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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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第三十章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要求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墙体材料、骨料及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须见证取样的试验项目.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单位工程施工前,见证人员应会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送检计划。

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四、检验取样的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 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 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 3 个长约450mm 接头做拉伸,抽取3 个长约350mm 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 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 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 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 个长约450mm 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 3 个长约450mm 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 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 个接头做冷弯。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31686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31686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450mm2 冷弯 2 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350mm3 尺寸偏差逐支一般就用力学性能试件做4 重量偏差不少于5 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长度不小于500mm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 1在每(任)盘中随机切取,拉伸长约450mm,弯曲长约350mm 2弯曲(反复)2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序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1 拉伸2 随机抽取,每根钢筋只能截取12 冷弯 1 根拉伸,1根弯曲试样。

先去掉钢筋端部500mm后,再截取试样。

试样长度:取偶数倍节距,且不应小于4倍节距,同时不小于500mm。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的规定一、一般规定1、根据建设部建《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2000】211号)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1、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对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进行考察确定。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

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

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试验项目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取样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并将检测试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实验人员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上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四、见证取样的要求1、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2、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编号编号 TZ-001致:(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见证取样检测中心、试验室)说明:此《备案书》由见证人所在单位,在履行见证前,分别送达该工程和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检测中心(试验室)备案。

致:(施工单位)×××建筑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站(见证取样检测中心、试验室)×××检测中心说明:此《备案书》由见证人所在单位,在履行见证前,分别送达该工程和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检测中心(试验室)备案。

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编号:钢材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编号: JZ-005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台帐见证取样送检人员:。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1.引言2.取样设备和容器2.1取样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性能和准确度,确保取样过程中不能对原材料产生任何污染或变质。

2.2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必要时,还应进行特殊处理,以确保不会影响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取样点的选择3.1取样点的选择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分布情况进行,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2在选择取样点时,应注意取样点的代表性和可重复性,以保证取得的样品能够准确代表整个批次的原材料。

4.取样方法4.1取样时应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分割、等体积等,以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4.2取样时应避免外界杂质的侵入,尽量减少取样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4.3取样时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状态,选择适当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取样、非均匀取样、分层取样等。

5.取样过程的记录和监控5.1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和监控,记录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相关信息。

5.2取样过程中应有相关部门的专人进行监控,确保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5.3取样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取样样品的保存和标识6.1取样样品应保存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条件下,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6.2取样样品应进行适当的标识,包括批次号、取样点、取样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测和分析。

7.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7.1取样样品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交接和传递,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2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应有专人负责,并进行书面记录,以便后续的追溯和证明。

8.取样结果的分析和报告8.1取样结果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分析和验证,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2取样结果应及时进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和评价结论,以便后续的决策和处理。

9.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9.1取样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取样规范的执行和持续改进。

9.2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应由专业团队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以提高取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作用、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作用1. 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保证了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从而确保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体现了建设各方对工程质量的共同关注,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为整改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工程质量。

4. 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各方严格遵守规定,强化了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建设领域的诚信行为。

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要求1. 见证人员要求: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能够准确判断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2. 取样人员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取样方法和要求,能够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试验检测单位要求:试验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拥有合格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试验检测任务。

4. 试样包装和标识要求:试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明确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四、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并通知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安排见证人员,并在取样现场进行监督。

3.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取样。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指南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指南

防水涂料
(十五)门窗三性(物理性能)检测取样: 门窗三性检测主要是指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 取样要求 (一)检验批: (二)抽样数量: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 10%, 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尺寸偏差 重量偏差 (三)冷轧光圆钢筋取样<GB/T228.1-2010 检测项目 拉 伸 弯 曲 (四)钢筋焊接取样<JGJ/T-2014> 检测项目 拉伸 冷弯 (五)钢筋机械连接取样 检测项目 母材抗拉强度 钢筋接头抗拉强度
取样数量 3根 3根
取样方法
每500个接头为一检验批,每种型号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 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注:管道及其它特殊材料的检测,由于种类繁多,请与检测公司联系。
取样方法 6个一组 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且与强度试件必须是同一次拌合物,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 中取样,每组制作6个试件为一组。采用185*175*150圆柱体试件。 取样方法 按水泥、砂、石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砌块<GB/T2542-2012 GB/T2114-2007> 送检数量 取样方法 10块/组 以2-5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2万块也一检验批论。 标砖 5块/组 同一生产厂家、同型号,每1万块至少应抽检一组,不足1万块也一检验批论。 空心砖 5块/组 同一生产厂家、同型号,每1万块至少应抽检一组,不足1万块也一检验批论。 蒸压加气块 注:空心砖和蒸压加气块,5块只是做抗压强度,如要做其他参数的请咨询检测公司。 (十三)建筑石材 检测项目 抗压强度 压缩强度、体积密度、吸水率 耐磨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

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

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提高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

三、操作程序1.原材料进场验收1.1原材料进场检验1.1.1原材料进场时,由仓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核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和标识,确保原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与订单一致。

1.1.2验收人员还应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没有明显的损坏或瑕疵。

1.1.3如果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记录问题原因、处理措施和结果。

1.2纸质文件保存1.2.1验收人员应将原材料验收的文件、记录等相关资料按规定归档,保留一年以上,并对其进行分类和编码以方便查询和追溯。

1.2.2验收人员还应将原材料的质量问题记录在不合格记录本中,并定期提交给质量管理部门。

1.3原材料存放1.3.1验收合格的原材料应由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妥善存放,确保不受损坏和受污染。

1.3.2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由仓储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包括退还给供应商、报废或返修等。

2.见证取样检测2.1原材料取样2.1.1根据产品要求和检测项目,由质量管理部门指定专门的取样人员进行见证取样。

2.1.2取样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从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中取得样品,并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数量及方法。

2.2检测项目2.2.1检测项目应根据产品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并由质量管理部门完成。

2.2.2检测项目包括外观检查、物理性能(如硬度、拉伸强度)、化学性质(如成分含量、溶解度)等。

2.3检测流程2.3.1检测前,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种类和数量确定检测设备和试验器材。

2.3.2检测过程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2.3.3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评估和归档。

2.4检测记录2.4.1检测结果应保存在纸质或电子档案中,包括检测报告、检测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

2.4.2检测记录应按照检测项目和日期进行分类和归档,以便查询和追溯。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人的监督下。

由承包单位的取样人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送检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实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核:(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核合格的送检检测单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将获得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见证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承包单位要求见证____后,由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入木箱,见证人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由见证人贴上专用加封标志。

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和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纳入施工技术档案盒监理档案。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的样品,送检时应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由项目监理机构盖上“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字。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取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见证取样的操作流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见证取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取样、环境监测取样、质量抽样等。

第三条:见证取样工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见证取样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持证上岗资质,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第五条:见证取样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取样物料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减少取样误差,防止取样偏差。

第二章:见证取样的准备工作第六条:见证取样前,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取样目的,确定取样点、取样方法和取样工具。

第八条:见证人员应准备齐全的取样工具和设备,确保取样的操作正确和有效。

第九条:见证取样前,应核对相关文件和记录,确保取样的依据和程序符合规定。

第十条:见证取样前,见证人员应对取样目的和方法进行充分了解,并与被取样物料的相关单位沟通和交流。

第三章:见证取样的操作流程第十一条:见证取样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派遣见证人员→取样点准备→检查取样工具和设备→获取取样物料→记录取样过程→封存取样物料→送样和复验。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工作的派遣应根据工作任务确定见证人员,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三条:见证人员应前往取样点前,进行取样点的准备工作,确保取样环境的干净、整洁和安全。

第十四条: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和有效,如有损坏或不合格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十五条:见证人员应按照取样方法和要求,获取被取样物料,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见证人员应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参数,如取样时间、地点、数量、样品特征等。

第十七条:见证人员应对取样物料进行封存,确保取样物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防止偷换和污染。

第十八条:见证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将取样物料送样给检测单位,并复验检测结果,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见证取样的质量控制第十九条:见证取样工作应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的质量认证和能力验证等。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6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6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天水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设计文件,对见证取样指定以下制度。

一、根据工程特点,监督施工单位对检测、试验单位进行资质、人员、检测范围和试验条件进行考察,选择资质好、等级高、信誉好的检测试验单位,作为本工程试验单位,并____报验的相应资料。

二、见证人。

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须持证上岗,取(送)样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填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表,征得建设或监理单位同意后,分别递交工程质检机械和接受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

四、施工企业取样人员按取样送检计划在现场进行试样取留时,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认标识封志,见证记录单由见证人填记,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施工技术档案,一份随样送试验检测单位核存。

送样过程中,不得损毁标识、封志,没有标识或严重损毁标识封志的试样,试验检测单位应予拒收。

五、见证人应对试样进行有效的封存和监护,施工企业取(送)第1页样人员一起将所取试样送至____省建设厅核发的具有《试验检测单位证书》的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检测。

六、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书、见证人、送样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名,在检验报告栏中注明见证单位见证人和取送样人姓名见证号。

七、取(送)样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及时在见证人员监督下送至检测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需复试,在建设、监理、施工或其它有关单位监督下进行送检。

八、取送样应按照工程进度,将试块(件)进场材料,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见证,取(送)样人员不得互相串通以次充好或取假试块、试件,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更换相应人员,及时补充持证人员。

九、对取(送)材料、构件、报告但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并做好见证取样记录。

十、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材及连接头事件。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 引言材料进场质量检验是确保施工项目材料符合规定标准,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流程,确保检验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中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3. 术语定义•材料进场质量检验:指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过程。

•见证:指监督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过程的活动。

•取样:指从进场材料中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和检测的行为。

•送检:指将所取得样品送往相关实验室进行质量检测的行为。

4. 质量检验见证工作的职责质量检验见证工作是确保质量检验过程公正、透明、符合规定标准的重要环节,其主要职责包括:1.监督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过程,确保检验操作符合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流程。

2.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防止取样过程中的人为干扰。

3.采集必要的见证材料,如采样记录、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检验报告等。

4.协调相关部门和实验室,确保取样送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取样工作的要求取样是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重要环节,合理的取样能够准确反映材料质量的情况。

取样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1.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要求确定取样点位和取样数量。

2.确保取样器具的清洁和准确。

3.严格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避免人为污染或变质。

4.做好取样记录,包括取样点位、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员等信息。

6. 送检工作的要求送检是将取得的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质量检测的重要步骤。

为确保送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应满足以下要求:1.根据实验室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运输方式。

2.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标识清晰,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混淆。

3.做好送检记录,包括送检日期、送检样品的标识和送检人员等信息。

7. 质量检验见证取样过程的管理为确保质量检验见证取样过程的管理规范和有效,应采取以下措施:1.确定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监理细则在建筑工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对于原材料的质量、见证取样等进行监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的监理细则。

原材料监理1. 原材料分类建筑工程中用到的原材料种类繁多,常见的包括水泥、沙子、石子、钢筋、木材等。

对于不同种类的原材料,需要采取不同的监理方式。

2. 原材料检验为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需要进行检验。

常见的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强度、含水率、化学成分等。

检验过程应由专业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结果需要做好记录并交由工程师核对。

3. 原材料存放原材料在存放过程中也需要进行监管。

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存储期限。

对于易受潮、易变形、易腐烂等原材料,应特别加以注意。

4. 原材料使用原材料的使用也需要进行监管。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原材料的配比和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使用。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原材料应及时停用并进行返工或更换。

见证取样监理1. 见证取样分类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见证取样种类有很多,常见的有混凝土试块取样、钢筋取样、土工试验取样等。

不同的见证取样需要进行不同的监理。

2. 见证取样人员见证取样需要由专业的取样人员进行,取样过程中需根据样品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和工具,并留下完整的样品标记。

取样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避免对施工和现场人员造成影响。

3. 见证取样记录见证取样记录是见证取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应当记录取样时间、取样地点、样品编号、见证人员、取样方式及所采集的样品数量等相关信息。

记录应配合监理人员进行核对,存放在工程档案内。

4. 见证取样后续处理见证取样后续处理也是十分重要的。

采集到的样品应及时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应及时送达工程施工人员手中,以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

在建筑工程中,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只有做好监理工作,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本文介绍了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的监理细则,希望有所帮助。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5篇)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5篇)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一、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等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需复验的进场材料、构配件、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需要抽样检测的项目。

1.2基础分部工程所用材料、混凝土试块、钢筋接头和架线分部工程导地线液压连接试件制做等均为抽样检测项目。

1.3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检测项目。

2、取样及送检2.1取样是指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被检验(测)对象中抽取样本的过程。

各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取样,并保持取样人员的相对稳定。

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2.2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取样现场传送移交给有资格承检的单位(试验室)的全过程。

本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由本工程的甲方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工作的监理方人员担任。

见证人须经业务培训,正确掌握材料的取样方法和样品的技术要求,方可上岗。

2.3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要检查施工单位应制定见证取样计划及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报建设单位认可。

建设单位负责人或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监理人员见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书面授权取样人员,并将授权书、见证取样计划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单位。

2.4取样人员在取样前,应通知监理人员到场见证。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监理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监理人员应检查取样人员制作见证记录,送样人员与监理人员共同送至检测单位,或由监理人员封样后,由送样人员将封装试样与见证记录送检测单位,现场监理人员要监督施工项目部将见证记录归人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取样规范[(现行标准)]

见证取样规范[(现行标准)]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第一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严格把好见证取样送检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

1、材料进场验收(1)凡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

重要材料(钢材、商砼等),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

(2)严禁材料未经报验、验收私自用于工程,或未经复验(复验结果未出)即用于工程。

2、各施工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要严格组织管理,并选派有经验具有一定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持证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3、所有检测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4、建筑材料、试块、试件必须有专人专项负责,有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有监理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各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试块、试件检测结果做好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6、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用优质材料替代劣质材料检测。

第二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及代表批量等内容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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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
⑴检测项目:
1、强度
2、凝结时间
3、安定性
⑵取样规定: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钢筋原材料
(1)、检测项目
1、屈服点
2、抗拉强度
3、伸长率
4、冷弯试验
5、尺寸偏差
6、表面质量(2)、取样规定
1、同一厂家、同一牌号、炉罐号、等级、品种、尺寸、同一次进工地为一检验批。

2、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小于60T按一批计。

2.2钢筋焊接
(1)、检测项目
1、拉伸试验
2、外观质量
(2)、取样规定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

3、砂、石
(1)、检测项目
1、颗粒级配
2、含泥量
3、泥块含量
(2)、取样规定
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为一批
2、以400立方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

4、砖、砌块
(1)、检测项目
1、尺寸偏差
2、外观质量
3、强度等级
(2)、取样规定
砖: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等级的砖3.5万—15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按一批计。

砌块:以同一种原材料配制成的相同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和同一工艺生产的1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按一批计。

5、试块
(1)、检测项目
抗压强度
(2)、取样规定
混凝土试块: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每一现浇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砂浆试块:
每一验收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砌体中的同一配合比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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