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无形资产及其会计核算比较分析
无形资产核算的比较研究【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相较而言,固定资产核算的优势所在恰恰正是无形资产处置核算的缺 憾之处,一是没有为无形资产处置业务专门设置过渡性账户:二是无形 资产处置的核算试图一步到位,只在全部相关业务完成时进行一次会计 处理,甚至只做一笔会计分录。这样一来,既不能明确反映无形资产净 值,又无法直接表示出处置过程发生的收入与费用,只能从对应的资产 和负债账户中窥端倪。更重要的问题是,由于无形资产处置尤其是出售 业务一般都会发生多个有关事项。其发生的时间有先有后,甚至可能跨 越不同会计期间,如果等到相关业务全部结束再来进行会计处理,则完 全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的要求。
在核算形式上,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比较成熟和严谨。专门设置过渡 性账户,用来核算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处置完毕, 过渡性账户结清为零,完成过渡任务。在核算过程上,固定资产处置的 核算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可操作性。它包括三个步骤:注销相关账户; 记录处置收入或费用;结转处置净损益。每个步骤单独核算,整个过程 有机联系。
笔者认为,无形资产自行研发项目的核算,不妨效法固定资产自行建 造工程核算。在账户设置方面,借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账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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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会计准则比较
中俄会计准则比较昨天的世界纳入了全球经济市场的越来越多的国家,该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各国提供了更大的商机。
在此过程中,财务报告成为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和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会计准则的制定对于各国实现财务透明度和可比性非常重要。
本文将比较中国和俄罗斯的会计准则,并讨论它们在诸多方面的异同。
在国际上,主要采用两个会计准则框架,即国际会计准则(IFRS)和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GAAP)。
然而,作为主权国家,中国和俄罗斯各自选择了自己的会计准则,并在国内广泛使用。
中国采用了中国会计准则(CAS),而俄罗斯则采用了俄罗斯会计准则(RAS)。
首先,就会计准则的历史发展来看,CAS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受到西方会计准则的影响,特别是美国的USGAAP。
CAS的发展重点是逐渐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以提升中国企业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而RAS则起源于苏联时期的会计制度,并在苏联解体后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和发展。
其次,就会计准则的体系结构来看,CAS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级,其完整的体系结构与国际会计准则框架类似。
而RAS则具有更加复杂的体系结构,包括总则、特别规定和应用指南等多个层级。
这使得RAS的适用和解释相对较为复杂,从而增加了企业在实践中的难度。
此外,在会计准则的内容方面,CAS更加注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CAS要求财务报表应当具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理解性。
而RAS则更注重财务报表的静态性和可维持性。
RAS要求财务报表应当涵盖企业整个经营周期的信息,以便于监控企业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CAS和RAS对于一些会计处理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如,在计提坏账准备方面,CAS要求企业根据风险和信用等级的不同来计提坏账准备。
而RAS则要求企业根据不同的会计分类来计提坏账准备,例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计提方法略有不同。
最后,CAS和RAS在会计报表的格式和报告要求上也有一些不同。
例如,在资产负债表上,CAS要求企业以流动性优先的方式排列资产和负债。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外比较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外比较作者:王碧寒冀晓伟来源:《经济师》2015年第03期摘要:会计准则国际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种趋势,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要求,文章从定义、确认、计量等方面对比美国、国际会计准则,论证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势。
关键词:无形资产确认计量披露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3-130-02美国是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很多西方国家以美国的会计准则作参考,同时国际会计准则是众多国家制定会计准则时参考的依据。
本文通过将美国、国际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其与中国无形资产准则的差异。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38)规定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它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清楚地区分开来。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CAS6)对无形资产的规定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准则强调可辨认性是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从而明确指出商誉不确认为无形资产,同时取消了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资产”的限制,这点与国际无形资产准则定义相同。
体现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势。
2001年6月公布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2号—商誉与其他无形资产》(SFAS142)对无形资产表述为没有实物形态(不包括财务资产)的资产,同时明确指出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将商誉定义为被取得实体的成本超过分配到索取的各项资产与承担各项债务上的金额净额的差额。
比较中国、美国与国际无形资产准则不难发现,尽管在定义上不尽相同,但在商誉的归属问题上三者一致。
与国际、美国会计准则相比,我国的会计准则内涵更加合理,突出了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特征。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的比较首先,根据CAS6要求,某个项目要确认为无形资产,首先必须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其次还要符合两个条件,即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成本可以可靠的计量。
中俄会计制度差异
中俄会计制度差异中俄会计制度存在多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准则和制度:中国和俄罗斯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
中国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而俄罗斯则有自己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其中一些规定可能与IFRS不同。
例如,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方面,俄罗斯的会计制度相对较为严格,与中国有所不同。
2.报表列报和信息披露:中俄会计制度在报表列报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而俄罗斯的财务报表中还包括了资金平衡表等项目。
此外,中俄财务报表中的科目和信息披露要求也存在差异,例如在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方面,俄罗斯与中国有所不同。
3.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中俄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方面也存在差异。
例如,俄罗斯会计制度中设置了许多特定的科目,用于核算特定类型的交易和事项。
而在中国,这些特定类型的交易和事项可能会被纳入不同的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
4.会计处理方式:中俄会计制度在会计处理方式方面也存在差异。
例如,在俄罗斯会计制度中,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交易和事项,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其会计处理方式与中国有所不同。
5.审计和监督:中俄会计制度在审计和监督方面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审计和监督机制相对较为完善,而俄罗斯在这方面可能存在一些特定的问题和挑战。
例如,俄罗斯的一些地区可能会出现审计不规范、不合规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中俄会计制度存在多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涉及到会计准则和制度、报表列报和信息披露、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会计处理方式以及审计和监督等方面。
这些差异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产生影响,因此企业需要了解这些差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
中俄无形资产及其会计核算比较分析
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俄罗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对会计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
根据1998年3月6日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的283号决议,俄罗斯财政部于2000年至今又颁发了一系列会计方面的法规,其中包括:2000年12月31日《关于组织财务经营活动会计核算科目表确定条例的颁发和使用办法》,以及2000年10月16日第14号《无形资产核算》等一系列会计准则。
总体上看,俄罗斯会计制度改革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制度改革的变化。
尽管俄罗斯的经济体制改革不尽如人意,但是俄罗斯毕竟曾是世界两大超级大国之一,它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其经济实力直接影响着前苏联加盟国家及周边国家的经济增长。
一旦条件成熟,俄罗斯的经济将成为新世纪的又一经济焦点。
为此,我们有必要重新了解和加深认识新时期俄罗斯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一、无形资产的内容无形资产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的。
1984年3月1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承认,无形资产是财产,其拥有者可以享有财产权。
这一规定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智力劳动成果被无偿占有的时代,为无形资产实现自身的价值奠定了法律基础。
按照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所下的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
根据《俄罗斯联邦会计与报表条例》,“无形资产被认为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具有价值并能给企业带来收入(或者能够为带来收入创造条件),能较长期使用而不具有实物形态”;而俄罗斯新的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一节中,并没有给出“无形资产”的概念,而是直接罗列了认定无形资产的条件:无实物形态,但可以辨认,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行政管理而较长期地使用。
也就是说,有效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或者一个业务周期,如果该业务周期超过12个月,组织没有转卖该项财产的意向,有能力在未来给组织带来收益,具有证明该项资产存在和企业拥有该项知识产权的主要权利的文件(专利、许可、其他保护文件和专利商标转让合同等等)。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一、有关无形资产定义的比较有关无形资产我国旧会计准则概念理解成: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因管理目的相对持有的,缺少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的长期资产,商誉也包括在内。
而我国新准则是这样规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操作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当中能辨认性的依据表现为:第一,可以从企业中分离开,还有能独自抑或和一些合同签订、负债、资产共同参与转移、授权许可或交换等等。
第二,从合同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来看,不管这方面权力能不能够在企业或另外的权利、义务中改变或分离。
我国新会计准则更加强调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并且将商誉归入《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号一企业合并》中,规定:只有非同一企业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能够产生商誉,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能产生商誉,而且将差额调整为资本公积。
因企业购买合并中产生的商誉,代表的是购买者预期商誉将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支付,而未来经济利益的不可辨认性又决定了商誉是不可辨认的,因而此时的商誉并不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
新准则通过加强可辨认性这一特点,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之外,与国际会计准则达成一致。
二、有关无形资产计量方面的比较在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的前提下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称为无形资产计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依照无形资产取得的方式不同,我国的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分成以下几种:为外购无形资产、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投资者放进的无形资产、本身开发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接受捐赠、企业合并等方面。
旧会计准则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没有考虑其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利息因素,而我国的新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都规定为:如果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比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价款要高,可以确定其具有了融资性质,当下无形资产的成本必然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根本加以明确,实际支付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所产生的差额不只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号一借款费用》规定资本化条件外,均要求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我国和俄罗斯资产评估准则的比较研究
我国和俄罗斯资产评估准则的比较研究张学俊 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摘 要:我国资产评估业存在着基本理论不成熟、体系不完善,行业法律规范制定滞后,评估机构体制不完善,评估人员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亟待强化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评估业的发展。
而在和我国一样也处于深度改革阶段的俄国,其评估业具有较完整的发展历史,已成为经济活动中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转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对中俄评估准则框架与内容的比较,提出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俄罗斯评估准则评估准则比较资产评估一、整体框架比较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到2015年初,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累计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项目已达26项(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准则体系更加完善。
该体系包括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准则两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业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四个层次,从评估师行为、业务流程、不同资产类型、不同经济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通常分为程序性准则和专业性准则两部分,更具指导性;资产评估指南包括对特定评估目的、特定资产类别评估业务以及对评估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更具针对性;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针对资产评估业务中的某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性文件,更具灵活性。
俄罗斯联邦评估准则(ФСО):截止到2015年7月初,俄罗斯由经济发展部批准了11项资产评估准则,在进行评估时都需要强制执行[1]。
包括:1)评估的基本概念、方法和要求;2)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3)对评估报告的要求;4)不动产对象地籍价值的确定;5)鉴定类型,鉴定制度,对专家鉴定结论的要求及批准制度;6)对评估师自律组织专家知识水平的要求;7)不动产评估;8)企业评估;9)为了抵押目的的评估;10)机器和设备价值评估;11)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评估。
伴随着国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其评估准则体系会逐渐趋于完善。
关于中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比较_1
关于中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比较论文摘要:本文由中俄会计准则的历史沿革与特点进行比较,以IFAC就其成员国国家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问题向其成员国发送的一份调查问卷为依据,分析中俄两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问题并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会计发展的启示性观点。
中国和俄罗斯都曾经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两国经济体制都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巨大变迁,而会计准则体系也在相对较短时间内经历了很大的调整,制定与发展了与本国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会计准则体系。
但中俄两国的会计发展历程、特点、水平都不尽相同,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程度更有许多不一致。
本文由中俄会计准则的历史沿革与特点进行比较,参考IFAC就其成员国国家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问题向其成员国发送的一份调查问卷,分析中俄两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问题并进行比较,从而提出对我国会计发展的启示性观点。
一、中俄会计准则体系历史沿革俄罗斯会计准则体系历史沿革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前苏联的会计制度为计划经济会计模式。
而90年代的前苏联解体作为俄罗斯的经济体制变迁的分水岭,使俄罗斯经历了一个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由国有经济到私有经济的迅速的发展过程。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俄罗斯会计准则体系也有了较大的改变与发展。
在短短的十多年时间里,俄罗斯会计改革就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参照国际会计、审计准则,建立起了属于本国的会计规范体系。
1992年2月,俄罗斯联邦政府以政令的形式批准了《俄罗斯联邦会计和报告规则》,这是指导俄罗斯会计改革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并成为俄罗斯日后建立会计准则的基本依据。
同年8月,联邦政府批准了《成本分配和应税收益计算调节规则》;1994年5月,俄罗斯政府颁布了四条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会计规则。
俄罗斯国家杜马还于1996年12月21日通过了《会计核算法》。
总体上来看,自俄罗斯开始制定会计准则以来,已发布包括会计政策、固定资产、存货及其有关事项、财务报表列报等在内的20项会计准则,并在所有大中型企业中施行。
【精品】专业论文文献 -中国无形资产新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
中国无形资产新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国无形资产新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日益关注。
将中国2006年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无形资产新准则与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进行中外比较和探讨,为深入理解和应用新准则提供参考。
关键词:无形资产;新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5-0176-02一、无形资产含义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8 年10 月1 日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38 号——无形资产》(IAS38)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满足可辨认性、对资源的控制性和未来经济利益性。
国际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的定义是:“ 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
”中国现行无形资产准则是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对2001 年准则修订的基础上于2006年2月15 号制定并颁布的。
该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新准则不再将无形资产区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并明确规定把商誉排除在外。
同时,新准则还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这与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及中国日益市场化的趋势相吻合。
另外,新准则还增加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可见,国内外对无形资产概念的认识基本一致。
中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差异
2013年第11期【摘要】在区域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大形势下,各国在实际会计核算政策选择上仍存在较多差异。
笔者所在企业近年投资俄罗斯,了解到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核算业务中两国会计政策与核算方式的诸多不同。
本文拟对其中差异做具体剖析。
【关键词】俄罗斯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俄会计准则差异中国与苏联均为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的会计核算方式一脉相承。
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又同属新兴发展中国家,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形势下,两国都制定了国际准则趋同路线表,宣称会计准则已与国际准则实质趋同,但在实际会计核算中仍存在诸多差异,尤其是俄罗斯会计政策选择仍然很大程度受到税务会计需求影响,中俄两国在具体业务核算方面差异明显,下文试以固定资产业务核算为例,阐述此种差异。
根据俄罗斯准则规定,会计实务中资产一般按历史成本计价,极少涉及重置成本或公允价值。
因此在中国准则下允许使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内容均不适用。
同时,由于俄罗斯准则于实务中很少考虑“现值”概念、在中国准则下需要按现值入账的会计处理也不适用。
在出租房地产与融资租赁、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核算方面,中俄两国核算方法存在明显差异。
一、出租房地产核算科目与计量方式不同根据俄罗斯准则的规定,用于出租的房地产仍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而中国准则下归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在中国准则下,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法,后续计量可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再计提折旧或摊销,而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原账面价值。
在俄罗斯准则下,固定资产一般按历史成本计价,按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值得注意的是,因俄罗斯土地私有化,企业可取得土地所有权,土地属于有形资产,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而在中国,因企业只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应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只有单独出租或与地面房屋建筑物一起用于出租时,纳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如企业在俄罗斯取得未出租或不予增值后转让的土地所有权,按中国准则应调整进入无形资产,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归类,不再按期摊销。
中俄会计制度的比较
中俄会计制度的比较引言:会计制度是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发展需要,制定的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准则与方法。
中俄是两个重要的国家,它们的会计制度反映了国家经济制度和文化的差异。
本文将比较中俄两国的会计制度,重点分析会计准则、会计报告和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异同。
一、会计准则:中俄会计准则的制定、层次以及实施情况存在差异。
1.中方会计准则:2.俄方会计准则:俄罗斯联邦会计准则则是俄罗斯范围内必须遵守的会计制度准则。
俄罗斯的会计准则体系采取了国际会计准则(IAS)作为依据。
这意味着俄罗斯的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国际交流和合作。
同时,俄罗斯的会计准则对于不同行业和企业类型也有具体的规定,确保会计核算和报告的准确性。
二、会计报告:中俄两国在报表要求、披露和核销等方面存在差异。
1.中方会计报告:中国的会计报告按照规模和级别分为一般企业会计报告和上市公司会计报告。
一般企业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附注等。
上市公司会计报告则需要进一步披露更详细的信息,包括业绩、股东权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
2.俄方会计报告:俄罗斯的会计报告也按照企业规模和级别分为不同类型。
报告要求包括经营报告、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附注等。
俄罗斯的会计报告离不开报表的核销,核销是俄罗斯会计制度的一个特点,即通过调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金额,实现利润和损失的核销。
三、会计审计:中俄两国的会计审计制度存在差异。
1.中方会计审计:中国的会计审计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会计师事务所需要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并获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计结果被用于给予企业信誉和资本市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
2.俄方会计审计:俄罗斯的会计审计工作由政府监管机构负责,包括俄罗斯联邦审计局等。
审计员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并通过审计考试。
俄罗斯的审计制度与国际审计准则较为接轨,但在一些细节上有所不同。
第二组中俄会计制度的差异
第二组中俄会计制度的差异俄罗斯和中国是两个经济体量庞大的国家,中俄之间存在许多会计制度的差异。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俄两国的会计制度进行对比:一、立法和监管机构二、会计准则和报表要求中俄两国的会计准则和报表要求也存在一定差异。
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包括基本准则、权责发生制准则和会计报告制度等,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而俄罗斯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综合企业会计政策和行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三、税收和纳税申报中俄两国的税收和纳税申报制度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纳税申报主要由企业自主申报,纳税人需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填报相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纳税。
而俄罗斯的纳税申报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需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表,由税务机关审核并决定纳税人应缴税款。
四、审计和审计要求中俄两国的审计制度和审计要求也有一些不同。
中国的审计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师主要负责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错误和违规行为。
而俄罗斯的审计主要由审计专门机构和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机关的审计师通过审核企业的财务报表,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五、会计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中俄两国在会计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方面也有差异。
中国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均需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公开企业的财务报表等信息,实现了一定程度的透明度。
而俄罗斯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相对较为封闭,企业的财务报表等信息披露相对不够及时和透明。
总结来说,中俄两国的会计制度存在一些差异。
中国的会计制度相对更为规范和透明,立法和监管机构也较为完善;而俄罗斯的会计制度相对较为保守和封闭,监管机构和信息披露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这些差异对两国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审计和纳税申报等方面均会产生一定影响。
中俄会计准则比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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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价:我国
非货币交易
投资者投入
购入 自行开发
接收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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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 实际发生的费用减去增值税和应退还税额来计价。其中,“实际发 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拥有者的款项;信息咨询费;注册费、 关税、许可证费、中介费等。
国际会计准则
第38号《无形
资产》要求分
我国企业会计
在俄罗斯会计准
类披露无形资 产的使用年限 或摊销率、摊 销方法、期初 和期末账面金 额和累计摊销
准则《无形资 产》国际准则 要求外,还强 调对土地使用 权取得方式和
则《无形资产核 算》中,着重指 出:非货币方式 取得的无形资产 的评估方法;各 类无形资产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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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会计准则的特点立时间较短
3 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相当大差异
4
税务会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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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不计提减值预备,资产虚高
俄 国
公司在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信息质量依然不高
会
计
俄尚未采用有关减值、金融工具、通货膨胀的准则
准
则
的
个别准则的制定并不完全适合俄企业的具体情况
1.内容
《俄罗斯联邦会 计与报表条例》
无形资产被认为是 企业资产的组成部 分,具有价值并能 给企业带来收入, 能较长期使用而不 具有实物形态。俄 罗斯财政部新颁布 的《无形资产核算》 没有提及土地使用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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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 资产核算》一节,列入了无形资产的 范畴,我国则列入了“递延资产”科 目核算。 研究开发:我国第38号准则将研究开 发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 开发阶段。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 产核算》没有明确规定。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比较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比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并不断走向完善。
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竞争,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科学技术的竞争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相应地,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其成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制订相应的会计准则来规范其核算也日益迫切。
无形资产准同的引言部分,指出了解这一准则涉及企业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与会计报表揭示等问题。
定义段中对准则中所用的术语进行了相应的定义、说明,为准则使用人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正确理解和使用准则,提供了参考、主要术语包括无形资产、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商誉、可辨认资产等六个。
准则正文部分又划分无形资产确认、无形资产计量、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转让和转销、无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重估价,无形资产资产维护和提高,应披露的事项等八个部分。
这八个部分相互衔接,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
附则部分说明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并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为协调各国的会计实务,规范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已经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对报告期自1999年7月1曰或以后开始的年度财务报表有效,鼓励较早地采用。
如果企业将此准则运用于报告期从1999年7月1日前开始的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应当披露这一事实,并同时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修订)》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
在我国准则拟定过程中,充分注意到了各种变化和发展,并注意参考了澳大利亚的会计准则《商誉会计》、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7号意见书《无形资产》,以及包括香港、法国和日本在内的其他有关国家的地区涉及无形资产的会计规定和掼,力求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考虑我国的国情,准则规范的内容比较全面、系统。
二、比较(一)关于准则的涉及范围在我国,具有无形资产性质的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研究与开发费用、租赁权等。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摘要: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日益重要,本文从5个方面对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并就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摊销后续支出
1.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
ias38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无形资产。
”可见,ias38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核算之外,只在ias22(企业合并)中反映。
我国的会计准则将商誉归为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其中自创商誉不予确认,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准则不设计,只在合并时的“合并价差”或投资时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中反映。
2.关于内部生产的无形资产
ias38为评价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是否满足确认标准,将企业资产的形成过程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如果企业不能区分创造无形资产的内部项目的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那么该企业应将该项目的支出全部视同研究阶段的支出处理。
在项目的研究阶段,企业不能证明存在着将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因此,该支出总是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而在开发阶段,某些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过程的费用均与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
看一个具体实例:某公司自行研制一项新产品,此产品开发成功,并且申请专利权得到批准,过去发生的可确认支出有试验检验费100000元,专利登记费20000元,律师费和鉴定费30,000元,前已记入各会计期间的“管理费用”账户。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研究我国《准则-—无形资产》的该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表露、进步会计信息的质量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会计原则委员会在1970年8月发布了《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第17号逐一无形资产》(APBNO。
17),随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发布了几项和解释,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信息表露进行了规范.接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国有关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基础上,也于2021年12月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No.38)对相关的作出了规定。
笔者拟就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涉及到的三个重要方面与国际和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希看能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
一、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的确认XX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3条指出,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进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资、律师资等用度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及开发用度,应于发生时确以为当期用度。
现将其与国际和会计准则的相应部分作以下对比分析: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对研究及开发这两个术语未给予内涵及外延上的界定;而IAS No。
38第7段将研究定义为“指为获取新的和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具有创造性和有计划的调查”;将开发定义为“是在开始贸易性生产和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于某项计划和设计,以生产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变的材料、装置、产品、工序、系统和服务"。
《财务会计准则第2号——研究及开发用度会计处理》也对研究及开发的内涵及外延给出了类似的界定。
而我国既没有给出研究与开发的概念,也没有对研究及开发活动的范围进行界定,这必将造成企业在研究及开发用度确认上的不确定性及随意性、也降低了这方面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XX对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确认,我国会计准则中以是否依法申请取得为标准。
这体现出准则制定者重证据以及出于稳健和简化核算的考虑。
但同时该标准大大限制了企业确认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范围,不利于企业的长远。
中俄会计之对比研究
中俄会计之对比研究张林,刘畅(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8)[摘要]会计制度的出现与其发展环境密切相关。
中国与俄罗斯都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进行转型的大国。
两个国家在经济环境和演变过程中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很大差异。
通过比较中俄会计改革历程和成果,对比分析两国在关联方交易与披露以及长期资产减值是否转回两个方面的会计准则重大差异,提出吸收俄罗斯在会计准则制定方面的成功经验,汲取教训,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自身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
[关键词]会计改革;会计准则[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Comparative Study of Accounting in China and RussiaZHANG Lin,LIU ChangAbstract:Accounting systems have close relation with the development environment.China and Russia are two large countries turning from planned economy into a market-oriented economy.The two countries have similarities in economic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two is also great.The accounting reform progress and achievements of the two countries are compared and ana-lyzed,especially the major differences in accounting standards of the two countries in terms of related-party transaction and disclosure and impairment of long-term assets.The study proposes that China could learn from successful experience and mistakes of Russia in making accounting principle in building and improving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system conforming to China's characteristics.Key words:accounting reform,accounting standard,comparative analysis[收稿日期]2017-04-18[作者简介]张林(1970-),黑龙江省东宁人,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中俄会计准则比较ppt课件
3.折旧和摊销(截然不同)
期限
方法
科目
我国:预计使用年限、 有效年限、收益年限三 个期限的较短者摊销, 10年。 俄罗斯: 1)根据俄罗 斯联邦法律规定的专利 、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 使用年限;2)无形资 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收 益的预期使用年限。 20年。
4.商誉
组织的商誉可以通过计算购买价格或
1
资产负债差额来确定。两国相同.
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将
2
商誉分为正商誉和负商誉。
正商誉的折旧应该平均冲减其原始成
3
本;负商誉则应作为业务收入平均结
转为组织的财务成果。
会计准则的要求
国际会计准则 第38号《无形 资产》要求分 类披露无形资 产的使用年限 或摊销率、摊 销方法、期初 和期末账面金 额和累计摊销 额等。
1 差异主要表现在结构内容和计量评估及
在国际接轨程度方面。
2 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都还
比较低,是两国共同存在的问题。
3 应当充分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尽量同代
表会计国际惯例的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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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举例—— 无形资产的核算
无形资产
内容
计价
折旧企业会计准 则——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
企业为生产商品、 提供劳务、出租给 他人,或为治理目 的而持有的、没有 实物形态的非货币 性长期资产,包括 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土地使用 权和商誉等
1.内容
《俄罗斯联邦会 计与报表条例》
中俄会计准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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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俄罗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对会计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
根据1998年3月6日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的283号决议,俄罗斯财政部于2000年至今又颁发了一系列会计方面的法规,其中包括:2000年12月31日《关于组织财务经营活动会计核算科目表确定条例的颁发和使用办法》,以及2000年10月16日第14号《无形资产核算》等一系列会计准则。
总体上看,俄罗斯会计制度改革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制度改革的变化。
尽管俄罗斯的经济体制改革不尽如人意,但是俄罗斯毕竟曾是世界两大超级大国之一,它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其经济实力直接影响着前苏联加盟国家及周边国家的经济增长。
一旦条件成熟,俄罗斯的经济将成为新世纪的又一经济焦点。
为此,我们有必要重新了解和加深认识新时期俄罗斯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一、无形资产的内容无形资产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的。
1984年3月1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承认,无形资产是财产,其拥有者可以享有财产权。
这一规定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智力劳动成果被无偿占有的时代,为无形资产实现自身的价值奠定了法律基础。
按照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所下的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
根据《俄罗斯联邦会计与报表条例》,“无形资产被认为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具有价值并能给企业带来收入(或者能够为带来收入创造条件),能较长期使用而不具有实物形态”;而俄罗斯新的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一节中,并没有给出“无形资产”的概念,而是直接罗列了认定无形资产的条件:无实物形态,但可以辨认,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行政管理而较长期地使用。
也就是说,有效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或者一个业务周期,如果该业务周期超过12个月,组织没有转卖该项财产的意向,有能力在未来给组织带来收益,具有证明该项资产存在和企业拥有该项知识产权的主要权利的文件(专利、许可、其他保护文件和专利商标转让合同等等)。
俄罗斯使用的无形资产概念与我国的会计准则给无形资产所下的定义存在一定的差异。
首先,由于我国和俄罗斯的政治体制有质的不同,导致核算内容有所不同,如就土地所有权而言,早在1994年《俄罗斯联邦会计与报表条例》第48款规定,“在经营活动中较长时间使用的并给企业带来收入的以下权利属于无形资产:著作权和其他科学著作、文学、艺术和合作权的合同,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发明专利,工业设计,育种成果,商标,商号许可证权或者其他许可合同;以及土地使用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开办费。
”而俄罗斯财政部新颁布的《无形资产核算》却没有提及土地使用权。
原因是1991年4月俄罗斯就颁布了新的《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对土地所有制关系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单一的土地国有制,确立国家、公民、集体和集体股份所有制形式并存和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
此后,逐渐在经济上实现了土地私有权,也就是说,已经可以依照现行法律将土地“归为私有”。
而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不能将其“私有化”,因此企业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将其列为“无形资产”。
[!--empirenews.page--] 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一节,还将“开办费”列入了无形资产的范畴,我国则将“开办费”列入了“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第4款最后一项单独阐述了“劳动者的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职业技能和劳动专长”不能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理由是:劳动者的技能和知识不能与自身的载体相分离,因而不能独立使用“。
这项条款单独列出足以表明,当前一些学者认为,无形资产会计涵盖人力资源会计的观点值得商榷。
另外,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没有明确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作为无形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义和计量方法。
第38号准则将研究开发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相应规定将研究费用在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而开发费用是否应于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则要看开发费用是否符合特定的条件,如符合则确认为无形资产。
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创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采用费用化的会计政策;随着此项费用在未来生产成本中的份额越来越大的趋势,应当尽快以准则的形式加以规范。
除上述内容外,我国和俄罗斯在确定无形资产内容方面,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商誉等方面基本上是相同的。
从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对象上看,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规定较细,而我国的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则规定得较为全面,但比较笼统。
二、无形资产计价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取得的渠道有五种:购入、非货币交易、投资者投入、接收捐赠和自行开发。
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非货币交易获得的无形资产按交易客体的市场价格或同类产品价格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或按有关凭据或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按依法取得时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
其中,特别强调,企业在创建时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此外,无形资产准则规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有关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规定确定。
相对而言,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对无形资产计价的规定则具体得多。
根据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减去增值税和应退还税额来计价。
其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无形资产)拥有者的款项;为取得无形资产而支付的信息咨询费;为取得无形资产而支付的注册费、关税、许可证费等其他费用;为取得无形资产而缴纳的不可退还的税费;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费用等等。
除此之外,如果无形资产是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或者延期付款方式取得的,那么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计入应付账款中。
在从无形资产的取得到投入使用过程中,还有可能发生补充费用,如相关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以及材料及其他费用等。
这些费用应当记入无形资产原始成本之中。
另外,俄罗斯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价采用与我国完全不同的方式。
按俄罗斯的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原始价值为在创造和制作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减去增值税及可退税额。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按照企业主(雇主)的工作执行程序或具体任务而得到的知识活动成果所有权归企业主(雇主)所有;(2)作者在与不是企业主(雇主)的客户(订货单位)签订合同时获得的知识活动成果所有权属于客户(订货单位);(3)以企业名称命名的商标或者是商品原产地证书,不能包括在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实际发生费用内的费用主要是指“生产成本”及其他类似费用,但是直接和取得该无形资产有关的费用除外。
无形资产入账后,其成本不再更改,除非俄罗斯联邦法律有其他规定。
其他几种渠道取得的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在中俄两国的会计准则中比较相似。
[!--empirenews.page--]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中的条款规定比较细致,而且就某些方面而言,更接近国际会计准则,比如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计价方面[1][2][3]下一页,我国的会计准则,相对而言不符合会计配比原则。
虽然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计价比较难以确定,但是在一些费用可以明确作为无形资产取得成本时,应该予以资本化。
而从另外的角度来看,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也有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相违背的地方,比如说“开办费”的归属范畴。
虽然开办费是企业为了在未来取得经济效益而发生的费用,但没有取得或产生可予确认的无形资产。
所以笔者认为,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没有将开办费归入“无形资产”,而是归入“递延资产”的做法更为合理。
三、无形资产折旧和摊销中俄两国在对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上截然不同。
首先,在摊销期限上,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有效年限、收益年限三个期限的较短者摊销。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收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年限,则摊销期不得超过10年。
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对无形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规定主要取决于:1)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专利、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使用年限;2)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的预期使用年限。
无形资产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超过组织的经营期限,而且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而对于那些不能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20年。
这种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总体上限定通常不超过20年的做法类似。
其次,在摊销方法上,我国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1条规定:各种无形资产应在收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俄罗斯会计准则规定了三种折旧方法: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生产总量法。
这和国际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反映企业消耗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的规定相吻合。
在企业的实践工作中,如果无形资产的摊销能根据所服务或应用的不同产品对象来确定其摊销方法,而不是拘泥于固定的一种摊销方法,将会更加科学合理。
最后,关于无形资产摊销在中俄会计准则中的区别,还表现在对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科目设置上。
我国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从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
而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自取得该项无形资产当月的下一个月在预计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而无形资产的成本摊销于该无形资产处置或报废当月的下一个月截止。
对于无形资产成本摊销,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规定可以选择两种摊销方法,即可以直接冲减成本或者通过单独科目核算累计折旧额,相应的科目为04“无形资产”和05“无形资产折旧”。
在实务中,无形资产的成本的摊销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方法是设置“无形资产折旧”调整科目。
由于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因此应将其折旧额列在分析性科目中。
这样,可以使报表使用者比较清楚地了解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情况,便于报表使用者做出决策。
[!--empirenews.page--] 四、无形资产的转销在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报废方面,我国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和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都将其处置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关于无形资产的出租,根据我国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这类交易属于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因而相关所得应作为收入入账;同时,租金收入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计算确定。
为确保收入与费用相配比,在确认租金收入的同时,还应确认相关费用。
根据俄罗斯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核算》有关知识产权使用权(除产品产地名称使用权外)业务的处理应该依据所有者和使用者签订的许可合同等类似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