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必要时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和编制;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3、专项施工方案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要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说明其来源和依据。
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合。
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
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4、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危险性较大的项目专家论证制度
危险性较大项目专家论证制度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1 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 1.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1.2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1.3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1.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1.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1.7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2.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f、可能出现危险的针对性预防措施、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3 专家组成人员及论证审查程序 3.1 公司聘请数位高级工程师,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3.2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
3.3 公司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主任工程师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过程中,预先制定合理的方案,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把控施工风险,保障施工安全。
本文将围绕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内容包括概述、编制流程和审批程序。
一、概述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是根据特定施工任务和工程环境,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风险因素,预先制定的一系列施工方案和应对措施。
编制审批制度是指为了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减少危险性和保障施工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程序和制度。
二、编制流程1.需求确认:相关责任人员在施工计划初期,对施工任务和施工环境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确定危险性较大的风险因素。
2.方案编制:根据需求确认的结果,编制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程、施工工序、关键控制点、安全防护措施等。
3.方案评估: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包括安全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的评估。
4.方案修改:根据评估结果,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优化,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方案审查: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家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方案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6.方案审批:上级主管部门或专家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可以是通过、不通过或需要修改后再审批。
7.方案实施:得到审批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开始实施,并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操作。
8.方案总结:在专项施工完成后,进行方案实施的总结和评估,总结施工经验,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三、审批程序1.方案审查: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和安全性等。
2.方案审批: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方案的审批。
审批的结果可以是通过、不通过或需要修改后再审批。
3.审批意见反馈:上级主管部门将审批意见及时反馈给编制方案的单位,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切实有效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保证人身、财产安全,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目标,完善健全安全体系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危险性工程专项方案审查和专项论证制度。
1、危险性较大或高度危险性工程承建,必须具备专业素质队伍、危险作业人员和保障安全的机械及工具,同时具备专业施工资质。
2、危险性较大或危险性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的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实用性、安全可靠和可操作性,必须有安全措施和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评估,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的预见评估机制及安全健康保障。
3、危险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充分的分析、研究探讨,并由专业人员编写,专家论证审查,上报企业总工办和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的审批,方可组织施工。
4、危险性较大的和高度危险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审查审批后,必须建立危险性工程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专业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否则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及损失,发生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危险性工程必须备案登记(上报有关安全和建设主管部门),并记录施工全过程安全状况和技术质量情况。
6、编制的各项专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家论证等资料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必须有效、正确、完整,并建立危险性工程专业资料档案存档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为了保障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XXX及其项目部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
该制度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行业、省、市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和办法。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项目部承包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工程、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水上及水下工程,以及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
这些工程的具体要求包括:土石方开挖工程:包括存在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特别是在不良地质条件下进行开挖的工程。
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包括滑坡体处治工程,高度超过6米的边坡处理工程,高度超过3米的支挡工程,以及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
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包括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段桩基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地质条件不良或周围环境及地下光缆、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水深超过5米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以及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包括高度超过5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跨度超过10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型模板等),特殊结构模板工程,以及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模板支撑工程。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包括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塔吊、大型门吊、架桥机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特殊环境下的吊装工程,打桩机械、钻孔机械等大型机械装拆工程,以及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装拆工程。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大型工程建设的数量不断增加。
然而,这些工程建设往往伴随着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需要重视安全问题。
为了确保危险性较大工程建设的安全,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得以建立。
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定义及意义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是指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出的方案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论证的一种制度。
通过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有效保证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安全性,提高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三、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实施流程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实施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施工方案编制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二)方案报告提交提交编制好的方案报告,并在方案报告上签章并出具编制单位。
(三)专家库筛选在专家库中筛选合适的专家,并将方案报告发送给他们。
(四)专家审查专家开始审查方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方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可行性、安全性等方面。
(五)论证审查会议将几个专家意见进行统一讨论和论证,确定最终方案报告的审查结论和意见。
(六)审查结论和意见反馈将审查结论和意见及时反馈给编制单位,并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七)最终方案定稿针对专家意见的反馈,对方案报告进行修改,并确定最终定稿,形成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优点•提高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有效保障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建设的质量。
•提高了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设计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加强了对施工方案的严格审查,提高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可靠性。
•有效防止了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事故,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推广与应用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实施,已经在国内的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许多大型企业和工程项目现在都采用了这种制度,以保障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在未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危险性较大工程建设的数量还将不断增加。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认证审查办法 (建质213号,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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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井点
轻型井点是沿基坑四周将井点管埋入蓄水层内,利用抽水设 备将地下水从井点管内不断抽出,将地下水位降至基坑底以下。
适用于渗透系数 为0.1~50m/d的 土层中。降水深 度为:单级井点 3~6m,多级井 点6~12m
深圳基坑降水井_标清.f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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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范围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 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 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 的拆除工程。
四
起重 吊装 及安 装拆 卸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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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锚杆支护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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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钉墙围护结构 • 结构特征:由土钉与喷锚混凝土面板两部分组成;
• 支撑材料:由土钉及钢筋混凝土面板构成支撑;
• 受力特征:由土钉构成支撑体系,喷锚混凝土面板构成 挡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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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 围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 码头、桥梁、高 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 ( 一 )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 拆除、 (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 工程。 六 爆破 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 工程 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 ( 二 )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 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膜结构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必要时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和编制;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3、专项施工方案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要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说明其来源和依据。
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合。
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
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4、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1. 引言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对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建立一个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目的、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2. 目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专家的审核和评估,可避免施工方案中存在的缺陷和不合理之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3. 范围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存在危险性的工程项目。
这些工程项目可能涉及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气安装等高风险工作,以及高温、高压、高速等特殊环境下的施工活动。
4. 程序专家论证审查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提交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专家组。
4.2 专家组审查专家组根据施工方案的内容和工程特点,对方案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
这些专家可以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全工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他们应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
4.3 编制审查报告专家组根据审查结果,编制审查报告,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4.4 反馈和修改审查报告由专家组提供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的意见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
4.5 再次审查专家组再次审查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确认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要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要求如下:5.1 专家选择专家组的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和分析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2 审查标准专家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领域的规范和标准,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审查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审查制度第一条根据行业及地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或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规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方案未经审核或专家论证的,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第三条专项方案应当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负责方案的审批、论证实施等。
编制完成后,根据要求是否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项目部、分部(工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只需对原文进行局部修改的,应把修改内容进行记录;需要作较大调整或修改内容多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上述程序重新审核批准,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技术主管应当向相关业务部门、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六条项目部、分部(工区)安全终端监督责任人负责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 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1。
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1.2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1。
3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
4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1。
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1.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1.7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2.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c、附安全验算结果;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f、可能出现危险的针对性预防措施、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3 专家组成人员及论证审查程序3.1 公司聘请12位高级工程师,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具体人员组成为:组长:副组长:成员:3.2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3。
3 公司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主任工程师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公司专家组.3.4 公司专家组收到项目部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立即组织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项目部。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不安全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一、引言为了确保不安全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保障员工和项目的安全,本制度旨在建立不安全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以提高施工方案的质量和安全防范本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不安全性较大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
三、管理标准3.1 专家论证审查委员会的设立1.本企业应设立专家论证审查委员会,由企业领导任命,并由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构成。
2.专家论证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不安全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论证,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专家论证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过相关培训,能够独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和论证工作。
3.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和安全防护知识,而且应熟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的目标、原理、方法、安全措施、风险评估等内容。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3.3 专家论证审查程序1.编制完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提交给专家论证审查委员会。
2.专家论证审查委员会依照既定程序进行审查和论证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召开讨论会议、进行现场考察等。
3.专家论证审查委员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全面评审,确保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4.专家论证审查委员会应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评审看法的汇总,并提出审查看法和建议。
5.审查看法和建议应及时告知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并进行必需的修改和增补。
3.4 相关部门联动1.专家论证审查委员会应与工程管理部门、安全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动,确保施工方案的质量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不安全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不安全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不安全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电气、机械、化工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定义1.不安全性较大工程:指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导致严重人员伤亡、资产损失的工程项目。
2.专项施工方案:指对不安全性较大工程的特定施工任务、方法和安全措施等进行认真规划和说明的文件。
第二章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第四条编制要求1.专项施工方案应依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编制,确保关键工序和高风险环节特别重视安全掌控。
2.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依照编制程序进行工作。
3.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施工任务、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安全掌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五条编制程序1.项目负责人指定项目团队成员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编制人员对相关工程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情况和现场环境特点。
3.在勘察基础上,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初稿,包含认真的施工步骤和安全掌控措施。
4.将初稿提交给项目负责人,经过讨论和修改,形成最终版本。
5.最终版本提交给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审查。
第六条编制责任1.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工作,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负总责。
2.编制人员负责依据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和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方案完整、准确、可行。
第七条阶段性编制对于特别多而杂、不安全性较大工程,可以依照工程进展阶段分多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每一阶段的方案需经过项目负责人的审核和公司法务部门的审查。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第八条审查要求公司法务部门应对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安全。
第九条审查内容1.确保专项施工方案中的任务、方法和安全措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要求。
2.检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专业化的管理及施工,这需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论证,以保证施工过程中安全可靠。
本文将介绍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1.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针对特定施工范围内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作业安全指导和救护预案等内容的文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危险性较大施工任务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实现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必要条件。
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需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技术参数和工程量都很大,施工难度和风险也相对较高,需要专业的设计和技术方案,以降低风险,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提升施工质量。
因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存在如下需求:1.安全风险评估和分析2.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和实施3.施工工序和流程的优化和规范化4.作业操作规程和指导的制定和执行5.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6.保障设备和仪器的科学配置和使用7.紧急救援和救护预案的编制和实施8.施工各阶段的安全评估和监控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的专家论证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和审核需要相关专业人士的论证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相关专业人士对风险评估结果的审查,提出合理的建议2.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估和论证3.对作业操作规程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标准进行评估和论证4.对紧急救援和救护预案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性、是否科学性和操作性进行评估和论证对于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论证需要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建筑结构工程师、化学工程师、机械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
4.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应当明确相关责任人及其职责、程序、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等,以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可靠,完善工程质量。
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施工世界里,安全永远是放在首位的。
而我,作为一个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老手,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这个话题。
一、方案背景施工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比如高空作业、深基坑、大型设备安装等。
这些工程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施工现场的问题,更是涉及到整个社会安全的大问题。
所以,制定一套完善的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方案目标1.确保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
2.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3.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方案内容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1)工程特点:明确工程的危险性、施工难点、安全风险等。
(2)施工环境:分析施工现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对施工安全的影响。
(3)施工方法:根据工程特点,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专家论证审查(1)组织专家论证: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审查方案: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修改方案: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实施与监督(1)明确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2)安全教育: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现场巡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方案实施效果1.安全事故减少:通过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2.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工程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充分认识到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风险,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审查,才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高风险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1、作业队总工程师是制定高风险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
施的责任人。
2、作业队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内容应包括:防止人身伤亡、行车、设备、交通以及触电事故;防止职业中毒、降温等技术措施;工作场所设备的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
3、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较大的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从事深基坑、吊装、水中、有毒有害、高空、交
叉多层、高温、冬季、防洪等作业时,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
技术措施。
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措施制定,应考虑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和
对女职工的保护。
应为在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提供意外伤害
保险。
5、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应向各级施工参与方公开,并由双
方签字确认。
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对于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非常重要。
在施工项目中,涉及到高风险工程,如高层建筑、桥梁、隧道等,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前识别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涉及到复杂的工程技术和专业知识,需要通过专家的论证审查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专家论证审查将有助于评估工程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专家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针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发现可能存在的技术难题和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专家的论证审查,可以在施工前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其次,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可能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产生潜在影响,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可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专家可以评估施工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噪音、震动、粉尘等,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以保护周围居民的利益和生活环境。
此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往往需要复杂的施工工艺和设备,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可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可行性和施工质量。
专家可以评估施工工艺和设备的可行性,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建议。
通过专家论证审查,可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得到解决,从而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此外,专家论证审查制度还可以促进施工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专家的论证审查过程是一个与施工企业的专业交流和经验分享过程,可以促进施工企业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专家的指导和建议,施工企业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还可以增加社会的监督和透明度。
专家论证审查的过程是公开、透明的,可以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通过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可以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性和可控性,提高社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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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 (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