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活动及施工项目作业范围,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我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本公司只涉及一、二级高处作业,不存在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情况。
一旦遇到有三级以上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凡涉及一、二级高处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通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凡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登高证,未经培训和无登高作业证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第七条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八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九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固定物体上,要高挂低用,必须高于腰部,严禁使用任何代替物代替安全带。
第十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安全施工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高压线保持一定的距离。
如:高压线35千伏以下,线路距离为2.5米;高压线35千伏以上,线路距离为4米;遇有电力线在电信杆顶交越时,施工人员头部不得超过杆顶;在吊线周围70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电灯线时,不得使用吊板。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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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施工安全作业规章制度
高空施工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空施工安全作业,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高空施工的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高空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充分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四条高空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施工。
第五条发生高空作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及时、准确,切实保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高空作业管理第六条高空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高空作业计划,明确施工内容、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拥有相关证书和资格,方可参与高空施工。
第八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当配戴统一的安全标识,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服装和防护装备,严禁穿着松散、易挂钩的服装和饰物。
第九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规操作,如需调整作业方式,必须获得相关领导同意。
第十条高空作业时,应当加强互相配合,严格按照计划完成作业任务,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区域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章高空作业安全第十三条高空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全神贯注、保持冷静,切忌心浮气躁和慌乱。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当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空作业要求,不得患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当加强危险预警意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向领导报告,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不得越界作业、越权操作,如有需求应当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十七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熟练使用安全设备和器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4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高层作业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3、职责3.1 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 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4.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4.2 凡高空作业一定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4.3 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拆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场地、平台等到上面所用的材料、物件,应堆放整齐,拆下物品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走,保证通行无阻,操作顺畅。
4.4 高处一切防护设施,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5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各种设施、装备、电器、小型工具等要经常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5、处罚对违反规定的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应惩罚。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二)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highaltitudeworkvehicle)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的所有高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装卸货物、维修设备等。
第三条厂区高处作业包括室外和室内高处作业。
室外高处作业是指在厂区外的建筑、设备、设施上进行高处作业;室内高处作业是指在厂区内的建筑、设备、设施等高处进行作业。
第四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高处作业应按照“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且必须经过现场负责人的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厂区高处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高处作业管理要求第七条设备和设施的安全1. 高处作业时,必须保证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可靠,如设备及设施不符合使用要求,必须维修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2.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状况应定期检查,确保在高空工作的员工不会受到设备和设施的影响。
3. 在高处工作期间,应在设备和设施周围设置防护措施,如安全网、护栏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八条人员安全1. 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掌握高处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2. 高处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护鞋等。
3. 高处作业人员在高处工作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进行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不得随意行走或进行其他危险操作,确保自身安全。
第九条进出场所安全1. 高处作业人员在进入高处作业场所前,必须查看入口和出口是否畅通,确保安全。
2. 高处作业人员在进入高处作业场所时应使用合适的通道,不得擅自攀爬、跳跃等。
3. 进出高处作业场所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使用安全带进行固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调配功能。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内容是本店铺为您带来的8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伙伴、小伙伴们。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范围本制度为了防备高处作业显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全部高处作业。
二、职责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订立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帮忙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定义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3608的规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不安全辨识,订立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订立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高处作业人员职责 1.1工段长为高处作业负责人,认真检查落实 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及作业现场设 施的检查。 1.2车间主任为高处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人。
1.3安全员认真检查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 佩戴,检查落实好作业现场脚手架、跳板等 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好现场的监督 工作。 1.4作业人员应认真检查登高作业证的审批,经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好,方可施工,否则有权 拒绝作业。 1.5安全科负责监督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4.1.2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 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 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 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 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 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4.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 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 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 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3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 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 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 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 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4.2.4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 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 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 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 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 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 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1.4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 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 4.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4.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 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必须有可靠的 逃生途径(梯子、应急绳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高处作业安全,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提高作业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从事高处作业的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维修工人等。
二、作业范围高处作业指在高度超过2米的地方进行的任何作业。
三、作业条件1. 作业单位应当制定专门的高处作业计划,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2. 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安全帽、护目镜等。
3. 作业单位应当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确定合适的作业方法和工具。
4. 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保证其掌握高处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四、作业程序1. 作业前检查(1) 检查高处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 检查作业人员的安全装备是否齐全,如作业带、帽、护镜等。
(3)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足够了解作业环境,是否掌握相关技能。
2. 作业过程(1) 作业单位应当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作业方法和工具,并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2) 作业人员不得违反作业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计划。
(3) 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作业场所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杂物。
3. 作业后整理(1) 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整理,确保场所干净整洁。
(2) 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五、安全管理1. 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 作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对于重大事故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应急处理1. 如发生作业事故,应当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 对于受伤人员应当第一时间送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主管。
七、作业记录1. 作业单位应当保留高处作业的相关记录,包括作业计划、作业过程、作业检查等。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施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高处作业的责任主体,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2. 安全培训:要求作业人员参加高处作业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安全设备和紧急逃生等。
3. 安全设备:要求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带、防护网、安全绳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施工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高处作业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安全措施等。
5. 作业许可:要求在进行高处作业前,由专人进行作业许可,确保所有安全措施都有效实施。
6. 现场管理: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管理,包括标识设置、人员限制、设备摆放等,确保施工现场整齐、干净和安全。
7. 紧急救援: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流程和责任部门,提前准备好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
8.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对高处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结合公司生产作业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第三章编写依据第三条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安技部负责高空作业审批及监督管理,档案由安技部存档。
第五条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由审批部门到高处作业点确认后方可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第五章高空作业的定义及级别第六条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空作业分为四个级别: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5m时。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
第六章办理高处作业手续的规定第八条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办证人须按《高处安全作业证》的醒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进行办理。
(注:负责监护人与高处作业人不能为同一人)办理好《高处安全作业证》后,高处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空安全作业证》。
《高空安全作业证》一式二份,由高处作业所在的部门和安技部各持一份存查,保存期1年。
第九条《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除应急、抢修等特殊情况外,本单位《高处安全作业证》允许的作业时间为当天6:00-18:00。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不准超过7天。
第七章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未办理作业证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加强公司高处作业过程管理,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措施,预防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装置及人员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外来施工单位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1.3定义1.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1. 3.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4高处作业的分级1.4.1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1.4.2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1.4.3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1.4.4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1.4.5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1.5职责1.5.1各板块5.1.1监督检查所辖各单位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1.5.L2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
1.5.2各单位安监部门1.5.2.1负责组织本制度宣贯培训;1.5.2.2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1.5.2.3负责三级高处作业票的审批;1.5.3作业点所在车间(部门)1. 5.3.1向高处作业实施单位提出高处作业项目申请;1.5.3.2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工艺交出安全措施,如: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等并确认合格,满足高处作业安全要求;1.5.3.3作业前应对高处作业区域明确界定,设置作业区域警示,会同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位置和分布。
1.5.3.4作业前确定监护人员,与高处作业实施单位(部门)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事故预防与应急等内容的安全教育。
1.5.3.5审批一级/二级高处作业票1.5.3.6负责对属地内高处作业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情况,有权中止作业,并向本单位安监部门汇报。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
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3、凡2m以上悬空、陡坡和无平台处作业要佩带安全带,挂妥安全带钩;有平台的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防止跌落。
4、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登高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或软底鞋,不准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5、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具体要求如下:⑴高处作业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定期作荷载、冲击试验。
⑵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硬底鞋、易滑鞋上班。
禁止其它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⑶在基坑边缘0.8-1.2m处,设置防护围栏,围栏高度不小于1.2m,要求牢固、结实、可靠。
⑷从事架子、起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身体,必须持证上岗。
⑸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且平顺、牢固、无探头板。
施工搭设的梯道、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架子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⑹基坑内施工的人员上、下班设专用的斜道或梯道,禁止攀爬模板,脚手架。
⑺高处作业面上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材料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传递料具应安全可靠,严禁抛掷,禁止重叠施工。
⑻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注意防止其它部分坍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模板、脚手架时必须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待其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
⑼夜间作业保持良好照明,基坑周围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警示灯。
⑽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钢丝绳等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高空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岗位的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阐述高处作业预防坠落的三步法,消除坠落隐患,防止坠落事故,以及消除或降低坠落发生后的伤害。
2范围3职责3.1作业人员的职责: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2)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3)对违反本标准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2监护人的职责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3)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4)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5)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高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4术语和定义4.1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4.2锚固点通常是指横梁、支架、柱子等,上面可用来系救生索,必须能够承载至少____千克的静止重量。
4.3锚固点连接装置安装在锚固点上,用来连接坠落防护系统的一个组件或装置,至少能够承载____千克静止重量,如连接皮带、竖钩、支架把手等。
4.4钩锁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4.5缓冲装置能够在坠落制止过程中转移能量或者减轻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冲击力的装置,其抗断强度必须达到____千克。
如坠落阻止器、缝合的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的系索、弹性救生索等。
5m以下的高处作业禁止使用缓冲装置。
4.6逃生装置用于从高处逃离的一种设备或装置,如滑索、滑杆、滑道、梯子等。
____个人坠落防护系统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
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3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3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篇1由于高空作业时存在不安全因素,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
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未设护栏的平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
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8、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
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及相关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及相关承包商在生产、作业和办公区进行的高处作业。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1、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2、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3、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 m ≤ h≤5 m;5 m <h ≤15 m;l5 m <h ≤30 m;h > 30 m。
4、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11种:——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GB/T 4200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表1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5、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6、GB 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7、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8、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9、不存在4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4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表2 高处作业分级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安全管理部负责规定和修订本规定,并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按要求执行本规定。
第七条属地单位1、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单位风险削减措施的落实情况。
2、负责高处作业许可的审批,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防止高处作业的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个人高处作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员工。
三、高处作业定义1.高处作业是指工作高度在2米以上的作业,如屋顶上的维修、悬挂在外墙上的装置维修、吊钩、脚手架、篮斗等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措施是指保护员工安全的各种措施,包括安全带、安全绳、安全丝、防护垫等。
3.高处作业指挥员是指在高处作业中负责指挥、协调作业的人员,应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并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四、高处作业管理要求1.员工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熟知高处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具备高处作业技能。
2.高处作业应由专业人员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组织、指挥和施工,并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不得擅自许可或委托非专业人员进行。
3.在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区域的边界,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并由指挥员负责每日的安全检查。
4.在高处作业中使用吊篮、吊车、脚手架等设备时,必须配备安全锁具、安全防护栏杆等安全设施,并进行专业安装和验收。
5.在高处作业现场,严禁有烟火、明火、打火机等火源,不得进行电气作业,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五、高处作业应急预案1.发生高处作业意外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组织救援,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
2.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逃生措施,迅速疏散作业人员,并进行安全检查和抢救。
六、高处作业的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应按规定周期和程序进行,检查内容应包括设备、场地、操作人员情况等,并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
2.安全检查由作业指挥员负责,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指导并纠正。
七、制度守则1.个人高处作业行为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章制度。
2.发现高处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停止作业。
3.严禁擅自拆卸和移动高处作业设备,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一)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第三章高处作业审批第四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进行高处作业需向安全环保科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办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实业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五条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文件编号:YJYH—AQ—2018—036 文件类型:受控文件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范围内高处作业工作流程,合理管控高处作业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及编写依据2.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所有高处作业的管理。
2.2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高处作业分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3 术语和定义3.1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3 坠落抑制装置是指将全身式安全带的安全绳(非弹性),连接到一个固定的防坠落生命线或锚固点上,以防止作业人员靠近没有防护的边缘,而发生坠落。
3.4 坠落防护装置是指将全身式安全带的安全绳(有缓冲带的),连接到一个固定的防坠落生命线或锚固点上,防止作业人员高处坠落。
3.5 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A、B两类、四个区段、四个级别。
3.5.1 A类高处作业是根据作业高度进行分级3.5.1.1 作业高度2米-5米的为一级高处作业。
3.5.1.2 作业高度5米-15米的为二级高处作业。
3.5.1.3 作业高度15米-30米的为三级高处作业。
3.5.1.4 作业高度大于30米的为特级高处作业。
3.5.2 B类是根据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进行分级3.5.2.1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有: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a)以上。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所规定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下进行的工作,包括悬挂作业、攀爬作业、爬升作业等。
由于高空作业存在较高的风险和危险性,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高空作业的定义、风险评估、作业人员资质要求、作业许可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总结出一套可行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一、高空作业的定义在开始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前,首先需要明确高空作业的定义。
高空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下进行的工作,包括悬挂作业、攀爬作业、爬升作业等。
高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维护、设备检修等工作。
高空作业不仅在施工现场中存在,也可能在其他行业如电力、石油、通信等领域中出现。
高空作业的特点是作业环境复杂,存在较高的风险和危险性,因此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高空作业的风险评估高空作业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危险性,因此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通过对高空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可能的伤害以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空作业的作业环境、作业设备、作业人员能力和作业程序等方面。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高空作业过程中安全可控。
三、高空作业人员资质要求高空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对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非常高。
在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中,需要明确高空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高空作业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 熟悉高空作业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高空作业的风险和危险性;2. 具备高空作业的技术和操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3. 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4.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作业人员协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对于不同级别的高空作业人员,还需要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能等级要求。
高层次的高空作业人员还需要具备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桥梁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的规定,重点针对作业高度在15m(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中的悬空高处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在建桥梁工程项目。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目标责任(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项目经理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如变更须按变更程序审批,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遏制事故发生,避免损失。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高处作业安全目标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桥梁施工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逐层落实到人。
(四)高处作业施工中应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推行现代先进管理方法,编制科学的安全施工程序,标明安全技术关键点,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人员(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恐高症、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四)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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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团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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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东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一)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第三章高处作业审批
第四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办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本工作单位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安环办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
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第九条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第十条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第十二条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十三条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第十五条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十六条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十七条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八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
第五章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九条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二)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
(三)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四)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五)生产办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六)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