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62231548[1]
关于嘉环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关于嘉环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尊敬的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是一家知名的金融机构,负责监督市场的股票交易活动。
最近,我们注意到您公司的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我们需要您提供一些信息来解释这种异常波动的原因。
我们想了解的是,在最近一段时间内,您公司是否发布了任何重要的公告或消息,这些公告或消息是否对股票交易产生了影响。
请提供相关的公告或消息,并说明其对股票交易的影响。
我们想了解的是,是否有任何与您公司有关的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发生,这些事件是否对股票交易产生了影响。
如果有,请提供相关的信息,并说明其对股票交易的影响。
我们想了解的是,您公司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了任何重要的合作或交易。
这些合作或交易是否对股票交易产生了影响。
如果有,请提供相关的信息,并说明其对股票交易的影响。
我们还想了解的是,您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出现了任何重大变化。
例如,是否有重大的财务收入或支出,是否有重大的资产重组或减值,是否有重大的财务风险。
如果有,请提供相关的信息,并说明其对股票交易的影响。
我们想了解的是,您公司是否存在任何与股票交易相关的违规行为或内幕交易行为。
请提供相关的信息,并说明处理措施。
我们希望您能提供以上所需的信息,并在收到本函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如果您需要延长回复时间,请提前告知并说明原因。
我们将对您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并与您进一步沟通。
我们希望通过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谢谢您的合作!
此致。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和处理流程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和处理流程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和处理流程是指当上市公司
股票出现异常波动时,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保护。
具体流程如下:
一、异常波动的认定
1.证券交易所监控:证券交易所通过监控系统对市场进行实时监测,如发现某只股票价格短时间内出现大幅波动,就会进行异常波动警示。
2.监管部门调查:监管部门可通过自身调查或接到举报等方式获得异常波动信息,如发现异常情况,就会对股票涉嫌违规交易行为进行调查。
3.上市公司主动报告:上市公司发现自己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报告情况,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调查。
二、异常波动的处理
1.停牌:如果股票异常波动对市场稳定造成较大影响,证券交易所可在紧急情况下宣布停牌,以防止进一步波动。
2.调查: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会对异常波动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包括调查股票价格涨跌幅、交易量、交易方向等情况,以查明原因。
3.处罚:如果调查发现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是由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其他违规行为引起的,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罚。
4.警示:证券交易所会对异常波动的股票进行警示,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5.加强监管: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会加强对股票交易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稳定。
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我们非常遗憾地宣布,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内部的一些原因,我们的股票价格出现了严重的异常波动。
这种波动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我们特此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以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首先,我们注意到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是由于一些不寻常的因素导致的。
这些因素可能包括一些市场投机行为、投资者情绪的波动、市场信息的不透明等等。
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股票价格的不正常波动,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其次,我们也要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内部的一些问题。
由于一些管理不当和运营失误,公司的业绩表现出现了下滑,这也会对股票价格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公司还面临着一些法律诉讼和商业纠纷,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票价格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在此,我们提醒投资者要理性看待股票价格的波动,不要盲目跟风,避免因市场投机行为而导致的风险。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内部管理,以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最后,我们再次提醒投资者要保持冷静,理性投资,不要盲目跟风,避免因股票价格的波动而导致的损失。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关注市场动态和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市场动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谢谢!。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处理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处理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活跃。
然而,在股票交易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异常情况,给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带来一定影响。
为了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相关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进行处理。
一、异常交易行为的定义和分类为了明确异常交易行为的范围和性质,监管机构对其进行了定义和分类。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行为包括操纵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违规交易等。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判断,对市场信心和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二、监管机构的责任和职能为了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机构(如证监会)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职能。
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及时识别出异常交易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监管机构还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加大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异常交易行为的处罚措施针对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包括警示、罚款、吊销资格等。
对于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恶意行为,监管机构通常会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以震慑市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同时,监管机构还加强了信息披露的监管,强制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全面地披露自身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四、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投资者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保护投资者权益是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监管机构加强了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不仅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更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宣传,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要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及时受理投资者的申诉,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合作与监管的改进在处理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行为中,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和监管方式也在不断改进。
监管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协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处理流程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处理流程一、股票交易异常的定义股票交易异常是指在股票市场中出现的与正常交易规则和市场秩序相悖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异常波动、大宗交易异常、涨跌停板异常等。
二、股票交易异常处理流程概述股票交易异常处理流程是指上市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发生时的相应反应和处理措施,包括报告异常、暂停交易、调查核实、信息公告等环节。
三、报告异常当上市公司发现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交易所报告异常情况,提供相关交易数据和详细情况说明,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时限进行报告。
四、暂停交易交易所在接到上市公司报告后,经核实判断确实存在股票交易异常的情况,将会立即发布暂停交易的通知,暂停对该股票的交易。
此时,上市公司应全力配合交易所的相关工作。
五、调查核实交易所将启动对股票交易异常的调查核实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查找异常原因、核实相关交易数据、采访相关当事人等。
该过程中,上市公司应积极提供相关材料和配合交易所的调查工作。
六、信息公告交易所在调查核实结束后,将会向上市公司下发调查结果通知。
上市公司应根据通知内容,及时向投资者和市场公告调查结果,并说明后续处理措施和预防措施。
上市公司应保证公告内容准确、清晰,并按照交易所要求进行公告。
七、后续处理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和调查结果,上市公司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整改措施、纠正异常情况、加强内部管理等。
同时,上市公司还应采取措施,防止类似异常再次发生,并加强对股票交易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八、交易恢复在经过一定期限的整改、纠正和风险控制后,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恢复股票交易。
交易所通过评估上市公司的整改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核实后,决定是否同意恢复交易。
九、监管跟进交易所将继续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跟进,定期检查上市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内部管理情况,并要求上市公司配合交易所的监管工作,保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处理流程是一个严密、规范的过程,旨在保障股票市场的交易秩序和投资者的权益。
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一)
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一)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1. 引言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股票交易中出现异常价格波动的一项规定。
它旨在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
2. 标准的背景自股市诞生以来,市场的波动性一直是投资者关注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股市波动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机会。
然而,有时候市场中出现的异常波动可能会对投资者造成较大的伤害。
3. 标准的目的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目的是监测和控制市场中的异常波动,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通过制定一些准则和规定,深交所希望减少异常波动对市场的冲击,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4. 标准的适用范围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上市股票。
当股票价格在短时间内波动较大时,深交所将根据标准对股票进行暂停交易或其他处理。
5. 标准的具体规定•标准规定了股票价格波动的阈值,当价格超过预定的阈值时,将触发严重异常波动标准。
•标准也规定了暂停交易的条件和时间,以及恢复交易的程序和时间。
6. 标准对投资者的影响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实施对投资者有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标准的设置可以避免投资者因市场异常波动而遭受较大损失;另一方面,标准的实施也可能使得投资者错失一些交易机会。
7. 标准的争议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有些人认为标准的设置过于保守,可能会限制市场的活力和创新;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标准的设置还不够严格,不能有效地控制市场中的异常波动。
8. 结论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出台是为了维护股市的稳定和公平,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尽管标准可能对投资者产生一定影响并引起争议,但其对市场的稳定性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9. 引用[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 2018.[2] 张三. 对深交所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分析. 证券市场研究, 2019.。
600818 _ 中路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编号:临2013-010 900915 中路B股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600818)于2013年6月6日、7日、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投资的拟上市公司雪龙黑牛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已提请终止审查、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信玺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正在审核中,是否满足上市条件通过审核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IPO何时重启无法确定;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888号的经营场地尚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意寻找合适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4、经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公司管理层,本公司在今后的三个月内不存在控制权转让、非公开发行或其它方式股权融资、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计划或意向。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海航创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公告编号:临2020-014 900955 海创B股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B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均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核实,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A股、B股股票于2020年3月17日、3月18日、3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均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一)公司主要业务经营地理区域集中在浙江省九龙山景区,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饮食服务业务及景区开发、建设、运营、投资等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暂未发生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发布了《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了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78万元,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亿元至-2.4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03、临2020-004)。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XX,证券代码:X)于X年X月XX日、X日、X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为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向贵单位(您)提出问询如下:贵单位(您)是否存在以下事项:1.是否正在筹划涉及我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如确有筹划前述重大事项的,请详细告知筹划进展情况,如是否已接触或确定交易对方、是否已正式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已选定交易标的、是否已初步达成交易框架或制定相关方案、近期是否拟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预案等。
2.贵单位(您)对前述涉及我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是否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例如:事项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涉及我公司的前期已披露的并购重组或股份发行等事项取得有权部门正式批复,或拟进行重大调整、变更、终止的情形。
如有,请详细告知。
3.是否存在涉及我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如有,请详细告知,并说明澄清或回应的事实情况。
4.是否存在买卖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我公司股票的情况,如有,请详细告知,并说明是否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5.是否存在涉及我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如有,请详细告知。
6.是否存在影响我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其他重大事项?如有,请详细告知。
特此问询!并请于今天下午4:00前予以回复!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尊敬的股东们:
您好!
近期,我公司股票出现了明显的交易异常波动,引起了股民的关注。
为确保股民投资行为的安全,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关注交易市场动态,在发现股票异常交易情况时会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严肃处理操纵股价的行为。
我们重申,我们的经营主体均持续稳健,流动性良好,公司前景看好。
在此之前,我们申明,我们不会拿公司的资金参与恶意股价操纵,也不会参与市场投机行为。
此外,我们希望股民们能够正确理解市场行情,协助公司保持股票正常交易。
感谢您的支持!
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益生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1-08-10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公告编号:2011-022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截止2011年08月09日收盘,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1年08月05日、2011年08月08日、2011年08月0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08月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并于2011年08月10日上午10:30复牌。
二、股票异常波动的说明经与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必要的核实,公司说明如下: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也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预约于2011年08月16日披露201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1年中期不分配利润,不转增股本。
四、风险提示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不商议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及发行股份等行为。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的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的披露要求一、概述沪深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1、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20%的;2、连续3个交易日内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该证券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3、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15%的(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为12%);4、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者超过30%的(沪主板上市公司适用);5、证监会或交易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对科创板交易作出特别规定,主要体现在:1、交易方式增加“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二、相关要求1、指标计算要求(1)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包括上交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上证基金指数和深交所编制的深证A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B股指数、深证基金指数。
(2)换手率换手率=成交股数(份额)/流通股数深交所表述为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3)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首日涨幅根据相关规则规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所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在首个交易日是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计算的。
2、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向董事会、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是否存在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准备好相关函件;同时,上市公司要核实市场是有无涉及公司的传闻与报道。
上市公司核实时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1)当重大事项正处于筹划阶段,虽然尚未触及应当履行首次披露义务的时点,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
ST宝利来: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及停牌情况的公告 2010-05-17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ST宝利来 公告编号:2009021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及停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因近期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宝利来、证券代码:000008)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0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指引》,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为核查相关情况,本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于2010年5月13日开始停牌。
停牌核查期间,本公司关注了本公司近期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也关注了公共传媒是否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同时,本公司亦向管理层及控股股东有关人士进行了询问。
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确定:1.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
2.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文炳荣先生正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但该事项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为防止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0年5月17日开市起,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董事会将向实际控制人文炳荣先生进一步核查并确定有关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将核查情况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后恢复交易。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除前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文炳荣先生正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第十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第十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适用情形: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或者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上市公司核查发现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及发生时间等。
触及《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的,应当表述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XX%”等。
二、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及发生时间等。
触及《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应当表述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收盘价格涨/跌的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XX%”“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XX%”等。
如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应当列明出现的所有情形。
三、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核实并向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是否存在如下重大事项,并予以披露。
1.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例如,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是否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是否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是否正常、近期是否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是否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确有筹划前述重大事项的,应当披露筹划进展情况,如是否已接触或确定交易对方、是否已正式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已选定交易标的、是否已初步达成交易框架或制定相关方案、近期是否拟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预案等。
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
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1. 引言上交所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交易所之一,对于股价异常波动的监管和公告具有重要意义。
股价异常波动可能会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公告规则来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以保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股价异常波动的定义股价异常波动是指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剧烈波动,并且波动幅度超过一定比例的情况。
具体的波动幅度和时间周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需要进行设定和调整。
3.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的目的股价异常波动公告的目的是及时向市场披露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
4.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的时机和内容要求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应当在发生异常波动后的一定时间内发布,以便市场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公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求:4.1 异常波动情况的描述公告应准确描述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包括波动的时间、幅度和持续时间等。
同时,应指出该异常波动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中对异常波动的定义。
4.2 异常波动原因的解释公告应对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进行解释,包括市场因素、公司内部因素或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
解释应当客观、准确,并尽可能提供有关数据和分析。
4.3 影响及风险的评估公告应对股价异常波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
评估应当基于充分的信息和数据,并尽可能客观、准确。
4.4 相关措施和应对策略公告应对股价异常波动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应对策略进行说明,包括公司内部管理措施、市场监管措施或其他可能的应对措施。
说明应当具体、可行,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时间表和进展情况。
4.5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公告还可以披露其他与股价异常波动相关的信息,以便市场能够全面了解相关情况。
5.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的发布渠道和要求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应当通过上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发布,以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公平披露。
长信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公告编号:2013-036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13日、6月14日、6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二)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三)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四)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2013年6月7日,公司公告了《长信科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2013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公司触摸屏产品通过微软认证的公告》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1、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请务必仔细阅读《预案》中特别提示中的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投资价值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正在进行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经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核准后方能实施。
关于上交所对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异常交易 -回复
关于上交所对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异常交易 -回复标题:上交所对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异常交易的回复引言概述:科创板的开设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科创板的逐渐发展,一些投资者在交易中出现了异常行为,给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了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交所对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了回应和处理。
正文内容:一、上交所对异常交易的定义和分类1.1 异常交易的定义:上交所将异常交易定义为违反交易规则、破坏市场秩序或者扰乱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的交易行为。
1.2 异常交易的分类:上交所将异常交易分为操纵交易、内幕交易、虚假交易和其他违规交易四类。
二、上交所对异常交易的监测和预警机制2.1 监测机制:上交所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对科创板股票交易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2.2 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将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三、上交所对异常交易的处罚措施3.1 处罚范围:上交所将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包括对涉事投资者、相关机构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2 处罚措施:上交所将根据异常交易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示函、罚款、限制交易等。
四、上交所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4.1 投资者教育:上交所将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培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交易素养,引导投资者进行合法、规范的交易行为。
4.2 信息披露:上交所将加强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信息透明度,减少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
五、上交所对异常交易的风险防控措施5.1 风险防控机制:上交所将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2 技术手段:上交所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对异常交易进行识别和预防。
总结:综上所述,上交所对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的异常交易行为高度重视,通过定义和分类、监测和预警机制、处罚措施、投资者教育和引导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等多方面的举措,努力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亿嘉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公告编号:2020-052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续的审议、核准及实施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截至2020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及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续的审议、核准及实施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公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07.08.18•【文号】•【施行日期】2007.09.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各上市公司、会员单位:为进一步强化证券交易监管,切实防范市场风险,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100%以上或下跌50%以上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临时停牌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复牌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
二、当日有涨跌幅限制的A股,连续2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如期间同一营业部净买入(净卖出)该股数量占当日总成交股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
异常波动指标自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
异常波动指标自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对出现上述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股票,本所于下一交易日分别公告该股异常波动期间(盘中临时停牌为异常波动当日)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五、对出现上述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股票,本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上市公司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六、本通知自二○○七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七年八月十八日。
海南发展: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公告编号:2020-052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发展)股票(证券简称:海南发展,证券代码:002163)于2020年7月27日、7月28日和7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公司截止本公告日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5、公司重点发展幕墙与内装工程、光伏玻璃、特种玻璃技术及深加工三大产业。
自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具体经营情况可查阅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相关公告内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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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ST恒立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13-10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3年3月15日、3月18日、3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经查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3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12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公司2012年业绩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400万元至700万元,截止目前,预盈公告中披露的预测财务数据未发生变化。
2012年业绩
预盈公告所载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
2012年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
2、公司于2013年2月18日发布了《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6),公司目前尚存在以下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客户相对集中风险、技术开发风险、扩产产能市场消化的风险、控股股东及管理团队变化风险、公司股票价格波动风险、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程度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风险提示信息详见《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3、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了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一系列预案。
详情请见2013年3月15日发布的《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9)。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