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全使用石棉公约
石棉材料的监管政策与标准规范
推广措施:政府 出台政策,鼓励 使用替代品,限 制石棉材料的使 用
替代品应用:在 建筑、汽车、船 舶、航空等领域 广泛应用替代品, 减少石棉材料的 使用
监管政策的制定:基于对石棉材料危害性的认识,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 监管政策的执行: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监管政策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管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监管政策的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石棉材料带来的挑战
20世纪80年代: 开始关注石棉危 害,制定相关标 准
20世纪90年代: 加强石棉监管, 禁止部分石棉产 品
21世纪初:全面 禁止石棉开采和 使用,制定更严 格的标准
近年来:加强石 棉污染治理,推 动替代材料的研 发和应用
严格监管:对石棉材料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世界卫生组织(WHO): 发布了石棉材料的健康风险 评估报告
国际劳工组织(ILO):制 定了石棉材料的安全使用和 防护标准
欧洲联盟(EU):制定了 石棉材料了石棉材料的安全使用
和防护标准
日本厚生劳动省:制定了石 棉材料的安全使用和防护标
原材料:需要选用合格的原材料,避免 使用劣质材料
生产设备:需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 保证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质量检验: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 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环境保护:需要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 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石棉材料的分类:按照纤维长度和直径进行分类 石棉材料的安全使用原则:避免直接接触,减少粉尘产生,加强通风 石棉材料的替代品:寻找无石棉替代品,减少石棉使用 石棉材料的处理和处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准
国际劳工组织(ILO): 制定国际石棉材料标准 规范
房屋盖石棉瓦安全合同5篇
房屋盖石棉瓦安全合同5篇篇1房屋盖石棉瓦安全合同为保证双方的权益和确保房屋安全,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二、乙方: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三、租赁房屋信息:地址: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层数:______________四、石棉瓦情况:1. 房屋屋面使用的石棉瓦为甲方所提供,为保证房屋安全,乙方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并保养好石棉瓦。
2. 乙方在使用石棉瓦时,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和规定,切勿私自拆除、破坏石棉瓦,如有损坏需立即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商议处理方案。
3. 甲方将定期对石棉瓦进行检查,若发现有破损或老化情况,需及时更换或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
五、安全责任:1. 乙方在使用石棉瓦时,应做好防护工作,避免产生石棉粉尘危害,如有过敏症状应及时就医。
2. 乙方应定期清理石棉瓦上的灰尘或污物,保持干净,避免积水导致瓦片老化。
3. 如有突发事件,导致石棉瓦出现破损,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以确保房屋及乙方的安全。
六、违约责任:1. 若乙方擅自拆除或损坏石棉瓦,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复瓦片或更换瓦片的费用。
2. 若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或人员受伤,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结束。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以上内容为《房屋盖石棉瓦安全合同》,请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房屋安全。
篇2房屋盖石棉瓦安全合同甲方:房屋拥有人乙方:石棉瓦安装公司为了保障房屋盖石棉瓦工程的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内容1、乙方承诺提供优质的石棉瓦材料,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乙方应当依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确保石棉瓦与房屋完美结合,达到美观、耐久的效果;3、乙方应当在工程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揭露歪曲温石棉的商业炒作骗局:中国金属矿工业协会公布中外专家比较实验结果——温石棉是经济安全的无
中 非 属 工 协 理。长 张 国金 矿 业会 事 湛
维最安全 , 哪一种纤维最危险?此次中外多位专家的 性 能十分优越。温石棉 大量用于纺织制品 ( 绳线布 对 比实验, 是人类利用无机纤维材料以来第一次科学 带) 、制动制品 ( 刹车片、离合器片 ) 、密封制品 ( 各 严谨的实验论证。不经过科学论证, 出言 “ 就 禁用什 类高中低压像胶板 ) 水泥制 品 ( 、 水泥瓦、 、 板 管等 )
不严 正 声明 :
不 讲 科 学 ,就 没 有 公 正 , 也 谈 不 上 对 人 类 负
温 石 棉 可 以安 全 使 用 , 闪石棉 必 须禁 止 使 用 。
责。 我们提 出科学论证温石棉, 首先不是保 护行业利
温石棉具有隔热、保温、耐碱、防腐、纤维强度高、 益和保护温石棉不被禁产, 我们最关心的是人类健康
维普资讯
温石棉
是经济安全的无机纤维
口本 刊记者
9月 1日 ,中 国非 金 属矿 工业 协 会 ( 以下简 称 明 ,无 机 纤维 对 人 体 的伤 害 表 现 为 , 纤维 进 入 人 体 “ 非矿 协会 ” 在 北京 召开 的中外 温石棉 专家最 新成 果 后 ,长 期滞 留在 肺 部 ,如 果 不 能 排 出或 被 人 体 中巨 ) 报告 会上宣 布 ,经 中外 多位矿 物学 、病理学 、毒 性学 噬细 胞 所 吞 噬 ,就 可 能造 成 癌 变 或 其他 疾 病 ,危 害
纤维柔软、 纤细、 可纺性强等其他纤维难 以替代的性 防护心理不被 愚弄一一吸入各类粉尘都是不利于健康 能,由于其比表面值高、 有很好的吸附性,所以与塑 的, 吸入食用面粉也是有害的, 吸入矿物纤维更是不 料、 橡胶、 水泥、 沥青等材料有很好的亲合力, 加工 利健康 的。 请那些疯狂指责温石棉 纤维有害健康 的人
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4年10月27日经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70号公约)2009-04-28 09:50:38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1990年6月6日内瓦举行第77届会议。
注意到有关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1971年苯公约和建议书、1974年职业病公约和建议书、1977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振动)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和建议书、1986年石棉工约和建议书,以及作为1964年工伤津贴公约附件、1980年经修订的职业病清单,并注意到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的有害影响同样有助于保护公众和环境,并注意到工人需要并有权利获得他们在工作中使用的化学品的有关资料,并考虑到通过下列方法预防或减少工作中化学品导致的疾病和伤害事故的重要性:(a)保证对所有的化学品作出评价以确定其危害性;(b)为雇主提供一定机制,以从供货者处得到关于作业中使用的化学品的资料,这样他们能够有效地实施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危害的计划;(c)为工人提供关于其作业场所的化学品及适当防护措施的资料,以使他们能有效地参与保护计划;(d)制订关于此类计划的原则,以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并认识到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以及与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就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进行合作的必要性,并注意到这些组织制订的有关文件、规则和使用指南,并经决定采纳本届会议议程第五项关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若干提议,并确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形式,于1990年6月25日通过以下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 1990年化学品公约"。
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一条1.本公约适用于使用化学品的所有经济活动部门。
2.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主管当局,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即在评价所包含的危害和应采取的保护措施的基础上:(a)准许某些特殊经济活动部门、企业或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免于实施本公约或其某些条款:(I)存在实质性特殊问题;(II)依照国家法律和惯例提供的总的保护不低于完全实施本公约各项条款后所能达到的水平。
170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4年10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1990年6月6日在日内瓦举行第77届会议。
注意到有关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1971年苯公约和建议书、1974年职业病公约和建议书、1977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振动)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和建议书、1986年石棉工约和建议书,以及作为1964年工伤津贴公约附件、1980年经修订的职业病清单,并注意到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的有害影响同样有助于保护公众和环境,并注意到工人需要并有权利获得他们在工作中使用的化学品的有关资料,并考虑到通过下列方法预防或减少工作中化学品导致的疾病和伤害事故的重要性:(a)保证对所有的化学品作出评价以确定其危害性;(b)为雇主提供一定机制,以从供货者处得到关于作业中使用的化学品的资料,这样他们能够有效地实施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危害的计划;(c)为工人提供关于其作业场所的化学品及适当防护措施的资料,以使他们能有效地参与保护计划;(d)制订关于此类计划的原则,以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并认识到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以及与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就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进行合作的必要性,并注意到这些组织制订的有关文件、规则和使用指南,并经决定采纳本届会议议程第五项关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若干提议,并确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形式,于1990年6月25日通过以下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1990年化学品公约。
第一部分 范围和定义第一条1.本公约适用于使用化学品的所有经济活动部门。
2.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主管当局,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即在评价所包含的危害和应采取的保护措施的基础上:(a)准许某些特殊经济活动部门、企业或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免于实施本公约或其某些条款: (i)存在实质性特殊问题;(ii) 依照国家法律和惯例提供的总的保护不低于完全实施本公约各项条款后所能达到的水平。
石棉作业对人体危害及安全防护范本(2篇)
石棉作业对人体危害及安全防护范本石棉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建筑材料,其具有优良的保温、吸音、防火等性能。
然而,石棉也被证实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
当石棉纤维被释放到空气中,人们容易吸入这些微小的纤维,从而引发一系列与石棉相关的疾病,例如肺癌、间皮瘤等。
为了保护工作者的健康,进行石棉作业时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防护措施。
下面是一份安全防护范本,旨在指导进行石棉作业时的安全操作。
1. 了解风险和危害在进行石棉作业之前,必须对石棉的特性、风险和危害有足够的了解。
工作者应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如何正确地处理和处置石棉材料,以及如何识别石棉的存在。
2. 有效的通风系统在进行石棉作业时,必须确保工作区域有良好的通风系统。
这有助于减少石棉纤维的浓度,并降低工作者吸入纤维的风险。
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工作者在进行石棉作业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这包括防护口罩、眼镜、手套和防护服等。
这些装备可以有效地阻挡石棉纤维对工作者的接触,减少吸入和皮肤接触的风险。
4. 封闭和隔离工作区域在进行石棉作业时,必须尽可能地封闭和隔离工作区域,以防止石棉纤维扩散到其他区域。
这可以通过使用密封材料、挡板和隔离墙等方式来实现。
5. 喷水湿化石棉材料在处理石棉材料时,应采取湿法处理的方式,即喷水湿化石棉材料。
这有助于减少石棉纤维的扬尘和空气中的浓度,降低吸入纤维的风险。
6. 控制工作过程和方法在进行石棉作业时,应采用控制工作过程和方法的措施。
这包括选择合适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安全操作和处理石棉材料的正确方法。
7. 安全处理废弃物和清洁工作区域石棉作业完成后,必须安全地处理废弃物和清洁工作区域。
废弃物应妥善包装,使用专门的容器进行封装和标记,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工作区域应进行彻底的清洁,确保没有留下任何石棉纤维。
8. 定期健康监测和体检对于经常从事石棉作业的工作者,应定期进行健康监测和体检。
这些监测可以早期发现石棉相关疾病的迹象,采取及时的治疗和防护措施。
石棉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石棉设备安全操作规定前言石棉设备是一种常见的建筑材料,用于屋顶、墙体和地面等部位的隔热或防水。
然而,石棉含有致癌物质,可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在石棉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一、石棉设备的安全使用1. 选用石棉设备应具备的条件在选用石棉设备时,应根据使用场所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石棉设备:•石棉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石棉板的规格、厚度要符合建筑设计要求。
•石棉固定件应正确选择,质量应合格。
•石棉设备的施工、维修、保养等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2. 石棉设备的正确使用在石棉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在使用之前,应检查石棉设备是否存在明显的损坏和变形,并及时进行更换和修理。
•石棉设备的安装和建造应根据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避免出现安装错误。
•在安装时应注意防水、防火和防风,确保石棉设备的使用安全。
•石棉设备的结构必须能够承受相应负荷,不得超过规定负荷。
•使用石棉设备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尘口罩、手套和工作鞋等。
二、石棉设备的安全维护1. 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为了保证石棉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处理。
•每年对石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对于石棉设备的木框架和托勒等建筑结构,应每年进行防腐处理。
2. 石棉设备的维护要求在进行石棉设备的维护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要求:•维护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尘口罩、手套和工作鞋等。
•在维护过程中,严禁对石棉设备进行不规范的拆除和清理。
•除非有必要,否则不得使用电焊、气割等方式对石棉设备进行维护,避免产生有害气体和废弃物。
•在维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维护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三、石棉设备的安全拆除1. 安全拆除的必要性在石棉设备的使用寿命结束或者需要进行重新装修、改造等情况下,需要进行石棉设备的拆除工作,这时候必须注意以下要求:•在拆除工作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因为不正确的拆卸而造成的损害和伤害。
安全基础知识测试题
安全基础知识测试题一、填空题1.燃烧的三要素是指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
2.HSE观察与沟通的六步方法为:观察、表扬、(讨论)、沟通、启发、感谢。
3.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位置进行的作业。
4.安全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红色表示禁止、黄色表示警告、蓝色表示(指令)、绿色表示提示。
5.爆炸极限是指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和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性气体,遇着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
6.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低报值设置为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5% )。
7.安全生产“五要素”包括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和安全文化。
8.当某项作业活动没有操作规程涵盖时或现有的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作业风险时,应针对该项作业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9.根据国家法规规定,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0.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不大于 24V的安全行灯;金属设备内、特别潮湿作业场所及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受限空间,应使用不大于( 12V )的防爆安全行灯。
111. 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 1.2 )米,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可视为受限空间。
12.识别危害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方法、环境五个方面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13.隐患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4.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5.工伤保险补偿实行(无过错)补偿的原则。
16.危险化学品侵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有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
17.灭火的四种基本方法是窒息法、冷却法、隔离法、(抑制法)。
18.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19.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 8 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 )dB(A) 。
20.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通风,其空气流量能使易燃物质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 )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
石棉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
国际石棉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的实施,对国内石棉产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国内企 业加强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
国际石棉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的实施,对国内石棉产业的监管和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 国内政府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
韩国:《韩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韩国环境基本法》等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澳大利亚环境保护法》 等
石棉行业标准: 包括产品质量、 生产工艺、安全 防护等方面的标 准
石棉行业规范: 包括企业生产、 经营、管理等方 面的规范
石棉行业监管措 施:包括政府对 石棉行业的监管、 检查、处罚等方 面的措施
加强石棉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石棉行业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促进石棉行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石棉废弃物处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处理标准和责任主体 建立石棉废弃物处理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处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推广石棉废弃物处理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处理效率和安全性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石棉废弃物处理的认识和参与度
建立石棉行业安 全风险评估和预
警机制
加强石棉行业从 业人员的安全培
训和宣传教育
推进石棉行业安 全技术和装备的
研发和应用
加强石棉行业安 全监管的国际合
作与交流
Part Four
国际劳工组织(ILO):制定了石棉禁止使用公约,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禁止使用石棉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石棉列为一类致癌物,建议各国采取措施减少石棉危害 欧洲联盟(EU):制定了严格的石棉限制法规,要求成员国遵守 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制定了石棉管理法规,要求企业和个人遵守石棉使用和处置规定
安全法律法规安全使用石棉公约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第162号国际劳工公约颁发部门:日内瓦发布日期:1986-06-24全文国际劳工组织全体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的召集于1986年6月4日在日内瓦举行第七十二届会议,注意到有关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1974年职业癌病公约和建议书、1977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震动)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和建议书、1985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与建议书、附于1964年工伤事故赔偿公约并于1960年经修正的职业病一览表,以及国际劳工局于1984年公布的《石棉的安全使用业务守则》,该守则确定了国家一级政策和行动的诸原则,经议决采纳关于本届会议议程第四项所列“石棉的安全使用”的若干提议,并经决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方式,兹于1986年6月24日通过下列公约,此公约得称为1986年石棉公约。
第一章范围和定义第一条1.本公约适用于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接触石棉的所有活动。
2.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根据对所涉及的健康危害及所使用的安全措施的评估,如确信对某些特殊经济部门或特殊企业无必要,可不对其实施本公约的某些条款。
3.主管机关在决定排除某些特殊经济部门或特殊企业时,应考虑接触石棉的频度、持续的时间和程度,以及工作方式和工作场所的条件。
第二条本公约中:(a)“石棉”系指属于蛇纹岩类岩状矿物的纤维状矿物硅酸盐,即温石棉(白石棉),属于闪石类的此种纤维状矿物硅酸盐,即阳起石、铁石棉(棕石棉、镁铁闪石—铁闪石)、直闪石、青石棉(蓝石棉)和透闪石,或任何含上述一种或多种物质的混合物。
(b)“石棉粉尘”系指工作环境中悬浮在空中的石棉微粒或易于变成悬浮在空中的沉积的石棉微粒。
(c)“悬浮在空中的石棉粉尘”系指就测量而言可通过重力的估计或其他类似手段予以测量的粉尘微粒。
(d)“可吸入人体的石棉纤维”系指直径小于三微米,长度与直径之比大于三比一的石棉纤维。
测量时应仅包括长度超过五微米的纤维。
2022安全主任考试真题模拟及答案(2)
2022安全主任考试真题模拟及答案(2)共434道题1、安全电压可以由()获得。
(单选题)A. 自耦变压器B. 双绕组线圈C. 电阻分压器D. A或B试题答案:B2、()就是使外部的刺激转化为人的自觉行动的过程。
(单选题)A. 反馈B. 动力C. 激励D. 能级试题答案:C3、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诸方面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意义重大。
(单选题)A. 设备安全B. 安全管理C. 安全技术D. 安全措施试题答案:B4、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单选题)A. 三B. 四C. 五D. 六试题答案:C5、()治疗的目的是阻止毒物继续进入体内,促使毒物排泄以及拮抗或者解除其毒作用。
(单选题)A. 病因B. 对症C. 支持D. 阻隔试题答案:A6、()互相联系、互相影响,构成了作业场所的热环境。
(多选题)A. 照度B. 温度C. 湿度D. 热源E. 通风情况试题答案:B,C,E7、危险作业管理中,审批前的准备工作应将()写成书面报告上报。
(多选题)A. 调查研究结论B. 危险性分析C. 危险性评价D. 制定事故防止对策E. 确定作业时间和对作业人员的要求试题答案:A,B,C,D,E8、在科研、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并能使工作人员造成死亡或重伤、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现场称为()。
(单选题)A. 事故现场B. 危险点C. 危险作业D. 危险过程试题答案:B9、()等是哈登提出的防止能量逆流于人体的措施内容。
(多选题)A. 防止能量积聚B. 开辟能量释放渠道C. 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防止损失扩大D. 用较安全的能源代替危险大的能源E. 在人、物与能源之间和在人与物之间设置屏障试题答案:A,B,C,D,E10、良好的光环境主要体现在()。
(多选题)A. 光线的色谱B. 适当的照度C. 良好的光质量D. 光色的效果E. 适当的亮度试题答案:B,C11、常用的屏护有()。
(多选题)A. 遮栏B. 栅栏C. 围墙D. 保护网E. 绝缘隔板试题答案:A,B,C,D12、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追究其()。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英文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英文Asbestos has been used for centuries for its heat resistance, tensile strength, and insulating properties. However, its adverse health effects have been well-documented, leading to a global movement to regulate and manage its use. The safe use of asbestos is governed by various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and regulations, which aim to protect workers and the general public from the health risks associated with asbestos exposure.Exposure to asbestos fibers can lead to serious diseases, such as mesothelioma, lung cancer, and asbestosis. These diseases often manifest decades after exposure, making it crucial to implement stringent safety measures in the present. The cornerstone of asbestos safety is the avoidance of exposure. This is achieved through the identification of asbestos-containing materials (ACM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trol measures to prevent fiber release.In environments where asbestos is present, it is essential to conduct a thorough risk assessment. This involves determining the location, condition, and type of ACMs. If asbestos removal is necessary, it must be performed by trained and certified professionals equipped with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 and using appropriate tools and techniques to minimize fiber release.For ongoing management of ACMs, encapsulation and enclosure are effective methods to prevent fiber dispersion. Encapsulation involves treating the ACMs with a sealant, while enclosure entails creating a physical barrier around the asbestos. Regular monitoring and air quality testing are also vital to ensure that the asbestos is not posing a risk.Education and training are key components of asbestos safety. Workers who may come into contact with asbestos should receive comprehensive training on its hazards and safe work practices. This includes the proper use of PPE, decontamination procedures, and waste disposal methods that comply with local and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as recognized the need for a coordinated response to the asbestos hazard. The Rotterdam Convention, for example, includes asbestos in its list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facilitating informed decision-making about its import and use. Countries are encouraged to share information and adopt best practices to reduce asbestos-related diseases.In conclusion, the safe use of asbestos requires a multifaceted approach that combines risk assessment, control measures, education,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By adhering to these principles, we can mitigate the health risks associated with asbestos and move towards a future where its use is either eliminated or strictly controlled. The legacy of asbestos-related diseases is a stark reminder of the importance of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nd the need for vigilance in the use of hazardous materials.。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石棉是一种常见的矿石,因其优秀的耐高温、耐腐蚀和绝缘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制造业等领域。
然而,长期暴露在石棉环境下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可能导致肺癌、间皮瘤等疾病。
为了确保石棉的安全使用,国际社会制定了《安全使用石棉公约》,旨在保护工人健康和环境,提高石棉的安全使用水平。
一、公约背景《安全使用石棉公约》是由国际劳工组织(ILO)于1986年制定的。
公约的制定是为了应对全球范围内石棉相关疾病的不断增加,以及对职业安全和健康的日益关注。
公约的目标是通过采取控制措施和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和公众对石棉暴露的风险。
二、公约原则《安全使用石棉公约》明确了以下原则和措施,以确保石棉的安全使用和管理:1. 识别与管理石棉: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国家标准和法规,识别出石棉存在的地方,并制定相应的石棉管理计划。
2. 替代措施:优先考虑替代石棉的材料,寻找更安全的替代品,减少对石棉的依赖。
3. 信息披露:提供有关石棉的相关信息,包括健康风险、预防措施和安全操作指南等,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4. 培训和教育:提供石棉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工人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正确使用和处理石棉。
5. 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监测体系,对接触石棉的工人进行定期体检,及早发现潜在健康问题。
6. 风险评估和管理: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确保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符合安全标准。
7. 管理废弃物:建立科学的废弃物处理系统,确保废弃的石棉产品和材料得到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三、公约的执行《安全使用石棉公约》的执行需要各国政府、雇主和工人共同努力。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石棉的安全使用。
雇主则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培训工人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工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处理石棉。
同时,公约还呼吁国际社会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共同推动石棉安全使用的进程。
石棉在煤炭工业中的应用与安全管理
石棉在煤炭工业中的应用与安全管理石棉是一种天然的矿物质,具有良好的耐火、耐热、耐腐蚀、电绝缘和机械强度等特性在煤炭工业中,石棉主要用于隔热、密封、防腐和防震等场合然而,石棉粉尘对人体健康有害,特别是长期吸入石棉粉尘可导致肺部疾病因此,在石棉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以保护工人健康和生产安全本文将重点探讨石棉在煤炭工业中的应用及其安全管理石棉在煤炭工业中的应用1.隔热材料:石棉具有优良的耐火性能,可用作锅炉、炉膛、烟道等的热防护材料,降低热能损失,提高热效率2.密封材料:石棉垫片、石棉绳等可用于各种法兰、阀门、泵等设备的密封,防止泄露和腐蚀3.防腐材料:石棉水泥板、石棉橡胶板等可用于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外壳等部位的防腐保护4.防震材料:石棉具有良好的弹性和缓冲性能,可用作机械设备的减震和隔音材料5.摩擦材料:石棉与其他材料混合制成的刹车片、离合器片等,具有较好的摩擦性能和耐磨性安全管理措施1.作业场所通风:确保作业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降低石棉粉尘浓度,减少工人吸入石棉粉尘的风险2.个人防护:要求工人穿戴防尘口罩、防尘服、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减少石棉粉尘对工人身体的直接接触3.培训与教育: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石棉危害的认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4.现场管理:对石棉制品进行妥善存储和管理,防止石棉粉尘飞扬在石棉拆除、更换等作业过程中,采取湿作业、洒水降尘等措施5.定期检查与监测:定期对作业场所的石棉粉尘浓度进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工人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并治疗石棉相关的职业病石棉在煤炭工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但同时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因此,在使用石棉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人健康和生产安全应用案例分析以某煤炭生产企业为例,该企业主要从事煤炭的开采、洗选和销售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石棉作为隔热、密封、防腐和防震等材料为了确保石棉的安全使用,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1.作业场所通风:企业对石棉使用区域进行了全面通风改造,确保作业场所的石棉粉尘浓度降低,提高空气质量2.个人防护:企业为工人配备了专业的防尘口罩、防尘服、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并要求工人正确穿戴和使用3.培训与教育:企业定期组织石棉安全知识培训,使工人深入了解石棉的危害和正确的操作方法,提高安全意识4.现场管理:企业对石棉制品进行了妥善存储和管理,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防止石棉粉尘飞扬在石棉拆除、更换等作业过程中,采取湿作业、洒水降尘等措施5.定期检查与监测:企业定期对作业场所的石棉粉尘浓度进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同时,定期组织工人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并治疗石棉相关的职业病通过以上措施,该企业有效地保障了工人的健康和生产安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管理改进措施1.加强监管:企业应加强对石棉使用过程的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2.技术升级:引进先进的石棉替代产品和技术,逐步减少石棉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3.应急预案:制定石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4.宣传与推广:加大对石棉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石棉危害的认识5.政策法规: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石棉安全管理政策的制定和修订石棉在煤炭工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但同时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为了确保石棉的安全使用,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监管、技术升级、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工人对石棉危害的认识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关注石棉安全管理问题,共同推动石棉替代产品和技术的发展,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都在煤炭工业中使用石棉,并面临着类似的健康和安全挑战国际上的合作和经验借鉴对于提高石棉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1.国际合作:各国可以通过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劳工组织(ILO)等,加强在石棉安全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和规范2.经验借鉴:各国可以学习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在石棉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措施的石棉替代品与发展趋势随着对石棉危害的认识不断加深,石棉的替代品和发展趋势成为关注的焦点1.替代品:研发和推广石棉替代品,如玻璃纤维、岩棉等,这些材料具有与石棉相似的性能,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较小2.发展趋势:煤炭工业正在朝着绿色、低碳、环保的方向发展,石棉的替代品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石棉在煤炭工业中的应用与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课题通过对石棉的应用、安全管理、国际合作、替代品与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石棉安全管理是一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的问题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应共同关注石棉安全管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人健康和生产安全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借鉴,推动石棉替代品的发展,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世界各国石棉法规要求
世界各国石棉法规要求石棉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制造和工业领域的材料,同时也是一种被广泛知晓的致癌物质。
由于石棉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石棉法规要求,以保护公众和工人的健康安全。
本文将就世界各国石棉法规要求展开探讨。
1. 美国美国是世界上石棉法规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
根据美国环保局(EPA)的规定,对于在建筑和工业领域使用的石棉制品,其含量不能超过1%。
此外,美国还禁止了石棉在特定领域的使用,例如:保险材料、地板砖和顶盖材料。
同时,美国也有严格的石棉处理和废物管理要求,以确保石棉废物的安全处理。
2. 加拿大加拿大的石棉法规要求与美国相似。
加拿大的工作场所安全和健康总局(CCOHS)制定了一系列法规,限制了石棉在建筑和工业领域的使用。
此外,加拿大还规定,当石棉制品损坏或破碎时,必须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修复或移除,以确保工人和公众的安全。
3. 英国英国也对石棉的使用和处理制定了相应的法规要求。
英国卫生与安全执行机构(HSE)规定,在进行石棉相关工作时,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工人和公众的健康。
此外,英国还禁止了使用含有石棉的建筑材料。
4.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对石棉法规要求也非常严格。
澳大利亚安全与健康政府机构(Safe Work Australia)规定,石棉在建筑和工业领域的使用应遵循严格的工作安全和健康要求,以确保工人和公众的安全。
此外,澳大利亚还设立了专门的石棉管理机构,负责石棉相关事务的监管和处理。
5. 日本日本也对石棉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了法规要求。
根据日本石棉纤维协会的规定,日本对于石棉的使用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防火材料领域,并规定了相应的检测和处理要求。
此外,日本还规定石棉相关工作的培训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总结起来,世界各国对石棉的法规要求旨在保护公众和工人的健康与安全。
这些法规包括了石棉使用的限制、废物管理的要求和工作场所安全的规定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各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要求,但仍然存在一些现有建筑物和设施中仍然存在石棉制品的风险。
含石棉物质管理制度
含石棉物质管理制度我国《石棉及石棉制品健康危害防护管理条例》是我国当前管理石棉物质的主要法规,明确了企业、单位、个人在石棉使用和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一法规,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石棉物质管理制度,明晰石棉的使用范围、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一、石棉物质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1. 《石棉及石棉制品健康危害防护管理条例》:明确了石棉的危害性,规定了对石棉物质的管理要求,企业应依法实施石棉物质的安全管理。
2. 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因素评价标准》(GB 50314-2002):明确了对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因素的评价要求,石棉物质应列为施工现场重点监控对象。
3. 有关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石棉物质属于卫生监督的重点对象,企业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石棉物质的检测、监测工作。
二、石棉物质管理制度的内容1. 石棉物质的管理范围:明确石棉物质的种类、用途、来源和存储情况,包括原料石棉、石棉制品等。
2. 石棉物质的使用管理:规定石棉物质的使用条件,严格限制石棉物质的使用范围和用量,确保石棉物质的安全使用。
3. 石棉物质的存储管理:规定石棉物质的存储条件和标识要求,确保石棉物质的安全存储和管理。
4. 石棉物质的检测监测:要求对石棉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5. 石棉物质与人员防护:规定人员接触石棉物质时应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包括穿戴防护服、戴口罩、佩戴手套等。
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石棉物质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7. 石棉物质管理台账:建立石棉物质的管理台账,及时更新石棉物质的情况和管理记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为监管和追溯提供依据。
8. 石棉物质管理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石棉物质管理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石棉物质管理的有效实施。
三、石棉物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落实责任:企业应明确石棉物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温石棉和闪石类石棉应区别对待
温石棉和闪石类石棉应区别对待作者:秘书处大量关于石棉致癌的观点和宣传,应当是指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等。
原国家经贸委宣布,自2002年7月1日起停止角闪石类石棉的生产、使用和进口。
鹿特丹公约第十次会议通过,角闪石类五种石棉列入危险化学品清单(PIC)。
人们往往对温石棉和闪石类石棉混淆不清,这很正常,因为石棉是角闪石类(蓝石棉等)、蛇纹石类(温石棉)和水镁石类石棉的总称。
资料显示,温石棉和闪石类石棉由于生成条件和化学成份的差异,吸入人体肺部后的危害程度差异很大。
角闪石类的蓝石棉、铁石棉等被公认为致癌物质。
温石棉的粉尘也是有害的,尤其是在生产过程中,空气中的漂浮粉尘吸入人体,可导致“矽肺病”,严重者可发展成肺癌,1997年“蒙特利尔”科学会议的结论是:温石棉在粉尘低排放浓度情况下造成的危害,引起的疾病死亡率为十万分之一。
因此,对温石棉如何安全使用仍在争议中。
中国著名矿物材料专家万朴先生在描述温石棉时这样写到:据WTO和IARC1992年的研究成果,最有力的证据是非耐久性纤维,包括温石棉在内,如果它们在体内被部分溶解,尽管它们还保留了纤维的形貌,但它们在体内是没有任何致癌效应的了。
同时,不同矿床所产的温石棉,由于生成条件不完全相同,温石棉的微观晶体化学和理化特征、纤维束的矿物组合及劈分性等都存在差异,其致癌的严重性和材料功能也有所不同。
因此,进一步研究温石棉的应用矿物学,继续深入研究纤维矿物/细胞物理化学作用,对温石棉工业的前景也是十分有价值的。
瑞典毒物学顾问David Bernstein 博士这样写到: 在流行病学和动物的毒物学研究中已经确认石棉与某些疾病有关联关系。
然而,在化学特性和矿物学特性上蛇纹石石棉(指温石棉)与其他角闪石石棉差异明显,例如石棉状铁闪石,青石棉或透闪石。
研究认为纤维蛇纹石不可能是有如同角闪石一般的特性并且可能可以被从肺脏中更快速地清除。
汽车的问世给人们带来诸多方便,但汽车严重的尾气排放确给环境造成污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文单位:国际劳工大会文号:第162号国际劳工公约发布日期:1986-6-24第一章范围和定义第二章总则第三章保护和预防措施第四章对工作环境和工人健康的监督第五章信息和教育国际劳工组织全体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的召集于1986年6月4日在日内瓦举行第七十二届会议,注意到有关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1974年职业癌病公约和建议书,1977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震动)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和建议书、1985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与建议书、附于1964年工伤事故赔偿公约并于1960年经修正的职业病一览表,以及国际劳工局于1984年公布的《石棉的安全使用业务守则》,该守则确定了国家一级政策和行动的诸原则,经议决采纳关于本届会议议程第四项所列“石棉的安全使用”的若干提议,并经决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方式,兹于1986年6月24日通过下列公约,此公约得称为1986年石棉公约。
第一章范围和定义第一条1.本公约适用于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接触石棉的所有活动。
2.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根据对所涉及的健康危害及所使用的安全措施的评估,如确信对某些特殊经济部门或特殊企业无必要,可不对其实施本公约的某些条款。
3.主管机关在决定排除某些特殊经济部门或特殊企业时,应考虑接触石棉的频度、持续的时间和程度,以及工作方式和工作场所的条件。
第二条本公约中:(a)“石棉”系指属于蛇纹岩类岩状矿物的纤维状矿物硅酸盐,即温石棉(白石棉),属于闪石类的此种纤维状矿物硅酸盐,即阳起石、铁石棉(棕石棉、镁铁闪石—铁闪石)、直闪石、青石棉(蓝石棉)和透闪石,或任何含上述一种或多种物质的混合物。
(b)“石棉粉尘”系指工作环境中悬浮在空中的石棉微粒或易于变成悬浮在空中的沉积的石棉微粒。
(c)“悬浮在空中的石棉粉尘”系指就测量而言可通过重力的估计或其他类似手段予以测量的粉尘微粒。
(d)“可吸入人体的石棉纤维”系指直径小于3微米,长度与直径之比大于3比1的石棉纤维。
测量时应仅包括长度超过5微米的纤维。
(e)“接触石棉”系指工作中接触悬浮在空中,可吸入人体的石棉纤维或石棉粉尘,无论其来自石棉或含石棉的矿物、原料或产品。
(f)“工人”包括生产合作社社员。
(g)“工人代表”系指根据1971年工人代表公约由国家法律或惯例所如此承认的工人代表。
第二章总则第三条1.国家法律或条例应制定为预防和控制职业性接触石棉对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工人不受此危害而必须采取的措施。
2.对根据本条第1款制定的国家法律和条例,应视技术进步和科学知识发展的情况予以定期检查。
3.主管机关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后,得按商定的条件和时限允许暂不采取根据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措施。
4.主管机关在根据本条第3款批准不采取规定措施时,应保证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工人的健康。
第四条主管机关应就为使本公约各条款生效必须采取的措施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进行协商。
第五条1.应有一适当和恰当的监督制度确保根据本公约第三条制订的法律和条例的实施。
2.国家法律或条例应规定必要措施,包括适当的惩罚措施,以确保本公约各条款的有效实行和遵守。
第六条1.应要求雇主对规定措施的遵守承担责任。
2.如两个或多个雇主在一个工作场所同时采取行动,他们应合作以便遵守规定的措施,并不得损害每个雇主对其雇用的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所承担的责任。
如属必要,主管机关应规定关于此种合作的一般程序。
3.雇主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服务合作时,经与有关的工人代表协商,应建立处理紧急情况的程序。
第七条应要求工人在其责任范围内遵守所制订的针对职业性接触石棉造成的健康危害的预防、控制和保护的安全和卫生措施。
第八条雇主和工人或其代表在实施根据本公约制订的措施时应在企业各级尽可能密切合作。
第三章保护和预防措施第九条根据本公约第三条通过的国家法律或条例应规定通过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防止或控制接触石棉:(a)使可能接触石棉的工作符合有关条例,这些条例规定了适当的工程管理措施和作业方法,包括工作场所卫生;(b)制定专门的条例或程序,包括授权,用于使用石棉、某些类型的石棉、含石棉的产品及某些工作程序。
第十条如属保护工人健康所必须及技术上可行,国家法律或条例应规定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a)如有可能,使用经科学鉴定无害或危害较小的其他材料、产品或替代技术取代石棉,某些类型的石棉或含石棉的产品;(b)在某些工作程序中全部或部分禁止使用石棉、某些类型的石棉或含石棉的产品。
第十一条1.应禁止使用青石棉或含此种纤维的产品。
2.主管机关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应有权在确实不可能取代的情况下允许不执行本条第1款规定的禁止,但要采取措施保证工人的健康不处于危险中。
第十二条1.应禁止任何形式的石棉的散布。
2.主管机关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应有权在替代方法确实不可行的情况下允许不执行本条第1款规定的禁止,但要采取措施保证工人的健康不处于危险中。
第十三条国家法律和条例应规定雇主需按主管机关要求的方式和范围把接触石棉的某些类型的工作通知主管机关。
第十四条应责成石棉的生产者和供应者以及含石棉产品的制造者按主管机关的规定,以有关工人易懂的文字和方法在容器上,以及可行时在产品上贴上适当的标签。
第十五条1.主管机关应规定工人接触石棉的限度或以评价工作环境为目的的其他接触标准。
2.应根据技术进步和技术与科学的进展确定并定期审查和修订接触限度或其他接触标准。
3.在工人接触石棉的所有工作场所,雇主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防止或控制石棉粉尘飘散到空中,保证接触限度或其他接触标准的遵守及减少接触至确实可行的低水平。
4.当根据本条第3款采取的措施未能使接触石棉处于接触限度之内或未能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接触标准时,雇主应在工人不负担费用的情况下提供、维修及更换适当呼吸防护设备和特种防护服装。
呼吸防护设备应符合主管机关的规定标准,并只能作为补充、临时、应急或例外措施加以使用,而不能代替技术控制。
第十六条1.雇主应负责制订和执行可行措施以防止和控制所雇工人对石棉的接触,保护其免遭石棉造成的危害。
第十七条1.拆毁含有易碎石棉绝缘材料的工厂或装置,或从其中的石棉易悬浮在空中的建筑或装置中取出石棉,仅应由那些被主管机关根据本公约条款认可适于并被授权从事此项工作的雇主或承包商进行。
2.雇主或承包商在开始工作前应被要求制订一项工作计划,列明应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措施:(a)为工人提供一切必要的保护;(b)限制石棉粉尘飘散到空中;(c)根据本公约第十九条制定对含石棉残弃物的处置办法。
3.工人或其代表应参与就本条第2款提及的工作计划的协商。
第十八条1.在工人个人的服装可能受到石棉粉尘污染时,雇主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条例,经与工人代表协商,提供适当的工作服,但不得在工作场所外穿用。
2.使用过的工作服和特别防护服装的运输和清洁应按主管机关的要求在有控制的条件下进行以防止石棉粉尘的飘散。
3.国家法律和条例应禁止将工作服、特种防护服装和个人防护设备带回家中。
4.雇主应负责工作服、特种防护服装和个人防护设备的清洁、维护和存放。
5.雇主应为接触石棉的工人提供在工作场所进行适当清洗、洗澡或淋浴的便利。
第十九条1.雇主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条例,以不会给有关工人、包括处理石棉废弃物的工人,或企业近临地方的人民造成健康危害的方式处置含石棉的废弃物。
2.主管机关及雇主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工作场所飘散出的石棉粉尘对环境的普遍污染。
第四章对工作环境和工人健康的监督@20>第二十条1.如属保护工人健康所必需,雇主应测定工作场所中悬浮在空中的石棉粉尘的密度,并按主管机关规定的间隔和方法监督工人对石棉的接触。
2.工作环境和工人接触石棉情况的监督记录应按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予以保留。
3.有关工人、其代表及监督机构应能查阅这些记录。
4.工人或其代表应有权要求对工作环境的监督及向主管机关提出就监督结果的申诉。
第二十一条1.正在或曾经接触石棉的工人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惯例进行必要的体检,以监视其与职业危害有关的健康情况并诊断因接触石棉引起的职业病。
2.与使用石棉有关的工人健康监督不应导致工人收入的损失。
此种监督应免费并尽可能在工作场所中进行。
3.工人应以适当和恰当方式知悉其体检结果,并获得与其工作有关的其健康状况的个人咨询。
4.如认为继续从事接触石棉的工作从医学角度看已不适当,即应通过符合国家法律和惯例的一切办法向有关工人提供能保持其收入的其他工作。
5.主管机关应建立通告石棉职业病的制度。
第五章信息和教育第二十二条1.主管机关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与合作,应作出适当安排促进所有关于接触石棉的健康危害及其预防和控制方法的信息传送和教育工作。
2.主管机关应保证雇主制订有关石棉危害及其预防和控制方法的工人教育和定期培训措施方面的书面方针和程序。
3.雇主应保证通知接触或疑似接触石棉的工人与其工作有关的健康危害,使其得到预防措施和正确操做方法的指导并获得这方面的连续培训。
第二十三条本公约的正式批准书应送请国际劳工局长签记。
第二十四条1.本公约应仅对批准书已经局长登记的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有约束力。
2.本公约应自两会员国的批准书已经局长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生效。
3.此后。
对于任何会员国,本公约应自其批准书已经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1.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自本公约初次生效之日起满10年后得向国际劳工局长通知解约,并请其签记。
此项解约通知书自经登记之日起满1年后始得生效。
2.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在前项所述10年期满后的1年内,如未行使本条所规定的解约权利者,即须再遵守10年,此后每当10年期满,得依本条的规定通知解约。
第二十六条1.国际劳工局长应将国际劳工组织各会员国所送达的一切批准书和解约通知书的登记情况,通知本组织的全体会员国。
2.局长在以所送达的第二份批准书的登记通知本组织的各会员国时,应请本组织会员国注意本公约开始生效的日期。
第二十七条国际劳工局长应将他按照以上各条规定所登记的一切批准书和解约通知书的详细情况送请联合国秘书长按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进行登记。
第二十八条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必要时,应将本公约的实施情况向大会提出报告,并审查应否将本公约的全部或局部修正问题列入大会议程。
第二十九条1.如大会制定新公约对本公约作全部或局部的修正时,除新公约另有规定外,应:(1)在新修正公约生效时,会员国对于新修正公约的批准,不须按照上述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应为对本公约的立即解除。
(2)自新修正公约生效之日起,本公约应即停止接受会员国的批准。
2.对于已批准本公约而未批准修正公约的会员国,本公约现有的形式及内容,在任何情况下,仍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