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知识讲解
2014二建法规知识点
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身体受伤,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的,诉讼时效为1年,涉外诉讼4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才可以终止。
5、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6、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7、勘察分综合(甲级),行业(甲乙丙级),设计分综合(甲级),行业专业(甲乙丙丁级),监理分综合(不分级)、事务(不分级)、专业级(甲乙2丙3)。
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9、招标人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日。
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保证金。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少5个工作日。
1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要在投标文件提交前15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20天。
14、工程招标代理分为甲、乙(1亿)、暂定级(6000万以下)。
15、从业人员超300人,应设专职安全员。
16、特重大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重伤,1亿元经济损失,罚200-500万,重大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到1亿损失,罚50-200万,较大3-10人死亡,10-50重伤,1000万-5000万损失,罚20-50万,一般,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损失,罚10-20万。
17、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质量事故24小时内报告。
18、事故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19、自事故发生之日超30日内,伤亡人数有变化的,应补报,道路,火灾事故有变化7天内上报。
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1]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般每年必考一题以上);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020 P4)1020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2Z 的最后四位数字;P4,该内容见教材第4页 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21P4)★★将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调整对象或者适用领域)划 【真题示例】(2009-0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 )部门。
A .民法 B .商法 C .经济法 D .诉讼法 2 二级2009-01-C1.1.2法的形式(法律渊源)(1022P5)★★★法的形式也称为法律渊源,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把握原则:位高-权重-法力高 1.1.2.1我国法的形式【口诀】宪、法、行,地、行、司,还有国际与其他1.1.2.2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一般原则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具有相对性)。
——位高—权重—法力高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1.2.3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的解决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07-1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A.罚款B.拘役C.行政拘留D.责令停业整顿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一级09-1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A. 行政法规B. 一般法律C. 司法解释D. 部门规章二级2010-03-A一级2007-01-C一级2007-100-ADE一级2009-16-D1.2宪法(1030P7)★★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通过修正案共31条。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精讲2资料
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主体不合格) (P118)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 定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 月内追认,未最追认表示拒绝;善于相对人有撤销权; ②无权代理合同,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未最追 认表示拒绝;善于相对人有撤销权; ③无权订立合同事后取得处分权或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有效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09)
工期顺延(两个14天)
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7种情况发生后,14 天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工程师收到报告后14天予以确认 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 工期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09)
竣工日期
按约定日期 发生争议:
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发承包双方就质量发生争议,经鉴定合格的,要以 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以 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 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理解赔偿损失的限制
可预见性原则和防止损失扩大的原则 不可抗力的损失、超出违约方预见到的或应预见到的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没采取措施而扩大的损失, 一般是不在赔偿范围内的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
合同生效要 具备的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合法
)
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形式合法)
投标
商业广告
合同订立:要约与承诺
要约生效 要约到达生效
要约撤回与要 约撤销
要约人
发出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真题解析
2014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1. 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
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正确答案是 B ,回答正确解析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项目经理部是由一个项目经理与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管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2.单位甲委托自然人乙采购特种水泥,乙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丙采购,丙向乙说明无法供供货,乙表示愿意购买普通水泥代替,向丙出示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
经查,丙不知乙授权不足的情况,关于甲、乙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A.乙的行为属于法定代理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批普通水泥C.如甲拒绝,应由乙承担付款义务D.甲应承担付款义务正确答案是 D ,回答正确解析《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3. 根据《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正确答案是 B ,回答正确解析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4. 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A.经依法登记,发生设立效力B.合同签字盖章,发生设立效力C.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必须登记D.未经登记,不动产交易合同无效正确答案是 A ,回答正确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串讲重点笔记 考前划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串讲重点笔记阅读本笔记注意事项:一、本笔记中的“P”表示书中页码,如“P1”表示此部分以下内容在书中的第1页。
二、本笔记中的“……”表示这部分内容在书中应划下来,属于应掌握的内容,在本笔记中用“……”表示。
三、本笔记中的括号即“()”中的内容表示这部分内容是课堂笔记,为老师上课的重要记录,同学们必须高度重视。
四、本笔记中序号后没有写内容的表示书中该序号后的内容都应划下来。
如在本笔记中看到“(一)”,表示(一)后的字都应划下来;看到“1.”表示1.后的字都应划下来;看到“(1)”表示(1)后的字都应划下来等等。
P3-4二、注册(一)2.延续注册3.变更注册4.增项注册P5(三)不予注册的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2)(10)P101Z301014倒数第16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2)(3)(4)P111Z301021一、宪法二、民法三、商法四、经济法P12-131Z301022法的形式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行政规章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七、国际条约P14-161Z301031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倒数第5行: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民法通则》第13条第2款规定:“……”3.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民法通则》第13条第1款规定:“……”P15倒数第12行: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2)(3)(4)P16第11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1.财2.物3.行为4.非物质财富P221Z301034债的概念(债的发生)P23-24倒数第1行:物权是指权利人……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建设工程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考点解析1、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变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5、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6、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必须是本专业一级建造师7、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8、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9、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10、相互告知义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考点解析1、法律部门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2、具体法律的部门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3、法律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4、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5、法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三、宪法考点解析1、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2、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3、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四、民法考点解析1、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为民法所调整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4、何谓自然人: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014二级云南省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技巧重点
B.24
C.32
D.48
答案:D
30、固定总价合同减少了业主的风险,有利于业主控制( )。P202
A.工程质量
B.工程进度
C.工程成本
D.工程风险
答案:D
31、当时间非常紧迫时,宜采用下列哪种合同形式( )。P204
A.总价合同
8、对于总价合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价款额是( )。P202
A.合同总价格加价格风险因素
B.合同总价格加政策风险因素
C.合同总价格
D.合同总价格加法律风险因素
答案:C
9、单价合同对于承包商而言不存在( )风险。P201
A.按设计要求执行
B.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C.按颁布的国家标准与设计要求折衷执行
D.由承包人视情况而定
答案:A
23、对于总价合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价款额是( )。P202
A.合同总价格加价格风险因素
B.合同总价格加政策风险因素
答案:C
16、出现合同实施偏差,承包商采取的调整措施可以分为( )。P207
A.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管理措施
B.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C.法律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D.组织措施,应急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答案:B
17、以成本加酬金形式发包的建设工项目,其施工图纸可能不能事先完成。因此,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承包商可以通过( )缩短工期。 P204
D.主持和组织工程的验收
答案:C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数字考点重点总结汇总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数字考点重点总结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014二级建造师最新法规重点
基本法律知识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5分左右)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相关法: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招投标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法:仲裁法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的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定法形式: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投标法优于合同法);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条):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活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人的分类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变更要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成立之日起,机关法人中的一种,机关法人包括行政法人、立法法人等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如学校、医院等体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应总公司),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子、母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基本主体。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知识点之法律体系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知识点之法律体系对于二级建造师来说,必须了解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但是事物不是孤立存在的,任何事物都是周围的其他事物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律也不例外。
和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很多,但这些法律又和我国的其他法律相互关联,因此,在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时候,要想弄明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得先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
什么是法律?就是国家颁布的有强制性效力的条文。
从广义上来说,不光是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
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的范围相当广泛。
比如高考时的考试规定,从广义上来看也可以算是法律。
当然了,不同级别的法律具有的法律效力也是不同的,我们在运用法律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法律条文帮助自己。
那么,作为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中国公民,你对于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多少?我国的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九个部分,分别是商法、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和诉讼法。
不同的法律体系,适用于不同的领域,适用于不同的诉讼。
其中宪法是所有法律的基础,奠定了整个法律体系的框架,从地位上来说,是最重要的。
其他的法律体系,都是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宪法的阐释,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做个类比,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就想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考试大纲,所有的教材、参考书包括最后的考试命题,都不能跳出考试大纲的范畴。
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讲,因为宪法太过基础,我们在平常的时候很少会直接引用宪法的条文,就像我们在考试的时候不会引用考试大纲中的某句话来当做知识点一样。
至于其他的法律体系,民法针对的是公民、法人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商法是针对商事关系的法律,和民法有所相近。
经济法是为了规范经济行为,行政法是为了规范各种社会关系……这些法律,都是我们在进行二级建造师工程建设的时候可能会用到的,所以作为二级建造师来说,都应该有所了解。
(文章来源:103网校)。
2014二建法律法规重点(精)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P8下数第三四段: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是施工···········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P9上数第一段: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12下数第一段:无权代理存在的三种表现形式(1(2(3P13下数第一段:表现代理具备的特别构成要件(1(2(3P14下数第一段案例P15中间:一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P16上数第三段:(二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
(三担保物权P18上数第2、3、4段: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4二建法规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前重点整理版资料
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要点】国家对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监管需以“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为界限不得越位。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二)民法商法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乡规划发》、《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1(四)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审计法》、《统计法》、《标准化法》、《预算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土地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属于经济法。
(五)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所调整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与不同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
《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六)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内容。
2014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必看重点(2)
掌握合同的变更1、合同变更的概念(内容变更)合同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的区分。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了合同关系三要素即主体、客体、内容至少一项要素发生了变更。
狭义上的合同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改换债务人或债权人,实质是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2、合同变更的类型合同变更分为约定变更和法定变更。
(一)约定变更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变更合同。
(二)法定变更(运输合同)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合同变更的条件(一)合同关系已经存在(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内容变更可能涉及合同标的变更、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期限、地点、计价方式等等。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主体名称变更或者其他主体的变动而主张和请求合同变更。
(三)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法院、仲裁庭裁决,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规定(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方式4、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的变更仅及于发生变更的部分,已经发生变更的部分变更后的为准;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未变更部分继续原有的效力。
2052.掌握合同的转让一、合同转让的概述(主体变更)(一)合同转让的概念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合部或者部门转让给他人。
(二)合同转让的类型1、合同权利转让(债权转让)2、合同义务转移(债物转让)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也称概括转移即权利义务转让)(三)合同转让的特征1、合同转让只是合同主体发生变化,不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变化。
2、合同转让的核心是处理好原合同当事人之间以转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事由1、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权利转让(包括继承权)2、合同原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与承担。
二、债权转让(一)概述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基础上,享有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
备考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62分;53分;67分)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分;2分;2分)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有效期3年。
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1分;1分;1分)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各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三、宪法(0分;0分;2分)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6、文化教育权利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获得赔偿权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十一、产品质量法(3分;0分;2分)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讲义 2Z203000(第三章)
2Z203010 民事纠纷处理方式(民告民)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2Z203011掌握民事诉讼的特点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1)公权性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司法审判权,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使得民事诉讼与具有民间性质的调解和仲裁有所不同。
(2)强制性民事诉讼的公权性,决定了其在案件的受理和执行等方面具有强制性。
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仲裁,调解和仲裁将不会发生。
但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法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都会发生。
此外,民间的和解、调解协议的履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法院的裁判则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法院依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可依法强制执行。
(3)程序性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均须按照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
与民事诉讼相比,民间调解通常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则,仲裁虽然也要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进行,但相对灵活,当事人的选择权也较大。
2Z203012 掌握仲裁的特点一、仲裁的概念仲裁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根据其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
《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不受《仲裁法》的调整:①劳动争议仲裁(先裁后审);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③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身份纠纷;④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仲裁的基本特点(1)自愿性:是否将纠纷提交仲裁,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仲裁员的选择,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2014年二建法规终极重点精选全文完整版
精选全文完整版1、债的消灭: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2、诉讼时效期间:普通2年,短期1年:人身伤害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海上运输;4年:涉外合同。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强制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1)矿山企业;(2)建筑施工企业;(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取证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造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②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3年)后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4、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规定申请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前提:须在同一单位内申请注册。
PS:以上注册需提交的材料见书P2—P3,其间只有变更注册需要提交执业印章例题:1、以下建造师注册手续中应当提交执业印章的是( C )。
A、初始注册B、延续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2、工程师李某经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单位变动,通过新聘用单位进行的注册属于( A )。
A、初始注册B、延续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3、工程师肖某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因故没能在3年内申请注册,3年后必须( B )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A、重新取得执业资格B、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C、提供新的业绩证明D、符合继续执业的条件4、注册建造师延续执业,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B )年。
A、2B、3C、4D、55、注册建造师卫某2006年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年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 A )年内有效。
A、2B、3C、4D、5解题:变更注册后延续................................3...........原注册有效期,由于已经办理过延续注册,并且已经过了一年,总有效期年减去一年还有二年,所以选................A.答案。
6、(多选题)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B、D、E )A、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B、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C、填写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注意:这是注册时提交的资料)...............D、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E、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行(二)不予注册重点:见本笔记本....对比表........P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2个或2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出发尚未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6、因第5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PS..:记忆方法:关键词关系...........例:因执业活动受刑罚执行完不满5年其他原因受刑罚执行完不满3年不予注册吊销注册证书不满2年注册之日前3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1、聘用单位破产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这些情行都将被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四)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又称:注销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消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1、规定的印章失效的情形发生:既(三)的8个情形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4、受到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例题:1、某2007年取得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08年赵某所在单位因违法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对赵某作出( D )的决定。
A、不予注册B、撤消注册C、吊销注册D、注销注册2、因执业活动受到刑罚处罚的人员,处罚完毕满( D )年,才能申请建造师注册。
A、2B、3C、4D、5考点:受刑罚处罚的二个年限,一是因执业受刑罚满............3.年........................5.年;其它原因受刑罚则是满3、注册建造师王某2006年3月1日,因违规被吊销注册证书,正常情况下他只能在( B )后再申请注册。
A、2007年3月1日B、2008年3月1日C、2009年3月1日D、2011年3月1日考点:吊销注册证书后的申请年限为..................2.年。
4、赵某于2006年9月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但他在2004年3月担任项目经理时所负责的工程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他只有在( A )后才能申请注册。
A、2007年3月B、2007年9月C、2009年3月D、2009年9月二、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原则性规定:①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②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③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在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具体规定:①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③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2、注册建造师的权利与义务:(书.........P4..-.P5..阅读了解即可)权利与义务中都有的一条是:接受继续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有关练习题: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 D )资质的企业。
A、特级B、一级C、甲级D、建设工程服务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二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咨询。
C、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3、注册建造师有权( D )。
A、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B、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C、允许信得过的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D、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
4、建造师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连续二年以上的,应()注册。
A、中止B、变更C、重新D、注销4、吴某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可以受聘到建设工程( A、B、C、D)单位。
A、勘察B、设计C、施工监理D、招标代理E、材料供应注意:材料供应不属于建设工程单位,所以.........................E.答案是错的。
6、(多选题)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B、C、D )。
A、担任工商管理工作。
B、担任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C、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D、法律、建设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E、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规定的其他业务。
7、(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
A、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B、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C、在执业范围外从事相关的执业活动。
(不允许).....D、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E、介入与自己有厉害关系的商务。
(不允许).....8、(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的义务。
A、遵守法律、规范和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B、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章。
C、能力较强者应担任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不允许....).D、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及他人的商业秘密。
E、对本人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
(这条是权利).......PS..:.多选题的计分是每选对一个给0.5分,选错全部没分,所以当已经有把握选对了二个,第三和第四个答案宁可放弃,除非你有全部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