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全使用石棉公约
石棉与社会安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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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石棉是一种致癌物质,长 期接触会增加患肺癌、间
皮瘤等疾病的风险。
石棉纤维具有很强的韧性, 容易在人体内积聚,导致
肺部纤维化等疾病。
石棉粉尘容易通过呼吸道 进入人体,引发各种呼吸
道疾病。
石棉还可能通过皮肤接触 进入人体,引发皮肤病等
疾病。
石棉是一种致癌物质,对 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危害
石棉纤维在空气中悬浮,容易被吸入人体,导致肺部疾病。 石棉对公共卫生的影响不仅限于个人,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增加医疗负担和社会 成本。
石棉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船舶等行业。
石棉的使用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石棉的危害逐渐被人们认识,导致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限制或禁止使用石 棉。 石棉替代品的研发和推广,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石棉在环境中会释放出有 害物质,污染空气、水和
土壤
石棉的废弃物处理不当, 会对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石棉的替代品已经出现, 但仍需加强环保意识,减
少石棉的使用
石棉是一种致癌物质,长期接 触会增加患肺癌、间皮瘤等疾 病的风险。
石棉开采和加工过程中,工人 容易吸入石棉粉尘,导致职业 病。
石棉粉尘容易扩散,对环境和 人类健康造成长期影响。
原理:利用微生 物分解石棉纤维, 使其转化为无害 物质
建筑物拆除或改造中石棉粉尘的危害
建筑物拆除或改造中石棉粉尘的危害
王勇毅;李琳
【期刊名称】《安全》
【年(卷),期】2013(034)001
【总页数】2页(P31-32)
【作者】王勇毅;李琳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石棉纤维强度高,具有隔热、保温、耐碱、防腐等特性。石棉的优良性能对汽车制动、管道密封、保温、航天器的保护层安全等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石棉所具有的综合良好性能是其他材料不可取代的。由于石棉广泛的用途和制品优越的性能,已被人类大规模使用了几百年,是所有人类接触到的矿物纤维中使用历史最长的。(1)国内外对石棉危害的认识
在生产过程中,石棉纤维易被吸入人体内,这些纤维会附着并沉积在肺部造成肺部疾病,引发石棉肺、肺癌、间皮瘤和支气管癌等,因此石棉也被认定为致癌物。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第1 6 2号安全使用石棉公约,国际社会保障联合会预防工作特别委员会于2004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联合会全体大会上呼吁,鉴于石棉在开采、加工和使用中释放出来的纤维粉尘会给人体造成致癌影响,所有国家应禁止各种石棉及含石棉制品的生产、贸易和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 已经明确地表示,目前
尚不知晓一个石棉浓度界限,即哪一种低于此界限的石棉粉尘不会有致癌风险。出于人道主义及经济原因,禁止石棉的生产和使用是不可避免的。
瑞典的Gunnar Hillerdal认为,石棉暴露不仅是职业暴露(石棉矿和石棉制品加
工厂)、不同石棉制品的使用者(建筑工人/水管工人/造船工人等)也包括非职业暴露。非职业暴露受石棉暴露危害的人(如工厂周边的居民)和环境暴露的居民,以及职业接触石棉的家属。他们将石棉通过衣物粘着,携带到生活环境中,引起广泛的非职业接触。作业环境飘散的石棉粉尘,附着在建筑物或物品上,遇到流动的空气而漂浮,从而扩大污染范围。
揭露歪曲温石棉的商业炒作骗局:中国金属矿工业协会公布中外专家比较实验结果——温石棉是经济安全的无
国家 的多位矿 物学 、病 理学 、毒性学 专家经 过各 自的 症 ”?对 此 ,非 矿 协 会及 所 有 参 与 科 学 实验 专 家 的
科学 实验 ,得 出与伯恩 斯坦 博士完 全一 致 的结论 。中 回 答 引 人 深 思 。
专家学 者长达 两年 多 的比较 试验 证 明,在温 石棉 、闪 人体 健 康 。 比较 实 验 结果 证 明 ,温 石棉 纤 维 进入 动
0天左 右 就会 被 巨噬 细 胞吞 噬 或 自动排 石棉 ,以及其 它 多种 “ 温石 棉替代 纤维 ”中,温石 棉 物 肺 部后 ,1 是 相对 最 安全 的无 机 纤维 材 料 。 出 ,温 石 棉 是在 动 物 体 内滞 留时 间最 短 的无 机 纤维 温 据 非矿 协会 介绍 , 自从 2 0 0 4年瑞 士著 名 的吸入 材 料 。所 以 , 目前 “ 石 棉 对 动 物 的 健 康 影 响 ” 毒物学 专家 、多国政府 毒物 学顾 问大卫 ・ 恩斯 坦博 被 严 重 夸 张 、歪 曲 , 实 际 上 , 温 石 棉 是 所 有 无 机 伯 士公布 “ 温石 棉可 以安全 使用 ”的实验结果 之后 ,两 纤 维 材 料 中相对 最 安 全 的一 种 。 年来 ,中国 、俄 国、加 拿大 、印度 、巴西、墨西 哥等
闪石棉和安全的温石棉不做分类, 而一概封杀?为什 纤维的结构及其形成机理、 成分、 性能均不同。 近代
石棉材料的监管政策与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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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品的性能:耐高温、耐腐蚀、 耐磨损等
替代品的推广:政府政策支持、 企业合作研发、市场推广等
国际石棉材料监管政策与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国际组织在石棉材料监管政策与标准规范中的作用 国际石棉材料监管政策与标准规范的交流与合作 国际石棉材料监管政策与标准规范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推广措施:政府 出台政策,鼓励 使用替代品,限 制石棉材料的使 用
替代品应用:在 建筑、汽车、船 舶、航空等领域 广泛应用替代品, 减少石棉材料的 使用
监管政策的制定:基于对石棉材料危害性的认识,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 监管政策的执行: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监管政策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管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监管政策的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石棉材料带来的挑战
健康风险
监管政策与标 准规范的不完
善和滞后
企业对石棉材 料的违规使用
和违规生产
公众对石棉材 料危害的认识 不足和防范意
识薄弱
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石棉材料生产、使用和处置的安全性 完善标准规范,推动石棉材料替代品的研发和应用 加强国际合作,共享石棉材料监管经验和技术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石棉材料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原材料:需要选用合格的原材料,避免 使用劣质材料
生产设备:需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 保证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2023水利安全员c证考试题库及参考答案(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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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
第1题: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就要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第2题: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为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从技术.管理.教育三个方面提出整改措施。参考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第3题:()属于现场急救的基本步骤。
A.脱离险区-检查病情-对症救治-安全转移
B.检查病情-对症救治-安全转移-脱离险区
C.脱离险区-安全转移-检查病情-对症救治
D.安全转移-脱离险区-检查病情-对症救治
正确答案:A
第4题:安全生产循环管理,是按照戴明理论()4个阶段不断循环进行管理的方法。
A.策划.改进.实施.检查
B.策划.实施.检查.改进
C.策划.检查.实施.改进
D.实施.检查.改进.策划"
正确答案:B
第5题: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主持。
A.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
B.项目法人
C.质量监督部门
D.监理单位
正确答案:B
第6题:建筑物内的基础廊道.观测廊道.交通廊道等的出入口,不应少于()。出入口位置应选择在安全地段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A.5个
B.4个
C.3个
D.2个
正确答案:D
第7题:根据《安全色》规定,安全色分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分别表示()。
A.禁止.指令.警告和提示
B.指令.禁止.警告和提示
C.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
D.提示.禁止.警告和指令
正确答案:C
第8题: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
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4年10月27日经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70号公约)
2009-04-28 09:50:38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1990年6月6日内瓦举行第77届会议。注意到有关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1971年苯公约和建议书、1974年职业病公约和建议书、1977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振动)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和建议书、1986年石棉工约和建议书,以及作为1964年工伤津贴公约附件、1980年经修订的职业病清单,并注意到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的有害影响同样有助于保护公众和环境,并注意到工人需要并有权利获得他们在工作中使用的化学品的有关资料,并考虑到通过下列方法预防或减少工作中化学品导致的疾病和伤害事故的重要性:
(a)保证对所有的化学品作出评价以确定其危害性;
(b)为雇主提供一定机制,以从供货者处得到关于作业中使用的化学品的资料,这样他们能够有效地实施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危害的计划;
(c)为工人提供关于其作业场所的化学品及适当防护措施的资料,以使他们能有效地参与保护计划;
(d)制订关于此类计划的原则,以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并认识到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以及与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就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进行合作的必要性,并注意到这些组织制订的有关文件、规则和使用指南,并经决定采纳本届会议议程第五项关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若干提议,并确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形式,于1990年6月25日通过以下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 1990年化学品公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13
•【文号】安监总安健[2010]207号
•【施行日期】2010.12.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
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0〕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石棉粉尘危害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0年5至9月,对全国10省(区、市)的24家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测调研。从检测调研情况来看,石棉粉尘危害十分严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为有效控制石棉粉尘危害,规范石棉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现就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石棉粉尘危害状况的严重性,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清醒认识石棉粉尘的危害性及其防控现状。一是石棉粉尘对人体危害极大,经呼吸系统进入体内,能够引发石棉肺、肺癌和间皮瘤等相关疾病,严重威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由于大部分石棉企业粉尘防治工作不到位,从业
人员患病率极高。二是相当多的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作业现场粉尘浓度超标严重。此次现场检测的9家石棉矿山粉尘浓度全部超标,最大超标倍数高达110.3倍,15家制品企业中有13家粉尘浓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7.9倍。三是我国石棉矿山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方式粗放,防尘设备陈旧简陋、效果极差,整个作业场所粉尘飞扬、尘毒弥漫,加之大部分企业没有给从业人员发放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广大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温石棉和闪石类石棉应区别对待
温石棉和闪石类石棉应区别对待
作者:秘书处
大量关于石棉致癌的观点和宣传,应当是指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等。原国家经贸委宣布,自2002年7月1日起停止角闪石类石棉的生产、使用和进口。鹿特丹公约第十次会议通过,角闪石类五种石棉列入危险化学品清单(PIC)。
人们往往对温石棉和闪石类石棉混淆不清,这很正常,因为石棉是角闪石类(蓝石棉等)、蛇纹石类(温石棉)和水镁石类石棉的总称。资料显示,温石棉和闪石类石棉由于生成条件和化学成份的差异,吸入人体肺部后的危害程度差异很大。角闪石类的蓝石棉、铁石棉等被公认为致癌物质。
温石棉的粉尘也是有害的,尤其是在生产过程中,空气中的漂浮粉尘吸入人体,可导致“矽肺病”,严重者可发展成肺癌,1997年“蒙特利尔”科学会议的结论是:温石棉在粉尘低排放浓度情况下造成的危害,引起的疾病死亡率为十万分之一。因此,对温石棉如何安全使用仍在争议中。
中国著名矿物材料专家万朴先生在描述温石棉时这样写到:据WTO和IARC1992年的研究成果,最有力的证据是非耐久性纤维,包括温石棉在内,如果它们在体内被部分溶解,尽管它们还保留了纤维的形貌,但它们在体内是没有任何致癌效应的了。同时,不同矿床所产的温石棉,由于生成条件不完全相同,温石棉的微观晶体化学和理化特征、纤维束的矿物组合及劈分性等都存
在差异,其致癌的严重性和材料功能也有所不同。因此,进一步研究温石棉的应用矿物学,继续深入研究纤维矿物/细胞物理化学作用,对温石棉工业的前景也是十分有价值的。
瑞典毒物学顾问David Bernstein 博士这样写到: 在流行病学和动物的毒物学研究中已经确认石棉与某些疾病有关联关系。然而,在化学特性和矿物学特性上蛇纹石石棉(指温石棉)与其他角闪石石棉差异明显,例如石棉状铁闪石,青石棉或透闪石。研究认为纤维蛇纹石不可能是有如同角闪石一般的特性并且可能可以被从肺脏中更快速地清除。
石棉产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石棉纤维会污染 空气和水源,影 响生态环境
石棉废弃物处理不 当,会导致环境污 染和生态破坏
石棉开采和加工过程 中,会产生大量粉尘 和废气,对环境和人 体健康造成危害
03
石棉产品的安全使用
选用合格的石棉产品
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石棉产品,避免购买劣质产品 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佩戴防护设备,避免直接接触石棉粉尘 定期对石棉产品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
建立健康档案,跟踪员 工健康状况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健 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对受影响环境的治理和恢复
制定治理方案:根据受影响环境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清理和隔离:对受影响的环境进行清理和隔离,防止石棉污染进一步扩散 修复和重建:对受损的环境进行修复和重建,恢复其原有的功能和价值 监测和评估:对治理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治理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石棉的致癌性
石棉是一种致癌物质,长期接触会增加患肺癌、间皮瘤等疾病的风险。 石棉纤维非常细小,容易吸入人体,导致肺部疾病。 石棉的危害不仅限于职业暴露,家庭环境中的石棉也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石棉的致癌性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许多国家政府所确认。
石棉对呼吸系统的危害
石棉纤维:细小、尖锐,容易进入肺部 长期吸入:导致肺部纤维化,影响呼吸功能 致癌风险:石棉纤维可能导致肺癌等癌症 防护措施:佩戴防护设备,减少石棉纤维的吸入
现场安全管理口诀
现场安全管理口诀
1、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烟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查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起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设备操作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2、操作工的六个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3、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4、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石棉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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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发展中国家采取监管措 施,如禁止使用石棉、限制石棉使 用、推广替代品等,以减少石棉危 害。
宣传教育:发展中国家加强石棉危 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石棉危 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国际石棉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国内石棉产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国内企业遵守国际 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制定严格的石棉开采、加工、使用和处置标准 加强石棉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企业遵守环保法规 推广使用环保型石棉替代品,减少石棉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石棉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防止石棉污染环境 提高公众对石棉环保问题的认识,促进社会共同参与石棉环保监管
制定石棉行业安 全标准和规范
加强石棉生产、 加工、使用、处 置等环节的监管
石棉行业政策法 规:包括国家对 石棉行业的政策、 法规、规章等方 面的规定
石棉废弃物定义:指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石棉纤维的 固体废物。
处理原则: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确保石棉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处理方法:采用焚烧、填埋、固化、稳定化等方法进行处理,确保石棉废弃物的安全处置。
欧盟:禁止使用石棉,对石 棉产品进行严格监管
美国:禁止使用石棉,对石 棉产品进行严格监管
日本:禁止使用石棉,对石 棉产品进行严格监管
澳大利亚:禁止使用石棉, 对石棉产品进行严格监管
1986年安全使用石棉建议书(第172号建议书)
1986年安全使用石棉建议书(第172号建议书) 文章属性
•【缔约国】国际劳工组织
•【条约领域】环境资源能源
•【公布日期】1986.06.24
•【条约类别】公约
•【签订地点】日内瓦
正文
1986年安全使用石棉建议书(第172号建议书)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
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一九八六年六月四日在日内瓦举行其第七十二届会议,注意到有关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一九七四年职业癌公约和建议书,一九七七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和震动)公约和建议书,一九八一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和建议书,一九八五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和建议书,附于一九六四年工伤事故津贴公约并于一九八○年经修订的职业病一览表,以及国际劳工局于一九八四年公布的《石棉安全使用业务守则》,该守则确定了国家一级的政策和行动的原则,经决定采纳本届会议议程第四项关于安全使用石棉的某些提议,并经确定这些提议应采取补充一九八六年石棉公约的建议书的形式,于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四日通过以下建议书,引用时得称之为一九八六年石棉建议书。
一、范围和定义
1.(1)一九八六年石棉公约和本建议书的条款适用于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有接
触石棉危险的所有活动。
(2)应根据国家法律、条例和惯例采取措施,向独立劳动者提供与一九八六年石棉公约和本建议书所规定的相似的保护。
(3)应按主管当局的规定,对雇佣十八岁以下年轻人从事有职业性接触石棉危险的活动予以特别注意。
2.有职业性接触石棉危险的活动应特别包括:
(a)开采和处理含石棉的矿物;
(b)生产含石棉的材料和产品;
(c)使用或应用含石棉的产品;
施工安全三级教育试卷试题(有)(附答案)
施工安全三级教育试卷
一、填空(每空1分,共30分)
1、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施工中必须认真执行掌握(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措施和安全规范要求。
3、作业人员作业前应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严禁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用电设备等。
5、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6、施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参加(安全培训),服从安全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是犯罪行为,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在危险区域内作业。
8、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是所有特种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如:电工、电气焊、信号工、架子工、机械操作手等。
9、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注意:乙炔瓶不得倒置;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混放,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10、打夯时须( 两人)操作,( 一人)扶夯、( 一人)梳理电源线,( 两人)都必须带绝缘手套。
11、电工作业时安全要求: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
12、模板的拆除顺序是先安装的(后拆),后安装的(先拆)。
13、常用的安全电压有:6V、12V、( 24V )、36V。
14、在潮湿和金属容器内作业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24 )伏。
15、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1 )米。
1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 )米。
安全法律法规安全使用石棉公约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
第162号国际劳工公约
颁发部门:日内瓦
发布日期:1986-06-24
全文
国际劳工组织全体大会:
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的召集于1986年6月4日在日内瓦举行第七十二届会议,注意到有关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1974年职业癌病公约和建议书、1977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震动)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和建议书、1985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与建议书、附于1964年工伤事故赔偿公约并于1960年经修正的职业病一览表,以及国际劳工局于1984年公布的《石棉的安全使用业务守则》,该守则确定了国家一级政策和行动的诸原则,经议决采纳关于本届会议议程第四项所列“石棉的安全使用”的若干提议,并经决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方式,兹于1986年6月24日通过下列公约,此公约得称为1986年石棉公约。
第一章范围和定义
第一条
1.本公约适用于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接触石棉的所有活动。
2.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根据对所涉及的健康危害及所使用的安全措施的评估,如确信对某些特殊经济部门或特殊企业无必要,可不对其实施本公约的某些条款。
3.主管机关在决定排除某些特殊经济部门或特殊企业时,应考虑接触石棉的频度、持续的时间和程度,以及工作方式和工作场所的条件。
第二条
本公约中:
(a)“石棉”系指属于蛇纹岩类岩状矿物的纤维状矿物硅酸盐,即温石棉(白石棉),属于闪石类的此种纤维状矿物硅酸盐,即阳起石、铁石棉(棕石棉、镁铁闪石—铁闪石)、直闪石、青石棉(蓝石棉)和透闪石,或任何含上述一种或多种物质的混合物。
安全生产市民公约
安全生产市民公约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安全生产是一项涉及每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为了增强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提高安全意识,保障每个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市民公约。
一、尊重生命,珍视安全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能有次。我们要时刻尊重生命,珍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工作场所,我们要坚守安全生产的底线,严禁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如无证驾驶、违章搭建、无防护措施等。只有保证自身的安全,才能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守法守规,杜绝事故
法律和规章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依据,我们要始终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生活中,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不超速驾驶,不闯红灯、不逆行。在工作中,我们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的
宣传,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安全知识,提醒市民注意安全。同时,学校、企事业单位也要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和员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个人都能时刻保持警觉,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监管,保障安全
政府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方,要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监管,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
石棉是一种常见的矿石,因其优秀的耐高温、耐腐蚀和绝缘性能而
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制造业等领域。然而,长期暴露在石棉环境下会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可能导致肺癌、间皮瘤等疾病。为了确保
石棉的安全使用,国际社会制定了《安全使用石棉公约》,旨在保护
工人健康和环境,提高石棉的安全使用水平。
一、公约背景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是由国际劳工组织(ILO)于1986年制定的。公约的制定是为了应对全球范围内石棉相关疾病的不断增加,以及对
职业安全和健康的日益关注。公约的目标是通过采取控制措施和防护
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和公众对石棉暴露的风险。
二、公约原则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明确了以下原则和措施,以确保石棉的安全
使用和管理:
1. 识别与管理石棉: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国家标
准和法规,识别出石棉存在的地方,并制定相应的石棉管理计划。
2. 替代措施:优先考虑替代石棉的材料,寻找更安全的替代品,减
少对石棉的依赖。
3. 信息披露:提供有关石棉的相关信息,包括健康风险、预防措施
和安全操作指南等,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4. 培训和教育:提供石棉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工人具备必要的
技能和知识,能够正确使用和处理石棉。
5. 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监测体系,对接触石棉的工人进行定期体检,及早发现潜在健康问题。
6. 风险评估和管理: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确保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符合安全标准。
7. 管理废弃物:建立科学的废弃物处理系统,确保废弃的石棉产品
和材料得到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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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国际劳工大会
文号:第162号国际劳工公约
发布日期:1986-6-24
第一章范围和定义
第二章总则
第三章保护和预防措施
第四章对工作环境和工人健康的监督
第五章信息和教育
国际劳工组织全体大会:
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的召集于1986年6月4日在日内瓦举行第七十二届会议,注意到有关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特别是1974年职业癌病公约和建议书,1977年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震动)公约和建议书、1981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和建议书、1985年职业卫生设施公约与建议书、附于1964年工伤事故赔偿公约并于1960年经修正的职业病一览表,以及国际劳工局于1984年公布的《石棉的安全使用业务守则》,该守则确定了国家一级政策和行动的诸原则,经议决采纳关于本届会议议程第四项所列“石棉的安全使用”的若干提议,并经决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方式,
兹于1986年6月24日通过下列公约,此公约得称为1986年石棉公约。
第一章范围和定义
第一条
1.本公约适用于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接触石棉的所有活动。
2.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根据对所涉及的健康危害及所使用的安全措施的评估,如确信对某些特殊经济部门或特殊企业无必要,可不对其实施本公约的某些条款。
3.主管机关在决定排除某些特殊经济部门或特殊企业时,应考虑接触石棉的频度、持续的时间和程度,以及工作方式和工作场所的条件。
第二条本公约中:
(a)“石棉”系指属于蛇纹岩类岩状矿物的纤维状矿物硅酸盐,即温石棉(白石棉),属于闪石类的此种纤维状矿物硅酸盐,即阳起石、铁石棉(棕石棉、镁铁闪石—铁闪石)、直闪石、青石棉(蓝石棉)和透闪石,或任何含上述一种或多种物质的混合物。
(b)“石棉粉尘”系指工作环境中悬浮在空中的石棉微粒或易于变成悬浮在空中的沉积的石棉微粒。
(c)“悬浮在空中的石棉粉尘”系指就测量而言可通过重力的估计或其他类似手段予以测量的粉尘微粒。
(d)“可吸入人体的石棉纤维”系指直径小于3微米,长度与直径之比大于3比1的石棉纤维。测量时应仅包括长度超过5微米的纤维。
(e)“接触石棉”系指工作中接触悬浮在空中,可吸入人体的石棉纤维或石棉粉尘,无论其来自石棉或含石棉的矿物、原料或产品。
(f)“工人”包括生产合作社社员。
(g)“工人代表”系指根据1971年工人代表公约由国家法律或惯例所如此承认的工人代表。
第二章总则
第三条
1.国家法律或条例应制定为预防和控制职业性接触石棉对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工人不受此危害而必须采取的措施。
2.对根据本条第1款制定的国家法律和条例,应视技术进步和科学知识发展的情况予以定期检查。
3.主管机关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后,得按商定的条件和时限允许暂不采取根据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措施。
4.主管机关在根据本条第3款批准不采取规定措施时,应保证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工人的健康。
第四条主管机关应就为使本公约各条款生效必须采取的措施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进行协商。
第五条
1.应有一适当和恰当的监督制度确保根据本公约第三条制订的法律和条例的实施。
2.国家法律或条例应规定必要措施,包括适当的惩罚措施,以确保本公约各条款的有效实行和遵守。
第六条
1.应要求雇主对规定措施的遵守承担责任。
2.如两个或多个雇主在一个工作场所同时采取行动,他们应合作以便遵守规定的措施,并不得损害每个雇主对其雇用的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所承担的责任。如属必要,主管机关应规定关于此种合作的一般程序。
3.雇主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服务合作时,经与有关的工人代表协商,应建立处理紧急情况的程序。
第七条应要求工人在其责任范围内遵守所制订的针对职业性接触石棉造成的健康危害的预防、控制和保护的安全和卫生措施。
第八条雇主和工人或其代表在实施根据本公约制订的措施时应在企业各级尽可能密切合作。
第三章保护和预防措施
第九条根据本公约第三条通过的国家法律或条例应规定通过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防止或控制接触石棉:
(a)使可能接触石棉的工作符合有关条例,这些条例规定了适当的工程管理措施和作业方法,包括工作场所卫生;
(b)制定专门的条例或程序,包括授权,用于使用石棉、某些类型的石棉、含石棉的产品及某些工作程序。
第十条如属保护工人健康所必须及技术上可行,国家法律或条例应规定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a)如有可能,使用经科学鉴定无害或危害较小的其他材料、产品或替代技术取代石棉,某些类型的石棉或含石棉的产品;
(b)在某些工作程序中全部或部分禁止使用石棉、某些类型的石棉或含石棉的产品。
第十一条
1.应禁止使用青石棉或含此种纤维的产品。
2.主管机关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应有权在确实不可能取代的情况下允许不执行本条第1款规定的禁止,但要采取措施保证工人的健康不处于危险中。
第十二条
1.应禁止任何形式的石棉的散布。
2.主管机关经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应有权在替代方法确实不可行的情况下允许不执行本条第1款规定的禁止,但要采取措施保证工人的健康不处于危险中。
第十三条国家法律和条例应规定雇主需按主管机关要求的方式和范围把接触石棉的某些类型的工作通知主管机关。
第十四条应责成石棉的生产者和供应者以及含石棉产品的制造者按主管机关的规定,以有关工人易懂的文字和方法在容器上,以及可行时在产品上贴上适当的标签。
第十五条
1.主管机关应规定工人接触石棉的限度或以评价工作环境为目的的其他接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