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法律规定
(一)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原则。
(1)符合国际惯例或国际对待原则的按国际对待或国际惯例审批收费项目。(2)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行 政许可收费,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审批收费项目。(3)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的收费(不属于 行政许可收费),按规定审批收费项目。(4)向公民、法人提供除行政许可事项以外的特定公共服务,按规定程 序审批收费项目。(5)各类考试费需要上下级分成的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用例
停止项目 减税空间
现实意义 类似项目
优惠政策 教育收费
企业影响 相关问答
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联合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证照类收费、鉴定类收费、 教育类收费和考试类收费等,主要项目有: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暂住证(卡) 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 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农机服务费、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费、 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等,共计100项。
收费主体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还包括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分类
一、按收费对象分为: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其他收费等三类。
二、按收费性质分为: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等二类。(一)“行政性收费”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定,在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二)“事业性收费”指根据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姓名仲崇标单位江苏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评审专业(学科) 施工管理拟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填表时间: 2016 年 6 月 6 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个人声明本人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管理专业技术资格。
现特此声明:本人在本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现任。
声明人(签字):日期:2016.06.06填表说明1、本表供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使用(一式两份)。
2、填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并按表页下“注”的要求填写。
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基 本 情 况姓 名 仲崇标性别 男 出生年月1985.10参 加 工作年月 2009.6身份证号 码3 2 1 3 2 2 1 9 8 5 1 0 0 1 245 5职得本行业(专业)准入资格、时间及证书号码 二级建造师、2011,一级建造师、2015 执业类别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现专业技术资格及 取得时间、批准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及聘任时间 项目技术负责人;2012.10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年限6 拟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工程师(从高中学校填写) 学 历 情 况学 校学习专业 学制 学历 学位 毕(肄、结)业年月沭阳建陵中学32005.6 徐州工程学院土木工程4 本科 学士 2009.6奖 惩 情 况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获奖时间授奖部门处分:注:毕(肄、结)业情况应在栏目中注明。
继续教育情况(国内外培训、进修或考察情况)起止时间专业或主要内容组织单位学习地点2010年1月-2011年2月工程管理、施工技术等江苏华美建设集团徐州2012年1月-2012年12月工程造价全过程及精细化管理等宿迁建设集团宿迁2013年1月-2013年12月如何做好项目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解等沭阳天成置业有限公司宿迁2014年12月-2014年12月建设工程技术、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工程管理宿迁学院宿迁2015年10月-2015年11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科学方法与论文写作;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沟通与协调能力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专业考试、外语考试、计算机考核成绩情况时间组织单位科目成绩合格证号2011年10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建造师合格2013年1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工员合格2012 2013年1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检员合格20122015年9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建造师合格201592015年8月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WindowsXP合格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在何单位何部门何岗位工作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任何职2009.6- 2011.2 江苏华美建设工程集团担任施工员施工管理施工员2011.3- 2012.2 南通常青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担任施工员施工管理施工员2012.3- 2013.2宿迁建设集团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技术负责人2013.2- 2015.7 沭阳天成置业有限公司担任土建工程师项目管理土建工程师2015.7-至今江苏丰泰建设工程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技术负责人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起止时间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课题名称获奖励、专利及效益情况本人起何作用2009年6月-2011年2月上东济矿集团安居项目运河杯参与注:“本人起何作用”分为主持、参加、独立承担。
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7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国务院已取消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6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颁发原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附件: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
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职业资格与职称全面打通!20省职称改革详情出炉
各省相关政策汇总1陕西2019年4月,陕西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47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2甘肃2017年12月,甘肃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28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建造师未在对应表内)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职称与国家部分职业资格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3宁夏2019年6月,宁夏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
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
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北京2019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8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5山西2019年8月,山西人社厅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建造师等36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
2016二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二建《法规》真题及答案1.建设单位欠付工程款,施工企业指定本单位职工申请仲裁,该职工的行为属于()A.指定代理B.表见代理C.委托代理D.法定代理答案:C2.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A.房屋租赁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船舶抵押权答案:B3.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必须经权利人同意,这体现了知识产权的()A.地域性B.期限性C.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D.专有性答案:D4.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A.抵押人没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不变B.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只需高于担保债权即可C.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D.抵押权可以与其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答案:C5.两家施工企业协商后同时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该两家施工企业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A.徇私舞弊罪B.重大责任事故罪C.玩忽职守罪D.串通投标罪答案:D6.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用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用地批准手续前,必须先取得该工程的()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质量安全报建手续C.施工许可证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答案:D7.某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4个月未能开工,又未申请延期证()A.重新核验B.自行延期C.继续有效D.自行废止答案:D8、关于建筑安装工程结算的编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暂列金额不得调整B.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税率可不按政府部门新公布的税率调整C.规费应按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计算D.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答案:D9、关于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基本条件,正确的是()A.自然人B.具有大学本科学历C.热心人民调解工作D.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答案:C10、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A.书面形式合同是指纸质合同B.当事人的行为可以构成默示合同C.书面形式是主要的合同形式D.未依法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答案:C11、某工程由甲施工企业承包,施工现场检查发现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都是乙施工企业职员。
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8.05.28•【字号】苏建人[2008]153号•【施行日期】2008.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人(2008)153号)各市房管局,泰州、宿迁市建设局,各市人事局,省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
省建设厅和省人事厅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终审工作。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省人考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各市考试报名工作由房产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工作由房产行政部门会人事行政部门共同负责。
考试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要求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的是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的是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各科目考试内容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十二月九日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
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2016
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2016【一】: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方法总结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方法总结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几个月,各省也陆续开始发布成绩查询时间,文都网校将会及时公布2015年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和入口。
同时,新一轮的复习时间也快到了,文都小编给大家准备了2016年二建考试复习备考经验,希望大家及时关注文都网校。
(1)以系统性知识了解为基础,以知识考点为重点的复习方法考试大纲是国家对二级建造师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命题的依据,是应考者复习范围和复习内容的依据,也是考试用书编写的依据。
考试用书是对考试大纲中知识点的解释,是对问题的回答,不涉及“为什么”和过程推导。
考试用书的编写方式其章、节、目、条的编码与相应考试大纲完全保持一致,内容完全是针对考试大纲的知识点编写的,它不同于一般系统阐述一门学科的教材,所以应该注意到,这种编写方式一方面非常有利于应考者查阅、复习,要求和答案也非常清晰明了;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点之间的系统性、逻辑性、推理性、关联性相对薄弱,对于应考者来讲理解、记忆和弄清知识点的内在含义和相互关系较困难。
因此,建议应考者可以查阅有关教材和参考资料,对于真正掌握、熟悉和了解有关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来讲是非常有益的。
在基本弄清教材或参考资料内容的基础上,再来针对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逐条复习和理解,以系统性学科知识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中知识点掌握为重点复习,这样对于全面弄清大纲和考试用书涉及的知识点的内容就容易得多,而且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
(2)重点和全面兼顾相结合的复习方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为纲目式结构。
综合考试大纲与专业考试大纲均按章、节、目、条的层次编写。
考试大纲中,“章”反映的是“学科群”、“节”反映的是“学科”、“目”反映的是“知识能力结构”、“条”反映的是“知识点”。
其中“目”按掌握70%、熟悉20%、了解10%的比例和顺序来表述。
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消
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消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消2015年11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内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一项,与安全相关的考试增加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项。
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消最新消息。
据分析,本次取消的仅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并非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其实早在2015年5月相关部门就已经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很有可能将来改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考试(类似安全评价师),而相关的注册工作也会由协会来进行承担。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会不会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会不会取消?一直有网友问这个问题,甚至还有网友直接就断定被取缔了,不会考了等等。
加上今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推迟,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查询也迟迟未公布,这导致一大批网友猜测不断,这时候如果有一个人出来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会取消,便会引导一大批人对这个消息进行猜测,甚至于相信。
就在昨天,安全工程师会不会取消又引起了网友们一大波讨论,引起这一讨论的源头,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一个《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细心的`网友发现,2016年考试计划内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于是纷纷猜测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是不是取消了。
其实文件中已经说的很清楚,未列入该年度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的考试日期,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很多网友都忽视了这句话,注册安全工程师真的会取消吗?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不会取消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文件。
文件中并没有公布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时间等计划,但并不是说没有看到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个考试,就会取消。
文件中除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没有提到之外,二级建造师等考试也没有提到。
根据往年出的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来看,关于2016年考试计划的通知并不是一次就出全的,去年二级建造师也是很晚才出来,而且考试如果取消或者停考,会有相关的公告。
2016年(最全版)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与参考答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权威答案解析在贴子最后面)1.某住宅楼位于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其室外地面标高为-0.3m,屋面面层标高为24.0m,女儿墙顶标高为25.2m,出屋面楼梯间屋顶最高点标高为26.7m,则该工程的建筑高度为()m。
A.25.5 B.26.7 C.27.0 D.24.32.下列钢筋混凝土梁正截面破坏的影响因素中,影响最小的是()。
A.箍筋 B.配筋率 C.混凝土强度 D.截面形式3.钢筋的塑性指标通常用()表示。
A.屈服强度 B.抗压强度 C.伸长率 D.抗拉强度4.普通砂浆的稠度越大,说明砂浆的()。
A.保水性越好 B.粘结力越强 C.强度越小 D.流动性越大5.楼层测量放线最常用的距离测量方法是()。
A.钢尺量距 B.经纬仪测距 C.水准仪测距 D.全站仪测距6.通常情况下,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地内地下管线资料的单位是()。
A.勘察单位 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 D.监理单位7.当钢筋混凝土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其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代换。
A.等面积 B.等数量 C.等刚度 D.等强度8.有抗震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楼梯的施工缝宜留置在()。
A.任意部位B.梯段板跨度中部的1/3范围内C.梯段与休息平台板的连接处 D.梯段板跨度端部的1/3范围内9.钢结构涂装用防火涂料按涂层厚度共分为()类。
A.一 B.二 C.三 D.四10.设计采用无粘接预应力的混凝土渠,其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A.C20 B.C30 C.C40 D.C5011.防水混凝土试配时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MPa。
A.0.1 B.0.2 C.0.3 D.0.412.关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时先灌水湿透B.生产时的底面朝下正砌C.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 D.出场龄期14天即可砌筑13.硅钙板吊顶工程中,可用于固定的吊扇的是()。
2024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法律法规题库
2024江苏省二级建立师接着教化法律法规题库第一章建立师执业资格制度一、选择题1、王某2024年5月参与了二级建立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果合格,就可以(C. 取得建立师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立师名义执业)。
A. 以建立师名义从事招标投标活动B. 以建立师的名义担当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C. 取得建立师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立师名义执业D. 取得建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2、建立师初始注册和持续注册的有效期均为(B. 3)年。
A. 2B. 3C. 4D. 53、已取得二级建立师资格证书的张某因故未能在3年内申请注册,那么他3年后申请注册时必需(D. 供应达到接着教化要求的证明材料)。
A. 重新参与资格考试B. 重新取得资格证书C. 供应新的业绩证明D. 供应达到接着教化要求的证明材料4、注册建立师有权利(C. 对本人的执业活动进行说明和辩解)A.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 出借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给他人运用C. 对本人的执业活动进行说明和辩解D. 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5、注册建立师信用档案应包括注册建立师的基本状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
上述信息按有关规定(A. 向社会公示)。
A. 向社会公示B. 保密C.告知建立师本人 D. 告知聘用单位二、推断题(×)1、取得建立师注册证书的人可以以建立师的名义担当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二级建立师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3、《注册建立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不予注册。
其次章建设工程许可制度一、选择题1、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①设计阶段②施工打算阶段③投资决策阶段④施工阶段⑤竣工验收,其依次为(A. ③①②④⑤)A. ③①②④⑤B. ①②③④⑤C. ③②①④⑤D. ①③②④⑤2、《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B. 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运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16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2016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注意事项江苏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已经出来了,想知道具体的报名有哪些注意事项吗?跟着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吧,更多江苏二级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的更新。
2016年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必读注意事项1 、报名审核缴费流程新考生(含二建增项人员):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照片审核结果-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根据初审回执单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网上付费,逾期不予办理。
没有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作无效报名。
老考生(报名表上方提示考生类型且有档案号):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照片审核结果-完成网上缴费。
没有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作无效报名。
网上报名序号须牢记。
2、报名信息如何修改?(1)考生网上报名表未打印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
(2)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
(3)信息项中“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移动电话(手机)、电子照片、个人社保编号”属于需修改的重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表已打印需要修改以上重要信息的,请至本站“下载”一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现场申请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不办理),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1016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考生请于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自行修改信息并再次确认,重新待审。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解析三
41.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属于() 。
A.资质不良行为B.承揽业务不良行为C工程质量不良行为D.工程安全不良行为【答案】A【解析】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5)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来源】P104第三章第三节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4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预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B.单位负责人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报告C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D.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报告【答案】C【解析】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来源】P241 第六章第四节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43.关于垫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垫资行为B.垫资的法律性质是工程欠款C.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未作约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利息D.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的,其利率最高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人社部发【2016】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工作已完成
44
人社部发
[2010]49号
关于批复青海省藏区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名单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工作已完成
45
人社部发
[2010]55号
关于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工作已完成
46
人社部发
[2010]72号
关于批复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名单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工作已完成
86
人社部发
[2011]78号
关于批复江苏省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工作已完成
87
人社部发
[2011]78号
关于批复江西省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工作已完成
88
人社部发
[2011]78号
关于批复山西省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工作已完成
29
人社部发
[2009]148号
关于批复山东省首批列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工作已完成
30
人社部发
[2009]149号
关于批复陕西省首批列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工作已完成
31
人社部发
[2009]155号
关于批复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列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工作已完成
50
人社部发
[2010]72号
关于批复四川省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第四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第四批二级建造师注
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建注册[2016]19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05.09
【实施日期】2016.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第四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建注册〔2016〕193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省建管局《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规定,经审核,屠振杨等193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姜小兰等18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董振宇等3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周建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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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题库及答案-市政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第一章城市道路工程一、选择题1、关于手抓法看含水量中不正确的是( )A.土能篡成团,离地1米土团落地能散,说明含水量略小,应适当洒水再拌。
B.土能篡成团,离地1米土团落地能散,说明含水量略大,须晾晒至最佳含水量时再拌。
C.土团一少部分散,多半成块儿状,说明含水量合适可紧接拌二遍,拌前用推土机排压一遍。
D.土团不散说明含水量偏大,须晾晒至最佳含水量时再拌。
2、水泥稳定粒料基层的养生期不少于( )天,在养生期间始终保持表面处于湿润状态。
A .5 B. 6 C. 7 D. 83、不是软土路基常用的处理方法有( )A.换土填层法B.挤密法-挤密砂桩处理技术C. 水泥桩处理技术D.粉喷桩处理技术4、换土填层的作用有( )A提高地基承载力B减小地基沉降量C加速软土的排水固结D以上皆是5、挤压法的加固效果不正确的是( )A.使松砂地基挤密至大于临界孔隙比,以防止砂土振动液化。
B.形成强度高的挤密砂石桩,提高了地基的强度和承载力。
C.加固后大幅度减小地基沉降量。
D.挤密加固后,地基呈均匀状态。
6、粉喷桩的优点不包括( )A.大大提高了原路基的强度。
B.减小了软土路基的沉降量。
C.缩短了软土路基的沉降稳定时间。
D.阻止地基在振动作用下产生液化,增强抗液化能力。
7、最近几年,用于道路建设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出现在各个城市的市政工程建设中,其中不属于新技术,新材料的是( )A. SMAB. SBRC. SBSD. CE8、CBF是( )A.改性沥青玄武岩B.玄武岩纤维C.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D.聚苯乙烯泡沫板9、下列不是SMA的特性是( )A.高温稳定性好B.低温抗裂性好C.水稳性差D.耐久性好10、油斑形成条件中不正确的是( )A.由于放料不合适或运距远,SMA混合料中骨料与沥青产生离析。
B .SMA混合料温度过低。
C.纤维掺加剂拌和不均匀,拌和时间太短,拌和不够充分。
D.压路机碾压遍数过多,使路面超压。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2016年技师培训项目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2016年技师培训项目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03.31•【字号】苏人社发〔2016〕96号•【施行日期】2016.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2016年技师培训项目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9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社〔2014〕9号)规定,在去年省厅公布的紧缺型职业(工种)参考目录及各省辖市提出拟增加目录建议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信息服务等100个职业(工种)为2016年度技师培训项目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取不超过30个职业(工种)作为本地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职业(工种),所选目录应在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并报省厅备案。
对下年度各地急需的紧缺型职业(工种),各省辖市应在调研的基础上于当年2月底前向省厅提出建议,省厅通过认证后予以确认并于3月底前公布目录,此目录即为当年的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
此外,对当年参加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项目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经省认定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专项经费补助。
附件:2016年江苏省紧缺型职业(工种)(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3月31日。
江苏省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
江苏省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江苏省2016年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2016年江苏省的岩土工程师考试报名以及考试时间已经公布,请有关的考生要注意啦。
店铺整理了部分通知资料,欢迎阅读学习。
各报考人员:为做好全省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3日-9月4日两天。
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3日、4日举行,各专业和科目的具体时间为: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详见本文附件7-15)。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扉页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
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三、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实践要求,并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者,均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
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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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
业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6]24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8.23
【实施日期】2016.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6〕24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09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各市考试合格人数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二、合格人数及成绩公布
各市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1,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2。
有关参考人员的成绩情况将通过电子信箱传输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进行查询。
四、考后管理
各市应通过适当方式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同时认真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准备和登记建档等管理工作。
附件:1.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2.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23日
附件1
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