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计算过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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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

4.9.1 相关安全规程

《冶金矿山安全规程》规定:

(1)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不低于20%,二氧化碳不高于0.5%。

(2)井下所有作业地点的空气含尘量不得超过2mg/ m3,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不得超过0.5mg/m3。

(3)井下作业地点(不采用柴油设备的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表4-18规定的标准。

(4)使用柴油机设备的矿井,井下作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氧化碳小于50ppm;二氧化碳小于5ppm;甲醛小于5ppm;丙烯醛小于0.12ppm。

表4-18有害气体最大允许浓度

(5)井下主溜井等处的污风要引入回风巷,否则必须经过净化达到相关要求时,方准进入其它作业地点。井下炸药库和充电硐室空气中氢的含量不得超过0.5%,并且必须有独立的回风道。井下所有机电硐室,都必须供给新鲜风流。

(6)采场、二次破碎巷道和电耙巷道,应利用贯穿风流通风。

(7)矿井所需风量,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采取其中最大值。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小于4m3;按排尘风速计算风量,硐室型采场最低风速不应小于每秒0.15m;巷道型采场和掘进巷道不应小于每秒0.25m;电耙道和二次破碎巷道不应小于每秒0.5m;箕斗硐室可根据具体条件,在保证作业地点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前提下,分别采取计算风量的排尘风速值。

4.9.2 通风方案

矿区通风分为两期,前期为平硐开拓系统的通风,后期为竖井开拓系统的通风,现分别对两期通风进行描述如下。

前期通风:前期通风采用对角压入式通风。新鲜风从1350和1400生产中段进入,经采场人行设备天井进入采场,经采场内的辅助局扇洗刷工作面后污风由上部设备井口的局扇抽入1400和1450回风平巷内,最后再由主扇压出回风平巷口。

后期通风:后期通风采用中央对角抽出式通风。新鲜风从提升竖井口进入,经各生产中段巷道到达采场人行设备天井,经天井进入采场,洗刷工作面后污风由设备井口的辅助局扇抽至回风系统内,最后经各中段端部回风天井抽出地表。

4.9.3矿井通风工作制度

全矿通风确保全天24小时不间断,派专人看管,通风工作人员实行“三·八工作制;矿井局部通风机根据情况调用。尽量做到”定人、定量、定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岗位绩效制度,工作的成效直接与工资水平和奖励挂钩。本设计矿山通风防尘业务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另外开设通风防尘化验室,坑口设有通风防尘工区,矿山的通风防尘专职人员应至少配备一人。矿山必须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AQ2013.1-2008》外,还应建立如下各项制度。

(1)、计划和设计审核制度:无论长远规划或近期生产计划,都必须包括改善矿井通风防尘条件的内容。计划和设计的审核都应邀请安全防尘部门参加,在取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交付实施。

(2)、通风防尘检查测定制度:经常对通风系统状况、通风防尘设备状况、通风构筑物使用情况、工作面通风防尘条件等进行检查,并定期检查通风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通风系统改变前后,应进行矿井通风阻力的测量。

(3)、通风防尘设备管理制度:通风防尘设备应由通风部门管理,经常维护,保持设备完好。通风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和拆除。通风防尘设备应根据设备折旧年限及生产发展及时补充和更新。

(4)、井下作业人员通风防尘守则:凡矿山作业人员都有爱护通风防尘设备,保持良好作业环境的义务;要自觉遵守安全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配带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坚决制止和拒绝违章作业。

4.9.4矿井风量和风压计算

4.9.4.1全矿风量计算

1、全矿总风量解算

Qt=k (∑Q回采+∑Q备采+∑Q掘+∑Q硐+∑Q柴油机+∑Q深热)

式中∑Q回采—采矿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综合,m3/s;

∑Q备采—备用回采工作面所需要风量的综合,m3/s;

∑Q掘—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m3/s;

∑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综合,m3/s;

∑Q柴油机—使用柴油机设备时,所需要风量的总和,m3/s;

∑Q深热—使用通风方法来散热所需要风量的综合,m3/s;

K—矿井风量备用系数,本次设计取1.25。

2、回采工作面风量计算

A、按同时作业人员人数最多时所需风量计算

浪泥塘金矿正常开采时预计同时作业人数50人/班。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规定:按井下同时作业的最多人数计算,供风量应不小于每人4 m3/min。

则有:∑Q 人=4 m3/min×50人 =200 m 3/min =3.3m 3/s

B 、按排除炮烟计算回采工作面所需风量计算

非自由风流采场需风量计算(巷道型采场),采场需风量为

t

NV

Q C =

式中: Q C

本次设计的工作面为贯穿风流巷道型采场工作面,所用公式为

LS t

N

Q hy =

m 3/s 式中 Qhy — 采场排烟需风量,m 3/s ; L — 采场长度, m ;本次设计取40m

S — 采场过风断面积,3.8m 2;本次设计取3.8m 2 T — 爆破后排烟通风时间,s ;对采场一般取1200~2400,本次设计取1600s

N — 采场炮烟达到允许浓度时,风流交换倍数,试验得N=10~12,本次设计取大值12

s m Q hy /14.18.3401600

12

3=⨯⨯=

,本次设计共十一个回采工作面,所需通风量为:1.14×11=12.54m 3/s 。

C 、按排除粉尘计算风量

按排除风速计算风量,计算公式为: Q=SV m 3/s

式中:V — 回采工作面要求的排尘风速,m/s ,本次设计采用0.2m/s ,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规定的不小于0.15 m/s 。

S — 采场内作业地点的过风断面,m 2

按上述公式计算得Q=3.8×0.2=0.76m 3/s ,本次设计共十一个回采工作面,排尘需风量为8.36 m 3/s

综合A 、B 、C 计算的回采工作面需风量,取大值者计算全矿需风量,因此,回采工作面的需风量按12.54m 3/s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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