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电力工程公司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制定本《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公司所有职工,包括直接从事施工工作的职工和间接从事工作的管理人员。
三、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1.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2. 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安全标志、安全标识牌、安全警告语等。
四、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责任1. 公司负责人负有全面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的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2. 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并及时补充和更换损坏的用品。
五、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1. 公司负责人根据职工需要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组织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合格。
2.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发放,发放前需对用品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和完好。
3.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职工的身高、体型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和配备,确保适合职工使用。
六、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1. 职工在工作中必须佩戴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不佩戴或随意更换使用其他型号的防护用品。
2. 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应仔细阅读相关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正确操作。
3. 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保持其清洁、完好,并注意及时更换破损或失效的用品。
4. 职工在脱离工作岗位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够找到。
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1. 管理人员在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重点关注用品的完好度和性能是否正常,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 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问题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处理。
3. 职工应定期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检修和更换。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2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2、热电厂应为员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热电厂负责教育本单位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按工作需要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5、各单位需要劳保用品应提前到分管负责人处审批,保管员凭条领、复货。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安全、卫生的需要而使用的各种防护装备、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总称。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以下是一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的建议:1. 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
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根据工作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劳动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和管理: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备充足。
4.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根据工作任务和作业风险,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规定,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状态和功能。
6. 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淘汰:根据使用寿命、损坏情况以及技术更新的要求,及时更新和淘汰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可靠。
7. 绩效考核和培训: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三篇)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变电站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是指用于变电站安全工作中的保护装备、设施、工具等。
第四条变电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强化培训,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变电站应当加强对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设备、检修、使用、保养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分类和备案管理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应按照分类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电气绝缘工器具、类别Ⅲ绝缘手套、安全带、防护眼镜、耳塞等。
第八条变电站应当将所有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进行备案管理,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基本信息,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九条变电站应当定期检查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并进行相应的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在发放和收回时应当进行登记,记录发放和收回的时间、使用人员、数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变电站应当负责做好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入库和出库管理,确保其安全完好。
第十二条变电站应当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三条变电站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十四条变电站应当对使用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正确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检查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好,正确佩戴和使用,定期维修和更换,不得擅自私用或转借。
第十六条变电站应当建立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保养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维修、更换等。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评审和监督第十七条变电站应当建立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评审制度,包括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验收。
2024年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变电站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变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领域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包括变电站的建设、运维、检修和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管理3.1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呼吸防护器等。
3.2 变电站应根据安全工作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所需的安全工器具种类和数量。
3.3 变电站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分发、登记和更新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3.4 变电站应开展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防护用品管理4.1 防护用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耳塞、防护面具、防护服、防护靴等。
4.2 变电站应根据作业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所需的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4.3 变电站应建立防护用品的购置、分发、登记和更新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4.4 变电站应开展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五章监督检查5.1 变电站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5.2 变电站应定期组织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5.3 变电站应定期组织对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6.1 对未按照本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购置、分发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6.2 对在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七章附则7.1 本管理制度于颁布后正式执行。
7.2 变电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3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变电站所有。
7.4 本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变电站负责并提请相关部门批准。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劳动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加强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购置、使用、检测、维护和更新等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购置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科学选择适宜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二)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三)价格合理、经济适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所购置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与从业人员的身体特点、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改动或随意丢弃。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淘汰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更新和淘汰。
第十一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因疲劳、损耗、老化、变形或者其他原因已经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能发挥原有防护效果时,应当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妥善处理不合格或者过期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借用、转让、销毁或者以其他方式流通。
第五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评价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评价的制度,对所采购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评价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环境的改善情况、职工的意见反馈、职业病和职业伤害发生情况等。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变电站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二条变电站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接受相应的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采购、分发、领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以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变电站应根据作业需要制定安全工器具采购计划,并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购要求。
第六条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保证质量可靠。
第七条变电站应对采购的安全工器具进行验收,包括检查其规格、数量、质量等,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分发与领用第八条变电站应在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对安全工器具进行登记、编码和分类,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九条变电站应将安全工器具按照作业需要合理分发,确保作业人员配备足够的安全工器具。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凭借工作证件,向安全管理人员领取安全工器具,并签署领用单和责任书。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需求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并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损坏、失效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包括检查工器具是否正常使用、是否损坏、是否需要维修等,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彻底清洗、消毒,并记录维护和保养情况。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报废与调拨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报废,并填写报废记录。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调拨需经过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七章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管理第十七条变电站应根据作业需求,制定相应的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购要求。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变电站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制度内容:
1. 确定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种类:根据变电站施工工艺和安全要求,确定所需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手套、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服、耳塞等。
2. 采购和验收:由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采购,并对采购到的物品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
3. 分发和领用:将采购到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按照实际需求进行分发,并对每位施工人员的领用进行登记,确保每个人都有足够的工器具和用品。
4. 使用和保养:施工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时,需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注意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5. 检查和维修:定期对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对于损坏或过期的物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6. 存储和管理:对于未分发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应进行分类存储,确保其干燥、防尘、防潮、防火等,防止损坏或丢失。
7. 培训和宣传: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认识和使用能力,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8. 纪律和处罚:对违反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变电站施工单位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制度的具体要求,确保变电站施工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规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
第三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服、防尘口罩等。
第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以职工岗位需要和劳动环境风险评估为依据,由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发放前进行检测和验收。
第二章发放第六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及时、足量。
职工应按照所需用品种类和数量,向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职工向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提供需要用品的申请后,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
第八条职工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保持清洁和维护。
第三章管理第九条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台账,记录职工领取和归还情况。
第十条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补充。
第十一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丢失或损坏,由职工自行负责。
如属于工作原因,应及时向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并申请更换。
第十二条未经许可,职工不得私自挪用或转借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处理第十三条职工在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时,如发现出现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以便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职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利向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进行举报,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由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本单位工会或安全保卫部门所有。
以上是一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目的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篇)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
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安全部门负责____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
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第五条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第七条各项目部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
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
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第八条安全部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第九条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第三章采购第十条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
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变电站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1. 工器具的管理:(1) 所有工器具必须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购买日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工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工作要求进行使用,严禁私自使用不合格或损坏的工器具。
(3) 工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有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或修理。
2. 防护用品的管理:(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服、安全鞋、手套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2) 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的防护用品。
(3) 防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私自调整或不戴。
3. 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变电站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登记和检查等工作。
(2)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用具使用和防护用品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定期对工器具和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更换或修理。
(4) 建立健全的记录制度,记录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购买、更换、维修等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 处罚措施:(1)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工整改、罚款、暂停工作等。
(2) 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伤亡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执行,能够提高变电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同时减少变电站事故的发生,维护变电站的正常运行。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保障电力工程公司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提高职工劳动防护意识,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公司所有职工,包括生产经营部门、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外来工作人员。
3.职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公司将对违反规定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配置1.根据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公司应根据职工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工作内容确定并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职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佩戴并妥善使用公司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3.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正常使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职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方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变动或更换。
2.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破损或失效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更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3.职工在特殊岗位工作时,如在高温、低温、有毒气体等环境下工作,应按照公司规定佩戴相应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与清洁1.职工应定期清洗并保养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卫生和有效性。
2.公司应提供相应的保养和清洁方法,并定期组织培训,确保职工正确操作。
3.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有破损或失效,应立即更换或维修。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和管理1.公司应统一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存放的地点,并做好相应的标识和标注,以方便职工使用。
2.存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地点应保持干燥、通风,并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3.职工应妥善保管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占用或转借他人。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与更换1.公司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性能等因素,合理安排其更新与更换。
2.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如发现其已超过使用期限或存在严重破损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更新与更换。
七、职工的劳动防护教育1.公司应定期组织劳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1、发放范围:(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保障公司职工的劳动安全,规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 公司将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职工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公司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公司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实行配备制度,每位职工都应有符合岗位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 职工在用完劳动防护用品后,应及时归还,不得私自擅自保留。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 职工在上岗前应按照要求佩戴好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眼镜等。
2.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工作环境的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 如果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故障或损坏,职工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4. 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正确使用,不得进行私自改动或随意拆卸。
五、责任与处罚
1.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2. 如发现职工故意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情况可作为纪律处分的依据。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生效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雇佣劳动者和自由职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防止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和保护职工健康的各类设备和物品。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风险等级,合理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检测合格。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工作场所的特定特性和劳动过程的实际需求;(二)具备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事故的功能;(三)适合职工的身材和工作习惯;(四)易于穿戴和调整,舒适度高。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职工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并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库存管理和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应当定期清点和整理,确保库存数量和品质。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职工使用情况和用品发放情况。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切实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一人一份的原则发放,并定期更换磨损或过期的用品。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报废制度,保证用品的及时更新和安全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配备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事业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模版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报废等进行管理。
第三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程序和档案,确保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化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第五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考虑产品的质量、功能、适应性和价格等因素,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采购。
第六条采购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和透明。
第七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需经过合理的评估和比价,并选择质量合格、性能稳定的产品。
第八条采购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应纳入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九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根据工种特点和劳动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确保职工在工作中得到适当的防护。
第十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进行登记,包括职工的基本信息、发放时间、品种型号、数量等,并确保职工签收。
第十一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须做到正确佩戴、正确使用,不得随意篡改或私自更换。
第十二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损坏情况时,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更换。
第四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第十三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失效或无法修复的,应及时予以报废,并注明报废原因和时间。
第十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必要时应注销相应的存量和台账。
第十五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应由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置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回收和再利用机制,做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管理制度的参考:1.工器具管理:(1)建立工器具台账,包括工器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渠道等信息;(2)每个工器具必须有专门的使用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并严禁借用、私自携出变电站;(3)定期进行工器具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4)定期进行工器具清点和检查,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5)对于损坏或失效的工器具,必须及时报废或更换。
2.防护用品管理:(1)建立防护用品清单,包括头盔、眼镜、口罩、手套、安全鞋等常用防护用品;(2)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在工作时正确佩戴;(3)定期进行防护用品的更换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4)对于防护用品的使用不当或者损坏,要及时进行更换,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5)定期开展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管理制度:(1)建立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工作流程;(2)制定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购置和报废程序,确保过程规范和合规;(3)建立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4)建立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事故隐患上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5)定期进行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以上是对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一个基本参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同时,建议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变电站安全工作,规范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工作人员。
第三条变电站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
电力工程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工程公司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规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工程公司内的所有职工,包括在职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电力工程公司负责制定和实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办法,并监督职工的使用和保管。
第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便利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定期开展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宣传,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意识。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与选用第六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功能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一)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帽等;(二)眼部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尘眼镜等;(三)呼吸道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四)听力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五)手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防护手套等;(六)足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防滑鞋等;(七)体部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裤等。
第七条选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职工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选用时应考虑材质的质量、结构的合理性、舒适度和可调节的性能。
第八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采购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认证标准。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九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考核指标。
第十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并依法提供给职工。
第十一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定期进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对于损坏、超过使用寿命或失去保护功能的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电力工程公司应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和保管制度。
职工领取防护用品时应签收,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
第十三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养和维修,确保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变电站安全工作的进行,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内部职工、外来单位人员和访客。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选择、领用、归还、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变电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管理制度,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采购第五条变电站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所需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第六条变电站应当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或委托专业机构采购。
第七条变电站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对供应商提供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进行严格验收。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领用和归还第八条变电站应当建立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台账,记录每个人员领用和归还的情况。
第九条变电站工作人员在进行相关工作前,应当按规定程序向物资管理人员申请领取所需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第十条工作人员领取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或丢失。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归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二条变电站工作人员在进行相关工作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并正确使用所需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保养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周期进行,保持其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四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故障的,应当及时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更换或修理。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的处置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在退役或更换的时候,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回收或处理。
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变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各主业单位。
多经系统各单位可根据工作特点参照执行。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用品。
第四条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第五条职工在生产、施工中应正确穿用防护用品。
第六条公司行政保卫处负责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的制订、修改和公布。
第二章发放原则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人事部门确定的工种(岗位)和“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防护用品。
第八条根据不同工种对防护用品的需要制定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发放的依据,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防护用品,也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
第九条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当发放相同的防护用品;从事多样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放相应的防护用品。
如果发放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确实不能适用,还可以另发放其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
第十条对于经常参加生产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在现场指挥或在现场从事安全、质量监察的人员,可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品种及使用期限由各单位根据“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确定,其发放标准不高于本单位生产岗位人员的发放水平。
第十一条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种,禁止发放化纤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由于特殊任务、紧急抢修等工作需加发防护用品时,可由各单位根据劳动条件和时间自行掌握解决;或上报行政保卫处申请解决,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解决。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四章第十三条行政保卫处是变电公司防护用品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制订发放计划,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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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变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各主业单位。
多经系统各单位可根据工作特点参照执行。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用品。
第四条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第五条职工在生产、施工中应正确穿用防护用品。
第六条公司行政保卫处负责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的制订、修改和公布。
第二章发放原则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人事部门确定的工种(岗位)和“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防护用品。
第八条根据不同工种对防护用品的需要制定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发放的依据,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防护用品,也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
第九条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当发放相同的防护用品;从事多样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放相应的防护用品。
如果发放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确实不能适用,还可以另发放其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
第十条对于经常参加生产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在现场指挥或在现场从事安全、质量监察的人员,可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品种及使用期限由各单位根据“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确定,其发放标准不高于本单位生产岗位人员的发放水平。
第十一条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种,禁止发放化纤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由于特殊任务、紧急抢修等工作需加发防护用品时,可由各单位根据劳动条件和时间自行掌握解决;或上报行政保卫处申请解决,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解决。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四章第十三条行政保卫处是变电公司防护用品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制订发放计划,发放标准。
向物资采购部门下达劳保防护用品采购清单。
第十四条行政保卫处负责对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制作、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按照行政保卫处的要求进行各种防护用品号码的统计、上报, 负责统一领取后的发放工作。
第十六条购买直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如工作服、绝缘鞋等)防护用品,必须是经国家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认定的产品;未指定的,必须事先上报行政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七条行政保卫处负责建立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制度,负责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防护用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
第十八条对有特殊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章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列支渠道第十九条防暑降温药品费标准:每年发放一次(暑期前),费用标准按30元/人/年执行。
第二十条防暑降温水费发放标准为:每年发放一次(暑期前),费用标准按400元/人/次执行。
第二十一条洗涤用品按40元/人/月执行。
第二十二条变电公司规定生产岗位必须发放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1、棉大衣,2、工作服,3、夏装 4、春秋装,5、绝缘鞋,6、雨衣,7、雨鞋,8、手套第二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运行人员:1、棉大衣 1件/48个月2、工作服 1套/18个月3、夏装 1套/18个月4、春秋装 1套/18个月5、绝缘鞋 1双/12个月6、雨衣 1件/72个月7、雨鞋 1双/72个月8、手套 2付/1个月检修人员:1、棉大衣1件/36个月2、工作服 1套/12个月3、夏装 1套/12个月4、春秋装 1套/12个月5、绝缘鞋 1双/6个月6、雨衣 1件/48个月7、雨鞋 1双/48个月8、手套 4付/1个月管理人员:1、棉大衣 1件/48个月2、工作服 1套/18个月3、夏装 1套/18个月4、春秋装 1套/18个月5、雨衣 1件/72个月6、雨鞋 1双/72个月第二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成本列支,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公司财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生产岗位职工发放劳保用品项目必须是公司规定的项目。
其它未涉及到而工作中又必须具备的劳保用品,可根据《变电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购买。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变电公司行政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