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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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模版(3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模版(3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工作,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作业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实验室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层领导、员工参与、持续改进、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第四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采取合理的技术、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危害因素。

(二)预防为主:倡导预防优先、全员参与的理念,主动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

(三)综合治理:根据作业场所特点,综合管理,采取综合措施,协同各部门共同推进。

(四)一岗双责:明确作业场所职责,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职业危害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持续改进: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提高职业危害控制水平。

第二章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工作组织第五条设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工作组织,负责协调、组织、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工作。

第六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工作组织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组织和协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工作,指导各部门合理开展相关工作。

(三)组织职业危害评价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

(四)推广和应用安全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职业危害控制水平。

(五)开展员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能力。

(六)对职业危害的控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定期检查,确保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

(七)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提出改进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职业危害评价和监测第七条作业场所应进行职业危害评价,并据此制定职业危害控制措施。

第八条职业危害评价的范围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人因因素等。

第九条职业危害评价应定期进行,并记录评价结果。

第十条作业场所应设置职业危害监测设备,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监测。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4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4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所引发的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或明显的不利影响。

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1. 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在作业场所,首先需要进行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工作,明确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这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尘埃、噪声、高温、辐射等。

评估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程度及其可能对工作人员产生的影响,为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 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根据危害识别与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危害控制措施。

这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技术措施主要是采取工艺改变、设备更新、通风换气等措施来控制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扩散。

管理措施则是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监督检查等手段来规范作业场所的危害控制工作。

个体防护措施主要是保护工作人员个体安全的物质、设备或方法,如佩戴防护服、呼吸器等。

3. 职业健康监测职业健康监测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诊断出职业病,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

职业健康监测包括体格检查、生物学监测、环境监测等。

4. 应急管理措施在作业场所,难免会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如火灾、事故等。

因此,建立应急管理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应急管理包括制定灾害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设立应急通道、设置安全出口等。

三、职业危害检测制度1. 检测项目职业危害检测制度包括对作业场所中的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含量、噪声强度、尘埃浓度、辐射剂量等。

通过对这些因素的检测,可以了解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业危害控制管理提供依据。

2. 检测方法与标准对于不同的危害因素,需要采用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测。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引言:职业病是指因为劳动过程中接触、吸入、摄入或者接触到的职业性有害物质或者工作环境因素,导致工人患有的以各种类型的损害器官健康为主要特征,经过一定时间滞后性出现的疾病。

职业病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并且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社会环境的质量,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显得非常必要。

一、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 目的: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社会环境的质量。

2. 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 科学合理,规范操作。

- 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 公开透明,参与共享。

二、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的内容:1. 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管理:- 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分析和评估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检测;-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级管理,确定监测和控制的重点。

2. 职业病危害防控管理:- 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明确职责和权力,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制度,包括防护用具、排风设备、通风系统等;- 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加强职业病预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3. 职业病危害诊断和职业病的防治:- 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 制定职业病的诊断和防治规范,确保及时诊断和治疗职业病;- 加强职业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控制和阻断职业病的传播和扩散。

4.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提高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事后处理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和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下面是一份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示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控专门机构,下设职业病防护科。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监测第四条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公司对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病健康档案。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第六条公司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标准,在工作场所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第八条公司为新员工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包括职业病危害的基本知识、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的正确使用等内容。

第九条公司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包括新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对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护能力。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及时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记录、报告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与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为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由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目标,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重点,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安全目标的制定应包含以下内容:1、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杜绝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职业病危害事故率为零,实现安全生产。

2、加强“防尘”管理工作,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3、强化现场管理,安全生产达到“质量标准化矿井”的生产标准。

4、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

5、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科将职业病危害目标按队组进行分解。

四、公司每月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大检查,定期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例会,分析本月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检查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完成情况,部署下个月的职业病危害管理目标。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检查活动,及时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等,总结安排本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具体事宜,检查队组业务分解目标的完成情况。

六、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对全年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2),是指通过制定、执行和监督一系列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和措施,以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

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制定: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

具体包括工作场所环境的要求、职业病发病率的控制目标、职业健康监测等。

2. 加强管理:通过明确责任,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包括设立专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指定职业病防治负责人,加强培训和宣传等。

3. 风险评估:对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6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通用6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新大地公司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评估管理:一、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防治管理工作,搞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作业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标准(见表格)。

三、职业危害检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总粉尘:⑴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

⑵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⑴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

⑵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

4、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

四、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

五、通风部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种防尘设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事业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职业危害的定义及范围第四条职业危害的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2.术语和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5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5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文件编号:AQK—Z—12—281.目的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____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____公司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

4.工作内容4.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____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措施4.2.1控制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管理措施4.2.1.1本公司生产区域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主要为脱硫转化中低甲装置、氨合成装置、碳化工段、液氨贮罐岗位,主要有毒物质为氨、一氧化碳。

4.2.1.2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4.2.1.3在具有氨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装置。

4.2.1.4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保证有充足的水源,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三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三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和执行一系列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法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和健康影响,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的内容:1.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估:对作业场所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包括化学物质、噪声、振动、尘埃、放射性物质、高温、高压等。

2. 措施确定和实施: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的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改进、工程控制、个人防护等,确保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 监测和检测: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检测体系,定期对作业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4. 培训和教育: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的认知和预防意识,掌握正确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5. 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和管理,监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情况,及时纠正和改进问题。

6. 紧急响应和事故处理:建立紧急事故响应和处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事件进行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

7. 定期评估和改进:定期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其持续有效性和适应性。

总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它对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二)1. 引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可能对员工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因素,包括机械、物理、化学及生物因素等。

对于这些危害因素,针对性的控制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护员工的健康并提高工作效率。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5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精选5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并结合作业现场实际,提供有效的检测数据,进行科学的评价,对超出国家职业危害限值标准的作业场所制定各种防范对策和技术改造措施,尽可能的降低因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过高对员工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安委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管理。

3、工作职责3.1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案,规范检测方法,并对检测结果做出分析报告;3.2本单位安委会具体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事业部安委会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3.3在本单位实施检测工作时,各部门经理以及兼职安全员需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

4、工作内容4.1某工厂安委会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进行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并向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同时向员工公布。

4.2检测原则4.2.1内部检测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检测相结合;4.2.2定期检测与日常检测相结合。

4.3检测范围4.3.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包括危害因素种类,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内容。

4.3.2定期检测范围应包括能源动力作业场所(制冷车间)、生产作业场所(前处理超高温杀菌工段、配料工段,灌装工段)、化验室等。

4.3.3对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制冷岗位)进行日常检测,设置检测系统或自动报警装置,并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和登记管理,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4检测类别及方法4.4.1评价检测可以分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等。

4.4.2定期检测粉尘检测,包括配料间、小料房,检测频率为1次/年;噪声检测,包括氨制冷车间、前处理岗位、灌装岗位,检测频率为1次/年;高温检测,主要指前处理作业岗位人员密集处,检测时段应集中在夏季出现高温时的工作时间段内;有毒物质浓度检测,主要指氨制冷车间,检测频率为1次/季度。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范本1.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3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制度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4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本制度所指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____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5.1单位的基本情况;5.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情况及接触人数;5.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6职业病危害申报____公司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6.2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公司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后,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发生重大变化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____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3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____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申报。

6.4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____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申报;6.5施工工艺发生变更或新产品投产,各部门应及时向公司职健办公室申报其工艺流程和技术,并提供使用相关原材料及化学成分。

发生危害源泄露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负责部门要在____小时内报公司职健办公室,若险情或事故严重的应在____小时内上报部门领导和公司职健办公室,并在最段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职健办公室汇报情况。

6.6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条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第二条事故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____人以下的。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范文(3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范文(3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本单位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制度:一、各部长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规定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员工。

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范的意识。

四、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等。

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班组、工段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处理、落实按期解决。

六、依法组织对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七、依法组织对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八、组织开展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管。

九、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单位相关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

十、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本制度旨在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确保作业过程中对职业危害的有效控制和管理,提高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作业场所的各项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维修作业、清洁作业等。

三、责任和义务1. 作业场所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和完善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义务,并监督落实。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精选7篇) 随着社会⼀步步向前发展,⼤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

⼀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是⼩编精⼼整理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家分享。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违章,防⽌安全、⼯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员⽣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适⽤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各部应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产、⼈⼈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和部门安全⽣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作全⾯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安全⼯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对直接作业和辅助⼈员的⽣命负责;各现场作业⼈员对⾃已的安全⼯作负责;外来⼯程施⼯队主要负责⼈对本队安全⼯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员进⾏安全教育,提⾼作业⼈员的安全意识和⾃我保护的能⼒,规范作业,防⽌事故。

教育应做好书⾯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的安全、⼯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章危险作业种类和⾝体条件 第⼋条危险作业种类 1.⾼空作业。

2.进⼊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天棚内作业。

4.进⼊下⽔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区动⽕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员的⾝体条件 1.作业⼈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体健康。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危害对人们身体的伤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企业应设置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危害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2.企业应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划分相关的责任部门。

三、职业危害评估1.企业应进行职业危害评估,确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工艺、作业和工作岗位。

2.职业危害评估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方式和暴露途径等方面的内容。

3.职业危害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控。

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保证其正常运行状态,不得随意拆除或停用。

3.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职业危害个体防护1.根据职业危害评估结果,对可能产生暴露的人员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并规定必须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场合。

2.个体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且正确使用和保养。

六、职业危害监测1.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监测,监测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水平和暴露状况。

2.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应及时公示,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七、职业危害应急管理1.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2.职业危害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整改。

八、职工培训与宣传1.新入职员工应进行职业危害防护培训,培养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2.定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范能力。

九、职业危害事故处理1.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责任部门。

2.对于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应切实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十、督查检查与评估1.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十一、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度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违规者要进行法律追究。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具体责任。

第三章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价第八条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价制度,定期对生产过程、作业场所、设备和物料等进行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价。

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类、识别和评价,确定职业危害等级。

第十条企业应根据职业危害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四章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作业场所通风、防尘、防毒、防噪、防辐射等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检测,确保监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第五章职业危害教育培训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新员工上岗前,企业应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企业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九条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措施等内容。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四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四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分类1. 物理因素:包括噪声、震动、光照强度、气温、湿度、电磁辐射等。

2. 化学因素:包括有害粉尘、有害气体、有害液体、有害蒸气等。

3. 生物因素:包括病原微生物、动植物有害因素等。

4. 环境因素:包括灰尘、废气、垃圾、压力等。

三、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计划1. 设立专门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控制管理计划。

2. 对作业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明确危害因素的来源、性质和程度。

3.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控制管理计划,包括危害因素控制的目标、措施、责任人、实施时间和监管方法等。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措施1. 物理因素控制:(1) 噪声控制:采取声屏障、隔音设施等措施,减少噪声对职工的影响。

(2) 震动控制:采取减震设施、隔震设备等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震动强度。

(3) 光照控制:提供适宜的照明设备,保证职工的视力健康。

(4) 气温、湿度控制:采取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等措施,保持作业场所的适宜温湿度。

(5) 电磁辐射控制:采取屏蔽设施、防护设备等措施,减少电磁辐射的影响。

2. 化学因素控制:(1) 有害粉尘控制:采取排尘设备、防护设备等措施,降低有害粉尘的浓度。

(2) 有害气体控制:采取通风设备、防护设施等措施,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和接触。

(3) 有害液体控制:采取密闭设备、防护措施等措施,避免有害液体的泄漏和接触。

(4) 有害蒸气控制:采取通风装置、防护设备等措施,降低有害蒸气的浓度。

3. 生物因素控制:(1) 病原微生物控制:采取隔离设施、个人防护措施等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

(2) 动植物有害因素控制:采取驱除设施、防护措施等措施,减少动植物对职工的危害。

职业病危害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病危害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病危害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直接从事生产操作的人员和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决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第二章职业危害风险评估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危害风险评估,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程度和范围。

第五条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评估结果应当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六条根据职业危害风险评估结果,本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七条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投产前,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并严格执行防护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应急处理。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提供足够的防护设备和工具,并定期对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监测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健康检查。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演练机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管理责任制度第十四条本单位负有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最终责任,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在发现职业病危害问题时,要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设立职业病危害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职业病危害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评估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护工作。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5篇)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5篇)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并将其____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

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的项目、频次可根据工程项目首次检测结果确定,检测评价的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专人保管,每年____月底汇总一份报公司质安监督部,内容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施工工序或工艺流程、生产人数、职业病防护设备运转和个人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检测时的气温、气压、风速、相对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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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车间是日常职业健康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按照职责权限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对车间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车间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公司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报告。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公司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第十条:公司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身份的真实性,任何人均不得
暗示、授意、指使有关人员冒充应检员工身份。

第十一条:公司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公司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二条: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1、公司应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员工,以及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2、各车间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各车间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员工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定期安排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需要复查的,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当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及员工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出现职业中毒症状时,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员工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公司应在员工离岗前30日内组织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公司不得解除或终止与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公司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七条:各车间应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员工,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进行妥善安置;
3、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公司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条:公司应为员工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员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员工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资料;
5、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员工或其近亲属、员工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二十三条: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对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移交保管。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0元:
1、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或未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的;
2、在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未如实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或暗示、授意、指使有关人员冒充应检员工身份的;
3、未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告知员工的;
4、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
(职业中毒)未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0元:
1、未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2、未建立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200元:
1、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或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的;
2、未对有职业禁忌的员工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或未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进行妥善安置,或未对需复查的员工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或未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的;
3、未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

第二十七条: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因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能,致公司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按照处罚额的5%-20%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逾期未改正导致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相关责任部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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