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幸福新西安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

合集下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5•【字号】市政办发[2013]89号•【施行日期】201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3〕8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已经8月5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尽快启动、稳妥推进、优先安置、配套同步”原则,充分进行研究协调,精心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改造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15日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依据《西安市幸福路地区总体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总体目标,抓住省市共建大西安的重大机遇,以幸福林带建设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以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促进区域整体发展,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打造集总部经济、商贸服务、军品研发、绿色观光、都市休闲、文化创意为一体的生态怡人之地、智能低碳之所、活力幸福之城。

二、工作原则按照“市区共建”总体要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坚持“市级主导、区级实施,整体规划、同步推进,资金包干、归口管理”原则。

市级主导、区级实施。

按照市国土局储备土地、市财政局平衡资金、新城区组织实施的模式,由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综合改造各项事务。

其中,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综合改造规划、资金筹集、土地收储、市政建设及协调企业搬迁等工作;新城区负责综合改造征地拆迁、招商引资、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城(棚)改、企业搬迁、信访维稳等工作;市渭北办、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配合做好企业入园和新厂区建设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件发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品质西安建设桥梁涂装美化维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9〕29 号 2019 年 1 月 21 日
《品 质 西 安 建 设 桥 梁 涂 装 美 化 维 修 行 动 实 施 方 案》已 经 市 委 、市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注:详细内文请查阅原
文件(市政办函〔2019〕29 号),或登录西安市人 民政府网站 —政务—政府公报— 2019 年第二期。)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 2019 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9〕34 号 2019 年 1 月 23 日 西 安 市 人 民 政 府《2019 年 度 政 府 规 章 制 次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定 计 划》已 经 2019 年 1 月 12 日 市 政 府 第 79 真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 2019 年 7 月 修改
5
西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市城管执法局
2019 年 8 月
修改
6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
市城改办
调研
7
西安市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
市工信委
调研
Hale Waihona Puke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352019 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编号
规章名称
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
1
生监督规定
2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起草单位 市水务局 市房管局
报送时间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3 月
备注 修改 修改
3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27•【字号】市政办发〔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4月27日西安市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1〕17号),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西安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引领。

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

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和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

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

坚持统筹各方。

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多方参与,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50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50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7月29日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14日西安市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赵正永书记的批示精神,有效整改我市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完善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重心下移、体现市区联动为主要途径,齐心协力整改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城市功能日趋完善、环境容貌整洁有序、行人车辆畅通无阻、夜景设施完整齐备、公共空间管理规范、城市品位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努力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便利、畅通的生活环境。

二、提升范围和工作原则本次提升范围为城六区及各开发区内所辖区域道路、广场、高架桥下、街头绿地、商业街区、客运站点和城市出入口,郊三区和四县为建成区区域内的主要道路、广场和通往主城区道路出口周边。

提升公共空间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规划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

以规划为先导,精心设计,切实提高规划设计编制水平。

重要区域进行统一设计,规划要体现建筑外立面、市政道路、市政环卫设施、城市街具的整体协调和环境效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公共交通三个一千目标暨公交都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公共交通三个一千目标暨公交都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公共交通三个一千目标暨公交都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市政办函〔2019〕114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公共交通三个一千目标暨公交都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9〕1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充分发挥公共交通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高城市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品质的作用,现提出我市推进公共交通“三个一千”目标暨公交都市建设方案。

一、发展目标(一)近期目标。

认真对照公交都市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全面加快公交都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面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扩大公共交通网络覆盖面,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初步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微型交通和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让人民群众“出行更便捷、乘车更舒适,换乘更方便”。

(二)远期目标。

进一步巩固公交都市创建成果,力争三年实现“三个一千”目标(公交、出租、地铁、自行车等公共交通日客运量1000万人次,公交专用道长度1000公里,常规公交、通勤、定制线路等城市客运线路1000条),增强城市公交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出行需要,与国家中心城市定位和大西安追赶超越要求相匹配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二、重点工作(一)公交都市创建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公交都市建设工作对照表(见附件1)和公交都市创建指标表(见附件2),全面推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智能公交建设、构建低碳交通、需求管理、提高公交发展保障水平、特色示范工程、规划资金政策用地保障等工作,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确保2019年我市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公交都市验收,获得“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7•【字号】市政办发[2009]130号•【施行日期】200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1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西安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秩序管理,预防交通事故,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6月至10月,在城六区范围集中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服务市民生产生活,促进西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智生西安市副市长副组长:张建政市政府副秘书长冯慧武市政府副秘书长兰士伟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巩明星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XXX俊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宁市财政局副局长白正谊市法制局副局长强院省市交通局副局长孙智书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军昌市工商局副局长马洛生市质监局总工程师张理市市政管委会副主任李忠良市残联副理事长王志强市地铁办副主任王海玲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孙琦峰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伟西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寇雅玲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邢忠民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徐新兆新城区常务副区长卢光文莲湖区常务副区长左长民碑林区常务副区长杨建强雁塔区常务副区长贺简政未央区常务副区长刘军才灞桥区常务副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兰士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强院省、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玉成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建政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西安城市综合交通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西安城市综合交通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世行贷款)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05]236号【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11.18【实施日期】2005.1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世行贷款)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236号2005年11月18日)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世行贷款)前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将定期督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世行贷款)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拟借用世界银行贷款实施的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是我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

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基本正常。

2004年9月,项目正式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列入经国务院批准的“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005~2007财年备选项目规划”,安排世行贷款额度1.5亿美元。

2005年3月,市政府成立了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政办发〔2005〕56号)。

截止2005年9月,世行工作组已先后四次来我市开展项目考察活动,基本确定了项目框架内容。

目前,项目已进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报批和评审等关系项目成败的关键阶段,需要各部门更加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鉴于世行对项目评审严格、程序复杂,加之项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协调工作量大,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项目框架内容经与世行工作组多次接洽,基本确定项目框架内容包括城市路网、公共交通、交通管理、交通污染控制、文化遗产保护、城市交通政策与规划能力培训等6个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5亿元(人民币,下同)以内,其中世行贷款1.5亿美元左右(详见附件),实施期限为2007-2012年。

西安五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西安五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西安五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加强城市管理和矛盾纠纷化解,西安市决定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行动内容和重点1. 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酒驾、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保障交通安全。

-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整治非法停车、乱停乱放等现象。

- 完善交通设施,提升城市交通流畅度和便捷性。

2. 加强环境治理- 提升城市环境整洁度,加强路面清扫、垃圾分类等工作。

- 整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 加强对乱排废弃物、违规建筑等行为的打击和整治。

3. 改善市容市貌- 加强对市中心区域的破旧楼宇、违法广告等现象的整治,提升城市形象。

- 推动城市景观提升工程,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 强化对违建、占道经营等行为的清理整治。

4.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 加强对治安隐患的巡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 加强对涉黄、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5. 加强基层工作推进- 加强对基层服务设施和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

-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整治力度,推动乡村振兴。

- 加强对居民诉求和民生矛盾的及时解决,提升服务水平。

三、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1. 建立统一的行动指挥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协调。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

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形成合力。

四、预期效果通过五项专项整治行动,预期取得以下效果:1. 城市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2. 城市环境整洁程度明显提高,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3. 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得到提升。

4. 社会治安得到有效维护,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02•【字号】市政办函〔2020〕33号•【施行日期】2020.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后,随着各行各业全面复工复产,市区人流量、车流量持续增加,由此带来的市容环境问题随之增多。

为全面恢复并持续改善复工复产后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美观有序、舒适宜居的发展和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以4月份迎全运会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清理、大扫除”活动和清明节环境保障工作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5天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时间4月3日至4月18日。

4月18日后,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和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之以恒抓好长效管理和精细化管理。

二、整治任务(一)集中开工一批绿化项目。

按照市政府3月27日专题会议精神,为确保全运会前绿化景观效果,全市具备进场施工条件的城市绿化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对春季可实施的城市绿化建设项目,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相关手续可实行容缺办理。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二)集中擦洗维护“城市家具”。

按照“谁设置、谁管护”的原则,对照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拆除违规设置的“城市家具”;擦洗维护广告牌匾、城市雕塑、交通标识、公交站牌、邮筒邮箱、便民座椅、隔离栏、电缆箱、环网柜、路名牌、路灯杆等公共设施,拆除废弃、毁损和违规设置的公共设施,粉刷、维修破旧的公共设施;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保洁员工具箱、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设施设备,保持整洁完好;清洁维护公交调度亭、候车亭、治安亭、爱菊粮油销售亭、放心早餐销售亭等各类岗亭和便民服务亭,保持干净美观;清洗维护公共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并进行消毒,保持设施及其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1.14•【字号】市政办发[2003]4号•【施行日期】2003.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3]4号2003年1月14日)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所报《西安市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西安市交通局、西安市公安局)为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运输环境,促进我市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发展战略,整顿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和监管,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努力为社会创造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

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以反“三超一混”为重点,确保春运安全;打击非法营运,净化运输市场;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服务、汽车清洗、运输服务活动的业户及车辆以及道路客货运输站、场、集散地均属此次整治范围。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8•【字号】市政办发[2010]154号•【施行日期】201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八月十八日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迎接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全国干线公路大检查,实现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检查评比“保六争五”目标,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公路通行保障能力,为群众提供整洁舒心的出行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行业为主、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与四城联创活动有机结合,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整治活动,使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容路貌明显改观,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整治对象及时限此次整治活动的对象是国省干线公路,时间从8月20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共40天。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一)清理公路路界,净化公路环境。

由各区县政府统一协调组织,文明委、新农办、交通、公安、林业、水利、爱卫办等部门联动,沿线乡镇、村组、厂矿企业参与,拆除侵占公路界内违章建筑,清理公路界内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整治公路沿线排污管口,完善公路两侧居住区、市场排水设施,明确公路用地范围,做到路界清晰,路宅分家,路田分离。

(二)整治村镇路段环境卫生。

各区县政府要广泛发动沿线单位和群众,重点清理过村镇路段公路界以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公路界外6米范围内的堆积物,彻底改变村镇路段脏、乱、差等现象。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5•【字号】市政办发[2012]56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已经2012年3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西安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通过采取工程建设、交通管理等措施,较好地维持了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导致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日显突出。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缓堵保畅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西安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缓堵保畅、改善民生为目标,以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为指导,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全面有效的缓解交通拥堵状况,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到2014年底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提倡绿色出行,积极发展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

(二)提升改善道路通行能力。

三年建设改造完成5条快速路、13座立交、26条主次干道、98条支路及背街小巷、两万个公共停车泊位,每年改造60-80个交叉口、公交港湾,建设30-50公里公交专用道,增设不少于10座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到2014年底人均道路面积达17.5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环网相连,节点畅通,结构合理,高效便捷”的路网体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26•【字号】市政办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3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26日西安市加快绿色交通城市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倡导的“四个交通”(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战略部署,结合建设品质西安、增强城市绿色发展力的要求,现就我市创建绿色交通城市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建设“一带一路”的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构建“四个交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为核心,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以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应用、集约高效运输组织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行业监管能力提升为任务,以示范工程、重点项目和专项行动为方式,率先建成以综合交通为基础、公交出行为主导、慢行交通为亮点、清洁运输为特色、智慧交通为引领、精细管理为保障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为缓解我市交通压力、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竞争能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强力支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08.10•【字号】市政办发〔2012〕183号•【施行日期】201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2年7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8月10日西安市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8月起至12月31日,在城六区及各开发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缓堵保畅、改善民生为目标,在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下,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市级职能部门参与,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以实现“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优化现有道路资源,提高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建立停车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设点、乱收费、乱停车问题;二是解决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及经营性停车场管理不规范问题;三是实现沿街单位、社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三、阶段步骤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动员阶段):自8月起至9月15日,为期一个半月。

对城六区及各开发区范围内现有道路停车、停车设施资源利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行动方案。

借助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整治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自9月16日起至11月15日,为期两个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路运输【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1]84号【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5.23【实施日期】2011.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8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巩固我市公路建设、养护成果,提升国省干线公路通行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公路交通环境,确保以良好的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迎接全国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实现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检查评比“保六争五”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36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为群众提供整洁舒适的出行环境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改善公路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状况,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交通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治理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对108国道三桥至望长沟段85.3公里,210国道沣峪口至宁陕界40.7公里,107省道关中环线渭南界至眉县界166.6公里,共计292.6公里(以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市政办函〔2016〕39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市政办函〔2016〕39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市政办函〔2016〕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6年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对全市开展城市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后,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市级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工作。

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在治理工作第一阶段,碑林区政府及时召开动员会,结合辖区实际,在12项治理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规范便民蔬菜早市、提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水平、加大非法摩的治理和规范废品回收站点”等4项内容,使治理更有针对性。

蓝田县政府在召开动员大会时,将全县516个行政村支书、主任及社区负责人纳入参会范围,在传达学习全市城市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还就城乡环境治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传达会议精神,科学周密部署,制定并印发《交警支队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7项重点整治任务,突出治理重点。

从1月21日晚开始,全员上岗,依托全市69个巡逻网格,对全市重点区域进行点、线、面、网“四位一体”的治理,并积极与辖区交通、运政、工商、城管、残联、综治办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在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西安日报、新华网、华商网、西部网等媒体发布专项宣传报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发〔2016〕2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发〔2016〕2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发〔2016〕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举一反三,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安排部署。

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基层和一线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分片包抓,扎实开展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行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当前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突出“两客一危”、地铁、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行业领域,立即对全市所有城市公交、地铁、客货运企业、场站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企(站)、逐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要对客运车辆、“营转非”客车、重型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6类重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全市客运、公交、地铁等行业要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监管,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各区县、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5•【字号】市政办发[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期,部分外地游客和市民群众通过信件、网络等形式反映我市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诈骗、盗窃、两抢、涉黄等治安问题突出;车托猖獗,黑车营运现象严重。

同时,入冬以来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形势严峻。

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全体会议也进行了布置安排,要求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整治。

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我市良好的社会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消防隐患和客运秩序、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形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府全体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真正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确保整治工作迅速取得实效此次整治工作从2010年1月中旬开始至3月底结束。

整治重点区域包括:西安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城区7个汽车站、5个临时服务站及周边地区(7个汽车站:陕西省西安汽车站,城东客运站,城西客运站,城北客运站,明德门客运站,西安市汽车站,三府湾汽车站;5个临时服务站:环建委客运站,康复路客运站,省木材威远客运站,火车站东广场,市体育场客运站);西京医院及周边地区;大雁塔南北广场、钟鼓楼广场及周边地区。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周边公路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周边公路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周边公路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13•【字号】市政办发[2004]193号•【施行日期】2004.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周边公路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4]193号)近几年来,我市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城市道路发展迅速,但与国省道相配套的地方公路,特别是城市周边与城市道路相衔接的地方公路等级低,环境差,严重影响了西安的形象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城市周边公路进行改造,对公路环境进行整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改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对城市周边公路的改造整治工作,不仅是改变城乡结合部落后面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体现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要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下大力气对城市周边公路的路况、环境进行彻底改造和整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在短期内取得实效。

二、改造整治工作的范围和时限城市周边公路改造整治工作的范围,一是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辖区内与国省道、城市道路相衔接的所有县道、乡道、村道进行改造及道路环境整治;二是西沣路、子午大道和关中环线沿山公路两侧平交道路改造和环境整治。

全部改造整治工作于今明两年内完成。

三、改造整治工作的标准城市周边公路改造和环境整治应遵循以下标准:(一)改造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土路和砂石路实现油(水泥)路化,对区、县、乡、镇超龄油路要采取大、中修措施提高路面等级和技术标准,增强通行能力。

(二)完善公路排水系统,特别是过村镇路段要确保排水畅通;道路改造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完善的公路标志牌和交通安全标识,敷设标线,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三)高标准绿化、美化公路周边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幸福新西安文明交通大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函[2017]226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31
【实施日期】2017.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幸福新西安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7〕2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美丽幸福新西安·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31日
美丽幸福新西安·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提升交通文明程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17年6月1日起,利用19个月的时间,着力开展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2018年5月底前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2018年底前进一步拓展延伸、巩固和扩大成果。

具体目标如下: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以机动车礼让行人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参与者遵法守规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确保2017年底前,机动车通过斑马线主动礼让行人率达到90%以上。

(二)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净化。

以整治两三轮“摩的”为重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确保交通出行更加顺畅有序,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三环(含)内两三轮“摩的”非法载客基本消除、机动车闯灯越线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7年6月。

各区县、各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制定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对开展集中整治两三轮“摩的”交通违法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进行全面宣传,在各社区、停车场、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开辟宣传专栏,提高市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率。

市委宣传部要制定系统性的宣传方案,组织市属新闻媒体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市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残疾人不参与非法营运;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完善相关交通设施,强化科技应用,加大执法管控力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至12月。

各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两三轮“摩的”交通违法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加强源头治理措施,强化街面管控手段,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为建立持续巩固的文明交通环境奠定基础。

集中整治工作采取逐步深化的方式,8月之前,集中力量查处两三轮“摩的”非法载客营运和重点路段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为,10月起扩大到查处“两三轮”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全部路段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