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政策对新农村建设具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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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政策对新农村建设具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促进,与此同时,由于当前农村土地政策的供给不足或固有缺陷以及执行扭曲等问题的存在,也会表现为对新农村建设的严重制约。

无论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还是改善农村民居环境以及实现民主管理,莫不与农村土地政策密切相关。

农村土地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影响着新农村的建设。

土地对农民来讲,既是生产资料、生活保障;同时又是收入的主要来源,更是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和财产权利。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作为生产资料和市场要素的土地。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个体经济发展获得了最基本的资源条件。

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使农村土地作为市场要素成为可能,并最终使农村经济真正溶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是受制于农村土地政策的不足和落后。

历史和现实在不断地警示我们,农村土地政策对于农村建设影响至深。

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经过历史变迁,走过了一条曲折发展的道路,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其一,土地政策的确立一定要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决定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发展变化及发展的方向和形式;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则有巨大的反作用。

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时,就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时,就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党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政策演变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不断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过程。

我国历次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显示:农村的土地改革必须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来完善生产关系,改革不相适应的农村土地政策。

任何脱离农村生产力发展实际的“右”的或“左”的政策只能阻碍农业的发展,减缓农村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

其二,制定土地政策要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出发点。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是决定因素。

看一种生产关系是阻碍还是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很重要的一条是看它是否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及调动的大小。

回顾党的土地政策不难发现,土地革命路线从“土地国有”到“土地农有”的转变、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土地政策的确立、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建国初期进行的大规模土地改革运动及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都是党在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下,制定了正确的土地政策,从而代表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极大地促进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但党在调整土地政策中也走过一些弯路,如人民公社及“文化大革命”时期,实行高度集体化和计划化的生产经营和分配方式,超越历史条件地剥夺了农民家庭作为生产单位应该发挥的基本功能,因此无法长久地激发和维持农民的劳动热情。

同时,生产的高度计划化和对农民的严格限制也制约了农民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窒息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使农业生产处于长期落后和徘徊状态。

因此,作为执政党,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及时对政策作出调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好地体现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基本宗旨。

其三,在长期稳定党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基础上,要根据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实际状况,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适合农村新形势的土地经营方式。

一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长期坚持党在农村的这一基本政策。

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稳定了政策,就稳定了人心。

一方面,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的农村经济政策,必须长期坚持;另一方面,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在当前我国工业还不能吸纳更多劳动力的情况下,土地仍然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可以说,在中国的国情下,土地不仅具有经济功能,更重要的是具有社会保障功能。

二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新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化经营。

土地经营形式提出了“两个飞跃”的思想,第一个飞跃,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曾试图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引导走规模经营的道路,如高级社、人民公社化阶段,但由于受到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及其自身管理、分
配方面的弊端,这种大规模经营并未显示出其应有的高效率。

在现阶段,一方面由于农村大量劳动力涌进城市,造成一些土地荒芜;另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使土地由原来的集体统一规模经营转变为家庭分散经营,随着农业科学化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分散经营形式逐渐不利于以基本农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耕地条件和环境的建设;不利于提高及实行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的经营等等。

总之,我党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制定实施的农村土地政策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我们要以史为鉴,进一步探索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土地政策。

当今农村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的社会化、集约化经营、农民负担过重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与农村土地问题息息相关。

今后,我们要在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制定、实施适合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土地政策,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积极推动我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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