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新)
车辆管理办法新修订
车辆管理办法新修订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增长,车辆管理办法一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
为了推动交通管理制度和体系的完善,最近对车辆管理办法进行了新的修订。
这一修订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车辆使用,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一、修订背景车辆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 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与车辆使用和管理相关的事故。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有必要完善车辆管理办法。
2. 车辆使用效率: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
针对这一问题,修订办法加强了对车辆使用效率的管理,鼓励合乘和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
3. 能源消耗和环境问题:车辆使用对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有着重要影响。
修订的目的是鼓励车主使用环保车辆,并对高污染车辆进行限制,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二、主要内容新修订的车辆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登记和备案管理:规定车主必须将车辆进行登记和备案,并按时更新相关信息。
同时,对未登记或未备案的车辆进行处罚。
2. 驾驶证管理:要求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并规定不同类别的驾驶证的使用范围和限制。
3. 车辆年检和维修:对车辆进行定期年检,确保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此外,要求车主定期维修保养车辆,确保其正常运行。
4. 车辆购置和报废:修订办法鼓励车主购置环保车辆,并对报废车辆给予补贴和奖励。
对高污染车辆实行限制和淘汰。
5.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明确了车辆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处罚力度,并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执法。
三、影响和建议车辆管理办法的新修订将对车辆使用和管理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减少交通拥堵。
然而,还需要进一步的措施来完善这一管理体系。
1. 加强执法力度:修订办法的实施需要有强有力的执法体系来保障其有效性。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投入,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宣传教育:车辆管理办法的修订还需要配合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驾驶人和车主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新车辆管理制度(案例15篇)
新车辆管理制度(案例15篇)精选新车辆管理制度(案例15篇)篇一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
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精选新车辆管理制度(案例15篇)篇二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本着降低使用费用、又满足用车需求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特指川豪企业成都地区的行政办公用车,具体包括长安川asv728、长安川apa683、商务车川ayb548、奥迪川apq121。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川豪企业成都地区所有车辆的管理,各分支机构的车辆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四条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是车辆管理的唯一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管理职责:一、负责制定和修正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二、负责对公司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第一责任人为各责任驾驶员。
三、负责购买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养路费及缴纳其他相关费用,并与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保持友好关系和联系,第一责任人为车队队长。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在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事业单位的运营活动中,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车辆的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车辆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管理目标1.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合理规划车辆使用计划,确保车辆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
2.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3.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车辆使用规范,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减少事故发生。
4.提高车辆管理效能: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车辆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管理措施1. 车辆购置和报废•车辆购置: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经过合理评估后进行购置。
采购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标购置车辆。
•车辆报废: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2. 车辆使用管理•车辆使用计划: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资源情况,合理制定车辆使用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使用。
•车辆调度管理:建立车辆调度中心,对车辆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车辆的合理使用和运输效率。
•车辆使用登记:事业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包括出车时间、里程、用途等内容。
•车辆驾驶员管理: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且符合相关要求。
事业单位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 车辆维护保养•车辆保养计划:建立车辆保养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里程进行定期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车辆保养记录:每次保养应记录保养时间、项目和结果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
•车辆维修管理:建立车辆维修制度,对车辆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
4. 车辆安全管理•车辆安全检查: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事故处理和报告: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现场,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规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境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和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的颁发、考核等事项,应当依法进行。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运输规则,提高安全行车意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期间应当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期间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了解机动车辆的驾驶技术要求,合理使用机动车辆的装置设施,保障行车安全。
第三章机动车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生产机动车辆。
第十三条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生产流程,确保机动车辆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在机动车上设置正式生产标志,标明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点和车辆出厂日期等信息。
第十五条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机动车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障生产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道路交通环境管理第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环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道路的交通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维护管理,确保信号灯的正常运行。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三篇)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车辆的管理,保障车辆安全、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车辆指用于本单位工作或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类车型的汽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单位车辆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效率。
单位车辆管理要坚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做到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科学管理。
第四条单位车辆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级负责人,下属人员负责具体执行。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单位车辆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并将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条单位车辆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理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科学管理,确保安全;合规运行,促进环保。
第二章车辆配置与购置第六条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车辆,遵循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原则,选择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车辆型号,减少车辆购置和使用成本。
第七条单位车辆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车辆采购需要经过招标、评标等程序,选择合格的车辆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第八条购买的新车应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并与合同规定一致。
第九条车辆在领用之前,应进行登记,规范化管理,包括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领取牌照等。
第十条单位要建立车辆档案,对每辆车进行登记备案,并定期进行更新、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单位应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车辆的使用范围、使用标准和限制条件,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保养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和安全行驶规定进行驾驶,杜绝超载、超速、酒驾等违章行为。
第十三条单位要建立车辆使用申请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的流程和条件,并加强对车辆使用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合理的行车路线和节约用车的原则,合理规划行车行程,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费用。
第十五条车辆保养是保障车辆正常运营的重要环节。
单位应建立车辆保养制度,明确保养内容、保养周期和保养责任人,并建立保养记录和检查机制。
车辆管理办法最新版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
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14篇)最新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
(14篇)最新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最新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1.车辆登记管理1.1 每位业主及租户必须将其名下的车辆在小区内进行登记。
登记时,需要提供车辆的品牌、车牌号、颜色以及所有者等信息。
1.2 对于临时访客的车辆,必须在进入小区前进行登记,并在离开时注销登记信息。
2.停车管理2.1 为了有效利用小区的停车资源,小区将设立指定停车位,业主、租户只能在指定停车位停放车辆。
2.2 非指定停车位上的车辆将被视为违规停车,并将接收相应的罚款或处罚措施。
2.3 车辆停放时需注意不得阻碍小区道路,以确保紧急车辆通行顺畅。
2.4 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车辆,小区有权利发出通知,若超过规定的时间未处理,将采取拖车措施。
3.小区内交通及行驶安全3.1 所有车辆必须在小区内守规矩行驶,禁止超速行驶、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3.2 为了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禁止在小区内鸣喇叭、放响音乐及进行类似噪音干扰行为。
3.3 小区内禁止使用摩托车、电动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交通工具。
3.4 若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车辆负责全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违规处理措施4.1 对于违反车辆管理细则的业主或租户,将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
4.2 对于违规停车的车辆,将被贴以违规停车通知单,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将被拖车处理。
4.3 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车辆,将依法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并可能限制其进入小区。
4.4 对于擅自拆除或破坏小区内交通设施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5.应急处置及抢修5.1 对于小区内道路交通设施的损坏或故障,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处报修,由物业及时进行维修和抢修。
5.2 当发生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综上所述,这些管理办法细则旨在加强小区内车辆管理,维护小区安全和秩序,确保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
同时,也希望业主和租户能够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
最新企业单位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最新企业单位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一、总则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单位的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2. 企业应建立专门的车辆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确保车辆管理规范、高效。
二、车辆购置1. 企业购置车辆应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合理规划,选择性价比高、节能环保的车型。
2. 购置车辆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比较不同车型的性能、价格和服务,确保购置决策的合理性。
三、车辆使用1. 企业应制定车辆使用规定,明确车辆使用范围、权限和责任。
2. 车辆使用应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四、车辆维护1. 企业应建立车辆定期维护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车辆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维修。
五、车辆维修1. 车辆维修应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
2. 维修费用应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不得超标准维修。
六、车辆报废1. 企业应根据车辆使用年限和性能状况制定报废标准。
2. 报废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七、安全管理1. 企业应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等。
八、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车辆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车辆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企业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管理办法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保障车辆安全、高效、节约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员工个人车辆和临时借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车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购置、车辆使用、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报废等。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五条车辆购置应当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车辆购置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车辆购置应当选择具有良好信誉、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
第七条车辆购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车辆登记、保险等手续。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八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性能,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第九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节约用油的原则,合理安排车辆出行,减少油耗。
第四章车辆维修第十一条车辆维修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维修企业,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费用应当据实报销,不得虚报、谎报。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后,应当及时办理维修费用报销手续。
第五章车辆保险第十四条车辆保险应当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确保车辆保险权益。
第十五条车辆保险费用应当据实报销,不得虚报、谎报。
第十六条车辆保险合同到期后,应当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第六章车辆报废第十七条车辆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车辆报废后,应当及时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收回车辆牌照和行驶证。
第十九条车辆报废后,应当及时处理车辆残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车辆滥用、私用等现象的发生。
最新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
最新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最新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随着车辆数量的不断增加,小区车辆管理已经成为社区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小区内交通秩序、加强安全管理,我们制定了最新的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以下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车辆入口管理1.小区入口设置相应的车辆出入手续,有专人值守安全检查。
2.通行车辆需要在小区门卫处登记备案,提供车主姓名、车牌号码等信息,并设置感应卡或识别系统,进入小区时,必须刷卡或扫码。
3.小区内私家车辆、物业及社区指派的车辆优先通行,其他车辆需遵循交通规则和小区内路线安排。
4.外来车辆或者临时停放的车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通行证或停放手续。
二、停车位管理1.小区内所有车辆需在指定的停车位或者车库内停放。
2.各车位用途为车辆停放,不得用于存放其他杂物。
3.车库或者停车位进行维护、装修等建设性作业,需提前告知小区住户,并协商具体时间安排。
4.禁止住户非法占用或挪用别人的停车位。
三、禁止相关行为1.禁止在小区内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载、闯红灯、乱加塞、乱停乱放,禁止哄抢路权。
2.禁止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乱倾倒卫生间或者污水等,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3.禁止非法集会或者搭建帐篷等活动,加强小区安全管理。
四、处罚措施1.对于以上行为不遵守规定者,将根据小区有关规定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2.对于恶意破坏公共设施或者影响小区内其他驻本的行为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如有因违反本规定对他人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应赔偿损失。
以上即是我社区最新的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遵守此规定,相互体谅,共同努力,打造更加环境和谐的小区。
车辆管理办法(2020年)
XXXXX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XXX市国资委《关于印发<XXX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张国资字〔2018〕221号)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包括集团各事业部、各部门以及直管子公司,各事业部及直管子公司的下属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安全性原则,保持车辆状况良好(二)经济性原则,注重降低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第四条职责权限(一)集团公司车辆实行统一配置和管理。
(二)行政部是集团公司车辆归口管理部门。
设置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购置和租赁、证照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管理、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和驾驶员管理等事务,并对购置和长期租赁车辆建立管理档案。
(三)各部门是公务车辆使用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四)集团公司风险控制部门负责本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车辆配置管理第五条配置原则集团公司车辆配备遵循“分类保障、厉行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不攀比,不浪费,不超编超标配备,不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六条配置形式(一)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原则上以购置、租赁形式配置。
(二)集团公司购置、租赁车辆按照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配置标准(一)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包括董事长、总裁等)配置专车,排气量不得超过1.8升(含),购置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
(二)集团公司日常公务用车排气量不得超过1.8升,购置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商务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不得超过3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排气量得超过3.0升。
(三)集团公司其他领导(包括副董事长、副总裁等)采用社会化保障方式(如公共交通、出租车、临时租赁车辆等方式,下同)保障公务出行,并享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参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市内出行不再提供日常公务用车,且不再进行市内交通费用的报销。
(14篇)最新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
(14篇)最新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1.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一条:车辆主要通过小区门口的车辆道进出小区,并按照规定时间段进行通行。
2.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二条:小区内的车辆停放区域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并划定车位,车辆停放时应按规定停入指定车位。
3.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三条:禁止在小区内开车超速行驶,限制车速为20公里/小时。
4.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四条:禁止小区内的车辆在非指定地点进行非法加油、维修、改装等行为。
5.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五条:禁止小区内的车辆在非指定地点倒车,应遵守规定的行车方向。
6.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六条:禁止小区内的车辆乱停乱放,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内。
7.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七条:禁止小区内的车辆在禁停区域、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地方停放。
8.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八条:禁止小区内的车辆在小区道路上进行违章停车、堵塞交通等行为,妨碍他人出行。
9.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九条:小区内的车辆应遵守交通信号灯,配合交警及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10.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十条: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主动停车接受物业管理人员的查验。
11.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十一条:禁止小区内的车辆在夜间大声鸣笛、放任车辆发出噪音干扰他人。
12.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十二条:禁止小区内的车辆乱扔废弃物、吸烟、乱丢烟蒂等行为,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13.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十三条:小区内的车辆应按规定悬挂车牌,禁止擅自遮挡、更换车牌。
14.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第十四条:违反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的,将承担相应的处罚,并可能被限制进出小区。
根据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监督,是为了保障小区居民安全和让小区环境更加整洁优美。
下面将继续探讨一些与小区车辆管理相关的内容。
首先,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细则要求车辆通过小区门口的车辆道进行进出,并按照规定时间段进行通行。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证小区内的交通顺畅,减少因车辆拥堵而带来的交通事故隐患。
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了保障车辆使用安全性,提高车辆保养效率,规范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车辆管理1. 登记管理(1)所有新购车辆必须在购买后三天内进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车辆登记表。
(2)车辆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分类管理。
(3)车辆管理人员应制定车辆使用规范制度,并对驾驶员进行培训,以确保车辆被正确使用。
2. 保养管理(1)车辆管理人员必须负责保养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关键部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制定保养计划,并及时记录车辆维修保养历史,为以后的维修保养提供参考。
(3)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车辆保养,并确保使用符合要求的保养材料和工具。
3. 使用管理(1)车辆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车辆的状况和使用要求,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行程路线。
(2)车辆管理人员应当设置车辆使用的限制条件,不得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3)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须确保车辆处于正常状况,并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车辆使用规范制度。
4. 维修管理(1)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将车辆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
(2)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安排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并及时记录车辆维修历史和维修效果。
(3)车辆出现严重故障需要更换零件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当选择符合要求的零件,并对更换的零件进行记录。
三、维修管理1. 维修级别划分(1)车辆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对维修事项进行分类,并对每个级别制定不同的维修措施和工作流程。
(2)维修级别分为4个级别: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和大修。
2. 维修流程(1)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在出现故障时,确保驾驶员及时将车辆交给维修管理人员处理。
(2)维修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维修级别对车辆进行分类,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处理。
(3)维修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维修记录和车辆实际情况,确定维修方案,并选择适合的维修材料和工具。
车辆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确保行车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XX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务车辆(用车)是指为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等配置和使用的机要通信、应急、安全生产和商务接待保障用车。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务车辆调度、管理的实施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公务车辆购置(租赁)、年检、保险、维修、保养、油料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五条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公司负责人及高管人员成员配备的公务用车,公司负责人及高管人员成员出行采取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方式,依照上级部门规定的范围和相关标准据实报销。
第六条公司各部应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
凡需要因公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均需提前半天预约车辆(特殊情况除外),用车人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派车单(附件1)并建立单车台账(附件2表单),经车队签批后统一派车,公司车队须对用车事由、乘车人1数、用车时间及目的地等情况严格把关。
因公需长途用车(驶离XX市区)的部门及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日需用车的部门须提前一天向综合办公室报备申请。
第七条驾驶员收到派车单后要严格按派车单行程出车,完成公务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行车路线和目的地,应由用车人及时电话告知车队。
用车过程中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并如实向综合办公室或车队反映违规用车情况。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八条综合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全面掌握车辆性能状况,按照“定期维护、视情修理、按时参保、按期年检”的要求,加强公务车辆日常管理。
第九条公司车辆只能用于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公司车辆公务活动保障结束后,应停放在公司院内停车场,以防车辆丢失或损坏,擅自将车辆停放在非公司指定停车地点过夜的按公车私用处理。
公车私用、随意停放导致车辆丢失、损坏或出现其他不良后果,应追究驾驶员赔偿责任,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后果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最新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办法概述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遏制公务用车日益增长的趋势,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和运营成本的控制水平,国家下发了《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20号),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规定的主要内容定义公务用车的范围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单位、机关、团体组织拥有且用于公务服务的机动车辆,包括购买、财政性租赁、政策性租赁、单位内部公务自备车辆和公务用车的加油卡、充电卡等。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数量按年减量管理。
每年年初,各级财政部门、机关单位应报财政部门核定本级公务用车配备数量,核定数量以前一年度公务用车实际需求为基础,对新增的公务用车实行零增长,对用于核定范围外或已达到程序规定报废标准的公务用车,要实行逐年减少直至淘汰。
切实保护公务用车保障公务用车、保养公务用车。
各级机关单位应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维护公务用车的财产安全;保养公务用车,保障公务用车正常保养养护和修理维护,确保公务用车安全、可靠、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
严格公务用车绩效评价和使用责任追究加强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监督。
规定加强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监督,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建立纪律机制,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责任,对滥用、超标准使用或变相使用等行为,要追究责任。
对公务用车进行严格的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的管控。
公务用车安排、使用应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和服务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范围,严禁圈养、闲置、借用扩大使用面、出借、私自调换车牌、虚报用车等行为。
二次提醒本规定的实施,将有效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共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增强财政透明度和公共信任度。
各级财政部门、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推动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人民群众也应高度关注公务用车的运行状况,及时举报违规行为,促进行业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最新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最新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办法1.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务车辆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工具,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办法也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
本文将介绍最新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办法,旨在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促进公务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2. 范围和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公务车辆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和其他相关组织。
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辆的购买、保养、使用、报废和处置等环节。
3. 公务车辆的购买和管理3.1 购买程序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和其他相关组织在购买公务车辆时,应按照财政预算安排和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程序和审批。
3.2 公务车辆目录各单位应建立公务车辆目录,详细记录公务车辆的信息,包括车型、品牌、数量、价格等,并及时更新。
3.3 公务车辆使用•公务车辆应严格按照工作需要进行使用,禁止私人使用。
•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应限定在本单位所属地区,禁止跨地区使用。
•公务车辆的护照和通行证应随车携带并定期检查更新。
3.4 公务车辆保养与维护•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应按照车辆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并及时记录保养情况。
•公务车辆保养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从单位预算中支付,禁止收取车辆使用人员的个人费用。
•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护记录应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备案保存。
3.5 公务车辆的报废和处置•公务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程序,禁止随意处置。
•公务车辆的处置应经过评估、拍卖或公开竞价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公务车辆的处置资金应上缴国库或按照相关规定用于公益事业。
4. 公务车辆使用监管4.1 监管责任各单位应指定专门的监管人员负责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规定的执行。
4.2 监管措施•对于公务车辆的使用记录、加油记录和申请手续等必须进行严格监管,禁止出现违规行为。
•公务车辆的使用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4.3 违规处理对于公务车辆的违规使用或管理不力的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用、停职检查、经济处罚等。
2024年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单位支出,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二、必须保持车辆清洁。
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
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
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
夏季检查空调制冷情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六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
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后方可维修。
维修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
维修时要求司机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归档。
2024年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车辆管理的主要职责第四章车辆的选配与配备第五章车辆的使用与维护第六章车辆的运营与调度第七章车辆的安全与保险第八章车辆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和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办法的事业单位车辆包括公务车、工程车、科研仪器车等。
(最新最全面)车辆管理办法
重庆XXXXXXXX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车辆的管理,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增强成本管理意识,降低管理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部门在会务接待、外事工作用车过程中需考量对应标准,切勿以节约成本名义,降低用车标准,影响企业对外形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各项目管理部。
第二章商务车辆管理第四条商务车辆是指由集团或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出资购买的,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车辆.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商务车实行调配进入相关部门,并做以下管理规定:一、商务车辆归口至固定所在部门,费用由归口部门承担。
二、商务车辆费用指标统一按每车全年包干价3万元执行,超额部分计入部门年度总体费用中。
三、企业管理部负责该类车辆质量安全、维修保养、规范停靠等监管工作,全权负责驾驶员出车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所属商务车辆使用规定企业管理部所属商务车辆原则上供公司重要接待以及乘坐人员超过四人时(不含)的用车需求。
无重大或特殊需求均不使用.一、提前申请原则1、用车需求部门应提前1天告知企业管理部,并以书面形式填写《派车申请单》,按标准有偿使用.2、凡未提前一天申请用车而导致企业管理部无法调配时,不得因无车辆安排而影响公务。
若遇紧急或特殊情况,需电话告知企业管理部调派车辆。
3、用车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填《派车申请单》,否则视为违规。
违规费用计算:实际使用公里数*费用标准*1.2系数。
二、派车申请流程各部门经办人填写《派车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企业管理部后勤主办签字—-企业管理部负责人签字——企业管理部后勤主办派车——驾驶员接派车单出车驾驶员回库后完善派车单相关信息-—返企业管理部后勤主办归档。
如未经后勤主办调派,驾驶员不得自行出车,否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第七条商务车辆管理办法一、停放管理办法1、未出车时须统一停放于公司车库。
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将车停回公司车库时,须报备企业管理部后勤主办,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2、驾驶员未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车库期间,若造成车辆受损或被盗的,均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二、油量管理1、由公司企业管理部每月25日定期统一购买(遇节周末假日顺延,出长差除外)。
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3篇)
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一、为了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维护项目部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工程使用车辆必须安全装置完善可靠、车况良好。
三、车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方向、制动、、刹车、灯光、喇叭、雨刮器及外部螺栓)、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四、车辆做好定期维护、保养;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车辆年检。
五、车辆装载超高超长,应做好安全标志;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易燃物品时,应严格遵守《安规》相关规定。
六、车辆备有灭火装置,并配备常用车辆维修工具,以便及时处理普通车辆故障。
七、凡在项目部工作的驾驶员(包括合同驾驶员)均必须遵守有关行车的安全法令、交通管理规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并实行签名制度。
八、聘请外单位驾驶员,必须有驾驶执照,且只能开执照规定范围以内的车辆。
九、严禁无执照开车,私自开车、私自教练和私自将车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包括有执照人员)。
十、不得私自带人载货。
十一、施工现场的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首先要查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行。
十二、实习司机一律不得在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驾驶。
十三、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行车,若强令违章行车,则强令者负主要责任。
十四、驾驶员或有关人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项目部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十五、一年内同一驾驶员,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不论是企内、企外人员,其责任是次要及以上责任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岗一年,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
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2)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办法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保证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涵盖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要求、技术规范、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方面。
新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说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车。
专车是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是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
第三条公司所有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权责第五条集团办公室及各子公司办公室分别为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其中集团办公室除负责以上事项外,还负责车辆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对各子公司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一)司机作为直接责任人对驾驶车辆负责,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知各项交通法规,谦虚谨慎、爱护车辆,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集团公司办公室及各子公司办公室为本公司车辆管理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三)各公司负责人为本公司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车辆管理负有指导、监督和检查的职能。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车辆购置、变卖、报废(一)车辆购置(换新)采取“一事一报”方式。
各公司均无权擅自购置(换新)。
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购置车辆需求可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内部调配,新车购置手续由办公室负责。
(二)车辆变卖,车辆如因使用时间过久、维修费用高、耗油大、出过重大事故等原因,可以申请变卖,由办公室负责寻找出价高的购车机构,经各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卖车。
卖车手续由办公室负责。
(三)车辆报废,车辆达到国家关于《机动车报废标准》的规定时,由办公室负责申请,经各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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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为了充分发挥公司车辆营运效果,提高运行效率,加强对车辆的调度管理,规范用车程序,合理使用汽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和清除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0定义略4.0权责4.1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核准和发布;4.2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审核、执行、监督及考核;4.3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运行。
4.4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稽核、维修、检修、清洁、年审、车辆保险、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人事行政部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
4.5 人事行政部必须安排建立相关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分配、报废等情况;4.6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稽核用车记录、派车单等相关表单。
5.0作业内容5.1车辆日常管理5.1.1人事行政部必须对现有各车辆设置《行车记录表》(见表单附件一),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对前一次记录表上的用车记载与车辆里程表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前后相符。
出车结束后,驾驶员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行政部的指定负责人应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如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作记载,第一次提出批评;第二次书面通报批评,并同时罚款100元;对屡教不改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并劝其退职。
5.1.2. 驾驶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杜绝不安全隐患发生为原则。
专职司机上班后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把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
5.1.3. 车辆使用完毕不出车时,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严禁乱停乱放。
5.1.4. 所有车辆出门(不含总经理下班时使用车辆),司机均需持有《派车单》方可出行,若无《派车单》私自出车,司机以渎职处理,处罚50元/次,各部门派车需先填写《派车申请单》,经行政审批后执行派车,无《派车单》,司机有权拒绝载客。
5.2.车辆的使用和调度5.2.1.公司的车辆(指公司的货运车辆、公司客运小轿车)必须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调度管理,用车部门或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用车申请流程(见附件)来申请用车,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因私事派车,私事派车经司机举报,责任人处罚100元/次。
因私事而个人用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公司行政部凭批条或指示派车,未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公司车辆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
5.2.2. 司机分工应有侧重点,货车司机在负责执行销售、生产运输任务时,由用车部门随时安排。
如果突发用车紧张,所有驾驶员应服从人事行政部统一协调、调度,驾驶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工作地点待令,不得随便离岗。
5.2.3. 公司总经理、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时,人事行政部要遵守公司派车流程派车接送。
部门主管到外地出差,要送到就近火车站或机场(其他人员到外地出差遇特殊情况,须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方能用车。
5.2.4.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要人等,应尽量安排车辆接送;5.2.5. 部门遇紧急、重要公务处理工作时,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请用车,由人事行政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核准是否派车,一般日常例行工作或与外单位联系工作、拿取文件、表格、开会等事项,原则上不予派车,特殊情况下,按派车流程经人事行政部主管批准可以派车。
5.2.6业务送货及采购取货,应考虑运输成本,价值在2000元以下货物,尽量避免派车,若需派车,必须征求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派车。
可采用发货或派人送货的方式进行。
5.2.7. 职工上班时(原则上必须在上班时)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需要用车的,经现场领导核准后,行政人事部可派车接送。
5.2.8对使用长途车(出广州市即为长途)要严格控制,未经总经理批准同意,严禁私人使用长途车,除公司(副)总经理,可乘坐客运汽车、火车、飞机的地区,原则上不安排出车。
因工作需要确须出长途的,先要经总经理同意,再到行政部按派车流程申请用车,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管理部方可给予安排。
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长途车的,公司将追查行为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5.2.9申请用车,严禁弄虚作假,谁申请用车,必须由谁乘坐,且必须在《派车单》上标识清楚,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5.3司机管理5.3.1. 公司司机必须具有驾照和个人身份证,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由公司考核后确认。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5.3.2.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3.3. 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严禁酒后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3.4司机(或者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行政部相关负责人,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责任后果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赔偿由司机和公司各承担50%。
5.3.5 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3.6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停放于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等,应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3.7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5.3.8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司机,应随时在宿舍待令,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或车间。
5.3.9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行政部主管反映.5.3.10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
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5.3.11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可给予的奖励500元/年。
5.3.12人事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发放奖励的依据。
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5.4. 车辆的保养与维修5.4.1.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
5.4.2.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5.4.3.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5.4.4. 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填写《设备维修单》,写明需要维修的内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维修站维修,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5.4.6. 当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向行政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汇报,事后补填“维修单”;5.4.7. 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的,其修复费用应视情节轻重,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对责任人进行处理;5.4.8. 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平时只能在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5.5. 违规与事故处理5.5.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a) 无照驾驶, 违章操作;b)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c)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判定驾驶员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
车辆在公务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及时向附近交通警察机关报警,并与行政部主管联系,协助处理;d)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以后,其差额视情况,酌情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5.5.2. 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进行以下处罚;a) 不属于公司专职聘用驾驶员,采取不正当手法或借口将车辆开出公司,不论情形或理由,一次罚款500元;在非特殊情况下,本着“谁同意,谁调派,谁负责”的原则将车辆安排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构成事实,对安排调派车辆的人员一次罚款500元;驾驶员不讲原则,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擅作主张,将车辆外出私用或借给他人驾驶,违者由人事行政部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其造成损失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b) 驾驶人员在岗位工作上不负责任,对车辆不检查、不维护,造成车况差、运行情况不良好,经多次提出批评后,仍无改进者,作辞退处理。
c) 驾驶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和技术上的专业性,勾结修理厂家,乱报材料价格,从中捞取好处费,发现一次停发当月工资,并立即作开除处理。
d) 驾驶人员因私事借口外出,并造成交通安全事故,除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外,并立即开除出公司。
e) 驾驶人员不服从公司行政部调配、不听从指挥、目无组织纪律、目无领导、我行我素,一年内发生三次者,劝其离职。
g) 由于工作疏忽,对车辆内配置的工具、设备、配件保管不力,造成被盗,由驾驶员赔偿;对要求填报的单据,不据实填报并弄虚作假,一次罚款100元,一月内连续发生两次者,劝其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