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效益。
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升物资综合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现场管理、消耗管理、资料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以保障供应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讲究职业道德,严守物资纪律;用最低的成本,最佳的方式,最优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满足施工生产的物资需要。
第二章物资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上级物资部门对下级物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体系,要明确物资工作的分管领导,机关要设置物资管理职能机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工区要有物资管理部门,合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及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负责权限内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工程队应配有材料员、保管员。
各类物资业务由物资部门逐级办理。
第六条各级物资部门是物资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是物资管理的具体执行者。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物资管理工作,但不得直接单独进行物资采购。
第七条各级物资职能部门的职责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l、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目标和规章制度。
2、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
对所属物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调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
3、组织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管所属单位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成功上市的新形势,认真落实股份公司2008年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股份公司及下属集团公司两级物资专业队伍的规模管理优势,规范股份公司总部和下属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行为,降低在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成本,最大限度的实现规模效益,全面提升中国中铁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层次第二条建立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股份公司成立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代表股份公司对股份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下称:项目部)和各子、分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1.负责制订和完善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维护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方管理信息平台、集中采购价格信息平台和专家管理信息库;3.负责股份公司直管的各类施工项目、投资项目及以股份公司名义中标的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审核、协调重大物资集中招投标方案;4.负责对股份公司下属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5.负责选择主要物资生产厂商,代表股份公司与其建立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6.负责对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并向股份公司提交总结报告。
第四条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也应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机构(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或物资管理部)对本单位直管工程项目和下属单位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1.负责对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行政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审核;2.负责建立、健全、维护本单位集中采购信息和交易平台;3.负责对下属单位(三级子公司)及各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检查、督导、协调;4.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提报本单位确定的合格供方名单及相关资料;5.负责对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6.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提报本单位调查和搜集的各类物资价格资源信息。
中铁物资管理制度
中铁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铁的物资管理行为,提高物资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企业的物资供应和资金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在物资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方面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资管理的目标是合理采购、妥善存储、科学使用和有效处置物资,确保企业运营的正常需求和财务的稳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资保障。
第四条物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原料、办公用品、设备、零部件等。
第六条物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资委)是中铁的物资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审议物资管理有关的制度、方针和政策;协调物资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物资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需求的确定、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等内容。
第八条物资需求由各部门提出,经物资委审核后实施采购计划。
第九条采购主体可以选择多种供应商进行比选,最终选定供应商需经过严格的评审和考核。
第十条采购合同应具备明确的内容和规范的条款,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防范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三章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存储管理包括物资入库、出库、盘点和保管等内容。
第十二条物资入库时,应进行清点核对,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物资出库时,应按照特定的程序和审批流程,保障物资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或浪费。
第十四条物资盘点是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定期盘点制度,保障物资数量和质量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物资的保管应遵循妥善、安全、清洁的原则,防止丢失、损坏或变质。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使用管理包括物资的分配、调拨、监督和使用情况的统计等内容。
第十七条物资的分配应按照实际需求和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配,避免浪费和过剩。
第十八条物资的调拨需要经过相关审批程序,保障物资的合理流转和使用。
第十九条物资的使用情况应及时统计和汇总,为物资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控制工程材料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实现法人对项目物资管理的有效监控,根据《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集中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完整的物资集中采购机构和制度体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和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负责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的计划审核、招标方案制定、专家库维护、合格供应商评定、组织招标与评标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组建评标专家库,设物资、设备、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专业类别。
根据不同的招标内容,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类别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
第八条集团公司负责发布本级《物资集中采购目录》,目录范围内的物资,由集团公司集采中心组织集中招标,未列入目录的物资,可由集采中心委托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实施采购。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范畴第九条集团公司(包括工程公司、分支机构)所属项目部,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一律在集团公司集采中心实施集中招标采购(甲供材料和股份公司集采的材料除外)。
第十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品种如下:1、钢材、水泥等主要工程材料;2、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周转材料、防水材料、成品油料、土工合成材料、锚具、锚杆、电线电缆、沥青、桥梁支座、线上料和民爆器材等可集中批量采购的物资;3、其它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第十一条砂石料等地材由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组织在现场招标采购。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切实降低采购成本,稳步推进“法人管项目”,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应以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益,确保项目得到质优价廉的物资与优良的售后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物资集采管理机构设置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分管物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物资部部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公司集采中心主任、工程部部长、安质环保部部长、经管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
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
公司物资部设立物资集采中心,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四条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2、负责各种招标文件范本的拟订,并指导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3、负责选定部分供应商作为公司大客户合作伙伴,并鼓励支持其参与项目物资投标,以达到降低物资采购价格的目的。
4、负责组建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物资招标、议标、评标工作。
5、负责对项目的物资招标采购进行监督管控,并参与或监督项目物资议标工作。
6、负责对集中采购审批工作流的监控与指导。
第五条项目物资部职责1、负责根据项目总设计量在使用前30天编制物资总需求计划,并通过股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走审批流程;2、负责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并做好招标服务保障事宜。
3、负责对招标前期对市场与供应商的调查工作。
4、负责组织不具备招标条件物资的议标工作,并接受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的监督与指导。
5、负责物资的计划、催料、验收、结算、储运、保管、限额发料、核算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权限和范围第六条物资采购权限的划分按照采购权限,物资可分为:甲供物资、集采物资(含甲控物资)、项目部供应调剂物资、工程队自购物资。
1、严格执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禁止越权采购,违规采购。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建设全新管理模式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体系,认真做好本标段施工生产各项工程的物资采购供应与管理,进一步提高物资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云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和《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分部自身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要引入市场机制,面向基层,面向市场,积极为施工生产服务,以最低的成本,最佳的方式,及时、保质、足量、经济、合理地组织工程物资的采购与供应。
各级物资部门要加强物资使用管理和成本核算,促进物资的合理消耗,节约使用材料、降低材料费用支出,减少材料库存,以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占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项目经理部设立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及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部设物资设备管理部,在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指导下,具体负责全线的甲供物资、甲控物资的计划、组织、供应和部分自购物资的招标、采购、供应。
各分部设物资科,施工队设材料室,负责本施工区域物资供应、管理核算工作。
建立健全设备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由指挥部经理担任,成员要在物资、施工、计划、财务等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增加2名职工代表参加。
物资设备管理部负责全标段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工作,同时接受指挥部、业主、监理、各分部的有效监控,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相关方意见做出积极有效响应。
第四条:各分部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在业务上受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部的领导,接受项目部、业主、监理、分部、施工队的有效监控,负责分部、施工队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资的分类及采购供应方式第五条:按《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云桂铁路工程建设用设备物资分为三类:一、甲供物资设备1、桥梁:通用桥梁支座、特殊桥梁支座、桥梁防水层材料、伸缩调节器。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设备分类第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
第七条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
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
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第八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工程交易机构进行,其他在二级交易机构进行。
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管理第九条甲供物资设备种类报铁道部批准确定,其中铁路建设用钢轨采购供应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十条甲供物资设备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甲供物资设备必须依法实施招标采购,物资设备价格必须合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甲供物资设备的费用为概算内相应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
费用节余纳入建设项目降造费,不足部分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共同对采购的甲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对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简介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是一支集公路、市政、水利水电、矿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公路路基、铁路辅轨架梁、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专业承包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施工企业。
其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九师,组建于1949年,1984年1月改编并入铁道部,称铁道部第十九工程局。
1999年12月与铁道部脱钩,划归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改称中铁第十九工程局。
2001年12月26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辽阳市工商局注册,正式改制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现隶属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底,集团公司机关从辽宁省辽阳市迁址北京市,驻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开发区。
集团公司下辖十二个子公司,包括第一、二、三、五、六、七、轨道交通、电务工程、矿业投资、房地产、国际建设、物资公司;以及东北、西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南、中原、北京、新疆9个区域指挥部,派出31个直管项目部。
现有员工18500余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400多人,其中教授高工17人,高级职称718人,中级职称1731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390余人。
企业总资产156亿元,各类专业大型施工装备5200多台套,拥有世界先进、国内一流的隧道(地铁)、桥梁、辅轨、路面摊铺、沥青拌合、大型矿山运输等现代施工设备。
年完成施工生产能力300亿元以上。
施工地域分布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沙特、阿尔及利亚。
先后承建、参建了温福、武广、秦沈、京九、青藏、内昆、株六、渝怀、武襄、宜万、长吉、包西、大丽、昆广、海南东环、合蚌、沪宁、兰渝、盘营、石武、天平、玉蒙、西康、厦深、向莆、大西、兰新、杭长、沪昆、京福、云桂等铁路建设;参加了沈大、石安、太阳、长古、遂渝、太澳、郑石等高速公路建设;参建了南京、上海、北京、广州、沈阳地铁工程和长春、大连轻轨,南京长江二桥、三桥、江苏润扬长江大桥,扬中夹江二桥、海口海瑞大桥、公件峡黄河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沈阳桃仙机场、南京禄口机场、首都国际机场、石家庄裕华路立交桥,上海小洋山隧道群等市政工程建设;承建了贵州锦丰金矿、内蒙石长山壕金矿、乌妈格吐山铜钼矿、青海滩涧山金矿,元宝山露吴煤矿、吉林金黄金矿等矿山工程项目;承建了张家口沙岭子电石、珠宝商海电厂、宁德电厂、山东邹县电厂等50多座火电、水电项目建设。
铁路工程物资管理工作流程
对项 目部的物资需求 反映迟钝 ,降低 了物流活动的运作效率 ,造成各 种资源不能共享 , 批量优势得不到发挥 , 规模效益也就难以形成。
3 . 铁路工程项 目物资管理工作流程探 究
3 . 1 工 作流 程 的描述 分析
般任务 由大公司到工程局到各个工程处 ,各个工程处再分配到 各个项 目经理部 ,各个项 目 经理部 的管理一般采取 自己带包工队的作 法 ,大多数工 程再承包 给大大小 小的私人 包工头 ,而且为 了方便管
一
现代铁路基建工程项 目 物资管理工作流程分析如下 : 3 . 1 . 1 施工准备 阶段 在物资分类管理办法下 ,各铁路工程公司均实行A B C“ 归 口”管 理方法 , 每年初 ,由公司物资部将工程所需物资按 照对工程质量 的影 响程度 ,由大到小分 为A 、B 、 C 三类 ,并及 时下达通知公 司各个项 目 部 ;对于A 、 B 类物资 ,由公司物资部进行市场调研 、 供方评价。 在项 目部组建阶段 , 项 目部物资科科 室办事 人员的上 岗采取 直接 任命制 。即由项 目部物资科科长在企业范围内 自由选择人员晰 需人员 数量 由项 目部物资科科长决定) 组成项 目部物资科 。工程完工 ,即刻解 除在 岗人员的岗位职务。 3 . 1 . 2 物资采购阶段 首先 ,在施工生产中 ,由项 目部技术部门依据工作 进度及 工程实 际工作量 , 将所需物 资通知项 目部物资科 ,物资科人员按照公 司物资 部的规定 , 将技术部门提供的所需物资进行分类 , 将所需A 、B 类物资 上报公司物 资部 ,公司物资部对 于项 目部报送的A 、B 类物资 ,组织相 关人员在评定 的合格 供方中进行采购 。对于c 类物资 ,项 目 部 为了不 过多的 占压资金 ,提高资金 的使用率 ,采取随用随买的方式进行组织
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共两册第二册)
设备管理办法编制:审核:审批: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备购置调配管理第三章设备使用管理第四章设备修理与保养管理第五章设备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六章下场设备的管理第七章设备档案管理第八章小型机具管理第九章设备资产管理第十章车辆管理第十一章外租机械设备的管理第十二章设备检查与评比第十三章附则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部设备管理行为,促进设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科学化,提高设备综合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公司、局指挥部《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设备管理实行项目部、架子队二级管理体制,项目部物资设备科拥有设备的购置、管理和调配权,架子队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使用,项目部所有设备机械业务必须集中在物资设备部办理。
第三条设备原值2千元—5万元(不含5万元)的设备为项目部管理的固定资产,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设备为公司管理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项目部设备管理职能部门为物资设备部,对全项目部设备进行管理;架子队和拌合站设物资设备室,负责辖内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为加强项目部设备管理工作,项目部成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设备管理小组的组成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分管副经理成员:物资科设备部、财务部、计划部、办公室、工程技术部、安质部、所属各架子队、拌合站等。
设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物资设备部。
小组下设:设备检查评比工作组。
设备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局指挥部有关设备管理的精神和管理办法;二、制定项目部设备管理制度、目标、及所有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三、规划项目部机械设备的配置方案,提高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四、加强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部每一台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使其保值、增值;五、加强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设备管理人才。
第二章设备购置调配管理第六条项目部应根据工程任务需要,及时编制设备使用计划,并报公司和局指挥部设备物资部审批、备案;根据局指挥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决定:调配、租赁或购置。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城建集团铁四院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资管理的重心是项目物资管理,为规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力现项目整体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物资供应方案的制定、物资计划统计、采购供应、核算核销、及业资料等管理工作,实现供应物资及时齐备、质量合格、经济合理。
第三条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共同把关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建立物资管控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到事有人管、帐有人算、责有人担。
第二章物资分类第五条项目所需物资按其采购职权分为甲方供应物资、甲方控制物资和自采物资三类。
第六条甲方供应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主管方)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如钢筋、水泥、外加剂、钢轨等。
第七条甲方控制物资(简称甲控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主要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如粉煤灰、矿粉、砂石料等。
第八条自采物资是指除甲供、甲控物资以外的其它物资。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第九条物资管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责任划分项目物资管理不仅是物资部一个部门的职能,而需要项目部大多职能科室的参与,特别是技术、计划、试验室等。
第十条物资部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项目物资供应方案的制定、经济技术比较和上报工作。
3、负责项目自采物资的采购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及现场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各类物资计划和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6、负责物资成本核算、限额发料、逐日消耗登记工作。
7、负责物资统计和业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8、各劳务队(工点)设专职材料员,必须经劳务队负责人书面委托认可,由项目部组织岗位培训,负责本工点的物资管理日常工作及向项目物资部认领、确认工程所需材料工作。
中铁仓库管理制度
中铁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铁仓库管理工作,提高仓库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物资安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单位的仓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规范、经济的原则,确保物资的正常出入库流程。
第四条仓库管理应坚持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实现仓库自动化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经中铁公司管理部门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仓库管理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六条中铁仓库管理岗位包括仓库管理员、出入库员、保管员、清洁工等。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负责全面管理仓库工作,包括仓库的日常运作、物资的保管、入库和出库的协调、库存的盘点、仓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第八条出入库员负责根据仓库管理计划,合理安排物资的出入库流程,确保物资的准确入库和及时出库。
第九条保管员负责对仓库中的物资进行清点、组织、保管、维护和保养,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条清洁工负责对仓库的卫生和整洁进行及时清理和维护,确保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仓库管理工作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三章仓库管理程序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物资的存放和流转。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出入库手续和流程,确保物资的准确入库和及时出库。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仓库中物资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仓库管理应加强对仓库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仓库管理应定期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仓库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
第四章仓库管理措施第十九条仓库管理应加强对重要物资的保管和管理,确保重要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二十条仓库管理应建立库房分区管理制度,对不同种类的物资进行分区存放,确保物资的区分存放。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文件中铁程物〔2007〕340号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局集团有限公司:为适应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进一步完善总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体制,加强物资管理工作,实现项目物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工程物资采购和供应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推动企业管理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订、发布《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希遵照执行。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1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适应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体制,加强物资管理工作,实现项目物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工程物资采购和供应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推动企业管理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现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应对铁路建设物资管理模式的转变,适应铁路建设的物资管理控制和采购供应方式的变化,整合成员企业物资管理资源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铁路建设物资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的投资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和铁道部甲供物资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工作;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指挥部或项目部及各二级、三级企业、各单位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总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指挥部或项目部及各二级、三级企业均应加强物资管理部门的建设,强化物资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的控制力度。
第五条经总公司授权,总公司物贸分公司代表总公司负责本办法的编制和修订;负责归口管理总公司投资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和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负责总公司授权管理的- 2 -国外物资设备贸易工作。
参加总公司投资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拟定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方案。
第六条总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指挥部或项目部以及总公司各二级、三级企业的物资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办法,负责制订本单位的物资管理办法并发挥专业物资机构的作用,规范下属企业的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建筑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确保物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存储、分发、使用及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3. 原则:坚持计划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物资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物资需求,提前制定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供应商选择: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
3. 合同管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关键条款,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三、物资验收与入库1. 验收标准:建立严格的物资验收标准,确保物资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2. 入库流程:物资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3. 库存管理:合理规划仓库空间,分类存放物资,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信息准确无误。
四、物资分发与使用1. 领用程序:制定严格的物资领用程序,领用前需提交领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发放。
2. 使用监督:监督物资使用情况,避免浪费和滥用,确保物资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
3. 剩余物资处理:对于工程完工后的剩余物资,应进行回收再利用或妥善处理,减少浪费。
五、物资报废与处置1. 报废标准:明确物资报废的标准和条件,对于损坏或技术落后的物资及时报废。
2. 处置程序:报废物资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确保环保和资产价值最大化。
六、监督与考核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考核评价:定期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善的进行整改。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资源、能源管理程序
资源、能源管理程序(CX—23)1 目的加强资源、能源管理,有效、合理地利用资源、能源,减少资源能源的损失和浪费。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对资源能源的使用和管理。
3 术语和定义本程序引用集团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能源:指办公区及施工现场所用的燃油、煤、电力等;资源:指办公区及施工现场所用水、钢材、木材、水泥、砂石料等。
4 职责4.1 有限公司设备运输物资科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解释、指导和检查;负责汇总编报集团公司资源、能源收支存与应耗实耗对比报表。
4.2 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煤、油、电、水管理办法或措施;负责本单位所用资源、能源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节约资源、能源的宣传教育和管理。
4.3 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编报本单位资源、能源收支存与应耗实耗对比报表,并上报公司物资科。
5.1 资源和能源采购。
资源和能源的采购、验收、标识执行《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5.2 资源和能源的长距离自行搬运时。
超长大钢材、木材搬运,应制定搬运方案,选择相适应的机械车辆和搬运路线,确保搬运可行性;水泥搬运要苫盖,防止雨淋;油料搬运用专用车;砂石料搬运不得随地漏撒,必要时要苫盖。
搬运过程要设专人负责或押车。
5.3 资源和能源存储区选择。
存储区要紧靠交通道路和加工区,便于机械车辆行走和减少二次搬运距离;存储区地面必须高于外围地面,做到排水畅通,不积水;存储区在施工平面图中要有标识。
5.4 资源和能源存储与使用。
5.4.1 钢材、木材管理。
存放场设置专区,并紧靠加工区;堆垛时分规格摆放,不同规格紧靠一起时,中间应设置桩柱隔离;堆码要整齐;地面要有垫层(方木或石条或用砖砌筑矮墙等);雨季露天存放时应苫盖。
垛底地面要干燥,不得积水。
为避免久存腐蚀腐朽,应做到先进先发。
5.4.2 水泥管理。
水泥存放应设水泥库,分标号堆垛,有条件的可分标号设库,库内地面要有防潮垫层,离地面高度在200—300毫米,垛堆距离墙壁应不小于500毫米;露天存储时,必须上苫下垫,垛堆平台面应高出地面约400毫米,垛底地面要干燥,不得积水,确保水泥不结块,不硬化;严格执行保管期限,不得超出保质期使用,过期的必须检测,如检测合格要降一级才能使用;不论是袋装还是散装水泥,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
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物资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的物资管理工作,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物资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安全管理、节约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入库管理、出库管理、资产盘点、报废处理等。
第五条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由公司设立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要全力配合物资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领导对物资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当定期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七条公司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的物资采购应当按照公司的采购程序进行,必须经过采购审批程序。
第九条物资采购应当注重价格、质量、耗用情况等因素,以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十条物资采购过程中必须签订合同,明确供货商、交付时间、价格等关键信息,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必须对所采购物资负责。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的入库管理应当根据采购合同和物资清单进行验收,确保所收物资与合同一致。
第十三条公司的入库物资应当做好登记工作,记录清楚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十四条入库的物资应当分类摆放,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五条入库的物资应当进行质量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物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第四章出库管理第十六条公司的出库申请应当通过公司设立的出库审批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取用物资。
第十七条出库物资必须经过验收,确认无误后才能出库。
第十八条出库的物资应当做好登记工作,记录清楚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
第十九条出库的物资应当按照领用部门、数量分类进行管理,便于查找和核查。
第二十条出库后的物资必须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中铁股份物资[2014]1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股份物资[2014]1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4〕1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重新修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经2014年1月13日股份公司专题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A、B类采购物资目录2.供应商准入申请表3.准入资料清单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承诺书—1——1——1—4.扶优汰劣。
通过业绩引导订货和升降级,大力培育战略供应商和优质供应商,优化供应商结构,控制供应风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股份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供应商管理体制。
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是A类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机构是B类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股份公司供应商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建立股份公司统一的供应商档案库,负责组织A类供应商的准入、考评、分级及供应商息的动态维护等工作,负责对各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股份公司供应商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负责B类供应商的准入、考评及供应商息的动态维护等工作,配合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参与对A类供应商实施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第七条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实现准入制,未获准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档案库第八条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1—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要求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等生产经营许可;3.商业誉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律纠纷;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股份公司和地方政府的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6.股份公司规定具备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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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效益.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升物资综合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股份公司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現場管理、消耗管理、资料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以保障供应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讲究职业道德,严守物资纪律;用最低成本,最佳方式,最优质量,及时、准确地满足施工生产物资需要.第二章物资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管理体制.上级物资部门对下级物资部门业务工作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体系,要明确物资工作分管领导,機关要設置物资管理职能機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工区要有物资管理部门,合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及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负责权限内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工程队应配有材料员、保管员.各类物资业务由物资部门逐级办理.第六条各级物资部门是物资管理专业归口部门,是物资管理具体执行者.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物资管理工作,但不得直接单独进行物资采购.第七条各级物资职能部门职责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l、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目标和规章制度.2、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对所属物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调集团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3、组织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管所属单位物资集中采购工作.4、参与企业绩效考核,并负责有关物资管理工作考核.5、掌握物资市場信息,建立物资采购网络信息库.指导和协调集团公司各单位合格供方评价和管理.6、参与工程投标工作.审查标书、施工合同中物资供应渠道、保障能力及措施,由业主提供产品供应办法.7、掌握物资行业规范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物资消耗定额,汇总上报各类物资报表,参与成本活动分析,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物资核算工作.8、组织集团公司物资管理检查和监察.抓好物资管理标准化建設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管理水平.9、制定和下达集团公司主要物资节约指标,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广新材料应用.10、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物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资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11、负责本部门主管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程序文件编制、修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二、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物资管理职能部门职责:l、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物资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编制物资集中采购需用总计划、物资集中采购计划、技术规格书等资料,及时报送集团公司物资部,抄送股份公司物资采购区域中心.3.负责推荐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评价工作.4.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项目范围内物资集中采购信息.5、配合集团公司完成本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项目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6、参与建設单位组织甲控物资招标,尽最大努力降低招标物资价格.7、根据标书、施工合同中物资供应计划、保障能力及措施,确定甲供材料供应办法,做好甲供物资供应接口衔接.8、定期组织对各工区物资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所属工区在物资采购供应、发放使用、現場管理、内业管理等方面工作.9、指导检查所属工区开展物资核算,参与成本活动分析,做好工程项目物资变更索赔,制定物资节约措施,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编制上报各类物资统计报表.10、负责各工区物资清查、调剂与处理;督促检查物资节约指标落实;抓好物资管理基础建設和标准化建設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物资人员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资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三、各工程公司物资管理职能部门职责l、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物资管理规章制度.2、配合集团公司完成好本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工程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3、参与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本公司物资采购网络信息库建立,对工程项目所需物资供方进行选择、评价、考核,建立《工程公司物资合格供方名册》.4.负责上报工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5.负责考核工程公司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工作.6.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工程公司范围内物资集中采购信息.7、参与工程投标工作,审查标书、施工合同中物资供应渠道、保障能力及措施,由业主提供产品供应办法,做好物资供应接口衔接.8、组织工程公司物资管理检查和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供应、发放使用、現場管理、内业管理等方面工作.9、指导检查所属单位开展物资核算,参与成本活动分析,做好工程项目物资变更索赔,制定物资节约措施,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编制上报各类物资统计报表.10、负责工程公司物资清查、调剂与处理;督促检查物资节约指标落实;抓好物资管理基础建設和标准化建設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物资人员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资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四、各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职责由工程公司负责制定.第三章项目(指挥)部物资管理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工程公司派出工程项目(指挥)部,不论级别大小、人员多少,均应設专人负责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第九条项目(指挥)部领导必须重视物资管理工作,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物资管理制度,协调各业务部门同物资部门关系,共同做好物资管理工作.l、施工技术部门应将施工组织設计,项目材料需求计划总量,合理設置节点、详细单项工程材料数量、品种、规格、质量要求、工期安排等技术资料提供给物资部门.施工技术部门下达施工计划,要抄送物资部门.2、计划部门要根据各单项工程分割预算,及时提供项目材料总需求计划及設置节点、详细单项工程材料计划和成本费用,为开展物资核算、定(限)额供料提供依据.物资部门要按期向计划部门提供物资消耗数量,确保验工计价真实准确.3、物资部门要建立项目材料供应总台帐及单项工程材料供应台帐,实施限额发料,每月进行考核.4、财务部门对工程备料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物资部门每月与财务对帐,双方签认,共同清理供需业务中债权债务.第十条项目(指挥)部物资部门应充分做好物资供应前期准备工作.l、项目(指挥)部物资部门要尽快熟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书,理顺物资供应关系,对由业主供应主要材料 ,要及时同建設单位物资部门取得联系.要详细查对設计文件,尽快掌握工程物资需求总量、规格、价格、供应时间、料费资金来源,特殊需求等业务基础资料.2、根据物资需求总量、工期要求、供货渠道、进料安排、施工現場等因素,在施工現場选址修建适当数量库房、料棚、储料場地.3、项目(指挥)部各级物资人员要具体分工,制定职责,并根据项目(指挥)部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全面系统项目(指挥)部物资供应管理规定、办法,并准备好开展物资业务工作所需报表、各种凭证和业务资料.第十一条项目(指挥)部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物资管理工作.1、各项目(指挥)部实行限额发料,定期考核,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制定应对措施.2、调整物资管理人员时,项目部按管理隶属关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上级业务部门現場监督交接工作,防止出現遗留问题.3、项目经理离任时,物资部门要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表要经交接双方项目经理签字,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对工程收尾剩余料具要逐项进行清理、登记,集中保管.工程完工后,工程余料要如数退库.转移工地时,要办理材料交接手续,做到工完料尽、帐物清楚、場地干净.第四章物资采购供应第十三条建立《合格供方名册》是物资采购前提,是建立物资采购网络信息库基础.各项目部物资部门应做好合格供方调查、评价工作,及时将调查评价记录及相关资料报工程公司物资主管部门(集团直管项目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各工程公司物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备案.合格供方包括业主供料合格供方及集团内按采购权限各级物资部门采购材料合格供方.每年上半年要对《合格供方名册》进行一次复审.零星采购材料不进行合格供方评价.紧急情况下,对《合格供方名册》外采购时,须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四条物资采购计划是物资采购依据.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应依据计划部门提供工程用料总计划、单项工程材料计划、施工部门施工组织設计,并兼顾库存原则进行,防止计划用量与实际用量不相符情况发生.第十五条物资采购计划应由各级物资部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完毕后,应送技术、计划、财务部门会签,并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完毕后应逐级上报,由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第十六条顾客提供物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计划应按照业主规定和要求编报.业主同意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物资,应单独编制采购计划,按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权限及招标办法组织实施.铁路项目甲供、甲控物资,按铁道部有关文件要求上报物资采购计划.第十七条要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大力推进集团公司范围内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严格物资招标采购程序,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铁路项目甲供物资建設单位招标结束后,项目部要将供应厂家、供货合同等情况向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报告.铁路项目甲控物资招标中,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分中心)、项目部要积极参与,力争尽最大可能降低材料价格.甲控物资招标计划、招标情况、评标结果要向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报告.对于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需自行采购物资,各直管项目部按规定提报计划,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集中采购中心)会同项目部物资設备部,确定采购方案,共同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第十八条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定《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物资采购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参与批量物资价格及合同谈判,除即买即清一次性采购外,都应有项目经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供需关系,所签订物资购销合同条款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各级物资部门要加强购销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后应进行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帐.第五章物资現場管理第二十条物资現場管理是施工企业物资管理重要环节.各级领导应重视現場物资管理,各级物资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标准,努力创建标准化物资管理現場.第二十一条各项目在施工現場应因地制宜地設置布局合理库房、料場,配置相应防锈、防腐、防潮、防毒、防震、防火、防汛、防爆、防盗、防损等設施.根据不同物资规格、品种、性能,分区、分库存放保管,做到库容整洁,标识准确、清晰.第二十二条对采购和顾客提供物资都要实行严格验收制度,要根据购销合同、进货凭证和技术证件,对所进物资进行数量质量核对,并认真填写”物资验收单”.具体要求如下: l、检查外观、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产品标识要求.2、通知试验部门检验,清点合格证及随货质量证明材料,附件是否齐全,并建立台帐进行登记.3、计量和点验产品数量,计重物资一律按实际重量验收(理论换算进行复核);计件物资应准确清点件数,做好记录.4、经验收合格物资,要进行物资唯一性标识,进入状态标识后方能入库或投入施工生产.5、验收中发現质量和数量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反馈,切忌弄虚作假,验收中发現待处理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单独存放、保管,防止混杂、丢失、损坏,检验不合格物资要作退货处理.第二十三条物资发出应根据规定发料凭证办理,坚持三检查(检查数量、质量、包装袋等是否齐备完好;检查领料凭证是否正确;检查技术证件和有关资料是否齐全)、三核对(实物与帐卡相核对、发料凭证与发放实物相核对、帐卡与发料凭证相核对)和先进先发、限额发料、退旧领新制度,由收发料双方经办人办理签认手续.第二十四条库存物资要妥善堆码,摆放整齐,并在醒目处悬挂料签标识.库内要加工制作简易物资存放货架,堆码方式要便于计数,一般小件物品采用”五五化”即五、十成行、成垛,”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号、位号) 办法进行摆放,大宗材料可分成小计数单位后再分层堆码;碎石、沙子等大堆料要堆码成型.第二十五条库存物资要按其特性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妥善保管,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通风、降温、晾晒、防尘、防锈涂油工作,做好防腐、防毒、防震、防火、防盗、防機械损伤、防虫蛀、防鼠工作,保证物资完好无损.第二十六条库存物资要建立物资动态明细账,做到帐、卡、物相符.坚持物资現場盘点制度,做好原始记录,盈亏要查明原因,并填写盈亏报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并将资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以账面盘点代替現場盘点或以发料代消耗.第二十七条現場物资搬运应做到以下几点:l、現場物资管理人员应根据物资特点及搬运要求,选用合理搬运方法和搬运工具,采取相应保护措施.2、搬运过程中应保持物资包装和标识完整无损,防止物资腐蚀、污染.对有腐蚀性特种物资要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执行搬运操作规程,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精密仪表、高大笨重、超长、超宽物资搬运,要周密拟定方案后方可实施.第二十八条加强地材管理.地材管理是施工現場物资管理重要内容,要制定有效措施,严格监控地材数量及质量.要严把采购、使用及核销关,現場地材要堆码成型,标识明确,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进行保管.第二十九条加强爆破器材和危险品管理.l、爆破材料要专人专库管理.爆破器材库房設置要与居民区和其它建筑物設施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并经公安部门许可后方可使用.库区实行24小时警戒,库区严禁烟火.爆破器材采购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要严格领发料手续,准确核定用量,当天用不完必须退库保管.工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保管爆破器材.2、危险品管理.工地使用其它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分隔存放,并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循.第三十条加强油料管理.現場要修建临时油库,有专职油料保管员,制定验收、计量、发放办法,严格计量验收和发放,每月进行盘点,要定期对油料器材进行维修保养,防止跑、冒、滴、漏;油料要按各类牌号、批次、质量等级分别存放.第三十一条周转材料及小型機具管理.周转材料管理按集团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执行,各级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台帐,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保养,尽可能增加周转次数.小型機具要建立管理台帐,要定期保养和维修,保证完整配套,技术状态良好.第三十二条現場用料要严格按计划控制进货量,尤其是工程后期要详细核定剩余工程材料用量,按核定量进料,防止工程竣工后造成材料积压和浪费.第六章物资核算与节约第三十三条物资核算是以工程物资收、发、存等过程形成物资动态帐、各种月报表、分类台帐等基础核算资料为依据,通过分类、汇总等方法形成各种核算统计资料,为工程计价、材料找差及预决算、定额执行和责任成本核算等提供重要支持.第三十四条物资核算分为材料数量核算和材料成本核算.主要考核工程物资数量和成本列销和节超率.1、主要材料数量核算.项目部物资部门要依据施工预算中单项工程主要材料用量,分项建立主要材料定额供应台帐,实行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定量供应控制.根据工程技术和计划合同部门分割预算,分单项工程按工班实行定量限额发料制度.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根据项目部(工区)报表,核算主要物资:钢材、木材、水泥、油料节超数量及指标.2、地材核算.主要在基层项目部(工区)拌合站开展,各级物资部门要加强监管、检查、指导,首先要把好验收关,其二要每月定期盘点,根据生产混凝土方量核算地材节超,对地材用量实行总量控制.3、其它材料核算.对经常使用工、機具和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统一结算,要按班组建立台帐,实行交旧换新制度等.4、项目部及各工区要建立材料消耗逐日统计制度,实現材料消耗过程控制.5、因施工组织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材料超耗,物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发,要限期查明超耗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对因工程工期、設计变更等原因需要增发材料,由施工技术、计划合同等部门提出变更工程材料需求计划,经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物资部门方可按计划增发材料.6、物资消耗应与完成工程计价量相匹配,真实反应工程成本.要通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物资管理等多种措施降低物资成本,确保物资成本消耗总额同责任成本中心确定物资成本相比,综合成本降低率达到集团公司、工程公司要求指标.第三十五条厉行节约,修旧利废、节约代用是促进物资核算有效措施,也是降低成本有效手段.要推广钢材集中下料,拼接套裁;木材综合利用;水泥外加剂、粉煤灰、二次投料拌合;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行之有效节约措施.要做好包装物资及废旧物资回收,搞好内部物资余缺调剂,利用库存物资,减少资金利用.第三十六条各级物资部门要完成上级规定物资节约、节能减排及物资成本综合降低率指标,对达到节约指标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节约指标给予处罚.第七章物资内业资料管理及统计业务制度第三十七条物资内业资料管理工作是物资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物资统计是反映企业效益重要手段之一.各级物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物资内业资料管理及统计工作.物资内业资料要齐全规范,物资统计报表要格式统一,数据准确、装订整齐、上报及时.第三十八条各级物资部门要根据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制度,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具体.要做好文件资料、业务凭证、核算统计资料、集中(招标)采购资料、质量说明书(检验单)、质量记录资料等内业资料管理,待工程竣工后,将有关资料装订成册,移交上一级物资部门管理,并按规定时间保存.业务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不准以任何理由带走或销毁.第三十九条各级物资部门应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各单位需要报送物资统计报表有:1、原材料采购价格月报表.此表为月报,它反映各项目部采购材料价格高低,集团公司每月汇总并在网上公布.2、周转材料管理台帐及周转材料管理情况月报表.此二表为月报,主要反映各项目部、工区周转材料采购、库存使用状况,集团公司每月汇总并在网上公布.3、非工业能源消费统计表.此表为月报,它反映集团公司各直管项目部能源消耗情况.4、原材料、能源收支存统计表.此表为季报,它既反映各单位物资消费、库存价值量,又反映物资收支存实物量,以及全部物资消费总规模、总水平.5、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此表为季报,它反映各单位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总体情况.6、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此表为季报,它反映各单位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情况.7、甲控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此表为季报,它反映各单位甲控物资招标采购情况.8、自采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此表为季报,它反映各单位自购物资招标采购情况.9、物资招标采购情况汇总表.此表为季报,它反映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总体情况.10、物资采购消耗库存汇总表,此表为半年报,它反映各单位物资采购、消耗、库存总体情况.此表相关数据要与物资采购统计表、物资责任成本核算表、物资库存盘点表相一致.11、物资责任成本核算表.此表为半年报,它反映各单位年度物资成本综合降低率核算情况.12、物资消耗节超分析表.此表为半年报,它反映各单位工程项目开累物资成本核算情况.13、物资库存盘点汇总表.此表为半年报,它反映各单位物资库存盘点及同财务对帐情况.14、项目主要材料计划统计表.此表为半年报,它反映各单位主要材料计划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