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 “异常凭证”不能抵扣?“三招”教你防范
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实务处理(DOC7页)
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实务处理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实务处理对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处理,一直困扰着财税人员。
实务中,该如何依法办理,本文试图作以简要概括,并分析一些观点,旨在探讨,不足之处,请予斧正!一、列入异常凭证的要素(一)对象:走逃(失联)企业。
税务机关应保留判定资料,但文件未明确判定是否需要内部审批、由哪一级主管税务机关来判定。
查办过程中,对失联的实际控制人或借名登记人缺少必要的措施,致使实际查办难度较大。
(二)情形:商贸企业购销严重背离、生产企业无生产能力或能耗配比不符;直接走逃不申报或虚假申报。
首先,要判定是否为走逃(失联)企业,再核实是否有上述情形,有情形之一的,其开具的专票就要列入异常凭证。
通常是在其走逃后发现,目前的日常征管力量及征管要求,难以全面及时发现购销背离或生产能力问题,滞后处理难以获取更多的一手资料。
(三)期间:存续经营期间发生情形的对应属期。
能不能仅就不申报或虚假申报、发生背离或能耗不配比时起确认对应属期呢?按照文件来理解,是发生情形的对应属期,而不是整个存续期间。
这就有相应的执法风险,要准确判定其发生背离、不符的最早时点。
还可能同时存在背离、不符或不申报、虚假申报几种情形的,那就是孰早原则。
最难以判定的还有委托加工的真实性和实际委托加工量。
建议:应尽快思考问题根源,要细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与认定的相关制度。
对于新办商贸企业,除商场、品牌代理等实体明确的之外,应回归一般纳税人认定,尤其要对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事先约谈、核实真实身份;对于生产企业,应实地核查实际生产能力或提供纳税担保后,再予以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异常凭证处理的争议(一)作进项转出处理,不能认定企业少缴税款?有观点认为,进项转出处理,影响的只是纳税人后期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即暂时不能用于抵扣纳税人此后新发生的销项税额。
不能以此认定纳税人少缴税款,从而也不能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这种观点是将进项税额孤立起来看待的,认为进项只是拿来抵扣的,因有问题而不得抵扣以后期间的销项税额,不能认定产生了应纳税款。
企业费用扣除凭证常见涉税风险及应对措施
02
常见费用扣除项目涉税风险及应对措施
内容
项目及重点
一、扣除项目的范围 5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二、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有限额标准的扣除项目:三项经费、利息、业务 招待费、广宣费、公益捐赠等
一、成本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 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扣除凭证:如工资单、工资费用汇总表、入库单、领 料单、材料耗用汇总表、折旧费用分配表、制造费用 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等等
案例启示
上述案例中该企业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是虚增的费用占比太重,导致利润 率偏低,表现异常;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在稽查时,虽然企业的费用发票 没有问题,但是并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业务的真实性。
纳税人要关注自身的税负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没有异常变化。
如果有异常变化,就应当分析原因,及时补税。
另外,凡是发生的业务在入账时,财务人员要仔细审核业务的“痕迹”资 料,如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发票及其他“痕迹”资料如果不能印证 业务的真实性,就要找到原因,并及时解决,这样才能将税务风险提前化 解。
四、扣除凭证管理
(一)纳税人购进商品、货物、接受劳务,从销售方或提供劳 务方取得的非发票类收款收据,如果可以证明销售方(提供 劳务方)应当属于流转税应税行为,而且具备开具凭证的条 件,那么应取得相关的发票,该非发票类收款收据不能作为 税前扣除凭证。
四、扣除凭证管理
(二)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政府部门各项收费 、基金、土地出让金、税金、五险一金,纳税人在支付时, 一般都能取得对方开具的相关凭证,如财政收据、税收完税 凭证、公益性捐赠专用票据等有效票据。因此,必需以取得 的有效票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税务风险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1. 引言异常凭证税前扣除是财务会计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企业的税务筹划和合规运营。
然而,有时候企业可能会出现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的情况,这给企业的财务稳定性和税务合规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对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的预警情况进行详细探讨。
2. 什么是异常凭证税前扣除异常凭证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办理税前扣除时,出现了与正常操作不符的情况。
这些异常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2.1 虚假凭证虚假凭证是指企业为了获得不当税前扣除而制造的假凭证。
这些凭证可能是伪造的发票、虚构的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欺诈行为。
虚假凭证的产生可能是为了逃避税务监管或获取不当利益。
2.2 重复凭证重复凭证是指企业在办理税前扣除时,出现了同一笔交易多次申报扣除的情况。
这可能是由于系统错误、人为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的。
2.3 超期凭证超期凭证是指企业在办理税前扣除时,超过了法定的申报期限。
税务部门规定了每个纳税周期的申报截止日期,企业在这个日期之后提交的凭证将被视为超期凭证。
2.4 不符合规定的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是指企业在办理税前扣除时,凭证的内容、形式或其他要素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这可能包括凭证缺失必要的信息、凭证格式不正确等情况。
3.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的原因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可能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导致的:3.1 内部控制不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不完善是导致异常凭证税前扣除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企业对凭证申报流程的监管不严格,或者存在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就容易出现异常凭证的情况。
3.2 系统问题企业财务系统的问题也可能导致大量异常凭证的产生。
如果系统存在漏洞或错误,就可能导致凭证的重复申报、超期申报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3.3 人为疏忽人为疏忽是导致异常凭证税前扣除的另一个常见原因。
有时候企业的员工可能因为疏忽或疏忽大意而出现凭证错误申报的情况。
3.4 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也是导致异常凭证税前扣除的原因之一。
[以案说法]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引发的涉税风险
[以案说法]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引发的涉税风险一、增值税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二)款二、企业所得税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在税务机关没有确定该异常凭证属于下述列举凭证前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三、案例说明:A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向B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B公司”)采购镁砂,在2018年1月24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99914.53元,进项税额16985.47元,合计116900.00元,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并已支付款项,A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勾选并按规定在2月15日申报抵扣。
在2018年5月20日A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收到B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发来的失控发票通知,A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要求A公司上述专票对应的进项税额16985.47元在1月份所属期作转出处理,并形成应纳税额及滞纳金。
分析:1、A公司取得异常凭证,按规定已抵扣进项税必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操作处理流程
附件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操作处理流程一、走逃(失联)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流程(一)登陆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本地核查管理”---“委托异地核查处理”---“录入委托异地核查函”模块。
(二)选择“添加发票”---“手工录入”或“文件导入”功能。
(三)“发票联别”选择“存根联”,发票问题类型选择“属于失控”,“附加说明”应分以下两种情形填列:1.认定走逃(失联)企业,推送异常凭证。
“附加说明”中应填列“该企业于XX年XX月XX日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存在XX问题,该份发票确定为异常凭证”。
“XX问题”的类型有以下几种:“商贸企业购销货物严重背离”“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能力且无委托加工”“生产企业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生产企业购进货物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进行虚假申报”。
若走逃(失联)企业同时存在多个类型的问题,应当在“附加说明”中完整列举。
“附加说明”示例:该企业于2017年3月20日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存在商贸企业购销货物严重背离、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等问题,该份发票确定为异常凭证。
2.解除走逃(失联)企业,并解除异常凭证。
“附加说明”中应填列“该企业于XX年XX月XX日解除走逃(失联)企业认定,该份发票同时解除异常凭证认定。
”(四)其他项目的填写及审核流程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二、异常凭证接受方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流程(一)回复核查信息异常凭证接受方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核查处理后,登陆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异地核查管理”---“异地核查回复信息处理”---“录入异地核查回复信息”。
一级结果代码选择“辖区内有此纳税人”,二级代码选择“有相应抵扣联”,三级代码和“附加说明”按下列要求填列:1.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的,三级代码应选择“存抵不相符”,“附加说明”中填列:“该份发票已于XX年XX月XX日按照异常凭证有关规定处理”。
4不能抵扣的14种情形
十四种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企业经营过程中,除了生产经营外,财务管理尤为重要,只有管好了钱,才能产生更多的钱。
税收管理不但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心,同时合理节税为企业节约的可是真金白银。
那么,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的支出部分,哪些可以开专票抵扣,哪些不能,一定要清晰把握。
该抵的不抵扣,导致企业税收支出增加,利润降低;同时不该抵扣的做了抵扣,则会被税务机关查处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接下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十四种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以及相关的实务案例:1、第一种情形: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第二种情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如:一般纳税人的老项目、甲供材、清包工等。
例: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购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进项税额17000元,该批材料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老项目,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直接计入成本。
3、第三种情形: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
免征增值税是指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如: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等。
4、第四种情形:用于集体福利的。
集体福利是指纳税人为内部职工提供的各种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等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
5、第五种情形:用于个人消费的。
个人消费是指纳税人内部职工个人消费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等所发生的费用。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摘要:1.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概述2.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种类3.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影响4.如何应对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5.结论正文:一、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概述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收征管手段的不断提高,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作为一种税收风险管理手段,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所提供的凭证存在异常情况,导致税务机关对其进行预警,提醒企业及时纠正。
二、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种类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凭证类型异常:企业提供的税前扣除凭证类型不符合税收法规要求,如使用非法定凭证、虚假发票等。
2.凭证内容异常:企业提供的税前扣除凭证内容存在虚假、不合规的情况,如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发票日期与实际交易日期不符等。
3.凭证来源异常:企业提供的税前扣除凭证来源不明或者存在疑点,如从非法渠道购买发票、使用他人发票等。
三、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影响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对企业会产生以下影响:1.影响企业税收信用:存在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企业,其税收信用将会受到影响,可能导致企业被纳入税收信用黑名单,对其今后的税收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2.增加企业税收风险: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可能导致企业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增加企业的税收风险。
3.影响企业经营: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税务处罚、补缴税款等后果,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如何应对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1.强化内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税收知识的培训,确保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提供的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2.及时纠正问题:企业应在接到税务机关的预警通知后,及时核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避免税收风险的扩大。
3.主动沟通协调:企业应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了解预警的具体情况,寻求解决方案,减少税收风险。
收到“增值税异常凭证”有哪些风险?怎样避免损失?
收到“增值税异常凭证”有哪些风险?怎样避免损失?原创:东方税语东方税语 2019-08-10目前企业没有收到过增值税异常凭证的实在不多了,因为这种情况确实太普遍了,这有多重原因叠加的必然结果。
一、什么样的凭证属于异常凭证?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2、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3、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4、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5、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6、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二、什么样的企业属于走逃(失联)企业?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1、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2、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
符合上述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三、企业取得异常凭证怎么办?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2、如果企业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是符合规定的,企业则积极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积极沟通,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
目前确实有部分企业经过充分的沟通与积极应对后进项税额又重新转入的情况。
四、企业取得异常凭证可能存在哪些情况?1、增值税扣税凭证只为异常凭证并未认定为虚开发票。
增值税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转出的时间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要求在实际抵扣的税款属期转出,有的地区要求在通知的税款申报期内转出,这样对产生的税款滞纳金可能带来不同影响。
企业拿到异常增值税凭证怎么办
企业拿到异常增值税凭证怎么办当一家企业拿到异常增值税凭证时,这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疑问和不确定性。
异常增值税凭证可能是由于记账错误、税务事项误解或其他缺陷导致的。
然而,企业应尽快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以避免潜在的税务和财务风险。
首先,企业应立即核实凭证的准确性。
这涉及与财务部门合作,仔细审查凭证的源头和内容。
确定凭证是否确实存在异常。
如果错误是明显的,企业可以开始纠正过程;但如果凭证被错误地标记为异常,进一步调查可能是必要的。
其次,企业应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
一旦确认凭证存在异常,企业应立即与税务部门联系并说明情况。
沟通的时机越早,处理异常的效率就越高。
企业可以提交正式书面报告,概述凭证异常的情况,并提供所有相关的支持文件和证据。
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进一步解释或提供额外的信息,因此企业应保持及时、透明的沟通。
在与税务机关沟通的同时,企业应主动修正错误。
这可能涉及到更正申报和重新生成相关财务报表。
企业需要仔细核对税务机关提出的要求,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完成纠错步骤。
如果需要,企业还可以寻求专业的财务和税务咨询师的建议,以确保纠正过程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除了纠正错误,企业还应密切关注税务审计的可能性。
异常增值税凭证可能会引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关注,并可能导致进一步的税务审计。
为了应对潜在的审计风险,企业应认真准备审计过程中可能需要的文件、记录和解释。
这包括企业的会计凭证、交易明细表、税务申报表等。
企业还应对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的过程进行检查,以确保更高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另外,企业应主动学习和不断提升自身的税务管理能力。
税务政策和法规经常发生变化,企业需要时刻保持对最新税务法规的了解,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操作和策略。
企业可以考虑邀请专业的税务咨询师为企业提供培训,并建立起一支强大的财务和税务管理团队。
最后,企业应密切关注税务机关对异常增值税凭证的处理结果。
一旦凭证的处理结果出来,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并根据结果做出相应的调整。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摘要:一、预警情况说明1.大量异常凭证的出现2.税前扣除预警的产生3.对企业的影响二、异常凭证的成因1.企业内部管理不善2.税收政策调整3.市场环境变化三、预警情况应对策略1.企业自我调整2.税收政策引导3.市场环境适应四、长远发展的建议1.强化企业内部管理2.完善税收政策体系3.提升市场环境适应能力正文: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许多企业面临着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情况。
针对这一现象,本文将对预警情况说明,分析异常凭证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长远发展的建议。
一、预警情况说明大量异常凭证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税收政策调整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税前扣除预警的产生,意味着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可能存在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异常凭证的成因1.企业内部管理不善: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审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异常凭证的出现。
2.税收政策调整: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企业可能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产生偏差,从而导致税前扣除操作不当。
3.市场环境变化: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可能会采取一些不规范的财务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这也是异常凭证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预警情况应对策略1.企业自我调整: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操作合规。
2.税收政策引导: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降低税前扣除风险。
3.市场环境适应:企业应提高市场环境适应能力,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手段,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长远发展的建议1.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应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完善税收政策体系: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税收政策,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稳定的税收环境。
3.提升市场环境适应能力:企业应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提升自身的市场适应能力,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解除异常抵扣凭证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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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摘要:一、引言:阐述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重要性二、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原因分析1.税收政策变动2.企业税收筹划不当3.财务人员操作失误4.税务部门监管加强三、应对策略:如何处理和防范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1.熟悉和掌握税收政策2.完善企业税收筹划3.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4.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四、总结:强调关注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必要性正文:【引言】在我国税收管理体系中,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
它有助于税务部门发现企业税收风险,促使企业规范税收行为。
然而,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应对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
本文将分析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原因分析】1.税收政策变动: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以确保税收筹划的合规性。
税收政策变动可能导致企业税收风险暴露,从而引发税前扣除预警。
2.企业税收筹划不当:税收筹划是企业降低税收负担的有效手段。
然而,税收筹划不当容易引发税务风险。
企业应合理安排税收筹划,确保税收合规。
3.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财务人员在处理税收事务时,可能由于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或操作不规范,导致税前扣除预警。
企业应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税收业务水平。
4.税务部门监管加强: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加大了对企业税收行为的监管力度。
在此背景下,企业应更加重视税收合规,防范税务风险。
【应对策略:如何处理和防范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1.熟悉和掌握税收政策:企业应及时关注税收政策变动,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确保税收筹划的合规性。
2.完善企业税收筹划: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税收筹划,避免因税收筹划不当导致的税务风险。
3.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企业应加强财务人员的税收业务培训,提高其税收业务水平,减少操作失误。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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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概述
2.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具体内容
3.对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应对措施
4.总结
正文
一、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概述
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是指在我国税收征管系统中,对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的异常凭证所进行的监测与预警。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管,防止企业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公平公正。
二、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具体内容
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未按规定报备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报备的凭证不符合税收法规要求的内容、格式、标准等。
3.报备的凭证涉嫌虚假、虚构、伪造等不合规情况。
4.企业在税前扣除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
三、对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的应对措施
对于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
1.及时补正。
企业应及时补正报备的凭证,确保其符合税收法规要求。
2.主动沟通。
企业应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了解具体预警原因,以便及时纠正。
3.加强管理。
企业应加强自身税收管理,提高税务风险防控意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规范操作。
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收法规要求,进行税前扣除凭证的报备与管理。
四、总结
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旨在加强税收征管,保障税收公平公正。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九个特殊政策
税政解析》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九个特殊政策樊其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特别是对异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一直是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的重点。
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是指按照《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以下简称76号公告)的规定,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税总发[2017]46号),进一步完善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税务处理和实际操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
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取得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抵扣就不可任性。
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非可以全额抵扣,是否可以抵扣、如何抵扣需视情而论。
涉嫌违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笔者依据“营改增”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相关税政,归纳总结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九个特殊税政,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参考和借鉴。
一、丢失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凭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 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 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丟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
取得大量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说明(原创版)目录1.引言2.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定义和重要性3.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产生原因4.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处理方法5.结论正文【引言】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税收风险防控已成为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
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作为企业税收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企业的税收合规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期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应对策略。
【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定义和重要性】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是指企业在进行税收申报时,所提交的税前扣除凭证存在异常,导致税务部门对其进行预警的情况。
这种预警情况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意味着企业的税收申报存在问题,可能会导致企业被税务部门查账,进而影响企业的税收信用和税收优惠资格。
【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产生原因】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导致在税前扣除时出现错误。
2.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列支出、抵扣凭证不实等问题。
3.企业为逃避税收,故意使用异常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的处理方法】企业面对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提高税收意识,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理解,确保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确保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合法、有效。
3.对已经出现的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企业应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及时补充、更正相关凭证,避免因此产生的税收风险。
【结论】异常凭证税前扣除预警情况对企业税收风险防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如何处理?
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按照段从军老师的说法,这是税收株连制度。
企业要想规避取得异常凭证的风险,可以通过事前调查等途径了解对方企业的经营情况,但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且即便尽到了充分识别的义务,仍有可能遭遇交易对方的黑脚。
那么作为受害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处理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利益,非税勿扰提出两个方向,以供受害企业权衡使用。
一是妥善沟通主管税务机关。
对于存在真实交易行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向主管税务局提出自身合法诉求,充分争取适用税务总局有关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从而不缴纳滞纳金,相关发票不再进行企业所得税调增。
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坚持进项税额转出并加收滞纳金,企业可以考虑是否提起税务行政复议以及后续的行政诉讼,毕竟主管税务机关仅凭相关名单就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在证据采集上是存在瑕疵的,那么企业就有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继续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及时起诉对方公司。
一般而言,收款方开具发票是交易合同的附属义务,即便交易合同未明确规定,购买方也有权要求对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受害企业通过提起诉讼,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证据支持下,法院一般会要求被告完整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受害企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将对方企业列入失信名单,通过限制其法定代表人进行高消费来实现实现警示作用。
如果对方企业属于认缴出资,而且企业拒绝履行相关生效判决,受害企业甚至可以要求其股东赔偿其经济损失,当然要以认缴出资为限。
2020年确认专项附加扣除,出现“异常信息”怎么办?
2020年确认专项附加扣除,出现“异常信息”怎么办?相信,这几天,不少人已经收到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根据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采集需要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
所以,大家一定要在12月月底前完成扣除信息的确认,否则会影响2020年的个税福利享受。
至于如何确认,大家可自行前往个人所得税app提交确认信息即可。
小编在此整理大家在确认信息过程中主要遇到的问题:1、如果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已失效”,则说明事项不在扣除有效期,需要据实修改扣除有效期。
如果2020年已无法扣除,则需要删除。
2、如果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已作废”,这是因为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一次即可,再次确认的话,会显示之前确认的信息已作废,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3、如果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者同时存在,则需要删除其中一项。
4、如果系统提示“出现非法字符”、“证件号码为空”、“租房起止日期不可交替”、“纳税人关系代码”等,说明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不全,缺少必填的关键信息,或者填报的信息存在错误。
这些都需要修改。
怎么修改呢?你可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再点击“待确认”、“已失效”,进入填报详情页,点击“删除”或“修改”,完成操作之后,最后选择“一键确认”。
你也可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查询】—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项目—点“修改”或“作废”,完成操作之后,点击进入“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页面,选择“一键确认”。
总之,如果在确认过程中遇到异常,直接选择异常项修改就好了。
最后,再给大家说一下一个困扰的附加扣除选项-首套房贷利率。
里面的扣除比例选择“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这个让人很困惑。
如何正确填呢?1)夫妻婚前都有首套住房,扣除比例选“是”,各扣50%; 2)夫妻婚前都有首套住房,一方扣除,扣除比例选“否”,填写一套首套住房信息,可以一方扣除100% 3)单身购买首套住房,扣除比例选“否”,可以扣100% (4)夫妻婚后购买首套住房,扣除比例选“否”。
异常凭证有哪些拿到异常增值税凭证如何处理
异常凭证有哪些拿到异常增值税凭证如何处理一张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直接会影响公司的账务真实与否,进而会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甚至会给公司带来不可预估的风险。
凭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接下来带大家异常凭证范围有哪些?如果企业赢取异常凭证(以增值税为例)又该如何处理呢?一、异常凭证的范围: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惨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制造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3、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补救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二、拿下如果企业取得异常凭证如何处理?1、一般地租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2、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圆笔进项税额转出;3、才刚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须要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份提供支持的。
4、经核实,符合现行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三、对不合格的原始凭证处理:1.违反财经纪律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和报销,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填写不齐全、相关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退回给填制单位或经办人员,其要求其及时补办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3.填写、计算金额有误的列报,或是书写不规范的原始凭证要上交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以补齐手续或更正错误。
4.原始凭证纪载的内容有错误原始凭证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组织工作附注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更正报送单位印章(只能开具单位改)四、检查发票如果合格,需要从以下几个点入手:1.发票若盖有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企业拿到异常增值税凭证怎么办?
企业拿到异常增值税凭证怎么办?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是纳税人增值税抵扣管理的重要环节。
简单来说,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就是无法纳入正常认定抵扣环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进一步遏制虚开行为、维护税收秩序,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以下简称38号公告),规定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范围、具体处理流程等具体内容。
01异常凭证包括哪些38号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以下简称76号公告)的基础上,结合防伪税控系统的实时比对、在线上传等功能,将确已处于“失控”状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容为异常凭证。
具体来说,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38号公告将税务登记状态、税收风险管理功能与异常凭证的识别有机结合。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纳入异常凭证范围。
同时,38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对于同时满足“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且“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两个条件的纳税人,将其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为异常凭证。
同时,38号公告保留了76号公告对异常凭证的规定。
即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等情况,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凭证。
02异常凭证怎么处理38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大体可以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1情况一异常凭证计入进项税额的纳税人,尚未抵扣的异常凭证暂缓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2情况二异常凭证用于出口退税的纳税人,尚未退税的异常凭证暂缓办理出口退税,已经退税的应补缴退税;3情况三异常凭证用于消费税抵扣的纳税人,参照增值税处理方式,即尚未抵扣的异常凭证暂缓抵扣,已抵扣的应抵减可抵扣消费税额或补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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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异常凭证”不能抵扣?“三招”教你防范
最近财务小陈老是忧心忡忡,原来是收到了异常凭证,没法报销。
“异常凭证”的风险防不胜防,那么怎样才能避免收到异常凭证?
一、什么是异常凭证?
【“异常凭证”范围】
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异常凭证”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按不同情形区分处理:
1、尚未申报抵扣,暂不允许抵扣
2、尚未申报办理退税,暂不办理退税;
3、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4、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5、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那么应该如何防范风险呢?
第一招
业务真实是前提
取得发票必须源于真实的业务,且真实业务也要确保各环节手续完整。
一、尽量通过银行对公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转账回单。
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