”普法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及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深入地开展档案“六五”普法工作,确保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单选题
、单选题(共60 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1、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时间为()。
A.2009 年至2013 年B.2010 年至2014 年C.2011 年至2015 年D.2012 年至2016 年2、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A.12 月4 日B.12 月5 日C.1 月1 日D.10 月1 日《,3、“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法律六进”是指法律。
A.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B.进部队、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C.进工厂、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D.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厂矿《4、“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A.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B.公务员、企业家、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C.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工人D.大学生、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5、购房者买房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开发资质,即通常所说的“五证” ,下列哪一项证件()不属于“五证”范畴?()A.国有土地使用证B.商品房预售许可证C.建设用地开发许可证D.建筑工程开工证6、以下遗嘱形式中,哪一种的法律效力最高?()A.代书遗嘱B.口头遗嘱C.录音遗嘱D.公证遗嘱7、下列哪一类房屋可以出租?()A.权属有争议的B.未得到抵押权人同意的已抵押的房屋C.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D.在当地公安机关办有租赁许可证的个人私有住房8、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单位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谁来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A.肇事司机本人B.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肇事司机所在单位承担次要责任C.肇事司机所在单位D.肇事司机承担次要责任,肇事司机所在单位承担主要责任9.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向交警申请调解?()A.双方同意且口头申请B.单方口头申请C.单方书面申请D.双方同意且书面申请10、申请撤销婚姻的,申请人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申请?()A.婚后两年内B.婚后一年内C.婚后半年内D.婚后任何时间11、按揭购买的房屋,在还清贷款前可以出租吗?()A.可以B.不能C.可以,但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D.不能,除非已经交纳了首付款12、产权证没办,是否应交纳物业费?从何时开始交纳?()A.不交纳,从产权证签发之日起开始交纳B.交纳,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开始交纳C.交纳,从签订房屋购买合同之日起开始交纳D.不交纳,从实际入住之日起开始交纳13、下列哪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B.婚后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C.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D.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14、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哪类人不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A.祖父母,外祖父母B.兄、姐C.有经济能力的弟妹D.亲戚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且经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15、《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不是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理由?()A.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B.审判人员是本案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C.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D.审判人员曾受过纪律处分16、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第二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
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 年-2015 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做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结合“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 —2015年)》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工业和信息化改革发展的客观实际,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贯彻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与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建设的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工业和信息化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紧密结合工业和信息化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成果,适应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建设的需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管理人员中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在工业和信息化改革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特征及其基本构成。
加强宪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法律的学习宣传,在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及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
2019年5月27感Fra bibliotek你的观看24
(二)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落实。高度重视安全 生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 理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体系,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 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 立和完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激励表 彰、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推进普法依 法治理规划的全面实施。
济社会发展。
2019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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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 从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实 际需要出发,针对我省煤矿企业从业人 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 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避免 形式主义,真正把煤矿安全生产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9年5月27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煤矿 安全监察监管部门根据本规划和当地政 府普法办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 织工作。
2019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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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 年)。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根据本规 划以及各地普法规划(或计划)确定的 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 实际情况,加强领导,全面组织实施安 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2013年开展 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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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颁布单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11-7-27∙【失效时间】∙【全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展开,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
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
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