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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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职业病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职业病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职业病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职业病危害管控、职业病病例的诊断和登记、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医学监察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管控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减少、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制定职业病危害控制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定期、不定期对劳动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易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的危害,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

第三章职业病病例的诊断和登记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职业病病例的诊断和鉴定,及时报告和登记职业病病例。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已诊断的职业病病例进行记录和归档,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例的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鉴定第十一条职业病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劳动者的职业病进行鉴定。

第十二条职业病鉴定机构应当依据科学、客观、独立的原则进行职业病鉴定。

第十三条职业病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出具职业病鉴定意见,并将鉴定结论通知相关部门。

第五章职业病医学监察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对发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和职业病病例进行处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十六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作,共同加强职业病医学监察工作。

附件:相关表格及表格填写示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职业病:指因受从业活动中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侵害,经医学诊断或者职业病鉴定可以确认的有病理变化并且功能损害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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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新入职、在岗、离岗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和实习生)。

第三条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正)(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建发(2021)5号)(五)《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八)《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九)《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Q∕ENNAQ001-2018)第四条术语和定义(一)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既往病史:是指员工以前的重大病史,涉及心、肺、肝、脾、肾,一些重大脏器以及癫痫史、精神病史。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识别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有关规定,公司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甲烷、噪声、低温、高温;涉及的风险为:电焊工尘肺、中毒、噪声聋、冻伤、中暑;涉及的岗位为:电焊工、厂站运行工、巡线工。

第二章分则第六条通用职责(一)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人发部门统筹管理,各单位落实实施,人发部门定期对各单位职病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是指通过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体系,对企业内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有效地组织、实施和监督的一种流程。

一、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规划与目标设定
1. 制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企业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方向与重点。

2.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企业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资源投入等。

二、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组织与实施
1. 设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责关系。

2. 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确定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职工的危害程度。

3.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包括职业卫生检查、危害因素控制、职业卫生监测等具体措施。

4. 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包括职业病体检和职业卫生技术监测,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病例。

5. 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升职工对职业卫生的认识和防护意识,提高职业健康水平。

三、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监督与评价
1. 建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监督体系,包括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

2. 进行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评价,包括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评价、职业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评价等。

3. 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技术与方法,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的概括,不同企业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为了有效进行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程序。

本文将介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程序,包括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改进。

一、计划制定计划制定是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第一步,也是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

在计划制定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确定目标:明确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确保目标的可行性和可测量性。

2.收集信息:了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情况,包括现有设施、岗位危害和劳动者健康状况等,以便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3.分析评估: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现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重点领域和问题,为制定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确定措施: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策略和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教育培训措施等。

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是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核心环节,是保证措施有效实施的关键。

在组织实施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明确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

2.设立机构:建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负责人,负责协调和推进相关工作。

3.制定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制度,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监测制度、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制度等,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培训教育:组织针对不同岗位和人员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保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监督检查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和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或者月度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和目标。

2.开展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对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施、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程序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程序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健康,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防治、职工健康监测等方面。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当保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监督。

第五条遵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卫害。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教,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有效预防职业卫害。

第七条企业应当积极开展职工职业健康监测,及时发现职业病。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技能。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和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教育。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遵守工作场所卫生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职工的职业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机构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十五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职业卫生管理计划,监督和检查职业卫生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七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确保职工的职业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测机制,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病例报告和统计制度,对职业病病例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障职工享有安全健康的
工作环境,促进我国职业病防治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据《职业
病防治法》制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二、防治管理职责
(一)生产经营单位在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护标准》的规定,制定职业病危害现状的评价报告,明确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以及职工的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公众和职工组织
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监督,并及时向有关社会公众和职工组织反
馈防治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评价,按照《职
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护标准》的规定,制定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供社会公众参考。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预防控制的基本原则,采取预防
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以减少职业病发病风险。

职业病防治的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的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的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一、背景
职业病是指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工作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作业环境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健康损害。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职业病防治责任
1. 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且承担最终责任。

2. 职业卫生部门要负责职业病的危害评价和防治措施的制定。

3. 所有员工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措施,保障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三、职业病防治措施
1. 预防为主,控制为辅。

采用适当的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设备,减少接触有害物质的可能。

2. 健康监测。

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健康教育。

对员工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增强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应急处理
1. 发生职业病病例要及时报告,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2. 对职业病病人要给予及时救治,切实保障其生命和健康。

五、监督检查
1. 企业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2. 监督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总结
本操作规程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企业和员工都要严格遵守,共同努力,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是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手段。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制定、实施和监督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流程和步骤。

本文将围绕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政策企业或组织应制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明确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原则,确定责任部门和人员。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政策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与原则:明确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确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3. 预防措施和标准:制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预防措施和标准,包括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操作规程的制定、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等内容。

4. 职业危害控制:制定职业危害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包括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的防护措施。

5. 培训和教育:开展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监测与评价:建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危害因素的辨识与评估企业或组织应对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估,确保对各种危害因素的了解和掌握。

危害因素的辨识与评估包括以下内容:1. 危害因素种类的确定:研究工作场所的工艺流程和生产原料,确定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种类。

2. 危害因素的来源和性质:了解危害因素的来源和性质,明确其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

3. 职工接触和暴露情况:调查职工接触和暴露危害因素的情况,包括接触途径、接触频率和接触量等。

4. 危害因素的测量和检测:使用相关仪器和设备对危害因素进行测量和检测,获取准确的数据。

5. 危害评估与分类:根据危害因素的测量和检测结果,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和分类。

三、职业危害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根据危害因素的辨识与评估结果,企业或组织应制定相应的职业危害控制措施,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一、前言 (2)二、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体系 (2)1.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4)2. 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 (5)3. 职业病防治专业队伍 (6)三、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7)1.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8)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9)3.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0)4.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11)5. 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 (13)6. 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 (14)四、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15)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操作规程 (17)2.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与维护操作规程 (18)3. 职业健康监护操作规程 (19)4. 职业病诊断与治疗操作规程 (20)5. 职业病病人康复与保障操作规程 (21)五、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 (23)1.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24)2. 职业病防护技能培训 (25)3. 职业病应急处理培训 (25)六、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27)1. 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 (27)2. 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 (28)3. 职业病防治工作考核 (30)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职业病防治工作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降低职业病对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者,以及为劳动者提供服务的用人单位。

本规章制度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后果评价,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门负责解释。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模版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模版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涵盖职业病防治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本操作规程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指派专职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本操作规程中所述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执行。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第七条企业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明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当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暴露时间、作业方式等内容。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第十条企业应当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企业内部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协调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档案,记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和效果。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对工作效果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四章职业病监测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定期进行职业病监测。

第十六条职业病监测应当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职工个体监测。

第十七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应当由专业的职业卫生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八条职工个体监测应当包括职业病的早期筛查、职业病的诊断和职业病的治疗。

第五章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第十九条企业应当采取适当的工程控制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排放和扩散。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分析1. 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确定危害因素及其程度。

2. 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并记录相关数据。

3. 对职业病危害进行定期评价,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1. 针对职业病危害,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其有效性。

四、职业卫生保护1. 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早期症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2. 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

3. 对涉及职业疾病的职工进行健康监测,以便及时发现患病者。

五、职业病预防1. 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职工受到危害。

2. 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

3. 针对职业病危害,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六、职业病治疗1. 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进行及时治疗,帮助其恢复健康。

2. 对职业病患者进行追踪管理,确保患者得到专业的治疗和关怀。

3. 对患病的职工进行康复指导,帮助其尽快恢复工作能力。

七、职业病事故处理1. 对发生职业病事故的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2. 对职业病事故的受害人进行协助和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3. 对职业病事故的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八、职业病防治责任1. 公司负有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领导及时处理职业病问题。

2. 各部门要合作配合,共同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3. 职工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自觉保护自身健康。

九、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执行1. 公司要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病的预防和管理,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工、临时工、派遣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职业病预防工作的部门为工会,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是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部门。

第四条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参与,综合施策、综合管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宣传教育,法规政策;综合施策,综合施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减少职业病发生率和工伤事故率,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二章职业病预防管理责任第六条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本单位工会负责职业病预防宣传教育、组织调查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监测和评估,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提出职业病防治方案。

第九条各部门、岗位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加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

第十条职工有权利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权利知情,有权利参与决策和监督。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措施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康档案,规定定期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病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生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明确职业病防治措施和责任。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宣传栏、培训班、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步骤。

以下是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的主要内容:
1. 职业卫生评估: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对危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源和职业病危害因素。

2. 职业卫生控制措施:根据职业卫生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来减少或消除危险因素,包括工程控制、行政控制和个体防护措施。

3. 健康监测:对从事高风险工种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包括定期体检、生物学监测和职业病诊断等,早期发现职业病病症,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4. 教育培训:向工人提供相关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包括对危险因素的认识、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工人的职业健康意识。

5. 事故报告与处理: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记录和分析职业病相关的事故和职业病病例,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 监督与检查:建立职业卫生监督与检查机制,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相关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7. 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程序,并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的目标是科学防控职业病,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整个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水平。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5篇)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5篇)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一般规定1、优先采用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旧技术、旧材料、旧工艺。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场所,设报警装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通道和泄险区。

前期预防1、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配备与职业病防治相适应的救护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相分开的原则。

4、设备、工具、用品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防治措施1、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防止因密闭性能不好、设备管理不善、检测检修不到位,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而酿成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事故。

2、对进入高毒物品作业场所人员要加强劳动保护措施。

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事先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3、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4、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与自动报警装置。

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对少数高毒物质,必须采取严格密闭,隔离式操作,以避免或减少直接接触等。

5、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职业病防治评价程序

职业病防治评价程序

职业病防治评价程序
职业病防治评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资料:收集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批准文件、技术资料以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等。

2. 制定评价方案: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预评价报告内容和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情况,编制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应明确评价目的、依据和范围,工程建设概况,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真实运行情况,现场调查与监测的内容与方法,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

3. 工程分析:对物料、工艺过程、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并明确其存在的部位或环节。

4. 划分评价单元或确定重点评价因子: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划分评价单元或确定重点评价因子,并选择评价方法。

5. 评价:利用选定的各种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或综合评价,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

6. 现场评价:结合现场或类比现场实际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安全卫生的考虑,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工程技术措施等进行评价。

7. 提出对策措施:针对辨识、评价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种合理可行的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包括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

8. 出具报告:在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60个工作日内可出具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需经过专家评审和修改,最后由专家组长确认并提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同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评价程序可能存在差异。

如需了解具体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专家。

化工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化工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劳动者。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日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工作,识别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依据。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结果,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更换和维护。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除尘、排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职业病监测与报告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职业病防治办公室。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报告、登记、处理和统计。

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对疑似职业病或确诊职业病的劳动者,企业应当及时安排治疗、康复和调离原工作岗位。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是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各项操作规程和要求,包括工作环境的监测和评估、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职工健康监测和诊断、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等方面。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环境的监测和评估:规定了对工作环境中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包括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噪声、振动、辐射等。

2. 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要求进行规定,包括采取工程控制、技术控制和个体防护等措施来降低职业危害因素的暴露。

3. 职工健康监测和诊断:规定了对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和职业病诊断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对职工进行体检、职业病病史调查、职业病的诊断标准等。

4. 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规定了各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需要具备的职业病防治能力,包括人员培训、设备采购和使用、规程制定等。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加强对职工健康的保护,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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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纺织染(苏州)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安环科
文件名称: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文件编码:FEDZ-AEP09-A
制订日期:2011年9月12日
修订日期: -
版本: A
受控状态:受控
批准:审核:编制:
文件
修改记录
文件
1. 目的
为贯彻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防治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健康而制定本规则。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安环科负责组织对公司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环境检测,职业病预防教育以及具有潜在危害岗位人员的体检。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职业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各单位根据安环科确立的具有潜在危害的岗位,确定相关作业人员。

管理本单位内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协助安环科进行作业现场环境检测与人员的体检。

4.4 工会负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理。

5. 程序
5.1 职业危害的申报与审批
5.1.1 公司内的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来实施,在未取得职业危害预评
价报告前,不得擅自施工。

5.1.2 如在公司新、改、扩建项目里,有涉及到职业危害方面问题时,公司应选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
行项目设计,设计方案交由安环科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5.1.3有职业危害的项目完工后,项目承办单位应通知安环科对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当发现不
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改善直至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然后安环科将验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

5.1.4各单位应尽量使用不产生职业危害或职业危害小的工艺、设备,在进行劳动组织、劳动作息时间
安排时应避免劳动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

5.1.5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及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合理有效。

5.2 职业危害登记
5.2.1对于公司存在潜在的职业危害,每年由安环科组织登记一次,职业危害登记一般在每年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前完成。

5.2.2各单位生产工艺、设备、物料、劳动组织等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确认单位原有职业危害因素是否变化,若有变化的应及时登记并向安环科报告。

5.3 职业危害岗位的安排
5.3.1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5.3.2各单位应安排体质良好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作,各单位不得安排具有职业危害禁忌症的员工从事相关禁忌作业。

5.3.3为避免职业危害对人长时累积作用而导致职业病,凡接触高度危害岗位和超标噪声环境作业员每二年轮换岗位一次。

5.4 职业危害教育
5.4.1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劳务输入等)如需接触职业危害的,在上岗前由部门、班组指定人员对其进行职业危害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公司职业病防治相关规范、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操作规程、发生职业危害时的应急处理、应急设施的使用等内容。

5.4.2 新员工必须经教育且书面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调换工种如涉及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歇工6个月
文件
以上的复工员工,也需部门重新培训考核后上岗。

5.5 职业病防护措施
5.5.1 听力损伤防护
5.5.1.1 定期对现场各单位进行检测。

5.5.1.2 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噪声超过85分贝时,现场人员必须佩带防护耳塞。

5.5.2空气中刺激性气体与粉尘的防护
5.5.2.1 定期测定操作现场空气中刺激性气体与粉尘的浓度。

5.5.2.2 现场配备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

5.5.2.3 现场作业人员按要求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5.5.3 电焊作业的防护
5.5.3.1现场配备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

5.5.3.2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护服、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进行现场作业。

5.6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法定检测
为正确掌握公司职业危害情况,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测公司对公司职业危害状况每年监测一次;当职业危害超出国家规定时,公司应采取改善对策,消除或降低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5.7 职业健康体检实施
5.7.1 职业健康体检人员的确定
5.7.1.1所有接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及周期》中明确列出的各类职业危害的人员。

5.7.1.2接触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职业危害经确认确实需要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

5.7.2 职业健康体检的项目
5.7.2.1职业健康体检项目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及周期》确立,由安环科托苏州市卫生部门或其它具有相应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单位进行。

5.7.3 职业健康体检要求
5.7.3.1岗前职业禁忌症体检:员工(包括新上岗、换岗)如果要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或为特殊工种,必须在上岗前进行职业禁忌症的体检,经确认没有职业禁忌症的才可从事相应工作。

各单位应在新员工上岗后2天内将需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登记并报到安环科,由安环科组织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的实施一般应在3周内完成。

如果员工在体检实施之前离职的或又变动岗位的,立即停止对其的职业健康体检,各单位应立即通知安环科。

5.7.3.2离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退职、离岗员工如在之前接触职业危害的,各单位应在批准员工离职、离岗前一天将相应人员情况通知安环科,由安环科组织体检。

各单位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1天内书面或邮件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相关人员不参加体检的结果由其自己负责。

5.7.3.3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对于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岗中职业健康体检。

岗中定期职业健康体检的实施在进行公司全部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后实施。

5.7.4 体检结果的公布与评价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出来后,安环科应将个人的体检报告一份装入信封后交到相应员工手中,一份存入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

年度职业健康体检应委托体检实施部门作总体职业健康评价报告,并将报告报至安
文件
环科。

5.7.5 体检结果的分析
对每年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安环科做出总体分析,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编写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并向总经理汇报。

5.8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5.8.1公司为每一位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档案中包括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员工应为本人进入公司前的职业危害接触史的真实性负责。

5.8.2职业健康档案由安环科负责建立和维护,各单位变动接触职业危害接触人员岗位时应及时将相应情况通知安环科。

5.9 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待遇
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待遇按照公司人事制度和国家法规执行。

5.10 员工在职业健康工作中应尽的义务
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认真参加培训教育,按规定使用职业危害个体防护用品,保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职业健康体检及医学观察,无正当理由者不得拒绝公司安排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与职业危害相关的作业。

6. 相关记录
《职业危害岗位清单》
《职业危害接触人员登记表》
各项体检记录(包括体检异常的处理记录)
各项监测报告
7. 记录存档
7.1 各项监测报告、体检报告由安环科长期保存。

7.2 《职业危害岗位清单》、《职业危害接触人员登记表》由安环科长期保存。

8. 评审与修改
QEHS小组组织定期评审(1次/年度),必要时予以修改。

9. 分发
公司各单位。

10. 相关文件
10.1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
10.2 《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程序》
10.3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文件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5044-85》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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