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一中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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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一中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评选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这一活动是引导学生好好学习,奋发向上,相互促进,健康成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创建和谐校园,打造泽州一中品牌教育奠基,同时结合我校“争先创优建功立业”评比方案,特举办“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活动。
二、评选规则:
(一)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泽州一中相关学生管理制度。
2.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热爱学校,关心同学,尊敬师长,维护公德,孝敬父母,积极上进。
3.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拓宽知识面,刻苦钻研,虚心好学,成绩优秀。
4.注重实践,能力出众,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为班级荣誉而努力。
5.符合以下条件者推荐优先:
(1)在“四星”和“学室、学簇文化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给予优先考虑
(2)个人代表班级、学校参加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优先考虑
(3)获省、市、县三好学生或模范学生称号者给予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评为文明中学生
(1)本学期受到班级、学部或学校处分的
(2)在“四星活动”创建中有严重不良表现的
(3)经常旷课、旷自习、旷两操的
(4)有夜不归宿现象的
(5)有早恋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非正常上网现象的
(7)有自私自利破坏公物现象的
(8)有打架斗殴、抽烟喝酒现象的
(9)有随意外出者
(10)在考试期间,有作弊现象的
(11)不遵守打饭打水秩序的
(12)恶意顶撞老师、管理员现象者
7.有违反校纪校规者一票否决。
三、名额分配:
根据本学期考核结果,9个学部分别评出2A 3B 3C 1D,依据学部考核,再将本学学期班主任4个月考核相累加评出A B C D。
被评为A学班的每班分配26个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名额
被评为B学班的每班分配20个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名额
被评为C学班的每班分配18个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名额
被评为D学班的每班分配16个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名额
四、奖励措施:
对授予“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集中公布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