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分配管理之经济分析:比较美国与台湾之水权分配管理制度
农业水资源管理中国和美国的对比
农业水资源管理中国和美国的对比随着全球人口的不断增加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农业水资源管理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中国和美国作为两个重要的农业大国,在农业水资源管理方面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和政策。
本文将对中国和美国的农业水资源管理进行对比,并分析两国的优势和劣势。
一、中国的农业水资源管理1. 土地利用规划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土地利用规划,以确保有效利用和保护农业水资源。
通过区域划分和农田管护,中国有效确保了农业用水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同时,针对不同地区的土壤状况和气候条件,中国制定了相应的灌溉制度,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2. 农业节水技术中国积极推广和应用农业节水技术,以减少水资源浪费和滥用。
例如,通过喷灌和滴灌技术,有效减少了灌溉水的流失和蒸发。
此外,中国还大力发展水肥一体化技术,通过科学施肥和节约用水,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3. 农业水资源监测和管理中国建立了完善的农业水资源监测和管理体系。
通过利用遥感技术和气象数据,对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测。
同时,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水资源的管理和节约措施的落实,严格限制违规用水行为,并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处罚。
二、美国的农业水资源管理1. 水权制度美国采用了水权制度,通过制定水资源的使用权和分配规则来管理农业水资源。
这种制度使农民能够自由购买和出售水权,确保了农业用水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同时,政府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2. 农业水资源保护政策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农业水资源保护政策,以减少水资源的污染和浪费。
例如,严格限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鼓励有机农业和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此外,美国政府还通过提供农业节水设备和技术的补贴来鼓励农民采用节水措施。
3. 农业水资源合作与科研美国注重农业水资源的合作与科研,通过政府与农业研究机构、大学等合作,开展农业水资源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这种合作促进了农业水资源管理的创新和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中美水资源管理比较
中美水资源管理比较摘要:美国的流域治理模式是结合本国的发展实践不断总结和完善并自成体系的。
虽然实际状况有所不同,流域治理模式也各有特点,但是美国的流域治理成功经验对于我国流域治理提供了现实的参考依据和学习模板。
所以,美国流域治理的典型案例对我国水资源综合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意义。
关键字:流域管理;治理一、美国模式——流域一体化治理流域管理在美国已有多年历史,流流域管理的模式从组织形式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流域管理局模式,第二类是流域委员会模式。
①流域管理委员会是美国流域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模式,它的主要特点是覆盖多个行政区,由联邦政府和各州的代表委员组成建立。
根据相关法律和协议,流域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整个流域的水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和总体利用设计,负责处理流域内的所有有关水资源的事务。
目前,主要有萨斯奎哈纳州、德拉华州以及俄亥俄采用这样一种流域委员会形式的水资源管理模式。
下面我们主要对萨斯奎哈纳流域委员会进行详细介绍。
1、萨斯奎哈纳流域管理协议萨斯奎哈纳河主要流经美国发达的东海岸,这一区域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高。
作为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通航河道,萨斯奎哈纳河的流域规划与管理牵扯到联邦和流域三个州的利益。
由于这样的自然特点,必须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来协调联邦和流域三州的水资源事务,并且对水资源的利用进行监督和控制。
基于这些现实客观因素的考虑,《萨斯奎哈纳流域管理协议》应运而生,这份协议在得到流域三州的立法通过后,在1970年经国会批准开始实施。
它作为一部地方与联邦共同达成的协议为萨斯奎哈纳流域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成为流域开发、管理、保护的指导性原则。
在《协议》授权下成立了萨斯奎哈纳河流域水务管理的机构即萨斯奎哈纳河流域管理委员会。
2、萨斯奎哈纳河流域管理委员会27510平方英里的萨斯奎哈纳河流域内的所有水资源事物全部由该流域委员会管理,它的河流管理边界不是由行政边界确定,而是河流主干道和支流形成。
水权管理制度
水权管理制度一、水权管理制度的概念水权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地方或特定组织针对水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制定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它主要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处罚权等相关内容。
水权管理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旨在保护水资源,保障水资源合理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水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护水资源:水资源是有限的自然资源,人类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已经达到了一个临界点,不合理的开采和使用已经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的生态环境,对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2. 保障人民生活:水是生命之源,保障人民的生活用水是国家的基本职责。
因此,建立有效的水权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的需求,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3. 维护生态平衡:水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合理的利用和污染已经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建立有效的水权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水资源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4. 促进经济发展:水资源是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合理利用水资源可以促进农业、工业和城市发展,建立有效的水权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水权管理制度的原则1. 法制原则:水权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和使用水资源。
2. 公平原则:水权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地分配和利用水资源,满足社会各个领域的需求。
3. 经济原则:水权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经济原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促进经济发展。
4. 科学原则:水权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原则,依据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制定和实施水资源管理方案。
5. 可持续发展原则:水权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保障未来世代的水资源需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均衡发展。
四、水权管理制度的内容1. 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划分:水权管理制度应当明确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划分,合理保护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中美流域水资源管理机制的比较
20 0 7年 3月
水 利 水 电 快 报 E R W HI
第 2 8卷 第 5期
支 章 编 号 : 0 0 ̄1( 07) 5~ 01— 1 06 0 20 0 00 04
编 者 按 : 国水 资 源 管 理 机 制 、 洲 流 域 综 合 管 理 模 式 和 以 色 列 解 决 水 资 源 短 缺 的 经 验 对 我 国 的 水 资 美 欧
的 综合 规 划 与协 调 和 其他 流 域 层 面 上 的 公 共 利 益 和 社 会 服 务 , 视 省 际 间 的 水 质 、 地 、 游 鱼 类保 护 重 湿 洄
等 , 进 一 步 明确 其 自身职 能及 与 中 央 和 地 方政 府 的 关 系。 应 关 键 词 : 资 源 管理 : 域 管 理 ; 水 流 管理 机 制 ; 较 ; 国 ; 比 美 中国 中 图 分 类 号 : V23 4 T 1 . 文 献标 识 码 : A
中美 流 域 水 资 源 管理 机 制 的 比较
周 刚炎
( 江水利 委 员会规 划计 划局 , 长 湖北 武 汉 401) 3 0 0
摘 要 : 美 国 萨 斯 奎 汉 纳 河 与 中 国长 江 的 流 域 水 资 源 管 理 机 制 进 行 了 比 较 。 萨斯 奎 汉 纳 流 域 管 理 对 委 员会 的委 员 由 美 国联 邦 政 府 和其 流域 内纽 约 、 夕 法 尼 亚 、 里 兰 3个 州 的 代 表 组 成 。 在 《 宾 马 萨斯 奎 汉 纳 流 域 管 理 协 议 》 联 邦 法 律 ) 授 权 下 , 委 员会 有 权 处理 流 域 内 的 任 何 水 资 源 问题 。 相 比 之 下 , 内 ( 的 该 国 的 流 域 机 构 并 没 有 流 域 内省 区 市 的代 表 作 为 委 员 ; 然《 虽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 洪 法 》 对 流 域 机 和 防 等 构 的职 能有 所 设 定 , 流 域 水 行 政 管 理 的职 能 还 不 能 满 足 流 域 内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实 际 需要 。 但 主要 观 点如 下 : 形 成 和 完善 以流 域 为 单 元 的 水 资 源 管理 法 律 框 架 是 有 效 地 保 护 、 发 和 管理 流 ① 开 域 水 资 源 的基 础 ; 建 立 包括 流 域 内省 市 区 代 表 的 流 域 管理 委 员 会 可 以提 供 一 个有 代 表 性 、 效 的 管 ② 长 理 机 构 ; 作 为 一 个跨 省 区的 流 域 性 机 构 , 域 管理 委 员 会应 着 重 于 加 强 流 域 水 资 源保 护 、 ③ 流 开发 和 管 理
水权分配方法
水权分配方法水,是生命之源,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在水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合理的水权分配方法成为了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公平分配的关键。
水权分配,简单来说,就是将一定区域内有限的水资源在不同的用水主体之间进行合理的划分和配置。
这不仅涉及到农业、工业、居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用水需求,还需要考虑到水资源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维持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常见的水权分配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基于历史用水的分配方法这种方法是根据用水户过去的用水情况来确定其未来的水权份额。
例如,某个地区的某个农业灌区在过去多年平均使用一定量的水资源进行灌溉,那么在水权分配时,可以参考这一历史用水量,为其分配相应的水权。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能够保持用水户的用水习惯和稳定性。
但缺点也很明显,它没有充分考虑到水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需求,可能导致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
二、基于人口和土地面积的分配方法按照人口数量和土地面积来分配水权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方式。
人口数量反映了生活用水的需求,而土地面积则与农业用水的需求密切相关。
通过计算人均用水量和单位土地面积用水量,再结合区域内的总人口和土地总面积,来确定各个用水户的水权份额。
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原则,但对于一些用水效率较高或者产业结构特殊的地区,可能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或不足。
三、基于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分配方法首先对区域内的水资源进行评估,确定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
然后,根据不同用水户的重要性和优先级,将水资源分配给各个用水户。
例如,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其次是农业用水,再次是工业用水。
这种方法能够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但在确定用水户的优先级和重要性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争议。
四、基于用水效益的分配方法用水效益是指单位水资源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通过对不同用水户的用水效益进行评估和比较,将水资源分配给效益更高的用水户。
这种方法能够激励用水户提高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中美澳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的比较研究_胡德胜-01
第13卷第3期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13No.32013年5月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Social Sciences Edition)May 2013中美澳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的比较研究胡德胜,王 涛摘 要:针对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长期以来存在的水少、水脏和水浪费等问题,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质控制“三条红线”。
然而,只有对政府管理责任进行科学的考核,才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为“三条红线”的实施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我国的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刚建立不久,适当的比较研究将有助于发现这一新制度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从而予以完善。
阐述我国、美国和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及其实施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后发现:我国与美澳两国在考核周期方面具有共性、做法合理,但是在三个方面需要借鉴美澳两国的经验。
在考核形式上,将比较注重结果考核评价改为由水资源规划审核、水资源管理过程不定期巡查、水资源管理定期评价相结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考核评价体系;机构建设方面,建立负责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的常设专门机构;公众参与方面,增加有关规定以促进、鼓励和保障公众参与特别是利益相关者参与。
关键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人水和谐理念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研究”(12&ZD215)子课题之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法律保障关键措施研究”作者简介:胡德胜,男,哲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西安710049);王涛,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图分类号:D922.6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3)03-0049-08 收稿日期:2013-02-03一、引 言与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水资源危机较为严重。
中外水务管理体制的比较和思考
2.1 我国水务管理模式
我国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最先是统一城乡供水;最早是在广东深圳市和陕西洛川 县诞生的。1993年洛川县和深圳市先后组建了的一个县级、市级水务局。
我国水系统复杂多样,针对不同的情况,水务管理不能实行单一的管理模式。2002年, 我国颁布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定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 理体制。流域管理注重整个流域的水循环,目标是使流域内水资源得到整体有效的利用,有 利于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调配。因此,水问题越严重越是要强调流域管理。行政区域管理是 水资源综合管理的一个外延,往往从各个地区自身特点和需求出发,目标是综合利用辖区内 的水资源充分发展区域经济,但也容易形成条块分割。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两者不可替代。 因此要把从蓄水、取水、输水、水分配、水的高效利用到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各个 环节形成完整的社会用水过程,把自然和社会用水过程统一起来,形成以流域管理为基础, 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统一管理好水资源,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
(1) 投资建设方式与运行管理。 欧美各国作为市场经济高度完善,私营经济积极度发达的地区,绝大多数国家对水务行 业并没有全面私有化、企业化,水工程仍然基本上由政府负责建设与管理,从全球范围来看, 大多数是国有或国营的。英国虽然在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缓解全面推行了私有化运作,这与 它具有健全的法制、良好的企业信用、严密的制约与监督制度是分不开的,但也带来了水价 上涨等一系列的问题。水具有自然属性和商品属性,供水运营管理应当从地区整体利益出发, 以服务和保障水平作为主要的考核标准,同时兼顾运营管理单位和国有资产的财务效益。目 前我国部分地区在推进市场建设的过程中,对源水、蓄水、供水设施都采取了出售资产、实 行私有化、企业化等较为简单的做法。实际上对供水体系的企业化应分别对待。对调水工程、 蓄水工程等涉及大量社会和环境问题,具有较大社会效益的工程就不应企业化、私有化,应 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对能形成适度竞争局面,便于监督,适合企业经营的自来水厂、污水 处理厂则可以适度推向市场。 (2)水质水价制定:水价是水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境,只有制定了合理的水价制度 才能保证水务体系的有效运行。欧美各国水务行业的高效规范运行,除了政府制定有严密、 完善的政策、法规、规划外,还有一个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以英国为例,就有水务部门 的水服务办公室、饮用水监督委员会和民间的消费者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对水务企业进行不同 层面的监督管理。法国、美国水价均由政府确定,但政府在确定水价前,会充分听取各类水 用户、民间团体、经营者的意见,防止垄断价格的形成。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 水质水价体系。在水质方面,我国对河流湖泊污染基本上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 这种做法不仅对人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而且也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 此,我国应该加强水循环各个环节的监测,特别是污水排放的监测。针对目前污水处理率较低 的状况,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除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增加投入外,排污收费应是主要的资 金来源。处理技术和方式应更加经济、更加灵活,实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因地制宜,讲求 实效,尽快提高污水处理率,改善水环境。在水价方面:长期以来,我国的水资源都是无偿或低 价使用,而水利部门的费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都是国家拨款,这样导致了水利部门没 有充足的经济来源,不能独立运行,水利工程"重建设、轻管理"以致老化失修带病运行,用水效 率低,造成了水资源的大量浪费。因此,建立合理的投资和价格机制势在必行。水价形成应立 足于与水有关的直接和间接费由消费者承担,有利于节约用水;城市废水污水的净化处理的 费用应成为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对于缺水城市要采用经济杠杆,
美澳日水权制度与水权交易的经验启示
美澳日水权制度与水权交易的经验启示作者:农业农村部软科学课题组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8年第7期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由于沿黄河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工业生产、农田灌溉和生活用水的需求量也随之大幅增加。
黄河上游水源和可开采地下水的减少趋势难以逆转。
我们必须放眼世界范围,积极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水权制度建设经验。
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是目前拥有比较完善的水权制度和成熟的水权交易市场的典型国家。
本文着重从初始水权的界定、水权获取、水权交易、政府行为边界等角度,对这些国家在水权交易市场建设方面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进行了总结,以期对黄河流域水权市场的建立和水权交易的顺利推进提供借鉴。
美国水权制度与水权交易基本情况美国现行的水权体系包括:河岸权、优先占有权、混合水权、公共水权四大类型,除了公共水权不可交易外,其他三类水权均可转让交易。
河岸权,也叫水岸权,源于殖民时期的《河岸法》,主要实行于阿肯萨斯、特拉华、佛罗里达州等水资源较为丰富的东部地区,与土地财产权的确立密切相关。
优先占有权,源于19 世纪美国西部地区淘金热潮中矿产分配上的“谁发现谁拥有”思想,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对水权进行分配,主要用于科罗拉多、犹他州等干旱缺水且大量土地不毗邻河川的西部地区。
混合水权,即河岸权与优先占有权的混合使用,通常河岸权优先于优先占有权。
公共水权,主要指用于公共信托原则对公共事业、军事、生态环境保护等用水所分配的水权。
水权交易是发生水权变更的最主要原因。
1859 年加州最高法院最先确定了水权交易的合法性,并在1862 年提出了水权交易“不损害其他水权人权益”原则。
美国水权交易主要集中在水资源相对短缺的西部各州,其中以加州的水权交易模式最具代表性。
加州政府最早于1980年开始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整个80年代水权交易量都很小,只占全州用水量的0.5%。
到1991 年“旱季水银行”的成立,水权交易市场才得到快速发展,仅加州政府直接购买和州水银行成交水量就超过1980 年的10 倍。
水权分配方法
水权分配方法水权分配是指根据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将水资源分配给各个水权主体的过程。
由于水资源的有限性和多样性,水权分配成为解决水资源利用冲突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水权分配的定义、原则、方法以及应用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水权分配的定义水权分配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状况,将可利用的水资源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方式分配给各个水权主体的过程。
水权分配的目的是实现公平合理的水资源利用,保障各个水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水权分配的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水权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各个水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2. 依法管理原则:水权分配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水资源的合法使用。
3. 综合考虑原则:水权分配应当综合考虑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和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分配。
4.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不同的水资源利用需求和水权主体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和分配,确保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5. 公众参与原则:水权分配应当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公众对水权分配决策的参与。
三、水权分配的方法1. 定量分配法:根据水资源的数量和水权主体的需求,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水权分配。
常用的方法有按比例分配、按权重分配、按优先顺序分配等。
2. 定量定时分配法:根据水资源的数量和时间变化规律,制定定量定时的水权分配方案。
常用的方法有按季节分配、按阶段分配、按周期分配等。
3. 定额分配法:根据水资源的质量和水权主体的需求,制定定额的水权分配方案。
常用的方法有按人均分配、按面积分配、按用水功能分配等。
4. 市场化分配法: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将水权转让给需求方,实现市场化的水权分配。
常用的方法有水权交易、水权租赁等。
5. 水权许可制度:通过水权许可的方式,对水权进行管理和分配。
水权许可制度包括水权登记、水权核定、水权审批等环节,确保水资源的合法使用。
四、水权分配的应用1. 农业灌溉:根据农田的作物类型、生长期和水需求量,合理分配灌溉水资源,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利用效率。
水权分配管理制度
水权分配管理制度一、水权分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是一种有限的自然资源,只有通过合理的管理和分配,才能保证其长期稳定的供给。
建立科学合理的水权分配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避免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
2.保护生态环境。
水是生态系统的基础,任何生态环境的改变都会对水资源产生影响。
通过水权分配管理制度,可以实现生态环境与水资源的良性互动,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水资源是人类社会共同拥有的资源,其合理利用与分配是维护社会公平和谐的基础。
建立公平公正的水权分配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资源分配不均导致的社会矛盾。
二、水权分配管理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水权分配不公平。
目前我国水权分配存在着许多不公平现象,一些地区和单位占用大量水资源,而一些地区和单位却饱受水资源短缺之苦。
2.管理体制不完善。
水权分配管理牵涉到不同部门和利益群体,管理体制相对分散,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
导致水权分配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责任不清等问题。
3.缺乏科学依据。
目前水权分配管理过程中缺乏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导致水权分配方案缺乏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三、水权分配管理制度的改进方向1.建立统一的水权分配管理机构。
应建立统一的水权分配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力范围,加强水权分配管理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2.完善水权分配法律法规。
应完善水权分配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水权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的水权流转和交易机制。
3.科学制定水权分配方案。
应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对水资源进行精确监测和评估,科学确定水权分配的原则和标准,确保水权分配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加强监管和问责机制。
应建立健全的水权分配监管和问责机制,加强对水权分配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问责。
结语水权分配管理制度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
要建立健全的水权分配管理制度,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相关部门和利益群体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水权分配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
国内外初始水权分配的分析及思考
关 键 词 :水资源; 初始水权;分配
中图 分类 号 :T V 2 1 3 . 4
文献 标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 0 0 1 — 1 4 6 3 ( 2 0 1 5 ) 0 6 — 0 0 6 9 — 0 3
O i : 1 0 . 3 9 6 9 / i . i s s n . 1 0 0 1 —1 4 6 3 . 2 01 5 . 0 6 . 01
摘 要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源,是一种不可替代的、有限的、稀缺的战略性 自然资源,水资源
的分配是 影响社会 经济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 因素之一。要 实现 水资源合理 、高效 的分配 ,需要充分发 挥市场在水资 源分配 中的决定性作 用,而初始水权的分配正是水资源市场化分配的基础条件 。文章分析 了初始水权在水资源分 配 中的重要性 和国 内外初始水权分配的现状 ,并提 出加 强和完善我 国初始 水权分配的相关思考。
辑部 .2 0 4 :7 0 l 一 7 7 . [ 6 ] 潘守江 ,尹义蕾 ,丁小 明. “ 西北 非耕地温 室结构 与
建造技术” 项 目成果汇报( 5 ) 一 日光 温室轻 简化物料运 输装置[ J ] .农业工程技术( 温 室园艺) ,2 0 1 4 ( 5 ) :3 8 —
42 .
E - ma i l :z e n g . _ b q 0 3 @s o h u . t o m。
[ 3 ] 刘 建 ,周长吉 , 日光温室结构优 化的研究进展 与发 展方 向[ J ] .内蒙古大 学学报( 自然科 学版 ) ,2 0 0 7 ,2 8
( 3 ) :2 6 4 — 2 6 8 .
甘 肃农 业科 技
2 0 1 5年
第 6 期
中美流域水资源管理机制比较
该 流 域 管 理 的重 要 法 律 依 据 。 根 据 其 法 廉价 的电力和便利 的航 运,吸引 了大量
水 资源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具 有 实 际 意 义 。
律授权 ,流域管 理委员会制定 流域水资 的投 资 ,促进 了流 域 经 济 的跨 越 式 发 展 ,
源 综 合 规 划 ,协 调 处 理 全 流 域 的 水 资 源 使贫 穷落 后的 田纳西流域 人民的生活达
T l io 12 9 9年 的经 济 大萧 条 重创 了美 国的 的 水 电站 — — 德 利 库 ( e 1 c )和 哥 伦 诞 生 的第 一个 流 域 管 理 机 构 , 由 此 发 端 经 济 , 一 些 有 远 见 的政 治 家 将 目光 投 向 比亚 (o u b a 水 电站 ,同时还 扩 大 火 C lm i ) V火 其 后 在 世 界范 围 内 派 生 出 了 多 元 化 的 流 了对 田纳西河流域 内丰富 的 自然 资源 的 力 发 电 。于是 ,为 了满 足 T A 电厂 的 需
域管理模式 。但是,遗憾的是T A 式在 综合 开发 ,希望 以此 为突 破 口来振 兴美 要 ,T A 力 提 倡露 天 开 采 煤 炭 ,结 果 不 V模 V大 美 国颇有 争 议 ,并 没有 得到 推广 。 但 破坏 了环 境 ,而 且 污染 了水 源 和大 气 。 国经 济 。 13 年 5月 1 93 8日,美 国 国会 通 流 域 管理 委 员 会 模 式 是 对 于 跨 越 多 过 了 《 TA TA 田纳西 河 流 域 法 案 》 ,成 立 了联邦 与此 同时 , V 还 大举 进 军 开发 机 构设置 上 ,起 草 《 域 管 理 协 议 》 流 ,流 域 内各 委 点 ,T A 式 的流 域综 合 管 理 在 开 发和 保 V模
论中外水资源管理体制
论中外水资源管理体制水是生命之源。
地球上水资源的总量大得惊人,但在经济上可供开发利用的淡水资源却极为有限。
尤其是最近50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的需水量越来越大。
随着水资源利用量的急剧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出现了水危机,不仅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且威胁着人类的生存。
有关资料表明,最近20年世界总用水量的年增长率大大高于经济增长率。
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100年,地球上所有的河水都将耗尽或因污染而不能使用,人类将面临水荒。
面对严峻的形势,世界各国都在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工作。
一、中外有关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比较(一)国外水资源管理的制度目前国外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可分为三类:一是按行政分区管理为主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二是按流域管理为主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三是流域管理与行政分区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粗略地看,按行政分区管理为主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大多与大国相关,按流域管理为主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大多与小国相连。
在现实当中,机构设置主要有流域管理局、流域协调委员会和综合性流域机构3种形式。
1.美国的流域管理制度田纳西河是美国东南部俄亥俄河的最大支流,流域面积10.5万平方公里,涉及美国7个州,但是流域淤沙沉积,大多数有价值的矿产资源被盲目掠夺,土地严重荒漠化和风化,经常发生洪涝灾害,造成了相当大的生态问题。
1933年美国颁布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法》,并成立了权威性的流域管理机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TVA)。
该法规定流域管理局是个政府机构,负责田纳西河流域防洪、航运、灌溉等综合开发和治理。
同时,法律授予该流域管理机构很大的行政管理权力并明确与其他机构的关系,使管理局能有效、顺利的行使职责。
由于有法律的专门授权,使得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能够根据本流域的资源状况、充分考虑开发工程所必须适应的长期发展要求,制定包括防洪、发电、航运、灌溉、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等内容的综合性的长期开发方案,同时,协调产业经济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国外水权管理特点辨析
国外水权管理特点辨析2022 年世界水日1国外水权管理体系各个国家水资源状况、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法规制订主体不同,所实行的水权管理体系也不尽相同.如英国、澳大利亚、法国的水权体系为滨岸权系,而加拿大、日本的水权体系那么为优先占用权体系.即便是同一个国家,由于地理、自然条件不同,经济开展水平不同,其水权管理体系也不一样.如美国的阿肯萨斯、特拉华、佛罗里达、佐治亚等州,由于水资源较为丰富,采用的是滨岸使用权许可体系;而美国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大局部州,如犹他州、科罗拉多州和俄勒冈州等,由于干旱缺水,用水较为紧张,采用的那么是优先占用水权体系.然而,总体来说,国外所实行的水权管理体系不外乎两种:滨岸权体系和优先占用权体系。
2国外水权管理特点对于地下水、地表水以及跨流域调水,尽管各国所采用的水权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不管哪一种管理模式,它们在水权的分配、获取、转让以及水市场的标准管理方面大多都具有下述特点。
2.1按水权配置水资源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一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等,对水资源都建立了按水权管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将水权制度作为水资源管些国家,有的是各州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出自己的水法,建立各自的水权管理制度,有关部门从各州获取水权,再逐级分解,将水权落实到各个用水户;有的那么是一个国家建立一部总的水法,建立一套完整的水权管理制度,各级部门从国家获取水权,然后逐级层层分解,将水权落实到各个用水户.但不管哪种方式,最终用水户都是根据自己所取得的水权进行用水,从而防止了水资源开发、管理以及水资源利用方面的矛盾冲突。
2.2按照优先用水原那么进行水权分配从各国的用水优先权来看,几乎所有国家都规定家庭用水优先于农业和其他用水,但在时间上那么根据申请时间的先后被授予相应的优先权.当水资源不能满足所有要求时,水权等级低的用户必须服从于水权等级高的用户的用水需求.其中,西班牙的水法规定,首先应根据用水权优先等级进行供水.在用水权优先等级相同的情形下,依照用水的重要性或有利性的顺序进行供水;当重要性或有利性相同时,先申请者享有优先权.而日本水法那么规定,对于两个以上相互抵触的用水申请,审批效益大者,不再考虑“先提出者优先〞的传统做法.显然,在缺水时期,等级较低的用水权很可能远远满足不了用水的需求,甚至很可能根本得不到水。
水资源公平与合作解决跨国水资源分配的问题
水资源公平与合作解决跨国水资源分配的问题随着全球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的供应和分配问题日益突出。
尤其是在跨国水资源分配的情况下,公平和合作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如何实现水资源公平和跨国合作,以解决跨国水资源分配的挑战。
1. 跨国水资源分配的挑战跨国水资源分配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水资源的分布极不均衡。
不同地区的水资源丰富程度差异巨大,一些地区面临水资源匮乏的困境,而另一些地区则拥有丰富的水资源。
其次,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
跨国水资源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利益,如河流的上游和下游国家之间的矛盾。
这些冲突可能导致水资源分配不公平,甚至引发水资源争端。
最后,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问题。
水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保护是实现公平分配的前提条件,但很多国家存在管理不善和对水资源的过度开采问题。
2. 实现水资源公平的路径为了实现水资源公平分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国际法律和规章制度建设。
建立跨国水资源分配的国际法律和规章制度,明确各国在水资源分配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其次,促进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
各国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共享信息的机制,在技术研究和开发方面进行合作,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再次,加强区域合作和对话。
通过区域合作机制,各国可以就跨国水资源分配问题进行对话和协商,寻求共同解决方案。
这需要建立起良好的政治互信,加强交流合作,处理好各国之间的利益关系。
最后,推动可持续水资源管理。
各国应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污染,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实现长期的公平分配。
3. 跨国水资源合作的重要性跨国水资源合作对于解决跨国水资源分配问题至关重要。
它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跨国水资源合作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可以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国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展农业、工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水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在不同国家中的模式有何异同?
水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在不同国家中的模式有何异同?
一、政府角色的不同
在水资源分配和管理中,不同国家的政府扮演着不同角色。
在某些国家,政府有着非常强大的影响力,例如中央政府在中国的水资源分配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而在其他国家,政府则往往与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一起共同管理水资源。
二、水资源的使用者不同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水资源的使用者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
在发达国家,人们在生活、工业和农业方面对水资源的需求更加多样和广泛,而在发展中国家,对于使当地社区从水贫乏中解脱出来的基础保证的需求更为迫切。
三、管理水资源的技术不同
各国在技术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水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模式也因此发生了很大改变。
在某些国家,政府大量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出现了许多先进的水库、污水处理厂等,这些设施也能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水资源。
而在其他国家,技术的水平不高,因此并未进行过多这方面的投资。
四、水资源对文化传统的影响
在某些国家,对于水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模式主要受到文化传统的影响。
例如,在印度,“斯瓦查”是一种最古老和普遍的用来分配水资源的制度,这种制度以宗教信仰为基础,因此受到追随者的深刻信仰。
水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在不同国家中具有很大的异同,由政府角色的不同、水资源的使用者不同、管理水资源的技术不同和水资源对文化传
统的影响等方面特征展现。
我们希望,不断发展适合当地的水资源分
配和管理模式,能够让各国人民更好地利用和管理水资源,实现可持
续发展和共同繁荣。
水资源管理总结全球水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现象
水资源管理总结全球水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现象水资源是人类社会最为宝贵的资源之一,对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全球水资源的分配却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现象。
本文将对全球水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现象进行总结,并探讨其原因及对策。
一、不平等现象的体现1.国际间水资源分配不平等: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而一些发达国家则享有丰富的水资源。
例如,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人均水资源供应量往往不及北美和欧洲国家的1/10。
这种差距导致了国际间发展不平衡,甚至引发了一些冲突。
2.城乡水资源分配不平等:在许多国家,城市地区往往享有相对较好的供水条件,而农村地区则面临着饮水困难。
这种差距使得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田面临着无水可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3.社会群体之间水资源分配不平等: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社会阶层和贫富差距导致了水资源的不平等分配。
富裕的社会群体往往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供水服务,而弱势群体则面临水质差、供水时间短等问题,增加了社会的不公平性。
二、不平等现象的原因分析1.自然因素:全球水资源的分布不均匀是导致水资源分配不平等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国家地理位置偏僻,气候干旱,水资源缺乏;而另一些国家地理位置优越,水资源丰富。
这种自然条件的差异导致了不平等分配。
2.经济因素: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水资源分配不平等密切相关。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相对薄弱,难以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资源管理和供水设施建设,导致水资源供给不足。
相反,一些发达国家经济繁荣,能够投入更多资源来保障水资源的供应和管理。
3.政治因素:政治稳定与否对水资源的分配也有着重要影响。
一些政治不稳定的国家往往无法有效管理水资源,导致供水服务不稳定和不平等。
同时,政治利益和权力斗争也可能导致水资源的偏向性分配。
三、解决不平等现象的对策1.国际合作:各国需要加强合作,通过技术转移、资金支持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水资源管理和供水条件。
同时,国际组织和论坛可以提供一个促进合作和交流的平台,推动全球水资源的公平分配。
中美流域水资源管理机制比较
中美流域水资源管理机制比较中国和美国的河流都面对跨省跨州流域水资源管理问题,例如,防洪、生态恢复、水污染控制、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完整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机构设置是成功管理水资源的关键。
对两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经验进行比较,有益于双方的相互学习,特别是对促进中国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实际意义。
美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美国流域管理的模式流域管理在美国已有多年历史。
流域管理的模式多种多样,从组织形式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流域管理局模式,第二类是流域委员会模式。
田纳西流域管理局(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TV A)是美国流域统一管理机构的典型代表,也是世界上诞生的第一个流域管理机构,由此发端其后在世界范围内派生出了多元化的流域管理模式。
但是,遗憾的是TV A模式在美国颇有争议,并没有得到推广。
流域管理委员会模式是对于跨越多个行政区的河流流域,成立流域管理委员会,由代表流域内各州和联邦政府的委员组成。
各州的委员通常由州长担任,来自联邦政府的委员由美国总统任命。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技术、行政和管理)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起草《流域管理协议》,流域内各委员签字后开始试行,然后作为法案由国会通过。
这样,《流域管理协议》就成为该流域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其法律授权,流域管理委员会制定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协调处理全流域的水资源管理事务。
目前,这样的流域管理委员会有萨斯奎哈纳流域委员会、德拉华流域管理委员会、俄亥俄流域管理委员会等。
田纳西河流域管理上世纪三十年代初期,美国国会参议员诺里斯(Norris)起草的TV A法案,诞生了世界上的第一个流域管理机构――田纳西流域管理局(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TV A)。
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重创了美国的经济,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将目光投向了对田纳西河流域内丰富的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希望以此为突破口来振兴美国经济。
美、澳水权制度对我国水权管理的启示
美、澳水权制度对我国水权管理的启示
王春华
【期刊名称】《水利天地》
【年(卷),期】2014(000)003
【摘要】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从所有权中分设出的用益权。
水资源的所有权是对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
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和恒久性的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在逐渐提高。
当前水资源供需不平衡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水价的不断提高、用水出现危机,甚至引发水资源争夺战。
在水资源日益缺乏的今天,让我们来看看美、澳国家的水权制度,也许对我们的水资源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总页数】2页(P22-23)
【作者】王春华
【作者单位】杭州市水利局 310022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澳、美水权制度对构建我国水权制度的启示
2.水权的法律思考及对构建陕西水权制度的启示
3.美国犹他州水权管理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4.美国水权制度和水权金融特点总结及对我国的借鉴
5.以“三权分置”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我国水权水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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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造物與水權核發時間比較
美國
與水權核可一起審查,必須先取得水權,才允許 開始建造水利建造物。且一定要公告、異議、聽 證程序
我國
是先同意蓋水利建造物,且無公告異議程序,而 等蓋好水利建造物後,才在申請水權時採取公告 異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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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移轉
美國東部
採取的是河岸水權,所以,水權乃是隨土地移轉, 並不能夠進行交易
不可增加取用量、不可減少使用後的回流量 (return f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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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移轉申請程序
水權的移轉,採取的程序就是水權變更的程序。 要如何確保水權移轉不會對他人造成損害呢?以愛
荷華州法為例,1.其一方面課予水資源部責任,確 保水權移轉不會對他人造成損害。2.其讓利害關係 人可以要求調查(investigation)和聽證(hearing), 水資源部在舉行聽證後才能作出同意移轉的處分。 所謂的損害,利害關係人必須證明該損害是立即的, 且該損害是水權上的損害,且該損害是由該水權移 轉所造成
關係人,並經利害關係人請求,而需召開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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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水權後才可開始建造水利建造物
德州水規則第11.145條規定: 第一項:許可水權後,相關設施必須於委員
會所定期間內開始建造,此建造起點不可晚 於核發水權後兩年。水權人須勤勉持續地完 成該設施。委員會可透過命令,延緩開始建 造之期間。委員會對提出延緩建造之申請者, 要求其繳交費用,不可超過1000美元
是否為法律所保護的財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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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部河岸權爭議案例
United States v. Willow River Power Co.(1945) 最高法院認為本案中橡木河電力公司擁有的
只是利益或用水的便利性,並不是法律上保 護的權利,也不是憲法上的財產,而政府因 為便利而提高水位,並不構成徵收,不需要 提供補償
聯邦
墾務局:開發水庫 偶爾介入各州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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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是否為憲法上財產權
憲法增補條文第五條、第十四條中的正當程 序(Due Process Clauses)對財產權的保障
另一則是憲法增補條文第五條在徵收不動產 時給予正當賠償
徵收,又可分為物理上的徵收(physical taking), 以及管制上的徵收(regulatory t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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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先占水權爭議案例
Hage v. United States. (1996)
法院認為,原告取用水的權利,是一種憲法 第五修正案保護的財產權。根據內華達州州 法規定,水權使用的權利範圍,在於灌溉及 其他有益使用所必要為限;水使用者若不再 對水做有益的使用,就不再有權使用水。但 如果是因為公園管理處改變水的進行路線, 導致原告無法對水做有益的使用,那麼不能 因為原告無法使用而撤回其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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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小結
美國在判斷水權是否為憲法上的財產權,強 調的是其是否為有法律根據的權利。
水權既然有法律根據,且多數為永久性的權 利,當然是一種憲法上的財產,政府不得對 之任意剝奪。
如果只是限制水權的行使或獲利,而這樣的 限制並沒有修改原本法律給予水權的保護, 則不構成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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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申請許可程序
德州水權申請許可程序 德州的水權主管機關,為德州環境品質委員
會(Texas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類
取得新的許可(obtaining a new permit)
申請、公告、異議、聽證、決定
修改既有的許可(amending an existing permit)
任何的修改都算 包括水權移轉 由委員會自行建立標準,判斷是否必須通知利害
美國西部
採取的是先占水權,與土地無關,只與取水用於 有益使用的時間早晚有關。可以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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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移轉的限制
加州最高法院於1860年就判決指出,水權移 轉不能對後順位水權人造成損害
其被稱之為無損害規則(no-injury rule),亦 即,申請移轉水權者,必須舉證,其移轉並 不會改變原本水流的狀態,而影響了後順位 水權人取水的權利
水權分配管理之經濟分析: 比較美國與臺灣之水權分配管
理制度
楊智傑 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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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國各州水權制度不同
一、東部河岸水權 二、西部先占取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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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部河岸水權
東部水權的分配方式,主要稱之為「河岸權」 (riparian rights),就是靠近河岸的人能夠自 由取用水,但取水的量,則以合理必要為限 (reasonable necessary)
可航行的河流(navigable stream)和對於不 可航行的河流(non-navigable)的限制
隨土地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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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先占取水制
西部缺水,所以採取的是所謂的「先占取水 制」(prior appropriation),亦即「先到先贏」 (“first in time, first in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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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州申請許可程序
該州水的主管機關,為水資源部(department of water sources)
1.新案申請許可程序
申請、公告、異議、聽證、決定
2.變更申請許可程序
聽證時,部長也應告知該區域的水專家 (watermaster),水專家並應報告水資源部長其 對本申請案的意見,而水資源部部長不可在收到 水專家意見前就作出決定
誰先將水用在「有益使用」(beneficial use) 上,誰就取得專屬水權
如果發生乾旱時,取用水之日期較先者,就 可以優先取水,順序較後者,則可能分不到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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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權的期間與廢止
東部:隨土地移轉,永久 西部:連續五年未使用的水權將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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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的管理
各州自行管理
早期先占取水制是由法院直接認定。到了20世紀, 則發展出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目前除了加州以 外,都由西部各州政府自己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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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美國與我國的管理制度
我國
水權由於每三至五年,均需重新展限,所以主管機關的 審查量較美國為大。
若要求所有的審查都必須公告、異議、聽證,有現實上 的困難。
美國西部
先占水權因為是永久的,並沒有「展限」這類概念。 多數水權只有在變更時才需要採取公告、異議、聽證程
序。 案件量可能較少,故程式上較為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