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行为学论文达娃之争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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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背后的博弈之道4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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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背后的博弈之道一、达能和娃哈哈联手――合作博弈,互利双赢在1996年,金加投资有限公司(由达能亚洲与香港百富勤在新加坡成立,达能为控股股东)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组建五家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

在这里,双方在进行了利益权衡后达成合作,很明显这种联手经营是一种合作博弈,并且双方都达到了双赢的局面。

在这里,我用以下矩阵来表现双方在这场合作博弈的支付收益。

同时在这里引入一个合作系数,指的是双方合作的可能性大小,即将双方合作的支付、单方合作(即合作意愿不强烈)的支付、双方均不合作的支付这三方面之间的差值相比,用Θ来表示。

Θ=T-RT-P=10-810-5=35显而易见,双方的合作可能性超过50%,有较大机会进行合作。

并且,通过划线法,我们找出了(10,10)这个均衡点。

说明(合作,合作)这个支付矩阵(10,10)对于娃哈哈和达能双方来说都是最佳决策,即是帕累托最优,实现了纳什均衡。

在给定对方选择的策略不变的情况下,娃哈哈或者达能选择的策略对于它自己来说都是最优策略。

通过重复剔除劣策略的方法,最终双方都会选择进行合作,这是在风险最小化的情况下的利益最大化。

而这样一个合作意愿的达成,无疑就完成了这次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要求双方学会利益分享,才能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

达能拓展亚洲销售地区,想要分割中国饮料市场这块肥肉,最好的选择就是与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民族品牌娃哈哈合作,而这一点也可以在之后达能从这些合资公司中获得的收益里得到证实――达能和娃哈哈合作十多年来,公司效益非常好,达能先后从合资公司里分得了30多亿的利润。

在合资公司发展的过程中,香港百富勤将其在金加投资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出售给达能,达能成为金加公司唯一的股东,从而获得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控股地位,成为控股股东。

二、漫漫诉讼之路――不对称信息下的重复博弈2006年,达能派驻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范易谋发现,宗庆后在合资公司之外建立一系列由国有企业和职工持股的非合资公司,他认为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拿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润,因此要求用40亿收购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达娃之争

达娃之争

教学案例之达娃之争专家激辩达娃之争握手言和是解决之道2007年08月28日 09:51 国际商报在不到半年时间里,达能与娃哈哈产权之争由一起普通的产权商务纠纷,迅速演变为一场事关民族品牌发展、国家经济安全等意识形态上的争论。

如今,理性的声音越来越强地碾过“达娃”之争的喧嚣:对经济界来讲,达娃之争是典型的商战范本;而对法学界来说,由于新公司法实施不到一年,达娃之争的若干法律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随着娃哈哈、达能集团的合资之争由口水战逐步转向法律战,早些时候媒体热议的话题如“强行并购”、“反垄断”、“保护民族品牌”等开始转为“出资是否到位”、“商标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商标局的内部答复是否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出资形式可否由商标转让变更为商标独占使用”等法律问题上来。

中国外资杂志社日前举行了以“后WTO时代的外资并购重组及法律、政策”为主题的“中国外资专题论坛”,来自商务部研究院、国务院国资委、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及北京律师界的著名专家学者约20余人就“达娃之争”展开深入研讨。

论坛上半场,金思宇、张树义、邢厚媛、时建中、陈涛涛等专家分别就并购文化问题、全球化生存、外资并购与国家安全、反垄断控制、FDI对我国产业和企业的影响等主题做了综合讲演。

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企业发展战略专家委员、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员金思宇教授认为,“企业并购是一种商业行为。

根据我国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和政策,外国公司在并购中国境内目标公司时并无承担避免同业竞争的法定义务。

同时,在看待外资并构时,我们也不应把企业并购行为政治化。

达娃纠纷的核心问题是企业并购中的博弈所产生的法律文化冲突问题。

跨国并购的文化冲突终将导致失败,但不应轻视并购双方的企业文化融合和再造问题。

保护民族产业和知名品牌是企业公民的崇高责任,但不应把它理解为狭隘的经济民族主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树义做了题为《国际化生存———达娃之争的启示》的精彩演讲,他指出:加入WTO后,国内企业生存环境改变了,涉及到全球一体化的经济体制问题,这样的一个问题首先是一个国际化生存和一个民族主义的问题。

达娃之争

达娃之争

“达娃之争”——跨文化商务之间的冲突案例分析“达娃之争”——跨文化商务之间的冲突一、案例简介2007年4月11日,世界五百强亚太区总裁范易某发出一声吼,要代中国人民清理门户:“违反契约精神的那个人,他的余生将在诉讼中度过。

”范易某所在的企业叫做达能,一个法国血统的跨国集团,是欧洲排名前三的大型食品企业。

1996年达能与“中国人都知道”的娃哈哈集团合资,后达能取得合资企业控股权。

而范易谋放狠话要“放倒”的“那个人”,就是“娃哈哈之父”宗庆后——浙江首富,2006当年胡润百富榜发布的中国第三大富豪。

达能,世界五百强企业,英国《经济学家》杂志曾对达能的扩张战略做了归纳:一是在世界各地广泛收购当地优秀品牌,实行本土化、多品牌战略;二是果断的从衰退行业转向朝阳行业,并不断割舍边缘产品和效益不佳的企业;三是把自己定位为一家全球化公司,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准确“袭击”国际竞争对手。

而从教办工厂起家的娃哈哈,走的是事业发展模式。

二三十年来,娃哈哈一步一个脚印壮大发展,通过脚踏实地的运作,造就了“娃哈哈”这一如雷贯耳的民族品牌。

在范易谋一声吼的前十年,达能与娃哈哈维持着一种“达能出钱,娃哈哈挣钱,达能分钱”的合作模式。

从合作的成果看,双方都是非常满意的。

刚开始的达娃合资,是互利的、双赢甚至多赢的理想合作。

是什么不为人知的根本分歧,导致合作这样“高调”地破裂了?从2000年起,达能开始采取另一种策略,开始大量收购乐百氏等与娃哈哈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同类企业,企图借此对哇哈哈施压。

达能控股收购乐百氏后,因为恶性价格竞争,娃哈哈饮用水每年的利润额下滑得非常厉害,每年有数千万元的利润损失。

2007年5月,达能集团得寸进尺,欲以40亿元的低价强行并购杭州娃哈哈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对此,宗庆后表示强烈不满,双方矛盾日益激化,纠纷不断升级,由开始的相互指责演变为双方互相起诉的法律战。

组织行为学 案例分析

组织行为学 案例分析

明娟和阿苏之间的矛盾明娟不再和阿苏说话了。

自从明娟第一天到爱通公司上班,她就注意到了阿苏,阿苏总是表现得冷漠疏远。

开始,她认为阿苏是憎恨她的工商管理项士学位,她在公司的快速提升,或者是她的雄心壮志。

但是,明娟决心同办公室里的每一位同事都处好关系,因此她邀请他出去吃午饭,一有可能就表扬他的工作,甚至还同他的儿子保持联络。

但随着中西部地区营销主管的任命,所有这一切都结束了。

明娟一直盯着这个职位,并认为自己有很大的可能得到这个职位。

她同与她同一级别的另三位管理人员竞争这个职位。

阿苏不在竞争者之列,因为他没有研究生文凭,但是阿苏的意见被认为在高层有很大的影响力。

明娟的资历比其他的竞争者要浅,但是她的部门现在已成为公司的核心部门,而且高层管理多次对她进行褒奖。

她相信,若阿苏好好推荐的话,她能得到这个职位。

但马德最后得到了提升去了陕西,明娟十分失望。

她未能得到提升就够糟的了,使她无法忍受的是选中的竟然是马德。

她和阿苏曾戏称马德为:“讨厌先生”,因为他们都受不了马德的狂妄自大。

明娟觉得马德的中选对自己来说是一个侮辱,这使她对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进行了反思。

当传言证实了她的猜测:阿苏对决策的作出施加了重大影响之后,她决定把她同阿苏的接触降低到最低限度。

办公室里的关系冷了下来,持续了一个多月,阿苏也很快就放弃了试图同明娟修复关系的行动,他们之间开始互不交流,仅用不署名的小便条进行交流。

最后,他们的顶头上司威恩无法再忍受这种冷战气氛,把他们两人召集到一起开了一个会,“我们要呆在这,直到你们重新成为朋友为止。

”威恩说道,“至少我要知道你们究竟有什么别扭。

”明娟开始不承认,她否认她同阿苏之间的关系有任何变化。

后来她看到威恩是严肃认真、誓不罢休的,只得说道:“阿苏似乎更喜欢和马德打交道。

”阿苏惊讶地张大了嘴,吭哧了半天,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威恩告诉明娟:“部分是由于阿苏的功劳,马德被安全的踢走了,而且以后你们谁也不用再想法对付他了。

《组织行为学》25个案例分析及参考答案

《组织行为学》25个案例分析及参考答案

《组织行为学》课程综合案例(一)张林这一辈子张林,1949年生于中国北方一个小镇。

正当他念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他不得不中断学业,后来又在上山下乡的浪潮中到一个偏远的人民公社插队。

文化大革命后恢复高考,他考入了某财经学院。

毕业后,在某市的一家造船厂做成本会计,一年半后,他辞职不干到某市一家集装箱公司谋得一份管理职位,三个半月后,他被解雇了。

在谋求新的工作岗位时,他到一家职业介绍所作了能力测试并寻求帮助和建议,测试结果表明他最适宜做推销工作。

那家职业介绍所为他找了一份药品推销工作,任职于一家大型医药公司。

他喜欢这一工作,在那里干了一年半。

后来,他听说另一个更著名的药材公司有同类型的工作,便向该药材公司申请,并在1984年被雇用。

进入90年代,他的女儿长大并考入一所著名大学,但他的妻子却下岗了。

张林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也变得有点工作狂了,因为他感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有人劝告他去找一位心理医生解除他的心理紧张。

他接受了劝告,找了一位著名的心理医生,作了一系列的咨询诊断。

下面就是他在一次谈到他的工作历史时的诊断记录:心理医生:你干过很多工作,那是因为你在财经学院毕业后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的缘故吗?张林:确实是这样。

我生活中最大的困难就在于决定我作为一名职员究竟想干什么。

这曾经给我造成精神上极大的痛苦,甚至在今天仍是这样,我仍不能确定究竟何种类型的工作或职业最适合我。

心理医生:好,让我们先谈谈你在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

你在造船厂做成本会计,为什么要辞掉这份工作呢?张林:首先它很烦人。

我不喜欢整天跟数字打交道,不喜欢只在数字上加减乘除。

另外,我认为那份工作毫无前途,那时我有很大的抱负,我要做较高层的管理人员,挣较多的钱。

心理医生:因此你去了那一家集装箱公司?张林:是的,那是一个我可以向公司证明我的能力、真正的管理职位。

心理医生:但是你在那个工作岗位上遇到了点麻烦。

张林:我不适应那种类型的组织。

从达娃商标争夺案透视中外合资经营商标权保护的法律风险

从达娃商标争夺案透视中外合资经营商标权保护的法律风险

法 律 风 险 等 。 中国 企 业 应提 高 商标 权 保 护 意识 , 择 合 适 的 商标 权 法 律 保 护 途 径 , 府 也 应 扶 持 企 业 加 强 自 选 政
主 商 标保 护 。
关键词 : 达娃 商标 争夺 案 ; 中外 合 资 经 营 ; 商标 权 ; 法律 风 险
中图 分 类 号 : 9 .1 D9 6 文献 标 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 0 9 3 9 ( 0 0 0 — 0 5 0 1 0 — 6 9 2 1 ) 20 5 — 5
何 有效 维护 中方 企业 的商标 权益 是 中外合 资经 营 中需要 关注 的重 要问题 。未 来 中国合 资经 营企业
将 会 迎来合 作伙 伴 间相 互 并 购 的高 潮 , 哈 哈集 娃
团在商 标争 夺 战中 的胜诉 给在市 场经 济根基 尚浅 的环境 下成 长起来 的中 国企 业提 供 了一个很 好 的 范 例 。
年半 的法 律大 战之 后 , 近来 突 然 有 了戏 剧 化 的结 局, 双方达 成 和解 协 议 , 能集 团同意 将所持 有 的 达
娃 哈 哈 合 资 公 司 股 份 出 售 给 中 方 合 资 伙 伴 , 解 和
协议 执行 完毕后 , 双方 将 终 止 与 双方 之 间 纠纷 有 关 的法律 程序 。娃 哈哈商标 权最 终保 留在 中方娃
基 金 项 目 : 海 市 教 委 科 研 创 新项 目( 上 编号 : 9 2 3 ; 海 海 洋 大 学 人 文 社科 项 目( 0 YZ 8 ) 上 编号 : 0 1 - 9 0 1 ) A一 2 10 3 1 .
哈 哈 集 团 公 司 。 透 过 娃 哈 哈 商 标 争 夺 案 , 以 看 可
中资 方 陷入 被 动 、 无力 反 抗 , 至 放弃 原 有商 标 , 甚 控 股权 的丧 失是合 资经 营 中 中方 商标权 利保 护 的

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

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

Management经管空间0762012年5月 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苏露摘 要: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冲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冲突管理即指在一定的组织中对各种冲突的管理。

在震惊一时的“达娃之争”中,冲突管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本文介绍了娃哈哈与达能公司冲突事件的背景,用企业冲突管理相关理论对冲突进行诊断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达娃之争 冲突 策略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5(c)-076-021 达娃事件背景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在冲突之前,双方合作了10年的时间,且在合作期间公司效益非常好,达能也先后从合资公司里分得了30多亿的利润。

2006年,达能派驻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范易谋发现,娃哈哈在合资公司之外还有一系列非合资公司,这些非合资公司每年也为娃哈哈带来丰厚的利润。

他认为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抢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润,因此要求收购非合资公司大多数的股权,但是遭到了宗庆后的拒绝。

于是,达能与娃哈哈开始矛盾四起,由昔日的合作伙伴瞬间变成了仇人,不得不对簿公堂,但最终以国内、国外数十起诉讼中达能的败诉而告终。

2 达娃合资冲突进程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达能和娃哈哈作为性质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本来无可厚非,在商品经济中也是没有优劣好坏之分的。

但是,既然双方之间已经了签订了白纸黑字的合同,就必须在“契约精神”的指导下,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样才能使得自己的利益合法,并且得到保障。

2007年4月,宗庆后在面对媒体时将达娃合资企业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经营权争夺阶段。

在这个阶段哇哈哈把经营权、控制权抓过来了。

达能感觉钱赚的比较多,回报比较高,也就没什么意见了,但是它也感觉到娃哈哈这个公司是很难被控制的;第二个阶段,虽然效益不是很好,但是达能还是受够了很多娃哈哈的竞争对手,其中也包括著名的乐百氏;第三个阶段,见其他投资企业的项目收益不是很好,所以达能又回过头来欲以低价收购娃哈哈的其他非合资。

走进“达娃之争”,剖析中外合资的局部弊端———林志殊

走进“达娃之争”,剖析中外合资的局部弊端———林志殊

走进“达娃之争”,剖析中外合资的局部弊端----行业垄断与海外扩张的研究(2009)——林志殊摘要:近年来,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在招商引资时全面优惠海外集团。

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对外施行宽松政策,外资纷纷涌进中国市场。

本课题以“达娃之争”为起点,研究达能集团与中国企业的合资情况,发现达能涉及中国多个行业,垄断了市场,并给这些企业带来了不少损失。

后来在调查其他合资企业时也发现了大量类似的情况。

然而,国内立法工作不够完善,国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对品牌价值,国家经济安全以及企业自我保护意识的法律武器不了解。

这也提醒我们,中国的立法工作必须加以完善,中国引进外资政策需要适当的调整。

立法控制外资垄断中国市场时很有必要的。

了解完中国“引进来”的情况后,我也对国内企业的海外扩张情况做了些探究。

结果发现海外扩张的状况不容乐观。

后来,我对这些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有的企业进行海外扩张是为了品牌炒作而导致亏损,有的企业是不具备海外扩张的条件而冒然并购海外企业导致亏损等等。

为此,我们也为那些走海外扩张的企业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日后能够尽量减少企业的损失。

关键词:达娃之争行业垄断海外扩张剖析建议1 前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突飞猛进!自从施行宽松政策以后,大量的外资企业涌进了中国市场,为贫瘠的中国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

但是,引进外资,弊端难料,不少外资企业利用中国迫切需要资金、法律不完备、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差等原因,对中国本土品牌进行掠夺性并购或合资,甚至对本土行业构成了垄断行为。

在“达娃之争”中(法国达能集团与中国杭州娃哈哈集团关于“娃哈哈”商标的争夺战。

),我们看到了外资并购的鹰爪紧紧抓住中国民族品牌不放,而中方也竭力保护民族品牌。

关注“达娃之争”,就是关注中国企业的发展之路!“达娃之争”最终将胜负如何呢?“娃哈哈”民族品牌能否保住呢?中国企业在与外资合作时应该如何把握好标尺呢?带着一系列问题,我开始了本课题的研究性学习。

娃哈哈与达能事件反思

娃哈哈与达能事件反思

另外,一旦发现外资方面的不法行为或者自己的正当利益被侵犯,要拿 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娃哈哈在这方面经历了从被动到主动的成长过 程。起初,为了迫使娃哈哈屈服,达能采取了威胁、对宗庆后进行人身攻击、 向政府部门告状、全球诉讼等种种手段,使娃哈哈一度陷入被动。后期,娃 哈哈面对达能疯狂的舆论造势和法律攻势,一方面沉着冷静地搜集证据,对 外澄清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积极应诉,并在适当的 时候主动对达能提起诉讼。 “达娃”之争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中国企业在中外合资中的典型问题之一 中国企业要在合资中突破这一现状,必须依靠自身的发展,在技术、品牌等 上游环节获得较高附加值。因此,中国企业要掌握自己在国际竞争中的命运, 除了在合资合作中要考虑好合作的目的、进行深入地调研、并且保护好民族 自有品牌、进行中西方管理方式的互补、以法律为准绳外,还必须练好内功, 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增加谈判筹码,通过学习规则、掌握规则,最终建立 起有利于中国企业的规则,争取做制定规则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在中外企业 合资合作中处于有利地位。
宗庆后曾说:“现代企业无神化,我们现 在已经远离了靠一个点子、一次运作就能成 功的时代,企业的竞争现在比的是综合实力, 综合战略优势。在一个神话衰落的时代做企 业,需要非常道和平常心。”
谢谢大家!
“达娃”事件反思
一、事回顾
二、“达娃”之争需要思考的几个问题
三、“达娃”之争应吸取的教训
四、与达能“分手”的娃哈哈
事件回顾
一、背景
二、起因
三、经过
“达娃”之争中需要思考的几个问题
(一)合资前是否要考虑好合作目的
(二)合资前是否要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调查
(三)合资中是否一定要注意保护民族自有品牌
“达娃”之争应吸取的教训

从达娃之争看中国企业跨国合作中的问题

从达娃之争看中国企业跨国合作中的问题

收 稿 日期 :2 1 O — 1 01 5 O
作 者简 介 : 蔚 ( 9 7 ) 女 , 京 市 人 , 京 经 济 管 理 职业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系 副 教 授 。 张 15 , 北 北
第2 6卷 第 2期 总 第 9 3期 2 1 0 1年 6月 合 资 公 司 , 2 0 年 的生 产 规 模 及 收 益 已 与 合 资 企 业 相 当 , 资 产 达 5 亿 元 、 润 1. 在 06 总 6 利 O 4亿 元 。宗 庆 后 认 为 , 果 收购 完 成 , 能将 在 中 国食 品 饮 料 行 业 形 成 事 实 上 的垄 断 。 如 达
20 0 7年 4月 9日 , 能集 团 致 信新 浪 财 经 , 出对 事 件 的三 点 态 度 。 达 提
20 年 4 1 07 月 0日 , 哈 哈集 团 向新 浪 财 经 发 来 娃 哈 哈 全 体 职 工 声 明 、 国经 销 商 代 表 声 明 、 国 销 售 将 娃 全 全
士声明 , 援宗庆后 。 声 20 0 7年 4月 l 1 达 能 集 团在 上 海 举 行 新 闻发 布会 , 已 于 4月 9日正式 向 娃 哈 哈 掌 门人 发 出“ 0天 限 1 3, 称 3
应 或 规 模 优 势 达 到 最 大 , 购 各 方 的 经 营 理 念 、 化 、 益 的 整 合 因 而 变 得 至关 重 要 。近 年 来 有 多 起 因 整 合 并 文 利 不 力 导致 不 欢 而 散 的并 购 案 例 , 中 娃 哈 哈 与 达 能 由 合 作 到 分 手 的 案 例 堪 称 典 型 。 20 其 0 7年 ~ 2 0 0 9年 , 能 达 在 中国遭遇“ 哈 哈滑铁卢”历 时两年半 , 讼 3 娃 , 诉 O余 起 , 后 以 和 解 结 束 。本 文 描 述 了 达 能 与 娃 哈 哈 复 杂 纷 最

07’重大企业危机盘点

07’重大企业危机盘点

第八件 锅王胡师傅“胡吹” 关键词:诚信
事件核心:胡师傅所谓的熔合天然紫砂竟然是喷一种紫砂颜色的涂料,经过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检测分析,这种宣称采用航天科技、紫砂合金锻造、绝对无涂层的胡师傅无烟锅现出了“原形”。
点评:这是典型的无法进行“危机管理”的危机事件,因为从造假的第一天起,暴露是迟早的事,不暴露则是侥幸的事。这就是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无烟锅,原来它只是铝合金做的很普通的一只锅。铝片是白的,但是,当它被利欲熏心的人一使用,做出来的锅就变成黑的了。炒作概念,指鹿为马,一个普通铝锅卖到了599元的高价,“失败是历史的必然!
第七件 霉变“稻香村月饼”事件 关键词:食品危机猛于虎
事件核心:中秋节行将结束时,多位市民反映,他们买到的“稻香村”牌月饼中,部分在保质期内发生霉变。据悉,这些月饼虽都挂有“稻香村”商标,却并非“稻香村”原厂生产,而是位于丰台的“香村园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贴牌生产。苏州稻香村原厂与委托公司就“稻香村”商标的使用权打官司。
(事件核心回放:有LG离职员工揭露:LG电子从1998年开始,一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秘密的、大规模的小作坊式翻新”,爆出一个鲜为人知的“LG翻新”内幕。随后,湖南省湘潭市用户张洪峰披露的LG空:华为鼓励7000员工辞职引争议 关键词:人力资源挑战
事件核心:华为公司包括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即先“主动辞职”,再“竞业上岗”),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新排序。
第五件 中国制造出口美国受挫 关键词:敬畏之心
事件核心:7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日前称,将暂停从中国进口鲶鱼、巴沙鱼、虾、鲮鱼和鳗鱼5种水产品,直到证明这些产品符合美国的安全标准为止。近年来国内的出口产口质量“恶报频频”:从过去的毒牙膏、含铅玩具到现在的海产品,用一堆耗子屎 坏了整缸酱不足以说明整个问题……。

[转载]从达娃之争看西方的法律天平

[转载]从达娃之争看西方的法律天平

[转载]从达娃之争看西⽅的法律天平原⽂地址:从达娃之争看西⽅的法律天平作者:戎戎从达娃之争看西⽅的法律天平2009年4⽉27⽇,辽宁省⾼级⼈民法院做出⼆审判决,依旧驳回法国达能集团⼦公司——乐维起诉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违反同业禁⽌的诉讼请求。

截⾄⽬前,在历时两年多的达娃全球法律战中,深谙国际诉讼之道的达能集团⽆⼀胜利,⽽中国企业娃哈哈积极应对,以24⽐0完胜。

与此形成鲜明对⽐的是,在2002年中国加⼊世界贸易组织之初,中国企业⾯对国际诉讼时态度消极,应诉率只有40%左右,胜诉率更是近乎于零。

当时,由于西⽅世界长期以来带着“有⾊眼镜”看待中国及中国企业的历史原因,许多中国企业对通过西⽅法律机构解决纠纷持抵触和怀疑态度。

中国企业禁不住担⼼:这就好⽐是外国⼈握着天平,是否会真正公平?作为中国改⾰开放以来最⼤的国际商战,达娃之争是中国企业境外诉讼案的典型代表。

⽽今,娃哈哈⽤24连胜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商场上逐渐成熟,懂得运⽤法律捍卫⾃⼰的合法权益。

同时,它也使得其他中国企业对西⽅的法律天平有了新的认知,⿎励他们在国际商场中要像娃哈哈⼀样,不卑不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的权益。

娃哈哈胜出达能的“连环法律战”回溯当初,娃哈哈⼀开始并不占据优势。

双⽅合资合同约定斯德哥尔摩作为合资争议处理的仲裁地所在,这种安排,固然是遵循国际惯例、避免东道国的单边保护主义伤害投资者利益,但对娃哈哈⼀⽅显然不利。

⼀是对不善于国际性诉讼的中国企业造成强⼤的⼼理压⼒,⼆是对⾮英⽂母语国家的企业制造了⼀定的诉讼难度。

⽽后,为了对娃哈哈全⾯施加压⼒,达能采取了“⼀案多诉”的策略——虽然其与娃哈哈的纠纷只有⼀个,但除在合同约定的斯德哥尔摩提起仲裁之外,还在中国国内、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国、意⼤利等地分别提起诉讼,并将与此纠纷毫⽆关系的宗庆后家⼈、⾮合资公司境外股东等⼤批对象也拖⼊诉讼程序中。

⾯对达能来势汹汹的“连环法律战”,娃哈哈毫⽆畏惧、沉着应对。

达娃之争对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启示

达娃之争对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启示

南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达娃之争”对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启示The Implication of "Wahaha-Danone’s D ispute” for the Joint Venture in the Beverage Industry学院(系):商学系___专业:工商管理___学生姓名: ___学号: ___指导教师(职称):评阅教师:___完成日期:__________南阳理工学院Nan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达娃之争”对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启示工商管理专业张晶晶[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商来中国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但是当前很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即合资企业的国外合资方逐渐增大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控制或者完全占有合资企业。

“达娃之争”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本文从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出发,探讨饮料行业合资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企业要慎重选择合资对象、牢牢把握品牌的控制权、谨慎进行沟通、具备法律意识、中方在合资企业中应始终掌握控股权、特别注重对企业经营权的控制以及构筑外资“恶意并购”预警体系方面的启示。

[关键词]达娃之争;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经营控制权The Implication of "Wahaha-Danone’s D ispute” for theJoint Venture in the Beverage IndustryBusiness Administration Major ZHANG Jing-jingAbstract: Since 1990s, foreign investments have been expanding at a large scale in China, among them 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 is an important investment. However, a new trend came into being in many 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s. That is, foreign joint venture partners gradually increase their stakes in the enterprise, control or take full possession of join t ventures. For example,”Wahaha-Danone’s dispute" is a typical case. This article starts from Wahaha-Danone’s match in order to explor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beverage industry in joint ventures, as well as analyze the reasons for th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an implication. That means enterprises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choose their joint venture partner, firmly take control of the brand, be careful in communication, have a legal sense, the Chinese side should always hold the ownership in the joint venture, especially emphasis on controlling operational rights as well as building an early warning system for foreign-founded " OPA hostiles ".Key words: Wahaha-Danone’s dispute; the beverage industry; joint venture; the right of operational control目录引言 (1)1 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现状 (1)1.1 饮料行业的发展状况 (1)1.2 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现状 (2)1.2.1 概况 (2)1.2.2 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分析 (3)1.2.3 饮料行业外资收购行为 (3)2 “达娃之争”暴露出来的合资经营问题及原因 (3)2.1 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问题 (4)2.1.1 股权争夺 (4)2.1.2 商标使用权争夺 (4)2.1.3 合同风险 (5)2.1.4 并购风险不足 (5)2.2 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 (5)2.2.1 利益之争 (5)2.2.2 实力薄弱缺乏风险意识 (6)2.2.3 法律不健全 (7)3 “达娃之争”对合资经营的启示 (8)3.1 慎重选择合资对象 (8)3.2 企业要牢牢把握品牌的控制权 (8)3.3 谨慎进行沟通管理 (9)3.4 要具备法律意识 (9)3.5 中方在合资企业中应始终掌握控股权 (10)3.6 中国企业要敢于面对国际企业的诉讼 (10)3.7 要特别注重对企业经营权的控制 (10)3.8 构筑外资“恶意并购”预警体系 (11)结束语 (12)参考文献 (13)致谢 (14)引言近几年来,法国达能集团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总资产达56亿、2006年利润达10.4亿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从“达娃之争”看合资公司风险控之大成张玉成律师制

从“达娃之争”看合资公司风险控之大成张玉成律师制

从“达娃之争”看合资公司风险控制原文载于《中国经营报》,作者是中国经营报记者何勇。

本文以达娃之争为案例,揭示了合资公司的诸多法律风险及防范的问题。

因笔者是娃哈哈集团与宗庆后的代理人之一,本篇文章有采访大成张玉成律师的内容,转载如下:风险之一:商标权之争达能:合资公司才能独家享有商标使用权。

娃哈哈:依据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合同,对中方使用商标没有限制。

事件过程:1996年2月,娃哈哈和达能签署了“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但由于当时国家商标局对该项转让申请并没核准,娃哈哈方面认为有理由理解该协议已经终止,而达能方面却要求继续履行商标转让协议,双方以此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关于《商标转让协议》的仲裁。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娃哈哈及宗庆后的代理人钱卫清律师及张玉成律师表示,达娃之间的《合资经营合同》与《商标转让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但在两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和娃哈哈商标转让过户的报批过程中,商标转让被国家商标总局驳回。

尽管商标转让协议仍然是合法有效的,但娃哈哈商标转让存在法律上的履行不能。

本案中商标权纠纷提醒企业对外签约时,要特别注意合同是否有待相关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批准,充分考虑未能获得批准后的法律后果及其救济方法。

达娃之争中的商标权问题,也给合资公司的商标权的约定及其法律风险敲响了警钟。

首先在商标权出资的风险方面,注册商标可以依法用来出资入股,其出资方式一般包括以商标权本身和以一定年限内的商标许可使用权作为出资。

以商标权本身作为出资的主要是商标转让,但这种投资方式存在的问题是:注册商标转让本身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为我国的《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都确立了分期缴纳出资的制度,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的一段期限内逐步缴足出资。

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商标权也都是在公司成立后才办理转让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已经成立并运营,但在公司成立后办理缴资的过程中,作为出资的注册商标却可能因为商标局不予核准转让而无法实现出资“到位”。

从组织行为学角度看

从组织行为学角度看

电影《my name is khan》中的组织行为学摘要:本文主要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对电影《my name is khan》中出现的矛盾冲突进行了分析,利用组织行为学的相关理论对其做出一定的解释。

关键词:刻板印象种族轮廓种族歧视组织行为学影片的大概内容是信奉穆斯林教的里兹瓦·罕从小患有阿斯伯格综合症,母亲去世后,他追随弟弟扎克尔的脚步从印度孟买移民美国旧金山。

里兹瓦在帮哥哥的化妆品公司推销美容产品时认识了经营发廊的单身母亲曼迪娅。

里兹瓦不顾哥哥的反对执意与印度教的曼迪娅结为夫妇,一家人和谐美满。

9.11恐怖袭击的发生使美国国内掀起了反对、歧视穆斯林教徒的风潮,里兹瓦与曼迪娅的发廊被迫关张,而曼迪娅的独子山姆更是在一场由种族歧视引发的少年争斗中意外身亡。

悲愤的曼迪娅将愤怒发泄在了里兹瓦的穆斯林姓氏“罕”上,说只有里兹瓦告诉美国人民及美国总统他的姓氏并非与恐怖分子相关,才会与他再次相见。

就这样,执着的里兹瓦踏上了艰难的觐见总统之路….影片内的矛盾冲突主要是由911事件而更为加剧的种族歧视,在对影片从组织行为学角度进行分析前我们先来看一个推理过程:1、“看,那个绿头发的人在打孩子。

”2、“那个绿头发的人是个坏蛋。

”3、“所有绿头发的人都是坏蛋。

”4、“凡是绿头发的人都要打人。

”5、“又碰到一个绿头发的人,趁他还没打人之前就打他。

”(于是,这个并没有打人的绿头发的人不得不进行自卫)6、“你看,这就是证明,凡是绿头发的人都要打人。

”7、“所以,我们一碰到绿头发的人,都要先打他!”这样的推理过程听起来似乎很可笑,但它确实代表了某些人的思维方式。

虽然其中的谬误显而易见,即使是智力迟钝的人也能发现,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现实。

那些把别人视为异己的人从理智上说也很清楚,这种“身体标志”(绿头发)并非有意所为,但他们的反应却是非理智的。

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己群反应”,所以每当他们受压制的攻击性情绪要寻找发泄对象时,那些身体上和他们有点不一样的人也会成为替罪羊。

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

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

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
苏露
【期刊名称】《中国商贸》
【年(卷),期】2012(000)015
【摘要】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冲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冲突管理即指在一定的组织中对各种冲突的管理.在震惊一时的“达娃之争”中,冲突管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本文介绍了娃哈哈与达能公司冲突事件的背景,用企业冲突管理相关理论对冲突进行诊断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总页数】2页(P76-77)
【作者】苏露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2
【相关文献】
1.从达娃之争看金融危机下的企业商标战略 [J], 李薇
2.我给娃哈哈打官司——达娃之争对企业经营的启示 [J], 钱卫清
3.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 [J], 苏露;
4.从达娃之争看中国企业跨国合作中的问题 [J], 张蔚
5.“达娃之争”给中国企业的三点启示 [J], 佘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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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组织行为学》案例分析目录一、摘要-------------------------------- 3二、公司背景介绍------------------- 3三、达娃联姻---------------------------4四、婚姻风雨路------------------------5五、婚姻破裂---------------------------5六、跨国恋的反思---------------------8七、结语---------------------------------10一、摘要达娃之争被称为改革开放30年来影响最大的国际商战,诉讼道路长达三年之久、战场遍及世界各地加之中法两国领导人的介入,轰轰烈烈的开始却以平静地和解收场。

这场中国最生动的商业案例无疑在公司治理、公司危机策略、公司纠纷解决等各个方面都引发了人们的思考。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通过对这场中外商务冲突过程的梳理以深入了解在全球化的环境有效的沟通以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对企业的意义。

二、公司背景简介1、娃哈哈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仅次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吉百利这4家跨国公司。

在全国26个省市建有100余家合资控股、参股公司,在全国除台湾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销售分支机构,拥有员工近2万名,总资产达 121亿元。

主要从事食品饮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含乳饮料、瓶装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汁饮料、罐头食品、医药保健品、休闲食品等八大类近100个品种的产品,其中瓶装水、含乳饮料、八宝粥罐头多年来产销量一直位居全国第一。

200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9年位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是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

2、达能集团: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总部设立于法国巴黎,全球拥有近9万员工,是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

达能集团历史悠久,规模庞大,位列世界500强,业务遍及全世界120多个国家。

鲜乳制品、饼干和饮料作为达能的三大主要产品,在全球市场销量排名均名列前茅。

达能集团创建于1966年,从九十年代起开始实施积极的业务国际化战略,在短短四十年的时间成为世界食品行业的巨人,并拥有多个国际品牌,例如: DANONE(达能)、LU和EVIAN(依云)等。

在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达能集团都是最大的食品集团,达能亦是当今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并列全球同类行业前六名之一。

中国是达能集团全球发展策略中极为重要的一环,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达能集团的业务更是一日千里,其中尤以法国依云天然矿泉水最为闻名,长期居于进口矿泉水的领导地位。

九十年代初,达能集团开始在中国设厂,并迅速取得极佳效益,以达能为品牌的酸奶在广州及上海均居于领导地位。

现时达能集团在中国拥有七家工厂,分别位于上海、广州、深圳及江门等地,从事酸奶、牛奶、饼干、酱油及冷冻点心的生产,产品除本销外,还出口到世界各国。

从1994年起,达能集团在中国建立一个人数庞大、训练有素的中央销售队伍,办事处分设于上海、北京、广州及成都,积极拓展集团的进口产品和合资工厂的产品在零售及餐饮业的业务,收购乐百氏92%的股份后,因经营不善,现在的乐百氏大不如以前,几乎被搞垮。

三、达娃联姻1996年:金加投资有限公司(由达能亚洲与香港百富勤在新加坡成立,达能为控股股东)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组建五家合资公司,当时,娃哈哈集团是第一大股东、占合资公司的49%,两家外方股东占51%。

当时,正值中国实施招商引资政策的初期,各地政府甚至不惜赠送土地、减免税收来吸引外资资金和技术。

1997年-1999:娃哈哈与达能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欲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国家商标局对此未予核准;双方于1999年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997年至今:娃哈哈集团旗下的非合资公司壮大发展,产品沿用“娃哈哈”商标。

1998年:香港百富勤将其在金加投资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出售给达能,达能成为金加公司唯一的股东,从而获得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控股地位。

2000 年至2006年:达能相继持有乐百氏92%股权、梅林正广和50%股权、光明20.1%股权、汇源22.18%股权。

四、婚姻风雨路尽管达能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但整个娃哈哈集团经营、生产的决定权都集中在宗庆后手里。

据悉,在与达能合作之初,宗庆后与达能的“约法四章”就是宗庆后强硬作风的最好体现:第一,品牌不变;第二,董事长的位置不变;第三,退休职工待遇不变;第四,45岁以上职工不许辞退。

合资以后,双方的合作并不愉快。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企业实力的迅速增强、产品营销网络的日渐健全和产品形象的深入人心,娃哈哈亟须通过规模扩张和跨地区设厂来扩大产能。

然而在投资建厂等诸多问题上,达能却与娃哈哈意见相左。

比如,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同时也为了完成企业产品在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布局,娃哈哈的决策层希望能够参与到西部大开发、对口支援革命老区、国家贫困区、三峡库区建设等项目中去。

但达能因为顾虑这些地区的消费能力,不愿意进行投资。

因为是合资方,达能不愿意投资,娃哈哈也不能自行投资。

双方发生了尖锐的矛盾。

抛开意见的不合,达能还收购了当时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氏,这让宗庆后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不安。

在意识到与达能的合作不仅不能产生积极的意义,甚至还限制了娃哈哈的发展之后,1999年,宗庆后和中方决策班子商量决定,由职工集资持股成立的公司出面,建立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

这些公司大多建立在西部、对口支援的革命老区、国家贫困区以及三峡库区等当初达能不愿意投资的地区,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而这批非合资公司则成了达娃矛盾全面爆发的导火线,引发了一连串的冲突。

五、婚姻破裂达娃联姻走向破灭主要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达能主动出招,娃哈哈被迫反击。

这一阶段包括两个小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 范易谋作为新任达能亚太区总裁上台,范易谋上任后极力改变达能只是大股东却没有实权的形势。

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后,他发现2006年合资公司利润10.9亿元,而69家非合资公司却是10.4亿。

范易谋认为,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是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拿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润。

他希望能够收购娃哈哈以改观业绩。

他迫使宗庆后于2006年年底草签协议,要求以40亿元收购其51%的股权。

但是,宗庆后却拒绝并购要求。

范易某对此不断地对其施加压力。

达能集团的步步紧逼使得宗庆后不得不反击。

2007年4月,宗庆后决定将两者之间的纠纷公布于众。

4月8日,宗庆后做客新浪,指责法国达能公司提出以40亿元人民币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是恶意强行并购,达能刻意设下合资陷阱。

宗庆后称,达能为实现这一并购,以娃哈哈经营存在同业竞争问题、没有履行商标转让协议和非合资公司滥用商标这三个理由,对娃哈哈和宗庆后不断施压。

2007年4月9日,达能集团随即致信新浪财经,指责宗庆后组建非合资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合资企业拥有的娃哈哈品牌以及原产品配方,进行大量的生产销售活动,公然违背双方合作协议,违背《公司法》。

达能认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达能集团作为大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杭州上城区政府以及娃哈哈企业员工作为股东的利益。

达能“已经做好了启动全面法律行动的准备,以维护娃哈哈合资企业所有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随后,达能集团召开了大规模的新闻发布会,指责宗庆后滥用职权、私设非合资公司的行为既违约又违法。

双方给出的信息顿时使舆论一片杂糅混沌,媒体、经济学者和法律专家纷纷加入争论中。

紧接着,双方的战场扩大到了世界范围。

冲突过渡到了第二小阶段。

第二小阶段。

2007年5月9日,达能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多项仲裁申请,这标志着达娃之争开辟了国际新战场。

随后,达能又对娃哈哈进行了29场诉讼。

诉讼的范围几乎遍布整个世界。

与中国的其他企业一样,娃哈哈集团并不深谙国际诉讼之道,这使得娃哈哈又一次处于不利地位。

在国内,达能又对宗庆后本人提起了诉讼,这使得宗庆后一度陷入舆论的质疑、道德的指责和诉讼案的包围中,对他来说,只要诉讼失败,必定面临牢狱之灾,甚至连累家人,宗庆后决定开始反击。

当初,达能起诉宗庆后是以违反“竞业禁止”为由。

但达能中国总裁秦鹏身兼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和乐百氏董事长,而娃哈哈与乐百氏是直接的竞争对手。

2007年7月,娃哈哈以此为由反诉达能违反“竞业禁止”。

娃哈哈在山东潍坊以合资公司工会的名义,绕过了合资协议中关于仲裁条款的做法,以“达能董事违反竞业禁止损害合资公司的利益”为由提起诉讼,案件很快立案,并查封了达能这两家公司的股份。

这是一个杀手锏。

只需提交一个审理报告,达能在39家合资公司的外方股份随时会被查封。

在这一阶段,达能一方是非常主动且态度强硬的,娃哈哈只是被动反击。

在达能两次主动出击中,娃哈哈处于被动地位。

娃哈哈在国际诉讼上吃了大亏,但在国内司法程序上占了上风。

第二阶段:达能态度软化,要求和谈。

娃哈哈在国内起诉后,达能在国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声落地,达能转而要求和谈。

此时,政府高层开始参与斡旋“达娃之争”,达能表态希望和谈,但实际上,双方都还是僵持不下,并没有真正表现出和解态度。

其实,达能也意识到,中国消费市场被世界普遍看好,很多食品业都在向中国市场进攻。

在这一背景下,达能遭遇娃哈哈“泥潭”,资本市场肯定会受到拖累。

所以在2007年4月初,达能在巴黎召开股东大会,董事长兼CEO里布便急于向股东表态,为了稳定投资者,里布表示希望在一个季度内协商解决娃哈哈争端。

但是强调“这并不意味着会向中国妥协”。

2007年11月26日,法国总统萨科齐访中国,在主要议程中,明确包含了调解对达娃之争的正式议题。

而出于达能集团在法国经济战略的重要地位,法国政府对达娃之争的关注度似乎高于中国政府的反应。

萨科齐对于中国政府高层主动提出,达能停止诉讼、双方和解,中国商务部开始居中调节。

2007年12月开始,双方进行了长达四个半月的和谈。

但是,在谈判桌上,达能仍坚持不肯停止诉讼;娃哈哈也拒绝和谈。

双方和谈不成功。

但从中可以看出。

达能开始从主动变得被动,而娃哈哈逐渐在谈判中占上风。

第三阶段:谈判不成,双方再次回到战场。

谈判失败,双方随即又回到了战场,双方都更加激动。

达能又以宗庆后偷税为由提起诉讼,新一轮大战开始了。

在此轮大战中,宗庆后发动攻势,娃哈哈掀起了一场全国税务爱好者的活动,焦点对准达能的高管。

随事态演变,娃哈哈逐渐表现出优势,而达能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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