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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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深化增值税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培训课件

2024年度深化增值税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培训课件
30
2023
REPORTING
THANKS
感谢观看
2024/3/24
31
10
2023
PART 03
增值税申报流程及操作指 南
REPORTING
2024/3/24
11
申报前准备工作
了解税收政策
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及地方有关 增值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
依法纳税。
2024/3/24
整理相关资料
收集并整理好企业的购销合同、发 票、银行结算凭证等相关资料,以 备申报时使用。
核对数据
2023
REPORTING
深化增值税改革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培 训课件
2024/3/24
1
2023
目录
• 增值税改革背景及意义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概念 • 增值税申报流程及操作指南 •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解读 • 增值税发票管理及风险防范 • 案例分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实例 • 总结与展望
完善税收制度
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助于完 善我国的税收制度,提高 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5
改革目标与方向
简化税制
通过合并税率、减少税收 优惠政策等措施,简化增 值税税制,降低税收征管 的复杂性和成本。
2024/3/24
促进税收中性
改革应尽可能保持税收中 性,避免对市场机制的过 度干预,促进市场公平竞 争。
28
企业应对增值税改革建议
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确保增值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积极适应政策变化,合理利用税收优惠
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深化增值税改革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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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发票如何 进行处理?解答
转登记出口企业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 口的货物、劳务、服务,是否可以继 续办理出口退(免)税? 解答 税率调整后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
7
8
第二章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8公告及几种具体情况
讲解
第三章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7公告报表修改内容
我们关注到,总局发布的1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了,在增 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 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那么我想请问,我们有 一些建筑服务是简易计税项目,在税率调整后如果补开 发票,也是要按照11%的税率补开吗? 解答
2
3
按季纳税的一般纳税人在季度中期申请转登记为 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应该什么时候开始按照小规 模纳税人申报纳税? 解答
2018年深化增值税 改革政策培训
2018年6月12日
第一章 2018年增值税改革的总体概况
目录
CONTENTS
第二章 现实工作中重点关注问题
第三章 总局2018年18公告及几种具体情况
第四章 讲解不得开具发票的23种情形
第五章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目录
CONTENTS
第六章 具体讲解财税2018年32号公告
第 一 章 2018年增值税改革的总体概况
1
调整增值税税率问题
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问题
2
统一小规模标准问题
二、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问题
3
关于进项留抵退税问题
三、关于进项留抵退税问题
智慧的灯泡 大家工作中关心的问题
1
01 02 03 04
我们是一家商贸企业,之前并没有达到一年 80万元的销售额标准,但为了方便开票,我 们自愿选择登记成了一般纳税人,这次能否 转登记成小规模纳税人? 解答

深化增值税改革课件

深化增值税改革课件

下午12时51分
6
01 免税销售额
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
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万元
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
(以1个季度为1个纳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
税期的,季度销售额
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 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
未超过30万元)的, 免征增值税。
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 值税优惠政策。
10
01.降低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 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9%。
下午12时51分
11
02.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率的调整
下午12时51分
2
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降费来自• 回顾• 2018年,实际减税达1.3万多亿元。
• 2019年,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
下午12时51分
3
减税降费
• 措施
• 一、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 • 二、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扣、扩大抵扣范围、不动产进
项抵扣两次抵扣变一次、实行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率调整 • 三、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缴费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
芦山县税务局 张勇 2019年7月
下午12时51分
1
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降费
• 夯实实体经济发展 •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推动政府改革建立高效政府 • 进一步扩大市场能力 • 提供一个更强劲的、可持续的财税支撑体系 • 不段地向民众释放改革红利 • 形成有利于企业的宽松发展环境。

00475_2024全新增值税培训课件

00475_2024全新增值税培训课件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以商品(含应税 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 计税依据而征收。
税负公平:实行比例税率,同一商品税 负相同。
普遍征收:征税范围广泛,涉及生产、 流通、消费各个领域。
2024/1/24
增值税的特点包括
保持税收中性:避免重复征税,促进专 业化协作。
4
增值税征收范围与对象
2024/1/24
18
纳税申报表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填写前准备
收集必要的税务凭证和资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024/1/24
填写方法
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逐项填写申报表各项内容,注意数据间的 勾稽关系。
注意事项
关注申报表中的重点内容和易错点,如纳税期限、税率、税额计 算等,确保填写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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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策略分享
2024/1/24
抵扣时限和抵扣条件。
退税操作
对于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 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 值税。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经审核后退还。
2024/1/24
16
发票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2024/1/24
未按规定开具、领购和保管发票的处罚
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可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供应发票等处 罚措施。
虚开发票的处罚
电子发票
由税务机关指定单位开具,以 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具有法律 效力。
卷式发票
适用于特定行业(如餐饮、娱 乐等),由收银机自动打印,
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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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领购和保管流程
开具流程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后,通过税 控系统开具发票,并加盖发票专
用章。
2024/1/24
领购流程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经审核后 领取。

课件深化增值税改革课件

课件深化增值税改革课件
由此造成的申报比对不通过,纳税人需到主管税务机关 进行相应的比对异常处理。
第二部分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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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义务在3月,3月已申报未开票,4月补开票
第一种处理方式:
4月份补开3月份的发票不体现在4月所属期申报表中。网 上申报一窗式比对不能通过,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处理。
第二部分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说明
12
案例 1
【折扣折让业务】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甲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0元,税额为16000元,税率16%。2019年5月,双方因商品质
量问题达成一致,由甲公司给予乙公司销售折让,甲公司按要求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

价税合 计
资产扣 除项目 本期实
含税 (免税)
销售额
销项 (应纳)
税额
际扣除
项目及栏次
金额
14=13
÷(100
1
2
3
4
5
6
7
8
9=1+3+ 10=2+4+6 11=9+1
5+7
+8
0
12
13=1112
%+税率
或征收 率)×
税率或
征收率
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
即退项目 即征即退服务、不动 产和无形资产
7
—— —— —— —— —— —— —— ——
—— —— —— ——
第二部分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说明
14
第二类 补开发票
纳税义务时间在2019年3月31日前的应税行为,已申报纳 税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仍可按照16%、10%原增值税税 率补开发票;如未如实申报纳税的,须更正对应所属期申报 表后方可补开适用16%、10%的原增值税税率发票。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培训课件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培训课件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 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 务”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
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2.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 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4.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不包 含旅客运输服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3月15日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表示今年下决心要进 行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把增值税和单位社保缴费率降下来,减税降费红利近两万亿元,4 月1日就要减增值税,5月1日就要降社保费率。
3月21日 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公告2019年第39号)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0000
不动产抵扣政策
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旅客运输服务的范围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 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1.陆路运输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 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 细则的第三十八条、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第四十五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40号中有明确规定。

2024年增值税培训课件

2024年增值税培训课件
学习相关法规
认真学习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和征收管理 制度。
关注行业动态
关注税务行业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了解增值税改革的前沿问题和未 来发展趋势。
THANKS
感谢观看
增值税的主要作用是避免重复征税,只对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的新增价值征税 。
增值税有助于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合理化,保持税收中性,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 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税收制度背景与发展
增值税起源于法国,随后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我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完善,现已成为我国 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02
增值税政策解读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用
CHAPTER
最新政策动态及影响分析
增值税税率调整
了解最新税率变化,分析对企业税负 的影响。
发票管理规定更新
关注发票管理新规定,确保企业合规 开票。
抵扣政策调整
掌握新增可抵扣项目,优化企业抵扣 策略。
优惠政策申请条件与流程
01
02
03
免税政策
了解免税项目范围及申请 条件,充分利用免税优惠 。
企业应对策略建议
加强政策学习
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增值税改革政策,了解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
调整经营策略
根据政策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 本。
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
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政策执行口径和注意事项。
提升自身专业能力途径
参加专业培训
参加税务部门或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增值税培训课程,提高自身专 业能力。
减税政策
掌握减税政策适用条件, 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深化增值税改革新政策培训PPT课件

深化增值税改革新政策培训PPT课件
注意点三: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 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05 加计抵减
五、加计抵减
加计抵减——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算出 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五、加计抵减标准
(一)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标准: 1、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销售额合计数占 纳税人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四、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
注意点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价款是分项列示的,包括票价、燃油附 加费和民航发展基金。因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企业的销售 收入。因此计算抵扣的基础是票价+燃油附加费。
注意点二:旅客运输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定。比如用于免税、简 易计税的不得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等。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上述开具红 字发票、未开发票补开发票情形,需要使用原17%、11%或者16%、10%税率开 具的,可以在开具发票时对税率进行手工选择。需要说明的是,4月1日后登记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法选择调整前的税率开具发票。
02 调整农产品抵扣率
四、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
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的条件: (一)必须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或免税,上环节运输企 业未缴纳增值税,也就不存在下环节进项抵扣。) (二)客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运输服务提供日期应在2019.4.1及以 后。 (三)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客票必须是已注明旅客身份信 息的票证,纳税人手写无效。
二、调整农产品抵扣率

深增值税改革培训课件

深增值税改革培训课件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 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 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 方法的销售额?
•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 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 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 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 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 额占比时,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期限
• •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
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 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 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可计提但未计提

•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 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
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
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 加计抵减:
•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 部结转下期抵减;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
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 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 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深化增值税改革培训课件

深化增值税改革培训课件
★进项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 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
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 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 (1)现行所有行业税率:13%、9%、6% ★ (2)征收率保持不变:5%、3%
一、增值税税率调整
2.农产品扣除率调整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
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出口退税率调整
例:我单位2018年6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 项税额在2018年7月申报抵扣了60%,在今年哪个月份就能够申报抵扣剩下的40%?
答: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调整
★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 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 额中扣减: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 整为9%。 4.离境退税率调整
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培训24页PPT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培训24页PPT
★符合条件的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纯营改增纳税人不可以转 (2)兼营纳税人,营改增超标不可以转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二、注意事项
1、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政策概述
根据18号公告的规 定,仅同时符合以下两 个条件的可以转登记为 小规模纳税人。同时, 只有2018年5月1日前登 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 选择。
3、 转登记后开始按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的时间节点

按月申报的,转登 记后继续为按月申 报

按月申报的,转登 记后为按季申报

按季申报的,转 登记后继续为按 季申报

按季申报的,转登记 后为按月申报
4、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处理方式
政策依据 具体表述
注意事项
处理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018年第18号)第四条
调整增值税税率
调整增值税税率
一、政策概述
的两档税率,意义在于:%11和%17本次调整的增值税税率,涉及的是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振兴壮大实体经济、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战略举措;二是兼顾减税与保持财政收支平衡;三是聚焦减税重点, 补一补短板。
调整增值税税率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 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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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开票规定-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举例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G企业,于2019年3月18日给H企业开具 了税率为10%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H企业于2019年4月 25日审核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现“购买方识别号”栏出现错 误,要求G企业重开。 G企业应先开具税率为10%的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税率 为10%的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H企业。
发票开具
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也直接选择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 是 按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 3月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会在汇算清缴期内,根据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 31日之前 税申报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3月31日之前

将收入确认到以往正确的 税款所属期,办理更正申 报、补缴税款后,按原适 用税率补开发票 按新税率开具正确的发票
03
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
申报注意事项
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填报
截至2019 年3月税款所属期,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 料(五)》第6 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 可以自 2019 年 4 月税款所属期起结转填入申报表 《附列资料 (二)》第8b栏“其他”。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 的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申报时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中专用发票相应栏次。
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
抵扣方法
第一种情况,是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据实抵扣。 纳税人可以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
抵扣方法
第二种情况,航空和铁路凭客票按9%税率抵扣。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 (票价 + 燃油附加费)÷( 1+9% ) ×9%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 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不动产两年抵扣政策改为一次性抵扣
①今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 性予以抵扣。 ②今年 4 月 1 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40%部分,从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 扣。 注意:纳税人将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时,需要 一次性全部转入。
申报注意事项
其他事项
为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效应的统计分析工作,申报 表《附列资料(二)》中第9 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 扣税凭证”、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 凭证”,分别专用于不动产一次性抵扣、旅客运输服务两项政策 效应的统计分析。请纳税人务必准确填报第9栏和第10栏。
特殊情况开票规定-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 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 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 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 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
注意事项
第四,除扣税凭证和进项税计算方法的特殊规定外,对于旅客 运输的进项税抵扣原则,需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 定。比如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 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 第五,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 用,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 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不动产两年抵扣政策改为一次性抵扣
注意事项
一、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如果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 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 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按照公式计算不 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计算方法: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农产品抵扣率的调整
政策依据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抵扣率的调整
扣除凭证类型
一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且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 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 二是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 税专用缴款书; 三是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 具的免税发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 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04
关于加计抵减政策
加计抵减政策
39号公告政策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 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 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 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 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有关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 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 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
举例2
若例1中的纳税人并没有签订合同,实际业务就是 3 月20日发货,4月5日收到货款。应如何开票? 政策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 物是否发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 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则按照规定,该例中,纳税 人4月5日收到货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 应适用新的税率。
4月1日后
-
02
关于扩大抵扣范围
主要内容
01 不动产两年抵扣政策改为一次性抵扣 03 人员信息采集
02 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
03 农产品抵扣率的调整
不动产两年抵扣政策改为一次性抵扣
政策依据
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 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 条第(一)项第1 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 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 2 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 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
2
目录/Contents
01 02 03 04
关于降低增值税税率及发票开具规定 关于扩大抵扣范围 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 关于加计抵减政策 关于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 关于出口退税率的调整 关于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调整
3
05 06 07
01
关于降低增值税税率及发票开具规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
不动产两年抵扣政策改为一次性抵扣
注意事项
二、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 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 可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方法: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是不动产净值与不动产原值的比,不动产净值、 原值与企业会计核算应保持一致。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2
自行申报办理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 1日至 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 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培训
2019年3月28日
1
深化增值税改革
参考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特殊情况开票规定-补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二条:
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 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 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特殊情况开票规定-补开发票
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
是否已在纳税义务发生 当期作“未开具发票” 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
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不动产转让完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在3月31日(含)之前的,按照原适用 税率开具发票; 2.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在4月1日(含)之后的,按照调整以后 的税率开具发票。
举例1
一家商贸企业,2019年3月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合 同约定3月20日发货,3月25日收款。但实际上,纳税 人按照合同约定 3月20日发货后,3月25日取得了货款 收款凭证,到 4 月 5 日才实际收到货款。按照规定,该 纳税人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 3月25日,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前,应适用原税率。
申报注意事项
旅客运输服务填报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 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专用发票相应栏次中。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或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 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票据,按政策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 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申报抵 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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