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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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高校中的政府管理职能浅析

中国民办高校中的政府管理职能浅析
体 现 :一 方 面是 个 人 人 力 资 本 提 升 ,从 而 总 体 上 使 得社 会受 益, 另 一 方 面 是 高 等 教 育 的 正 外 部 性带 给社 会 的 收益 。在 《 民 办高等教育促进法 》 第一章第 三条中 , 规定“ 民 办 教 育 事 业 属 于 公 益性 事业 ” 。 我 国《 教育 法》 规 定 民办高 校 “ 不 得 以营利 为 目的 ” 。但是 , 实 际上 , 我 国 目前 大 多数 的 民办 高校 都是 营利 性 的 , 可 又 因 为缺 少 法 律 支持 而地 位尴 尬 。针 对这 种情 况 , 我 国2 0 0 3 年 起施 行 的 《 民
办 高 等教 育促 进法 》第 七 章第 五 十一 条规 定 出资人 可 以取 得合 理 回报 。那么 二者是 否矛 盾 呢?从理 论上 看 , 公 益性 是指 带来公
共利益, 也 就是 给予 不 特定 的 大多 数人 利益 , 民办高 校 的公 益 性
是 指 其提 供 的 高 等教 育 带 给 社会 及 社 会 上 的大 多 数人 的好处 。 营 利性 是 指资 本投 资 后利 润 的分 配 ,民办 高校 的营利 性 是指 投 资 办 学的 民办 高校 投 资人 凭借 其 投资 的资 本获 取利 润 。 前者 是 教 育 的范 畴 , 是 民办高 校办 学 后 的社会 影 响 , 后 者是 市 场行 为 的 范畴 , 是对办 学盈 利处 置方 法 的一种 制度 安排 。 无论 民办 高 校是 营利 性 的还是 非 营利 性 的 , 都 不会 影 响高 等教 育 天然 的公 益 性 , 影 响民办 高校 的本 质属性 即公 益 性 。 从 世界 范 围来看 , 美 国的营 利性 高 校不 仅得 到政 府认 同 . 而且 发 展迅 速 , 从 实 践 上证 明 了 民 办高 校 的营利性 与公 益性 并不 矛盾 。 由此 可 见 , 民办 高 校 的 公 益性 和盈 利 性 并 不 矛盾 。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学生参与管理
民办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与沟通。
03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 主要内容
董事会制度
01
董事会是民办高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学校的重 大战略决策和财务事项。
02
董事会成员由出资人、教育专家、学校管理层等组成,一般不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践为我国高等教 育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推动了教育体制 的改革进程。
02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 基本原则
公益性原则
坚持教育公益性
民办高校作为高等教育机构, 应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以培养 人才、服务社会为宗旨,避免 将教育作为纯粹的商业活动。
保障教育公平
民办高校应当注重保障教育公 平,为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教 育机会和资源,避免因学校性
加强利益相关者参与是提高决 策透明度和公正性的关键,需 要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
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需要与学校 实际情况相结合,不断探索和 创新,以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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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监事会制度,加强对 董事会的监督,确保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推进校长负责制,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推进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校长在民办 高校管理中的领导作用。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完善校长考核和 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副校长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 设。
1. 提高决策效率
2. 保障各方权益
通过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民办高校可 以减少决策过程中的冗余环节,提高决策效 率。
法人治理结构可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权责关 系,确保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从而 保障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完善民办高校管理体制

完善民办高校管理体制
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特点
民办高校的管理体制具有自主性、市场性和灵活性等特点,同时面 临着办学质量、资金筹措、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挑战。
当前民办高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一些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缺乏 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学校管理混乱、决策 失误等问题。
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
一些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存在人事管 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透明、教学管理混乱等问题 。
研究意义
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02
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现状分 析
民办高校管理体制概述
民办高校的定义和分类
民办高校指的是由非政府机构或个人依法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可 以分为私立高校和公立高校两种。
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构成
民办高校的管理体制主要由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体制和教 育教学管理体制三部分构成。
教职工代表大会
国内高校通常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机构。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对教职工负责,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
学生会组织
国内高校的学生会组织通常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渠道。学生会代表学生反映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学校的一些重要决策。
国内外高校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管理结构差异
通过资源整合,提高学科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 学科的发展和创新。
加强与产业对接
加强学科与产业的对接,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 人才,推动学校的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背景和意义
完善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完善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 性
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内涵和特点

民办高校党政合一管理模式初探

民办高校党政合一管理模式初探

民办高校党政合一管理模式初探近年来,民办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党政结合的管理模式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本文从党政合一管理模式的出台背景入手,分析了党政结合对于民办高校的必要性,最后对具体措施进行了探讨。

标签:民办高校;党政合一;管理模式民办高校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等教育普及和培养多样化人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由于我国民办高校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管理机制不健全、办学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究其原因,民办高校普遍存在党委地位低下、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因此在民办高校中推行党政合一的管理模式能有效完善民办高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管理制度作用的发挥。

一、民办高校党政合一管理模式的出台背景1996年党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次确定了高校党组织工作的政策准则,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党组织在教学、科研、行政中的工作职责,并强调党组织与学校的行政部门为相辅相成、合同协作的工作关系。

条例的出台给予了党组织在高校管理中的政治执行效力,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建工作在高校中的认可和总结。

2007年教育部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文件,文件中再一次重申了党委在高校管理体制中的核心地位,并强调了行政人员行使行政职能的权利。

文件中要求各高校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来体现决议的民主集中原则。

这一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党政合一的管理模式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为高校内部管理中的实践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对完善我国高校党政工作机制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2010年,党中央对工作条例作出了进一步修订,条例中要求高校院系将党政联席会议作为工作重点。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为党政合一管理模式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并给予了其较高的执行效力。

二、民办高校实行党政合一管理模式的必要性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由于办学体制不同,党委所处地位、扮演角色也各有差异,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是两者共同办学准则。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民办高校依法治校是当前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包括治校规范不足、师资队伍建设不完善和管理体制不健全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立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完善管理体制的对策。

这些对策有助于提高民办高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通过本研究的总结和展望未来,可以看出改善民办高校的依法治校情况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民办高校向着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关键词】民办高校、依法治校、问题分析、治校规范、师资队伍建设、管理体制、对策、建立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总结、展望未来1. 引言1.1 研究背景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方面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研究背景部分将针对这些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随着民办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治校规范不足成为一大难题。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制度,一些民办高校在管理和治理方面存在混乱和不规范现象,给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师资队伍建设不完善也是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较于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在吸引和培养高水平的师资方面存在困难,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有待提高。

管理体制不健全也是民办高校治校面临的挑战之一。

由于管理体制不够灵活和规范,一些民办高校在组织架构和决策机制方面存在弊端,影响了学校的整体发展和管理效率。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将结合现有研究成果,对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以期为民办高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意义民办高校依法治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而本文旨在探讨这一议题。

本研究意义在于通过对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民办高校在教育领域的地位日益凸显,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24•【字号】教政法〔2017〕641号•【施行日期】2017.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教政法〔2017〕64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豫政〔2015〕76号)要求,结合当前我省民办教育发展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下同)办学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地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兴办教育,民办教育获得快速发展。

截至2016年底,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17718所,在校生566.27万人,分别占全省学校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30.98%和21.77%。

民办教育的发展,对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加快人才培养,推动教育体制的创新与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民办教育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对民办学校管理松弛、服务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个别民办学校法治观念淡薄,内部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发,乱办学、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学生的合法利益,也败坏了民办教育的声誉,影响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不仅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民办教育吸引力,促进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民办高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缺乏清晰的法律法规约束、管理体制不健全、依法治校意识不强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和加强依法治校意识培养来提升民办高校的依法治校水平。

加强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促进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发展对于提升教育质量和保障教育公平至关重要。

应该持续关注并解决民办高校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民办高校、依法治校、问题、对策、法律法规、管理体制、意识培养、发展、重要性。

1. 引言1.1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性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依法治校是保障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基础。

只有依法办学,才能确保学校的管理运作规范有序,教学科研工作科学有效,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

依法治校是维护师生权益和学校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校可以有效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校内部和谐发展。

依法治校还是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只有依法治校,才能引导学校规范管理,促进学校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不断提升竞争力和整体发展水平。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不仅是推进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2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面临的问题民办高校依法治校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缺乏清晰的法律法规约束、管理体制不健全和依法治校意识不强。

民办高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存在着缺乏清晰的法律法规约束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民办高校的管理相对模糊,导致一些民办高校存在法不依、法不用的情况,甚至有一些民办高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民办高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些民办高校存在着管理混乱、权责不清、监管不力等情况,导致校风不正、学风不纯,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正文:---------------------------------------------------------------------------------------------------------------------------------------------------- 教育部令(第25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07年1月16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0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周济二○○七年二月三日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实施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维护民办高校举办者和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办高校及其举办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保证教育质量。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对民办高校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办学许可证管理;(二)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审查;(三)民办高校相关信息的发布;(四)民办高校的年度检查;(五)民办高校的表彰奖励;(六)民办高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

民办高校设置本、专科专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No.1,2018General.No.1602018年第1期(总第160期)Journal of Qiqihar Junior Teachers ’College一、引言自80年代以来,民办高校数量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

民办高校的发展,有效缓解了公办高校资源不足的现状,增加了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

到2016年,全国民办高等学校742所,本专科在校生616.20万人[1]。

民办教育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在内部治理、提升质量、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了教育机制,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出了积极贡献。

[2]但是,民办高校也存在很多现实问题。

行政管理工作是保障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却往往被忽视,许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二、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一)行政人员缺乏归属感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在高校里面工作一段时间,经过与学校环境和同事等方面的充分磨合后,在心理上、感情上对学校产生认同感、对职业产生安全感、对工作产生使命感、对付出产生价值感、对同事产生亲和感、对生活产生满足感、对现在满意和对未来充满期望等这些感觉整合内化后形成教师的归属感。

[3]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存在归属感缺失的现象,原因主要来自三方面。

首先,民办高校用人制度属于聘任制,其行政管理人员没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其劳动福利、社会保障和退休待遇等方面享受不到与公立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同等的待遇,民办高校与行政管理人员的关系相当于临时雇佣关系,使得人员缺乏主人翁责任感[4]。

其次,民办高校为求得生存和发展,普遍重视教学工作,而为教学服务的行政管理工作往往被忽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工作热情不高,缺乏工作幸福感。

(二)人员素质亟待提高首先,人员两极分化严重。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方面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或毕业留校生。

民办高校行政工作“管理”与“服务”功能错位现象透视

民办高校行政工作“管理”与“服务”功能错位现象透视

以排 除工 作 、 学 习上的隐忧 , 充 分 调 动 大 家 的 积 极 性, 这 时 他们 又扮 演 了服 务 者 的 角 色 。这 就 是 两 者
的联 系 。
良性 发展 的轨道 上来 , 处理好 “ 管理 ” 与“ 服务 ” 的关
系是 当务 之急 。
二、 民办 高 校行 政 工 作 “ 管理” 与
性” 。相 比 而 言 , 科研 型 高 校 在 行 使 行 政 权 力 时
更贴 近学术 权力 , 而基 础 型 、 教 学型 的高校 由于 学术 权力 相对 比较弱 , 行 政 的 整体 统 筹 与 专业 的个 别 发
为公 立高 校是 向科 研 型 高 校发 展 , 倘 若 在 科研 型 高
收稿 E t 期: 2 0 1 3—0 3—1 3
“ 管 理” 与“ 服务 ” 两 方 面 。行 政人 员 常 常 会 在 “ 管 理” 与“ 服务 ” 两 方面错 位 , 难 以区分什 么 工作 是 “ 管
理” , 什么工 作 渗 透更 多 的 “ 服务 ” , 通常是“ 琐 事 一 大堆 , 忙 到天 已黑 ” 。该 管 理 的没 有 管理 到 , 不该 列
2 01 3年 3月
重 庆 高教 研 究
Ch o n g qi n g Hi g h e r Ed u c a t i o n Re s e a r c h
Ma r ., 2 01 3 Vo 1 .1 No . 2
第 1卷 第 2期
民办 高 校 行 政 工作“ 管理" 与“ 服务" 功 能 错 位 现 象 透 视
的专 业化水 平 、 建 设合 理 的行 政 工作环 境等 都是 可行性 方 案 。
关 键词 : 民办 高校 ; 行 政 工作 ;管理 ; 服 务 ;错位 现 象 [ 中 图分类 号 ] G 6 2 7 . 2 [ 文献标 志码 ] A [ 文章 编号 ] 1 6 7 3— 8 0 1 2 ( 2 0 1 3 ) 0 2— 0 0 2 4— 0 5

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25号)精神,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 充分肯定民办教育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省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并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全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对于增加教育多元化投入,推动教育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为国家培养各类适用人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成绩必须给与充分的肯定。

要进一步认真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民办教育有关的扶持法规和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 清醒看到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一些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下同)在招生、管理、教学等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些民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法人财产权未落实,办学行为不规范。

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加以解决。

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要求,在发展中加强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

要对民办教育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稳定、不重视的问题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建设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二、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的管理责任1.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和提升路径研究

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和提升路径研究

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和提升路径研究摘要: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实现高校内部善治的重要保障。

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现状及不足,厘清董事会、校长及其管理团队、教职工以及学生等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主体的权责,提出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具体方法,以期实现民办高校治理能力水平提升建设。

关键词:民办高校;治理能力;提升;一、民办高校全国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包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1]。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

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

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对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

二、意义河南省共有普通本科学校56所;其中民办本科高校19所,占比34%。

推进民办高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高等教育乃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剖析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问题,探讨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推进路径,有利于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促进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为我国深化高等教育治理改革提供参考[2]。

三、存在的问题(一)董事会的组成及运行程序不够规范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对民办高校的董事会人员构成数量和结构都有明确要求,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3]:一方面,董事会成员组成结构不合理。

另一方面,董事会会议召开频次不高。

根本原因在于大多数民办高校的董事会会议章程和制度不完善,是否开董事会、什么时候开董事会都由举办者决定。

民办高校的“一元决策”虽然能保证决策效率,但也增加了学校的决策风险。

(二)校长负责制得不到落实我国民办高校校长团队在组建、结构以及运行等方面存在专业化水平低等问题。

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教育管理体制研究

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教育管理体制研究

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教育管理体制研究摘要: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教育管理体制的研究相对较少。

本研究旨在探讨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的教育管理体制,以期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通过文献综述和案例分析的方法,研究发现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的教育管理体制主要包括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决策机制、人力资源管理、质量保障和评估等方面。

同时,本研究还分析了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教育管理体制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研究结果对于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发展和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教育管理体制、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决策机制1. 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概述1.1 定义和特点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是指由民间资本出资兴办并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要目标的高等教育机构。

与传统的公办本科大学相比,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

其教育目标主要聚焦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这些学校通常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合作,将实践教学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以确保学生具备实际应用技能。

其次,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具有较强的市场导向性。

由于民办本科大学的经费主要依赖于学费和社会投资,为了保证经济可持续性发展,这些学校更加注重市场需求的把握和适应,开设与就业市场紧密相关的专业和课程。

此外,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

相对于公办本科大学的教学体系较为固化,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更容易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特点进行调整和改革,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教育资源,以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

1.2 发展现状和趋势近年来,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增加,这些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数量和分布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许多地方政府和企业纷纷投资兴办民办应用型本科大学,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

我国民办高校行政管理问题研究

我国民办高校行政管理问题研究

1 民办高校 行政 管 理效 率 的概 述
民办高校行 政 管理 效 率 的 内 容一 般 分 为两 个 层 次 , 即
根深 蒂固 , 无论 是管 理 者 或是 执 行者 从 未 把 为他 人 服务 作 为 己 任 , 些 迂 腐 不 化 的 顽 固 思 想 更 是 使 得 人 们 把 职 位 作 那 管 理 层 次 和 执 行 层 次 。 管 理 层 次 也 就 是 指 学 校 的 行 政 职 能 处 , 校 长 办 公 室 、 务 处 、 事 处 、 务 处 等 。 它 的 职 能 是 为谋 取利益 的手段 , 如 教 人 财 不管 做什 么事 总是从 自己 的利 益 出发 ,
了高 校 行 政 管 理 效 率 的 完 整 体 系 , 有 当 这 两 个 层 次 的 效 层 次 与 执 行 层 次 不 能 很 好 的 沟 通 。 再 加 上 管 理 层 次 职 位 过 只 率 同 时 达 到 要 求 时 , 能 使 整 个 民 办 高 校 行 政 管 理 体 系 的 多 , 能 幅 度 较 小 , 们 不 愿 意 致 力 于 教 学 的 管 理 研 究 , 才 职 人 而 效率 达到最高 。 是 过 多 的 考 虑 官 阶 的 提 升 ; 行 层 次 的 人 员 则 缺 乏 工 作 的 执

要 : 办 高 校 行 政 管 理 是 民 办 高 校 内部 管 理 体 制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化 行 政 管 理 效 率 是 我 国 民 办 高校 发 展 科 民 优

学发 展 的 重要 保 证 , 行 政 管 理 活 动 的 出发 点 和 归 宿 , 时也 是 民 办 高 校 全 部 行 政 管 理 活 动 追 求 的 最 高 I标 。 针 对 当前 民 是 同 / 1 办 高 校 行 政 管 理 中存 在 的 一 些 问题 进 行 剖 析 , 并提 出 了合 理 化 的 建 议 与 对 策 , 以便 我 国 民 办 高 校 行 政 管 理 效 率 的 提 高 。 关 键 词 : 理 体 制 ; 理 效 率 ; 理 问 题 管 管 管

2024年我国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4年我国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4年我国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行政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本文将从行政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执行、管理人员素质、信息化建设以及激励机制等方面,分析我国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我国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体系普遍存在着结构不合理、职责不明确、决策不科学等问题。

这导致了行政管理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发展和运行。

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优化行政管理结构,明确各级职责,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

二、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在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中,往往存在着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情况。

这主要表现在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对违规行为的惩处不明确,导致了行政管理制度的形同虚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以严格执行。

三、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目前,许多学校面临着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既有专业水平不高的情况,也有工作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我们需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

四、信息化建设滞后在信息化时代,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直接影响到管理效率。

然而,我国许多民办高校的信息化建设仍然滞后,无法满足现代行政管理的需求。

为了提升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我们需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引进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五、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的缺失或不合理,会导致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进一步影响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如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晋升机制、绩效考核制度等,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一、完善行政管理体系我们需要从行政管理的组织架构入手,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出现职能重叠和沟通不畅的情况。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思考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思考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思考梁昊彧【摘要】对民办高校来说,行政工作主要是组织内部事务的执行和管理的工作,包括安全保卫、综合协调、后勤安排、人事管理等方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办教育在我国从无到有,日益发展壮大,行政管理也有自身的鲜明特色。

本文结合当前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有关解读和分析。

【关键词】民办高校|行政工作|教育改革一、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体系的特征社会办学自然要面对资金的压力和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所以从一开始,民办高校就对人数有一定的限制。

所以在民办高校,一个人兼任好几个工作职能是很普遍的情况。

但是过于强调节约成本,压缩人员也带来新的问题。

表现在人数虽然少了,但未必是真正的精干。

行政工作往往工作量大,千头万绪非常复杂繁琐,导致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身心疲惫[1]。

(一)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由于职业稳定性的不足,民办高校的行政工作人员相比公办高校的同行,在面对工作时往往有更多的压力,也有更大的干劲和更多的付出。

由于大部分民办高校的历史都还比较短,工作队伍正处于稳定发展阶段,虽然文化积淀和经验积累尚需时间,但这也带来了不断创新的机会。

(二)协调性强,稳定性差在高校内部,涉及到的行政工作基本都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内容上没有很强的专业性。

本身行政工作就非常繁琐复杂,对团队内部的协调配合有很高的要求。

在民办高校内部,行政工作人员由于没有编制内的稳定感,彼此在工作的配合上就会更加上心,更容易互相团结,分工明确,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但是,正是因为民办高校行政工作没有那么稳定,导致工作人员对学校缺乏归宿感,难以对工作岗位产生情感上的认同。

由于经济效益为先,民办高校在工作队伍的人事管理上存在短期行为的倾向。

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团队缺乏稳定性,这样极不利于团队成员心态的稳定。

(三)制度更完善,执行更严格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的洗礼,各行各业都开始普遍重视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民办高校由于自身性质的原因,行政工作人员较少,资金压力更大,所以在指定制度时可以更多考虑到现代管理的需要,注重细节和效率,制度上更加完善。

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治理

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治理

案例二:某地方民办高校的创新发展之路
背景介绍
该民办高校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创立时间较短,但通过创新发 展,已成为当地颇具规模和影响 力的民办高校。
法人治理结构
该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 责制,理事会成员由出资方、教 育专家、社会贤达等组成,校长 由理事会任命。
实践经验
该校在法人治理中注重创新,通 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 ,推动学校的快速发展。同时注 重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取 得了较好的成绩。
案例四
背景介绍
该民办高校在法人治理中积极推动社会监督和评价机制的建设,旨在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透明度。
社会监督与评价机制
该校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学校的办学情况、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同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第三方机构 的评估和监督。
实践经验
该校通过社会监督和评价机制的建设,提高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了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同时也有利于出资 方对学校的监督和管理。
治理模式与结构
治理模式
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模式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家 族式治理、职业经理人治理和委员会治理。其中,家 族式治理以家族成员担任高层管理职位为特点,职业 经理人治理以聘请专业人士担任高层管理职位为特点 ,委员会治理则强调委员会在决策、执行和监督中的 重要作用。
治理结构
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组织机构。股东会是学校的最 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监督学校的 运营管理;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 的重大事项;监事会是学校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学 校的财务状况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高级管理层是 学校的执行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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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409712_民国时期“私立非私有”高校管理体制及其启示———以南开大学为例

219409712_民国时期“私立非私有”高校管理体制及其启示———以南开大学为例

收稿日期:2022-11-14作者简介:黄蓝蓝(1997),女,江西抚州人,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

民国时期“私立非私有”高校管理体制及其启示———以南开大学为例黄蓝蓝(江西师范大学教育研究院,南昌330000)摘要:“私立非私有”高校管理体制是民国时期南开大学成功办学的要诀。

通过分析南开大学“私立非私有”高校管理体制的具体实践路径:法制化建设、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师生共同治校及校务公开,启示当代民办高校在管理上应坚持依法治校,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领导体系,保障办学自主权;摒弃家族化管理,鼓励公益性办学;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关键词:私立非私有;南开大学;现代民办高校;管理体制中图分类号:G649.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769(2023)03-026-05截至2022年1月1日,全国民办高校764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5.37%;民办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845.74万人,比上年增长54.40万人,占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比例的24.19%[1]。

也就是说,全国平均每5名大学生中就有1名在民办高校就读。

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民办高校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民办高校治理水平的高低对国家发展走向有着深刻影响[2]。

然而当下民办高校在管理体制上存在诸多弊端,已有研究发现,我国的民办普通高校中,60%左右属于家族式管理[3],这严重影响了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

而民国时期南开大学在其“私立非私有”管理体制推动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基于此,笔者深入剖析民国私立南开大学特色管理体制———“私立非私有”,梳理该管理体制具体实践路径,从而为当下改善民办高校内外部管理体制,建设新型高质量民办高校提供启示和借鉴。

一、“私立非私有”高校管理体制高校管理体制中“私立非私有”作为一个词组,包含着两个概念:“私立”和“非私有”。

“私立”主要指学校办学经费由私人出资,“非私有”主要体现在办学目的、办学经费使用和学校大小事务管理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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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第31卷第11期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Journal of Heilong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 Nov.2012Vol.31No.11doi :10.3969/j.issn.1001-7836.2012.11.003收稿日期:2012-05-09作者简介:宋祺(1985-),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行政秘书,助教,从事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法学研究。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探讨宋祺(黑龙江东方学院建筑工程学部,哈尔滨150086)摘要:民办高校行政管理能否实现法治化,关系着大众化教育能否真正实现依法治教。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包括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主体法治化、行政管理行为法治化、行政监督法治化和行政救济法治化。

四者有机统一,从而使民办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促进民办高校合法有序运行。

关键词: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2)11-0007-02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新兴的教育主体,如何高效有序地进行行政管理工作,避免杂乱无章、避免因人设岗等不规范事由发生,有必要加强民办高效行政管理法治建设[1]。

本文尝试运用行政法学的理论,从行政管理主体、行政管理行为、行政管理监督、行政管理救济等方面出发,对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主体法治化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主体,应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成立的,能进行正常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能依法行使内部行政管理职权的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民办高校。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主体法治化就是指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主体的构成和行政职权必须依法设定和授权,这是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前提。

1.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主体资格的取得必须具备法定的要件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主体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是依法建立的。

因此,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主体,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经授权机关批准才能成立。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相关条例规定,民办高校在办学条件、基本办学指标、举办者出资、高校资产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另外,民办高校符合举办者、高校名称、办学地址和办学层次的,要依法定程序,报审批机关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2]。

2.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主体职权必须明确规定我国在民办高校立法上仅仅出台过《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及各省教育条例。

从法律法规上看,多数以民办高校设立、变更、资金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于高校行政管理职权规定较少,有些方面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

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家允许建立民办高校以来,民办高校如雨后春笋一样不断发展,民办高校因其自主性较高、适应地区经济发展需求,近年来有了长足发展。

民办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教育教学发展是有规律的,高校行政管理也是有定律的,有必要对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岗位进行细化规定,职权规定,运用法规避免因人设岗、尸位素餐的现象。

二、民办高校行政管理行为法治化民办高校行政管理行为是指民办高校行政管理部门代表高校主体,依法律、法规、校规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行为可分为民办高校行政法制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

在行政管理领域,即指制定规章、行政管理行为、行政处罚行为[3]。

因此,民办高校行政管理行为法治化,就是指制定规章法治化、行政管理法治化、行政处罚法治化,这是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关键。

1.制定规章法治化民办高校行政管理若要达到国外一流院校,如哈佛、剑桥等私立大学的水平,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规章。

目前,许多民办高校参照公办高校,制定了一些行政管理规章,包含教育管理、学籍管理、人事管理等。

因各民办高校建立的时间较短,参照标准不同,造成了内部规章冲突、杂乱,与上位法冲突现象时有发生。

所以有必要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明确制定程序,规章制定一般要参照上位法,国家、省、部门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经周密调查研究,反复论证,提交学院权力部门表决通过。

二是明确制定主体,必—7—须是授权的单独组成的制定机构,而非某所属部门或某个个人,必须有专业法律素养和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参与。

2.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是指民办高校所属机构,代表民办高校主体依法依规,对特定对象作出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处理或决定的管理行为。

民办高校行政管理行为的核心就是具备法律构成要件。

一是实体要件,包括行使管理权的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和意思表示真实,并且这四个要件须同时具备;二是形式要件,必须遵循必要的程序和必备的形式。

3.民办高校行政处罚法治化民办高校行政处罚是指民办高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高校规章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相对人进行制裁的行政管理行为。

在我国民办高校存在着不敢处罚、处罚权不明确等问题。

从高校自身来说,敢于依据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对违法相对人进行必要的处罚,这是法律赋予的权限,也是高校进行内部建设,扭转校风学风的最后一道屏障。

从法治化角度来说,必须贯彻法治原则:一是法定原则,包括处罚权法定、处罚种类法定、处罚条件和程序法定,以法定规章的形式明确化、公告化;二是数罚从一,无论触犯几种规范,不能以数罪并罚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从一角度,并适当量化,不能重复处罚,只能处罚一次、按一个规章标准处罚、定一种处罚方式[4]。

此外,必须制定必要的文书形式,包括内容和格式明确化,使相对人明晰化,对不合法的处罚,有权拒绝。

三、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监督法治化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监督是指民办高校自身授权部门对民办高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的活动。

具体指民办高校督导、民办高校行政监察。

1.民办高校督导法治化民办高校督导,类似于公办院校督导,但又有不同。

这是对民办教育自身最直接的监督。

民办高校要敢于尝试建立一支有着丰富教育经验的含教学督导、行政管理督导的专门机构。

这是专门的日常督导机构,主要进行日常规律化督导检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对教学、行政管理(不含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督查。

民办高校督导要隶属于民办高校权力机关,是民办高校校长负责下的独立部门,建立民办高校督导,并制定相关的督导规范,可以直接从高校内部加强高校规范化管理,使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规范化。

2.民办高校行政监察法治化民办高校行政监察,主要通过行政监察机关及其人员,对高校教学、行政领域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查处所属部门违法违纪行为,保障高校健康发展。

民办高校有必要设立行政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履行监察职能,对监察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敢于提出监察建议[5 6]。

对于民办高校所属部门领导不作为、履行职务有重大过失等行为要坚决予以监察。

只有做好民办高校行政监察工作,明确监察权限,使监察行为、程序法治化,才能保障民办高校自身公平。

四、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救济法治化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救济是指民办高校主体依法依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予以恢复和赔偿。

包括申诉活动法治化和民办高校行政复议法治化。

这是对民办高校行政管理行为违法的有效补救,也是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实质意义体现。

申诉活动法治化指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诉。

申诉是我国法定的制度。

我国宪法及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

民办高校行政复议法治化,民办高校应设立复议机构,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处罚相对人请求复议的权利,严格复议机构组成人员,建立健全复议程序,使复议主体、复议程序、复议时间、复议文书、复议内容法定化,特别要遵循《行政复议法》规定,实现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就是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形式来规范民办教育主体,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规范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以保障民办高校正常运行,保障民办高校参与者的权益。

参考文献:[1]丛淼.浅析我国高校教育的法治化[J].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报,2011,12(4).[2]李帅军,魏建新.教育行政法治化初论[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8(2).[3]黄全.论高校与学生行政关系的法治化[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4]曾平凡.浅谈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发展[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4).[5]文丽萍,罗大玉.高校法治化与司法机制[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09,(4).[6]蒋伟龙,张胜先.论高校管理权法治化[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8,(11).On the Rule of Law in Private Colleges'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SONG Qi(East University of Heilongjiang,Harbin150086,China)Abstract:The rule of law in private colleges'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is related to the realization of teaching by law in popular ed-ucation.The legal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in private colleges includes legal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subjectivity,legal administra-tive action,legal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and legal administrative remedies.The four aspects are an organic unity so that the private 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s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effectively protected to further promote legal and orderly operation of private colleges.Key words:private colleges;the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the rule of law—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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