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全面反映企业环境状况和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确保有效监控和管理企业环境风险的制度。
下面是一份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示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企业环境状况和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的准确记录和报告,便于上级、有关部门及内部员工对企业环境管理进行评估和监管,确保环境风险管控良好,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环境统计报表的部门和岗位。
三、报表种类和报送周期1. 环境污染防治报表:每年报送。
2. 环境风险整改报表:每季度报送。
3. 环境投入产出综合统计报表:每年报送。
四、报表内容和要求1. 环境污染防治报表内容:1.1 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废固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数据。
1.2 统计数据需详细记录各个排放源的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标准等信息。
1.3 对排放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对超标排放的原因分析、整改情况和有效性评估等。
1.4 报表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并附上必要的支撑材料。
2. 环境风险整改报表内容:2.1 主要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结果、风险管控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等。
2.2 统计数据需详细记录各项风险的评估结果、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和整改进展情况。
2.3 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4 报表要求准确、及时,并附上整改相关的支撑文件。
3. 环境投入产出综合统计报表内容:3.1 主要包括环境投入和环境产出的统计数据。
3.2 统计数据需详细记录包括环境投入的费用、资源、技术等和环境产出的指标、效益等。
3.3 报表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并附上相应的支撑文件。
五、报表制作和验收1. 报表制作:1.1 由各相关部门按照报表内容和要求收集、整理和填写相关数据。
1.2 报表应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查和核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报表验收:2.1 上级领导或专业部门负责人对报表进行审查和验收。
2.2 验收人员应对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环保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环保统计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环保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提高环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环保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三、环保统计台账管理的基本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收集、整理环保统计数据。
2. 统计数据使用前,必须经过抽样检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经过核实确认的数据需及时录入到环保统计台账中,并进行备份存档。
4. 对于重要的环保统计数据,须建立备份和防火墙,防止信息泄露或丢失。
5. 定期进行环保统计数据的审核和升级,确保环保数据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四、环保统计台账管理的具体措施1. 制定环保统计数据收集计划,明确数据来源、核对程序和录入方式。
2. 设立专门的环保统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3. 每月对环保统计数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4. 建立环保统计数据台账,分别建立监测数据、排放数据、治理数据等台账,确保数据的分类清晰。
5. 对环保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过程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确保数据质量。
6. 对环保统计数据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数据管理能力和质量意识。
7. 对环保统计数据的处理过程严格保密,禁止私自泄露或篡改数据。
五、环保统计台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定期对环保统计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环保统计数据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以评选出表现突出的环保统计数据管理单位。
3. 对环保统计数据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将环保统计数据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4. 对环保统计台账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审,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
六、环保统计台账管理的奖惩机制1. 对环保统计数据管理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予以表彰。
2. 对环保统计数据管理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对环保统计数据管理工作部门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惩罚。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课件
#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PPT课件 ## 简介 * 什么是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 为什么需要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架构
报表的分类
根据环境统计需求的不同,报表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环境效应报表、污染物排放报表 等。
报表的内容
报表应包括全面的环境统计数据,如生态环境状况、环境质量指标、环境污染来源等。
报表提供全面的环境统计数据,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 作为环境保护监管的有效手段
报表可以用于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强化环境保护监管。
3 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制定并公布环境统计报表可以展示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承诺。
总结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作用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可以提供全 面的环境数据,为环境保护工 作提供支持。Biblioteka 管理和应用环境统计报 表制度的重要性
管理和应用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可以帮助实现科学决策和有效 管理。
发展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的未来方向
未来应加强环境统计报表的标 准化、自动化和可视化,提升 报表的质量和效率。
报表的频率
报表的制定应考虑不同报表的频率要求,如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等。
报表制度的管理
涉及的部门和人员
报表制度的管理需要跨部门 合作,涉及环境保护、统计、 信息等部门和人员。
制度审查和修订
报表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和 修订,以确保其与环境保护 法规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管理策略和措施
需要建立健全的报表管理策 略和措施,如数据采集、质 量控制、报表发布等。
报表的编制流程
1
环境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收集和整理相关环境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机构或企业内部用于管理污染物排放和环保统计工作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和落实。
该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机构和责任:明确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工作的协调和顺利进行。
2. 监测和数据收集:规定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和数据收集的方法和要求,包括监测设备的选用和维护,监测数据的收集、存储和报告。
3. 数据分析和报告:规定对收集到的污染物排放数据进行分析和报告的方法和要求,包括编制环境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4. 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规定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包括减排目标和排放限值的设定,污染源的改造和更新,应急预案的编制等。
5. 监督和执法:规定对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执法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整改措施,对环保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6. 培训和教育: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污染物排放和环保统计方面的培训和教育的方法和要求,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7. 宣传和公众参与:规定对污染物排放和环保统计工作进行宣传和公众参与的方法和要求,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这些内容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定制,具体制度的编制和实施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并结合组织机构或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环保统计报表制度
环保统计报表制度1. 前言环保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监测和评估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提供准确的环境保护数据而建立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环保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和程序。
2. 报表内容环保统计报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不同类型的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
- 能源消耗情况:包括电力、燃料等不同能源的消耗量。
- 环境投入情况:包括环保设施、环保设备投资情况以及环保人员培训和宣传工作情况。
3. 报表要求环保统计报表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准确性:报表中的数据应准确无误,反映企业实际的环保情况。
- 及时性:报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提交,以确保环保数据的及时性。
- 完整性:报表应包含所有必要的环保数据,不得遗漏或隐瞒任何重要信息。
- 格式统一:报表的格式应统一规范,便于数据分析和比较。
4. 报表流程环保统计报表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数据收集:企业应自行收集环保相关数据,确保数据来源可靠。
-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类,以便于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 报表编制:根据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完整准确的环保统计报表。
- 报表审查:报表应经过环保部门或专业人员的审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报表提交:报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提交给相关机构或部门。
5. 报表监督与评估环保统计报表制度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以确保其实际效果和合规性。
监督与评估包括以下方面:- 数据核对:核对报表中的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发现错误或不实之处需要及时纠正。
- 合规性审查:对报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报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 绩效评估:对报表中的数据进行绩效评估,分析企业的环保工作情况和改进空间。
6. 文件保管企业应妥善保管环保统计报表以及其相关文件,包括数据来源证明、报表修改记录等。
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安全性:报表和相关文件应保存在安全的环境中,防止遭到损坏或泄露。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水环境A01.降水量指评价区内的年平均降水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水利部门和气象部门都进行降水量的统计。
气象局主要针对城市,水利部门统计口径较全。
降水量在计量单位上又包括毫米和亿立方米,亿立方米反映降水总量的概念,毫米反映平均降水的多少。
A02.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不包括过境水量。
水资源总量等于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之和减去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重复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21.地表水资源量指评价区内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中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当地天然河川径流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22.地下水资源量指评价区内降水和地表水对饱水岩土层的补给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23.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指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的部分,即天然河川径流量中的地下水排泄量和地下水补给量中来源于地表水的入渗补给量。
A03.人均水资源量人口数采用统计部门年平均人口。
A04.用水总量指分配给各类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之和,不包括海水直接利用量。
按用户特性分为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用水四大类。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41.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
A042.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
A043.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
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牲畜用水在内。
A044.生态用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而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
A05.废水排放总量为工业废水排放量与生活污水排放量之和。
取自环保部门环境统计年报。
A051.工业废水排放量指报告期内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背景为了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需要进行环境综合统计工作。
环境综合统计是指对环境资源、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和治理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
而环境综合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是环境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目的环境综合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旨在全面反映所管辖范围内的环境资源、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等内容,为各级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与信息,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改善与完善。
报表编制流程环境综合统计报表的编制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报表指标体系根据所在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特点,明确需要统计的环境指标,建立完整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
2. 搜集数据针对各项指标,从环保、排污、土地利用、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或单位,搜集具体的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等是编制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3. 处理数据按照报表指标体系,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分类等处理,为后续报表编制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4. 编制报表将处理好的数据进行报表的分类归纳,用表格、图表、文字说明等方式,清晰地表述总结所得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5. 审核把关由专业人员或有关领导,对编制好的报表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报表的数据和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准确,并符合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
报表制度建设在环境综合统计报表的制度建设方面,需注意以下几点:1. 规范化制度明确报表编制的要求和标准,确立统一的编制标准、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打造高水平、规范化、标准化的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环境统计数据的收集、分析、发布、应用和管理,保护环境资源,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
3. 加强培训和人才储备加强对报表编制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编制报表的技能和水平,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综合统计报表编制专业队伍,从而保障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正常运行。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模板】
附件二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1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本报表制度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5 -(一)综合年报表................................................... - 5 - 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 6 - 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7 -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1 -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5 -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7 -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8 - 各地区制浆及造纸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0 - 各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22 - 各地区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4 - 各地区农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5 - 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7 - 各地区县(市、区、旗)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8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源基本情况........................................ - 29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 - 31 - 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情况............................................ - 32 - 各地区垃圾处理情况................................................ - 34 - 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 36 - 各地区环境管理情况................................................ - 38 - (二)基层年报表.................................................. - 42 -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3 -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7 -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9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1 - 制浆及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3 -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54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5 -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56 - 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运行情况...................................... - 58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运行情况...................... - 61 - (三)基层定期报表................................................ - 64 -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65 -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67 - - 69 -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环境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为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
监测 数据法
●重点调查单位采用监测数据法计算排放量 ●监测数据法计算的排放量数据必须与其他方法验证
物料 衡算法
●主要适用于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测算 ●燃料燃烧二氧化硫排放量=燃料煤消费量×含硫率×0.8×2×(1-脱硫率)
排放 系数法
主要适用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造纸、金属冶炼、纺织等行业排放量的估算
(三)环境统计数据填报和报送要求
*
行业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 ,最好是06-46之间的代码,其中12和38不作为行业代码(hzh1表和行业汇总表数据不符); 对火电基表的填写要求如下:仅统计4411所含企业,即火电厂、自备电厂、热电联产企业; 无发电设备的供热企业(即4430行业)一律视作工业企业填报在环基1-1表,不得填入火电基表,否则可能影响到总量减排核查,导致统计工作被动。
国控污染源 季报直报 季后5日内
(一) “十一五”环境统计综合报表制度
*
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其污染排放、处理和污染治理投资情况--重点调查+非重点估算 城镇生活污染排放以及除工业生产以外的生活及其他活动排放的污染物--估算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一般全面调查 医院污染排放、处理
1、 综合年报调查范围
*
(二)季报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季报直报
1、季报 报表内容:季报综合报表包括环季综1表“各地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季报表”、环季综1-1表“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季报表”和环季综1-2 表“各地区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季报表”。季报基层报表包括环季基1表“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季报表”和环年(季)基2表“工业企业排放废水、废气中污染物监测情况”。 数据来源:环季综1-1表由环季基1表的数据汇总得出。 环季综1-2表由省级根据辖区内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情况进行综合测算填报。 环季综1表由环季综1-1和环季综1-2汇总,二季度和四季度的累计数据将替代“十五”报表制季报直报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7年3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 3 -二、报表目录................................................................... - 6 -三、综合年报表................................................................. - 8 - 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 9 - 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0 -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4 -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8 -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9 -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0 - 各地区制浆及造纸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1 - 各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22 - 各地区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5 - 各地区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 26 - 各地区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7 - 各地区县(市、区、旗)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8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 - 30 - 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情况........................................................ - 31 - 各地区农村污水处理情况........................................................ - 33 - 各地区垃圾集中处置情况........................................................ - 34 - 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情况........................................ - 36 - 各地区“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和环保能力建设情况................................ - 38 - 四、基层年报表................................................................ - 39 -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0 -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5 -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7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9 - 制浆及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1 -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52 - 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52 - 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厂(场)运行情况.............................................. - 52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运行情况........................................ - 52 - 五、综合季报表.. (52)各地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各地区火力发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各地区水泥制造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各地区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各地区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各地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52 - 六、基层季报表.. (52)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火力发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水泥制造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2 -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52 - 七、指标解释. (52)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了解全国环境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为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计划、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8-环境统计季报报表制度及工作要求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去除量;垃圾处理 厂,危废(医废)调查集中处理处置量;无二次污染排放统计。
填报要求 表号
季综S1表 季综S2表 季综S3表 季综S4表 季综S5表 季综S6表 季综S7表
季S1表 季S2表 季S3表 季S4表 季S5表 季S6表 季S7表
表名
报告期别
与非国控源估算
电 子 数 据 库 通 过 邮 件 上 报 2 0 0 7 年 : 《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统 计 办 法 》 ( 国 发 [ 2 0 0 7 ] 3 6 号 ) 为总量减排统计和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提供环境数据支持,环境统计开
展季报制度。
调 查 对 象 为 国 控 重 点 污 染 源 报 告 期 为 1 个 季 度 , 每 个 季 度 结 束 后 1 5 日 内 将 上 季 度 数 据 上 报 国 务 院 环 境
填报要求
时间节点:直报工作程序
时间安排
环境保护部
省级 环保部门
市级 环保部门
调查单位
1.直报系统 环境准备
报告期最后1个 报告期最后 报告期最后 报告期最后 报告期最后
月
1个月1-5 1个月1-5 1个月1-5 1个月1-5
1-5日
日
日
日
日
2.环保部门 登陆账户管理
6-7日
6-7日
6-7日
6-7日
场抽查企业10%,建立企业抽查档案 直报信息发布
软件系统
1.2019年:最新系统
软件系统
1.2019年:最新系统
产运行基本信息,季度污染物排放量。
• 主要作用:创新了全过程联网报送模式、提升了环境统计信息化水平、建 立了工作机制、锻炼了工作队伍,为环境统计年报直报打下了坚实基础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12、P26,增加(十三)项内容
13、P30,报表目录的修改
14、P32,增加焦炭和其他燃料消费量 15、P35, P36,火电基表的改动,脱硫和
脱硝机组单位改为“万千瓦” 16、P60,“放射源数”指标解释的重新界 定
(三)环境统计数据填报和报送要求
行业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02填写 ,最好是06-46之间的代码,其中12和38 不作为行业代码(hzh1表和行业汇总表数据不符);
对火电基表的填写要求如下:仅统计4411所含 企业,即火电厂、自备电厂、热电联产企业;
无发电设备的供热企业(即4430行业)一律视 作工业企业填报在环基1-1表,不得填入火电基表, 否则可能影响到总量减排核查,导致统计工作被动。
企业使用为主,其他可参考使用) 总站源字[2007]181号,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 量计算方法
4、 生活污染物统计办法
生活源COD排放量=城镇常住人口数× 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365-城镇污水处 理厂去除的生活COD
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 采用各地区的COD产生系数或实测数据; 统一采用国家推荐的COD产生系数
综合范围: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调查方法:为对重点监控企业逐个发表填报汇总,
对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排污情况实行整体估算。
(二)季报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季报直报
1、季报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量占全国工业排放量65% 以上的工业企业单位。筛选原则为:(1)筛选指标为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 名 单由环境保护部筛选并商各省级环保部门;(3)各地 要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放量占本地工业排放量 的比率,筛选省级重点监控企业,保证重点监控企 业占工业排放量的比率能够符合统计的基本需要。 省、市级重点监控企业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确定。 非重点监控企业数据的估算方法参照年报。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5-01-05 13:16
(一)为全面反映我国环境的整体状况,搜集环境领域的综合统计资料,满足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制定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综合要求。
各部门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制度中有关环境保护、水利、城市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民政、卫生、林业、海洋、地震、气象、交通的业务报表,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
(四)本制度为年报,各有关部门以联网直报方式向国家统计局报送。
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为了加强对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确保环境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二条工作机构
第二章工作流程与程序
第三条工作流程
1.污染物排放数据收集:建立污染物排放数据全流程收集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数据录入与分析:对收集到的污染物排放数据进行录入、整理与分析,确保数据的质量与合理性。
3.统计报告与发布:及时编制污染物排放统计报告并向上级及相关单位发布,提供参考数据与信息。
4.违规问题处理:对发现的污染物排放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与处理,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追责。
第四条工作程序
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保统计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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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08年统计年报)青海省统计局制定2009年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青海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一、总说明(一)为了全面反映我省环境的整体状况,搜集环境领域的综合统计资料,满足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制定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青海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青海统计制度的一部分,是青海省统计局对各州、地、市统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的综合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综合范围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包括由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州、地、市统计局报送的报表。
(四)本制度涉及的内容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城市环境、农村环境等方面。
(五)本制度中有关水利、城市建设、国土资源、农业、卫生、民政、环境保护、林业、气象、地震的业务报表,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基本情况统计报表省级数据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各州、地、市数据由州、地、市统计局搜集各州、地、市级有关部门数据后汇总报送。
(六)报送方式:本制度为年报,由各有关部门和各州、地、市统计局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方式报青海省统计局社会与贸易统计处,同时报送统计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0971—— 0971——(传真)邮寄地址::810008(七)本制度由青海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报表表式(一)环境基本情况 (7)(二)水环境 (11)(三)大气环境 (19)(四)固体废物 (22)(五)生态环境 (25)(六)自然灾害 (32)(七)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35)(八)城市环境 (38)(九)农村环境 (43)四、主要指标解释 (45)一、总说明(一)为了全面反映我省环境的整体状况,搜集环境领域的综合统计资料,满足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制定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青海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青海统计制度的一部分。
各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综合范围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各州、地、市统计局参照本报表制度,不作为填报单位。
(四)本制度涉及的内容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城市环境、农村环境等方面。
(五)本制度中有关水利、城市建设、国土资源、农业、卫生、民政、环境保护、林业、气象、地震的业务报表,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基本情况统计报表省级数据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
(六)报送方式:本制度为年报,由各有关部门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方式报青海省统计局社会与贸易统计处,同时报送统计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0971—— 0971——(传真)邮寄地址::810008(七)本制度由青海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一)环境基本情况(二)水环境(三)大气环境(四)固体废物(五)生态环境(六)自然灾害(七)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八)城市环境续三三、报表表式环境基本情况统计表表号:K380表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08)119号综合机关名称:续表(一)续表(二)续表(三)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有关部门于4月30日前报送,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2.本表关系式:A02=A021+A022-A023;A04=A041+A042+A043+A044;A05=A051+A052;A06=A061+A062;A07=A071+A072;A09=A08÷A051×100%;B01=B011+B012;B02=B021+B022;B05=B04÷B011×100%;B07=B06÷B021×100%;B09=B08÷B03×100%;C01>C011;C02>C021;C03>C031;C03>C032;C04=C03÷(C01+C032)×100%;C05>C051;C05>C052;C06=C05÷(C01+C052)×100%;D08=D081+D082+D083;D09>D091;E01≥E011+E012+E013+E014+E015;F01=F011+F012+F013;F011=F0111+F0112+F0113+F0114+F0115;F012=F0121+F0122+F0123+F0124+F0125;G01>G011;G05>G051;G12=G11÷G10×100%;H08>H081。
(二)水环境说明:1.本表由省水利厅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省内各流域。
3.报送时间为6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
说明:1.本表由省水利厅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3.报送时间为6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
说明:1.本表由省水利厅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3.报送时间为6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5=6+7+8+9。
说明:1.本表由省水利厅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3.报送时间为6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5=6+7+8+9。
说明:1.本表由省水利厅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5+6。
说明:1.本表由省水利厅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5+6。
说明:1.本表由省水利厅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各州、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3.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为环境监测部门。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省内主要湖泊、水库水水质监测状况。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城镇居民及公共服务行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
日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总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有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县及县以上各类医院。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2>3。
(三)大气环境说明:1.本表由省气象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州、地、市政府所在地区及格尔木市辖区。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2>1>3。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 统计范围是州、地、市政府所在地区及格尔木市辖区。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工业污染及生活污染。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5+6;6=7+8;6>9;10=11+12;12>13;14>15;16=17+18;21>22。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省辖区内有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5+6;12=13+14;17>18。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8>9。
(四)固体废物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5+6+7+8+9;10>11。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2=3+4+5+6+7+8+9+10;11>12。
说明:1. 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 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3. 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 关系式为:1=2+3+4+5+6+7+8;10>11。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3+4+5+6+7+8;10>11。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州、地、市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4>5。
说明:1.本表由省环保局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县及县以上各类医院。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五)生态环境说明:1.本表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州、地、市辖区内全部土地。
3.报送时间为4月30日前。
4.关系式为:1=2+8+12;2=3+4+5+6+7;8=9+10+11。
说明:1.本表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报送。
2.年初耕地面积数必须与上年年末耕地面积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