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朝鲜李氏王朝两班社会体制下的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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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朝鲜李氏王朝两班社会体制下的科举制度
作者:王宏德
来源:《文教资料》2011年第17期
摘要:科举制度是古代朝鲜重要的选拔官员制度,两班社会体制是朝鲜李氏王朝时期最突出的时代特点,在这样的时代特点下,科举制度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深深地烙上两班阶层的印记,使其具有推动历史发展的一面,同时也具有阻碍历史发展的一面。
关键词:朝鲜李氏王朝两班社会体制科举制度
朝鲜李氏王朝的最突出的社会体制特点莫过于两班社会体制,可以说两班社会反映了当时李朝社会的时代背景。居于社会统治地位的两班阶层对当时李朝的科举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科举制度也反过来体现了当时李朝两班社会体制下的时代背景。因此,本文拟探讨朝鲜李氏王朝两班社会体制下的科举制度,审视李朝时代科举制度的内涵。
李氏王朝建立后,实施文武散阶,文武科并重,确立起两班社会体制。“两班”是指官僚机构中供职的文武臣僚,但随着两班官僚体制的完备,两班不仅仅指这一部分人,甚至连其家族也都称为两班。[1]两班体制在李朝的特权主要表现在:经济上,国家授予田地和俸禄,两班拥有财产和土地。政治上,国家由他们管理,制定保障他们权益的法律制度,而科举制度也成为他们经此独占官职的通道。[2]
李朝的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高丽末年时期的科举旧制,科举制度成为当时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科举制度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录用文官的文科(大科);二是生员进士科(小科);三是录用武官的武科;四是选拔具有各种技术官吏的杂科。由于李氏王朝时期实行文治政策,因此,以文科最受重视,是李朝官僚体系的特征。[3]
由于科举制度成为招募官员的重要手段,两班阶层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保证其子弟也能进入统治阶层维持两班身份,就必须有两班官职,而获得两班官职的方法就是通过科举制度,因此,两班阶层垄断操纵科举制度,使科举制度印刻上鲜明的两班体制痕迹。
以下从四个方面分析科举制度中所体现的两班体制。
一、扶持官学,联结科举
以两班为中心的李朝社会,担任官职是获得社会地位、享受荣华富贵的唯一方法,所以当时的教育制度便成为准备和应付科举考试的制度。
在李太祖即位诏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内而国学,外而乡校,增置生徒,敦加讲劝,养育人才。”[4]体现了当时李朝对于官学的扶持。李朝是一个崇尚儒教的国家,因此两班官僚体制下的学校,也成为培养官僚的机关,是一个官吏进阶科举考试的准备机构。
官学本质上是两班阶层的特权教育机关,当时两班官吏的子弟七八岁进入书堂就读,再进入汉城的四学就读,在地方则进入乡校就读,完成课程的两班子弟可应试生进科,及格后进入成均馆就读,然后参加文科考试。[5]太宗十七年,科举法要求文科应试资格必须为成均管儒生,并拥有300个“圆点”(即学习日)。这样,就使得在学堂和成均馆教育占有主导权的两班阶层,也占据了科举考试的主导权。
李朝时期,通过振兴官学,将官学所培养的人才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出来,造就了世宗期人才济济的局面,而这些人也成为创造世宗时代灿烂文化的生力军。李氏王朝以儒学作为治理国家的指导原则,所以要求担任施政重责的两班官吏,必须具备儒学素养,因此,通过将教育制度与考试制度相联系的方式,也为国家培养了相关人才。
可见,通过扶持官学,将教育制度与科举制度有机结合,也将处于特权阶层的两班紧密结合起来。
二、别试的产生
随着两班阶层的子弟逐渐倾向于自己的私人学院,官学逐渐衰落,成均馆中能够达到参加文科考试300个圆点标准的儒生越来越少。另一方面,两班阶层对于取仕数量有着明确要求的文武科考试很不满足。“因为式年试科举三年举行一次,每次文科选拔33名,武科选拔28名”。[6]为了安抚两班阶层的要求,国家又举行了除此之外的“别试”。
别试有增广试、庭试、处方别试、黄柑试,等等,参加别试者没有式年试那么多规定,不一定是生员或者进士,也不一定要有300圆点,这就为两班子弟拓宽了科举的途径。
虽然别试对于应考者的资格没有较高的要求,但实际上仍被两班阶层所垄断。因为李朝别试名额不分配给地方,别试一般等到考试日期将近才突然公开宣布,预告日期长则至多一个月,短则四五天,这样就使得大部分地方儒生无法进京赶考,得利的自然也就是位于京城的两班子弟了。[7]随着这些不定期考试的增多,三年一次科举的式年试的重要性逐渐下降,取而代之的是满足两班阶层要求的别试。
到了李朝后期,式年试出身者和别试出身者有着巨大的差别,别试超过式年试,成为两班子弟晋升的主要渠道,[8]而三年一次科举的式年试的重要性也就随之下降了。在李氏王朝
五百年当中进行了163次文科式年试,而临时特设的别试却有581次,两者相比,别试所占的份额更大,因此也就更有利于两班阶层。
三、应试资格
在《经国大典》中关于文科和生员进士试应试资格的规定,有一条值得注意:“庶孽子孙无资格参加考试。”这一条事实上正是针对两班阶层本身的。高丽末期所出现的超出实际需要的候补官员大军,最终导致了高丽的灭亡。[9]为了防止重蹈覆辙,两班阶层通过限制庶孽的发展,以此控制特权阶层的人口,这也可以看成是两班阶层内部通过科举考试制度的自我淘汰机制。
假设单从应试资格来看,法律并没有堵死其他阶层的应试道路,但是仍可以看到科举合格者大部分仍为两班子弟。以另外两个阶层乡吏和良民为例,两班阶层鄙视乡吏,因此要求参加科举的乡吏子弟必须“四祖审查”、“两班保单”等制度,这就增加了乡吏应试的复杂性。另外,乡吏子弟参加文科考试前,除了通过生员进士试外,还需加试四书一经,而且参加生员进士试还必须取得所属郡县的同意。可见,乡吏子弟参加科举已被人为设置了很多障碍。
至于对良人阶层的限定虽然没有成文规定,但是由于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等条件限制,也阻碍了良人的科举之路,因此对于良人的限制本身也就没有实际意义。
事实上,两班阶层之所以对庶孽和乡吏有较多的限制,主要还是因为这两个阶层与两班阶层之间实力差距较小,更有可能上升为两班阶层,因此,两班阶层不得不通过种种规定,压制乡吏和庶孽参加科举考试,以确保占据数量有限的两班官职。
四、及第晋升
科举是选拔官员的考试,按照规定,凡合格者均可授予一定官职,文科及第者授予文官职务,武科及第者授予武官职务,杂科及第者则授予技术官职。除此之外,现职官员应试合格后,还可以给予更大的晋升。
通过《经国大典》可以发现,及第后晋升幅度最大的是文科,其后依次是武科和杂科。由于李朝时期实习文治主义,有些武官甚至由文官兼任,这也就大大限制了武官的晋升。杂科的出身者,则无论其何等优异,都无法获得两班官职。因此,通过前面几点可知,在文科中具有巨大优势的两班子弟,自然也就在晋升中处于受益较大的一方。
尽管文科及第者原则上必须委以官职,但由于及第者的数目远远大于官职所需数目,因此除排名靠前的获得实职外,余者均分入三馆(承文馆、成均馆、校书馆)充任“权知”,处于待制状态。因此,一般门阀不显,没有背景者在权知这一职位上短则七八年,长则一生。除此之外,到了李朝后期,所分馆的好坏也决定仕途的顺利与否,“若到弘文馆和宣传官厅,则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