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合同2018新
宁波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龚达勇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宁波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龚达勇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其他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7【案件字号】(2020)浙02民终58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华【审理法官】张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宁波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龚达勇;浙江富丹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宁波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龚达勇浙江富丹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龚达勇【当事人-公司】宁波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富丹旅游食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金捷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叶凌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金捷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叶凌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金捷叶凌【代理律所】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宁波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富丹旅游食品有限公司【被告】龚达勇【本院观点】本案各方争议的焦点在于,龚达勇是否应返还涉案款项给博亚公司。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合同侵权第三人书证证人证言证明力自认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各方争议的焦点在于,龚达勇是否应返还涉案款项给博亚公司。
经审查,根据双方在一、二审提供的证据及陈述,龚达勇入职博亚公司后,虽然宁波智运公司与博亚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关联,但涉案的业务仍由宁波智运公司出面办理,博亚公司与龚达勇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2018年度龚达勇工作任务约定》并未约定宁波智运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的业务款应当通过何种方式支付和收取,双方也认可博亚公司与宁波智运公司账户之间的款项往来比较多。
富丹公司将本案所涉的本应付给宁波智运公司的部分业务款付至案外人浙江智运公司、顺程公司账户,博亚公司、龚达勇均认可宁波智运公司与富丹公司的业务有一部分是顺程公司做的,涉案业务款中本就包括了应支付给顺程公司的拖车费,但博亚公司、龚达勇对于应付顺程公司的拖车费数额存在争议。
国际贸易业务数据规范货运代理编制说明
国际贸易业务数据规范货运代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名称为《国际贸易业务数据规范货运代理》。
项目编号为 201810030-T-469。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2、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已成为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角,也已成为国际供应链管理的参与者和管理者。
《国际贸易业务数据规范货运代理》是基于货运代理供应链参考数据模型需求规范映射(Supply Chain Reference Data Model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 Mapping ,SCRDM-RSM),并结合了货运代理供应链参考数据模型业务需求规范(Supply Chain Reference Data Model Business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 ,SCRDM-BRS),为货运代理和任何与跨境运输相关的业务和政府部门提供了框架,以便在遵守整体流程和数据结构的同时,明确自身特定的信息交换需求;为支持业务和监管流程、所涉业务领域、主要参与方以及所涉信息的数据需求提供一个清晰的视图:以提供情景化供应链数据交换架构的定义,这些定义可集成到适用于贸易商、代理商、银行、海关和其他政府当局等的软件解决方案中。
本文档的业务目标在于支持供应链内和不同领域之间的信息模型的便捷交换;促进UN/CEFACT标准化和统一语义框架的使用;从高层描述支持供应链业务和监管流程的参考数据模型映射的需求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将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供应链管理中的水平,通过系统的方法来协调所有环节,让系统处于最流畅的运作中,提升整个业务链条的效率和效益,与国际接轨同步发展。
3、主要工作过程3.1 起草阶段本标准在研制过程中,多次召开了工作组内部研讨会,并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保险及其相关企业、国际物流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院校和相关协会建立了有关标准制定沟通联络关系,认真听取各方对标准进行技术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18年修正)-海关总署令第2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18年修正)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03年11月18日海关总署令第104号发布根据2006年3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47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监管,便利进出境快件通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下简称运营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在海关登记备案的从事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第四条运营人不得承揽、承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物品,如有发现,不得擅作处理,应当立即通知海关并协助海关进行处理。
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部门批准,运营人不得承揽、承运私人信件。
第五条运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借、转让本企业的进出境快件报关权,不得代理非本企业承揽、承运的货物、物品的报关。
第六条未经海关许可,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快件不得移出海关监管场所,不得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更换标记、提取、派送和发运等作业。
第二章运营人登记第七条运营人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按照海关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管理规定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民法典案例解析--合同编--典型合同之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条文要义本条是对运输合同概念的规定。
运输合同又叫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收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是实现人流、物流的重要法律形式,其特征是:(1)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3)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
运输合同的分类是,以运输的对象为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与货物运输合同;以运输工具为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水上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等;以承运人的多少为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联合运输合同。
案例评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常州市奥海航运有限公司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1]案情:2014年7月15日,港机公司与奥海公司签订沿海运输合同,约定由港机公司向奥海公司租用“海澄168”轮“华富708”轮“勇洲107”轮“奥海大件”轮(或同类型船舶),将门座式起重机(分两大件运输,门架12件、转盘系统13件)自张家港基地码头运至唐山码头。
2014年8月15日16时,“华富219”轮拖带“华富708”轮从港机公司码头开航,前往京唐港。
2014年8月17日23:40时,船组航行在黄海海域时,因风浪较大,船员通过探照灯及望远镜观察发现“华富708”轮横摇大约10至15度,为了减少驳船横摇,“华富219”轮转向顶浪航行。
2014年8月18日01:35时,船员发现“华富708”轮后甲板上的3台机房落入海中,当时船位34°23′243″N、122°46′000″E。
经向船公司汇报,为保证船组及其他货物的安全,船组改向大连港继续航行。
2014年8月19日23:10时,船组靠好大连港。
【2018-2019】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基本险别包括word版本 (1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基本险别包括篇一:国际经济法任务02任务0001一、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通常是()A. 钩至钩期间B. 舷至舷期间C. 仓至仓期间D. 水面责任期间2. 下列各种关于提单的类型中,()是与对货物记载有关的提单。
A. 直运提单B. 清洁提单C.指示提单D. 记名提单3. 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A. 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B. 保险标的全损后,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后,即取得了代位求偿权C. 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后,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后,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和残存标的物的所有权D. 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后,被保险人有权将保险标的物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必须接受并支付全额赔偿4. 《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限于()A. 在开航前和开航时B. 开航前C. 航行中D. 开航后至到达目的地时5. 将海上班轮运输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改为承运人的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的国际公约是:()A. 海牙规则B. 汉堡规则C. 维斯比规则D. 华沙公约6. 被保险人把残存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请求赔付全额保险金的条件是货物发生:()A. 实际全损B. 部分损失C. 共同海损D. 推定全损7.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不包括( )A. 平安险B. 战争险C. 水渍险D. 一切险8. 淡水雨淋险属于( )的承保范围A. 平安险B. 水渍险C. 一切险D. 特别附加险9. 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
根据《201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上运输货物我公司应投保()。
A. 平安险B. 水渍险C. 一切险D. 一切险加战争险10. 某货轮在航行途中,一号舱起火,船长误以为二号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
最新国际贸易第三方合同模板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国际贸易第三方合同模板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双方跨国公司可能由于各种因素不能或者不方便直接进行贸易往来,这时候一方当事人会在本国选择一个代理人介入,以代理人的名义与外商进行贸易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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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第三方合同模板甲方:(代理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客户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丙方:(外商)地址:授权代表:电话:鉴于: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2、乙方委托甲方以甲方名义向丙方进口上述货物;3、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一、甲方代理乙方进口以下商品1、商品名称:2、规格:数量:3、产地:4、价格:总金额:5、包装:二、甲方义务1、与丙方签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开证保证金后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但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需索赔,在收到乙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乙方按甲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5、及时向乙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乙方及时做好接货准备。
6、收到国外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结算。
汇率以甲方实际对外付汇日汇率为准。
三、乙方义务1、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XX%的代理手续费。
2、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XX%作为开证保证金。
3、接受甲方采用的货物进口标准合同的固定条款。
承认甲方代表乙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买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年9月21日修正版)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第三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第四节出租汽车客运第五节货运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第三节机动车维修经营第四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五节其他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章道路运输安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客运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
第三条道路运输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行政,高效便民,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保障道路运输管理经费投入,统筹各类道路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运输保障。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第二次修正)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第二次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9.21•【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施行日期】2018.09.2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第三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第四节出租汽车客运第五节货运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第三节机动车维修经营第四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五节其他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章道路运输安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客运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
特殊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特殊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与单位)。
犯罪主体的类型:过去的犯罪主体只限于自然人犯罪主体,从1984年海关法开始,首次增加了单位走私罪。
现在的犯罪主体分为两大类: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一、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现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8种犯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现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奸淫幼女的,按照现行的司法解释,是强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参与绑架中又参与实施杀害人质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定故意杀人罪,不能定绑架罪。
4.注意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就相对刑事责任问题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答复: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刑法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一、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罪名应当根据所触犯的刑法分则具体条文认定。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年修正)-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年修正)正文:----------------------------------------------------------------------------------------------------------------------------------------------------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2009年5月27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25件涉及行政强制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7月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一般规定第三章道路旅客运输第四章道路货物运输第五章国际道路运输第六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七章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第八章机动车维修和检测第九章监督检查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在道路上从事旅客运输经营和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仓储理货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运输管理经费的投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和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综合治理。
2018年上半年新疆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卷
2018 年上半年新疆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卷本卷共分为 2 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 分钟,总分120 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 题,每题 2 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 部分中国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某化工原材料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
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B •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C •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做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D .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事宜由外交部负责2.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 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 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 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 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
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 5 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
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A •甲乙丙丁B •乙丙丁甲C .丙丁甲乙D •丁乙丙甲3.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
《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
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A •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B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C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D •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4. 《立法法》的立法依据是( B )A. 宪法B. 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C. 选举法D. 组织法5.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查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B •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C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师进行D •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6. 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高琴、天津市永晟瀚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高琴、天津市永晟瀚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07【案件字号】(2020)津01民终1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宝莉邵丹刘洪雨【审理法官】刘宝莉邵丹刘洪雨【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高琴;天津市永晟瀚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事人】高琴天津市永晟瀚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高琴【当事人-公司】天津市永晟瀚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林莉天津三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林莉天津三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林莉【代理律所】天津三凯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高琴【被告】天津市永晟瀚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权责关键词】胁迫撤销代理合同证据不足新证据合法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上诉人提交录音证据证明被上诉人拖欠其2018年8月至11月的提成工资,被上诉人对上述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均不认可。
上诉人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当事人关于提成工资的约定,以及提成工资的发放依据和计算方式,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故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高琴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高琴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3 08:07:06【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原、被告原系劳动合同关系,双方于2015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8月21日至2016年7月31日,后续签至2020年12月21日;原告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上午上8:40—12:00,下午上1:30—6:00;工资标准为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以代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
广州文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梁亚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文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梁亚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8【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612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汪婷庄晓峰王泳涌【审理法官】汪婷庄晓峰王泳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州文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梁亚良;苏带体;巢文飞;陈国栋【当事人】广州文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梁亚良苏带体巢文飞陈国栋【当事人-个人】梁亚良苏带体巢文飞陈国栋【当事人-公司】广州文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钟世昌广东知泓律师事务所;韩铁成广东沧正律师事务所;韩婧广东沧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钟世昌广东知泓律师事务所韩铁成广东沧正律师事务所韩婧广东沧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钟世昌韩铁成韩婧【代理律所】广东知泓律师事务所广东沧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广州文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被告】梁亚良;苏带体;巢文飞;陈国栋【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
涉案《借款协议》《借条》以及文文公司盖章的效力,是本案中应予审查的内容,文文公司对此另案起诉梁亚良、苏带体等人的案件审理结果,并非本案审理所必须的依据,故对文文公司的中止审理申请,本院不予准许。
【权责关键词】民事行为能力无效恶意串通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追认撤销代理违约金第三人自认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一审法院查明的其他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
2023年度四川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度四川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7.11•【分类】其他正文2023年度四川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四川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市场经济活力,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倡导维护诚信、鼓励交易的商事审判理念,展示四川法院民商事审判“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成果,总结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评选了2023年度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体现了四川法院坚持能动履职,积极应对审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公司治理体制完善、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鼓励和促进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创新创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促进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作出的积极努力。
现予以发布。
目录案例一:甲某包装厂诉卢某、史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案例二:吴某诉陈某、唐某、杨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案例三:某环保公司诉某铝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四:某信息咨询公司诉骆某某追偿权纠纷案案例五:哈尔滨某小贷公司诉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例六:上海某设计公司诉成都某房地产公司及成都某置业公司承揽合同(票据)纠纷案案例七:成都某设计院申请工行某分行中止支付保函项下款项案案例八:某供应链公司诉某国际物流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案例九:宁某某诉成都某房地产公司管理人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案例十:四川某纸业公司破产重整案案例一甲某包装厂诉卢某、史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关键词形式减资实质减资抽逃出资损害债权人利益基本案情甲某包装厂于2021年10月11日由生效判决确认对乙某包装公司享有到期债权6.4万元,后经强制执行未能获得清偿。
货运代理转委托中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的请求权——以《民法典》第925条、第926条作为请求权基础之反思
第31卷第4期2020年12月Vol.31No.4Dec.2020中国海商法研究Chinese Journal of Maritime Law夏敏•货运代理转委托中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的请求权——以《民法典》第925条、第926条作为请求权基础之反思[J].中国海商法研究,2020,31(4):23-30货运代理转委托中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的请求权——以《民法典》第925条、第926条作为请求权基础之反思夏敏(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摘要:在货运代理转委托中,现行法未对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的请求权问题予以规定。
不少司法裁判适用《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民法典》第925条、第926条),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
在货主一货代1—货代2—承运人的层层委托关系中,将货主一货代一承运人的间接代理关系纳入货运代理转委托中的讨论十分必要。
应分别在货主一货代1—货代2和货主一货代一承运人两种法律关系中对这两条的适用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货运代理;转委托;间接代理;合同相对性;直接请求权中图分类号:D922.29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28X(2020)04-0023-08Claims between principal and third party in sub-mandate of freight forwarding—a critical analysis on taking articles925and926of the Civil Code as legal basisXIA Min(School of Law,Tsinghua University,Beijing100084,China)Abstract:In sub-mandate of freight forwarding,our law says nothing about the question of claims between principal and third party.It is not uncommon for judges to apply articles402and403of the Cantact Law(articles925and926of the Civil Code)in freight forwarding to break the principle of privity of contract.In legal relationships of entrustment and re-en-trustment among owner of cargo,freight forwarder1,freight forwarder2and carrier,it is rather necessary to adopt the indirect agency relationship among owner of cargo,freight forwarder and carrier into the discussion of sub-mandate of freight forwarding.A critical analysis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se two articles should be developed in the following two legal relationships.Firstly,in relationship among owner of cargo,freight forwarder1and freight forwarder2.Secondly,in relationship a-mong owner of cargo,freight forwarder and carrier.Key words:freight forwarding;sub-mandate;indirect agency;privity of contract;direct action货运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货运代理人代为处理订舱等安排货物运输、仓储、保管、报关、商检、保险等事务,并向其支付报酬的合同。
钟飞、福州晶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钟飞、福州晶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14【案件字号】(2021)闽01民终255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哲森金光玉黄锋【审理法官】林哲森金光玉黄锋【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钟飞;福州晶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事人】钟飞福州晶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钟飞【当事人-公司】福州晶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叶娜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王雨福建迅晟律师事务所;张思颖福建迅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叶娜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王雨福建迅晟律师事务所张思颖福建迅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叶娜王雨张思颖【代理律所】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福建迅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钟飞【被告】福州晶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由用人单位给付报酬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案证据不能证明晶祥公司与钟飞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钟飞也不接受晶祥公司直接管理、约束、支配与晶祥公司没有人格上、组织上、经济上的从属关系。
【权责关键词】代理实际履行合同约定基本原则新证据关联性罚款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根据在案证据,本院对一审查明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由用人单位给付报酬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特征。
本案中首先根据钟飞与晶祥公司双方签订的《快递承揽合同书》及《快递业务合作协议》内容反映晶祥公司将快递、包裹配送、揽件等相关业务承揽给钟飞,合作期限为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按件结算,钟飞自担风险,上述两份合同更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其次钟飞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系受晶祥公司招用及受晶祥公司管理而是否缴纳社保只是作为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参考,并不能因为晶祥公司为钟飞缴纳社保而当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东莞市鹏昌货运有限公司与谢学文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东莞市鹏昌货运有限公司与谢学文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31【案件字号】(2021)渝01民终47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娅梅刘家秀赵文建【审理法官】陈娅梅刘家秀赵文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东莞市鹏昌货运有限公司;谢学文【当事人】东莞市鹏昌货运有限公司谢学文【当事人-个人】谢学文【当事人-公司】东莞市鹏昌货运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邓云龙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李冰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谢永俊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邓云龙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李冰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谢永俊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邓云龙李冰谢永俊【代理律所】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东莞市鹏昌货运有限公司【被告】谢学文【本院观点】鹏昌货运公司举示的前述证据真实,其证明目的将在本院认为部分予以评述。
对证人何小伟的证言,将在本院认为部分进行综合评述。
刘长财向谢学文出具的欠条,是谢学文与案外人刘长财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本院依法不予采纳。
鹏昌货运公司与谢学文系劳动关系,谢学文的工资包括提成工资,双方对此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鹏昌货运公司举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35000元系鹏昌货运公司公司向谢学文支付的提成工资。
【权责关键词】追认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特别授权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自认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中止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在本案仲裁庭审时,鹏昌货运公司主张35000元系谢学文通过鹏昌货运公司重庆站点员工何小伟领取鹏昌货运公司站点运营资金。
谢学文陈述该35000元系其与何小伟的私人借贷关系。
货代,英文邮件模板
货代,英文邮件模板篇一:货代操作文件的常用英语船公司SO文件的英文简单解释Booking number:订舱号码VevVoyage:航次CY Closing DATE:截柜日期,截关日closing Date/Time:截柜日期SI CUT OFF date/time:截提单补料日期/时间Expiry date:有效期限,到期日期Sailing date:航行日期/ 船离开港口的日期ETA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预计到达时间,到港日ETD(ESTIMATED TIME OF DELIVERY):开船日ETC(ESTIMATED TIME OF CLOSING):截关日Port of loading(POL):装货港Loading port:装货港From City:起运地EXP(export):出口1Final destination:目的港,最终目的地Place of Delivery(POD)或To City:目的地,交货地Port of discharge:卸货港Discharge port:卸货港Load Port: 卸货港Dry:干的/不含液体或湿气Quantity:数量cargo type:货物种类container number:集装箱号码container:集装箱specific cargo container:特种货物集装箱Number of container:货柜数量container Size:货柜尺寸CU.FT :立方英尺Cont Status:货柜状况seal number:封条号码seal No:封条号码seal type:封条类型weight:重量Gross weight:总重(一般是含柜重和货重)Net Weight:净重Actual weight:实际重量,货车,集装箱等运输工具装载后2的总重量Laden:重柜remarks:备注remarks for Terminal:堆场/码头备注piace of receipt:收货地Commodity:货物品名intended:预期ETD:预计开船日期Booking NO: SO号码/订仓号码Shipper:发货人Container No(Number):集装箱号码Equipment Number:货柜号码Reefer Tetails:冷柜参数contact:联络人,联系方式contact person:联络人intended fcl container delivery CUT-OFF:指定的重柜交柜时间,装箱整箱交付截止 intended shipping instructionCUT-OFF:指定的文件结关时间,航运指示截止 DOCCUT-OFF:文件结关时间(可能没有额外指定,按船公司一般的规律)像上面都是有特指的)Cargo nature:货物种类3service contract NO:服务合同编号,Wquipment size/type:SI CUT: 截提单补料或截关BKG Staff: BKG是Booking的简写,那就是订舱人员Regional BKG#:预订区域,Sales Rep: 销售代表BILL of Lading#:提单号,提单方案Empty Pick up CY:提空柜地点Empty Pick up Date:提空柜时间,提柜有效期Pre Carrier: 预载Est.Arrival Date:EIS到达时间CY CUT: 结关时间(具体还不清楚是码头截重柜还是截海关放行条时间) CY open: 整柜开仓时间Port of delivery:交货港口Receive Term: 接收期限Delivery Term: 交货期限Ocean Route Type: 海运路线类型,多指印度洋航线类型EQ Type/Q,ty:集装箱数量,类型 EQ是Equipment的简写Address:地址Special cargo information: 特别货物信息4Please see attached,if exists: 如果有,请见附档/如果存在,请参阅附件 Shipper,own container:托运人自己的集装箱Dangerous:危险或危险品/ 危险标志Internal:中心的,内部的Released: 释放,放行MT就是指吨,英文叫METRE TONECustomer:客户FCL full container load: 整柜FCL:整箱,整箱货LCL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拼箱,拼箱货Carrier:承运人Trucker:拖车公司/运输公司Tractor NO:车牌号码Depot:提柜地点Pickup Location:提柜地点Stuffing:装货地点Terminal:还柜地点Return Location:交柜地点Full Container Address:还重柜地点revised:修改后,已经校正,已经修订Size/Type:柜型尺寸尺寸/种类Discharge Port:卸货港5Destination:目的地Special Type:特殊柜型S/O No:订舱号Shipping Order No. :托运单号码Temp:温度Vent:通风Humidity:湿度PTI:检测Genset:发电机Instruction:装货说明Special Requirement:特殊要求GWT:(货物毛重)限重/柜,一般是柜和货物的总重量SOC:货主的集装箱Feeder Vessel/Lighter: 驳船航次WT(weight) :重量G.W.(gross weight) :毛重N.W.(net weight) :净重MAX (maximum) :最大的、最大限度的MIN (minimum): 最小的,最低限度M 或MED (medium) :中等,中级的P/L (packing list) :装箱单、明细表篇二:单证、货代专业术语中英文6货代物流英语术语(一) 船代Shipping agent 船舶代理Handling Agent 操作代理Booking Agent 订舱代理Cargo Canvassing 揽货FFF: Freight Forwarding Fee 货代佣金Brokerage / Commission 佣金(二)订舱Booking 订舱Booking Note 订舱单Booking Number 订舱号Dock Receipt 场站收据M/F (Manifest ) :a manifest that lists only cargo, without freight and charges 舱单Cable/Telex Release 电放A Circular Letter 通告信/通知书PIC: Person in Charge 具体负责操作人员The said party 所涉及的一方On Board B/L: On Board提单Cancellation 退关箱(三)港口7BP Base Port 基本港Prompt release 即时放行Transit time 航程时间 / 中转时间Cargo availability at destination in 货物运抵目的地Second Carrier (第)二程船In transit 中转Transportation hub 中转港(四)拖车Tractor 牵引车/拖头Low-bed 低平板车Trailer 拖车Transporter 拖车Trucking Company 车队(汽车运输公司)Axle load 轴负荷Tire-load 轮胎负荷Toll Gate 收费口(五)保税Bonded Area 保税区Bonded Goods ( Goods in Bond) 保税货物Bonded Warehouse 保税库Caged stored at bonded warehouse 进入海关监管Fork Lift 叉车8Loading Platform 装卸平台(六)船期A Friday(Tuesday / Thursday)sailing 周五班A fortnight sailing 双周班A bi-weekly sailing 周双班A monthly sailing 每月班On-schedule arrival / departure 准班抵离ETA :Estimated(Expected) Time of Arrival 预计到达时间ETB: Estimated(Expected)Time of Berthing 预计靠泊时间ETD Estimated(Expected) Time of Departure 预计离泊时间The sailing Schedule/Vessels are subject to change without prior notice。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一、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订:
承运方(以下简称“承运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运输代理方(以下简称“运输代理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货物描述
1. 货物名称:
2. 货物数量:
3. 货物重量:
4. 货物包装方式:
5. 货物价值:
三、运输路线
1. 起运地点:
2. 目的地点:
3. 中转地点(如有):
4. 预计运输时间:
四、服务内容及费用
1. 运输方式:
2. 运输费用:
3. 中转费用(如有):
4. 保险费用(如有):
5. 其他费用(如有):
五、责任与义务
1. 承运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运输代理方应按照约定的费用提供相应的运输服务。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运输受阻,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六、违约处理
1. 若任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损坏、运输延误等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协议,应提交至签订地法院解决。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之日终止。
承运方(盖章):
日期:
运输代理方(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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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合同2018新
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
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
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
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
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
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