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仲裁的同时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怎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怎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一、拖欠农民工工资较快较直接的解决办法是怎样的?一、拖欠农民工工资较快较直接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较快较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申请劳动仲裁步骤是怎样的?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具体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仲委字[2002]12号【字体:大中小】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规范、统一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针对我市在案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经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处室研究,我们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程序方面的问题(一)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的案件,当事人以签收人不是其本人或其指定接收人为由,主张该送达无效并要求重新审理案件,如何处理?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只要邮寄的地址是被送达人的准确通信地址,且有签收回执证明的,应为有效送达。
对当事人要求重新审理的,应决定予以驳回。
(二)被诉人否认与申诉人有劳动关系,不做应诉,如何处理?对此申诉人负有举证责任,可要求申诉人提供其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如提供了相关证明并能据此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则可缺席审理;如不能提供证明或不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又无法查证的,则驳回申诉请求。
(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虽未注销,但既无办公场所也无工作人员,如何完成送达?如不能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可采用公告方式送达。
(四)如用人单位住所地与其经营地及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辖区,如何确定管辖?应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中载明的住所地确定管辖。
(五)申诉人已向劳动鉴定部门举报,又就同一内容提出仲裁申请,是否受理?为了避免不同部门重复处理的矛盾,申诉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举报并已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六)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非确定劳动关系的争议(如拖欠职工工资等争议)是否受理?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的通知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与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对于非确定劳动关系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因其处理结果都将与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有关,所以,对于这类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受理"的精神,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依法予以驳回。
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最快解决办法
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最快解决办法在社会生活中,讨薪是一个让许多劳动者头疼的问题。
辛苦工作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那么,当面临讨薪困境时,找哪个部门能够最有效、最快地解决问题呢?首先,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
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通常会在接到投诉后尽快展开调查,并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劳动仲裁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包括工资纠纷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其裁决结果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的判决具有最终的强制执行力,能够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争取胜诉。
此外,工会也是劳动者可以依靠的组织。
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有责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遇到讨薪问题时,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工会反映情况,寻求工会的帮助和支持。
工会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等方式,促使用人单位解决工资问题。
除了以上这些专门的部门和组织,劳动者还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设立了信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热线,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反映自己的问题,政府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协调和处理。
在讨薪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情况非常重要。
投诉和劳动仲裁申请可以同时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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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和劳动仲裁申请可以同时进行吗
导读:劳动仲裁是比较直接的维权办法,也可以同时进行,因为不按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和不参加社会保险是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获得。
劳动仲裁是比较直接的维权办法,也可以同时进行,因为不按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和不参加社会保险是可以到劳动部门
投诉获得。
1、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
2、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督机关一经作出处理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
有关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
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法定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才发生效力,有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也不是以仲裁机构为
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是以劳动争议的另一方为被告提起普通的民事诉讼。
3、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两者不仅不排斥,而且可以通过相互配合起互相补充的作用。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一、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监察局一科、二科、案件审理科。
二、责任人分管副局长、科长、副科长,承办人(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
三、承办事项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承办事项所需的要件1、承办条件投诉举报当事人需能证明其合法有效身份,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审验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存档。
2、承办要件投诉人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其中,投诉文书应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办理程序及时限1、办理程序(1)投诉举报登记。
环节说明。
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指定人员制作笔录,并由投诉人确认。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并为举报人保密。
(2)案件受理。
环节说明: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②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③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投诉人:①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②举报、投诉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③举报、投诉人不提供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的;④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接受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⑤被举报、投诉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二年内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最快最有效 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最快最有效
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最快最有效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最快最有效一、问建筑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较快较有效法律常识:建筑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劳动监察大队较快较有效。
具体解决方法是:1、如果工资被拖欠,农民工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如果双方没有争议,那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将会帮助协调解决;2、如果产生劳动纠纷,则需到各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如果不认可,还可以到法院去起诉;3、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较快较有效一、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较快较有效劳动监察大队,农民工资不给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较快解决,首先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投诉不起作用的话,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让用工单位支付工资。
二、农民工没签合同工资拖欠不给怎么办(一)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二)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解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解读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的规定。
实践中,有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行为,其中不少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对案件的事实不存在争议,如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用人单位予以承认,但是就以各种理由拖着不支付,对此类案件,由于事实清楚,为了缩短劳动争议处理的时间,节约成本和精力,劳动者不必再走调解、仲裁,再诉讼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此外,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如何向劳动监察投诉?
如何向劳动监察投诉?在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时,我们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向监察部门投诉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因此,我们是亲自去、去电、寄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
关于向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的具体方式和条件,小编整理了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举报投诉:1、直接来访。
投诉举报的人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2、书面来信。
请按寄信要求,写清收件人的详细情况,以免误投或丢失。
包括:收件人地址、单位、邮政编码等;3、拨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
目前大部分城市已开通了该服务号码,其中80%以上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4、来电或传真举报投诉。
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布的举报电话,不知道举报电话的,可通过当地12333或114查询。
来访举报投诉的,要认真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确保其真实性,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如果能够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涉嫌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尽可能地提供。
如果有5人以上共同举报投诉的,请推选3人作为代表。
二、举报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2、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如具体的违法时间、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和结果等;3、未超出2年的举报投诉期限。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4、举报投诉请求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5、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以上就是关于向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的具体方式和条件。
这里着重需要注意的是,要仔细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专门管农民工拖欠工资的部门叫什么名字
专门管农民工拖欠工资的部门叫什么名字在我们的社会中,农民工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他们辛勤劳作,为我们的生活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然而,有时候他们却遭遇了工资被拖欠的困境,这无疑是对他们权益的严重侵犯。
那么,当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应该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呢?专门管农民工拖欠工资的部门主要有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等。
首先,劳动监察大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执法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职责包括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查处各类劳动违法行为。
当农民工发现自己的工资被拖欠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劳动监察大队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工资拖欠的情况,并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劳动监察大队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具有快速、高效的特点。
他们可以直接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材料。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下达整改指令,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对于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大队还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其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是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途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其职责是依法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当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农民工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证据等材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后,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仲裁庭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
如果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农民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法院也是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最终保障。
当农民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途径仍无法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应该对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范围进行简要的介绍和概括。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内容示例: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机构。
作为劳动监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监察大队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首先,他们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工资支付、工时安排、劳动保护等。
其次,他们承担着调解和处理劳动纠纷的任务,为双方提供公正的仲裁和调解服务,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与稳定。
此外,劳动监察大队还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企业和劳动者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
劳动监察大队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推动就业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他们的工作不仅关乎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劳动监察大队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完善监督和检查机制,提高劳动监察的效果和效率。
总之,劳动监察大队作为一个专门从事劳动监督管理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机构,其职能涵盖了劳动法规的监督执行、劳动纠纷的调解处理和法律宣传教育等方面。
他们的工作对于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对整篇文章的框架和组织方式的介绍。
通过清晰地列出文章的各个章节和子章节,读者可以在阅读过程中更好地理解文章的整体结构和逻辑。
下面是本文的详细结构安排:2. 正文:2.1 职能一: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介绍劳动监察大队的第一个职能。
我们将讨论该职能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方法。
此外,我们还将提供一些相关案例和实证数据,以支持对该职能的理解和认识。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张XX的合同纠纷案
案例:张XX的合同纠纷案事实经过张XX在2020年与一家实力强大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张XX发现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并且拖欠了他的工资。
律师解读根据中国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可以停止履行或者请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张XX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确定该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并且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张XX有权要求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可以停止履行合同以及请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该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建议基于上述情况,建议张XX采取以下措施:1.首先,张XX应与该公司进行书面沟通,明确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附上相关证据。
2.如果该公司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与张XX无法就履行方式达成一致,张XX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3.在起诉之前,张XX应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并提供充分的证据。
4.同时,为了减少损失,张XX可以就该公司的违约行为与其进行协商,尝试解决纠纷,但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过度让步。
5.如果张XX最终获得了胜诉,并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但该公司仍未履行判决,张XX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李XX的劳动纠纷案事实经过李XX于2019年加入一家公司并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在工作过程中,李XX发现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无故扣发工资、强迫加班等问题。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雇员享有获得正当报酬、休息和休假、安全和卫生等权益,并规定了雇主应履行的义务。
根据李XX提供的证据,可以确定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无故扣发工资、强迫加班等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李XX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正当报酬、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并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监察法律基本知识
劳动监察法律基本知识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劳动监察法律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它就像是一位公正的守护者,监督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法的保护。
那么,什么是劳动监察法律呢?它又包含了哪些具体的内容和规定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劳动监察法律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劳动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让用人单位依法办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监察法律的适用范围。
它适用于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劳动监察法律就可能发挥作用。
劳动监察法律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执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纠正和处罚,维护劳动秩序和社会稳定。
在劳动合同方面,劳动监察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重要条款。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也是劳动监察的重要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天,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强迫劳动者超时工作或者剥夺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劳动监察部门将予以制止和纠正。
工资支付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都能申请那些方面的信息公开申请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都能申请那些方面的信息公开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都能申请哪些方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一、劳动仲裁1.劳动仲裁的基本概念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因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劳动保险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申诉,并由仲裁人员进行裁决的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
2.劳动仲裁的信息公开申请在进行劳动仲裁时,作为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以下方面的信息公开:(1)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劳动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程序和流程;(3)劳动仲裁案件的裁决文书和调解协议;(4)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资格及工作记录等。
3.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劳动仲裁的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包括:(1)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申请的内容和理由;(2)办理程序:劳动仲裁机构接到申请后,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办理;(3)审查决定:劳动仲裁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信息公开。
4.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作用劳动仲裁的信息公开可以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保障申诉双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劳动仲裁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劳动争议的有效解决。
二、劳动监察1.劳动监察的基本概念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的活动,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2.劳动监察的信息公开申请在进行劳动监察时,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以下方面的信息公开:(1)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劳动监察的工作程序和检查标准;(3)劳动监察的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4)劳动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资格及工作记录等。
3.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劳动监察的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包括:(1)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并清晰说明申请的内容和理由;(2)办理程序:劳动监察机构接到申请后,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办理;(3)审查决定:劳动监察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信息公开。
讨薪归哪个部门管理
讨薪归哪个部门管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讨薪是一个常见但又让许多劳动者感到困扰和无奈的问题。
辛辛苦苦工作,却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和谐。
那么,当遇到讨薪难题时,究竟应该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和管理呢?首先,劳动监察部门是劳动者讨薪的重要途径之一。
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就是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当劳动者遭遇欠薪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其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是解决讨薪纠纷的重要机构。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包括工资支付方面的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对争议进行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再者,法院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除了以上这些专门的机构和部门,工会也可以在讨薪过程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组织,有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遇到欠薪问题时,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工会反映情况,寻求工会的帮助和支持。
另外,政府的信访部门也可以成为劳动者反映讨薪问题的渠道。
信访部门会将劳动者的诉求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
在实际的讨薪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明等。
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支付情况非常重要。
同时,劳动者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天津欠薪找哪个部门举报
天津欠薪找哪个部门举报在天津,如果遭遇了欠薪的情况,别着急,有多个部门可以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
了解清楚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机构。
在天津,各区都设有劳动监察大队。
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工资支付情况。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优点是,他们的执法力度较大,能够迅速采取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解决欠薪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欠薪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在举报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这些证据能够帮助劳动监察部门更快速、准确地了解情况,从而更好地为您解决问题。
其次,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包括欠薪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相对较为正式和严格。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明确您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劳动仲裁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您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仍不支付工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向法院起诉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并遵循相关的诉讼程序。
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如果用人单位败诉,仍不支付工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封、扣押用人单位的财产等。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
同时,要保持理性和耐心,因为解决欠薪问题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除了以上这些专门的机构和途径,您还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
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会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
此外,一些政府部门设立的热线电话,比如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也可以接受您的投诉和举报,并将您的问题转交到相关部门处理。
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监察大队是为当今社会被拖欠薪资的劳动工作者们提供援助支持,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大队已成为劳动者们投诉,或寻求帮助的重要途径,但是很多人往往因为不知道怎么投诉从而拿不到工资,那么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具体进行解答。
劳动监察大队是为当今社会被拖欠薪资的劳动工作者们提供援助支持,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大队已成为劳动者们投诉,或寻求帮助的重要途径,但是很多人往往因为不知道怎么投诉从而拿不到工资,那么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具体进行解答。
▲(一)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三)处理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四)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
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印章,并载明:1、当事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2、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4、处理结论5、处理决定的履行日期或者期限6、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7、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8、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怎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到劳动监察去投诉时,首先应记下前去投诉的时间和接待自己的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因为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都是佩戴工作牌,上面有自己的姓名、职务等。
(二)前去投诉的事项必须是归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在实际中,有许多案件同时归属于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受理,在处于维权成本的角度考虑,劳动者应采用劳动监察(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劳动监察受理案件两年时效期的法律规定:《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18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可以一边劳动监察一边仲裁吗
可以⼀边劳动监察⼀边仲裁吗
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职⼯在⼯作过程中与单位发⽣了⼀些不愉快的事情,很多时候双⽅协商⽆法解决,那么可以⼀边劳动监察⼀边仲裁吗?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可以⼀边劳动监察⼀边仲裁吗
可以同时进⾏。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要准备⼀些想要投诉的相关问题⽅⾯的材料,以及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合同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申请仲裁,程序是不⼀样的,当然结果也不同。
投诉是直接将情况反映给监察部门,由他们出⾯,查实后要求⽤⼈单位纠正违法⾏为,不具强制⼒。
但经过仲裁裁决的结果,如果⽤⼈单位拒绝履⾏⽣效裁决的话,劳动者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条申请⼈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作单位和住所,⽤⼈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笔录,并告知对⽅当事⼈。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是可以⼀边劳动监察⼀边仲裁的,法律上有相关的规定,申请仲裁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这个是很重要的。
以上这些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农民工投诉处理机制
施工现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一、目前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机制(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举报和投诉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的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举报等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查处。
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根据《劳动法》第9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1)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二)劳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单位工会组织下设的民间自治性组织,是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机制,调解非劳动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解除劳动合同找哪个部门
解除劳动合同找哪个部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的处理变得复杂多样。
员工与雇主之间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
那么,当员工遇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时该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呢?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并解答这个问题。
1. 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劳动者权益保护以及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政府职能部门。
当员工与雇主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或者遇到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可以通过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寻求帮助和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监察部门具备调解、仲裁和行政处罚等职权,能够为员工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政府职能部门。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员工可以向所在地或者所在行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法律帮助和保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劳动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指导。
3. 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独立机构。
当员工与雇主之间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劳动纠纷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拥有司法性质,能够依法裁决劳动争议,并对双方提起的申诉进行独立、公正的仲裁处理。
不仅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雇主提供了公正的解决途径。
4. 劳动法律援助机构劳动法律援助机构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劳动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当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或者无法承担法律费用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并申请法律援助。
这些机构拥有专业的劳动法律人员,能够为员工提供免费或者低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服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员工遇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时,可以选择寻求劳动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如何处理劳动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
如何处理劳动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在职场中,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有些劳动合同中存在着不合理的条款,给员工的权益造成了损害。
本文将探讨如何处理劳动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首先,当发现劳动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条款时,员工应该及时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通过正式的沟通,双方可以就合同中的问题进行交流,寻找解决办法。
在与雇主沟通时,员工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性,将问题以事实为依据进行阐述,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
同时,员工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其次,如果与雇主的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合同中的争议。
劳动仲裁是一种快速、低成本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仲裁员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判定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是否有效。
如果仲裁结果对员工不利,员工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
除了法律途径,员工还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可以与同事们组织工会或员工代表团体,共同向雇主提出诉求,通过集体协商来解决劳动合同中的问题。
集体行动不仅能够增加员工的谈判力量,还可以减少单个员工面对雇主时的不利局面。
通过集体行动,员工可以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保障,提高整体的劳动待遇。
另外,员工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来处理劳动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
在现代社会,媒体的曝光力量是巨大的,通过将不合理条款公之于众,可以引起公众的关注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迫使雇主重新考虑和修改合同条款。
当然,在选择曝光的方式时,员工需要慎重考虑,避免对自己的形象和利益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最后,政府部门在劳动合同监管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不合理条款,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政府部门有权对雇主进行检查和处罚,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员工可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以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维护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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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劳动者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时,仲裁委员会应否到单位调查取证?如果不去调查,听仲裁人员的口气,我可能要败诉。那么,我在申请仲裁的同时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吗?
答:关于您咨询的“劳动者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时,仲裁委员会应否到单位调查取证以及申请仲裁的同时可否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问题,非常典型,实践当中,很多劳动者也经常遇到。现在,我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答复,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仲裁的同时.txt21春暖花会开!如果你曾经历过冬天,那么你就会有春色!如果你有着信念,那么春天一定会遥远;如果你正在付出,那么总有一天你会拥有花开满圆。某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名员工,去年11月,我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遂明确表示不与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终止合同结算工资时我发现,单位没有向我支付国庆节以来的加班工资(公司有考勤记录),其他员工都享有的10月份奖金也没有我的份儿。我向公司提出异议,却没有得到答复。为此,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和奖金。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已经进行了一次开庭审理,还没有作出裁决。庭上,仲裁员要求我提供加班被克扣奖金的证据。由于有关证据都在公司那里,我只好提请仲裁庭到单位调查取证。但到现在,并没有工作人员到我单位进行调查取证。我向仲裁委员会询问,却被告知仲裁部门不去调查,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才去调查取证,但是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委员会是两个系统,二者没有工作上的关系。
当然,提请仲裁和劳动监察举报同时进行可能会增加两个部门的工作量,甚至会出现仲裁结果和监察处理结果相互矛盾的情况。因此,这就要求仲裁部门和监察机构在工作中要加强联系,互相配合。
至于说“在提请仲裁的同时能否向监察部门举报”的问题,《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里的“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根据劳办发1994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三条第二款之解释,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更多相关信息请进 ()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进行监察举报。这也就是说,在提请仲裁的同时,劳动者还有权向劳动监察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有权向有关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有权向知情人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由此可以看出,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时,是有调查取证权的。但该项权利的行使与否,完全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自主决定。实践当中,大多数仲裁机构由于人员少、案件多和交通工具缺乏等因素,并不去有关单位调查取证,而是在庭审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当事人当庭提供。因此,在您提请仲裁时,仲裁委员会要求您提供证据而不是去单位调查取证的做法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