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每日一练(2014.12.19)
司法考试通关必过宝典——刑诉冲刺重点精品文档10页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共分四编,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出公诉,第三编审判,第四编执行。
条文共225条。
225条规定为附则。
第一编总则规定任务和基本原则及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第二编规定程序,分审前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第1条立法目的。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的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条声明了立法依据。
刑事诉讼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宪法是根本法。
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还分一般法律如律师法。
刑事诉讼法是由全国人大立法的。
属于基本法。
所以从这条规定来讲刑事诉讼法只需要服从宪法。
第2条立法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的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做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注意:惩罚犯罪的人和保障无罪的人的关系,是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刑事诉讼法主要是用来惩罚犯罪。
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另外,在法律上公民的权利分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能够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是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
有七种犯罪法律明确规定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这是指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第三类,其中不涉及侵犯公民财产权利。
刑诉法规定公民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把案件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提起自诉。
限于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3条职权原则。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授理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docx
1、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正确答案:C2、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
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
乙将红木交付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3、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答案】B【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4、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
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
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6、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试题附答案详解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试题附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权限的是、()A.战争状态宣布B.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C.决定战争与和平D.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答案】 C2. 张某(男,22岁)于1992年6月8日故意伤害丁某至重伤,一直未被发现;2005年4月12日他再次伤害陈某,致陈某轻伤,则对于张某伤害丁某的行为可追诉的截止时间是:()A.2002年6月8日B.2020年4月12日C.2007年6月8日D.2010年4月12日【答案】 B3. 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
据此,关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接受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答案】 C4. 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答案】 C5. 甲乙两国是关系一直紧张的邻国,甲国曾多次出动空军非法轰炸乙国境内的军事目标。
一甲国注册的承担甲丙两国航班飞行的民航机一日因天气原因偏离航线,误入乙国境内。
甲乙丙三国均为国际民航组织的成员国。
甲乙之间没有双边的航空或航线协定。
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乙国有权要求该民航机立即离开乙国的领空B.在该民航机载客不明的情况下,乙国有权对其使用武器,将其击落C.乙国无权要求位于其境内的该民航机在其指定安全地点降落D.该民航机在顾及安全的情况下可自行飞人乙国领空【答案】 A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但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全体组成人员的、()A.2/3以上的多数通过B.3/4以上的多数通过C.1/2以上的多数通过D.1/5以上的提议【答案】 A7. 《刑事诉讼法》第55条第1款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提供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库提供答案解析单选题(共20题)1. 根据行政程序法理论,()属于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A.先予执行制度B.公示催告制度C.听证制度D.公示制度【答案】 C2. 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执行死刑之前,遇到以下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审核后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A.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但不影响原判决执行的,裁定继续执行死刑B.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该改判C.发现张某还犯有抢劫罪,应当追诉的,在审理后合并执行死刑D.发现张某怀孕6个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答案】 A3.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
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
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答案】 B4. 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基本法不同于《联合声明》,它是国内法,由中央自行决定起草,在征求港澳各界意见、吸收港澳各界人士参与的基础上自行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任命相关的起草委员会委员,并由全国人大通过施行B.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其他任何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均无权进行C.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多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D.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都明确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 D5. 汉代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齐太仓令获罪当处墨刑,其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为官奴,替父赎罪。
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每日一练(2014.8.17)
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每日一练(2014.8.1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司法部答案】BC【考点】级别管辖【答案解析】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管辖权转移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个别调整。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协议管辖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司法部答案】ACD【考点】著作权的取得、演绎作品【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A错误。
演绎作品即对已有的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进行演绎、加工所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带解析
1、根据现行宪法,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规定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2、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除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外,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 A二年 B 三年 C四年 D 五年4、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5、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6、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8、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A、法律顾问B、专家论证C、公民听证D、以上三项都是9、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10、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11、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2、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3、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9)(2)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9)•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挑选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要一个最契合题意)1.关于______的________:参考答案:B[解析]函适用于不相从属机关之间商洽作业、问询和答复问题,恳求同意和答复批阅事项。
故选B。
2.王某置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联系,遂于某晚盯梢其妻至刘某居处。
进屋后,王发现其妻蓬首垢面,正在哭泣,刘某站在周围,王大怒,遂殴伤其妻,并与刘产生争持。
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议捉住这个时机狠狠敲诈他一笔,所以谎报到其爸爸妈妈家中处理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居处(其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伤、绑缚,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
刘某在不胜忍耐的状况下,供认与王妻有不正当联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钳制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
不久,叶某回来居处,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阻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鄙俗小人,现在我等操控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址,钱到放人,不得报警;不然,后果自负。
刘妻惧怕,将钱放至指定地址,并告诉王某。
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
所以,王某留下叶某看守刘某,自己去取赃物。
在王某外出取钱之时,刘某乞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
叶某惊骇,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缉捕王某。
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
假定王某在违法进程中杀戮了刘某,其行为构成__。
A.劫持罪B.成心杀人罪C.掠夺罪D.劫持罪和成心杀人罪参考答案:A[解析]按照《刑法》第239条的规则,劫持别人进程中致使被劫持人逝世或许杀戮被劫持人的,以劫持罪科罪,处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所以王某若在劫持罪的违法进程中杀戮了人质刘某,不另定成心杀人罪,只定劫持罪。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4.2.19)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4.2.1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司法部答案】C【考点】诉讼和解【答案解析】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司法部答案】B【考点】期间【答案解析】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
法定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
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时间计算在期间内,故C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延展期间,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014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带答案和解析第一篇:2014年冲刺司法考试三要素带答案和解析1、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2、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
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
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3、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A.甲国法B.乙国法C.中国法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5、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6、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
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B.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C.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7、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A.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B.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C.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8、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3)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3)•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挑选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需一个最契合题意)1.英国伦敦公司向荷兰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伦敦。
买方通过英国银行开出一张不行撤消跟单信誉证,证内规矩在议付单据中,提单有必要是空白昂首、运费已付的,质量证明书有必要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
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行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
质量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
发票内的商品名称是鱼片。
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
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契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誉证的有用期已过。
因而开证银行再次拒收。
试问在上述状况下开证银行有无付款的职责A.开证银行无付款职责B.开证银行有付款职责C.受益人向开证银行补交了契合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有必要付款D.开证行一旦开出信誉证,就有必要确保付款参考答案:A[考点]信誉证付款准则[解析]信誉证下银行审单付款的准则是:单证相符,单单相符。
且银行对单证的查看只是外表查看,即只需单据间或单据与信誉证间外表记载事项不符,银行就能够回绝承兑或议付,而不问详细原由于何。
本案中,受益人初次提交的单据与信誉证下记载事项显着不符,银行没有付款职责,但应及时告诉交单人或许寄单行。
信誉证有用期是指信誉证的存续期间,超越有用期,信誉证即失效、报废,银行能够据此回绝付款恳求。
本案中,受益人再次要求开证行付款时,信誉证已过有用期,开证行无付款职责。
故A项正确。
2.依据我国《立法法》中关于“立法权限”的规矩,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从我国现在的立法实践来看,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拟定或批改法则的办法规范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准则、特别行政区准则和底层大众自治准则B.有关国家主权、违法和惩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掠夺和捆绑人身自在的强制办法和处置、司法准则等事项有必要由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法则,不得将此项权利颁发任何其他机关C.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和批改刑事、民事、国家安排的和其他的根本法则D.被授权机关经授权机关赞同,能够将所授权利转授给其他机关参考答案:A[考点]立法权限[解析]《立法法》第2章第1节详细规矩了我王法则的立法权限。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试题包括详细解答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试题包括详细解答单选题(共20题)1.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
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答案】 B2. 下列选项中关于选举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A.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实行合议制,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代表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C.每一个选民在选举中平等地拥有一个投票权D.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答案】 A3. 在列车上同坐的李四发现王五特别有钱,就在其喝的茶水中投放安眠药,王五5分钟后沉沉睡去,李四伸手去翻王五的手提包。
目睹整个过程的周某终于忍无可忍,将李四推倒在地,以铁箱击打致使其死亡。
本案中李四和周某的行为应该分别认定为:( )A.抢劫罪正当防卫B.盗窃罪防卫过当C.抢劫罪防卫过当D.盗窃罪特殊正当防卫【答案】 C4.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基础的说法,下列哪个选项不能成立?()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正确判断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我国所处国际地位及国际环境的认知没有关系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答案】 C5. 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断的具体行政行为是()。
A.行政复议B.行政裁决C.行政仲裁D.行政调解【答案】 B6. 下列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行为包括、A.海啸导致货船沉没B.张三因病死亡C.甲和乙登记结婚D.政府对某企业的司法扣押【答案】 C7. 关于执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表述是准确的?()A.执法具有单向性,因此相对人不得就执法行为进行申辩B.执法要讲求效能,因此执法主体可以适度突破执法程序的限制C.执法要公平合理,因此对于违法行为要一律按上限处罚D.执法就是代表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社会大众应当服从【答案】 D8. 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
2014年司法考试成功诀窍分享带答案和解析
1、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 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A. 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B. 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C. 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D. 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正确答案】:A,B,C3、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正确答案】:A,B,C,D4、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 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 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 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正确答案】:C5、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 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6、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7、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每日一练试题 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每日一练试题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
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
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排除,不得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B、由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C、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D、在审判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裁判2、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通知检察院撤回起诉B、对于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C、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D、法院作出了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的案件,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法院应当根据禁止重复追诉原则不予受理3、被告人郑某在法庭审判期间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能够确认郑某无罪。
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A、以判决宣告无罪B、以裁定终止审理C、以决定终止审理D、撤销案件4、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
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
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
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5、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
司法考试冲刺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1、甲有平房一间。
某日,甲得知乙将于该平房南建高楼一栋,一旦高楼建成,该平房即无阳光可见。
次日,甲将该平房售与丙而未告知乙将建高楼之事实。
甲违反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哪一原则??A.等价有偿原则B.自愿原则?C.公平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2、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A.支配权B.形成权?C.请求权D.抗辩权3、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
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
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A.杨村B.李村?C.县城关医院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4、甲失踪5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
2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5、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
1998年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出外因公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由谁承担,理由何在?A.由王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D.由青岛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王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6、请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借贷中,转移的是货币使用权B.电影票是一种有价证券C.矿藏是土地的从物D.果实在采摘之前不是孳息7、邱某向同事汪某声称自己可以买到原装进口音响,汪某遂交给邱某1万元由邱某为自己购买进口音响一套。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1)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1)•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挑选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需一个最契合题意)1.某一国家1890年到1980年人口开展状况表年份人口(百万) 10年添加人口(百万)年份人口(百万)10年添加人口(百万)1890 62.9 1940 131.7 8.91900 76.O 13.1 1950 150.7 19.0 1910 92.0 16.0 1960 179.3 28.6 1920 105.7 13.7 1970 203.2 23.9 1930 122.8 17.1 1980 223.9 20.7在下列哪十年间,该国家人口添加最少()A.1890—1900B.1900—1910C.1920—1930D.1930—1940参阅答案:D[出题提示]本题首要查询考生对表格材料的剖析和比较才干[解题关键]比较选项各10年间人口添加数量[答案与解析]1890年到1900年添加13.1百万,1900年到1910年添加16.0百万,1920年到1930年添加17.1百万,1930年到1940年添加8.9百万,比较可知,1930年到1940年添加最少。
故选D。
2.阅览短文答复题。
据说在英国人那里呈现了英语•[a]的问题,或许说,英语圈内产生了非标准化向标准化的冲击。
真是“吾道不孤”——人们多以为现代汉语非标准化现象太使人气愤,本来“天下乌鸦一般黑”,这•[b]的恶魔到处在胡作非为。
这是英国伦敦一个被称为“保存的思维库”——方针研讨中心提出的“警世恒言”!它说,现在的语文教师已不太垂青语法对不对,不太着重要说标准语了。
那份研讨陈述•[c]说,在许多名牌大学的应考生中只需少量能够拼写精确,标点无误,文句契合语法。
这个研讨机关把这些现象(在咱们这儿便是写错别字,乱加标点和句子不通)称之为“言语技术的丢掉”——这“将•[d]到一个民族的未来”。
XX司法考试卷四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doc
XX司法考试卷四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马上就要进行司法考试了,同学们准备好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更多考试内容请关注【案例一】【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
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4.如果一审宣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答案】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 . (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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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每日一练(2014.12.1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司法部答案】D【考点】仲裁的执行【答案解析】《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2、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
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司法部答案】A【考点】破产清算的诉讼费用【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2011年)第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以不预交纳诉讼费用。
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A项错误。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
第43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归纳4点方便大家理解记忆: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优先受偿性,不属于破产债权;⑵破产费用优先于共益债务;⑶不足以完全清偿其中一种债务的,按比例清偿;⑷所有财产不能清偿破产费用的,终结破产程序。
据此,BCD都是正确的。
排除后只能选A了。
3、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B.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C.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D.法院应当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并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公示催告程序【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23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4、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
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A.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B.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C.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D.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司法部答案】ABD【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出租权、合理使用、信息网络传播权【答案解析】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的合理使用,甲航空公司构成侵权,A应选。
《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未经权利人花园公司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B应选。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C不选。
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侵犯了录音制作者、著作权人、表演者的权益,构成侵权,D应选。
5、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司法部答案】BCD【考点】基金管理人行为的禁止【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0条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A项不违反规定)。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C项违反该规定。
(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B项违反该规定。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D项违反该规定。
因此,本题B、C、D所述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A符合法律规定。
应选BCD。
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B.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C.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D.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司法部答案】ABCD【考点】《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案解析】《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本案中双方对垫资有明确约定,应当按照工程款处理,A正确。
根据第18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7月1日乙公司将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故B选项正确。
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C正确。
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应当自该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D正确。
7、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向法院提起诉讼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司法部答案】D【考点】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答案解析】《票据法》第15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8、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C【考点】民事裁定【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驳回诉讼请求应当用判决,故A、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延期审理用决定,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由于裁定是法院用于指挥诉讼的手段,解决程序性问题,作用于诉讼过程,因此,不参与诉讼的单位和人员一般与裁定无关,裁定对社会一般不具有拘束力,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9、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司法部答案】B【考点】股东代表诉讼权【答案解析】《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